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馬克·范·胡克Mark Van Hoecke,比利時著名法學家?,F任倫敦瑪麗女王大學(QMUL)比較法教授、比利時歐洲法律理論研究院院長。曾任比利時布魯塞爾天主教大學(現魯汶大學布魯塞爾校區(qū))法理學教授(1982-2007)、校長(2002-2007),比利時根特大學“法律理論與比較法”全職研究教授(2008-2014)和國際法律哲學和社會哲學協會比利時分會主席等職。除了本書外,還著有《法官的意識形態(tài)》(Mens-enmaatschappijbeeld van de rechter)、《法官解釋的自由》(Deinterpretatievrijheid van de rechter)、《何為法律理論?》(What is Legal Theory?)、《一般法律原則》(Algemene rechtsbeginselen,Antwerp)和《法律導論》(Inleiding tot het Recht)等。本書譯者孫國東,湖北隨州人,復旦大學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副院長,兼任院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價值建構研究項目主任。曾任鄧正來先生(復旦高研院創(chuàng)院院長)學術助理、美國圣路易斯大學哲學系訪問學者等職。先后就讀于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武漢大學法學院和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獲法學博士學位。主要研究領域:法哲學和社會政治理論。目前,以已系統闡發(fā)的“作為轉型法哲學的公共法哲學”理論模式和正在闡發(fā)的“民主社會學”理論模式為代表,主要致力于中國現代法哲學和政治哲學原理的介入性學理分析和實體性理論建構。著有《公共法哲學:轉型中國的法治與正義》(2018)、《合法律性與合道德性之間:哈貝馬斯商談合法化理論研究》(2012、2020)和《想象另一種法治:當代西方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研究》(2023),另出版合著、譯著和中英文編著8部(編著《文化提升國家質量:中國發(fā)展的使命》獲得國家外譯項目資助出版了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