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百四十四 志六 樂志上

舊五代史 作者:(北宋)薛居正 等


  古之王者,理定制禮,功成作樂,所以昭事天地,統(tǒng)和人神,歷代以來,舊章斯在。洎唐季之亂,咸、鎬為墟;梁運雖興,英、莖掃地。莊宗起于朔野,經(jīng)始霸圖,其所存者,不過邊部鄭聲而已,先王雅樂,殆將泯絕。當(dāng)同光、天成之際,或有事清廟,或祈祀泰壇,雖簨虡猶施,而宮商孰辨?遂使磬襄、鼗武入河、漢而不歸;湯濩、舜韶混陵谷而俱失。洎晉高祖奄登大寶,思迪前規(guī),爰詔有司,重興二舞。旋屬烽火為亂,明法罔修,漢祚幾何,無暇制作。周顯德五年冬,將立歲仗,有司以崇牙樹羽,宿設(shè)于殿庭。世宗因親臨樂懸,試其聲奏,見鐘磬之類,有設(shè)而不擊者,訊于工師,皆不能對。世宗惻然,乃命翰林學(xué)士、判太常寺事竇儼參詳其制,又命樞密使王樸考正其聲。樸乃用古累黍之法,以審其度,造成律準,其狀如琴而巨,凡設(shè)十三弦以定六律、六呂旋相為宮之義。世宗善之,申命百官議而行之。今亦備紀于後,以志五代雅樂沿革之由焉。

  梁開平初,太祖受禪,始建宗廟,凡四室,每室有登歌、酌獻之舞:肅祖宣元皇帝室曰大合之舞。

  敬祖光憲皇帝室曰象功之舞。

  憲祖昭武皇帝室曰來儀之舞。

  烈祖文穆皇帝室曰昭德之舞。

  登歌樂章各一首。五代會要云:太常少卿楊煥撰。

  二年春,梁祖將議郊禋,有司撰進樂名、舞名:

  樂曰慶和之樂。

  舞曰崇德之舞。

  皇帝行奏慶順。

  奠玉帛登歌奏慶平。

  迎俎奏慶肅。

  酌獻奏慶熙。

  飲福酒奏慶隆。

  送文舞迎武舞奏慶融。

  亞獻奏慶和。

  終獻奏慶休。

  樂章各一首。

  太廟迎神,舞名開平。

  皇帝行、盥手、登歌、飲福酒、徹豆、送神,皆奏樂。

  樂章各一首。

  唐莊宗光聖神閔孝皇帝廟室酌獻,舞武成之舞。原本脫「成」字,今據(jù)五代會要增入。

  登歌樂章一首。五代會要云:尚書兵部侍郎崔君儉撰。

  明宗聖德和武欽孝皇帝廟室酌獻,舞雍熙之舞。

  登歌樂章一首。五代會要云:太常卿盧文紀撰。

  晉高祖聖文章武明德孝皇帝廟室酌獻,舞咸和之舞。

  登歌樂章一首。五代會要云:太子賓客、判太常寺事趙光輔撰。

  漢文祖明元皇帝廟室酌獻,舞靈長之舞。

  德祖恭僖皇帝廟室酌獻,舞積善之舞。

  翼祖昭獻皇帝廟室酌獻,舞顯仁之舞。

  顯祖章聖皇帝廟室酌獻,舞章慶之舞。

  登歌樂章各一首。五代會要云:太常卿張昭撰。

  高祖睿文聖武昭肅孝皇帝廟室酌獻,酌獻,舞觀德之舞。

  登歌樂章一首。

  周信祖睿和皇帝廟室酌獻,舞肅雍之舞。

  僖祖明憲皇帝廟室酌獻,舞章德之舞。

  義祖翼順皇帝廟室酌獻,舞善慶之舞。

  慶祖章肅皇帝廟室酌獻,舞觀成之舞。

  登歌樂章各一首。

  太祖聖神恭肅文武孝皇帝廟室酌獻,舞明德之舞。

  世宗睿武孝文皇帝廟室酌獻,舞定功之舞。

  登歌樂章各一首。五代會要云:太祖廟室樂章,太常卿田敏撰。世宗廟室樂章,翰林學(xué)士、判太常寺事竇儼撰。樂章詞多不錄。

  右樂章

  晉天福四年十二月,禮官奏:「來歲正旦,王公上壽,皇帝舉酒,請奏元同之樂;再舉酒,奏文同之樂?!箯闹?br />
  五年,始議重興二舞,詔曰:「正冬二節(jié),朝會舊儀,廢于離亂之時,興自和平之代。將期備物,全繫用心;須議擇人,同為定制。其正冬朝會禮節(jié)、樂章、二舞行列等事宜,差太常卿崔梲、御史中丞竇貞固、刑部侍郎呂琦、禮部侍郎張允與太常寺官一一詳定。禮從新意,道在舊章,庶知治世之和,漸見移風(fēng)之善?!蛊淠昵铮瑮z等具述制度上奏云:

  按禮云:「天子以德為車,以樂為御。」「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jié)?!褂衷唬骸赴采现稳?,莫善于禮;移風(fēng)易俗,莫善于樂。」故樂書議舞云:夫樂在耳曰聲,在目曰容。聲應(yīng)乎耳,可以聽知;容藏于心,難以貌覩。故聖人假干戚羽旄以表其容,發(fā)揚蹈厲以見其意,聲容和合,則大樂備矣。

  又按義鏡,問鼓吹十二按合于何所?答云:周禮鼓人掌六鼓四金,漢朝乃有黃門鼓吹。崔豹古今注云:因張騫使西域,得摩訶兜勒一曲,李延年增之,分為二十八曲。梁置鼓吹清商令二人。唐又有堈鼓、金鉦、大鼓、長鳴、歌簫、笳、笛,合為鼓吹十二按,大享會則設(shè)于懸外。此乃是設(shè)二舞及鼓吹十二按之由也。

  今議一從令式,排列教習(xí)。文舞郎六十四人,分為八佾,每佾八人。左手執(zhí)籥。禮云:「葦籥,伊耆氏之樂也?!怪芏Y有「籥師教國子」。爾雅曰:「籥如笛,三孔而短,大者七孔,謂之簅。」歷代已來,文舞所用,凡用籥六十有四。右手執(zhí)翟,周禮所謂羽舞也。書云:「舞干羽于兩階?!沟?,山雉也,以雉羽分析連攢而為之。連攢原本訛「運擯」,今據(jù)五代會要改正。二人執(zhí)纛前引,數(shù)于舞人之外。舞人冠進賢冠,服黃紗中單,皂領(lǐng)褾,白練〈衤蓋〉襠,白布大口袴,革帶,烏皮履,白布襪。武舞郎六十四人,分為八佾。左手執(zhí)干。干,楯也,今之旁牌,所以翳身也,其色赤,中畫獸形,故謂之朱干。周禮所謂兵舞,取其武象,用楯六十有四。右手執(zhí)戚。戚,斧也,上飾以玉,故謂之玉戚。二人執(zhí)旌前引,旌似旗而小,絳色,畫升龍。二人執(zhí)鼗鼓,二人執(zhí)鐸。周禮有四金之奏,其三曰金鐸,以通鼓,形如大鈴,仰而振之。金錞二,每錞二人舉之,一人奏之。周禮四金之奏,一曰金錞,以和鼓,銅鑄為之,其色玄,其形圓,若椎,上大下小,高三尺六寸有六分,圍二尺四寸,上有伏虎之狀,旁有耳,獸形銜鐶。二人執(zhí)鐃以次之。周禮四金之奏,二曰金鐃,以止鼓,如鈴無舌,搖柄以鳴之。二人掌相在左,禮云:「理亂以相?!怪迫缧」?,用皮為表,實之以糠,撫之以節(jié)樂。二人掌雅在右,禮曰:「訊疾以雅?!挂阅緸橹瑺钊缙峁c而揜口,大二尺圍,長五尺六寸,以羖皮鞔之,旁有二紐,髹畫,賓醉而出,以器築地,明行不失節(jié)。武舞人服弁,平巾幘,金支緋絲大紬,緋絲布裲襠,甲金飾,白練〈衤蓋〉襠,錦騰蛇起梁帶,豹文大口布袴,烏皮靴。工人二十,數(shù)于舞人之外。武弁朱褠,褠原本訛「搆」,今據(jù)五代會要改正。革帶,烏皮履,白練〈衤蓋〉襠,白布襪。殿庭仍加鼓吹十二按。義鏡云:常設(shè)氊桉,以氊為牀也。今請制大牀十二,牀容九人,振作歌樂,其牀為熊羆貙豹騰倚之狀以承之,象百獸率舞之意。分置于建鼓之外,各三桉,每桉羽葆鼓一,大鼓一,金錞一,歌二人,簫二人,笳二人。十二桉,樂工百有八人,舞郎一百三十有二人,取年十五以上,弱冠以下,容止端正者。其歌曲名號、樂章詞句,中書條奏,差官修撰。

  從之。案歐陽史崔梲傳:高祖詔太常復(fù)文武二舞,詳定正冬朝會禮及樂章。自唐末之亂,禮樂制度亡失已久,梲與御史中丞竇貞固、刑部侍郎呂琦、禮部侍郎張允等草定之。其年冬至,高祖會朝崇元殿,廷設(shè)宮懸,二舞在北,登歌在上。文舞郎八佾六十有四人,冠進賢,黃紗袍,白中單,白練〈衤蓋〉襠,白布大口袴,革帶履,左執(zhí)籥,右秉翟,執(zhí)纛引者二人。武舞郎八佾六十有四人,服平巾幘,緋絲布大袖繡襠,甲金飾,白練〈衤蓋〉襠,錦騰蛇起梁帶,豹文大口袴,烏皮靴,左執(zhí)干,右執(zhí)戚,執(zhí)旌引者二人。加鼓吹十二桉,負以熊豹,以象百獸率舞。桉設(shè)羽葆鼓一,大鼓一,金錞一,歌簫、笳各二人。王公上壽,天子舉爵,奏元同;二舉,登歌奏文同;舉食,文舞昭德,武舞成功之曲。禮畢,高祖大悅,賜梲金帛,羣臣左右覩者皆贊嘆之。然禮樂廢久,而制作簡繆,又繼以龜茲部霓裳法曲,參亂雅音。其樂工舞郎,多教坊伶人、百工商賈、州縣避役之人,又無老師良工教習(xí)。明年正旦,復(fù)奏于廷,而登歌發(fā)聲悲離煩慝,如薤露、虞殯之音,舞者行列進退皆不應(yīng)節(jié),聞?wù)呓员瘧?。開運二年,太常少卿陶穀奏廢二舞。

  漢高祖受命之年,秋九月,權(quán)太常卿張昭上疏,奏改一代樂名,其略曰:

  昔周公相成王,制禮作樂,殿庭徧奏六代舞,所謂雲(yún)門、大咸、大韶、大夏、大濩、大武也。周室既衰,王綱不振,諸樂多廢,唯大韶、大武二曲存焉。秦、漢以來,名為二舞:文舞,韶也;武舞,武也。漢時改為文始、五行之舞,歷代因而不改。貞觀作樂之時,祖孝孫改隋文舞為治康之舞,武舞為凱安之舞。貞觀中,有秦王破陣樂、功成慶善樂二舞,樂府又用為二舞,是舞有四焉。前朝行用年深,不可遽廢,俟國家偃武于靈臺,即別召工師,更其節(jié)奏,今改其名,具書如左:祖孝孫所定二舞名,文舞曰治康之舞,請改為治安之舞;武舞曰凱安之舞,請改為振德之舞。貞觀中二舞名,文舞功成慶善樂,前朝名九功舞,請改為觀象之舞;武舞秦王破陣樂,前朝名為七德舞,請改為講功之舞。其治安、振德二舞,請依舊郊廟行用,以文舞降神,武舞送神。其觀象、講功二舞,請依舊宴會行用。

  又請改十二和樂云:

  昔周朝奏六代之樂,即今二舞之類是也。其賓祭常用,別有九夏之樂,即肆夏、皇夏等是也。梁武帝善音樂,改九夏為十二雅,前朝祖孝孫改雅為和,示不相沿也。臣今改和為成,取韶樂九成之義也。十二成樂曲名:祭天神奏豫和之樂,請改為禋成;祭地祇奏順和,請改為順成;祭宗廟奏永和,請改為裕成;祭天地、宗廟,登歌奏肅和,請改為肅成;皇帝臨軒奏太和,請改為政成;王公出入奏舒和,請改為弼成;皇帝食舉及飲宴奏休和,請改為德成;皇帝受朝、皇后入宮奏正和,請改為扆成;皇太子軒懸出入奏承和,請改為胤成;元日、冬至皇帝禮會,登歌奏昭和,請改為慶成;郊廟俎入奏雍和,請改為騂成;皇帝祭享、酌獻、讀祝文及飲福、受胙奏壽和,請改為壽成。

  祖孝孫元定十二和曲,開元朝又奏三和,遂有十五和之名。凡制作禮法,動依典故,梁置十二雅,蓋取十二天之成數(shù),契八音十二律之變,輒益三和,有乖稽古。又緣祠祭所用,不可盡去,臣取其一焉,祭孔宣父、齊太公廟降神奏宣和,請改為師雅之樂;三公升殿、會訖下階履行奏祴和,請廢,同用弼成;享先農(nóng)、耕籍田奏豐和,請廢,同用順成。

  已上四舞、十二成、雅樂等曲,今具錄合用處所及樂章首數(shù),一一條列在下。

  其歌詞文多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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