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偉,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博士,上海市東方學者特聘教授,紐約大學法學院全球法學教授,密歇根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香港大學訪問教授;主要研究國際法和金融法;出版中英文專著、編著、譯著20余本,發(fā)表近300篇中英文論文;擔任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新加坡國際仲裁中心、倫敦國際仲裁院、上海國際仲裁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仲裁委員會、韓國商業(yè)仲裁會(國際)、深圳國際仲裁中心等仲裁機構的仲裁員,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浦東新區(qū)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曾任山東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金可可,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華東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科負責人、法律學院院長。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市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入選新世紀優(yōu)秀人才、上海市領軍人才、曙光學者、浦江學者、德國聯邦總理獎學金等人才計劃,獲第四屆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學家、上海市五一勞動獎章、寶鋼優(yōu)秀教師獎、第二屆上海社科新人、華東政法大學“我心目中最佳教師” “教學杰出貢獻獎”等榮譽稱號。上海市政府首批立法專家;長三角政府協同立法專家?guī)焓着⒎▽<?;上海市重大行政決策咨詢論證專家;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專業(yè)委員會委員;上海市民事檢察理論研究基地副主任;上海市消保委個人委員;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律專家?guī)斐蓡T;任多級政府及部門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