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九回 一捻金贈太平錢

包公案-百家公案 作者:(明)安遇時 等編


  斷云:

  包公正瑾歸原婦,愚子貪淫卻喪身。

  地府天曹應須有,妖迷怎脫鑒追神?

  話說東京城有一人姓李名春,祖上豪富,家資巨萬,人稱為大郎。風流慷慨,好結識江湖人,習學諸般藝術,不期用盡家財。大郎從學得會唱諸般詞曲,一日往池州,因到河南府楊婆店內安泊。次日去見一個朋友陳德卿,敘些舊話,回店安歇后,在房中將牙板戲拍敲動,唱幾套曲消遣。將近一更盡,聞一個婦人叫聲"官人開門"。大郎疑道:"半夜里何得有婦人聲叫開門?且莫理她。"復唱幾套曲兒,又聽得敲門之聲。大郎近外開了門,見一個女子,生得容貌無雙:

  好似姮娥離月闕,恰如仙子降凡塵。

  大郎遂問:"娘子何處人氏?因甚夜深到此?"娘子道:"官人且休問因依,奴是店中楊婆女,名一捻金,年方十七,一生最好唱,時聞得官人唱得甚妙,竟來求教。"大郎見說是店主人之女,亦不嫌疑,遂與她同坐。唱至三更,大郎欲送娘子出去,娘子苦不肯去,遂與大郎說:"夜久更深,不能歸去,愿與官人并枕一宵。"大郎道:"今夜且請娘子回去,另約一宵歡會。"娘子道:"機會難得,官人何苦執(zhí)迷?"大郎見娘子美貌妖嬈,言語清麗,不覺動情,遂解衣并枕,共諧云雨,二人極盡綢繆之歡。至五更盡,娘子起來,與大郎道:"今夜早來與君相會。"遂辭而去。自是女子早去暮來,情意綢密,并無一人知覺。

  忽一夕娘子將錢篋一個,內有太平錢一百,與大郎買辦,遂去。至第三夜,又將錢篋一個,內有太平錢二百與大郎。自此夜夜同歡,如魚似水。

  大郎一日將錢篋出茶坊,請楊婆吃茶。楊婆一見大郎錢篋內取出盡是太平錢,心下暗忖道:"這篋兒似我女兒的,因何在他邊頭?"楊婆即悲哭起來。大郎問:"婆婆因何悲哭?"

  楊婆道:"我有一個女兒,年方十七歲死了。生時常愛收太平錢,今見官人有此錢,所以思量著我的女兒,不覺傷情。"大郎問婆婆道:"你女兒幾時死了?安葬在何處?"楊婆道:"死已三年了,葬在你睡房隔壁空地內。"大郎聞說,心下悚然,遂辭了楊婆,來睡房隔壁看時,果有一個墳墓在地。大郎忽然驚慌道:"是我夜夜與鬼同睡!"即忙轉入房中,正憂疑此事,是夜二更時分,此女又來叩門。大郎開門,遂問此女:"婆婆道你三年前已死了,卻如何又不曾?"娘子笑道:"官人休聽我娘胡說,只因有個官人見奴生得頗有些美貌,要求奴為妾,媽媽不肯,遂稱道阿奴身死,假作真容供養(yǎng)。隔壁墳墓,乃是假的,官人且自寬心。"是夜又與大郎宿一宵而去。

  次日大郎驚怕,便將房錢還了楊婆,相辭而去。行到十余里,又見小娘子先在前面伺候,道是:"官人你好負心!既與你相遇同歡,何忍拋奴自去?官人何不帶奴前去州府作一勾欄,多少快活。"大郎終被色欲所迷,遂忘其為妖,乃帶去到鄭州開勾欄,逢場作戲,引得本處子弟無不來頑耍,每日常覓得三五貫錢,回店與大郎日夕歡飲。

  忽一日,茶店內有一個李都綱,認得此女乃是河南府開店楊婆之女:"當初曾受我定禮,許我為妻,又道死了,今乃嫁與此人。"遂乃扯定大郎道:"我妻兒如何被你帶在這里?"

  大郎不知情由,二人遂爭鬧起來。偶遇包拯到西京決獄,都綱便具狀獲告于拯。拯遂差人前去河南,拘喚楊婆店左右數(shù)廂到鄭州勘問。皆云楊婆女委的死了三年,現(xiàn)今葬在本家店后。拯疑怪,遂即差人監(jiān)到楊婆店后掘開墓看。揭開棺木,四畔并無損害,但不見死人。拯思之:"想是楊婆脫了都綱定禮,故假作女兒已死,另改嫁與他人。"依例將此女判還。都綱遂與此女同歸成親。大郎只得收拾回東京。出城才二十里,那娘子又復隨后趕來,見大郎哭道:"你為個男子漢,保不得一個妻子,被人強騙去,今日卻自回京,好薄情也!"大郎亦動念,只得又與之同歸,盡夫婦之歡,勝如結發(fā)。

  一日,帶娘子同去東岳廟炷香。到廟前娘子稱是頭痛,不肯入去。忽然見一個鬼使扯住娘子入廟中去,大郎只得隨后而入。至七十二司案前拈香,只見娘子被鬼使用鐵蒺黎拷打,背脊上寫云:"不合去陽間侵害人性命,當受陰司之罪。"大郎方知是鬼魅,驚奔走回家,將半月余日,得重疾而死。此亦可為貪色亡身者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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