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一回 斷劾張轉運之罪

包公案-百家公案 作者:(明)安遇時 等編


  斷云:

  一封疏入君王奏,轉使贓行罷職歸。

  正直為人持國法,包公才干更惟誰?

  話說包拯得脫身而回,遂與少府主簿一官密謀此事,便差弓手二百人,令去北門藏伏,候轉運過時,見有行李扛箱之類,即群起而奪之。弓手領諾而去。良久,轉運果有行李盈途而來,諸卒皆奪之,回見拯。拯開其行李,但見金帛無數(shù),盡是贓物,即大罵云:"公為轉運,巡行州縣,反受官員財物,當奏之朝廷。"轉運聞而甚恐,力懇之,不從。拯遂前往東京,迤邐行到帝城,乃擊鼓。朝門外監(jiān)鼓郎官備問事因,拯具以張運使之事告之。郎官遂接之,便見天子。拯山呼殿下奏之。上因覽奏大怒,即罷張轉運之職,仍前發(fā)放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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