卷
章 卷的主題
第二章 論原始社會
第三章 論強者的權利
第四章 論奴隸制
第五章 論總需追溯到初的約定
第六章 論社會公約
第七章 論主權者
第八章 論社會狀態(tài)
第九章 論財產權
第二卷
章 論主權是不可轉讓的
第二章 論主權是不可分割的
第三章 論公意是否會出錯
第四章 論主權權力的界限
第五章 論生死權
第六章 論法律
第七章 論立法者
第八章 論人民
第九章 論人民(續(xù)一)
第十章 論人民(續(xù)二)
第十一章 論各種不同的立法體系
第十二章 法律的分類
第三卷
章 政府總論
第二章 論各種政府形式的建制原則
第三章 政府分類
第四章 論民主制
第五章 論貴族制
第六章 論君主制
第七章 論混合政府
第八章 沒有一種政府形式適合所有國家
第九章 論一個好政府的標志
第十章 論政府濫用職權和腐敗傾向
第十一章 論政體的消亡
第十二章 如何維持主權權威
第十三章 如何維持主權權威(續(xù)一)
第十四章 如何維持主權權威(續(xù)二)
第十五章 論議員或代表
第十六章 論政府的創(chuàng)制不是契約
第十七章 論政府的創(chuàng)制
第十八章 防止政府篡權的方法
第四卷
章 公意是不能破壞的
第二章 論投票表決
第三章 論選舉
第四章 論羅馬人民大會
第五章 論保民官制
第六章 論獨裁制
第七章 論監(jiān)察官制
第八章 論公民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