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三回 潘秀誤了花羞女

包公案-百家公案 作者:(明)安遇時(shí) 等編



  斷云:

  千里有緣成配偶,一時(shí)忘誓絕良姻。

  歡娛未已成真恨,羞女應(yīng)為泉下人。

  話說京中有一富家,姓潘名源柳,人稱為長(zhǎng)者,原日是貴宦之家。長(zhǎng)者有一子名秀,行位第八,年登弱冠,豐資灑落。

  一日清明時(shí)節(jié),長(zhǎng)者謂其子云:"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我當(dāng)備酒禮祭奠祖宗之墳林,庶盡補(bǔ)報(bào)之情。"其子答云:"父親所言誠(chéng)然。"長(zhǎng)者即日備祭儀,自登墳掛錢。

  其家有紅牙球一對(duì),乃國(guó)家所出之寶,是昔日真宗所賜與其祖的。長(zhǎng)者出去后,秀才將牙球出外閑耍片時(shí)。約步行來,忽見對(duì)門劉長(zhǎng)者家朱門瀟灑,簾幕半垂,下有紅裙,微露小小弓鞋。潘秀不覺魂喪魄迷。有詩為證:

  漫吐芳心說向誰?欲于何處寄相思?

  相思有盡情難盡,一舊都來十二時(shí)。

  潘秀思欲見之不可得。忽見一個(gè)浮浪門客王貴,遂與秀聲諾。王貴問:"官人在此伺候,有何事?"秀以直告。王貴道:"官人若欲見這娘子,有何難處!"遂設(shè)一計(jì),令秀向前將球子閑戲,拋入簾內(nèi),佯與趕逐球子,揭起珠簾,便可一見。秀如其言,遂將球子拋戲,直入簾內(nèi)。但見此女年方二八,桃腮杏臉,容貌無雙。與之作揖,此女便問:"郎君緣何到此?"秀答云:"因閑耍失落一牙球,趕逐來取,誤觸犯于娘子,望乞恕宥。"此女見秀豐儀出眾,心甚愛之,遂告笑云:"今日父母俱出踏青,幸爾相逢,機(jī)會(huì)非偶,愿與郎君同飲一杯,少敘殷勤。"秀聽罷,且疑且懼,不敢喏之。此女遂以為不答,即扯住秀衣云:"若不依允,即告之官府。"秀不得已,遂從之。

  二人于香閨中逡巡飲罷,兩情皆濃。女子問云:"君今年歲幾何?"秀答云:"虛度有十九春矣。"女子又問:"曾娶娘子否?"秀云:"尚未及婚。"女子云:"吾亦未事人,君若不嫌淫奔之名,愿以奉事君子。"秀驚答云:"已蒙賜酒,足見厚意,娘子若舉此情,倘令尊大人知之,則小生罪禍怎逃?"女子云:"深閨緊密,父母必不知之,君子勿致疑懼。"秀見女子意堅(jiān),情興亦動(dòng),遂從其言。二人同人羅幃,共諧鴛侶。有篇詞如何道云:同攜素手,共入蘭房。當(dāng)中間高點(diǎn)琉璃,錦帳低垂,放下一對(duì)鴛枕兒,鋪下兩條綾錦被。潘郎解帶,神女脫衣,喜孜孜共枕同衾,笑吟吟歡娛取樂。有如宋玉遇神女,同宿翠華宮;好似云英約裴航,共眠香桂館。珊瑚枕上喂檀口,舌送丁香;錦被窩中啟朱唇,論云說雨。嬌姿玉腕,緊抱著才子尖腰;郎貼酥胸,香汗?jié)窦讶擞耋w。四只腳上下交加,兩雙手高低抱摟。摶弄得男兒氣喘嘴魯都,雙睛噴火;奈何得女子郎當(dāng)眼乜斜,舌唇冰冷。霎時(shí)一陣增寒盛,強(qiáng)如吃兩瓶好酒。

  二人交歡后,云收雨散,秀即披衣起云:小于當(dāng)辭去,恐家下知覺不便。"此女遂告秀云:"妾有衷曲訴君,今日幸得同歡,妾未有室,君未有姻,何若兩家遣媒,結(jié)為夫婦,永為相歡,豈不美乎?"秀許之。二人遂指天為誓,彼此切莫背盟。

  秀歸,日夜相思,如醉如癡,因賦詩一絕,以自況云:

  相識(shí)當(dāng)初信又疑,心情還似永無違。

  誰知好事中來阻,一念翻成怨恨媒。

  潘秀因思念花羞女,情懷不已,轉(zhuǎn)成憔悴。其父母再三問其故,秀不得已,遂以與劉氏女相愛之情告知于父母。父母甚憐之,即忙遣媒人去與劉長(zhǎng)者議婚姻。劉長(zhǎng)者與媒人道:"吾上無男子,只有花羞一女,不能遣之嫁人,愿納潘郎君為婿則可。"媒人歸告潘長(zhǎng)者,長(zhǎng)者思之良久:"吾亦只有此一子,如何可出外就親?是劉家故為此說以相推托,決難成就。"遂與兒秀說:"劉家既不愿為姻,京中多有豪富,何愁無親?吾當(dāng)別議他姻以絕之。"秀默然,遂成耽閣。后竟另議趙家女為配,以此潘秀與花羞女絕念。

  及成親之日,行裝盈門,笙簧嘹亮。其日花羞在門外眺望見之,遂問小婢:"潘家今日何事,如此喧鬧?"小婢答云:"潘郎君娶趙家女,今日成親耳。"花羞聞罷,追思往事,垂淚如雨,因吟絕詩一首以自怨云:

  枕上言猶在,于今恩愛淪。

  軒中人不見,無語自消魂。

  是時(shí)花羞女自悔自怨,轉(zhuǎn)思之深,遂氣悶而死。且看如何,下回公案便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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