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的保衛(wèi)者》全書一共分為三論。第一論共19章,進行政治論證,用理性的方式揭示出和平與戰(zhàn)爭的一般原因,表明公民共體是塵世中一切強制性權力的唯一來源,是建立地上和平、結束地上戰(zhàn)爭的唯一動力因,而一切反抗公民共體的個人或組織都是破壞地上和平、引起地上戰(zhàn)爭的一般原因。第二論共30章,進行宗教批判,揭示出由教權引起的和平與戰(zhàn)爭的獨特原因,表明教權是破壞地上和平、挑起地上戰(zhàn)爭的根源。論證了塵世中的神職人員僅僅擁有一種非強制的勸誡性的精神權力,由此否定以教皇為首的所有神職人員的教權,徹底摧垮教權論和二元論所論證、調和的精神權力,將中世紀晚期政治哲學理論與實踐中的精神權力嚴格限制在天國之內。第三論共3章,對前兩論做了簡要的總結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