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四一稟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六日一二二○二--一八

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作者:


一皂頭役蒙淡水分府諭另舉北門總理,將保結(jié)狀及認充狀稟繳分府 臺下一皂頭役鍾勤叩首叩稟,為據(jù)結(jié)稟舉,乞恩準著充,俾得趨效事。緣本城北門總理郭尚茂患病,不能辦事,自行將戳繳銷。蒙諭:著勤另舉接充等因,該勤凜遵辦理。茲據(jù)總理林揚芳、林承恩、郊鋪長和號等,保舉得王禮讓一名,為人誠實,有家有室,辦事公正,兼治眾望,堪以頂充北門總理遺缺;并取具認充、保結(jié)各狀前來。理合稟舉,伏乞大老爺電察,恩準驗充,給發(fā)諭戳,俾得向前辦公。沾叩。 計稟繳認充、保結(jié)狀各一紙。 〔批〕候驗充給戳,認狀、保結(jié)并附。 〔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六日叩 戳記 特授淡水分府曹、給一皂頭役、鍾勤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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