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價:¥56.00
作 者: | 王學堂 |
出版社: | 中國法制出版社 |
叢編項: | |
標 簽: | 暫缺 |
ISBN: | 9787521634044 | 出版時間: | 2023-05-01 | 包裝: | 平裝 |
開本: | 16開 | 頁數: | 字數: |
征收
01 征收和拆遷有何不同
02 集體土地也參照適用征收條例
03 “被征收人”指的其實是“戶”
04 被征收人不一定是產權人
05 特殊情況下被征收人的確定
06 產權有爭議如何征收
07在不動產未過戶的情況下,誰是被征收人
08承租人是否享有被征收人的權利
09公房承租人是被征收人
10參與征收動遷工作各主體的法律關系
11被征收人如何確定行政訴訟的適格被告
12征收實施單位不可以是企業(yè)
13舊城區(qū)改建與商業(yè)開發(fā)交織是公共利益
14模擬征收是否合法
15征收決定的公告方式有哪些
16征收補償方案不可訴
補償
17被征收人不配合入戶調查怎么辦
18超出規(guī)劃紅線的征收并不必然違法
19對征收范圍內禁止活動的理解
20享受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的條件
21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給承租人還是出租人
22對不存在的房屋如何評估其價值
23評估時點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
24評估報告不送達是否違法
25評估異議的復核鑒定權利
26評估機構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責任
27補償方式為何首選產權調換
28選房公告不可訴
29無證房產不等同于違法建筑
30院落怎樣進行征收補償
31樹木如何補償
32簽訂補償協議必須自愿
33口頭補償協議是否有效
34房屋已入住但未辦理登記的安置違約
35行政機關可否單方解除補償協議
36作對征收人不利的解釋
37會議紀要是否必須執(zhí)行
38補償協議中的違約金是否可以調整
拆除
39為什么要先補償后搬遷
40補償決定的強制執(zhí)行主體是法院還是人民政府
41誰具有拆除房屋的職權
42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主體
43建筑的強拆也不能“任性”
44以危房為由強拆是否屬于濫用職權
45違法征收的賠償應當高于同等情形的協議
46未超出日常生活用品合理范圍的損失應當賠償
47征收拆遷的“一行為一訴”
48對起訴期限中“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理解
49征收信息公開不適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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