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民法典》,規(guī)范銀行卡交易秩序,保障持卡人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4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本輯重點收錄了該規(guī)定及其解讀文章。2021年6月2日,中國銀保監(jiān)會印發(fā)《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以推動銀行保險機構提高公司治理質效,促進銀行保險機構科學健康發(fā)展。本輯收錄了該準則及其解讀文章。為充分發(fā)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導作用,經各高級人民法院推薦,結合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件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選定了2020年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本輯刊登了這些案件和典型案例名單并節(jié)選了10大案件中8個商事案件的簡介。在“新類型疑難案例選評”欄目,本輯刊登了《原告成都坤文運輸有限公司訴被告王某剛、第三人韓某股東出資糾紛案》一文。該案例的裁判闡明:注冊資本認繳制下,公司因資金短缺經營困難時,公司股東會可以按照合法程序通過決議修改章程,要求股東認繳出資加速到期,出資不到位的股東有義務履行。股東會采取多數決原則通過決議要求特定或選擇部分股東出資加速到期的,該決議無效,該股東有權拒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