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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牌示太歲(實則光緒)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三

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作者:


新竹縣都城隍、監(jiān)理醮務(wù),示告下屬至期齊集 前銜〔監(jiān)理醮務(wù)、新竹縣都城隍〕為牌示事。照得本爵職掌陰陽,權(quán)司監(jiān)醮,定于日,親詣竹北樹杞林聯(lián)莊法壇監(jiān)理,一切科表,分別核轉(zhuǎn)外,合行遣牌示知。為此牌,仰所屬司神等,一體遵照。至期齊集,隨同前往,勿得參差,各宜凜遵,毋違。須牌。 一、牌示懸掛頭門 私記 太歲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注) 印 新竹縣城隍?。ㄗ仙? 都城隍行 私記 (注)本文件與上一件及下二件相連,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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