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 | 登錄讀書好,好讀書,讀好書!
讀書網-DuShu.com
當前位置: 首頁出版圖書人文社科法律法律法規(guī)民法人工智能法律分析

人工智能法律分析

人工智能法律分析

定 價:¥88.00

作 者: 王潤華,張武軍
出版社: 知識產權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暫缺

購買這本書可以去


ISBN: 9787513084642 出版時間: 2023-02-01 包裝: 平裝-膠訂
開本: 16開 頁數(shù): 字數(shù):  

內容簡介

  全書分為四部分,共有七章。第一章、第二章為第一部分內容,這部分通過對人工智能發(fā)展歷程與工作原理的梳理,解讀學者對人工智能的認識,給出本書作者對人工智能的定義。第三章為本書的第二部分內容,本部分對人工智能賦能應用在社會各個領域進行了方向性描述,并對賦能行為過程和結果展開了人文層面反思的問題提出,這些問題既是哲學、科學、法律、倫理、經濟、社會治理層面學術界對人工智能反思研究的重點,也是本書法律分析的重點和給予回答的問題。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為本書的第三部分內容,這部分從法律人格、法律人格擬制、人工智能與知識產權法、人工智能刑事犯罪、民事侵權責任歸屬的法律治理核心問題開展了全面的法律分析,以機器理性為人工智能本體,從認識論、方法論方面進行了全面的分析與回答。第七章為本書的第四部分內容,結合前三部分的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到,人工智能治理重點已不再是糾纏如何給人工智能法律關系確屬,由于人工智能的機器理性、外部依賴性、文化性,人工智能法律治理的重點應在倫理規(guī)則與價值觀、法律責任人的責任分配上下功夫。

作者簡介

  王潤華,法學博士,北京科技大學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美國紐約州注冊律師,主要研究方向為知識產權、創(chuàng)新政策、法與經濟、創(chuàng)新行為,擅長法學實證研究與比較研究。2011年畢業(yè)于北京航天航空大學,獲管理科學與工程(工業(yè)工程)與法學雙學士學位。2016年畢業(yè)于美國伊利諾伊州厄本那香檳分校法學院,獲法學碩士(LL.M.)、法學博士(J.S.D.)學位,從事知識產權、稅務與金融政策對中小企業(yè)創(chuàng)新行為影響的有關法經濟學理論與實證研究。曾任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本那香檳分校法學院博士后助理研究員、美國喬治梅森大學法學院湯姆·愛迪生創(chuàng)新研究員、日本知識產權研究所(IIP)研究學者,其間承擔多個國際研究項目,對中國、美國、日本專利及司法制度就專利價值、創(chuàng)新激勵、政策效果等問題進行實證研究。張武軍 教授、博士生導師、專利代理師、知識產權司法鑒定人、高科技與知識產權仲裁員、粵港澳大灣區(qū)知識產權調解中心調解員、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人民陪審員、北京科技大學文法學院副院長、北京科技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兼任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高校知識產權專業(yè)委員會秘書長,北京科技法研究會常務理事。2006年7月至2007年9月,德國九所精英大學之一德國亞琛工業(yè)大學訪問學者。主要從事知識產權、專利代理和科技創(chuàng)新工作,近年來出版學術譯著2部,在《科技進步與政策》《科技管理研究》《科研管理》《北京科技大學學報》等期刊發(fā)表論文50余篇,其中CSSCI收錄發(fā)表17篇,EI 收錄6篇。

圖書目錄

第一章 人工智能發(fā)展歷程與特征第一節(jié) 人工智能發(fā)展歷程一、從計算機器到圖靈機二、從圖靈機到人工智能三、從人工智能技術到人工智能應用第二節(jié) 人工智能基本工作原理一、交互對象與交互模式二、人工智能技術特征第三節(jié) 人工智能的定義一、技術角度定義二、行為角度定義三、綜合角度定義四、本書給出的定義第四節(jié) 人工智能屬性特征一、八大屬性特征二、三面表現(xiàn)能力與伴隨問題第二章 人工智能機器理性分析第一節(jié) 人工智能的智能一、智能二、人工智能開發(fā)路徑范式三、智能與意識第二節(jié) 人工智能的理性一、機器理性的產生二、機器理性是哲學與法律的屬性三、機器理性是人工智能哲學本體第三章 人工智能賦能效應分析第一節(jié) 人工智能賦能表現(xiàn)一、人工智能的智能與人的智能媲美二、人工智能的替代與創(chuàng)新三、人工智能賦能的社會效應第二節(jié) 人工智能賦能反思一、技術層面二、哲學層面三、倫理層面四、法律層面五、經濟層面六、社會治理層面七、貿易層面第四章 人工智能法律人格分析第一節(jié) 法律人格與企業(yè)法人一、自然人與法律人格二、法律人格要素三、公司法律人格理論第二節(jié) 人工智能類比推理與應用一、類比法的優(yōu)劣勢二、公司法人的類比推理三、人工智能法律人格類比理論基礎四、類比學說的形式第三節(jié) 人工智能法律人格批判一、理性是權利與義務的基石二、人格擬制學說評析三、人工智能法律客體之證成第五章 人工智能知識產權法律分析第一節(jié) 人工智能與專利法的交互一、人工智能及其生成物的可專利性二、人工智能是否適用專利法的法學理論研究第二節(jié) 人工智能與著作權法的交互一、人工智能是作者二、人工智能具有作者資格三、擬制的作者身份四、人工智能非作者第三節(jié) 人工智能侵犯知識產權一、專利權侵權二、著作權侵權第六章 人工智能法律責任分析第一節(jié) 法律行為責任與行為能力一、刑事責任二、民事責任三、產品責任第二節(jié) 人工智能法律責任學說與評價一、刑事責任分配理論二、民事責任分配理論三、自動駕駛汽車四、智能機器人第三節(jié) 人工智能法律責任歸責構建一、保證人模式二、保證人模式的意義第四節(jié) 人工智能法律問題的回應第七章 人工智能在現(xiàn)行法律體系中的司法判例第一節(jié) 專利法訴訟司法判例一、人工智能生成物創(chuàng)造性專利要求沒有改變二、否決人工智能被裁決為專利發(fā)明人第二節(jié) 著作權法訴訟司法判例一、人工智能自動生成的文字內容不構成作品二、人工智能生成文章被認定為作品第三節(jié) 人工智能侵權訴訟司法判例一、智能機器人侵權傷害責任缺乏明確責任分配識別二、機器人不能被起訴第八章 人工智能賦能治理分析第一節(jié) 人工智能賦能與國家安全一、人工智能賦能與私人權利二、人工智能賦能與企業(yè)安全三、人工智能賦能與國際貿易安全四、人工智能賦能與國家安全第二節(jié) 人工智能賦能治理方向一、人工智能賦能倫理規(guī)范要求二、人工智能法律關系定位三、價值規(guī)范治理是人工智能賦能治理之本四、數(shù)據治理是人工智能賦能治理的重點五、人工智能賦能行為治理參考文獻

本目錄推薦

掃描二維碼
Copyright ? 讀書網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