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八四具領狀光緒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一四○三—八

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作者:


新竹縣禁卒施建等四名,具領光緒九年秋冬兩季工食銀 具領狀臺下禁卒施建、張清、許元、郭德,今當大老爺臺前,承領得光緒九年分秋、冬兩季工食銀貳拾肆兩捌錢,除扣減平外,實應領錢貳拾參兩參錢壹分貳厘,中間不敢冒領。合具領狀是實。 〔批〕準領,領狀附卷。 私記 光緒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具領狀臺下禁卒施建許元張清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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