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司馬彪續(xù)漢書卷四

八家后漢書輯注 作者:周天游 輯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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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武十王傳

  三五五 二郡二十九縣,租入倍諸王也〔一〕。(汪)──范書宗室四王三侯傳注

  〔一〕 此東海王彊傳之文。彊以太子廢為東海王。建武二十七年,始就國,光武以魯益東海。汪輯將此引入北海靖王興傳,非。


  三五六 沛獻(xiàn)王輔性務(wù)嚴(yán)矜,有威,好經(jīng)書,善說京氏易。(姚。汪。鈴木)──初學(xué)記卷一0

  三五七 東平憲王蒼,少有孝友之質(zhì),弘雅恭敬。(鈴木)──書鈔卷七0

  三五八 明帝詔曰:「東平王蒼寬博有謀,可以託六尺之孤〔一〕。其以蒼為驃騎將軍。」是時(shí)天下無虞,蒼以宜修禮樂,乃議定南北郊衣冠車服制度,及世祖廟樂。蒼以懿親輔政,盡心王室,每有議事,上未嘗不見從,名稱日重。(汪。鈴木)──書鈔卷六四

  〔一〕 見論語泰伯篇,系曾子之語。正義曰:「謂可委託以幼少之君也,若周公、霍光也?!估钯t曰:「六尺,謂年十五以下?!购∫詾槌隹鬃又Z,非。


  三五九 蒼為驃騎將軍,置長史員三十人〔一〕,位在三公上,辟當(dāng)世名士,虛己禮之。(汪。鈴木)──書鈔卷六四

  〔一〕 范書本傳作「四十人」,陳、俞本皆然。且「員」均作「掾史」。孔本恐誤。

  三六0 皁巾〔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作「帛巾」,系蒼生母光烈皇后生前所用,明帝賜蒼以作紀(jì)念。皁,黑繒也。說見廣韻。


  三六一 東平王蒼到國,病,詔遣太醫(yī)丞將高手醫(yī)視病。(姚。汪。鈴木)──初學(xué)記卷二0

  三六二 孝王京性孝恭〔一〕,好謙讓,好經(jīng)學(xué),數(shù)上詩賦頌德(姚。汪)──書鈔卷七0

  〔一〕 京,瑯邪王也。


  朱穆傳

  三六三 穆舉高第,拜侍御史?;傅叟R辟雍,行禮畢,公卿出,虎賁置弓階上,公卿下階皆避弓。穆過,呵虎賁曰:「執(zhí)天子器,何故投於地!」虎賁怖,即攝弓。穆劾奏虎賁抵罪。公卿皆慚,曰:「朱御史可謂臨事不惑者也?!梗ㄒΑM?。鈴木)──范書本傳注

  樂恢傳

  三六四 樂恢字伯奇,京兆長陵人。父為縣吏,得罪,令收將殺之?;謺r(shí)年十一,常於府寺門晝夜號(hào)泣。令聞之,即解出父。(汪)──御覽卷三八四

  三六五 樂恢除守陽令〔一〕,在職剛直,守清者也。(姚。汪)──書鈔卷七八

  〔一〕 天游按:范書無恢任縣令事,且漢無守陽縣,疑有訛。


  何敞傳

  三六六 何敞字文高,太尉宋由辟為掾,待之以禮。司徒袁安〔亦〕敬重之〔一〕。敞在宰府謇諤,議論抗直,〔無所屈撓,京師憚之〕〔二〕。──書鈔卷六八

  〔一〕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五補(bǔ)。

  〔二〕 同右。


  鄧彪傳

  三六七 其先楚人,鄧況始居新野,子孫以農(nóng)桑為業(yè)。(姚。汪)──范書本傳注

  三六八 鄧彪字智伯,為太尉,乞骸骨,以二千石終身焉。──職官分紀(jì)卷四九

  張禹傳

  三六九 張禹拜揚(yáng)州刺史,當(dāng)濟(jì)江行部,〔中〕土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一〕,難於濟(jì)涉。禹厲聲云:「子胥若其有靈,知吾志在理察枉訟,豈危我哉!」令鼓楫而過。歷行部邑,吏民希見〔使〕者〔二〕,人懷喜悅。(姚。汪)──類聚卷六 ○ 御覽卷六0 書鈔卷三六 事類賦注卷六

  〔一〕 據(jù)御覽卷六○補(bǔ)。

  〔二〕 據(jù)范書本傳補(bǔ)。


  三七○ 張禹字伯達(dá),遷太傅。朝夕進(jìn)食,朝見特贊,與三公絕席〔一〕。(姚。汪)──書鈔卷五二 ○ 緯略卷五 晏公類要卷一四

  〔一〕 晏公類要卷一四末作「後漢世,周、畢之任特讚,與三公九卿絕席」。所增之文,當(dāng)出自晏公手筆。


  徐防傳

  三七一 徐防為尚書郎〔一〕,性惟周密畏慎,在臺(tái)閣典職十年,奏事三世〔二〕,未嘗有過。(姚。汪)─初學(xué)記卷一一 ○ 御覽卷二一五

  〔一〕 「防」原誤作「昉」,據(jù)御覽卷二一五逕正。

  〔二〕 范書本傳作「奉事二帝」,即明、章二帝。按和帝時(shí),防遷司隸校尉,又出為魏郡太守,復(fù)歷任少府、大司農(nóng)、司空、司徒,不曾再在臺(tái)閣為郎。據(jù)此則續(xù)書之「三」當(dāng)系「二」之訛。


  胡廣傳

  三七二 剛〔一〕,辟大司徒馬宮掾。值莽居攝,剛即解其衣冠,懸府門而去。(姚。汪)──書鈔卷六八

  〔一〕 乃胡廣六世祖


  三七三 胡〔廣,字〕伯始〔一〕,舉孝廉,試為天下第一。(姚。汪)──書鈔卷六0 ○ 初學(xué)記卷一一 御覽卷二一五

  〔一〕 據(jù)初學(xué)記卷一一補(bǔ)。


  三七四 故事:孝廉高第,三公尚書輒優(yōu)之,特勞來其舉將。於是公府下詔書勞來雄焉〔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雄,南郡太守法雄也。


  三七五 旬日拜尚書郎〔一〕,恪勤職事,所掌辨護(hù)〔二〕,兼蒞兩曹,轉(zhuǎn)左丞(相)〔三〕。(姚。汪)──書鈔卷六0 ○ 范書本傳注 初學(xué)記卷一一 御覽卷二一五

  〔一〕 御覽卷二一五亦作「旬日」,然袁紀(jì)及范書本傳又均作「旬月」,又初學(xué)記卷一一、翰苑新書前集卷四、事文類聚新集卷十皆然,書鈔作「旬日」恐誤。

  〔二〕 「護(hù)」原誤作「讓」,據(jù)范書本傳注逕改。

  〔三〕 據(jù)初學(xué)記卷一一刪。

  
袁安傳孫彭 彭弟湯 湯子成 逢 隗 玄孫 忠子祕

  三七六 安字邵公,質(zhì)性清嚴(yán),不交異類。為功曹〔一〕,奉檄記謁從事。從事因安致書於令,安曰:「公事自有郵驛,私請則非功曹所持?!咕喽皇堋#ㄒ?。汪)──書鈔卷三七

  〔一〕 時(shí)安任汝陽縣功曹。


  三七七 袁安為河南尹,〔在職〕十餘年〔一〕,政令公平,未嘗以臧罪鞠人。吏民皆人人自勵(lì),大小從化?!簿熋C然,名重朝廷〕〔二〕。(汪)──書鈔卷七六(四)○ 又卷三六

  〔一〕 據(jù)書鈔卷三六補(bǔ)。

  〔二〕 同右。又書鈔卷七六有一引末句作「朝廷敬重之也」。


  三七八 安奏司隸鄭據(jù)、河南尹蔡嵩〔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以鄭、蔡二氏阿附竇氏,無盡節(jié)之義而上奏彈劾。然書奏不報(bào)。


  三七九 袁彭字伯楚,祖父安。歷廣漢、南陽太守。順帝初,為光祿勳。行至清,為吏麤袍糲食,終於議郎。(汪)──御覽卷四二五 ○ 又卷六九三

  三八0 袁(安)〔湯〕字(召公)〔仲河〕〔一〕?;傅鄢?,〔為司空〕〔二〕,遷太尉。有子逢、成、隗?!卜辍匙种荜枴踩?,靈帝時(shí)為司空。隗字〔次〕陽〔四〕,亦至司徒、太傅,封都鄉(xiāng)侯,四葉五公〔五〕。(姚。汪)──御覽卷四七0 ○ 初學(xué)記卷一八

  〔一〕 據(jù)范書本傳改。初學(xué)記卷一八作「安於桓帝初遷太尉」,御覽因之。天游按:袁安於章帝時(shí)歷任司空、司徒,和帝永元四年終於司徒任,豈能於桓帝時(shí)出任太尉!汪輯據(jù)御覽所引條,因而不改,復(fù)妄增「彭弟陽字仲和,累遷司徒」;又引初學(xué)記卷一八,改「太尉」為「太師」,甚謬。

  〔二〕 據(jù)范書本傳補(bǔ)。

  〔三〕 同右。

  〔四〕 同右。

  〔五〕 除袁安、袁湯、袁逢、袁隗外,安子敞字叔平,和帝時(shí)曾位至司空,故曰「四葉五公」。


  三八一 袁逢為三老,賜玉杖。(姚。汪)──類聚卷八三

  三八二 袁忠子祕〔一〕,為郡門下議生。黃巾起,祕從太守趙謙擊之,軍敗,祕與功曹封觀等七人以身捍刃,皆死於陣,謙以得〔免〕〔二〕。詔復(fù)祕等門閭,號(hào)曰「七賢」。(汪)──御覽卷四二0

  〔一〕 忠,袁安之玄孫。

  〔二〕 據(jù)汪輯補(bǔ)。


  張酺傳曾孫濟(jì)

  三八三 永平九年,詔書為四姓小侯開學(xué)〔一〕,置五經(jīng)師。張酺以經(jīng)選,授於南宮。除廣平王郎。每朝會(huì),輒講上前,音動(dòng)左右,論難應(yīng)對(duì),常合上意。久之,賜車馬衣被,擢為郎中。──書鈔卷一三九

  〔一〕 四姓小侯,指外戚樊、郭、陰、馬四姓之子弟,故號(hào)小侯。

  三八四 張濟(jì)為河南尹〔一〕。中常侍段珪奴乘犢車于道,濟(jì)即收捕,梟首懸尸珪門也。(汪)──御覽卷六四六

  〔一〕 「尹」原誤作「令」,逕改。


  郭躬傳

  三八五 郭躬字仲孫,潁川人。辟公府,以明法律,特預(yù)朝議。時(shí)有兄弟共以繩絞殺人,各持一端,辜不可分。中常侍孫章傳詔命:兄不教導(dǎo)弟,報(bào)兄重,弟減死。章誤言兩報(bào)。重獄已斷,尚書奏矯制當(dāng)斬。上問躬,躬曰:「當(dāng)罰金?!股显唬骸赋C〔詔〕殺人〔一〕,如何罰金?」躬曰:「法令有故有誤〔二〕,章不故,指傳命誤即報(bào)重,是故為無所放也?!褐艿廊珥疲渲比缡浮弧踩?。君子不逆詐,〔四〕王法大刑〔五〕,不可委曲生意?!股显唬骸干啤!梗ㄍ簦?em>──御覽卷六四0

  〔一〕 據(jù)汪輯補(bǔ)。

  〔二〕 晉書刑法志曰:「其知而死之,謂之故。不意誤犯,謂之過失?!拱催^失即誤。

  〔三〕 見詩小雅大東。鄭箋曰:「如砥,貢賦平均也。如矢,賞罰不偏也?!?br />
  〔四〕 論語憲問:「子曰:『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

  〔五〕 范書本傳「大」作「天」,是。

  班超傳

  三八六 「久弄筆研乎?」〔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曰:「大丈夫無它志略,猶當(dāng)效傅介子、張騫立功異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筆研間乎?」華嶠書作「久事筆耕乎」,謝承書作「久事筆硯乎」。四載文意同而遣辭略異耳。


  三八七 騩馬〔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超至于闐,于闐王禮儀甚疏,巫詐言神怒,欲取超之馬以祠之。范書本傳作「騧馬」。華嶠書同續(xù)書。說文卷九曰:「騩,馬淺黑色?!褂衷唬骸蛤m,黃馬黑喙?!?/em>

  三八八 求得故王兄子榆勒立之,更名曰忠。(汪)──范書本傳注

  三八九 損中〔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疏勒王忠反,說康居王借兵,還據(jù)損中,欲襲超取疏勒。東觀諸史唯東觀記作「頓中」,未知孰是。


  應(yīng)奉傳子劭

  三九0 應(yīng)奉字世叔,聰明,自為童兒及長,凡所經(jīng)歷,莫不暗記,讀書五行並下〔一〕。(汪)──御覽卷三八四 ○ 緯略卷七

  〔一〕 緯略卷七「五行」作「數(shù)行」。


  三九一 仲援〔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參見謝承書應(yīng)劭傳注。


  三九二 劭又著中漢輯敘、漢官儀及禮儀故事,凡十一種,百三十六卷。朝廷制度,百官儀式,所以不亡者,由劭記之。官至泰山太守。劭弟珣,字季瑜,司空掾,即瑒之父〔一〕。(姚。汪)──魏志王粲傳注

  〔一〕 疑「即瑒之父」四字系裴松之所加,非續(xù)書原文。


  孝明八王傳

  三九三 王悝謀不道〔一〕,有詔削四縣。悝,伉之曾孫〔二〕。──書鈔卷七0

  〔一〕 按孔本標(biāo)目作「貶食一縣」,與引文異。陳、俞本改注范書。

  〔二〕 按千乘王伉之孫鴻,質(zhì)帝立,改封勃海王。無子,梁太后復(fù)立桓帝弟蠡吾侯悝為勃海王,奉鴻祀,故曰伉之曾孫。


  三九四 坐輕慢不孝〔一〕。(汪)──范書安帝紀(jì)注

  〔一〕 乃指樂城王萇坐此罪貶為臨湖侯。


  李恂傳

  三九五 李恂字叔英,安定臨涇人。太守李鴻請署功曹,未及到而州辟為從事。會(huì)鴻卒,恂不應(yīng)州命,而送鴻喪還鄉(xiāng)里。既葬,留起冢墳,治喪三年。(汪)──御覽卷二六四

  三九六 李恂字少英〔一〕,遷御史,持節(jié)使幽州,所過皆圖寫山川、屯田、聚落百餘卷,肅宗嘉之。(姚。汪)──書鈔卷六二

  〔一〕 范書本傳作「叔英」,與上條御覽引同,此作「少英」,恐誤。


  龐參傳

  三九七 龐參字仲達(dá),河南緱氏人,官至太尉〔一〕。(姚。汪)──姚輯

  〔一〕 出處俟攷。


  橋玄傳

  三九八 玄字公祖,梁國睢陽人。少治禮及嚴(yán)氏春秋。累遷尚書令。玄嚴(yán)明有才略,長於知人〔一〕。初魏武帝為諸生,未知名也,玄甚異之。(姚。汪)──世說識(shí)鑒注 ○ 魏志武帝紀(jì)注

  〔一〕 魏志武帝紀(jì)注作「長於人物」。


  三九九 橋玄為部從事。時(shí)陳相羊昌受取狼藉,玄到陳,案考昌,得其姦臧案。玄少為縣功曹,豫州剌史周景行部到梁國,玄謁景,因伏地言:「陳相羊昌罪惡,乞?yàn)椴筷悘氖拢F案其姦?!咕皦研?,署而遣之。玄到,悉收昌賓客,具考臧罪。昌素為大將軍梁冀所厚,冀為馳檄救之。景承旨召玄,玄還檄不發(fā),案之益急,昌坐檻車徵。〔一〕(汪)──汪輯

  〔一〕 汪輯注出書鈔卷七三,非。疑其誤引范書。


  四00 橋玄為司空,轉(zhuǎn)司徒。素與南陽太守陳球有隙,及在公位,而薦球?yàn)橥⑽?。(姚。汪?em>──類聚卷五三 ○ 御覽卷六三 ○ 書鈔卷三三


  崔瑗傳

   四0一 崔瑗愛士,好賓客,盛修肴膳。──書鈔卷三四

  徐稚傳李曇

  四0二 陳蕃、胡廣等上疏薦徐稚等曰:「臣聞善人,天地之紀(jì),治之所由也。伏見處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一〕、汝南袁閎〔二〕、京兆韋著、潁川李曇,德行純備,著於民聽。若使擢登三事,協(xié)亮天工,必能翼宣盛美,增光日月矣?!够傅勰艘园曹囆c徵之。(汪)──御覽卷六三0 ○ 初學(xué)記卷二0 書鈔卷三三

  〔一〕 「彭城」原誤作「城陽」,據(jù)初學(xué)記卷二0逕改。

  〔二〕 「閎」原誤作「閬」,據(jù)汪輯逕改。


  四0三 李曇字子雲(yún)〔一〕。(汪)──汪輯

  〔一〕 汪輯注出書鈔,未詳卷數(shù)。今按此引不見於書鈔,出處俟考。


  姜肱傳

  四0四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威人也〕〔一〕。兄弟三人皆以孝行著。肱年〔最〕長〔二〕,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臥,甚相親友。及長,各娶妻,兄弟相戀,不能相離,以繼嗣當(dāng)立,乃更往就室。學(xué)皆通五經(jīng),兼明星緯。(姚。汪)──御覽卷五一五 ○ 類聚卷二一 初學(xué)記卷一七

  〔一〕 據(jù)初學(xué)記卷一七補(bǔ)。

  〔二〕 同右。


  申屠蟠傳

  四0五 申屠蟠字子龍,父母卒〔一〕,〔孝毀過禮。服除〕〔二〕,蟠思慕,不飲酒食肉十餘年?!裁俊臣扇瞻荨踩?,輒三日不食。(姚。汪)──書鈔卷九四?。啊☆惥劬矶啊∮[卷五六二

  〔一〕 類聚卷二0作「九歲喪父」,與范書同。

  〔二〕 據(jù)類聚卷二0補(bǔ)。

  〔三〕 同右。


  四0六 同縣大女緱玉為從父報(bào)仇〔一〕,殺夫之從母兄李士。姑執(zhí)玉以告吏〔二〕。(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作「為父報(bào)讎」。

  〔二〕 時(shí)令欲論殺玉。蟠年十五,極諫之,玉遂得減死。


  四0七 徵爽為司空,融為尚書,紀(jì)為侍中〔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此引李賢曰出續(xù)漢志,誤。時(shí)值中平六年,董卓行廢立之事,公車徵荀爽、韓融、陳紀(jì)、申屠蟠,惟蟠不到。


  楊震傳子秉 孫賜 曾孫彪 玄孫修

  四0八 教授二十餘年,州請召,數(shù)稱病不就。少孤貧,獨(dú)與母居,假地種殖,以給供養(yǎng)。諸生嘗有助種藍(lán)者,震輒拔更〔種〕〔一〕,以距其後,鄉(xiāng)里稱孝也。(姚。汪)──范書本傳注?。啊☆惥劬戆艘?br />
  〔一〕 據(jù)類聚卷八一補(bǔ)。


  四0九 鱓〔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有冠雀銜三鱓魚飛集講堂前。范書本傳作「鱣」,謝承書同續(xù)書。李賢曰:「『鱣』、『鱓』古字通也。鱣魚長者不過三尺,黃地黑文,故都講云『蛇鱓,卿大夫之服象也』?!?/em>

  四一0 楊震為東萊太守,道經(jīng)昌邑。初震為荊州,舉茂才王密。密時(shí)為昌邑令,謁見。至夜,懷金十斤以遺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無知者?!拐鹪唬骸柑熘裰?,子知,我知,何謂無知?」密愧而出。(姚。汪)──類聚卷八三 ○ 御覽卷八0九 事類賦注卷九

  四一一 楊震數(shù)切諫,為樊豐等所譖,遣歸本郡。震行至城西凡陽亭〔一〕,謂諸子門人曰:「身死之日,以雜木為棺,〔布〕單被,〔二〕裁足蓋形,勿歸塚次,勿設(shè)祭祠?!挂蝻嬦G而卒。(姚。汪)──御覽卷五五一 ○ 書鈔卷九二

  〔一〕 書鈔卷九二作「陽亭」,范書本傳作「幾陽亭」,而汲本、殿本范書作「夕陽亭」,袁紀(jì)作「沈亭」,東觀記又作「都亭」,諸載各異,未悉孰是。

  〔二〕 據(jù)書鈔卷九二補(bǔ)。


  四一二 楊震將葬,大鳥來止亭樹,下地安行到柩前,正立低頭淚出。眾人更共摩撫抱持,終不驚駭。其鳥五色,高丈餘,兩翼長二丈三尺,人莫知其名也〔一〕。(姚。汪)──御覽卷九一四 ○ 范書本傳注

  〔一〕 本傳注「其鳥」以下為謝承書之文,御覽編者恐誤將其抄入續(xù)書。


  四一三 楊秉字叔節(jié),為刺史、二千石,計(jì)日受俸,餘祿不入私門。故吏齎錢百萬遺之,閉門不受,以廉清稱。──書鈔卷三八

  四一四 楊秉字叔節(jié),以尚書侍講;蔡邕字伯喈,以侍中並為左中郎將。(汪)──御覽卷二四一

  四一五 楊賜以病罷,居無何,拜為太常,詔賜御〔府〕衣一襲。〔一〕(姚。汪)──書鈔卷一二九 ○ 又卷一九

  〔一〕 據(jù)書鈔卷一九補(bǔ)。


  四一六 楊彪字文先,博覽眾書〔一〕,有恭孝稱。〔與諸郎著作東觀〕〔二〕,〔位〕至司徒、太尉〔三〕。(汪)──書鈔卷五0 ○ 御覽卷二三四

  〔一〕 御覽卷二三四作「多識(shí)博聞」。汪輯注曰:「書鈔五十七引作『博議多文』?!菇癜纯妆揪砦迤咭税喙淌论?,且文作「多議博文」。陳、俞本妄改作楊彪事,並刪「字孟堅(jiān)」三字。又翰苑新書前集卷五同孔本。汪注誤。

  〔二〕 據(jù)御覽卷二三四補(bǔ)。

  〔三〕 據(jù)翰苑新書前集卷一補(bǔ)。


  四一七 彪代董卓為司空,又代黃琬為司徒。時(shí)袁術(shù)僭亂,操託彪與術(shù)婚姻,誣以欲圖廢置,奏收下獄,劾以大逆。(姚。汪)──范書袁紹傳注

  四一八 彪見漢祚將終,自以累世為三公,恥為魏臣,遂稱足攣,不復(fù)行。積十餘年,〔魏文〕帝即(王)位〔一〕,欲以為太尉,令近臣宣旨。彪辭曰:「嘗以漢朝為三公,值世衰亂,不能立尺寸之益,若復(fù)為魏臣,於國之選,亦不為榮也?!沟鄄粖Z其意。黃初四年,〔魏文帝詔曰:「先王制幾杖之賜,所以賓禮黃耇〔二〕,以彰舊德〔三〕。太尉楊彪,乃祖以來世著名績,其賜公延年杖。延請之日便使杖之?!埂场菜摹场灿质怪蛊す凇场参濉?,詔拜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朝見位次三公,如孔光故事〔六〕。彪上章固讓,帝不聽,又為門施行馬,致吏卒,以優(yōu)崇之。年八十四,以六年薨。(姚。汪)──魏志文帝紀(jì)注 ○ 書鈔卷五0 御覽卷三七二 又卷七四三范書本傳注 書鈔卷一三三?。ǘ∮[卷七一0

  〔一〕 據(jù)書鈔卷五0刪補(bǔ)。

  〔二〕 儀禮士冠禮曰:「黃耇無疆,受天之慶。」鄭注:「黃,黃髮也;耇,凍梨也。皆壽徵也?!?br />
  〔三〕 此四字據(jù)書鈔卷一三三、御覽卷七一0補(bǔ)入。

  〔四〕 據(jù)范書本傳注補(bǔ)。

  〔五〕 據(jù)書鈔卷五0補(bǔ)。

  〔六〕 漢書孔光傳載王太后詔曰:「賜太師靈壽杖,黃門令為太師省中坐置幾,太師入省中用杖,賜餐十七物,然後歸老于第,官屬按職如故?!褂衷獕墼旯忉缭劰?,問日蝕事。書奏,帝悅,拜光為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給事中,位次丞相。


  四一九 人有白修與臨淄侯曹植飲,醉共載,從司馬門出,謗訕鄢陵侯章。太祖聞之,大怒,故遂收殺之。時(shí)年四十五矣。(汪)──范書本傳注

  章帝八王傳

  四二0 清河王小心恭孝,特見親愛。後諸王就國,鄧太后特詔清河國置中尉、內(nèi)史〔一〕,賜乘〔輿〕〔二〕、上御物焉。(汪)──御覽卷二四八

  〔一〕 「特詔」二字原誤倒,據(jù)汪輯逕正。

  〔二〕 據(jù)范書本傳補(bǔ)。清河王,孝王劉慶也。

  四二一 河間孝王開,忠貞恭謹(jǐn),聰敏畏慎。上以開小弟,特親愛。(姚。汪)──書鈔卷七0

  四二二 起河間第。──書鈔卷二一


  張綱傳

  四二三 綱字文紀(jì),少以三公子經(jīng)明行修舉孝廉〔一〕,不就。司徒辟,以高第為侍御史。漢安元年,拜光祿大夫?!驳矍舶耸寡残酗L(fēng)俗〕〔二〕,與侍中杜喬等八人同日受詔,持節(jié)分出,案行天下貪廉,墨綬有罪便收,刺史二千石以驛表聞,威惠清忠,名振郡國,號(hào)曰「八雋」〔三〕〔皆宿儒要位,唯綱年少官微〕〔四〕。是時(shí)大將軍梁冀侵?jǐn)_百姓,喬等七人皆奉命四出,〔各之所部〕〔五〕,唯綱獨(dú)埋車輪於洛陽都亭不去〔六〕?!不騿栔场财摺常唬骸覆蚶钱?dāng)路,安問狐貍!」〔八〕遂上書曰:「大將軍梁冀、河南尹不疑,蒙外戚之援,荷國厚恩,以芻蕘之姿,安居阿保,不能敷揚(yáng)五教,翼贊日月,而專為封豕長蛇〔九〕,肆其貪饕,甘心好貨,縱恣無厭,多樹諂諛,以害忠良,誠天威所不赦,大辟所宜加也。謹(jǐn)條其無君之心十五事於左,皆忠臣之所切齒也?!箷嘤?,京師震悚。時(shí)冀妹為皇后,內(nèi)寵方盛,冀兄弟權(quán)重於人主,順帝雖知綱言不誣,然無心治冀,冀深恨綱〔一0〕。(姚。汪)──蜀志張翼傳注 ○ 書鈔卷六二 又卷一四一 初學(xué)記卷一二又卷二0 御覽卷二二七 又卷七七五 類林雜說卷三

  〔一〕 綱父張皓,順帝時(shí)拜司空,忝任三公之位。

  〔二〕 據(jù)書鈔卷六二補(bǔ)。帝,順帝也。

  〔三〕 書鈔卷六二作「八座」,書鈔卷一四一作「八使」,初學(xué)記卷一二、御覽卷二二七作「八彥」,唯御覽卷七七五作「八俊」,與蜀志注同。范書周舉傳亦作「八俊」。

  〔四〕 據(jù)書鈔卷六二補(bǔ)。

  〔五〕 同右。

  〔六〕 參見謝承書張綱傳注。

  〔七〕 據(jù)御覽卷七七五補(bǔ)。

  〔八〕 漢書孫寶傳載:寶任京兆尹,其所署東部督郵侯文曰:「豺狼橫道,不宜復(fù)問狐貍?!咕V言當(dāng)本於此。

  〔九〕 淮南子本經(jīng)訓(xùn)曰:「堯之時(shí),封豨、脩蛇為民害,乃使羿斷脩蛇於洞庭,擒封豨於桑林。」按封豨即封豕,野豬也。脩蛇即長蛇,劉安避其父諱而改。定公四年左傳即作「封豕長蛇」。二者皆以喻貪暴者。

  〔一0〕類林雜說卷二「漢安」誤作「漢宣」,且下有「帝」字。「安問狐貍」下作「帝曰:『是誰?』曰:『是梁冀。』是日誅冀」,謬甚!


  四二四 會(huì)廣陵賊張嬰等眾數(shù)萬人,殺刺史二千石,冀欲陷綱,乃諷尚書以綱為廣陵太守,若不為嬰所殺,則欲以法中之。前太守往,輒多請兵,及綱受拜,詔問當(dāng)?shù)帽R幾何,綱對(duì)曰「無用兵馬」,遂單車之官,徑詣嬰壘門,示以禍福。嬰大驚懼,走欲閉門。綱又於門外罷遣吏兵,留所親者十餘人,以書語其長老素為嬰所信者,請與相見,問以本變,因示以詔恩,使還請嬰。嬰見綱意誠,即出見綱。綱延置上坐,問其疾苦,禮畢,乃謂之曰:「前後二千石多非其人,杜塞國恩,肆其私求。鄉(xiāng)郡遠(yuǎn)〔一〕,天子不能朝夕聞也,故民人相聚以避害。二千石信有罪矣,為之者乃非義也。忠臣不欺君以自榮,孝子不損父以求福。天子聖仁,欲文德以來之〔二〕,故使太守來,思以爵祿相榮,不願(yuàn)以刑也。今誠轉(zhuǎn)禍為福之時(shí)也,若聞義不服,天子赫然發(fā)怒,大兵雲(yún)合,豈不危乎?宜深計(jì)其利害?!箣肼?,泣曰:「荒裔愚人,數(shù)為二千石所侵枉,不堪其困,故遂相聚偷生。明府仁及草木,乃嬰等更生之澤,但恐投兵之日,不免孥戮耳。」綱曰:「豈其然乎!要之以天地,誓之以日月。方當(dāng)相顯以爵位,何禍之有乎?」嬰曰:「茍赦其罪,得全首領(lǐng),以就農(nóng)畝,則抱戴沒齒,爵祿非所望也?!箣腚m為大賊,起於狂暴,自以為必死,及得綱言,曠然開明,乃辭還營。明日,遂將所部萬餘人,與妻子面縛詣綱降。綱悉釋縛慰納,謂嬰曰:「卿諸人一旦解散,方垂盪然,當(dāng)條名上之,必受封賞?!箣朐唬骸钙驓w故業(yè),不願(yuàn)以穢名汙明時(shí)也。」綱以其至誠,乃各從其意,親為安處居宅,子弟欲為吏者,隨才任職,欲為民者,勸以農(nóng)桑,田業(yè)並豐,南州晏然。論功,綱當(dāng)封,為冀所遏絕,故不得侯。天子美其功,徵欲用之。嬰等上書,乞留在郡二歲。建康元年,病卒官,時(shí)年三十六〔三〕。嬰等三百餘人〔四〕,皆衰杖送綱喪至洛陽。葬訖,為起冢立祠,四時(shí)奉祭,思慕如喪考妣。天子追念不已,下詔褒揚(yáng),除一子為郎〔五〕。(姚。汪)──蜀志張翼傳注 ○ 類林雜說卷三 書敘指南卷一八

  〔一〕 汪輯改「鄉(xiāng)」作「卿」。袁紀(jì)同續(xù)書。

  〔二〕 書大禹謨曰:「帝乃誕敷文德?!箍讉髟唬骸高h(yuǎn)人不服,大布文德以來之?!挂嘁娬撜Z季氏。

  〔三〕 范書本傳作「年四十六」,袁紀(jì)亦然,續(xù)書恐誤。

  〔四〕 范書本傳作「五百餘人」,袁紀(jì)同續(xù)書。

  〔五〕 綱子名續(xù),除為郎。又以上二引,姚輯未注出處,汪輯不詳所出,依姚本而補(bǔ)之以初學(xué)記、御覽諸引,今并補(bǔ)正之。


  王龔傳

  四二五 龔以中常侍張昉等弄國權(quán),欲奏誅之。時(shí)龔宗親有以楊震行事諫止之〔一〕。(汪)──汪輯

  〔一〕 此引汪文臺(tái)未注所由出,僅曰:「范書謂上書極言其狀,與此異?!?/em>

  四二六 王龔為太尉,在位恭慎自持,非公事不通州郡書記。其所辟命,皆海內(nèi)之長者。(汪)──書鈔卷五一 ○ 御覽卷二0七

  種暠傳

  四二七 種暠字景伯。順帝時(shí)為侍御史,監(jiān)護(hù)太子承光宮。中常侍高梵受敕迎太子,不賫詔書,以衣車載太子欲出。太子太傅(高襄)〔杜喬〕不知所以〔一〕,力不能止。開門臨去,暠至,橫劍當(dāng)車,曰:「御史受詔,監(jiān)護(hù)太子。太子,國之儲(chǔ)副,天命所繫〔二〕。常侍來,無一尺詔書〔三〕,安知非挾奸邪?今日之事,有死而已?!硅蟛桓覡?。〔帝嘉其持重,稱善良久〕〔四〕。(姚。汪)──初學(xué)記卷一二 ○ 書鈔卷六二 御覽卷二二七

  〔一〕 據(jù)書鈔卷六二以正。御覽卷二二七誤作「高褒」。袁紀(jì)、范書均作「杜喬」。

  〔二〕 御覽卷二二七作「人命所繫」,職官分紀(jì)卷一四、天中記卷三二均同。按范書亦作「人命」,而袁紀(jì)作「巨命」。疑「人」本作「民」,後人避唐太宗諱而改。御覽引袁紀(jì)誤「民」作「巨」,乃形近致訛。而初學(xué)記作「天」,則又系撰者誤抄「人」為「天」也。

  〔三〕 「一尺」書鈔卷六二作「尺寸」,疑皆為「尺一」之訛。李賢曰:「尺一,謂板長尺一,以寫詔書也?!龟愞瑐鳌赋咭贿x舉」,陽球傳「不得稽留尺一」,李雲(yún)傳「尺一拜用」,皆可為證。

  〔四〕 據(jù)書鈔卷六二補(bǔ)。


  四二八 種暠為益州刺史,在職三年,宣恩遠(yuǎn)夷,開曉殊俗,岷山雜落,皆懷服漢德。其白狼、槃木諸國並貢,〔自〕前刺史卒後遂絕〔一〕。暠至,乃復(fù)向化。永昌太守鑄黃金為文蛇,以獻(xiàn)梁冀。暠糾發(fā)追捕,馳傳上言。冀由是銜怒。(姚。汪)──類聚卷五0 ○ 御覽卷二五六

  〔一〕 據(jù)御覽卷二五六補(bǔ)。


  四二九 種暠字景伯,為梁州刺史,甚得百姓歡心。欲遷,吏民詣闕請留。太后歎曰:「未聞刺史得人民心如此!」復(fù)留一年。(姚。汪)──書鈔卷七二

  四三0 種暠為益州刺史〔一〕,遷漢陽太守,吏民五夷,男女號(hào)泣。(姚。汪)──書鈔卷三五

  〔一〕 「益」當(dāng)係「梁」之誤。


  陳球傳

  四三一 陳球遷繁陽令,清高不動(dòng)。(汪)──書鈔卷七八

  劉陶傳

  四三二 劉(騊)〔陶〕為(溳)〔湞〕陽長〔一〕,政化大行,道不拾遺。以病去官,童謠歌曰:「悒然不樂,思我劉君。何時(shí)復(fù)來,安此下民?!梗ㄒΑM簦?em>──類聚卷五0 ○ 御覽卷二六七

  〔一〕 據(jù)袁紀(jì)、范書改「騊」作「陶」。御覽卷二六七作「騊駼」,更謬。又據(jù)御覽改「溳」作「湞」。然范書本傳作「順陽」,謝承書作「樅陽」,三載各異,未知孰是。


  虞詡傳

  四三三 虞詡字升卿,陳留圉人〔一〕。祖〔經(jīng)〕為獄吏〔二〕,嘗傚于公之治獄〔三〕。及詡生,經(jīng)曰:「吾雖不及于公子孫至丞相,冀得為九卿?!构首衷傇簧洹V辽袝?。(汪)──御覽卷六四三

  〔一〕 范書本傳作「陳國武平人」。今按陳國即漢故淮陽郡,章和二年改作陳國。圉,舊屬淮陽,後入陳留郡。二縣雖曾同郡,而相距較遠(yuǎn)。李賢曰:「酈元水經(jīng)注云武平城西南七里有漢尚書令虞詡碑,題云『君諱詡,字定安,虞仲之後』。定安蓋詡之別字也?!箵?jù)此恐當(dāng)以范書為是。又「升」誤「叔」,逕改,下同。

  〔二〕 據(jù)范書本傳及下文補(bǔ)。

  〔三〕 于公,西漢名獄吏,史稱「決獄平,羅文法者于公所決皆不恨。郡中為之生立祠」。後其子于定國於宣帝時(shí)代黃霸為丞相。


  四三四 虞詡從弟孫客長沙,詡迎與俱渡江水,孫墮船,詡投水中救之,一浮一沒,遇沙得皆不死。(姚。汪)──書鈔卷一五九

  四三五 朝歌賊寧季等數(shù)千人攻殺長吏,乃使虞詡為朝歌長。故舊皆弔詡曰:「得朝歌何衰!」詡笑曰:「難者不避,易者不從〔一〕,臣之職也。不遇盤根錯(cuò)節(jié),何以別利器乎?」始到,謁河內(nèi)太守馬稜。稜勉之曰:「儒者謀謨廟堂,反在朝歌耶?」詡曰:「初除之日,大夫皆弔?!辜暗焦?,設(shè)令三科以募求壯士,自掾史以下,各舉所知,其攻劫者為上,而不事家業(yè)者為下〔二〕,收得百餘人。詡為之饗會(huì),悉貸其罪,使入賊中,誘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殺賊百人。又潛遣貧民得縫者,傭作賊衣,以絳縷縫其裾為識(shí)〔三〕。有出市買者,吏輒禽之。由是駭散,咸稱神明。(姚。汪)──御覽卷四四九 ○ 書鈔卷七八(2)類聚卷五0 御覽卷二六六 范書本傳注

  〔一〕 原作「志不求易,事不避難」,乃御覽編者妄據(jù)范書本傳改易所致。今據(jù)書鈔卷七八、類聚卷五0、御覽卷二六六逕改。

  〔二〕 范書本傳此句上有「傷人偷盜者次,帶喪服」十字,疑此引有脫文。

  〔三〕 「絳縷」本作「采綖」「裾」本作「裙」,皆據(jù)范書本傳注逕改。又范書本傳「識(shí)」作「幟」。


  四三六 遷武都太守。及還,羌率數(shù)千遮詡於陳倉。詡即停軍不進(jìn),而上書請兵,須到當(dāng)發(fā)。羌聞之,乃分鈔傍縣。詡因其兵散,日夜進(jìn)行百餘里。令吏士各作兩灶,日增倍之,羌不敢逼?;騿栐唬骸笇O臏減灶,而君增之。兵法曰:『日行不可過三十里,〔以戒不虞〕?!惨弧场欢袢招卸佟怖铩场捕?,何也?」詡曰:「虜眾多,吾兵少,徐則易為所及,速則彼不測。虜見灶增,必謂郡兵來迎?!脖姟承兴佟踩?,必憚追我。孫臏見弱,吾今示彊,勢有不同故也?!梗ㄒ?。汪)──御覽卷四四九?。啊☆惥劬戆耍?br />
  〔一〕 據(jù)類聚卷八0補(bǔ)。李賢曰:「前書王吉上疏曰:『古者師行三十里,吉行五十里。』」

  〔二〕 據(jù)類聚卷八0補(bǔ)。

  〔三〕 同右。


  四三七 虞詡為武都太守。虜來攻城,詡出戰(zhàn),敕曰:「吾言強(qiáng)弩射之,小弩發(fā)。言小弩射之,強(qiáng)弩發(fā)。」於是小弩先發(fā),虜以為弩力極,即解弛?!苍偂呈箯?qiáng)弩二十張共唯一人而射之〔一〕,三發(fā)而三中,虜眾潰。(汪)──書鈔卷一二五 ○ 御覽卷三四八

  〔一〕 據(jù)汪輯補(bǔ)。


  四三八 下辯東三十餘里有峽,中當(dāng)泉水,生大石〔一〕,障塞水流,每至春夏,輒〔濆〕溢,沒秋稼〔二〕,壞敗營郭。詡乃使人燒石,以水灌之〔三〕,石皆坼裂〔四〕,因鐫去石,遂無氾溺之患?!参濉常ㄒ?。汪)──范書本傳注 ○ 水經(jīng)注卷二漾水注0 類聚卷六 御覽卷五三

  〔一〕 水經(jīng)注卷二0作「峽中白水生大石」,御覽卷五三亦然。按「白水」係「泉」之誤。

  〔二〕 據(jù)水經(jīng)注卷二0、類聚卷六補(bǔ)。

  〔三〕 水經(jīng)注卷二0「水」作「醯」,御覽卷五三作「醋」。正字通曰:「醋,醯別名也?!辊?,音希。

  〔四〕 水經(jīng)注卷二0「坼」作「碎」,類聚卷六作「罅」,御覽卷五三作「淬」,其意一也。

  〔五〕 他三引「患」皆作「害」。


  四三九 詡始到〔郡〕〔一〕,穀石千〔二〕,鹽石八千,見戶萬三千。視事三歲,米石八十,鹽石四百,流人還歸,郡戶數(shù)萬,人足家給,一郡無事。(姚。汪)──范書本傳注 ○ 書鈔卷一四六 御覽卷八六五

  〔一〕 據(jù)書鈔卷一四六補(bǔ)??ぃ涠伎?。

  〔二〕 御覽卷八六五「千」下有「五百」二字。


  傅燮傳

  四四0 燮軍斬賊三帥卜已、張伯、梁仲寧等,功高為封首。(姚。汪)──范書本傳注

  蓋勳傳

  四四一 曾祖父進(jìn),漢陽太守;祖父彪,大司農(nóng)。(姚。汪)──范書本傳注

  四四二 中平元年,黃巾賊起,故武威太守酒泉黃雋被徵,失期。梁鵠欲奏誅雋,勳為言得免。雋以黃金二十斤謝勳,勳謂雋曰:「吾以子罪在八議〔一〕,故為子言,吾豈賣評(píng)哉!」終辭不受。(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周禮秋官小司寇曰:「以八辟麗邦法,附刑罰:一曰議親之辟,二曰議故之辟,三曰議賢之辟,四曰議能之辟,五曰議功之辟,六曰議貴之辟,七曰議勤之辟,八曰議賓之辟?!箤O詒讓周禮正義曰:「蓋凡入八議限者,輕罪則宥,重罪則改附輕比,仍有刑也?!?/em>

  四四三 宋泉〔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言涼州刺史左昌坐因軍興斷盜數(shù)千萬被徵,以扶風(fēng)宋梟代之。汪文臺(tái)按:范作「梟」非,作「泉」亦非,疑本作「鳶」,因音誤作「淵」,又以廟諱作「泉」。


  四四四 是時(shí),漢陽叛人王國眾十餘萬,攻陳倉,三輔震動(dòng)。勳領(lǐng)郡兵五千人,自請滿萬人,因表用處士扶風(fēng)士孫瑞為鷹鷂都尉,桂陽魏傑為破敵都尉,京兆杜楷為威虜都尉,弘農(nóng)楊儒為鳥擊都尉,長陵第五雋為清寇都尉。凡五都尉,皆素有名,悉領(lǐng)屬勳。每有密事,靈帝手詔問之。(姚。汪)──范書本傳注

  張衡傳

  四四五 張衡字平子,以才學(xué)通博稱,文最高華,舉孝廉,除尚書郎〔一〕。──職官分紀(jì)卷八

  〔一〕 范書本傳作「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連辟公府不就」,後「安帝雅聞衡善術(shù)學(xué),公車特徵拜郎中」,與此異。按職官分紀(jì)卷八所引,文多怪譎,恐非續(xù)書之舊,錄以備攷。


  四四六 張衡〔字平子,以郎中遷太史令〕〔一〕。性精微,有巧藝,〔妙善璣衡之正紀(jì),作渾天儀。復(fù)造候風(fēng)〕地動(dòng)儀〔二〕,以精銅鑄〔成〕〔三〕。其器圓徑八尺,形似(傾)〔酒〕樽〔四〕,其蓋穹隆〔五〕,飾以篆文。〔樽中有都柱,旁行八道,施關(guān)發(fā)機(jī)〕。〔六〕外有八龍,首銜銅丸,下有蟾蜍承之。其牙發(fā)機(jī),皆隱在樽中,周密無際,如一體焉?!踩缬小车貏?dòng)〔七〕,〔樽則震〕〔八〕,機(jī)發(fā),龍即吐丸,蟾蜍張口受丸,聲乃振揚(yáng),司者覺知。即省龍機(jī),其餘七首不發(fā),〔尋其方面〕〔九〕,則知地震所從起來也?!豺?yàn)之以事〕〔一0〕,合契若神,觀之莫不服其奇麗,自古所來未嘗有也。(姚。汪)──御覽卷七五二 ○ 又卷二三五 初學(xué)記卷五 書鈔卷五五事類賦注卷六

  〔一〕 據(jù)御覽卷二三五及書鈔卷五五補(bǔ)。

  〔二〕 同右。其中「作」字據(jù)范書本傳補(bǔ)。

  〔三〕 據(jù)御覽卷二三五補(bǔ)。

  〔四〕 據(jù)初學(xué)記卷五、事類賦注卷六改。又御覽卷二三五作「酒杯」。

  〔五〕 御覽卷二三五作「合蓋隆起」,且在「八尺」句之下。

  〔六〕 據(jù)初學(xué)記卷五、事類賦注卷六補(bǔ)。

  〔七〕 據(jù)書鈔卷五五及御覽卷二三五補(bǔ)。

  〔八〕 據(jù)御覽卷二三五補(bǔ)。

  〔九〕 據(jù)御覽卷二三五補(bǔ)。

  〔一0〕據(jù)書抄卷五五、御覽卷二三五補(bǔ)。


  四四七 「後人皮傅,無所容竄?!埂惨弧常ㄍ簦?em>──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引張衡斥圖緯虛妄疏曰:「且河洛、六藝,篇錄已定,後人皮傅,無所容篡。」張衡集亦作「竄」。李賢曰:「篡」、「竄」,義亦通也。又李賢引揚(yáng)雄方言曰:「秦晉言非其事謂之皮傅?!辜礌繌?qiáng)傅會(huì)之意也。


  馬融傳

  四四八 馬融安帝時(shí)為大將軍鄧騭所召,拜校書郎中。在東觀十年,窮覽典籍,上廣成頌〔一〕。(汪)──職官分紀(jì)卷一六

  〔一〕 汪輯未注所出,且無前兩句。


  四四九 融為校書郎,又拜郎中〔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參見謝承書馬融傳注。


  四五0 融對(duì)策於北宮端門。(汪)──范書本傳注

  蔡邕傳

  四五一 蔡伯喈,陳留圉人。通達(dá)有俊才,博學(xué)善屬文,伎藝術(shù)數(shù),無不精綜。(姚。汪)──世說新語品藻注 ○ 史略卷二

  四五二 蔡邕避難在吳,告人曰:「吾昔經(jīng)會(huì)稽高遷亭,見屋椽竹從東間數(shù)第十六可以為籥?!谷∮茫挟惵?。(汪)──御覽卷一八八 ○ 又卷一九四

  四五三 董卓為司空,辟蔡邕,稱疾不就。卓大怒,詈曰:「我力能族人!」邕不得已,及到,署祭酒。(汪)──御覽卷四六六

  四五四 〔以侍中〕仕至左中郎將〔一〕。為王允所誅。(姚。汪)──世說新語品藻注 ○ 御覽卷二四一

  〔一〕 據(jù)御覽卷二四一補(bǔ)。


  左雄傳

  四五五 虞詡以左雄有忠公節(jié),上疏薦之曰:「伏見議郎左雄,數(shù)上封事,至引陛下身遭危難以為警戒,實(shí)有王臣蹇蹇之節(jié),周公謨成王之風(fēng)〔一〕,宜擢在喉舌之官,必有匡弼之益。」由是拜雄尚書。(姚。汪)──御覽卷六三0 ○ 類聚卷五三 書鈔卷三三

  〔一〕 李賢曰:「謨,謀也。即尚書立政、無逸篇之類也?!?/em>

  四五六 左雄字伯豪,為尚書,遷僕射,奏孝廉不滿四十,不得察舉。廣陵孝廉徐淑未滿,對(duì)曰:「漢詔云『有如顏?zhàn)诱卟幌弈辍弧惨弧?,是故本鄉(xiāng)以淑充選?!剐墼懼唬骸肝粽哳?zhàn)勇勔恢?,孝廉聞一知幾?」淑默然無以對(duì)也。──書鈔卷七九

  〔一〕 范書本傳作「顏回、子奇」。


  四五七 左雄奏徵海內(nèi)名儒為博士,使公卿子弟為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祿。及汝南謝廉、河南趙建(章)〔一〕,年始十二,各能通經(jīng),雄並奏拜童子郎。於是負(fù)書來學(xué),雲(yún)集京師。(姚。汪)──范書臧洪傳注 ○ 書鈔卷五六

  〔一〕 據(jù)書鈔卷五六刪。范書本傳亦無「章」字。


  周舉傳

  四五八 周舉字真先〔一〕,為并州刺史。太原一(部)〔郡〕,〔二〕舊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龍忌之戒〔三〕,或一月寒食,〔莫敢煙爨,老小不堪,歲歲多死者〕〔四〕。舉到,以吊書置子推廟,言盛冬滅火,殘損人命,非賢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五〕,使還溫食。於是眾人稍解,風(fēng)俗頗革。(姚。汪)──書鈔卷七二 ○ 類聚卷五0 御覽卷二五六

  〔一〕 書鈔卷五六、初學(xué)記卷一二均作「宣光」,而東觀記、袁紀(jì)、范書皆然。按姚輯作「貞先」,汪輯刪而不錄。孔廣陶以為「貞」本作「真」,宋鈔避仁宗諱。今錄而存疑,或系周舉別字亦未可知。

  〔二〕 據(jù)范書本傳改。

  〔三〕 「龍忌」者,禁火之日也。范書本傳李賢注:「龍,星,木之位也,春見東方。心為大火,懼火之盛,故為之禁火。俗傳云子推以此日被焚而禁火?!?br />
  〔四〕 據(jù)類聚卷五0改補(bǔ)。書鈔卷七二僅有「人多不堪」四字。御覽卷二五六同類聚卷五0所引。

  〔五〕 據(jù)類聚卷五0補(bǔ)。御覽卷二五六亦然。


  四五九 周舉字宣光,梁商表為從事中郎。商疾甚,帝問遺言,對(duì)曰:「臣從事中郎周舉,清慎高亮,不可不任。」拜諫議大夫。(姚。汪。鈴木)──書鈔卷五六 ○ 初學(xué)記卷一二 御覽卷二二三

  四六0 〔周舉字宣光〕〔一〕,順帝時(shí),詔遣八使循行風(fēng)俗,皆選素有威名者。乃拜舉侍中,〔與侍中〕杜喬〔二〕、守光祿大夫周翃〔三〕、前青州刺史馮羨、尚書欒巴、侍御史張綱、兗州刺史郭遵、太尉長史劉班并守光祿大夫〔四〕,分行天下?!财浯淌?、二千石有贓罪顯明者,驛馬上之;墨綬以下,便輒收舉;其有清忠惠利,為百姓所安,宜表異者,皆以狀上〕〔五〕。於是八使同拜,天下號(hào)曰「八俊」。於是奏劾貪猥,表薦清公,朝廷稱之。(汪)──書鈔卷四0 ○ 御覽卷七七八

  〔一〕 據(jù)御覽卷七七八補(bǔ)。

  〔二〕 據(jù)汪輯補(bǔ)。

  〔三〕 御覽卷七七八「翃」作「栩」。袁紀(jì)、范書亦然。作「翃」恐誤。

  〔四〕 「太尉」原誤作「太守」,據(jù)御覽卷七七八逕改。

  〔五〕 據(jù)御覽卷七七八補(bǔ)。


  黃瓊傳孫琬

  四六一 黃瓊字世英,遷尚書令。明習(xí)故事,號(hào)為富贍。──職官分紀(jì)卷八

  四六二 黃琬字子琰,江夏人。少失父母而辨惠。祖父瓊初為魏郡太守,建和元年正月,日蝕,京師不見,梁太后詔問所蝕多少,琬年七歲,在傍曰:「何不言日蝕之餘,如月之初?」瓊大驚,即以其言應(yīng)詔,后深奇愛之。時(shí)司空盛元疾〔一〕,瓊遣琬候問。會(huì)江夏上蠻賊事到府,元發(fā)書,視畢,微戲琬曰:「江夏大郡,而蠻多士少?!圭e手對(duì)曰:「蠻夷猾夏,責(zé)在司空?!梗ㄍ簦?em>──御覽卷三八四

  〔一〕 袁紀(jì)、范書「元」均作「允」。汪文臺(tái)以為「應(yīng)作允」,是。

  四六三 黃琬字子琰,方毅廉直,為侍中、尚書。(姚。汪)──書鈔卷六0 ○ 初學(xué)記卷一一


  荀淑傳子爽 孫悅

  四六四 淑對(duì)策,譏刺梁氏,故出也〔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淑出補(bǔ)朗陵侯相。疑「故出也」三字系李賢之語。


  四六五 淑有高才,王暢、李膺皆以為師。為朗陵侯相,號(hào)稱「神君」。(姚。汪)──魏志荀彧傳注

  四六六 荀爽字慈明,幼而好學(xué)。〔太尉杜喬見而稱曰:「可為人師?!顾臁车⑺冀?jīng)書〔一〕,慶吊不行,徵命不應(yīng)。潁川為之語曰:「荀氏八龍,慈明無雙?!梗ㄍ簦?em>──御覽卷四九五 ○ 又卷六一一

  〔一〕 據(jù)御覽卷六一一補(bǔ)。


  四六七 荀爽字慈明,為光祿勳,視事三日〔一〕,策拜司空。(汪)──書鈔卷五三 ○ 御覽卷二二九

  〔一〕 御覽卷二二九作「三月」,非。


  四六八 荀悅字仲豫,遷黃門侍郎。獻(xiàn)帝頗好文學(xué),悅與從弟彧、孔融並侍講禁中。(汪)──御覽卷二二一

  四六九 荀悅十二,能讀春秋,貧無書,每至市間閱篇牘,一見多能誦記。(汪)──御覽卷六一四

  陳寔傳

  四七0 陳寔?zhàn)种俟惨弧?,舉灼然〔二〕,為司徒屬〔三〕,遷太丘長。(姚。汪)──書鈔卷六八

  〔一〕 袁紀(jì)、范書均作「仲弓」,俞本亦然。此同陳寔碑。

  〔二〕 姚之駰曰:「灼然應(yīng)是當(dāng)時(shí)選舉名目?!股驓J韓曰:「謂行義灼然。晉書溫嶠傳:『舉秀才、灼然?!弧?br />
  〔三〕 范書本傳曰:「司空黃瓊辟選理劇,補(bǔ)聞喜長,旬月,以期喪去官。復(fù)再遷除太丘長?!刮绰勗鵀樗就綄佟4艘杆就健够蛳怠杆究铡怪`。


  四七一 陳群父子,並著高名,世號(hào)「三君」〔一〕。每宰府辟召,常同時(shí)旌命,羔雁成群〔二〕,當(dāng)世者靡不榮之。(姚。汪)──類聚卷九一

  〔一〕 指陳寔,寔?zhàn)蛹o(jì),紀(jì)子群。

  〔二〕 李賢曰:「古者諸侯朝天子,卿執(zhí)羔,大夫執(zhí)雁,士執(zhí)雉。成群言眾多也?!?/em>

  李固傳子燮

  四七二 李固字子堅(jiān),狀有奇表,鼎角匿犀,足履龜文。──職官分紀(jì)卷八

  四七三 李固少有俊才,雅志好學(xué)。為三公子〔一〕,常躬步行,驅(qū)驢負(fù)書從師。(汪)──御覽卷三九四 ○ 又卷六一一

  〔一〕 父李郃曾任司徒,故稱三公子。


  四七四 李固字子堅(jiān),拜議郎,為洛陽令〔一〕。大將軍梁商請為從事中郎〔二〕。(汪)──御覽卷二三八

  〔一〕 范書本傳作「出為廣漢雒令」,御覽引誤。

  〔二〕 「商」誤作「冀」,逕正。


  四七五 陽嘉二年,詔公卿舉敦樸之士,衛(wèi)尉賈建舉固。(姚。汪)──范書本傳注

  四七六 老子曰:「其進(jìn)銳,其退速也。」〔一〕(汪)──范書本傳注

  〔一〕 見李固陽嘉二年京師地震對(duì)策。李賢曰:「案:孟子有此文。謝承書亦云孟子。」范書同續(xù)書。


  四七七 李固上書曰:「陛下之有尚書,猶天之有北斗。北斗天之喉舌,尚書陛下之喉舌也?!梗ㄍ簦?em>──書鈔卷五九 ○ 御覽卷二一二 類聚卷四八 書鈔卷三三


  四七八 方毅廉直,宜拜尚書。──書鈔卷三三

  四七九 李固遷將作大匠,常推賢進(jìn)士。(姚 汪)──書鈔卷五四 ○ 通典職官九 御覽卷二三六

  四八0 李固為大司農(nóng)。〔時(shí)〕上信閹宦〔一〕,天下牧守多其宗親舊故,及受貨賂,有詔特拜,不由選試,亂生彌甚。固乃上表,具陳盜賊所以興,由官非其人也。(姚。汪)──御覽卷二三二 ○ 書鈔卷五四

  〔一〕 據(jù)書鈔卷五四補(bǔ)。


  四八一 順帝時(shí),所除官多不次,李固奏免百餘人。此等既怨,共作飛章,誣固曰:「大行在殯,路人掩涕,固獨(dú)胡粉飾貌,搔頭弄姿,盤旋偃仰,曾無慘怛之心?!梗ㄒΑM簦?em>──御覽卷七一九 ○ 書鈔卷一三五

  四八二 沖帝以太尉李固參錄尚書事。帝崩,梁太后詔固議所徵王侯,至乃發(fā)喪。對(duì)曰:「帝雖少,猶天下之父,今日崩,人臣感痛,豈有臣子反掩之乎?」太后從之。──書鈔卷五九

  四八三 李固被誅,梁冀乃露固屍於四衢,令有敢臨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亮,年始成童,左提章鉞,右秉鐵鑕,詣闕上書,乞收固屍,不許。因往臨哭,陳辭於其前,遂守喪不去。夏門亭長呵之,亮曰:「含陰陽氣以生,戴乾履坤,義之所重,豈知生命,何為以死相懼?」太后聞而不誅,乃聽得襚斂歸葬之。(汪)──御覽卷四二0

  四八四 基,偃師長〔一〕。(汪)──范書李固傳注

  〔一〕 基,李固長子。固被誅,基與弟茲皆死於漢中。范書載基死於偃城獄中,必涉基偃師長而誤。


  四八五 李燮字德公。初李固既策罷,知不免禍,乃遣三子歸鄉(xiāng)里。時(shí)燮年十三。有頃難作,下郡收固三子,二兄受害。燮姊文姬乃告父門生王成曰〔一〕:「今委君以六尺之孤,李氏存滅,其在君矣。」成乃將燮入徐州界中,變名姓,為酒家傭,而成賣卜於市,陰相往來〔二〕。梁冀既誅,而災(zāi)眚?qū)乙?。明年史官上言,宜有赦令,又?dāng)存錄大臣冤死者子孫。於是求固後,燮乃以本末告酒家,酒家具車重厚遣之〔三〕。後王成卒,燮以禮葬之〔四〕,感傷舊恩,每四節(jié)為設(shè)上賓之位而祠焉。(汪)──御覽卷四二0

  〔一〕 袁紀(jì)作「固之僕隸也」。而范書、華陽國志均與續(xù)書同。沈欽韓曰:「案傳云燮從受學(xué),則非僕隸也。」沈說是。

  〔二〕 謝承書李燮傳作「燮遠(yuǎn)遁身於北海劇,託命滕咨家以得免」,與諸書大異。

  〔三〕 范書本傳下有「皆不受」三字。

  〔四〕 袁紀(jì)作「會(huì)赦得免,而成病卒」,下始言歸鄉(xiāng)里,與此異。范書同續(xù)書。


  四八六 李燮拜京兆〔尹〕〔一〕,詔發(fā)西園錢,〔燮〕(君)上封事〔二〕,遂(上)〔止〕不發(fā)〔三〕。吏民愛敬,乃謠曰:「我府君,道教舉,恩如春,威如虎,剛不吐,弱不茹,愛如母,訓(xùn)如父?!梗ㄒ?。汪??。?em>──類聚卷一九 ○ 御覽卷四六五

  〔一〕 據(jù)御覽卷四六五補(bǔ)。

  〔二〕 據(jù)御覽卷四六五改。

  〔三〕 同右。

  杜喬傳

  四八七 〔杜喬字叔榮〕〔一〕。累祖吏二千石。喬少好學(xué),治韓詩、京氏易、歐陽尚書,以孝稱。雖二千石子,常步擔(dān)求師。(姚。汪)──范書本傳注 ○ 御覽卷六一一

  〔一〕 據(jù)御覽卷六一一補(bǔ)。


  四八八 喬諸生耿伯嘗與鮪同止。冀諷吏執(zhí)鮪為喬門生〔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值桓帝建和元年,劉鮪訛言清河王當(dāng)統(tǒng)天下,事發(fā)被誅。梁冀欲害杜喬,故誣陷之。


  四八九 梁冀諷有司劾杜喬,遂執(zhí)繫之,死獄中。與李固俱暴屍於城北,故人莫敢視者。喬故掾陳留楊匡聞之號(hào)哭,星行到洛,託為夏門亭吏,守衛(wèi)屍喪,驅(qū)護(hù)蠅蟲。都官從事執(zhí)之以聞,太后義而不罪。使於是帶鐵鑕上書詣闕〔一〕,乞杜李二公骸骨,太后許之。成禮殯殮,送喬喪還家,葬送行服,隱匿。(汪)──御覽四二0

  〔一〕 疑「使」系「匡」之訛。


  吳佑傳

  四九0 吳佑字季英〔一〕,陳留人。父恢,南海太守。佑年十二,隨恢到官。欲以殺青簡寫尚書章句〔二〕,佑諫曰:「今君踰江湘,越五嶺,僻在海濱,風(fēng)俗雖陋,然多珍玩,上為朝廷所疑,下為權(quán)戚所望。此章若成,載必兼兩。昔馬援以薏苡興謗,王陽以衣囊邀名〔三〕,嫌疑之戒,願(yuàn)留意焉。」恢撫其首曰:「吳氏世不乏季子者?!埂菜摹常ㄍ簦?em>──御覽卷四五二 ○ 范書本傳注。

  〔一〕 「佑」原作「祐」,與袁、范諸書同。然李賢曰:「續(xù)漢書作『佑』?!菇駬?jù)以正,下同。

  〔二〕 李賢曰:「殺青者,以火灸簡令汗,取其青易書,復(fù)不蠹,謂之殺青,亦謂汗簡。義見劉向別錄也?!?br />
  〔三〕 參見張璠紀(jì)桓帝紀(jì)注。

  〔四〕 同右。

  四九一 吳佑年二十〔一〕,喪父,居無擔(dān)石而不受贍遺。常牧豕於長垣澤中〔二〕,行吟經(jīng)書。遇父故人,謂之曰:「卿二千石子,而自業(yè)賤事,縱子無恥,奈先君何?」佑辭謝而已,守志如初也。〔年四十餘,乃為郡吏,舉孝廉〕〔三〕。(姚。汪)──御覽卷四八四?。啊n卷七九 范書本傳注 御覽卷七二

  〔一〕 書鈔卷七九作「年三十」,誤。

  〔二〕 參見袁山松書吳祐傳注。

  〔三〕 據(jù)書鈔卷七九、范書本傳注補(bǔ)。


  四九二 吳佑遷膠東侯相,政尚清靜,以身率下,褒賢勸善為務(wù)。──職官分紀(jì)卷三二

  四九三 賦錢五百,為父市單衣〔一〕。──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佑任膠東侯相,嗇夫?qū)O性私賦民錢五百,市衣以進(jìn)父。范書不載所賦錢數(shù),李賢引續(xù)書以注。


  延篤傳

  四九四 李文德素善延篤,謂公卿曰:「延篤有王佐之才?!褂钜M(jìn)之。篤聞,為書止文德曰:「吾常昧爽櫛梳,坐於客堂,朝則誦虞夏之書,歷公旦之典禮,覽仲尼〔之〕春秋〔一〕。當(dāng)此之時(shí),不知天之為蓋,地之為輿〔二〕,慎勿迷其本,棄其生也?!梗ㄒ?。汪)──類聚卷七0 ○ 御覽卷七一四 白帖卷一四

  〔一〕 據(jù)御覽卷七一四補(bǔ)。李賢引班固?hào)|都賦曰:「今論者但知誦虞夏之書,詠殷周之詩,講羲文之易,論孔氏之春秋。」

  〔二〕 李賢引宋玉大言賦曰:「方地為輿,員天為蓋?!?/em>

  史弼傳

  四九五 敞為京兆尹〔一〕,化有能名,尤善條教,見稱於三輔。(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 敞,史弼之父。


  四九六 史弼遷河?xùn)|太守,斷絕書屬。中常侍侯覽遣諸生齎書請之,并求假鹽稅。弼大怒,乃付安邑獄,拷殺之。覽遂詐作飛章下司隸,誣弼誹謗,檻車徵。前孝廉魏劭毀變形服,詐為家僮,贍護(hù)於弼。弼遂受誣事,當(dāng)棄市。劭與同郡人賣郡邸,行賂於覽,得減死罪一等,論輸左校。時(shí)人或譏曰:「平原行貨免君〔一〕,無乃甚乎?」陶丘洪曰:「文王羑里,閎、散懷金〔二〕。史弼遭患,義夫獻(xiàn)寶,亦何疑焉!」議者乃息。(汪)──御覽卷四二0

  〔一〕 弼前曾出任平原相,詔書下令舉黨人,弼獨(dú)無所上。平原人感懷其德,故賣郡邸以贖弼。

  〔二〕 周文王曾被殷紂王囚於羑里,其臣閎夭、散宜生以黃金千鎰求有莘氏美女、驪戎文馬、有熊九駟獻(xiàn)與紂王,使文王得以赦歸。事見史記。


  盧植傳

  四九七 植字子幹,少事馬融,與鄭玄同門相友。植剛毅有大節(jié),嘗喟然有濟(jì)世之志,不茍合取容,不應(yīng)州郡命召。建寧中,徵博士,出補(bǔ)九江太守,以病去官。作尚書章句、禮記解詁。稍遷侍中、尚書。張角起,以植為北中郎將征角,失利抵罪。頃之,復(fù)以為尚書。張讓劫少帝奔小平津,植手劍責(zé)數(shù)讓等,讓等皆放兵,垂泣謝罪,遂自殺。董卓議欲廢帝,眾莫敢對(duì),植獨(dú)正言,語在卓傳。植以老病去位,隱居上谷軍都山。初平三年,卒。(姚。汪)──魏志廬毓傳注 ○ 水經(jīng)注卷一四濕餘水注 御覽卷二四一

  四九八 太祖北征柳城,過涿郡,令告太守曰:「故北中郎將盧植,名著海內(nèi),學(xué)為儒宗,士之楷模,乃國之楨幹也。昔武王入殷,封商容之閭;鄭喪子產(chǎn),而仲尼隕涕〔一〕。孤到此州,嘉其餘風(fēng)。春秋之義,賢者之後,有異於人〔二〕。敬遣丞掾修墳?zāi)梗⒅卤♂^,以彰厥德?!怪灿兴淖?,毓最小。(姚。汪)──魏志盧毓傳注

  〔一〕 史記殷本紀(jì)曰:「商容賢者,百姓愛之,紂廢之。」又昭公二十一年左傳曰:「及子產(chǎn)卒,仲尼聞之,出涕曰:『古之遺愛也。』」

  〔二〕 昭公二十年公羊傳曰:「君子之善善也長,惡惡也短。惡惡止其身,善善及子孫。賢者子孫,故君子為之諱也?!?/em>

  四九九 盧植能飲一石不醉。(姚。汪)──類聚卷七二

  趙岐傳

  五00 趙岐字臺(tái)卿。獻(xiàn)帝以為太僕,持節(jié)安慰天下。(姚。汪)──類聚卷四九 ○ 御覽卷二三0 書鈔卷五四

  皇甫規(guī)傳

  五0一 皇甫規(guī)以西羌之叛,為中郎將,討納叛羌。(姚。汪)──書鈔卷六三

  五0二 皇甫規(guī)字威明,安定人。拜度遼將軍,上書薦中郎將張奐自代。及黨事起,天下名賢多見染逮。規(guī)雖為名將,素譽(yù)不高,自以西州豪傑,恥不得豫,乃先自上言:「臣前薦故大司農(nóng)張奐,是附黨?!钩⒅粏栆?。(汪)──御覽卷六三0

  五0三 皇甫規(guī),安定人?!侧l(xiāng)人〕有以貨買雁門太守〔一〕,還家,書刺謁規(guī),規(guī)臥不迎。既入,而問曰:「卿前在郡,食雁美乎?」有頃,白王符在門,規(guī)素聞符名,乃遽起,衣不及帶〔二〕,屐履出迎,援符手而還,與同坐極忻。時(shí)人為之語曰:「徒見二千石,不如一縫掖〔三〕。」言書生道義之為貴。(汪)──御覽卷四七四 ○ 又卷四九五 書鈔卷三四

  〔一〕 據(jù)御覽卷四九五補(bǔ)。

  〔二〕 書鈔卷三四作「衣不及席」,非。

  〔三〕 鄭玄曰:「逢,猶大也。大掖之衣,大袂單衣也?!狗稌醴麄饕嘧鳌缚p掖」,而禮記儒行「縫」作「逢」,古字通,亦可作「豐」。


  張奐傳

  五0四 張奐字然明,永壽元年遷安定屬國都尉,郡界以寧。羌豪帥〔離湳〕感奐德〔一〕,上馬二十四,先零(遣)酋長又遺金渠八枚〔二〕。奐〔受之,而〕召主簿〔張祁〕於〔諸〕羌前〔三〕以酒酬地曰:「使馬如羊,不以入廄;使金如粟,不以入懷?!瓜ひ择R、金還之。(姚。汪)──書鈔卷三八 ○ 御覽卷八0九 又卷八九四 事類賦注卷九

  〔一〕 據(jù)御覽卷八九四補(bǔ)。其「湳」下有夾注曰:「奴感切?!?br />
  〔二〕 「遣」系衍文,據(jù)他三引刪。

  〔三〕 「受之而」三字及「諸」字據(jù)御覽卷八0九補(bǔ)。「張祁」二字據(jù)御覽卷八九四補(bǔ)。范書本傳未載主簿姓名。


  五0五 張奐字然明,與段紀(jì)明、皇甫威明,俱顯京師,號(hào)「涼州三明」,並為匈奴中郎將。(汪)──御覽卷二四一

  五0六 張奐字然明,拜太常卿,〔設(shè)職官糧限施行〕〔一〕。奐〔素〕有清節(jié)〔二〕,〔當(dāng)〕可否之間〔三〕,強(qiáng)禦不敢奪也。該覽群籍,古今詳備。(姚。汪)──御覽卷二二八 ○ 書鈔卷五三

  〔一〕 據(jù)書鈔卷五三補(bǔ)。

  〔二〕 同右。

  〔三〕 同右。


  五0七 張奐少立志節(jié),董卓慕之,使其兄遺縑百匹。奐惡卓為人,絕而不受。(汪)──御覽卷八一八

  五0八 張奐光和四年卒。遺令曰:「吾前後仕進(jìn),十腰銀艾〔一〕,不能和光同塵,為讒邪所忌。但地底冥冥,長無曉期,而復(fù)纏以纊綿,牢以釘密,為不喜耳。今幸有前穿,朝隕夕下,措屍靈床,幅巾而已。奢非桓文,儉非王孫〔二〕,推情從意,庶免咎恡。」諸子從之。(汪)──御覽卷五五三 ○ 文選卷五七潘岳哀永逝文注

  〔一〕 腰,要也。按續(xù)漢輿服志注引東觀記曰:「九卿、執(zhí)金吾、河南尹秩皆中二千石;大長秋、將作大匠、度遼將軍、郡太守、國傅相皆秩二千石;校尉、中郎將、諸郡都尉、諸國行相、中尉、內(nèi)史、中護(hù)軍、司直秩皆二千石,以上皆銀印青綬。」再按奐歷任安定屬國都尉、使匈奴中郎將、武威太守、度遼將軍、大司農(nóng)、護(hù)匈奴中郎將、少府、大司農(nóng)、太常卿,則九要銀印青綬。言十者,喻其多也。又李賢以為艾指綠綬,以艾草染而得,與東觀記作「青綬」異。按續(xù)漢輿服志言綠綬系諸國貴人及相國所服,恐非二千石吏所得以服也。

  〔二〕 桓,齊桓公;文,晉文公也。范書作「奢非晉文」,與注文不符,恐誤。李賢曰:「陸翽鄴中記曰:『永嘉末,發(fā)齊桓公墓,得水銀池金蠶數(shù)十箔,珠襦、玉匣、繒綵不可勝數(shù)?!蛔髠髟唬骸簳x文公朝王,請襚。王不許,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晉文既臣,請用王禮,是其奢也?!褂帧竿鯇O」,楊王孫也,漢武帝時(shí)人。臨終戒其子掘穴深七尺,以身親土而葬。事見漢書楊王孫傳。


  段熲傳

  五0九 段熲破羌。明年餘羌復(fù)與燒何大豪寇張掖。熲下馬大戰(zhàn),至日中,刀折矢盡,虜亦引退。──書鈔卷一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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