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哭庵傳

哭庵傳 作者:(清)易順鼎


  哭庵者,不知何許人也。其家世姓名,人人知之,故不述。

  哭庵幼奇惠,五歲陷賊中,賊自陜、蜀趨鄖、襄[1],以黃衣繡褓縛之馬背,馳數(shù)千里。遇蒙古藩王大軍[2],為騎將所獲,獻俘于王。哭庵操南音,王不能辨,乃自以右手第二指濡口沫書王掌。王大喜曰:“奇兒也!”抱之坐膝上,趣召某縣令使送歸[3]。十五歲為諸生,有名。十七歲舉于鄉(xiāng)。所為詩歌文詞,天下見之,稱曰才子。巳而治經(jīng),為訓詁考據(jù)家言;治史,為文獻掌故家言[4];窮而思反于身心,又為理學語錄家言[5]。然性好聲色,不得所欲,則移其好于山水方外[6],所治皆不能竟其業(yè)。年未三十而仕,官不卑,不二年棄去;筑室萬山中居之,又棄去。

  綜其生平二十余年內(nèi),初為神童,為才子,繼為酒人,為游俠。少年為名士,為經(jīng)生,為學人,為貴官,為隱士,忽東忽西,忽出忽處,其師與友謔之,稱為神龍。其操行無定,若儒若墨[7],若夷若惠[8],莫能以一節(jié)稱之。為文章亦然,或古或今,或樸或華,莫能以一詣繩之。要其輕天下、齊萬物[9]、非堯舜、薄湯武之心,則未嘗一曰易也。

  哭庵平時謂天下無不可哭,然未嘗哭,雖其妻與子死不哭。及母沒而父在,不得渠殉[10],則以為天下皆無可哭,而獨不見其母可哭。于是無一曰不哭,誓以哭終其身,死而后已。因自號曰“哭庵”。

  注釋:

  [1]鄖:鄖陽府。治所今湖北鄖縣。襄,襄陽府。治所今湖北襄樊市。

  [2]蒙古藩王:即僧格林沁,清末將領(lǐng),蒙古族。封親王。他的部隊是滿蒙八旗的勁旅,此時正與捻軍作戰(zhàn)。

  [3]趣(cù):催促,急促。

  [4]掌故:指歷史人物、典章制度等故事和傳說。

  [5]語錄家:宋代朱熹等理學家用語錄的文字來闡述理論。

  [6]方外:世外,指超然脫俗之外為隱士,不僧侶。

  [7]墨:墨家。戰(zhàn)國時著名學派,主兼愛之說,儒家學者孟子斥其為異端。

  [8]夷:伯夷?;荩毫禄荨扇硕际枪糯甯吡疂嵵??!睹献印とf章下》:“伯夷,圣之清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意思是伯夷是圣人中較清高的人,柳下惠是圣人中較隨和的人。

  [9]齊萬物:即“齊物”,道家學者莊子的哲學觀點,核心是任何事物本無確定不變的是非標準,物我同一。

  [10]渠:通遽,立即。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