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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明史 作者:清·張廷玉


中國清代官修的記述明代歷史的紀傳體史書。始纂于康熙十八年(1679),乾隆四年(1739)保和殿大學士張廷玉等在康熙時所撰《明史稿》的基礎上撰成。從順治二年(1645)開史館起歷時95年,是中國歷史上纂修時間最長的一部官修史書。共332卷,包括本紀24卷、志75卷、表13卷、列傳220卷,另有目錄4卷。該書取材于《明實錄》、《大明會典》、檔冊、邸報,以及文集、奏議、稗史、方志、傳記等有關著述和材料,由于有著名史家萬斯同等的整理和考訂,該書體例嚴謹,敘事清晰,編排得當,文字簡明,引述的資料,具有較高的史料價值。《明史》體例多有不同于前代正史或其他史書者。建文、景泰兩朝均列為本紀,不同于《明實錄》的附錄形式;《歷志》中的圖表,簡便易明,為過去所未有;《藝文志》只記述明代著述,不同于前代正史中的《藝文志》;在表的部分,較前代諸史增加了《七卿表》;另專門立有《閹黨》、《流賊》、《土司》等列傳,突出記述了明代的主要社會問題,為了解明代宦官、明代農(nóng)民起義和明代民族關系,提供了比較集中、系統(tǒng)的材料。《明史》的記事有些過于簡略,立傳的人物也不夠完備,且多回護之處?,F(xiàn)通行的《明史》版本是乾隆四年的武英殿原刊本,1974年中華書局又據(jù)以???、標點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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