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主義與人格》是塞斯所作的第二期巴爾福哲學講座(Balfour Philosophical Lectures)的講稿,是其于1886年接近冬季學期時在愛丁堡大學講授的。該講座所要研究的問題是在之前關于蘇格蘭哲學的課程最后一講時被提出來的。該書主要包括6講:“康德與新康德主義”“費希特”“黑格爾的邏輯與經驗的關系”“作為形而上學的邏輯學:思維與實在”“黑格爾關于上帝與人的學說”“黑格爾主義作為一種絕對體系”。與《從康德到黑格爾的發(fā)展》類似,《黑格爾主義與人格》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一部哲學史著作,他從哲學史的角度分析了費希特、謝林和黑格爾等人在批判繼承康德哲學傳統(tǒng)時所展現出的思想價值。但與《從康德到黑格爾的發(fā)展》有所不同的是,本書以自我為核心概念,論述了它從康德到費希特、謝林和黑格爾的發(fā)展。本書不僅僅是這種哲學發(fā)展的簡單分析,它的問題意識來自當時英國觀念論的傳統(tǒng)和爭論,因此在某種程度上也是與格林等新黑格爾主義者的一種交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