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回 出興福罪捉黃洪

包公案-百家公案 作者:(明)安遇時 等編


  斷云:

  黃洪騾駁太心奸,興福終須得馬還。

  罰騾問罪真神斷,包公萬代顯威靈。

  話說開封府南鄉(xiāng),有一大戶姓富名仁,家有上等騍馬一匹。

  一日騎往北村收租,到莊遂令興福騎轉(zhuǎn)歸家。回至中途,下馬歇息。有一漢子姓黃名洪,說在南鄉(xiāng)而來,乘著瘦騾一匹,見興福,亦下騾停憩。遂近前云:"大哥何來?"興福云:"我送東人往莊收租而來。"二人遂草坐敘話,不覺良久。洪計上心來,遂云:"大哥,你這馬到好個膘腴。"福云:"客官識馬乎?"洪曰:"洪曾販馬來。"福云:"吾東人不久用價買得此馬。"洪曰:"大哥不棄,愿與我一試。"興福不疑其歹,遂與之乘。洪須臾跨上雕鞍,出馬半里,并不回韁。興福心驚,連忙追馬。洪見趕,加鞭策馬,如飛望捷路便走。

  平空被刁棍攛馬而去,興福愕然無奈,自悔不及,只得乘著老騾,轉(zhuǎn)莊報主領(lǐng)罪。仁大怒,將興福痛責一番,命牽騾往府中經(jīng)告。時包拯正在公座,興福進告。拯問:"何處人氏?"

  福云:"小人名興福,南鄉(xiāng)人,富仁家奴仆,告棍徒半路攛馬匹事。"拯問:"哪個棍徒?報說姓名。"福備將前情告訴云:"路途一面,不知名姓。"拯責云:"鄉(xiāng)民好不知事!既無對頭下落,怎生來告狀?"興福哀告云:"久仰天臺善斷無頭冤訟,小民故此伸告。"拯吩咐云:"我設(shè)一計,據(jù)爾造化。你歸家三日后來聽計。"興福叩頭而去。

  拯令趙虎將騾牽入馬房,三日不與草料,餓得那騾叫聲廝鬧。只見興福過了三日見拯,拯令牽出那騾,叫興福出城,張龍押后,吩咐依計而行。令牽從原路攛駁之處引上路頭,放韁任走,但逢草地,二人攔擋沖咄,那騾竟奔歸路,不用加鞭。

  跟至四十里路外,有地名黃泥村。只見村中一所瓦房,旁邊一扇茅屋。二人旁觀,不覺那騾竟奔其家,直入茅房廝叫。洪出看,只見原騾走回,暗喜不勝。當日張龍同興福就于邊鄰人家埋腳。

  次日,洪昂然乘著一匹騍馬,并騾騎往山中看養(yǎng)。張龍隨即帶興福去認人。福見洪大罵,近前勒馬牽過。洪正欲來奪,就被張龍一把扭索,連人帶馬,押往府中見拯。拯喝云:"你這廝狼心虎膽,不曉我包爺之事,平路上攛人馬匹,甘當何罪?"洪理虧事實,難以抵對。拯吩咐張龍將重重刑責,打枷號儆眾,罰前騾歸官,杖七十趕出。興福不合與之試馬,亦量情責罰,當官領(lǐng)馬回歸。將二人供領(lǐng)明白。觀此一場小節(jié),亦見包公發(fā)奸日燭如神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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