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九九附稟光緒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一一四○七—三

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作者:


新竹知縣方,列舉糧房進出款,附稟請臺北府雷給予津貼 敬再稟者,卑邑錢糧等款,及有關款目之事,向歸糧房收繳承辦,公事極多,該書每年用款,亦復不少。蓋鄉(xiāng)民頑蠢,向無自封投柜輸完。糧書則某莊某人應完何糧若干,無不深悉;本年改征新糧,將來督飭催追,殆亦不免。但不令經手銀錢,亦不予以事權,則無虞舞弊矣。該書向年用款固多,現在當可樽節(jié),然總難拐腹從公。合將原開清折,轉呈憲鑒詧奪施行。合再肅稟。恭請勛安。卑職謹再稟。 一、附稟 本府憲雷 光緒十四年正月二十八日 印 新竹縣印 私記 正堂方行 私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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