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六

周書 作者:唐·令狐德棻


  盧辯

  盧辯字景宣,范陽涿人。累世儒學(xué)。父靖,太常丞。

  辯少好學(xué),博通經(jīng)籍,舉秀才,為太學(xué)博士。以大戴禮未有解詁,辯乃注之。其兄景裕為當(dāng)時(shí)碩儒,謂辯曰:“昔侍中注小戴,今爾注大戴,庶纂前修矣?!?br />
  及帝入關(guān),事起倉卒,辯不及至家,單馬而從?;騿栟q曰:“得辭家不?”辯曰:“門外之治,以義斷恩,復(fù)何辭也。”孝武至長安,授給事黃門侍郎,領(lǐng)著作。太祖以辯有儒術(shù),甚禮之,朝廷大議,常召顧問。趙青雀之亂,魏太子出居渭北。辯時(shí)隨從,亦不告家人。其執(zhí)志敢決,皆此類也。尋除太常卿、太子少傅。魏太子及諸王等,皆行束修之禮,受業(yè)于辯。進(jìn)爵范陽公,轉(zhuǎn)少師。

  自魏末離亂,孝武西遷,朝章禮度,湮墜咸盡。辯因時(shí)制宜,皆合軌度。性強(qiáng)記默契,能斷大事。凡所創(chuàng)制,處之不疑。累遷尚書右仆射。世宗即位,進(jìn)位大將軍。帝嘗與諸公幸其第,儒者榮之。出為宜州刺史。薨,配食太祖廟庭。子慎。

  初,太祖欲行周官,命蘇綽專掌其事。未幾而綽卒,乃令辯成之。于是依周禮建六官,置公、卿、大夫、士,并撰次朝儀,車服器用,多依古禮,革漢、魏之法。事并施行。今錄辯所述六官著之于篇。天官府辯所述六官,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自茲厥后,世有損益。宣帝嗣位,事不師古,官員班品,隨意變革。至如初置四輔官,及六府諸司復(fù)置中大夫,并御正、內(nèi)史增置上大夫等,則載于外史。余則朝出夕改,莫能詳錄。于時(shí)雖行周禮,其內(nèi)外眾職,又兼用秦漢等官。今略舉其名號(hào)及命數(shù),附之于左。其紀(jì)傳內(nèi)更有余官而于此不載者,亦史闕文也。

  柱國大將軍,大將軍。

  驃騎、車騎等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雍州牧。

  驃騎、車騎等將軍,左、右光祿大夫,戶三萬以上州刺史。

  征東、征西、征南、征北、中軍、鎮(zhèn)軍、撫軍等將軍,左、右金紫光祿大夫,大都督,戶二萬以上州刺史,京兆尹。

  平東、平西、平南、平北、前、后將軍,左、右將軍,左、右銀青光祿大夫,帥都督,戶一萬以上〔州〕刺史,柱國大將軍府長史、司馬、司錄。

  冠軍、輔國等將軍,太中、中散等大夫,都督,戶五千以上〔州〕刺史,戶一萬五千以上郡守?! ℃?zhèn)遠(yuǎn)、建忠等將軍,諫議、誠議等大夫,別將,開府長史、司馬、司錄,〔戶不滿五千以下州刺史〕,戶一萬以上郡守,大呼藥。

  中堅(jiān)、寧朔等將軍;左、右中郎將;儀同府、正八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戶五千以上郡守;小呼藥。  寧遠(yuǎn)、揚(yáng)烈(伏波)等將軍;左、右員外常侍;統(tǒng)軍;驃騎車騎府、八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柱國大將軍府中郎掾〔屬〕;戶一千以上郡守;長安、萬年縣令。

  〔伏波〕、輕車〔等〕將軍;奉車、奉騎等都尉;四征中鎮(zhèn)撫軍府、正七命州長史,司馬,司錄;開府府中郎掾?qū)?;戶不滿千以下郡守;戶七千以上縣令;正八命州呼藥。

  宣威、明威等將軍;武賁、冗從等給事;儀同府中郎掾?qū)?;柱國大將軍府列曹參軍;四平前后左右將軍府、七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正八命州別駕;戶四千以上縣令;八命州呼藥。襄威、厲威將軍;給事中;奉朝請(qǐng);軍主;開府府列曹參軍;冠軍輔國府、正六命州長史,司馬,司錄;正七命州別駕;正八命州治中;七命郡丞;戶二千以上縣令;正七命州呼藥。

  威烈、討寇將軍,左、右員外侍郎,幢主,儀同府、正八命州列曹參軍,柱國府參軍,鎮(zhèn)遠(yuǎn)建忠中堅(jiān)寧朔府長史、司(錄)〔馬〕,正六命州別駕,正七命州治中,正六命郡丞,戶五百以上縣令,七命州呼藥。

  蕩寇、蕩難將軍,武騎常侍、侍郎,開府府參軍,驃騎車騎府、八命州列曹參軍,寧遠(yuǎn)揚(yáng)烈伏波輕車府長史,正六命州治中,六命郡丞,戶不滿五百以下縣令,戍主,正六命州呼藥。

  殄寇、殄難將軍,強(qiáng)弩、〔積弩〕司馬,四征中鎮(zhèn)撫〔軍〕府、正七命州列曹參軍,正五命郡丞。

  掃寇、掃難將軍,〔武騎〕、武威司馬,四平前后左右府、七命州列曹參軍,戍副,五命郡丞。

  曠野、橫野將軍,殿中、員外二司馬,冠軍輔國府、正六命州列曹參軍。

  武威、武牙將軍,淮海、山林二都尉,鎮(zhèn)遠(yuǎn)建忠中堅(jiān)寧朔寧遠(yuǎn)揚(yáng)烈伏波輕車府列曹參軍。

  周制:封郡縣五等爵者,皆加開國;授柱國大將軍、開府、儀同者,并加使持節(jié)、大都督;其開府又加〔驃騎大將軍、侍中;其儀同又加〕車騎大將軍、散騎常侍;其授總管刺史,則加使持節(jié)、諸軍事。以此為常。大象元年,詔總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節(jié),余悉罷之。建德四年,增置上柱國大將軍,改儀同三司為儀同大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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