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家后漢書輯注
謝承后漢書
卷第一
靈帝紀(jì)
獻(xiàn)帝紀(jì)
禮儀志
五行志
郡國志
兵志
刑志
卷第二
劉玄傳鄧曄
李憲傳
鄧晨傳
鄧禹傳
岑彭傳曾孫熙
耿弇傳弟國弟子恭
銚期傳
祭遵傳從弟彤
馬武傳
馬援傳子廖
魯恭傳
魏霸傳
劉寬傳
宋弘傳
郭躬傳弟子鎮(zhèn)子賀
韋彪傳族子豹子著
郭丹傳
承宮傳
鄭均傳
趙戒傳叔子典典兄子溫戒孫謙
桓譚傳
鮑永傳曾孫昂
郅惲傳子壽鄭敬
郎顗傳
杜詩傳
張堪傳
蘇章傳
羊續(xù)傳
賈琮傳
陸康傳
馮魴傳孫石
虞延傳
周章傳
鄭弘傳
梁竦傳
卷第三
曹褒傳
鄭玄傳
鄭興傳
賈逵傳
張霸傳子楷孫陵
桓榮傳孫良良孫嚴(yán)皋弘何湯
馮緄傳
度尚傳
楊璇傳
毛義傳
劉平傳
趙孝傳
車成傳
江革傳
周盤傳
趙咨傳
班固傳
第五倫傳曾孫種
鍾離意傳
宋均傳
朱暉傳孫穆
徐防傳
胡廣傳
李咸傳
袁安傳玄孫閎閎弟弘閎弟忠忠子秘
張酺傳
周景傳
陳寵傳
班超傳
翟酺傳
應(yīng)奉傳子劭
奚延傳
徐淑傳
王充傳
明帝八王傳陳敬王羨羨子思王鈞
陳禪傳
陳龜傳
橋玄傳
崔瑗傳子寔
周燮傳
黃憲傳
徐稚傳子胤
李曇傳
姜肱傳
申屠蟠傳
卷第四
楊震傳長子牧孫奇中子秉秉子賜賜子彪
張綱傳
王龔傳子暢
種暠傳子拂
陳球傳子瑀弟子珪珪子登
劉陶傳
劉瑜傳
謝弼傳
虞詡傳
傅燮傳
蓋勛傳
臧旻傳
馬融傳
蔡邕傳
左雄傳
周舉傳
黃瓊傳孫琬
荀緄傳
荀悅傳
韓韶傳
鍾皓傳
陳寔傳子紀(jì)
李固傳子燮郭亮
杜喬傳楊章
吳佑傳孫馮
延篤傳
史弼傳
趙嘉傳
皇甫規(guī)傳
張奐傳
陳蕃傳周璆劉成朱震
劉淑傳
李膺傳子珪
劉佑傳
魏朗傳
夏馥傳
巴肅傳
范滂傳宗資
羊陟傳
張儉傳
陳翔傳
孔昱傳
檀傳
劉儒傳
賈彪傳
郭泰傳茅容宋果賈淑
符融傳馮岱
許劭傳
竇武傳胡騰
皇甫嵩傳
朱雋傳子皓
董卓傳
張溫傳
劉虞傳
公孫瓚傳
陶謙傳趙昱
袁紹傳胡母班
袁術(shù)傳
卷第五
循吏傳
酷吏傳
宦者傳
儒林傳
文苑傳
獨(dú)行傳
方術(shù)傳
逸民傳
列女傳
風(fēng)教傳
卷第六
陳臨傳
楊喬傳
王防傳
陳正傳
嚴(yán)豐傳
許慶傳
周稷傳
桓任傳
劉寵傳
羊茂傳
羊定傳
王博傳
黃向傳
陶碩傳
韓崇傳
尹●傳
鄧儒傳
湛重傳
沈景傳
李鴻傳
周敞傳
陳茂傳
陳宣傳
戴禮傳
路仲翁傳
李敬傳
公孫曄傳
虔國傳
方儲(chǔ)傳
張修傳
傅賢傳
嚴(yán)翊傳
陳囂傳
王譚傳
劉陵傳
刁曜傳
董春傳
張意傳
鄧道傳
尹昆傳
閔貢傳
尹苞傳
張稷傳
卷第七
宋度傳
高呂傳
陳堪傳
華松傳
許季長傳
司馬苞傳
張冀傳
許敬傳
玊況傳
唐羌傳
王黨傳
陳禁傳
李壽傳
石□傳
聞人統(tǒng)傳
施延傳
嵇詔傳
胡邵傳
祝皓傳
虞承傳
陳長傳
薛惇傳
徐栩傳
沈輔傳
陳謙傳
周乘傳
蔣崇傳
祝良傳
車章傳
項(xiàng)誦傳
李光傳
周滂傳
郭宏傳
秦護(hù)傳
殷亮傳
衛(wèi)良傳
周躬傳
李萇傳
陳曄傳
鍾□傳
費(fèi)遂傳
滕延傳
劉靚傳
卷第八
王閎傳
楊豫傳
史循傳
魏尚傳
王奐傳
高弘傳
盛吉傳
朱寵傳
許永傳
宣仲傳
媯皓傳
唐約傳
龔遂傳
周樹傳
孔恂傳
賀純傳
張盤傳
王威傳
抗徐傳
高干傳
陰修傳
褚禧傳
姚俊傳
駱俊傳
董襲傳
伍孚傳
傅翻傳
夏勤傳
孟政傳
江漢傳
馬寔傳
范訓(xùn)傳
司馬均傳
戎良傳
戴遵傳
楊淮傳
施陽傳
宋登傳
鮑季壽傳
趙峻傳
張免傳
劉旦楊魯傳
蔣迭傳
殷輝傳
董昆傳
商仁傳
張禹傳
張諛傳
東夷列傳
散句
序傳
薛瑩后漢記
光武帝紀(jì)
明帝紀(jì)
章帝紀(jì)
安帝紀(jì)
桓帝紀(jì)
靈帝紀(jì)
獻(xiàn)帝紀(jì)
王霸傳
馬援傳子防
光武十王傳瑯邪王京
李膺傳
戴翼傳
司馬彪續(xù)漢書
卷第一
光武帝紀(jì)
明帝紀(jì)
章帝紀(jì)
和帝紀(jì)
安帝紀(jì)
順帝紀(jì)
沖帝紀(jì)
桓帝紀(jì)
靈帝紀(jì)
獻(xiàn)帝紀(jì)
后妃傳
卷第二
劉玄傳
劉盆子傳
王郎傳
隗囂傳
公孫述傳
宗室四王三侯傳
李通傳
王常傳
鄧晨傳
來歙傳
鄧禹傳
寇恂傳
馮異傳
岑彭傳
賈復(fù)傳
吳漢傳
蓋延傳
陳俊傳
臧宮傳
耿弇傳弟國國子秉國弟子恭
祭遵傳從弟彤
任光傳
李忠傳
耿純傳孫騰
朱佑傳
景丹傳
王梁傳
杜茂傳
馬武傳
竇融傳弟友子固曾孫憲曾孫萬全子章
馬援傳子光兄子嚴(yán)
卷第三
卓茂傳
魯恭傳弟
劉寬傳
伏湛傳
侯霸傳
趙熹傳
牟融傳
宣秉傳
張湛傳
王丹傳
王良傳
杜林傳
承宮傳子迭
趙典傳
申屠剛傳
鮑永傳子昱
襄楷傳
郭伋傳
孔奮傳
張堪傳
廉范傳
蘇章傳
羊續(xù)傳
賈琮傳
樊宏傳子儵
陰識(shí)傳弟興
朱浮傳
馮魴傳
虞延傳
鄭弘傳
梁統(tǒng)傳子松竦曾孫商玄孫冀
張純傳子奮
曹褒傳
鄭玄傳
鄭興傳子眾
賈逵傳
張霸傳
桓榮傳曾孫典
丁鴻傳
度尚傳
楊旋傳
劉平傳
淳于恭傳
周盤傳
班固傳
第五倫傳
鍾離意傳
宋均傳
卷第四
光武十王傳
朱穆傳
樂恢傳
何敞傳
鄧彪傳
張禹傳
徐防傳
胡廣傳
袁安傳孫彭等
張酺傳曾孫濟(jì)
郭躬傳
班超傳
應(yīng)奉傳子劭
孝明八王傳
李恂傳
龐參傳
橋玄傳
崔瑗傳
徐稚傳李曇
姜肱傳
申屠蟠傳
楊震傳子秉孫賜曾孫彪玄孫修
章帝八王傳
張綱傳
王龔傳
種暠傳
陳球傳
劉陶傳
虞詡傳
傅燮傳
蓋勛傳
張衡傳
馬融傳
蔡邕傳
左雄傳
周舉傳
黃瓊傳孫琬
荀淑傳子爽孫悅
陳寔傳
李固傳子燮
杜喬傳
吳佑傳
延篤傳
史弼傳
盧植傳
趙岐傳
皇甫規(guī)傳
張奐傳
段颎傳
卷第五
陳蕃傳
王允傳
黨錮傳
郭泰傳
許劭傳
何進(jìn)傳
孔融傳
皇甫嵩傳
朱雋傳
董卓傳
劉虞傳
循吏傳
酷吏傳
宦者傳
儒林傳
文苑傳
獨(dú)行傳
逸民傳
周乘傳
羊茂傳
封觀傳
陳謙傳
胡紹傳
王苑傳
祝良傳
應(yīng)荈
蔣詡傳
郗慮傳
劉備傳
黃巾傳
西南夷傳
西羌傳
西域傳
烏桓傳
鮮卑傳
散句
序傳
華嶠漢后書
卷第一
明帝紀(jì)
章帝紀(jì)
靈帝紀(jì)
獻(xiàn)帝紀(jì)
皇后紀(jì)孝獻(xiàn)伏后
李通傳
來歙傳玄孫艷
鄧晨傳
鄧禹傳
馮異傳
岑彭傳曾孫熙
賈復(fù)傳
吳漢傳
陳俊傳
臧宮傳
耿弇傳弟子秉
王霸傳
祭遵傳
朱佑傳
王梁傳
馬成傳
傅俊傳子昌
竇融傳玄孫章
馬援傳子防
卷第二
魯恭傳
劉寬傳
韋彪傳
范遷傳
桓譚傳
馮衍傳子豹
申屠剛傳
鮑永傳孫德
郅惲傳
郎顗傳
郭伋傳
孔奮傳
張堪傳
廉范傳慶鴻
羊續(xù)傳
樊宏傳
梁統(tǒng)傳玄孫冀
張純傳子奮
鄭興傳子眾
陳元傳
賈逵傳
張霸傳孫楷
桓榮傳子郁孫焉玄孫典玄孫彬
丁鴻傳
孝子傳
班彪傳子固
第五倫傳曾孫種衛(wèi)羽
鍾離意傳樂崧
宋均傳
光武十王傳
朱暉傳
樂恢傳杜安
何敞傳
鄧彪傳
徐防傳
胡廣傳
袁安傳重孫逢玄孫忠
張酺傳曾孫濟(jì)
韓棱傳孫演
郭躬傳弟子鎮(zhèn)吳雄
陳寵傳
班超傳孫始
何熙傳
應(yīng)奉傳子劭
孝明八王傳陳敬王羨曾孫愍王寵
崔骃傳子瑗孫寔寔從兄子鈞
周燮傳
卷第三
楊震傳孫賜曾孫彪
朱寵傳
馬融傳
蔡邕傳
黃瓊傳
陳寔傳
趙岐傳
張奐傳
王允傳
李膺傳
范滂傳
蔡衍傳
符融傳
孔融傳
皇甫嵩傳
董卓傳
丁原傳
周規(guī)傳
衛(wèi)颯傳
茨充傳
任延傳
劉寵傳
陽球傳
王吉傳
曹嵩傳
竇攸傳
宋登傳
伏恭傳
崔琦傳
趙壹傳
范式傳
范丹傳
劉永國傳
西南夷傳
南匈奴傳
散句
序傳
謝沈后漢書
光武帝紀(jì)
安帝紀(jì)
禮儀志
祭祀志
天文志
五行志
郡國志
劉盆子傳劉恭
岑彭傳
鄭敬傳
楊厚傳
鍾離意傳
竇武傳
李膺傳
符融傳
龍丘萇傳
張奉傳
閔貢傳
樊英傳
張瑩后漢南記
和帝紀(jì)
安帝紀(jì)
齊武王演傳子北海靖王興
馬援傳
郭丹傳
樊重傳
陰慶傳
荀淑傳子谞
陳蕃傳
魏應(yīng)傳
服虔傳
散句
袁山松后漢書
卷第一
光武帝紀(jì)
明帝紀(jì)
章帝紀(jì)
安帝紀(jì)
桓帝紀(jì)
靈帝紀(jì)廢帝弘農(nóng)王
獻(xiàn)帝紀(jì)
卷第二
律歷志
禮儀志
祭祀志
天文志
五行志
郡國志
百官志
藝文志已闕
卷第三
劉盆子傳
馮異傳
賈復(fù)傳
耿弇傳
任光傳子隗
竇融傳曾孫憲
伏湛傳
侯霸傳
宋弘傳
楊厚傳
蘇謙傳子不韋
羊續(xù)傳
桓榮傳曾孫鸞
朱暉傳孫穆
楊終傳
應(yīng)奉傳
徐璆傳
王充傳
楊震傳
劉陶傳
荀淑傳
杜喬傳
吳佑傳
延篤傳
卷第四
盧植傳
陳蕃傳
周璆傳
王允傳
李膺傳
范滂傳
岑晊傳
賈彪傳
何颙傳
郭泰傳
韓卓傳
皇甫嵩傳
朱雋傳
董卓傳
劉虞傳
袁紹傳
陳弇傳
范丹傳
公沙穆傳
蔡順傳
隗相傳
羅威傳
西域傳
散條
張璠后漢紀(jì)
光武帝紀(jì)
更始元年盧芳
建武七年杜詩
建武九年郭伋
建武十一~樊曄
建武中元二年北郊
明帝紀(jì)
永平二年馬皇后
永平十六年祭彤班超
章帝紀(jì)
建初四年馬防
章和二年陳寵
和帝紀(jì)
永元二年竇憲
永元十六年張輔
殤帝紀(jì)
延平元年于闐都末條支國
順帝紀(jì)
永建元年虞詡宋登
陽嘉元年荀顗
陽嘉二年左雄
永和五年王龔
永和六年周舉
沖帝紀(jì)
永嘉元年種暠
質(zhì)帝紀(jì)
本初元年朱穆梁冀
桓帝紀(jì)
建和元年朱穆吳佑
延熹五年朱穆
延熹七年陳球
延熹八年楊秉
延熹九年范滂岑晊張儉
靈帝紀(jì)
建寧元年周景王堂
建寧二年王暢
熹平元年李咸
熹平六年蔡邕
光和元年蔡邕
光和二年橋玄
中平二年賈琮張溫范丹張燕
中平三年靈帝
中平五年蓋勛
中平六年弘農(nóng)王袁紹獻(xiàn)帝
獻(xiàn)帝紀(jì)
初平元年獻(xiàn)帝荀淑、爽、靖、昱、曇董卓
初平二年皇甫嵩董卓劉表孫堅(jiān)
初平三年蔡邕王允種劭等六人
興平二年朱雋
建安元年王立
建安五年袁紹
建安十年荀悅
建安十三年孔融
建安十六年劉璋
建安十九年伏后
散條
無名氏后漢書
吳漢
韓棱
應(yīng)奉
周蠻
荀緄
孔融
秦彭
劉昆
嚴(yán)光
趙峻
張重
孫敬
梁輔
陳□
附錄
附錄一八家后漢書著者傳略
吳志妃嬪傳吳主權(quán)謝夫人傳附謝承傳略
吳志薛綜傳附子薛瑩傳
晉書司馬彪傳
晉書華嶠傳
晉書謝沈傳
張瑩傳(闕)
晉書袁山松傳
魏志三少帝紀(jì)裴松之注載張璠事略
附錄二著錄
附錄三評(píng)論
袁宏后漢紀(jì)自序(節(jié)錄)
文心雕龍史傳篇(節(jié)錄)
史通(節(jié)錄)
史略(節(jié)錄)
少室山房筆叢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節(jié)錄)
十七史商榷卷三二史條
隋書經(jīng)籍志考證(節(jié)錄)
文史通義(節(jié)錄)
附錄四清代諸家后漢書輯本序跋及目錄
姚之骃后漢書補(bǔ)逸自序
孫志祖謝氏后漢書補(bǔ)佚
王謨謝承后漢書鈔
黃奭黃氏逸書考子史鉤沈輯六家后漢書
汪文臺(tái)七家后漢書
王仁俊輯華嶠謝承袁山松司馬彪四書目錄
附錄五引用書目
八家后漢書輯注(謝承后漢書、薛瑩后漢記)
謝承后漢書卷一
周天游輯注
靈帝紀(jì)
○○一 靈帝善鼓琴,吹洞簫〔一〕。(孫。王。汪)──御覽卷五八一 ○ 白帖卷六二
〔一〕 天游按:隋書經(jīng)籍志曰謝承書「無帝紀(jì)」。孫志祖據(jù)此云:「謝書無本紀(jì),此及伏后二條,當(dāng)是志傳中語?!谷煌糨嬘徐`帝紀(jì)、伏后紀(jì)。余嘉錫讀已見書齋隨筆曰:「隋志言無帝紀(jì)者,蓋隋東都所得謝承書傳寫闕其帝紀(jì)耳。然不云梁有帝紀(jì)幾卷亡,則七錄所載已非完本,不始于隋矣。新唐書藝文志有謝承后漢書一百三十三卷,錄一卷,較隋志多出四卷,疑即帝紀(jì)也。凡隋志所云亡佚殘缺之書,至唐往往復(fù)出,其例正多,不足為異。若謂偉平本未作紀(jì),則殊不然,安有無帝紀(jì)而可成一代之史者乎?劉知幾史通評(píng)騭諸史,持論最嚴(yán)。蹈瑕抵隙,無微不至。陸機(jī)之紀(jì)三祖,竟不編年,陳壽之志孫劉,呼為列傳,茍乖體例,輒肆譏彈,使偉平果不作帝紀(jì),獨(dú)破馬班之例,安得曲從寬假,默無一言乎?以此推之,不然明矣。汪文臺(tái)輯謝書,首列光武、靈帝、伏后諸條,而孫志祖輯本必謂謝書無帝紀(jì),靈帝及伏后條當(dāng)是志傳中語,似猶考之未詳也?!褂嗾f是,今從之。
○○二 靈帝建寧四年,河南上言二鳳凰、二鸞鳥集原縣〔一〕。(孫。王。汪。黃) ──御覽卷九一六
〔一〕 汪文臺(tái)按:「范書此年無是事,光和四年有河南言鳳凰見新城事。續(xù)五行志亦同范?!?
○○三 碑立太學(xué)門外,瓦屋覆之,四面欄障,開門于南,河南郡設(shè)吏卒視之〔一〕。(姚。王。汪。黃)──范書儒林傳序注
〔一〕 范書儒林傳序曰:「熹平四年,靈帝乃詔諸儒正定五經(jīng),刊于石碑,為古文、篆、隸三體書法以相參檢,樹之學(xué)門,使天下咸取則焉?!固煊伟矗核?jīng)注卷一六谷水注曰:「東漢靈帝光和六年刻石鏤碑,載五經(jīng),立于太學(xué)講堂前,悉在東側(cè)。蔡邕以熹平四年與五官中郎將堂溪典、光祿大夫楊賜、諫議大夫馬日磾、議郎張馴、韓說、太史令單揚(yáng)等奏求正定六經(jīng)文字,靈帝許之。邕乃自書丹于碑,使工鐫刻,于是后儒晚學(xué)咸取正焉。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隸三字石經(jīng)?!箍梢姖h石經(jīng)始刻于熹平四年,立于光和六年,非三體石經(jīng)。趙明誠金石錄亦曰:漢石經(jīng)乃「蔡邕小字八分書也。后漢書儒林傳敘云:『為古文、篆、隸三體』者,非也」。又據(jù)劉起釪尚書與歷代石經(jīng)一文所考,漢石經(jīng)現(xiàn)可知有殘字計(jì)九千余字,且聞臺(tái)灣尚存一殘石,有六百余字,則總數(shù)在萬字左右。雖系殘珪斷璧,彌足珍貴。
○○四 靈帝數(shù)游戲于西園,令后宮彩女為客,主身為商賈。(孫。汪。黃)──御覽卷八二八
○○五 中平二年,造萬金堂于西園。(王。汪。黃)──御覽卷八二四
○○六 孝靈帝崩,皇太子即位,主上幼沖。(王。汪)──文選卷五八王仲寶褚淵碑文注
獻(xiàn)帝紀(jì)
○○七 曹操逼獻(xiàn)帝廢伏后,以尚書令華歆〔為〕郗慮副〔一〕,勒兵入宮收后。后閉戶藏壁中,歆就牽后出。時(shí)帝在外殿,后被發(fā)徒跣行泣過,訣曰:「不能復(fù)相活耶!」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時(shí)!」〔二〕(孫。汪。黃)──御覽卷三七三
〔一〕 據(jù)范書伏后紀(jì)補(bǔ)。時(shí)郗慮為御史大夫。
〔二〕 黃輯入曹操傳,非。余嘉錫讀已見書齋隨筆曰:「伏后條當(dāng)在獻(xiàn)帝紀(jì)中?!蛊湔f是,今從之。
禮儀志
○○八 建寧五年正月,車駕上原陵,蔡邕為司徒掾〔一〕,從公行,到陵〔二〕,見其儀,愾然謂同坐者曰:「聞古不墓祭。朝廷有上陵之禮,始(為)〔謂〕可損〔三〕。今見(威)〔其〕儀〔四〕,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惻隱,不可易舊。」或曰:「本意云何?」「昔京師在長安時(shí),其禮不可盡得聞也。光武即世,始葬于此。明帝嗣位踰年,群臣朝正,感先帝不復(fù)聞見此禮,乃帥公卿百僚,就園陵而創(chuàng)焉。尚書(陛)〔階〕西(陛為)〔祭設(shè)〕神坐〔五〕,天子事亡如事存之意。茍先帝有瓜葛之屬〔六〕,男女畢會(huì),王、侯、大夫,郡國計(jì)吏,各向神坐而言,庶幾先帝神魂聞之。今者日月久遠(yuǎn),后生非時(shí),人但見其禮,不知其哀。以明帝圣孝之心,親服三年,久在園陵,初興此儀,仰察幾筵,下顧群臣,悲切之心,必不可堪。」邕見太傅胡廣曰:「國家禮有煩而不可省者,不知先帝用心周密之至于此也?!箯V曰:「然。子宜載之,以示學(xué)者?!圭咄硕浹?。(姚。王。汪。黃)
──續(xù)漢禮儀志注 ○ 通典卷五二 書敘指南卷三
〔一〕 司徒者,許栩也。
〔二〕 程大昌演繁露卷四曰:「案徐鍇歲時(shí)廣記,記東漢人主上陵禮曰:『乘輿自東廂下,太常導(dǎo)出,西向拜山陵,旋升阼階?!灰x承書曰:『蔡邕為司徒掾,從公到陵,問上陵之禮。』漢郊祀志『東方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故凡事鬼必以西為導(dǎo)也。向西之拜,其殆所謂神墓在西也,不專為一代之陵而設(shè)也。」
〔三〕 據(jù)點(diǎn)校本續(xù)漢志校勘記改。
〔四〕 同右。
〔五〕 同右。
〔六〕 蔡邕獨(dú)斷曰:「四姓小侯,諸侯家婦,凡與先后有瓜葛者,及諸侯王大夫、郡國計(jì)吏、匈奴朝者、西國侍子皆會(huì)?!箵?jù)此可知,所謂瓜葛者,親戚之謂也。書敘指南卷三親戚瓜葛目,即引此四字。
○○九 五月五日,朱索五色桃印為門戶飾,以止惡氣也。(汪)──御覽卷三一
五行志
○一○ 靈帝建寧四年,河南上言二鳳凰、二鸞鳥集原縣〔一〕。(孫。王。汪。黃)──御覽卷九一六
〔一〕 已見靈帝紀(jì)。今依汪輯例,亦列入此志。
○一一 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彌行兗、豫。(姚。王。汪。黃)──續(xù)漢五行志注
郡國志
○一二 涉屋山〔一〕。(姚。王。汪。黃)──續(xù)漢郡國志注
〔一〕 在會(huì)稽郡余暨縣境內(nèi)。屬揚(yáng)州刺史部。
○一三 交址七郡貢獻(xiàn),皆從漲海出入。(姚。王。汪)──初學(xué)記卷六
○一四 交址七郡獻(xiàn)龍眼〔一〕。(姚。汪。黃)──御覽卷九七三
〔一〕 以上屬交州刺史部。
兵志
○一五 高帝在平城,為胡所圍,一人俱角弩,一張為備,康悉罷之〔一〕。(姚。王。汪。黃)──書鈔卷一二五
〔一〕 末四字陳、俞本均脫。天游按:史記匈奴傳曰:冒頓聽閼氏之言,「乃解圍之一角。于是高帝令士皆持滿傅矢外鄉(xiāng),從解角直出,竟與大軍合,而冒頓遂引兵而去。漢亦引兵而罷」。疑此四字有訛脫,當(dāng)指與大軍合而悉罷之之意。
刑志
○一六 范延壽,宣帝時(shí)為廷尉。時(shí)燕趙之間,有三男共娶一妻,生四子,長,各求離別,爭財(cái)分子,至聞?dòng)诳h??h不能決斷,讞之于廷尉。于是延壽決之,〔上言〕以為〔男子貴信,婦人貴貞,今三男一妻〕〔一〕,悖逆人倫,比之禽獸,生子屬其母。〔于是〕以〔四〕子并付母〔二〕,尸三男于市,奏免郡太守、令、長等,〔切讓三老〕無帥化之道〔三〕。天子遂可其言。(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一二 ○
書鈔卷五三(二)御覽卷二三一
〔一〕 據(jù)書鈔卷五三補(bǔ)。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書鈔卷五三、御覽卷二三一、職官分紀(jì)卷一九「帥」均作「師」。黃輯亦然。二者皆可通。
謝承后漢書卷二
劉玄傳鄧曄
○一七 李淑諫更始曰:「夫三公上應(yīng)垣宿,九卿下括河海。」〔
一〕(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一二 ○ 書鈔卷五三 御覽卷二二八
〔一〕 姚、王二輯作李淑傳,非。
○一八 赤眉入長安時(shí),式侯恭以弟盆子為赤眉所尊,故自系。赤眉至,更始奔走,式侯從獄中出,參械出街中〔一〕,逢京兆尹解惲,呼曰:「解君載我,我更始之忠臣也。即帝敗,我弟又為赤眉所立?!箰潦购筌囕d之,前行見定陶王劉(禮)〔祉〕〔二〕,解其械言:「帝在渭中船上。」遂相隨見更始。(孫。汪。黃)──御覽卷六四三
〔一〕 械,說文曰:「桎梏也?!褂衷唬骸歌?,足械也。梏,手械也?!箘t系二械。此言參械,當(dāng)復(fù)有頸械也。
〔二〕 據(jù)汪輯及惠棟補(bǔ)注改。
○一九 曄,南陽南鄉(xiāng)人,〔以〕勁悍廉直為名〔一〕。(姚。王。汪。黃)──范書隗囂傳注
〔一〕 范書點(diǎn)校本據(jù)汲古閣本補(bǔ)「以」字,今從之。又范書劉玄傳載曄初為更始執(zhí)金吾,隗囂、張卬謀劫更始時(shí),曄曾奉更始命圍攻囂府第。又光武帝紀(jì)載建武二年春正月,更始復(fù)漢將軍鄧曄降,即此鄧曄也。
李憲傳
○二○ 陳眾辟州從事〔一〕,有劇賊淳于臨等數(shù)千人,攻縣殺吏。光武遣司空李通率師擊之,州牧惶怖,恐獲罪戾。眾于是自請(qǐng)以恩信曉喻降之,乘單車,駕白馬,往到賊所,以義告諭。臨素服名德,即降服。民生立祠,曰「白馬從事」。(孫。王。汪。黃)──御覽卷二六五
〔一〕 陳眾時(shí)任揚(yáng)州從事。職官分紀(jì)卷四○此引首作「李憲于盧江自稱天子,揚(yáng)州討之不能得」。天游按:據(jù)范書李憲傳,時(shí)憲已伏誅,揚(yáng)州牧歐陽歙所討乃憲余黨淳于臨。職官分紀(jì)引書,割裂傳文,多有舛訛,用之不可不慎,此其一例也。
鄧晨傳
○二一 鄧晨尚世祖姊新野公主。主為王莽兵所害。及薨,詔備主官屬法駕招迎主魂,與晨合葬于北邙。(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五五四
鄧禹傳
○二二 赤眉盆子去長安,西入右扶風(fēng)。鄧禹至長安中昆明池,率諸將齋戒,擇吉日入城,謁高帝廟,修禮祠祭,勞賜吏士。因收十二帝神主〔一〕,以故高廟郎來輔守高廟令,行京兆尹,承事按行,掃除諸園陵,為置卒吏奉守焉。遣輔奉主詣京師。(孫。王。汪)──御覽卷五三一
〔一〕 天游按:范書本傳作「收十一帝神主」。袁紀(jì)同謝書。然西漢高祖、惠、文、景、武、昭、宣、元、成、哀、平計(jì)十一帝,范書是。
○二三 赤眉陽敗,棄輜重走,車皆載土,以豆覆其上〔一〕。(
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一一六
〔一〕 時(shí)赤眉東歸,禹率鄧弘與戰(zhàn),中計(jì)大敗,僅得二十四騎逃歸宜陽。
岑彭傳曾孫熙
○二四 光武攻洛陽,朱鮪守之。上令岑彭說鮪曰:「赤眉已得長安,更始為胡殷所反害,今公誰為守乎?」鮪曰:「大司徒公被害,〔一〕鮪與其謀,誠知罪深,不敢降耳?!古磉€,白上。上謂彭:「
復(fù)往明曉之:夫建大事,不忌小怨。今降,官爵可保,況刑罰乎?」上指水曰:「河水在此,吾不食言!」(孫。王。汪。黃。鈴木)──文選卷四二阮元瑜為曹公作書與孫權(quán)注 ○ 又卷四三丘希范與陳伯之書注
〔一〕 此大司徒公,即更始大司徒劉演也。
○二五 田戎擁眾夷陵,聞秦豐被圍,懼大兵方至,欲降。而妻兄辛臣諫戎曰:「今四方豪杰,各據(jù)郡國,洛陽地如掌耳,不如按甲以觀其變?!谷植粡?,乃留辛臣守夷陵,自將兵沿江泝沔止黎丘,刻日當(dāng)降。而辛臣于后盜戎珍寶,從間道先降于岑彭,而以書招戎。戎疑必賣己,乃灼龜卜降,兆不吉中(折)〔坼〕〔一〕,遂止不降。(
孫。王。汪。黃) ──御覽卷七二五
〔一〕 據(jù)東觀記改。汪輯亦作「坼」。周禮卷二四占人曰「卜人占坼」。說文曰:「坼,裂也。」占人即視被灼龜甲之裂紋以定吉兇。坼,可通作拆,疑「折」或系「拆」之訛。
○二六 光武以岑彭為安南將軍。(孫。王。汪。黃。鈴木)─ ─御覽卷二三九
○二七 岑熙遷魏郡太守〔一〕,人歌之曰:「我有枳棘,岑君伐之;我有蟊賊,岑君遏之。狗犬不驚,足下生牦。含哺鼓腹,焉知兇災(zāi)。我嘉我生,獨(dú)丁斯時(shí)。美哉岑君,于戲在茲?!梗ㄒΑM簦┅ぉゎ惥劬硪痪拧 稹∮[卷四六五
〔一〕 岑熙,類聚卷一九誤作「岑胵」,而御覽卷四六五又誤作「
岑晊」,今據(jù)范書本傳徑改。王謨輯無此引而有岑熙之目。
耿弇傳弟國弟子恭
○二八 胡爽曰〔一〕:「耿恭以甲兵守孤城于絕域。」(孫。王。汪。鈴木)──文選卷四○任彥升奏彈曹景宗注
〔一〕 范書本傳「胡爽」作「鄭眾」。王輯據(jù)以徑改。
銚期傳
○二九 世祖與銚期出薊,至廣陽,欲南行。(孫。王。汪。鈴木) ──水經(jīng)注卷一三水注
祭遵傳從弟彤
○三○ 祭遵為將軍〔一〕,取士皆用儒術(shù),對(duì)酒設(shè)樂,必雅歌投壺。(姚。王。汪。黃。鈴木)── 書鈔卷一○六 ○ 御覽卷五七○ 事類賦注卷一一
〔一〕 御覽卷五七○引,無「軍」字,姚、汪、王、黃四輯皆然。天游按:范書本傳與書鈔引同,御覽偶脫耳。又姚之骃按:「此引出范升議謚疏?!?
○三一 祭彤除偃師長,視事五年〔一〕,州課第一。(孫。黃。鈴木)──書鈔卷七八
〔一〕 黃輯據(jù)陳本,下多「縣無盜賊」四字。此當(dāng)系陳禹謨據(jù)范書本傳所補(bǔ)。今從孔本。
馬武傳
○三二 馬武字子張,南陽人。為人好酒,豁達(dá)敢直言。時(shí)在御前,面折同列,以為笑樂。(孫。王。汪。黃。鈴木)──御覽三八九
馬援傳子廖
○三三 馬援卒后,有人上書譖之者。援妻孥惶怖,不敢以喪還舊塋,裁買城西數(shù)畝地,葬而已,賓客故人莫敢吊。會(huì)援妻子草索相連,詣闕請(qǐng)罪,帝乃出訟書以示之,方知所坐。上書訴冤,前后六上,辭甚哀切,然后得葬。(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五五四
○三四 馬后履行節(jié)儉,事從簡約。馬廖慮以美業(yè)難終,上疏長樂宮,以勸成德政:「長安語曰:『城中好高髻,四方且一尺。城中好廣眉,四方畫半額。城中好大袖,四方全疋帛?!凰寡匀鐟?,有切事實(shí)?!梗▽O。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四九五
魯恭傳
○三五 魯恭為中牟令,使民信者也。(鈴木)──書鈔卷七八
魏霸傳
○三六 魏霸字喬卿,濟(jì)陰人。為巨鹿太守。臨郡,終不遣吏歸鄉(xiāng)里,妻子不〔令〕到官舍〔一〕。常念兄嫂在家勤苦,己獨(dú)尊樂,故常服麤糲,不食魚肉之味。婦親蠶桑,子躬耕,與兄弟同苦樂,不得自異。鄉(xiāng)里慕其行,化之。(孫。王。汪。黃。鈴木)
──初學(xué)記卷一七 ○ 御覽卷五一二 類林雜說卷一
〔一〕 據(jù)類林雜說卷一補(bǔ)。
劉寬傳
○三七 寬少學(xué)歐陽尚書、京氏易,尤明韓詩外傳。星官、風(fēng)角、〔一〕筭歷,皆究極師法,稱為通儒。未嘗與人爭勢(shì)利之事。(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李賢曰:「角,隅也。觀四隅之風(fēng)占之也?!雇糨嫛附恰棺鳌赣纭?。
○三八 劉寬嘗行,有人失牛者,乃于路就寬車中認(rèn)之。寬無所言,下駕步歸。有頃,認(rèn)者得牛而送還,叩頭謝曰:「慚負(fù)長者?!箤捲唬骸肝镉邢囝?,事容脫誤,幸勞見歸,何為謝也。」(姚。王。汪。黃。鈴木)──類聚卷九四
○三九 劉寬遷會(huì)稽太守,征將作大匠,自下車,狗不夜吠。(孫。黃。鈴木)──書鈔卷七五
○四○ 劉寬為太尉。嘗朝見,寬被酒沈醉,伏地睡。詔問:「太尉醉耶?」寬仰對(duì)曰:「臣不敢醉,但任重責(zé)大,憂心如醉。」(王。汪。黃。鈴木)── 御覽卷四九七
宋弘傳
○四一 宋弘字仲子,為司空。帝姊湖陽公主新寡,帝與論朝臣美惡,以觀其意。主曰:「宋弘容德莫及。」帝曰:「方圖之?!购蟆?br />宋弘宴見,上〕引弘入〔一〕,令主坐屏風(fēng)后,因謂弘曰:「〔諺言〕貴易交,富易妻〔二〕,人情乎?」弘曰:「〔臣聞〕貧賤之交不可忘〔三〕,糟糠之妻不下堂?!沟壑^主曰:「事不諧矣?!梗▽O。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五一七 ○ 又卷四九五
〔一〕 據(jù)御覽卷四九五補(bǔ)。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其引「交」作「知」,與范書同。
郭躬傳弟子鎮(zhèn)子賀
○四二 郭賀字惠公〔一〕,潁川陽翟人也。父鎮(zhèn),廷尉,以功封定潁侯〔二〕。薨,賀當(dāng)襲爵,上書讓與弟。時(shí)詔書不聽,遂竄逃匿三年。孝順皇帝下大鴻臚,切責(zé)州郡求賀,強(qiáng)使就封國。(孫。汪。黃。鈴木)
──御覽卷五一五
〔一〕 孫志祖按:「東漢有兩郭賀,一字喬卿。」黃奭亦曰:「藝文引『郭賀字喬卿』,此云『字惠公』,疑非一人。范史郭躬弟子鎮(zhèn),鎮(zhèn)長子賀,又不云為荊州刺史,其為二人可知。今以其名同,故類敘之,以俟考覆。」汪輯亦然。天游按:華陽國志卷十二載,烏桓校尉郭堅(jiān)之孫,名賀字喬卿,乃益州廣漢人氏,官至司隸校尉。即類聚所引者,今亦附于后。
〔二〕 「潁」原誤作「穎」,汪輯誤作「疑」,今據(jù)范書徑改。
○四三 郭賀字喬卿,為荊州刺史,到官有殊政,百姓歌曰:「厥德仁明郭喬卿,忠正朝廷上下平?!梗ㄒΑM酢M?。黃。鈴木)──類聚卷一九
○四四 郭賀拜荊州刺史,有殊政。顯宗巡狩到南陽,特見嗟嘆,賜以三公之服,黼黻冕旒,敕行部去幨幃,令百姓見其容服,以彰有德〔一〕。(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六八九
〔一〕 類聚卷五○引文與此多同,曰出華陽國志。天游按:華陽國志無此文。上條類聚注曰「事具職官部刺史篇」,則類聚卷五○所引亦當(dāng)是謝書之文。
韋彪傳族子豹子著
○四五 盛夏多寒,韋彪上疏諫曰:「臣聞治政之本,必順陰陽。伏見立夏以來,當(dāng)暑而寒,迨刑罰刻急,郡國不時(shí)令之所致也〔一〕?!梗▽O。王。汪。黃)──御覽卷三四
〔一〕 范書本傳「時(shí)令」上有「奉」字。汪輯補(bǔ)作「和」,黃輯因之。今仍宋本之舊。
○四六 韋彪上疏曰:「欲急世所務(wù),當(dāng)先除其患。其源在尚書,尚書典樞機(jī),天下事一決之,不可不察?!梗▽O。王。汪。黃)──御覽卷二一二
○四七 韋氏為三輔冠族〔一〕。著少修節(jié)操,持京氏易〔二〕、韓詩,博通術(shù)藝。(姚。王。汪)──范書徐稚傳注
〔一〕 「韋氏」二字據(jù)汪輯徑補(bǔ)。
〔二〕 「持」本當(dāng)作「治」,李賢避唐諱所改。
郭丹傳
○四八 郭丹〔一〕,太守杜詩薦為功曹〔二〕,丹薦長者自代。敕以丹事編署黃堂〔三〕。(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七七
〔一〕 丹字少卿,南陽穰人。
〔二〕 姚之骃按:「『薦為』,范作『請(qǐng)為』,是?!?
〔三〕 蔡元培按:「『事』當(dāng)為『筆』,本書『鄭吉持丹筆』。」蔡說當(dāng)是。又黃堂,太守府之正堂也。天游按:御覽卷一七六引郡國志曰:「雞陂之側(cè),即春申君子假居之殿也。后太守居之,以數(shù)失火故,涂以雌黃,遂名黃堂。」此郡國志,乃御覽引書目所列唐元和郡國志也,所敘必出自傳聞,不足為據(jù)。閱謝書可知,黃堂乃漢代習(xí)用之語,疑與文帝十五年召公孫臣申明土德事,改正朔,色上黃有關(guān)。
承宮傳
○四九 承宮少孤,年八歲,為人牧豕。鄉(xiāng)里徐子盛者,以春秋經(jīng)授諸生數(shù)百。承宮過息廬下,樂其業(yè),因就聽經(jīng),遂請(qǐng)留門下。(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六一一
鄭均傳
○五○ 帝東巡,過任城,乃幸鄭均舍,敕賜尚書祿,以終其壽,故人號(hào)為「白衣尚書」。(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四七四
趙戒傳叔子典 典兄子溫 戒孫謙
○五一 戒字志伯,蜀郡成都人也。戒博學(xué)明經(jīng)講授,舉孝廉,累遷荊州刺史。梁商弟讓為南陽太守,恃椒房之寵,不奉法。戒到州,劾奏之。遷戒河間相,以冀部難理,整厲威嚴(yán)。遷南陽太守,糾豪杰,恤吏人,奏免中官貴戚子弟為令長貪濁者。征拜為尚書令,出為河南尹,轉(zhuǎn)拜太常。永和六年,特拜司空。(姚。王。汪。黃)──范書李固傳注
○五二 典,太尉戒之叔子也〔一〕。(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作「父戒,為太尉」,與此異。
○五三 典學(xué)孔子七經(jīng)、河圖、洛書,內(nèi)外藝術(shù),靡不貫綜,受業(yè)者百有余人。(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五四 典性明達(dá),志節(jié)清亮。益州舉茂才,以病辭。太尉黃瓊、胡廣舉有道、方正,皆不應(yīng)。桓帝公交車征,對(duì)策為諸儒之表。(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五五 天子宗典道懿,尊為國師,位特進(jìn)。七為列卿〔一〕,寢布被,食用瓦器。(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 御覽卷二四三
〔一〕 典先后任城門校尉、將作大匠、少府、大鴻臚、太仆、太常、衛(wèi)尉,故曰「七為列卿」。
○五六 靈帝即位,典與竇武、王暢、陳蕃等謀共誅中常侍曹節(jié)、侯覽、趙忠等,皆下獄,自殺〔一〕。(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作「會(huì)病卒」。姚之骃按:「袁紀(jì)載陳、竇事,亦無趙典名。敘王暢事亦繁,而誅常侍事亦不列暢。此云下獄自殺,恐有舛謬?!?
○五七 趙典兄子溫,遭歲大饑,散家糧以賑窮餓,所活萬余人。(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三五
○五八 謙字彥信,太尉戒之孫,蜀郡成都人。(姚。王。汪。黃)──范書獻(xiàn)帝紀(jì)注
桓譚傳
○五九 桓譚字君山,非毀諸儒〔一〕。年七十,補(bǔ)六安郡丞,感而作賦,因思大道,遂發(fā)病 皈、平時(shí)位不過郎〔二〕。(姚。王。汪。黃)──書鈔卷一○二
〔一〕 四輯「諸」均作「俗」,范書本傳亦然。此作「諸」,誤。
〔二〕四輯均脫末句??妆舅鶚?biāo)書名僅「后漢」二字,今從諸輯以錄之,存而備考。
鮑永傳曾孫昂
○六○ 節(jié)士鮑昂,有鴻漸浮云之志。(孫。王。汪)──文選卷二五盧于諒贈(zèng)劉琨詩注
郅惲傳子壽 鄭敬
○六一 郅壽字伯考〔一〕,為尚書令,朝廷有疑義,帝特進(jìn)見,決謨帷幄。帝深嘉之,擢拜京兆尹。(孫。黃。鈴木) ──書鈔卷五九
〔一〕 孔本「郅」原誤作「邳」,據(jù)陳本改。黃輯入傅翻傳,非。
○六二 鄭敬字次都,〔為新遷功曹〕〔一〕?!搽[于蟻陂〕〔二〕,釣于大澤,〔嘗與同郡鄧敬〕折芰而坐〔三〕,以荷薦肉〔四〕,瓠瓢盛酒,〔言談彌日〕〔五〕,琴書自娛。(孫。王。汪。黃)──御覽卷三九三 ○ 又卷八三四 又卷九九九 文選卷三八任彥升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表注
〔一〕 據(jù)御覽卷九九九補(bǔ)。新遷,原名新蔡,王莽所改,屬汝南郡。
〔二〕 據(jù)御覽卷八三四補(bǔ)。
〔三〕 據(jù)御覽卷九九九補(bǔ)。
〔四〕 文選卷三八任彥升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注「荷」作「
蒲」。
〔五〕 據(jù)御覽卷九九九補(bǔ)。
郎顗傳
○六三 郎顗上書曰:「去年閏月,白氣從天苑入玉井,西將有叛戾之患。金精之變,太尉所掌,宜責(zé)以災(zāi)異?!埂惨弧常ㄍ?。汪。黃。鈴木)──御覽卷一五
〔一〕 乃順帝陽嘉二年顗所條上便宜七事之第五事。
○六四 郎顗上事曰:「入歲常有霜?dú)狻惨弧?,月不舒光,日不宣耀。陛下倦于萬機(jī),政有闕也〔二〕?!梗▽O。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八七八
〔一〕 范書本傳作「蒙氣」,是。
〔二〕 顗復(fù)條便宜四事,此即第一事。
○六五 郎顗章曰:「陛下寬不容非?!梗▽O。王。黃。鈴木)──文選卷四六任彥升王文憲集序注
杜詩傳
○六六 為南陽太守,造作水排,鑄為農(nóng)器,用力少,百姓便之。修理疆界陂塘,開拓土田〔一〕,郡內(nèi)殷足,民悅其德。時(shí)人方之召伯〔二〕,俗語曰:「前有召父,后有杜母。」(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七四(二)
〔一〕 「理」本當(dāng)作「治」,「開」本當(dāng)作「廣」,前者避唐高宗諱,后者避隋煬帝諱也。
〔二〕 召伯者,召信臣也。漢書循吏傳載:召信臣為南陽太守,「
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瀆,起水門提閼凡數(shù)十處,以廣溉灌,歲歲增加,多至三萬頃。民得其利,畜積有余」。「吏民親愛信臣,號(hào)之曰召父」。
張堪傳
○六七 張堪字君游,年十六,受業(yè)長安,志美行勵(lì),諸儒號(hào)曰「
圣童」。世祖即位,拜為郎中。(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六三
○六八 張堪為漁陽太守,勸民耕種,百姓歌曰:「桑無附枝,麥穗兩歧,張君為政,樂不可支。」(姚。王。汪。黃。鈴木)──類聚卷八八 ○ 御覽卷九五五
蘇章傳
○六九 蘇章字士成,北海人。負(fù)笈追師〔一〕,不遠(yuǎn)萬里〔二〕。(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一三五 ○ 御覽卷七一一 一切經(jīng)音義卷一○
〔一〕 一切經(jīng)音義卷一○引,「追師」作「隨師」。又引風(fēng)土記曰:「笈謂學(xué)士所以負(fù)書箱,如冠箱而卑者也。」
〔二〕 王謨按:「范書蘇章字孺文,扶風(fēng)平陵人。順帝時(shí)為冀州刺史。此蘇章字與籍里不同,疑當(dāng)別為一人。」王說是。
羊續(xù)傳
○七○ 羊續(xù)為廬江太守,瓦器盛漿。(孫。王。汪。鈴木)──書鈔卷一四四
○七一 續(xù)字興祖,為南陽太守???nèi)多尚奢麗,續(xù)深病之,常敝衣薄食,車馬羸敗。(鈴木)──書鈔卷三八
○七二 羊續(xù)為南陽太守,志在矯俗,裳不下膝,彈琴出肘。(姚。王。汪。黃) ──御覽卷三六九
○七三 羊續(xù)為南陽太守,鹽豉共一角〔一〕,三輔之最。(姚。汪。黃。鈴木) ──書鈔卷一四六 ○ 御覽卷八五五
〔一〕 御覽卷八五五引「一角」作「壺」字。事物紀(jì)原卷九作「器」。
○七四 羊續(xù)字叔祖〔一〕,〔泰山人〕〔二〕。為南陽太守〔三〕,以清率下,〔計(jì)日受俸,以作干〕〔飯〕〔四〕,唯臥一幅布绹,〔穿〕敗〔五〕,糊紙補(bǔ)之。(姚。王。汪。黃。鈴木)──初學(xué)記卷二一 ○ 書鈔卷三八 御覽卷四二五 又卷六九九又卷七○七 事類賦注卷一五
〔一〕 天游按:書鈔卷三八、御覽卷四二五、又卷七○七均作「字興祖」,本傳第二條及范書本傳亦然,此作「叔祖」,誤。今存此異文。
〔二〕 據(jù)御覽卷四二五補(bǔ)。
〔三〕 書鈔卷三八、御覽卷四二五、又卷六九九諸引,「南陽」均作「廬江」。除姚輯、鈴木輯稿外,均從之,非。
〔四〕 據(jù)書鈔卷三八補(bǔ)。俞本作「半月一炊」。
〔五〕 據(jù)書鈔卷三八、御覽卷四二五補(bǔ)。
○七五 羊續(xù)為南陽太守,好啖生魚。府丞焦儉以三月望餉鯉魚一尾〔一〕,續(xù)不違意,受而懸之于庭,少有皮骨。明年三月,儉復(fù)饋一魚。續(xù)出昔枯魚以示儉,〔以杜其意〕〔二〕,遂〔終身〕不復(fù)食〔三〕。(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三八 ○ 御覽卷九三六 又卷四二五
〔一〕 御覽卷九三六「焦儉」作「侯儉」。范書本傳與書鈔同。
〔二〕 據(jù)御覽卷四二五補(bǔ)。
〔三〕 據(jù)御覽卷九三六補(bǔ)。
○七六 羊續(xù)為南陽太守。妻與子秘俱往郡舍,續(xù)自取資臧,惟有布衾凋弊,麥數(shù)斛而已。續(xù)謂秘曰:「吾俸如此?!故箽w。(鈴木)──書鈔卷三八
○七七 羊續(xù)為南陽太守,妻與子秘俱到官,閉門不納妻子。〔病困〕(因)〔一〕,謂秘曰:「吾有馬一匹,賣以買棺;牛車一乘,載喪歸,勿受郡送?!梗ㄒ?。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三八
〔一〕 據(jù)姚、汪二輯改。范書亦然。
○七八 靈帝欲以羊續(xù)為太尉。時(shí)拜三公者,皆輸東園禮錢千萬,令中使督之,名為「左騶」。其所之往,輒迎致禮敬,厚加賜賂。續(xù)乃坐使人于單席,舉缊袍而示之,曰:「所資惟斯而已?!构什坏侨?,而征為太常卿。(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五○
賈琮傳
○七九 先時(shí)交趾屯兵反,有司舉賈琮為刺史,即移書告示,使其安資業(yè) 鸛姓歌之曰〔一〕:「賈父來晚,使我先反。今見清平,吏不敢飯。」(姚。王。汪。黃。鈴木)──類聚卷五○ ○ 書鈔卷三五
〔一〕 范書本傳作「巷路為之歌」云云 鶇書鈔卷三五標(biāo)目作「巷路歌來晚」,與類聚所引異。
○八○ 賈琮為冀州刺史。舊典傳車驂駕,(乘)〔垂〕赤帷裳,〔一〕迎于州界。及琮之部,升車言曰:「刺史當(dāng)遠(yuǎn)視廣聽,糾察美惡,何乃垂帷帳以自掩塞!」乃命御者褰之。百城聞風(fēng),〔自然悚震〕〔二〕。(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七二 ○ 類聚卷五○
〔一〕 據(jù)汪輯及本條下文改。
〔二〕 據(jù)類聚卷五○補(bǔ)。
○八一 賈琮為交趾刺史,在事九年〔一〕,為十三州最。(姚。王。汪。黃。鈴木) ──書鈔卷七二
〔一〕 陳、俞本作「在任三年」,系據(jù)范書所改,姚、汪二輯均從之。
陸康傳
○八二 康字季寧,少惇孝悌,勤修操行,太守李肅察孝廉。肅后坐事伏法,康斂尸送葬還潁川,行服。禮終,舉茂才,歷三郡太守,所在稱治。后拜廬江太守。(姚。王。汪。黃)──吳志陸績傳注
馮魴傳孫石
○八三 馮魴〔孫石〕為侍中〔一〕,稍遷衛(wèi)尉,能取悅當(dāng)時(shí),為安帝所寵。帝幸其府,留飲十日,賜駭犀玉具(綬)〔劍〕〔二〕、佩刀、紫艾綬、玉玦。(姚。王。汪。黃。鈴木)──初學(xué)記卷二○(二) ○ 書鈔卷一九(二)
〔一〕 據(jù)汪輯補(bǔ)。
〔二〕 據(jù)書鈔卷一九改。東觀記、袁紀(jì)、范書皆作「劍」。
虞延傳
○八四 莽貴人魏氏以椒房之寵,威傾郡縣〔一〕。(姚。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延任陳留戶牖亭長,以魏氏賓客放縱,率吏卒突入其家捕之。
○八五 養(yǎng)育成人,以妻同縣人王氏〔一〕。(姚。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延從女弟在孩乳,其母棄之溝中。延哀而收養(yǎng)之。
○八六 虞延除細(xì)陽令,歲時(shí)伏臘,遣徒系各使還家,并感之,應(yīng)期而歸。(孫。鈴木)──書鈔卷七八
○八七 陳留虞延為郡督郵。光武巡狩至外黃〔一〕,問延園陵柏樹株數(shù),延悉曉之,由是見知。(姚。王。汪。黃。鈴木)──類聚卷八八 ○ 御覽卷九五四 事類賦注卷二五
〔一〕 東觀記、范書本傳均作「小黃」,而袁紀(jì)同此引。天游按:二縣皆屬陳留郡。光武所問乃高帝母昭靈后園陵事,據(jù)續(xù)漢郡國志注引漢舊儀曰:「高祖母起兵死縣北,為作陵廟于小黃?!狗稌緜髯⒁凉h舊儀亦同,則作「小黃」是。
○八八 車駕幸洛陽〔一〕,詔留虞延督郵從駕。──書鈔卷七七
〔一〕 據(jù)范書本傳,「洛陽」系「魯」之誤。
○八九 虞延〔字子大〕〔一〕,辟司徒侯霸府。正旦,百官朝賀。上望見延在公府掾?qū)僦校Y小黃門問曰:「故陳留督郵虞延非耶?」對(duì)曰:「是?!顾烨罢僖??!舶莨卉嚵睢场捕场#ㄍ酢M?。黃。鈴木)──御覽卷二○九
〔一〕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五補(bǔ)。
〔二〕 同右。
○九○ 虞(因)〔延〕遷(日南)〔南陽〕太守〔一〕,廣宣德化,勤修政教,寬刑宥罰,囹圄空虛,盜賊弭息。(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一〕 皆據(jù)陳、俞本所改。
○九一 帝賜輿馬、衣服、劍、佩刀,錢二萬〔一〕。南陽計(jì)吏歸,具以啟延。延知衍華不副實(shí),行不配容,積三年不用。于是上自敕衍稱南陽功曹詣闕。(姚。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帝所賜者乃新野功曹鄧衍也。時(shí)值永平初,衍以外戚小侯預(yù)朝會(huì),容姿趨步,有出于眾,故賜。后明帝親召拜衍為郎中,以不服父喪,帝始服虞延之明察。
○九二 身歿之后〔一〕,家貧空,子孫同衣而出,并日而食。(
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以不上報(bào)楚王謀反事,詔書切讓,遂自殺。
周章傳
○九三 周章為郡功曹〔一〕,拔佩刀〔二〕。(鈴木)──書鈔卷七七
〔一〕 「功」原誤作「公」,徑改。
〔二〕 范書本傳曰:「時(shí)大將軍竇憲免,封冠軍侯就國。章從南陽太守行春,至冠軍,太守欲謁憲,升車,章拔佩刀絕馬鞅乃止?!?
鄭弘傳
○九四 其曾祖父本齊國臨淄人,官至蜀郡屬國都尉。武帝時(shí),徙強(qiáng)宗大姓,不得族居〔一〕,將三子移居山陰,因遂家焉。長子吉,云中都尉、西域都護(hù)。中子兗州刺史。少子舉孝廉,理劇東部候也。(姚。王。汪。黃。鈴木)──
范書本傳注 ○ 西漢年紀(jì)卷一三
〔一〕 西漢年紀(jì)卷一三曰:「(元朔二年)三月乙亥晦,日有食之。夏,詔強(qiáng)宗大族,不得族居?!棺⒊鲋x書,與本傳注略異。
○九五 為靈文鄉(xiāng)嗇夫,愛人如子。(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九六 〔鄭弘字巨君,為騶令〕〔一〕,勤行德化,部人王逢等得路遺寶物〔二〕,懸于道衢,求主還之。魯國當(dāng)春大旱,五谷不豐,騶獨(dú)致雨偏熟。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流被郡國,過騶界不集。郡因以狀聞,詔書以為不然,遣使案行,如言〔二〕。(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 類聚卷八三御覽卷二六七 又卷八○
二
〔一〕 據(jù)御覽卷二六七補(bǔ)?!蛤|」原誤作「鄒」,據(jù)范書徑改。
〔二〕 類聚卷八三「部人」作「鄹人」。
〔三〕 汪輯所注出處尚有書鈔卷七八,與陳、俞本同,而孔本作會(huì)稽典錄,類聚卷一○○引亦然。今從孔本,故不錄。
○九七 〔鄭弘為臨淮太守〕〔一〕,消息繇賦,政不煩苛,〔修身率下,臨事詳慎〕〔二〕。行春天旱,隨車致雨。〔有兩〕白鹿方道〔三〕,夾轂而行。弘怪問主簿黃國曰:「鹿為吉為兇?」國拜賀曰:「聞三公交車轓畫作鹿,明府必為宰相?!埂埠蠛牍麨樘尽场菜摹场#ㄒ?。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 書鈔卷五○ 類聚卷四六 又卷九五 初學(xué)記卷一一 御覽卷一九 又卷二○七 又卷二六○ 又卷五四三 書鈔卷七五(二) 又卷八五 事類賦注卷二三 晏公類要卷二○
〔一〕 據(jù)書鈔卷五○、類聚卷四六補(bǔ)。
〔二〕 據(jù)書鈔卷七五補(bǔ)。
〔三〕 據(jù)書鈔卷五○、類聚卷四六、卷九五、初學(xué)記卷一一補(bǔ)。
〔四〕 同右。
○九八 尚書郎,舊典秩滿遷令、長。鄭弘為仆射,奏以臺(tái)職任尊而賞薄,人無樂者,請(qǐng)使郎補(bǔ)二千石,自此始也。(姚。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一五
○九九 鄭弘為太尉,固讓不就。西曹掾曰:「天子已白陵廟,宜當(dāng)拜?!梗ㄒ?。王。汪。黃)──書鈔卷五一
一○○ (章)〔元〕和元年〔一〕,有詔以鄭弘為太尉。時(shí)旱,朝廷百僚皆暴請(qǐng)雨。夏炎熱,小雨,群官即還舍。弘彌日不旋,大雨澍,稼穡遂豐。(孫。王。汪。黃。鈴木)
──御覽卷一一
〔一〕 據(jù)天中記卷三改。
一○一 永平之初〔一〕,太尉鄭弘臨朝蹇諤,日旰忘食〔二〕。(王。汪。黃) ──書鈔卷五一
〔一〕 黃奭以為弘為太尉在章和元年,非在永平初者,疑其為二人,故依陳本而別作鄭洪傳。天游按:弘任太尉在元和元年,元和三年免,事見范書章帝紀(jì)。汪輯改「永平」作「永和」,黃輯以為當(dāng)在章和初,均誤。此「永平」當(dāng)作「元和」。
〔二〕 書鈔注此條出自謝丞集。疑「集」系「書」之誤。
一○二 鄭弘字巨君,為太尉,舉將第五倫為司空〔一〕,班次在下。每正朔朝見,弘必曲躬自卑。上〔問知其故,遂聽〕置云母屏風(fēng)〔二〕,分隔之,由此以為故事。(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五一 ○ 類聚卷六九又卷四六 初學(xué)記卷一一 又卷二五 御覽卷二○七 又卷七○一
〔一〕 「舉將」原誤倒,據(jù)御覽卷二○七以正。初第五倫為會(huì)稽太守,署鄭弘為督郵,復(fù)舉孝廉。故倫為弘之舉將,弘乃倫之故吏。東漢時(shí)故吏舉將有君臣名分,一般終身不敢違逆,故弘見倫,雖位高而每卑下之。
〔二〕 據(jù)類聚卷六九、初學(xué)記卷二五補(bǔ)。書鈔卷五一僅有「知之」二字。
梁竦傳
一○三 和帝追封謚皇太后父梁(松)〔竦〕為褒親愍侯〔一〕,改殯,賜東園畫棺、玉匣、衣衾〔而葬之〕〔二〕。(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九二 ○ 初學(xué)記卷一四 御覽卷五五一
〔一〕 三引皆誤作「松」,據(jù)袁紀(jì)、范書以正。
〔二〕 據(jù)御覽卷五五一補(bǔ)。又錦繡萬花谷后集卷二二作「賜東園車、朱壽器、銀鏤黃玉匣?!?
一○四 梁冀執(zhí)金吾,歲朝,托疾不朝。司隸楊雄治之,詔以二月俸贖罪。(孫。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三七
一○五 梁不疑子為潁陰侯,胤子為城父侯〔一〕,冀一門〔前后七封〕〔二〕,三皇后,六貴人,二大將軍,夫人、女侯邑稱君七人,尚公主三人,其余卿、將、尹、校五十七人。梁氏在位二十余年,窮極滿盛,威行內(nèi)外,百僚側(cè)目,莫敢違命。(姚。王。汪。黃。鈴木)──初學(xué)記卷一八(二) ○ 御覽卷四七○
〔一〕 不疑子名馬,胤子名桃。
〔二〕 據(jù)御覽卷四七○補(bǔ)。
謝承后漢書卷三
曹褒傳
一○六 曹褒博雅疏通,尤好禮事,常感朝廷制度未備,慕叔孫通為漢禮儀,晝夜研精,沈吟專思,寢則懷抱筆札,行則誦習(xí)文書,當(dāng)其念至,忘所之適。(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六一一
鄭玄傳
一○七 玄所注周易、尚書、毛詩、儀禮、禮記、論語、尚書大傳、中候、干象歷〔一〕。(姚。王。汪──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論語」下有「孝經(jīng)」二字。李賢曰:「謝承書不言注孝經(jīng),唯此書獨(dú)有也?!?
一○八 鄭玄戒子書曰:「黃巾為害,萍浮南北?!梗ㄍ?。汪。黃。鈴木)──文選卷一○潘安仁西征賦注 ○ 又卷一二木華海賦注
鄭興傳
一○九 鄭興數(shù)言政事,依經(jīng)守義,文詞溫雅。(姚。王。汪。鈴木) ──書鈔卷九六
賈逵傳
一一○ 賈逵字景伯〔一〕,弱冠能誦左氏傳、〔五經(jīng)〕〔二〕,諸儒為之語曰「問事不休賈長頭」。(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九七 ○ 御覽卷六一二 書鈔卷九八
〔一〕 姚輯引曰:「逵字梁道,好春秋,及為牧守,常自課,三月讀一過?!褂肿ⅲ骸赴稿幼志安恢潦讨?。今云字梁道,又為牧守,或名氏相同者也。」黃輯不詳所出,亦據(jù)姚輯引之。孫志祖按:「
姚本后載魏志字梁道之賈逵月讀春秋條,誤令二賈逵為一人,今刪?!固煊伟矗嘿Z梁道月讀春秋事,出魏志本傳裴注引魏略,亦見類聚卷五五,姚、王、黃三輯引之,甚謬。
〔二〕 據(jù)書鈔卷九八補(bǔ)。
張霸傳子楷 孫陵
一一一 拜會(huì)稽太守,有素行者皆擢用之??ぶ袪巹?lì)志節(jié),誦習(xí)者以千數(shù),道路但聞?wù)b書聲。(姚。王。汪。黃。鈴木) ──書鈔卷七四
一一二 張楷字公超,治嚴(yán)氏春秋、古文尚書,門徒皆造問焉,車馬填門。貴戚之家皆起舍巷〔次〕〔一〕,以候過客之利??财淙绱耍m徙避。家貧無〔以〕為業(yè)〔二〕,常乘驢車,至縣賣藥,足給食輒還鄉(xiāng)里。(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四八四 ○ 又卷八二八
〔一〕 依汪輯補(bǔ)。
〔二〕 據(jù)御覽卷八二八補(bǔ)。
一一三 張楷字公超,隱居弘農(nóng)山中,學(xué)者隨之,所居成市。后華陰山南,遂有公超市。(孫。汪。黃。鈴木)──御覽卷八二七
一一四 河南張楷性好道術(shù),〔居華陰〕〔一〕,能作五里霧。時(shí)關(guān)西人裴優(yōu),亦能作三里霧,自以不如楷,往從學(xué)之。楷避不肯見。(姚。王。汪。黃。鈴木)──類聚卷二 ○ 初學(xué)記卷二 御覽卷一五 書鈔卷一五一(二)事類賦注卷三
〔一〕 據(jù)事類賦注卷三補(bǔ)。
一一五 張陵字處仲〔一〕,〔清河人〕〔二〕,為尚書。陵初為梁冀弟(胤)〔不疑〕所舉孝廉〔三〕。正月初歲,百官朝賀,冀恃豪勢(shì),不恤王憲,帶劍入省。陵〔主臺(tái)中威儀〕〔四〕,叱冀使出,敕羽林虎賁奪其劍。〔冀跪謝〕長辭〔五〕,不應(yīng),即劾奏冀,〔詔以歲俸贖罪百寮肅然〕〔六〕。不疑謂陵曰:「昔舉君,適〔所〕以自罰也〔七〕?!埂擦暝唬骸该鞲灰粤曛坏?,誤見擢序,不敢阿公,以報(bào)私恩。」〕〔八〕〔不疑有慚色〕〔九〕。(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三七 ○ 御覽卷二一二 又卷四二九
〔一〕 「陵」本作「凌」,據(jù)俞本及袁紀(jì)、范書徑正之,下同。
〔二〕 據(jù)御覽卷四二九補(bǔ)。
〔三〕 據(jù)御覽卷二一二改。胤乃冀子,不疑為冀弟。又下文亦作「
不疑」。
〔四〕 據(jù)御覽卷四二九補(bǔ)。
〔五〕 據(jù)御覽卷二一二補(bǔ)。
〔六〕 同右。
〔七〕 同右。
〔八〕 據(jù)御覽卷四二九補(bǔ)。又御覽卷二一二作「明府不以陵不肖,誤見擢序,今申公憲,非報(bào)私恩耳」,與范書皆同,恐有改竄,故不從。
〔九〕 據(jù)御覽卷二一二補(bǔ)。
桓榮傳孫良 良孫嚴(yán) 皋弘 何湯
一一六 沛國桓嚴(yán)字文林〔一〕,罷(●)〔鄮〕縣〔二〕,舍揚(yáng)州從事屈豫室。〔中〕庭有橘樹一株〔三〕,遇其實(shí)熟,數(shù)垂室內(nèi),嚴(yán)乃以竹籓樹四面。時(shí)風(fēng)吹動(dòng),兩實(shí)墮地,以書繩縛系樹枝。(姚。王。汪。黃)──御覽卷九六六 ○ 事類賦注卷二七
〔一〕 嚴(yán),本名曄。東觀記作「礹」,事類賦注作「儼」,未知孰是。
〔二〕 據(jù)事類賦注卷二七改。鄮縣屬揚(yáng)州刺史部會(huì)稽郡。
〔三〕 據(jù)事類賦注卷二七補(bǔ)。
一一七 桓礹邴營氣類,經(jīng)緯士人。(汪。黃)──文選卷四六任彥升王文憲集序注 ○ 又卷三七曹植求通親親表注
一一八 皋弘字奉卿,吳郡人也。家代為冠族。少有英才,與桓榮相善。子徽,至司徒長史。(姚。王。汪。黃)──范書桓榮傳注
一一九 何湯字仲弓,豫章南昌人也。榮門徒常四百余人,湯為高第,以才明知名。榮年四十,無子,湯乃去榮妻,為更娶,生三子,榮甚重之。后拜郎中,守開陽門候。上微行夜還,湯閉門不納,更從中東門入。明旦,召詣太官賜食,諸門候皆奪俸。建武十八年夏旱,公卿皆暴露請(qǐng)雨。洛陽令著車蓋出門,湯將衛(wèi)士鉤令車收案。有詔免令官,拜湯虎賁中郎將。上嘗嘆曰:「糾糾武夫,公侯干城〔一〕,何湯之謂也。」湯以明經(jīng),嘗授太子,推薦榮。榮拜五更,封關(guān)內(nèi)侯。榮常言曰:「此皆何仲弓之力也?!梗ㄒ?。王。汪。黃)──范書桓榮傳注 ○ 御覽卷二一五 又卷二四一
〔一〕 出詩周南兔罝。
馮緄傳
一二○ 緄學(xué)公羊春秋。(姚。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二一 馮緄字鴻卿,為車騎將軍,將兵南征武陵五溪蠻〔一〕。賊軍擾攘,緄下長沙,賊悉詣營乞降,荊州平定。詔賜錢一億,不受也。(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六四 ○ 又卷一九
〔一〕 水經(jīng)注卷三七沅水注曰:「武陵有五溪,謂雄溪、樠溪、潕溪、酉溪、辰溪,其一焉。夾溪悉是蠻左所居,故謂此蠻五溪蠻?!?
一二二 緄子鸞,舉孝廉,除郎中。(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度尚傳
一二三 尚進(jìn)善愛人,坐以待旦,擢門下書佐朱雋,恒嘆述之,以為有不凡之操。雋后官至車騎將軍,遠(yuǎn)近奇尚有知人之鑒。(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二四 度尚為荊州刺史。尚見胡蘭余黨南走蒼梧,懼為己負(fù),乃偽上言蒼梧賊入荊州界。于是征交址刺史張盤下廷尉,辭狀未正,會(huì)赦見原。盤不肯出獄,方更牢持械節(jié),獄吏謂盤曰:「天恩曠然,而君不出,何乎?」盤因自列曰:「前長沙賊胡蘭作難,荊州余黨散入交址,盤身嬰甲冑,涉危履險(xiǎn),討擊兇患,斬殄渠帥,余燼鳥竄,冒遁還奔。荊州刺史度尚懼盤先言,怖畏罪戾,伏奏見誣。盤備位方伯,為國爪牙,而為尚所枉,受罪牢獄。夫事有虛實(shí),法有是非,盤實(shí)不辜,赦無所除,如忍以茍免,永受侵辱之恥,生為惡吏,死為弊鬼。乞傳尚詣廷尉,面對(duì)曲直?!雇⑽疽云錉钌希t書征尚到廷尉,辭窮受罪,以先有功得原。(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六五二
楊璇傳
一二五 楊璇字機(jī)平〔一〕,〔靈帝時(shí)〕為零陵太守〔二〕。時(shí)蒼梧、桂陽猾賊嘯聚?!茶θ酰裘駪n恐〕〔三〕。璇乃特制馬車數(shù)十乘,以〔排〕(緋)囊盛石灰于車上〔四〕,系布〔索〕(囊)于馬尾〔五〕,又為兵車彀弩〔六〕??似跁?huì)戰(zhàn),乃令馬車居前,順風(fēng)鼓灰,賊不得視;以火燒布,布然馬驚,奔突賊陣,〔因鳴鼓擊賊〕〔七〕,群寇波駭,〔大破之〕〔八〕。(孫。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一三九 ○ 御覽卷四四八 又卷八二○ 類聚卷九三
〔一〕 范書本傳「璇」作「琁」 鶇玉篇曰:「璇,美石、次玉。亦作琁?!?
〔二〕 據(jù)御覽卷四四八及卷八二○補(bǔ)。
〔三〕 據(jù)御覽卷四四八補(bǔ)。
〔四〕 據(jù)他引及范書改。
〔五〕 同右。
〔六〕 「彀弩」原誤作「谷拏」,據(jù)范書本傳徑改。
〔七〕 據(jù)類聚卷九三補(bǔ)。
〔八〕 據(jù)類聚卷九三、御覽卷四四八補(bǔ)。
一二六 楊璇字機(jī)平〔一〕,平零陵賊,為荊州刺史趙凱橫奏,檻車征之。仍奪其筆硯,乃嚙臂出血,以簿中白毛筆染血以書帛上,具陳破賊形勢(shì),及言為凱所誣,以付子弟,詣闕自訟。詔原之。(姚。王。汪。黃)──事類賦注卷一五 ○ 初學(xué)記卷二一
〔一〕 初學(xué)記卷二一「璇」誤作「班」。
毛義傳
一二七 廬江毛義,家貧,以孝行稱。南陽張奉慕其名,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適至,以義守令。義捧檄而入,喜動(dòng)顏色。(孫。王。汪。黃)──御覽卷四六七
劉平傳
一二八 劉平為濟(jì)陽郡丞〔一〕。太守劉育甚重之,任以郡職,上書薦平。(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七七 ○ 又卷三四 御覽卷二五三
〔一〕 御覽卷二五三亦作「濟(jì)陽」,而書鈔卷三四作「濟(jì)南」。范書本傳作「濟(jì)陰」。天游按:據(jù)郡國志,濟(jì)南稱國,濟(jì)陽為陳留郡之屬縣,皆非郡。當(dāng)以范書作「濟(jì)陰」為是。
趙孝傳
一二九 天下亂,人相食,趙孝弟禮為餓賊所得,孝聞之,即自縛詣賊曰:「禮久饑羸瘦,不如孝肥飽?!官\大驚,〔并〕放之〔一〕,謂曰:「可歸,更持米糒來?!剐⑶蟛荒艿?,復(fù)往報(bào)賊,愿就烹。眾異之,遂不害。(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四二○ ○ 又卷四八六
〔一〕 據(jù)御覽卷四八六補(bǔ)。
車成傳
一三○ 梁國車成字子威,兄恩都為赤眉賊所得,欲臠之,成叩頭曰:「兄瘦我肥,欲得代之?!官\感其義,俱放之。(孫。王。汪。黃)─ ─御覽卷三七八
江革傳
一三一 江革字次伯,轉(zhuǎn)諫議大夫,賜告歸。天子思革篤行,詔曰:「革前以病歸,今起居何如?使縣以見谷千斛賜『巨孝』,常以八月長吏存問致羊酒,以終厥身?!梗ㄒ?。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五六
周盤傳
一三二 周〔盤〕(盤)〔字堅(jiān)伯〕〔一〕,汝南人也。居貧養(yǎng)母,儉薄不充。常誦詩至汝墳之〔卒〕章〔二〕,慨然而嘆,乃解〔韋〕帶〔三〕,就孝廉之舉。(孫。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七九 ○ 御覽卷四一四
〔一〕 據(jù)范書本傳及下條改「盤」作「盤」。又據(jù)御覽卷四一四補(bǔ)「字堅(jiān)伯」三字?!缸帧乖`作「自」,徑正之。
〔二〕 李賢曰:「韓詩曰:汝墳,辭家也。其卒章曰:『魴魚赪尾,王室如,雖則如,父母孔邇?!谎戮洌骸貉贼欞~勞則尾赤,君子勞苦則顏色變。以王室政教如烈火矣,猶觸冒而仕者,以父母甚迫近饑寒之憂,為此祿仕?!弧埂缸洹棺謸?jù)御覽卷四一四補(bǔ)。
〔三〕 亦據(jù)御覽卷四一四補(bǔ)。李賢曰:「以韋皮為帶,未仕之服也。求仕則服革帶,故解之。賈山上書曰『布衣韋帶之士』也?!?
一三三 周盤字堅(jiān)伯,初為安陵令,以從弟暢為司隸,縣屬州部,換陽平令,復(fù)換重合令〔一〕。盤已歷二縣,恥復(fù)經(jīng)三城,遂去還家,立精舍教授,守先人冢廬,遠(yuǎn)方知名。(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一八一
〔一〕 孫志祖按:「范書本傳:『和帝初除任城令,遷陽夏、重合令,頻歷三城,皆有惠政。后思母,棄官還鄉(xiāng)里?!慌c此異。」
趙咨傳
一三四 〔東郡趙〕咨為東海相〔一〕,人遺其雙枯魚,噉之,二歲不盡,以儉化俗〔二〕。(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三八 ○ 御覽卷二四八 又卷四三一
〔一〕 御覽卷二四八補(bǔ)。
〔二〕 此條汪輯注又見書鈔卷七二。天游按:孔本無此,陳本乃據(jù)御覽而補(bǔ),且入卷七一諸王國相目,汪注誤。
一三五 咨在京師,病困,故吏蕭建經(jīng)營之。咨豫自買小素棺,使人取干黃土,細(xì)搗篩之,聚二十石。臨卒謂建曰:「亡后自著所有故巾單衣,先置土于棺〔底,厚一尺〕〔一〕,內(nèi)尸其中,以〔土〕壅其上〔二〕?!梗ㄒ?。王。汪。黃。鈴木)──
范書本傳注 ○ 御覽卷三七
〔一〕 據(jù)御覽卷三七補(bǔ)。
〔二〕 同右。
班固傳
一三六 固年十三,王充見之,拊其背謂彪曰:「此兒必記漢事?!梗ㄒ?。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第五倫傳曾孫種
一三七 吳郡沈豐為郡主簿〔一〕,太守第五倫母老不能之官,倫每至?節(jié)〔二〕,常感戀垂泣。遣豐迎母,〔至〕廣陵〔三〕,母見大江,畏水不敢渡。豐祭神,令子孫對(duì)母飲酒,因醉臥便渡。(姚。汪。黃。鈴木)──御覽卷六○ ○ 又卷三三 事類賦注卷五
〔一〕 郡者,會(huì)稽郡也。
〔二〕 ?節(jié)即臘日。風(fēng)俗通曰:「?者,臘也。因臘取獸,祭先祖也。漢土行,衰于戌,故此日臘也?!裹S輯入沈豐傳。
〔三〕 據(jù)汪輯補(bǔ)。
一三八 或問第五倫曰:「公有私乎?」對(duì)曰:「吾兄子嘗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寢。吾子有病,雖不省視,而竟夕不眠。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孫。王。汪。鈴木)──文選卷四○任彥升奏彈劉整注
一三九 第五倫上疏褒稱盛美曰:「前歲誅刺史二千石貪殘者,皆明圣所察,非臣下所及。」(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五八
一四○ 第五種遷兗州刺史,中常侍單超兄子匡為濟(jì)陰太守,負(fù)勢(shì)貪放,種欲收舉,未知所使。會(huì)聞從事衛(wèi)羽素抗直,乃召羽具告之,曰:「聞公不畏強(qiáng)御,今欲相委以重事,若之何?」對(duì)曰:「愿庶幾于一割。」羽出,遂馳到定陶,閉門收匡賓客、親吏四十余人,六七日中,糾發(fā)其贓五六十萬。種即奏匡,并以劾超。(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五六
鍾離意傳
一四一 鍾離意字子阿,明帝征為尚書。交址太守坐贓伏法〔一〕,以資物簿入大司農(nóng)。詔班賜群臣,意得珠璣,悉以委地而不拜。帝怪問其故,對(duì)曰:「臣聞孔子忍渴于盜泉之水,曾參回車于勝母之鄉(xiāng),惡其名也〔二〕。贓穢之寶,不敢拜?!沟坌υ唬骸盖搴跎袝?!」賜錢三十萬。(姚。王。汪。黃。鈴木)──初學(xué)記卷一一 ○ 御覽卷二一二
〔一〕 此太守,張恢也,坐贓千金。
〔二〕 李賢引說苑曰:「邑名勝母,曾子不入;水名盜泉,仲尼不飲,丑其名也?!褂衷唬骸甘佑州d其言也?!?
宋均傳
一四二 宋均為監(jiān)軍〔一〕,與馬援征武陵蠻,臨沅水而兵士多病。均懼眾軍疫病,勒兵圍城,矯詔降之,遣還本居。歸,自劾矯詔之罪,帝甚善之。(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六三
〔一〕 孫輯作「宗均」,其按:「姚本從范書作『宋均』。何氏焯曰:『案黨錮傳注引謝書「宗資祖父均自有傳」,則「宋」字傳寫訛也。又南蠻傳敘受降事,正作「謁者宗均」』,據(jù)改?!购≡唬骸岗w明誠金石錄有漢司空宗俱碑 鶇后漢宋均傳,均族子意,意孫俱,靈帝時(shí)為司空。余嘗得宗資墓前碑龜膊上刻字,因以后漢帝紀(jì)及姓苑、姓纂諸書參考,以謂自均以下,其姓皆作『宗』,而列傳轉(zhuǎn)寫為『宋』,誤也?!购?、孫二說甚是。今仍其舊而明其誤。下同。
一四三 宋均為九江太守,五日一視事,夏以平旦。(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一
朱暉傳孫穆
一四四 朱暉為郡吏,太守阮況嘗欲市暉?!惨弧常瑫煵粡?。及況卒,暉乃厚贈(zèng)送其家人。或以譏焉,暉曰:「前阮府君有求于我,所以不敢聞命,誠恐以財(cái)貨污君。今而相送,明吾非有愛也?!梗▽O。王。鈴木)──御覽卷八九八
〔一〕 王輯「?!棺鳌告尽?,與范書本傳同。作「?!拐`。
一四五 穆少有英才,學(xué)明五經(jīng)。性矜嚴(yán)疾惡,不交非類〔一〕。年二十為郡督郵,迎新太守,見穆曰:「君年少為督郵,因族勢(shì)?為有令德?」穆答曰:「郡中瞻望明府謂如仲尼,非顏回不敢以迎孔子?!垢鼏栵L(fēng)俗人物。太守甚奇之,曰:「仆非仲尼,督郵可謂顏回也?!顾鞖v職股肱,舉孝廉。(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鈴木輯稿引世說新語補(bǔ)卷四注,有此四句。
一四六 穆臨當(dāng)就道,冀州從事欲為畫像置廳事上,穆留板書曰:「勿畫吾形,以為重負(fù)。忠義之未顯,何形象之足紀(jì)也?!埂惨弧常?br />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穆為冀州刺史,以宦者趙忠喪父,僭為璠玙玉匣,穆命郡發(fā)墓剖棺,陳尸出之,且收其家屬。帝聞之怒,征穆詣廷尉。
一四七 朱穆為尚書,歲初百官朝賀,有虎賁當(dāng)階,置弓于地,謂群僚曰:「此王子弓,誰敢干越!」百僚皆避之。穆呵之曰:「天子之弓,當(dāng)戴之于首上,何敢置地,大不敬。」即收虎賁,付獄治罪,皆肅然服之。(姚。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三四七 ○ 事類賦注卷一三
一四八 朱穆為尚書,讜言正直。(姚。王。汪。黃。鈴木)
──書鈔卷六○ ○ 類聚卷四八初學(xué)記卷一一
一四九 朱〔穆〕(陸)疾宦者〔一〕,乃上疏曰:「建武已后,乃寢用宦者。自延平以來,浸益貴盛,假貂珰之飾,處常伯之任。」──書鈔卷一二七
〔一〕 據(jù)范書本傳改。陳、俞本改此條作范書之文,誤。
一五○ 朱穆因進(jìn)見,復(fù)諫曰:「臣聞漢家舊典,置侍中、中常侍各一人,省尚書事,黃門侍郎一人,傳發(fā)書奏,皆用姓族。自和熹太后以女主稱制,不接公卿,乃以閹人為常侍,小黃門通命兩宮。自此以來,權(quán)傾人主,窮困天下,宜皆罷遣,博選耆儒宿德?!梗ㄒΑM酢M簟|S。鈴木)──書鈔卷五八
徐防傳
一五一 安帝即位,太尉徐防以災(zāi)異寇賊策免就國。凡三公以災(zāi)異免,始自防也。(姚。王。汪。黃)──書鈔卷三二
胡廣傳
一五二 廣有雅才,學(xué)究五經(jīng),古今術(shù)藝,皆畢覽之。年二十七,舉孝廉。(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五三 胡廣字伯始,一為司空,再作司徒,三在太尉,京師諺曰:「萬事不理,詣胡伯始?!埂惨弧常ㄍ?。汪。黃)──御覽卷四九五
〔一〕 范書本傳作「萬事不理問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
一五四 胡廣為太傅,時(shí)年八十四。練達(dá)事體,明解朝章,屢有補(bǔ)闕之益,京師號(hào)曰「萬事不理問伯始」。──緯略卷二
一五五 胡廣在臺(tái)輔三十余年,歷事六帝〔一〕,禮任甚優(yōu)。每遜位辭疾,及退位田里,未嘗滿歲,輒復(fù)升進(jìn),凡一屨〔司空,再作〕司徒〔二〕,三登太尉。及為太傅,其辟命皆天下名士,與故吏陳蕃、李咸并為三司。蕃等每朝會(huì),輒稱疾避廣,時(shí)人榮之。(姚。王。汪。黃)──書鈔卷五○
〔一〕 李賢曰:「廣以順帝漢安元年為司空,至靈帝熹平元年薨,三十一年也。六帝謂安、順、沖、質(zhì)、桓、靈也?!?
〔二〕 據(jù)翰苑新書前集卷一補(bǔ)。
一五六 頌曰:「巖巖山岳,配天作輔。降神有周,生申及甫。允茲漢室,誕育二后。曰胡曰黃,方軌齊武。惟道之淵,惟德之藪。股肱元首,代作心膂。天之蒸人,有則有類。我胡我黃,鍾厥純懿。巍巍特進(jìn),仍踐其位。赫赫三事,七佩其紱。奕奕四牡,沃若六轡。袞職龍章,其文有蔚。參曜干臺(tái),窮寵極貴。功加八荒,群生以遂。超哉邈乎,莫與為二!」〔一〕(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靈帝感胡廣、黃瓊舊德,乃命圖畫二人于省內(nèi),又詔議郎蔡邕作此頌文。
李咸傳
一五七 咸字符卓,汝南西平人。孤特自立,家貧母老,常躬耕稼以奉養(yǎng)。學(xué)魯詩、春秋公羊傳、三禮。三府并辟,司徒胡廣舉茂才,除高密令,政多奇異,青州表其狀。建寧三年,自大鴻臚拜太尉。自在相位,約身率下,常食脫粟飯、醬菜而已。不與州郡交通。刺史、二千石箋記,非公事不發(fā)省。以老乞骸骨,見許,悉還所賜物,乘敝牛車,使子男御。晨發(fā)京師,百僚追送盈涂,不能得見。家舊貧狹,庇蔭草廬。(姚。王。汪。黃)
──范書胡廣傳注
一五八 李咸奏曰:「春秋之義,貶纖介之惡,采毫毛之善?!梗?br />孫。王。汪。黃) ──文選卷三五潘元茂冊(cè)魏公九錫文注
一五九 仁風(fēng)豐澤,四海所宗〔一〕。(孫。王。汪。黃)── 文選卷二六顏延年和謝監(jiān)靈運(yùn)一首注
〔一〕 汪輯入散條。黃奭入李咸傳,其注曰:「案袁紀(jì)卷二十三云:皇太后竇氏崩,將葬,節(jié)、甫以竇氏之誅,不用太后禮,以馮貴人祔桓帝,公卿不敢諫。河南李咸執(zhí)藥上書,有『仁風(fēng)豐霈,四海所宗』二語。」黃輯是,今從之。
袁安傳玄孫閎 閎弟弘 閎弟忠 忠子秘
一六 ○ 袁閎字夏甫〔一〕,汝南人也。博覽群書六藝〔二〕,嘗負(fù)笈尋師,變易姓名往來。(孫。王。汪。黃)──書鈔卷一三五 ○ 御覽卷七一一
〔一〕 「閎」原誤作「宏」,據(jù)御覽卷七一一徑改。
〔二〕 「六」原誤作「文」,據(jù)陳、俞本徑改。
一六一 閎少修志節(jié),矯俗高厲。(姚。王。汪。黃)──范書徐稚傳注
一六二 閎飯糠茹菜〔一〕。(孫。汪。黃)──御覽卷八五 ○
〔一〕 宋本御覽無此引,俟考。
一六三 乳母從內(nèi)出,見在門側(cè),面貌消瘦,為其垂泣。閎厚丁寧:「此間不知吾,慎勿宣露也。」〔一〕(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閎父賀為彭城相,其往省謁,變名姓,連日吏不為通。
一六四 袁閎父賀為彭城相,亡。閎到郡迎喪,饑食菱芡,渴飲行潦。(孫。王。汪。黃)──御覽卷九七五
一六五 黃巾賊起,攻沒郡縣,百姓驚散,閎誦不移。賊相約語,不入其閭。鄉(xiāng)人就閎避難,皆得全免。(王。汪。黃)──御覽卷六一一
一六六 弘嘗入京師太學(xué),其從父逢為太尉,呼弘與相見。遇逢宴會(huì)作樂,弘伏稱頭痛,不聽音聲而退,遂不復(fù)往。紹、術(shù)兄弟亦不與通。(姚。王。汪。黃)──范書袁閎傳注
一六七 忠乘船戴笠蓋詣朗〔一〕,見朗左右僮從皆著青絳采衣,非其奢麗,即辭疾發(fā)而退。(王。汪。黃)──范書袁閎傳注 ○ 御覽卷六八九 事類賦注卷一二
〔一〕 朗,王朗,漢末為會(huì)稽太守。
一六八 秘字永寧。(姚。王。汪。黃)──范書袁閎傳注
一六九 封觀與主簿陳端、門下督范仲禮、賊曹劉偉德、主記史丁子嗣、記室史張仲然、議生袁秘等七人,擢刃突陳〔一〕,與戰(zhàn)并死〔二〕。(姚。王。汪。黃)──范書袁閎傳注
〔一〕 陳,即陣,古通用。
〔二〕 時(shí)黃巾軍擊汝南,太守趙謙出戰(zhàn),大敗,秘等即死于是役。
一七○ 觀字孝起,南頓人也。(姚。王。汪。黃)──范書袁閎傳注
張酺傳
一七一 青字公然,東郡聊城人也〔一〕。(姚。王。汪。黃)──范書張酺傳注
〔一〕 青,王青,乃東郡郡吏,張酺為太守,以其三世死節(jié),上疏薦舉。事見范書酺傳。
周景傳
一七二 景字仲向,少以廉能見稱,以明學(xué)察孝廉,辟公府。后為豫州刺史,辟汝南陳蕃為別駕,潁川李膺、荀緄、杜密、沛國朱宇為從事,皆天下英俊之士也。稍遷至尚書令,遂登太尉。(孫。王。汪。黃)──吳志周瑜傳注
一七三 周景為豫州刺史,辟汝南陳蕃為別駕,蕃不肯就見。景題別駕輿曰:「陳仲舉座也?!共粡?fù)更辟。蕃〔惶〕懼〔一〕,起視職。(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三(二) ○ 御覽卷二六三
〔一〕 據(jù)御覽卷二六三補(bǔ)。
陳寵傳
一七四 陳咸字子成〔一〕,為廷尉監(jiān),執(zhí)法多恩,議人常從輕比,多所全活,皆稱其恩。(姚。王。汪。黃)──書鈔卷五五(二) ○ 御覽卷二三一
〔一〕 陳咸乃陳寵之曾祖。又御覽卷二三一作「字子威」。
一七五 沛國陳咸為廷尉監(jiān)。王莽篡位,還家,杜門不出。莽改易漢法令及臘日,咸常言:「我先祖何知王氏臘乎!」(姚。王。汪。黃)──類聚卷五 ○
白帖卷四 御覽卷三三
一七六 陳寵為廣漢太守,先是洛縣城南〔一〕,每陰雨常有哭聲聞?dòng)诟?,積數(shù)十年。寵問而疑其故,使吏按行。還言:「衰亂時(shí),此下多死亡者,而骨骸不得葬(償)〔二〕,儻在于是?」寵愴然矜之,即敕縣盡收斂葬之。自是哭遂絕。(孫。王。汪。黃)──御覽卷五五四
〔一〕 「洛」當(dāng)作「雒」,屬廣漢郡,乃郡及益州刺史治所在。
〔二〕 「償」乃涉下文「儻」字而衍。
一七七 孝章皇帝賜諸尚書劍,手自置姓名:「尚書陳寵,濟(jì)南鍛成?!埂惨弧常▽O。王。汪。黃)──文選卷三五張景陽七命注
〔一〕 天游按:范書本傳作「椎成」。然東觀記、袁紀(jì)、漢官儀皆作「鍛成」?;輻澰唬骸干n頡書:鍛,椎也?!箘t鍛可作椎解,字不得通,當(dāng)以「鍛成」為是。
班超傳
一七八 永平五年,班超兄固被召詣校書,超與母隨至洛陽,家貧,常為傭書以供養(yǎng)。久傭嘗苦,輟業(yè)投筆嘆曰:「大丈夫無它志略,獨(dú)當(dāng)效傅介子、張騫立功異域,以取封侯〔一〕,安能久事筆硯乎!」(王。汪。黃)──御覽卷四八四
〔一〕 傅介子,昭帝時(shí)出使西域,殺樓蘭王,封義陽侯。張騫,武帝時(shí)鑿空西域,封博望侯 疣書皆有傳。
一七九 班超為都護(hù),合三十年〔一〕。──書鈔卷六三
〔一〕 都護(hù),西域都護(hù),亦稱校尉。超自明帝永平十六年出使西域,至和帝永元十四年還洛陽,鎮(zhèn)護(hù)西域首尾近三十一年。
翟酺傳
一八○ 翟酺字子庶〔一〕,為侍中?!矔r(shí)尚書〕有缺〔二〕,詔將軍、大夫、六百石以上試對(duì)政事、天文、道術(shù),以高第者補(bǔ)之。由是酺對(duì)第一,拜尚書。(孫。王。汪。黃)──書鈔卷六○ ○ 御覽卷二一二
〔一〕 御覽卷二一二引作「字子廣」,范書本傳作「字子超」,未知孰是。
〔二〕 據(jù)御覽卷二一二補(bǔ)。
應(yīng)奉傳子劭
一八一 應(yīng)奉字世叔,讀書五行俱下,終成名儒。(姚。王。汪。黃)──書鈔卷九八 ○ 類聚卷五五 御覽卷四三二 又卷六一六書鈔卷七九 初學(xué)記卷一七
一八二 奉少為上計(jì)吏,許訓(xùn)為計(jì)掾,俱到京師。訓(xùn)自發(fā)鄉(xiāng)里,在路晝頓暮宿,所見長吏、賓客、亭長、吏卒、奴仆,訓(xùn)皆密疏姓名,欲試奉。還郡,出疏示奉。奉〔省讀之〕〔一〕,云:「前食潁川綸氏都亭,亭長胡奴名祿,以飲漿來,何不在疏?」座中皆驚。(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 書鈔卷七九
〔一〕 據(jù)書鈔卷七九補(bǔ)。
一八三 奉年二十時(shí)〔一〕,常詣彭城相袁賀。賀時(shí)出行閉門,造車匠于內(nèi)開扇半面視奉,奉即委去。后數(shù)十年于路見車匠,識(shí)而呼之。(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 御覽四三二 蒙求集注卷下
〔一〕 周亮工同書首作「應(yīng)奉凡所經(jīng)歷,莫不暗記」。
一八四 應(yīng)奉為郡決曹史,行部四十二縣,口說罪系姓名,坐狀輕重,無所遺脫。(汪 ──同書
一八五 〔延熹中〕〔一〕,〔武陵五溪蠻夷作難,詔遣車騎將軍馮緄南征,緄表應(yīng)奉〕〔二〕。時(shí)詔奉曰:「蠻夷叛逆作難,積惡放恣,鑊中之魚,火熾湯盡,當(dāng)悉燋爛,以刷國恥。朝廷以奉昔守南土,威名播越,故復(fù)式序重任。奉之廢興,期在于今。賜奉錢十萬,駁犀方具劍、金錯(cuò)把刀劍、革帶各一。奉其勉之!」(姚。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 御覽卷三四二 初學(xué)記卷二○ 文選卷二九張平子四愁詩注 御覽卷三四五
〔一〕 據(jù)御覽卷三四二補(bǔ)。
〔二〕 據(jù)初學(xué)記卷二○補(bǔ)。
一八六 劭字仲遠(yuǎn)〔一〕。(孫。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亦作「仲遠(yuǎn)」。李賢曰:「謝承書、應(yīng)氏譜并云『
字仲遠(yuǎn)』;續(xù)漢書、文士傳作『仲援』;漢官儀又作『仲瑗』,未知孰是。」天游按:隸續(xù)劉寬故吏碑作「南頓應(yīng)劭仲瑗」。洪適曰:「
漢官儀作『瑗』,官儀既劭所著,又此碑可據(jù),則知『遠(yuǎn)』、『援』皆非也?!购檎f是。
奚延傳
一八七 奚延轉(zhuǎn)議郎〔一〕。徐州遭旱,延使持節(jié)到東海請(qǐng)雨,豐澤應(yīng)澍雨,與京師同日俱霈,還拜五官中郎將。(孫。王。汪。黃)──御覽卷一一
〔一〕 范書本傳「奚」作「爰」。爰、奚形近易訛,當(dāng)以范書為是。
一八八 興字驥〔一〕。(孫。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曰延子字驥,不言其本名。
徐淑傳
一八九 淑字伯進(jìn),廣陵海西人也。寬裕博雅,好學(xué)樂道。隨父慎在京師,鉆孟氏易、春秋公羊〔傳〕〔一〕、禮記、周官,善論太公六韜〔二〕,交接英雄,常有壯志。舉茂才,除渤海修令,遷瑯邪都尉。(姚。王。汪。黃)──范書左雄傳注 ○ 范書本傳注
〔一〕 據(jù)范書本傳注補(bǔ)。
〔二〕 「論」本作「誦」,據(jù)范書本傳注徑改。
一九○ 徐淑戎車首路〔一〕。(孫。王。汪。黃)──文選卷五九沈休文齊安陸昭王碑文注 ○ 又卷二七顏延年北使洛詩注
〔一〕 文選顏延年詩注「淑」誤作「俶」。
王充傳
一九一 王充字仲任,〔會(huì)稽〕上虞人〔一〕。少孤,鄉(xiāng)里稱孝?!残院脤W(xué)〕〔二〕,到京師受業(yè)太學(xué),博覽而不守章句。家貧無書,常游洛陽市肆〔三〕,閱所賣書,目一見輒能誦憶,遂博通眾流〔百家之言〕〔四〕。(姚。王。江。黃)──御覽卷四八四 ○ 書鈔卷九七 初學(xué)記卷二四 御覽卷六一二 又卷四三二 書鈔卷九八 類聚卷五五 又卷三五 書鈔卷九九
〔一〕 據(jù)初學(xué)記卷二四補(bǔ)。
〔二〕 據(jù)書鈔卷九七補(bǔ)。
〔三〕 據(jù)書林清話引揚(yáng)雄法言曰:「好書而不要諸仲尼,書肆也?!箍芍獣溬u書于市,始于西漢也。
〔四〕 據(jù)御覽卷六一二補(bǔ)。又書鈔卷九七作「百家之書」。
一九二 王充于宅內(nèi)門戶壚柱〔一〕,各置筆硯簡牘,見事而作,著論衡八十五篇。(姚。王。汪。黃)──類聚卷五八 ○ 初學(xué)記卷二一 書鈔卷一○四 又卷九九御覽卷八二七
〔一〕 初學(xué)記卷二一、書鈔卷一○四所引,「宅」均作「室」,「
壚」皆作「墻」。而范書本傳「壚」作「牖」。又書鈔卷九九及同書均作「門墻屋柱」。疑此句當(dāng)作「于室內(nèi)門墻戶牖屋柱」。
一九三 夷吾薦充曰〔一〕:「充之天才,非學(xué)所加,雖前世孟軻、孫卿,近漢揚(yáng)雄、劉向、司馬遷,不能過也?!梗ㄒΑM?。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夷吾,謝夷吾也,會(huì)稽人,與充相友善。
明帝八王傳陳敬王羨 羨子思王鈞
一九四 陳國戶曹史高慎諫國相曰:「諸侯射豕,天子射熊,八彝六樽,禮數(shù)不同。昔季氏設(shè)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左傳曰:『惟名與器,不可以假人?!弧惨弧成葙灾疂u,不可聽也?!褂谑侵G諍不合,為王所非,坐司寇罪〔二〕。(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見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史墨答趙簡子問,亦見左傳成公二年仲尼之語。楊伯峻曰:「此或古人語,故史墨及孔丘皆言之?!?
〔二〕 王者,陳思王鈞也。時(shí)鈞行天子大射禮,故高慎諫之。
陳禪傳
一九五 陳禪為州治中從事。刺史為人所劾,受納贓賂。禪當(dāng)傳拷,及至笞掠無算,五毒畢加,神意自若,辭對(duì)無屈〔一〕,事遂釋。(姚。王。汪。黃)──御覽卷二六三 ○ 書鈔卷七三
〔一〕 書鈔卷七三及范書本傳「屈」皆作「變」。
一九六 陳禪字紀(jì)山,拜諫議大夫。永寧中,西南夷撣國獻(xiàn)幻人,〔能〕吐火〔一〕,自支解,易牛馬頭。于元日作之,帝〔與群臣〕共觀之〔二〕。禪獨(dú)離席舉手諫曰:「昔齊作侏儒之樂,仲尼鄙之?!踩车弁踔ⅲ灰嗽O(shè)夷狄之技。」尚書陳忠劾奏禪曰:「昔四夷之樂陳于門〔四〕。今撣國萬里貢獻(xiàn),非鄭聲淫女之比。」詔左轉(zhuǎn)為玄菟都尉〔五〕。(姚。王。汪。黃)──書鈔卷五六
〔一〕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六補(bǔ)。
〔二〕 據(jù)范書本傳補(bǔ)。
〔三〕 事見史記孔子世家。
〔四〕 「四」原誤作「西」,徑改之。
〔五〕 范書本傳作「玄菟候城障尉」。
陳龜傳
一九七 安帝時(shí),尚書陳龜上表曰:「仁恩廣被,化流殊方,使老者以壽終,孤幼得保年,猶臨河轉(zhuǎn)石,易于反掌。」(姚。王。汪。黃)─ ─初學(xué)記卷六
一九八 陳龜表曰:「臣累世展鷹犬搏擊之用。」(孫。王。汪。黃)──文選卷四四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注
橋玄傳
一九九 橋玄遷齊國相??び行⒆訛楦笀?bào)仇,系臨淄獄。玄愍其至孝,欲上讞減罪??h令路芝酷烈苛暴,因殺之。懼玄收錄,佩印綬欲走。玄自以為深負(fù)孝子,捕得芝,束縛籍械以還,笞殺以謝孝子冤魂〔一〕。(孫。王。汪。黃)─
─御覽卷四八一
〔一〕 孫志祖案:「范書云『遷為齊相,坐事為城旦』,蓋即指笞殺縣令也?!?
崔瑗傳子寔
二○○ 崔瑗字子玉,講論六經(jīng),三辟公府,論議京師,談高妙。〔一〕安帝時(shí)舉奏事臣〔二〕。──書鈔卷六八
〔一〕 此句「談」上恐有脫字。
〔二〕 疑「事臣」系「勢(shì)臣」之誤。天游按:范書本傳載,時(shí)閻顯以外戚入?yún)⒄拢侔驳蹚U太子為濟(jì)陰王,而以北鄉(xiāng)侯為嗣。瑗以立侯不以正,知顯將敗,欲說顯令廢立,然顯醉不得見,而長史陳禪不敢為之諫。適逢宦官孫程立順帝,瑗被斥而終不言其初謀,則瑗實(shí)未曾舉奏勢(shì)臣也。
二○一 崔瑗為濟(jì)北相,光祿大夫杜喬為八使,徇行郡國,以臧罪奏瑗,征詣廷尉。瑗上書自訟,得〔理〕出〔一〕。會(huì)病卒,臨終顧命子寔曰:「夫人稟天地之氣以生,及其終也,歸精于天,還骨于地,何〔地〕不可藏形骸〔二〕,勿歸鄉(xiāng)里?!埂矊伔钸z令,遂留葬洛陽〕〔三〕。(姚。王。汪。黃)──書鈔卷九二 ○ 御覽卷五五四
〔一〕 據(jù)御覽卷五五四補(bǔ)。
〔二〕 同右。
〔三〕 同右。
二○二 初,崔寔父卒,標(biāo)賣田宅,起冢塋,立碑頌,葬訖,資產(chǎn)竭盡,因窮困以榷酤鬻為業(yè),時(shí)人多以此譏之。寔終不改,亦取足而已,不致盈余。(孫。王。汪。黃)──御覽卷五五四
周燮傳
二○三 燮居家清處,非法不言,兄弟父子室家相待如賓,鄉(xiāng)曲不善者皆從其教。(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黃憲傳
二○四 黃憲同郡陳蕃〔拜太尉〕〔一〕,臨朝而嘆曰:「叔度若在〔二〕,不敢先佩印綬矣?!梗ㄒΑM?。汪。黃)──書鈔卷五○ ○ 又卷五一初學(xué)記卷一一 御覽卷二○七
〔一〕 本作「為三公」,據(jù)其它三引而改。
〔二〕 叔度,憲之字。書鈔卷五一、初學(xué)記卷一一「叔度」均作「
黃憲」。
徐稚傳子胤
二○五 徐稚字孺子,豫章南昌人,清妙高跱,超世絕俗。(姚。王。汪。黃)──世說新語德行注 ○ 史略卷二
二○六 稚少為諸生,學(xué)嚴(yán)氏春秋、京氏易、歐陽尚書,兼綜風(fēng)角、星官、算歷、河圖、七緯、推步、變易,異行矯時(shí)俗?!布邑殹常惨弧场渤I砉?,非其衣不服,非其食不食,糠秕不厭〕〔二〕?!补€義讓,所居〕閭里〔三〕,服其德化。有失物者,縣以相還,道無拾遺。四察孝廉,五辟宰府,三舉茂才。(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 御覽卷四二五 又卷四七四
〔一〕 據(jù)御覽卷四七四補(bǔ)。
〔二〕 據(jù)御覽卷四二五補(bǔ)。
〔三〕 據(jù)御覽卷四七四補(bǔ)。
二○七 屢辟公府,不起。時(shí)陳蕃為太守,以禮請(qǐng)署功曹,稚不免之,既謁而退。蕃在郡不接賓客,唯稚來特設(shè)一榻,去則懸之。后舉有道,拜太原太守,皆不就。(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七四 ○ 文選卷三○沈休文和謝宣城詩注 書鈔卷七七 御覽卷七○六 緯略卷四 書鈔卷三四
二○八 桓帝征徐稚等不至,因問陳蕃曰:「徐稚、袁閎、韋著誰為先后?」蕃對(duì)曰:「閎生公族,聞道漸訓(xùn)?!仓抽L于三輔仁義之俗〔一〕,所謂不扶自直,不鏤自雕。至于稚者,爰自江南卑薄之域〔二〕,而角立杰出,宜當(dāng)為先。」(王。汪。黃)──御覽卷四四五
〔一〕 據(jù)范書本傳補(bǔ)。
〔二〕 「域」原誤作「城」,徑據(jù)范書正之。
二○九 徐稚字孺子,公交車五征,皆不〔降志〕(至)〔一〕。其有喪,負(fù)笈赴吊于萬里之外〔二〕。(孫。汪。黃)──書鈔卷一三五 ○ 御覽卷八一九 世說新語德行注
〔一〕 據(jù)御覽卷七一一改。
〔二〕 按御覽卷七一一作「行五里也」,汪、黃二輯均作「百里」,與陳、俞本同。而孔本及御覽卷八一九、世說新語德行注、淵海卷七九皆作「萬里」,今從之。
二一○ 稚〔前后為州郡選舉〕〔一〕,諸公所辟,雖不就,有死喪,負(fù)笈赴吊。常于家豫炙雞一只,以一兩綿絮漬酒中,暴干以裹雞,徑到所(起)〔赴〕冢隧外〔二〕,以水漬綿,使有酒氣,斗米飯,白茅為藉,以雞置前,醊酒畢,留謁即去,不見喪主。(姚 王 汪
黃)──范書本傳注 ○ 世說新語德行注 文選卷五五劉孝標(biāo)廣絕交論注 御覽卷五六一 又卷八一九 書鈔卷一四五
〔一〕 據(jù)文選卷五五劉孝標(biāo)廣絕交論注補(bǔ)。其中「為」字,乃依世說新語德行注補(bǔ)。
〔二〕 據(jù)其它五引改。
二一一 徐孺子嘗為太尉黃瓊所辟,不就。及瓊卒,歸葬。稚乃負(fù)糧徒步到瓊所赴之,設(shè)雞酒脯祭,卒哭而去,不告姓名〔一〕。──書鈔卷八九
〔一〕 此條與前條異,而與范書同。其意一也,而文語不當(dāng)重復(fù)如此,或此引出自范書而編者偶誤書,亦未可知。
二一二 胤少遭父母喪,致哀毀瘁,嘔血發(fā)病。服闋,隱居林藪,躬耕稼穡,倦則誦經(jīng),貧窶困乏,執(zhí)志彌固,不受惠于人。(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李曇傳
二一三 曇少喪父,躬事繼母。繼母酷烈,曇性純孝,定有恪勤,妻子恭奉,寒苦執(zhí)勞,不以為怨。得四時(shí)珍玩,先以進(jìn)母。與徐孺子等海內(nèi)列名五處士焉。(姚。王。汪。黃)──范書徐稚傳注
姜肱傳
二一四 姜肱字伯淮,〔彭城人〕〔一〕,博古五經(jīng)〔二〕,兼明星緯。──書鈔卷九六 ○ 御覽卷四二○
〔一〕 據(jù)御覽卷四二○補(bǔ)。
〔二〕 書鈔標(biāo)目「古」作「通」。
二一五 祖父豫章太守,父任城相。(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一六 肱性篤孝,事繼母恪勤。母既年少,又嚴(yán)厲。肱感凱風(fēng)之孝〔一〕,兄弟同被而寢,不入房室,以慰母心也。(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 蒙求集注卷下
〔一〕 乃詩邶風(fēng)之一章,序曰:「凱風(fēng),蓋孝子也。衛(wèi)之淫風(fēng)流行,雖有七子之母,猶不能安其室。故美七子能盡其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爾?!?
二一七 肱與季江俱乘車行,適野廬,為賊所劫,取其衣物,欲殺其兄弟。肱謂盜曰:「弟年幼,父母所憐愍,又未聘娶,愿自殺身濟(jì)弟?!辜窘裕骸感帜甑略谇埃抑鋵?,國之英俊,乞自受戮,以代兄命?!贡I戢刃曰:「二君所謂賢人,吾等不良,妄相侵犯?!箺壩锒ァ惨弧场k跑囍猩杏袛?shù)千錢,盜不見也,使從者追以與之,亦復(fù)不受。肱以物經(jīng)歷盜手,因以付亭長而去〔二〕。(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御覽卷四二○引作「賊遂兩釋,但奪衣資」,與本傳注異。
〔二〕 御覽卷四二○又曰:「既至,郡中見肱無衣,怪問,肱托以他辭,終不言。盜聞而感悔,后乃就精廬,求見征君。肱與相見,皆叩頭謝罪,而還所略物。肱不受,勞以酒食而遣之。」天游按:此引皆同范書本傳,與本傳注迥異,當(dāng)乃御覽編者誤標(biāo)謝書也,故不錄其引于正文。
二一八 靈帝手筆下詔曰:「肱抗陵云之志,養(yǎng)浩然之氣,以朕德薄,未肯降志。昔許由不屈,王道為化;夷、齊不撓,周德不虧。州郡以禮優(yōu)順,勿失其意。」(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一九 姜肱桓帝時(shí)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詔書至門,肱使家人對(duì)云「久病就醫(yī)」,遂羸服閑行,竄伏青州界中,賣卜給(衣)〔食〕〔一〕,召命得斷,家亦不知其處,歷年乃還。(孫。王。汪。黃)──御覽卷七二五
〔一〕 據(jù)汪輯改。
申屠蟠傳
二二○ 陳留申屠蟠恥郡無處士,遂閉門養(yǎng)志,〔居蓬萊之室〕,〔一〕依大桑樹以為棟梁。(姚。王。汪。黃)──類聚卷八八 ○ 御覽卷九五五 事類賦注卷二五 范書本傳注 書敘指南卷一六
〔一〕 原作「蓬戶萊室」,今據(jù)范書本傳注改補(bǔ)。
二二一 蟠前后征辟,文書悉掛于樹,初不顧眄。(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二二 詔書令郡以禮發(fā)遣,蟠到河南萬歲亭,折轅而旋。(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二三 申屠蟠英姿卓犖。(孫。王。汪。黃)──文選卷五○ 范蔚宗后漢二十八將傳論注
謝承后漢書卷四
楊震傳長子牧孫奇 中子秉 秉子賜 賜子彪
二二四 楊震客居湖縣,立精舍,家貧,常以種藍(lán)為業(yè)。(孫。王。汪。黃)──御覽卷一八一
二二五 楊震??陀诤淮鹬菘ざY命數(shù)十年,眾人謂之晚貴〔一〕,而震志愈篤。后有鸛雀銜三(鳣)〔〕魚飛集講堂前〔二〕,都講取魚〔三〕,進(jìn)曰:「蛇者,卿大夫服之象也。數(shù)三者,法三臺(tái)也。先生自此升矣?!箷r(shí)年過五十,乃始仕州郡。(孫。王。汪。黃)──御覽卷九三七 ○ 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作「晚暮」。
〔二〕 范書本傳作「鳣」。注曰:「續(xù)漢及謝承書『鳣』字皆作『
』,然則『鳣』、『』古字通也。」故據(jù)以復(fù)其舊,下同。又即鱔魚,形似蛇,黃地黑紋,色象卿大夫之服,故都講言之。
〔三〕 都講者,替座師主持講學(xué)之人。漢時(shí)生徒非必由座師親授,常由弟子以次相傳授,又往往擇其精學(xué)者為都講,答難釋疑。范書侯霸傳言「霸篤志好學(xué),師事九江太守房元,治谷梁春秋,為元都講」是也。又郭丹「從師長安,常為都講,諸儒咸敬重之」,亦其例也。
二二六 弘農(nóng)楊震字伯起,常種藍(lán)自業(yè),諸生恐震年大,助其功傭,震喻而罷之。(孫。王。汪。黃)──御覽卷九九六
二二七 薦楊仲桓等五人,各從家拜博士〔一〕。(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震任太常。又楊仲垣即陳留楊倫。
二二八 震臨歿,謂諸子以牛車簿簀,載柩還歸。(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二九 楊震卒,未葬,有大鳥五色,高丈余,〔兩翼長二丈三尺,人莫知其名〕〔一〕,從天飛下,到震棺前,舉頭悲鳴,淚出沾地。至葬日,沖升天上。(姚。王。汪。黃)
──類聚卷九○ ○ 范書本傳注太平廣記卷四六三
〔一〕 據(jù)范書本傳注補(bǔ)。
二三○ 楊奇字公挺,震之玄孫。少有志節(jié),不以家勢(shì)為名,交結(jié)英彥,不與豪右相交通,于河南緱氏界中立精舍,門徒常二百人。(
孫。王。汪。黃)──御覽卷一八一
二三一 楊奇字公偉〔一〕,弘農(nóng)人?!餐ń?jīng),才性敏暢。入補(bǔ)〕侍中〔二〕,天子所問,引經(jīng)據(jù)義,靡事不對(duì)。靈帝嘗問:「朕何如桓帝?」對(duì)曰:「陛下躬秉藝文,圣才雅藻,有優(yōu)先帝,禮善慎刑,或未之有。今天下以陛下準(zhǔn)桓帝,猶謂堯舜比德者也?!股喜粣偲溲?,謂曰:「奇所謂楊震子孫,有強(qiáng)項(xiàng)遺風(fēng),想死后又當(dāng)致大鳥也?!梗ㄒ?。王。汪。黃)──御覽卷四二七 ○ 書鈔卷五八
〔一〕 按書鈔卷五八作「字公綽」,上條又作「字公挺」,未知孰是。
〔二〕 據(jù)書鈔卷五八補(bǔ)。
二三二 楊秉字叔節(jié),拜侍御史,執(zhí)法省門,多所彈糾,名由此顯,京城咸稱有宰相之才。(孫。王。汪。黃)──書鈔卷六二
二三三 楊秉歷牧四州〔一〕,計(jì)日受俸,廩祿不入私門。(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二
〔一〕 歷牧豫、荊、徐、兗四州。
二三四 秉免歸,雅素清儉,家至貧窶,并日而食。任城故孝廉景慮赍錢百余萬,就以餉秉,秉閉門,距絕不受。(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 書鈔卷七二
二三五 秉奏「參取受罪臧累億〔一〕。牂柯男子張攸,居為富室,參橫加非罪,云造訛言,殺攸家八人,沒入廬宅。又與同郡諸生李元之官,共飲酒,醉飽之后,戲故相犯,誣言有淫慝之罪,應(yīng)時(shí)捶殺。以人臣之勢(shì),行桀紂之態(tài),傷和逆理,痛感天地,宜當(dāng)糾持,以謝一州」。(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參,侯參,太常侍侯覽之兄,時(shí)任益州刺史。
二三六 京兆尹袁逢于長安客舍中,得參重車三百余乘,金銀珍玩,不可稱記。(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三七 楊賜字伯欽〔一〕,拜光祿勛,〔位特進(jìn)〕〔二〕。嘉德殿前有青赤氣,詔遣中使問賜祥異禍福所在,以賜博學(xué)碩德之儒,故密諮問。賜曰:「為明主所諮問,豈得不盡情極言其要?!股鲜柙唬骸赴创呵镒徳疲骸禾焱段U〔三〕,海內(nèi)亂。』今妾嬖閹尹共專國政之所致也。」(姚。王。汪。黃)──書鈔卷五三 ○ 初學(xué)記卷一二 御覽卷二二九
〔一〕 天游按:袁紀(jì)作「子猷」,范書本傳作「伯獻(xiàn)」,而蔡中郎集所載之太尉楊公碑及文烈楊公碑均作「伯猷」。諸載各異,恐當(dāng)以「伯猷」為是。
〔二〕 據(jù)初學(xué)記卷一二補(bǔ)。
〔三〕 「蛻」原誤作「電」,據(jù)初學(xué)記卷一二徑改。
二三八 楊賜讓還侯爵,朝廷重違其志。(孫。王。汪。黃)─ ─文選卷四六任彥升王文憲集序注
二三九 楊彪見漢祚將移,遂稱腳攣不復(fù)行。積十余年后,子修為曹操所殺,操見彪問曰:「公何瘦〔之〕甚〔一〕?」對(duì)曰:「愧無日磾先見之明〔二〕,猶懷老牛舐犢之愛?!共贋橹娜?。(孫。王。汪。黃)──御覽卷三七八 ○ 又卷四三二
〔一〕 據(jù)御覽卷四三二補(bǔ)。
〔二〕 金日磾為武帝光祿大夫,時(shí)長子弄兒與宮人戲,日磾惡其淫亂而殺之。武帝為之泣,已而心敬日磾。事見漢書本傳。
張綱傳
二四○ 漢安元年,選遣八使,巡行風(fēng)俗。余人受命之部,而張綱獨(dú)理輪于洛陽都亭〔一〕,曰:「豺狼當(dāng)路,安問狐貍!」遂奏大將軍梁冀無君之心十五事,皆臣子所切齒者也。(姚。王。汪。黃)──類聚卷二○
〔一〕 王先謙后漢書集解引蘇輿說曰:「案孫子九地篇『方馬埋輪』注:『埋輪,持不動(dòng)也?!获R融傳『埋根行道,以先吏士』注:『
埋根,言不退。』傳亦謂駐車輪于此,不肯之部,非真埋之于地也?!?
王龔傳子暢
二四一 王龔干事,遂陟鼎司。(王。汪。黃)──文選卷三七劉越石勸進(jìn)表注
二四二 〔暢〕拜南陽太守〔一〕,下車振厲威風(fēng)。(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四
〔一〕 據(jù)汪輯補(bǔ)。
二四三 王暢拜南陽太守〔一〕,羊皮庇身,車毀不改,馬羸不易。(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一〕 陳、俞本「暢」誤作「賜」。黃輯據(jù)以作王賜傳,非。
二四四 王暢為南陽太守,作飯鹽豉菜茹。(孫。汪。黃)── 御覽卷八五○
二四五 王暢拜南陽太守,計(jì)日受俸,以作干飯,不噉魚肉。(姚。汪)──書鈔卷七五(二)
二四六 表受學(xué)于同郡王暢〔一〕。暢為南陽太守,行過乎儉。表時(shí)年十七,進(jìn)諫曰:「奢不僭上,儉不逼下,蓋中庸之道。是故蘧伯玉恥獨(dú)為君子〔二〕,府君若不師孔圣之明訓(xùn),而慕夷齊之末操,無乃皎然自遺于世?!箷炒鹪唬骸敢约s失之者鮮矣〔三〕。且以矯俗也?!梗ㄒ?。王。汪。黃)──魏志劉表傳注 ○ 文選卷四○任彥升百辟勸進(jìn)今上箋注
〔一〕 表,劉表,與暢同為山陽郡人。
〔二〕 李善注曰此句系王暢誄劉表之語,誤。
〔三〕 出論語里仁篇。
種暠傳子拂
二四七 種暠為益州刺史。時(shí)永昌太守鑄黃金為文蛇,以獻(xiàn)梁冀。暠糾發(fā)逮捕,馳傳上言,而三府畏懦,不敢案之。冀由是銜怒于暠。(孫。王。汪。黃)──御覽卷六四一
二四八 種拂遷宛令。吏好因暇游戲,飲樂市廛,為百姓所患。拂見之,必下車公謁之也。──書鈔卷七八
陳球傳子瑀 弟子珪 珪子登
二四九 祖父屯,有令名。(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五○ 陳球字伯真,拜將作大匠?;傅郾?,營陵寢,球躬親作事,為士卒先,百工畢力。(姚。王。汪。黃)──職官分紀(jì)卷二二 ○ 書鈔卷五四
二五一 宗琳字伯真〔一〕,橋玄表琳明法律,征拜廷尉正。(姚。王。汪。黃) ──書鈔卷五五 ○ 御覽卷二三一
〔一〕 天游按:御覽卷二三一作「陳琳」,姚輯作「宗琳」,而黃輯則從御覽。汪文臺(tái)以為二者「皆字之誤」,故徑作「陳球」 鶇范書橋玄傳曰:「素與南陽太守陳球有隙,及其公位,而薦球?yàn)橥⑽尽!古c書鈔引略同。汪說是。今仍其舊而明其誤。
二五二 瑀舉孝廉,辟公府,洛陽市長。后辟太尉府,未到。永漢元年,就拜議郎,遷吳郡太守,不之官。(姚。王。汪。黃)──范書陳球傳注
二五三 球弟子珪,字漢瑜。舉孝廉,劇令,去官。舉茂才,濟(jì)北相。珪子登,字符龍。學(xué)通今古,處身循禮,非法不行,性兼文武,有雄姿異略,一領(lǐng)廣陵太守。(姚。王。汪。黃)──范書陳球傳注
劉陶傳
二五四 劉〔陶〕(騊駼)除樅陽長〔一〕,以病免,吏民思而歌之,曰:「悒然不樂,思我劉君,何時(shí)復(fù)來,安此下民?!梗ㄒΑM?。汪。黃)──類聚卷一九
〔一〕 據(jù)汪輯改。又范書劉陶傳「樅陽」作「順陽」,未知孰是。
劉瑜傳
二五五 父祥為清河太守〔一〕。(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父祥」作「父辯」,未知孰是。
謝弼傳
二五六 弼字輔鸞〔一〕,東郡濮陽人〔二〕。(姚。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作「字輔宣」。
〔二〕 范書本傳作「武陽人」。天游按:續(xù)漢郡國志犍為有武陽縣,非東郡所屬,恐當(dāng)以謝書為是。又東郡有東武陽,或范書因東郡而誤脫一「東」字,亦未可知。
二五七 「蛇者,陰氣所生,龍之類也。龍有鱗,甲兵之符也?!埂惨弧?。(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此乃建寧中青蛇見前殿,弼所上封事中語。
虞詡傳
二五八 羌攻城〔一〕。(汪)──御覽卷三四八引續(xù)漢書條注
〔一〕 御覽引續(xù)漢書原文作「虞詡為武都太守,虜來攻城,詡出戰(zhàn)」云云。
二五九 虞詡字(叔)〔升〕卿〔一〕,拜司隸校尉。時(shí)中書侍郎張防專用權(quán)勢(shì)〔二〕,詡輒按之,而屢寢之不下。詡乃自系,言:「
防弄國威柄,臣不忍與之同朝,謹(jǐn)自系以聞。」防流涕訴帝,詡坐輸左校,二日之中,傳考四獄。孫程知詡以忠獲罪,言之而得免。 ──書鈔卷六一
〔一〕 據(jù)范書本傳改。虞詡祖父經(jīng)以己決獄六十年,寬恕如于公,于公之子可位至丞相,故其子孫亦當(dāng)官至九卿,故字詡曰升卿。
〔二〕 「中書侍郎」當(dāng)系「中常侍」之訛。
二六○ 寧陽主簿詣闕,訴其縣令之枉〔一〕,(責(zé))〔積六〕、七歲不省〔二〕。主簿乃上書曰:「臣為陛下〔子,陛下〕為臣父。〔三〕臣章百上,終不見省,豈可北詣單于以告怨乎?」帝乃大怒?!菜摹常ㄒ?。王。汪。黃)──書鈔卷一○三(二)
〔一〕 「之枉」原誤作「杜」,據(jù)通典卷三三徑改。
〔二〕 據(jù)通典卷三三改補(bǔ)。
〔三〕 據(jù)通典卷三三補(bǔ)。其引未言出謝書,汪輯注之,非。
〔四〕 有司本劾以大逆,后帝納詡諫,免其誅,僅笞之而已。
傅燮傳
二六一 傅燮字南容,北地靈州人也。本字幼起,慕南容三復(fù)白圭〔一〕,乃改焉。(孫。王。汪。黃)──御覽卷三六三
〔一〕 李賢曰:「家語子貢對(duì)衛(wèi)文子曰:『一日三復(fù)白珪之玷,是南宮絳之行也。』王肅注云:『玷,缺也。詩云:「白珪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挂蝗杖龔?fù),慎之至也?!弧?
二六二 〔傅〕(李)燮為議郎〔一〕。會(huì)西羌反〔二〕,邊章、韓遂作亂隴右,征發(fā)天下,役賦無已。司徒崔烈以為宜棄涼州,燮厲色言曰:「斬司徒,天下安!」尚書郎楊贊奏燮廷辱大臣,帝以問燮,燮曰:「涼州天下沖要,國家藩衛(wèi),今牧御失和,使一州叛逆。烈為宰相,不念為國思所以弭之之策,乃欲割棄一方萬里之土,臣竊惑之。若烈不知之,是極蔽也;知而故言,是不忠也?!沟蹚嫩谱h。由是朝廷重其方略,每公卿有缺,為眾議所歸。(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二七 ○ 文選卷三○謝靈運(yùn)擬魏太子鄴中集詩第五首注
〔一〕 據(jù)汪輯改。黃奭曰:「案袁宏后漢紀(jì)二十五,是傅燮事,此作李燮誤。」
〔二〕 「反」原誤作「及」,徑改之。
蓋勛傳
二六三 父字思齊,官至安定屬國都尉。(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六四 蓋勛遷潁川太守,民吏嘆詠,不容于口。(姚。汪。黃)──書鈔卷七六
臧旻傳
二六五 旻有干事才〔一〕,達(dá)于從政,為漢良吏。初從徐州從事,辟司徒府,除盧奴令,冀州舉尤異,遷揚(yáng)州刺吏,丹陽太守。是時(shí)邊方有警,羌胡出寇,三府舉能,遷旻匈奴中郎將。討賊有功,征拜議郎。還京師,見太尉袁逢,逢問其西域諸國土地風(fēng)俗、人物種數(shù),旻具答言西域本三十六國,后分為五十五,稍散至百余國。其國大小,道路近遠(yuǎn),人數(shù)多少,風(fēng)俗燥濕,山川草木鳥獸異物名種不與中國同者,悉口陳其狀,手畫地形。逢奇其才,嘆息言:「雖班固作西域傳,何以加此?」旻轉(zhuǎn)拜長水校尉,終太原太守。(姚。王。汪。黃)──魏志臧洪傳注 ○ 范書臧洪傳注 書鈔卷六三御覽卷二七八
〔一〕 旻,臧洪之父。
馬融傳
二六六 馬融字季長,年十三,明經(jīng),為太子舍人,校書東觀〔一〕。(姚。王。汪。黃)──書鈔卷六六
〔一〕 按袁、范書皆言融拜校書郎中后,始校書東觀。疑書鈔有脫文。
二六七 融為校書郎,又拜郎中〔一〕。(姚。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天游按:范書本傳作「校書郎中」,注引續(xù)漢書與謝書同。集解引洪頤楫曰:「騭傳『郎中馬融』,龐參傳『校書郎中馬融』,并不稱校書郎?!褂衷o(jì)亦曰:「轉(zhuǎn)為中郎,校書東觀十余年?!谷晃墨I(xiàn)通考曰:「以郎居其任則謂之校書郎,以郎中居其任則謂之校書郎中。」此說甚是。校書郎中一職始于東漢,范書文苑傳曰:「建初中,肅宗博召文學(xué)之士,以毅為蘭臺(tái)令史,拜郎中,與班固、賈逵共典校書?!箘t至遲章帝時(shí)已有校書郎中一職。又校書郎一職亦始于東漢。范書賈逵傳載,永平中,逵「拜為郎,與班固并校秘書」。又漢書敘傳亦曰,永平中,班固「為郎,典校秘書」。則至遲明帝時(shí)即有校書郎一職。據(jù)謝承書、續(xù)漢書,則馬融當(dāng)先為校書郎,復(fù)為校書郎中。此二職至漢末喪亂之際,始廢不復(fù)置。
蔡邕傳
二六八 勛字君嚴(yán)〔一〕。(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勛,邕之六世祖。
二六九 蔡邕字伯喈,以治書御史遷尚書,三月之間,周歷三臺(tái),〔一〕選侍中〔二〕。(姚。王。汪。黃)──書鈔卷六○ ○ 初學(xué)記卷一一 御覽卷二一二
〔一〕 天游按:范書本傳與張璠紀(jì)并作「三日之間」,而袁紀(jì)與謝書同。集解引柳從辰曰:「袁宏紀(jì)作『三月之間』是也。御覽二百十二、書鈔六十引謝承書亦作『三月』。遷轉(zhuǎn)雖速,亦嘗無一日一臺(tái)之理。范書既云周歷,則已歷三官,非未拜而又徙官,自不可以日計(jì),作月固較長?!菇癜丛o(jì)漢末之事,嘗取資張璠紀(jì),其棄「三日」而作「三月」,必有所本,當(dāng)依袁紀(jì)、謝書為是。
〔二〕 「選」,初學(xué)記卷一一作「遷」,是。
二七○ 蔡邕在王允坐,聞卓死,有嘆惜之音。允責(zé)邕曰:「卓,國之大賊,殺主殘臣,天地所不佑,人神所同疾。君為王臣,世受漢恩,國主危難,曾不倒戈,卓受天誅,而更嗟痛乎?」便使收付廷尉。邕謝允曰:「雖以不忠,猶識(shí)大義,古今安危,耳所厭聞,口所常玩,豈當(dāng)背國而向卓也?狂瞽之詞,謬出患入,愿黥首為刑,以繼漢史?!构湎х卟?,咸共諫允。允曰:「昔武帝不殺司馬遷,使作謗書,流于后世。方今國祚中衰,戎馬在郊,不可令佞臣執(zhí)筆在幼主左右,后令吾徒并受謗議。」遂殺邕。(姚。王。汪。黃)──魏志董卓傳注
二七一 蔡邕與袁公書曰:「酌麥醴,燔干魚,樂亦在其中矣。」〔一〕(黃)──文選卷二一應(yīng)休璉百一詩注
〔一〕 黃輯原注出文選任彥升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注,非。此引「樂」上有「欣然」二字,黃輯亦脫。然文選注未言出謝書,書鈔卷一四八引亦同,疑黃輯誤引,錄以俟考。
左雄傳
二七二 左雄字伯豪,為冀州刺史,不舉煙火,長食干飯,〔十日一炊〕〔一〕。(姚。王。汪。黃)──書鈔卷三八 ○ 又卷七二 御覽卷四二五 又卷八五○
〔一〕 據(jù)書鈔卷七二補(bǔ)。
二七三 左雄字伯豪,拜尚書令,奏令崇經(jīng)術(shù),除郡國耆年六十已上為郎,不滿四十,不得察舉,若茂異奇才,弗拘年齒。帝從之〔一〕。──書鈔卷五九
〔一〕 職官分紀(jì)卷八引曰:「左雄,順帝立,虞翻薦之曰:『今公卿拱默為賢,盡節(jié)為愚,至相戒曰:「白璧不可為,容容多后福?!狗娮h郎左雄,有王臣蹇蹇之節(jié)?!挥墒前萆袝睢W喑缃?jīng)術(shù),郡國耆儒年六十已上為郎,不滿四十,不得察舉,若茂才異行,不拘年齒。帝從之。有廣陵孝廉徐淑,年未及舉,臺(tái)郎疑而詰之,對(duì)曰:『詔書曰有如顏?zhàn)?、子奇,不拘年齒,是故本郡以臣充選。』郎不就詰。雄詰之曰:『昔顏?zhàn)勇勔恢⒘勔恢獛仔??』淑不能?duì),乃譴去郡守。自是郡守莫敢輕舉。自雄在尚書,天下不敢妄選,十余年間,稱為得人?!蛊渑c范書多同,恐非謝書之舊,故錄此以備考。又其中「虞翻」系「虞詡」之誤。
二七四 劉據(jù)為大司農(nóng),以職事被譴,將加捶撻。左雄諫曰:「九卿位亞三公,行則鳴玉。孝明永平始加撲罰,非古制也?!褂谑鞘济鈸浯?。(姚。王。汪。黃)──書鈔卷五四
周舉傳
二七五 周舉字宣光。時(shí)詔遣八使巡行風(fēng)俗,皆選有威名者,乃拜舉侍中,與杜喬、周翊〔一〕、馮羨、欒巴、張綱、郭尊〔二〕、太尉長史劉班分行天下,使同日而拜,號(hào)曰「八俊」。(孫。王。汪。黃)──御覽卷二一九
〔一〕 范書本傳「翊」作「栩」。
〔二〕 范書本傳「尊」作「遵」。又時(shí)喬任侍中,翊守光祿大夫,羨前青州刺史,巴尚書,綱侍御史,尊兗州刺史也。
黃瓊傳孫琬
二七六 江夏黃琬,七歲,祖瓊為魏郡太守,梁太后詔問日食之狀,未能對(duì),琬跪而曰:「何不言日食之余,如月之初?」(汪)──開元占經(jīng)卷九
二七七 黃琬拜豫州刺史,威邁百城。(孫。王。汪。黃)─文選卷二五陸士龍答張士然詩注 ○ 文選卷二四曹植贈(zèng)丁儀王粲詩注
二七八 黃他求沒,將投骸虜庭。(孫。王。汪。黃)──文選卷三七劉越石勸進(jìn)表注
荀緄傳
二七九 荀緄字伯條〔一〕,拜尚書。緄性明亮,敏于眾職,以勖群僚,秉機(jī)平正,直道而行。是時(shí)內(nèi)外公卿大夫,莫敢不憚。(姚。王。汪。黃)──書鈔卷六○ ○ 御覽卷二一二
〔一〕 姚之骃案:「范荀淑傳:淑中子名緄,八龍之一,當(dāng)即此也。又淑兄子昱亦字伯條,何命字竟相同與?又緄為濟(jì)南相,畏憚宦官,為子彧娶唐衡女,行事如此,公卿大夫安得憚之?豈別有一荀緄耶?」孫志祖案:「緄字仲慈,兄弟八人,字皆以慈次。陶潛曰八目,且官濟(jì)南相,不為尚書也。此蓋別一荀緄?!?
荀悅傳
二八○ 荀悅字仲豫,家貧無書,每間行見篇牘〔一〕,一覽便能誦記。──書鈔卷九八
〔一〕 孔廣陶按:「今本范書訛作『每之人間,所見篇牘』,陳本從之謬矣。」
韓韶傳
二八一 韓韶字仲黃,潁川人。韶為贏長〔一〕,贏鄰境歲饑,多被寇,廢耕桑,其民流入縣界,求索衣糧者眾。韶愍其饑?yán)В_倉賑之,所廩贍萬余戶。主者爭謂不可,韶曰:「長活溝壑之民,而以此伏罪,可含笑入地也?!梗▽O。王。汪。黃)──御覽卷四一九
〔一〕 「贏」原誤作「嬴」,據(jù)范書本傳及續(xù)漢郡國志徑改。
鍾皓傳
二八二 鍾皓字季明,潁川長社人。同郡陳寔年不及皓,引與為友。皓為郡功曹,會(huì)辟司徒府,臨辭,太守問誰可代卿者,皓曰:「明府必欲得其人,西門亭長〔陳寔可〕〔一〕?!箤伮勚唬骸告R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猶識(shí)我〔二〕?(孫。王。汪。黃)
──御覽卷二六四
〔一〕 據(jù)汪輯補(bǔ)。
〔二〕 疑「猶」系「獨(dú)」之誤。汪輯改作「由」,恐非。
陳寔傳子紀(jì)
二八三 陳寔?zhàn)种俟?,詣太學(xué),郭林宗、陳仲舉為親友。歸家,立精舍,講授諸生數(shù)百人。(孫。王。汪。黃)──御覽卷一八一
二八四 陳寔遷太丘長,修德清凈,百姓以治。(孫。王。汪。黃)──書鈔卷七八
二八五 陳紀(jì)字符方,遭父太丘長寔憂,嘔血絕氣。豫州嘉其至行,表上尚書,圖畫百城,以勵(lì)風(fēng)俗。袁紹以太尉讓紀(jì),紀(jì)不受 癘大鴻臚,卒官。子群為三公。天下以為「公慚卿,卿慚長」。(孫。王。汪。黃)──初學(xué)記一二 ○ 御覽卷二三二
李固傳子燮 郭亮
二八六 〔李固,漢中人。父合為司徒〕〔一〕。固改易姓名,杖策驅(qū)驢,負(fù)笈追師三輔〔二〕,學(xué)五經(jīng),積十余年。博覽古今,明于風(fēng)角、星算、河圖、讖緯,仰察俯占,窮神知變。每到太學(xué),密入公府,定省父母,不令同業(yè)諸生知是合子。(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
書鈔卷九七 又卷一三五
〔一〕 據(jù)書鈔卷九七補(bǔ)。
〔二〕 書鈔卷一三五作「固嘗步行負(fù)笈,千里從師」。
二八七 五察孝廉,益州再舉茂才,不應(yīng)。五府連辟,皆辭以疾。(姚。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二八八 孟子曰:「其進(jìn)銳者,其退速也?!埂惨弧常▽O。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乃李固陽嘉二年京師地震對(duì)策中所引之語。范書本傳「孟子」作「老子」。二書皆有此文,或系古之俗語。
二八九 李固為太尉,常食麥飯。(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五○
二九○ 梁冀奏誅李固,固臨命與胡廣、趙戒書曰:「固受國厚恩,是以竭其股肱,不顧死亡,志欲扶王室,此隆文(王〔宣〕〔一〕。何圖一朝梁氏迷謬,公等曲從,以吉為兇,成事為敗,漢家衰微,從此始矣。公等受主厚祿,顛而不扶傾覆大事,后之良史,豈有所私?固身已矣,于義得矣,夫復(fù)何言!」廣、戒得書,悲慚,〔皆〕長嘆〔二〕。(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一八 ○ 又卷四九一
〔一〕 據(jù)汪輯改。李賢曰:「文帝、宣帝皆群臣迎立,能興漢祚者。」桓帝亦起自諸侯,故固方之以文宣。
〔二〕 據(jù)御覽卷四九一補(bǔ)。
二九一 固臨終,敕子孫素棺三寸,幅巾,殯斂于本郡磽埆之地,不得還墓塋,污先公兆域。(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九二 亮字恒直,朗陵人也〔一〕。(姚。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亮姓郭,固之弟子,年始成童,守固尸乞襚斂歸葬者。
二九三 郭諒師事杜喬〔一〕。李固之誅,詣闕上書,乞收斂,不聽,因往守視其喪,扇護(hù)蠅蟲。(姚。王。汪。黃)──類聚卷九七
〔一〕 疑此「諒」即「亮」之誤,而「杜喬」亦系「李固」之訛。汪輯別作郭諒傳,恐非。
二九四 固所授弟子,潁川杜訪、汝南鄭遂、河南趙承等七十二人,相與哀嘆悲憤,以為眼不復(fù)瞻固形容,耳不復(fù)聞固嘉訓(xùn),乃共論集德行一篇。(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九五 燮遠(yuǎn)遁身于北海劇,托命滕咨家以得免〔一〕。(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按袁紀(jì)、范書、續(xù)漢書、華陽國志均作固門生王成攜其至徐州界,變姓名,為酒家傭而脫險(xiǎn),與此異。
杜喬傳楊章
二九六 楊章為杜喬所辟,為平原令,棄官還。聞固、喬暴尸,星行赴雒,著弊衣赤幘,守其尸,驅(qū)護(hù)蠅蟲。天子嘉其忠義,聽殯殮之。(姚。王。汪。黃)──類聚卷九七
吳佑傳孫馮
二九七 真字夏甫〔一〕。(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真,黃真,陳留郡之小吏。吳佑舉孝廉,郡中為祖道,佑越壇與真歡語,結(jié)友而別。故真后亦舉孝廉,除新蔡長。
二九八 佑遷膠東相,政事清凈,以身率下,褒賢賞善。──書鈔卷七四
二九九 吳佑遷膠東相,民有詞訟,先令三老以孝悌喻解,佑身至閭里和之,吏民不忍欺。──書鈔卷七五
三○○ 吳佑遷膠東侯相。時(shí)濟(jì)北戴宏,父為縣丞。宏年十六,從在丞舍。佑每行園,常聞諷讀之音,甚奇之,與為友。宏卒成儒宗,知名東夏。(孫。汪。黃)──類聚卷六五 ○ 御覽卷八二四
三○一 吳佑遷膠東相〔一〕,有〔男〕子母〔邱長與母〕俱行,〔二〕道遇賊〔三〕,奸辱其母,遂殺之。追捕得長,佑問長有子乎,曰有妻未有子。召長妻至獄,解桎梏,使同宿,遂孕。至冬行殺,長齒指斷,含血誓:「若生男,名曰吳生,以報(bào)吳君也?!梗ㄒ?。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一〕 當(dāng)作膠東侯相,此系省文耳。
〔二〕 據(jù)汪輯補(bǔ)。
〔三〕 范書本傳「賊」作「醉客」。
三○二 為河間相。因自免歸家,不復(fù)仕,灌園蔬,以經(jīng)書教授,年九十八卒。(孫。汪。黃)──類聚卷六五 ○ 御覽卷八二四
三○三 吳馮字子高〔一〕,〔輕財(cái)尚義,弘博愛士,賓客四方云集〕〔二〕。為州郡吏,休假先存恤行喪孝子,次瞻病畢,拜覲鄉(xiāng)里耆老先進(jìn),然后到家,名昭遠(yuǎn)近。(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二○ ○ 御覽卷六三四
〔一〕 職官分紀(jì)卷四二作「馮吳」,誤。王謨按:「范書吳佑傳:佑長子鳳,鳳子馮,鲖陽侯相。注引陳留耆舊傳『馮字子高』,即此吳馮也?!?
〔二〕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四二補(bǔ)。
延篤傳
三○四 延篤字叔固〔一〕。孝桓皇帝拜〔篤為〕侍中〔二〕,自在機(jī)密,常見進(jìn)納,上數(shù)問政事得失,以經(jīng)義古典,默諫帷幄,言不宣外。(姚。王。汪。黃)
──御覽卷四五二 ○ 書鈔卷五八
〔一〕 范書本傳作「字叔堅(jiān)」。此作「叔固」,系書鈔避隋文帝諱所致。
〔二〕 據(jù)書鈔卷五八補(bǔ)。
三○五 延篤遷京兆尹,正身率下,憂官如家,民如子,〔民不忍欺〕〔一〕。(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六(二) ○ 文選卷五三陸機(jī)辨亡論下注
〔一〕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三八補(bǔ)。
三○六 延篤遷京兆尹,勸民農(nóng)桑,遂增戶口,谷食豐饒,鄰郡老少歸之。(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六(二)
三○七 延篤為京兆尹,三輔資其政教〔一〕。(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六
〔一〕 姚輯作「篤徙京兆尹,其政用寬仁,憂恤民黎,擢用長者,與參政事,郡中歡愛,三輔咨嗟焉」。與諸輯均異。天游按:其引或出范書本傳,姚輯不詳所出者,多與此同。故諸輯均棄其引而不錄。
史弼傳
三○八 弼年二十,為郡功曹,承前太守宋欣穢濁之后,悉條諸生聚斂奸吏百余人,皆白太守,埽跡還縣,高名由此而興。(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三○九 史弼遷山陽太守,其妻巨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一〕,轉(zhuǎn)拜平原相。(姚。王。汪。黃)──范書蔡邕傳注
〔一〕 李賢曰:「三互,謂婚姻之家及兩州人不得交互為官也?!咕抟皩偕疥柨ぃ叔鲆廊シㄗ陨弦员?。
三一○ 弼遷河?xùn)|太守。弼知多權(quán)勢(shì)請(qǐng)托,乃預(yù)敕斷絕書屬。常侍侯覽果遣諸生赍書詣之,積日不得通。乃托以他事謁弼,弼怒曰:「
太守忝荷重任,當(dāng)選士報(bào)國。爾何人,為詐無狀!」即考?xì)⒅?。──書鈔卷三七
趙嘉傳
三一一 趙嘉年四十余〔一〕,重疾,乃遺令敕兄子曰:「可立一圓石于我墓前,刻之曰『漢有逸民,姓趙名嘉,有志無時(shí),命也柰何』?!雇豆P而卒〔二〕。(姚。汪。黃)──姚輯
〔一〕 范書本傳曰:「趙岐字邠卿,京兆長陵人也。初名嘉,生于御史臺(tái),因字臺(tái)卿。后避難,故自改名字,示不忘本土也。」
〔二〕 黃奭按:「范稱某遺令,后疾愈,仕至太常,年九十余卒,此誤?!勾藯l汪輯注出書鈔卷一五八,非。疑姚輯實(shí)錄自范書本傳,末句乃誤筆。今錄而俟考。
皇甫規(guī)傳
三一二 皇甫規(guī)字威明,以先零陸梁,上疏自陳,乃以規(guī)為中郎將,討降之。會(huì)軍士、郎將大疫,規(guī)親入巷〔一〕,巡視將士,三軍感悅。(姚。王。汪。黃) ──書鈔卷六三
〔一〕 「●」,范書作「庵廬」,汪輯從之,而姚、黃二輯作「 ●廬」。又孫輯作「廬」,非。
張奐傳
三一三 張奐字然明,弘農(nóng)華陰人。詣太學(xué)受業(yè),博通五經(jīng)。隱處在扶風(fēng)郿縣界中,立精舍,斟酌法喬卿之雅訓(xùn),晝誦書傳,暮習(xí)弓馬。(王。汪。黃)──御覽卷一八一
三一四 張奐遷安定屬國都尉,匈奴、羌豪帥感奐恩德,上馬二(
千八)〔十〕匹〔一〕,先零酋長又遺金(樂)〔鐻〕八枚〔二〕,奐并受之,而召主簿于諸羌前,以酒酹地曰:「使馬如羊,不以入廄;使金如粟,不于入懷?!瓜ひ越?、馬還之。羌性貪〔而貴〕吏清,〔三〕前有八都尉,(九十)〔率〕好貨財(cái)〔四〕,為所患苦。及奐正身潔己,威化大行。(姚。王。汪。黃)──書鈔卷六三
〔一〕 「千」乃「十」之誤,「八」系涉下文「八枚」而衍。據(jù)范書本傳改。
〔二〕 據(jù)范書本傳改。
〔三〕 據(jù)汪輯補(bǔ)。
〔四〕 據(jù)范書本傳改。
三一五 張奐字然明,為使匈奴中郎將,率步騎二萬,廣宣方略,大破鮮卑,匈奴惶懼,詣奐乞降,聲勢(shì)猛烈,狄戰(zhàn)栗不敢犯邊。時(shí)休屠等反,眾大懼,奐安坐幃中,與弟子講論自若,徐乃設(shè)奇破之。(
姚。王。汪。黃)──書鈔卷六三 ○ 文選卷五七潘安仁馬汧督誄注
陳蕃傳周璆 劉 成 朱震
三一六 陳蕃家貧,不好掃室,客怪之者,或曰:「可一掃乎?」蕃曰:「大丈夫當(dāng)為國掃除天下,豈徒室中乎!」(孫。王。汪。黃)──類聚卷六四 ○ 御覽卷一七四
三一七 陳蕃為郡法曹吏。正月朝見太守王龔,客有貢白魚于龔者,龔曰:「汝南乃有此魚?」蕃曰:「魚大,且明府之德?!梗▽O。王。汪。黃)──御覽卷九三六
三一八 蕃為樂安郡守。周(瑜)〔璆字孟玉〕〔一〕,招命不肯至,惟蕃致焉,特為置一榻,去則懸之。(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四 ○ 御覽卷七○六 緯略卷四
〔一〕 據(jù)御覽卷七○六、緯略卷四改補(bǔ)。
三一九 陳蕃為豫章太守,正雅矯俗,以禮導(dǎo)下。(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三二○ 陳蕃為太守,不接賓客,惟?來特設(shè)一榻,去則懸之〔一〕。──天中記卷四九
〔一〕 此事與周璆事同。范書亦兩載之。蕃待稚以榻,乃任豫章太守時(shí)事。
三二一 陳蕃諫桓帝曰:「故皋陶戒舜『無畋游』〔一〕,周公戒成王『無盤于游田』〔二〕。虞舜、成王猶有此戒,況德不及二主者乎!夫安平之時(shí),尚宜有節(jié),況當(dāng)今之世,有三空之危哉!田野空,朝廷空,倉庫空,是謂三空。加兵戎未戢,四方離散,是陛下燋心毀顏,坐而待旦之時(shí)也,豈宜揚(yáng)旗曜武,騁心輿馬之觀乎?」(姚。王。汪。黃)──御覽卷四五二 ○ 類聚卷二四 白帖卷三九
〔一〕 范書本傳作「無教逸游」。此引出自尚書咎繇謨,其文曰:「無教逸欲有邦?!?
〔二〕 見尚書無逸篇。
三二二 劉字文理,平原人。遷太原太守??び泻缽?qiáng),中官親戚,為百姓所患。深疾之,到官,收其魁帥殺之,所臧匿主人,悉坐伏誅?;傅壅髟勍⑽?,以宗室,不忍致之于刑,使自殺。(姚。王。汪。黃)──范書襄楷傳注
三二三 成字幼平,弘農(nóng)人。(姚。王。汪。黃)──范書襄楷傳注
三二四 成少修仁義,篤學(xué),以清名見。舉孝廉,拜郎中,遷南陽太守。郡舊多豪強(qiáng),中官黃門盤互境界。下車,振威嚴(yán)以檢攝之。(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三二五 時(shí)桓帝美人外親張子禁〔一〕,怙恃榮貴,不畏法網(wǎng)。與功曹岑●捕子禁,付宛獄,笞殺之?;傅壅髟勍⑽?,下獄死。(
姚。王。汪。黃)──范書襄楷傳注 ○ 又黨錮傳注
〔一〕 范書黨錮傳注作「桓帝乳母、中官貴人外親」。
三二六 李膺等黨事下獄。陳蕃上疏極諫曰:「臣聞圣明之君,委心輔佐;亡國之主,諱聞直辭。故湯武雖圣,而興于伊呂;桀紂迷惑,亡在失人。由此言之,君為元首,臣為股肱,同體相須,共成美惡者。伏見前司隸校尉李膺、太仆杜密、太尉掾范滂等,正身無點(diǎn),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橫加考案,或禁錮閉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聾盲一世之人,與秦焚書坑儒何以為異?臣位列臺(tái)司,憂深責(zé)重,不敢尸祿惜生,坐觀成敗。如不蒙采錄,使身首分裂,異門而出,所不恨也?!沟壑M其言切,托以蕃〔辟召〕非其人〔一〕,遂策免之。(王。黃)──御覽卷四五二
〔一〕 據(jù)范書本傳補(bǔ)。
三二七 陳蕃既被害,友人陳留朱震,時(shí)為铚令,聞而棄官,哭而收葬。(王。汪。黃)──御覽卷四○七
三二八 震仕郡為主簿。時(shí)戶曹史袁叔稚以微愆,太守郭宗怒,閉閣罰之。眾皆悚懼,震排闥直入,乃前諫曰:「袁史則故御史珍之孫,獨(dú)何為苛罰?脫有奄忽,如何入閣?」遂釋之。(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三
三二九 朱震又為郡從事,曰:「震宿有負(fù)薪之憂,力疾就車,職重人輕,必不堪久?!箷r(shí)濟(jì)陰太守單匡,常侍弟,在官放恣〔一〕,〔種〕(單)患之〔二〕,辟震,請(qǐng)見曰:「當(dāng)為鷹犬?!梗ㄒ?。王。汪。黃)──書鈔卷七三(三)
〔一〕 「官」原誤作「宮」,徑正之。
〔二〕 種,即第五種?!箵?jù)范書第五種傳及朱震傳改。時(shí)受第五種之委托而參預(yù)此事者,尚有州從事衛(wèi)羽也,見本書種傳。
三三○ 朱震字伯厚,陳留人也?!残詣偭摇场惨弧?。初為州從事,〔到府,此間三部督郵來謁,皆收送考,所得詞上尚書〕〔二〕。奏濟(jì)陰太守單匡贓罪,并連匡兄中常侍車騎將軍超。桓帝收匡下廷尉,以遣超獄謝。三府諺曰:「車如雞棲馬如狗,疾惡如風(fēng)朱伯厚?!梗ㄒ?。王。汪。黃)──書鈔卷一三九 ○ 類聚卷九三 書鈔卷七三 御覽卷八九四事類賦注卷二一
〔一〕 據(jù)類聚卷九三、御覽卷八九四、事類賦注卷二一補(bǔ)。
〔二〕 據(jù)書鈔卷七三補(bǔ)。其中「部」誤作「州」,徑改。
劉淑傳
三三一 劉淑字仲承,舉賢良方正,對(duì)策十二科,為天下諸儒之表,擢為議郎。(姚。王。汪。黃)──書鈔卷五六
三三二 劉淑字仲承〔一〕,為侍中,朝夕建議,謁忠于朝,補(bǔ)救二百余事〔二〕,悉有篇章,朝廷有疑事,密詔問焉。(姚。王。汪。黃)──書鈔卷五八 ○ 御覽卷二一九
〔一〕 「淑」原誤作「升」,據(jù)御覽卷二一九徑改。
〔二〕 御覽卷二一九「補(bǔ)救」作「補(bǔ)政」。
李膺傳子珪
三三三 〔李膺〕出補(bǔ)蜀郡太守〔一〕,修庠序,設(shè)條教,〔申典禮〕〔二〕,明法令,維恩并行,〔下民悅之〕〔三〕。蜀之珍玩,不入于門。益州紀(jì)其政化,朝廷舉能理劇,轉(zhuǎn)烏桓校尉。(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 書鈔卷七五
〔一〕 據(jù)書鈔卷七五補(bǔ)。
〔二〕 同右。
〔三〕 同右。
三三四 膺常率步騎臨陣交戰(zhàn)〔一〕,身被創(chuàng)夷,拭血進(jìn)戰(zhàn),遂破寇,斬首二千級(jí)。(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一〕 時(shí)膺已任烏桓校尉,因鮮卑數(shù)犯塞,故出戰(zhàn)破之。
三三五 李膺字符禮,拜司隸校尉。張讓弟翔為野王令,貪殘無道,畏膺而逃,藏讓合柱中。膺率將吏,破柱取翔,出獄殺之。讓訴冤于帝,帝詔膺詰之。膺曰:「仲尼為魯司寇,七日誅少正卯。今臣列官已積旬,懼以淹留為愆,不意獲速疾之罪。留之五日,克殄大惡?!沟垌曋^讓曰:「此爾弟之罪,司隸何愆?」自是宦侍屏氣,休沐不敢復(fù)出。帝問其故,并叩頭曰:「畏李校尉?!供ぉn卷六一
三三六 學(xué)中諸生與李膺等更相褒重,莫不〔畏〕(思)其貶議?!惨弧硶r(shí)河南張成善說風(fēng)角,推占當(dāng)赦,遂教子殺人。李膺為河南尹,督之,促收捕,既而逢宥獲免。膺愈憤,竟案殺之。初成以方伎交通宦官,帝亦頗訊其占,成弟子牢修因上書誣告膺等多養(yǎng)太學(xué)游士,交結(jié)諸郡生徒,更相驅(qū)馳,共為部黨。于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國,逮捕黨人。(孫。王。汪。黃)──類聚卷五二 ○ 御覽卷六五二
〔一〕 畏、思形近而訛,據(jù)御覽卷六五二改。
三三七 膺子珪〔一〕。(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一〕 范書黨錮傳「珪」作「瓚」。
劉佑傳
三三八 〔劉佑字伯祖,中山安國人〕〔一〕。宗室胤緒,代有名位。少修操行,學(xué)嚴(yán)氏春秋、小戴禮、古文尚書。仕郡為主簿??⑿∽訃L出錢付之,令市買果實(shí)。佑悉以買筆〔墨〕書具與之〔二〕,因白郡將,言「郎君年可入小學(xué),而但傲佷〔三〕,遠(yuǎn)近謂明府無過庭之教,請(qǐng)出授書」??槭棺泳陀邮芙?jīng),五日一試,不滿呈限,白決罰,遂成學(xué)業(yè),〔闔郡稱美〕〔四〕。(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 書鈔卷七三 御覽卷九六四 書鈔卷一○四
〔一〕 據(jù)御覽卷九六四補(bǔ)。
〔二〕 據(jù)書鈔卷七三、又卷一○四、御覽卷九六四補(bǔ)。
〔三〕 佷,戾也,音很。
〔四〕 據(jù)書鈔卷七三補(bǔ)。
三三九 劉佑字伯祖〔一〕,補(bǔ)尚書郎。佑才辨有大筆,自在臺(tái)閣,陳國家故事,每有奏,決于口筆,為群僚所伏。(姚。王。汪)──書鈔卷六○
〔一〕 「佑」原誤作「?!?,徑改之。
三四○ 劉佑字伯祖〔一〕,為司隸校尉。權(quán)貴子弟罷職,遂還京師,輒改易輿服,隱匿財(cái)寶。(姚。汪。黃)──書鈔卷六一
〔一〕 「佑」原誤作「治」,「祖」誤作「拒」,皆徑改。
魏朗傳
三四一 魏朗補(bǔ)河內(nèi)太守,以清嚴(yán)為治,明審法令〔一〕,為三河之表也〔二〕。(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六 ○ 文選卷四六顏延之曲水詩序注 又卷五○沈休文宋書謝靈運(yùn)傳論注
〔一〕 文選注二引「審」皆作「密」。
〔二〕 三河者,河?xùn)|、河內(nèi)、河南三郡也。
三四二 魏朗字少英〔一〕,入為尚書,再升紫微,謇諤禁省,不屈豪右,為百寮所服。以黨事免。朗性矜嚴(yán),閉門整法,長吏希見,動(dòng)有禮序,室家相待如賓,子孫如事嚴(yán)君焉。(姚。王。汪。黃)──御覽卷二一二 ○ 初學(xué)記卷一一 書鈔卷六○
〔一〕 初學(xué)記卷一一作「字仲英」。
夏馥傳
三四三 陳留夏馥避黨事,遁跡黑山〔一〕。弟靖載絹往餉之于深陽縣客舍〔二〕,見馥顏色衰毀,不復(fù)識(shí),聞其聲,乃覺之。(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一七
〔一〕 范書本傳作「林慮山」。此山出煤炭,多冶家,馥曾為傭,親突煙炭,故山亦稱黑山。
〔二〕 范書本傳作「涅陽」,袁紀(jì)卷二二作「滏陽」。天游按:馥亡命林慮山,不當(dāng)復(fù)出南陽郡之涅陽?;輻澰唬骸肝嚎む捒h有滏水,或是滏水之陽 鷥漢末林慮、鄴縣皆屬魏郡。馥入林慮山,靜追之滏陽山中,為得其實(shí)。」惠說是。東漢無深陽,此當(dāng)系滏陽之誤。又袁、范二書「靖」皆作「靜」。
巴肅傳
三四四 〔巴〕(亹)肅為河南尹〔一〕,正身奉職。(姚。王。汪) ──書鈔卷七六
〔一〕 據(jù)俞本改。姚、王、汪三輯亦作「巴肅」。
范滂傳宗資
三四五 滂,汝南細(xì)陽人〔一〕。父顯,故龍舒侯相。(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一〕 天游按:張璠紀(jì)作「伊陽」 鶇續(xù)漢郡國志,汝南郡無伊陽,「伊」當(dāng)是「細(xì)」之誤。然范書本傳作「征羌」,未知孰是。
三四六 范滂字孟博,汝南人。太守宗資署功曹。滂外甥西平李頌,公族子孫,頑囂穢濁,為鄉(xiāng)曲所棄。〔中〕常侍唐衡〔書求屬仕官〕〔一〕,資敕〔功〕曹召署文學(xué)史〔二〕,滂不肯聽。〔極久,衡復(fù)有書誚資〕〔三〕,資怒,召功曹書佐朱零,問不召頌意狀。零以告滂,滂曰:「答教當(dāng)言,頌則滂之姊子,豈不樂其升進(jìn),但頌洿穢小人,不宜染污朝廷〔四〕,不敢以位私人,是以不召。」零具答教如此。零入聞,資使伍伯亂捶困杖,言辭不懾,仰疾言曰:「范滂清議,猶利刃截腐肉。愿為明府所笞殺,不為滂所廢絕。今日之死,當(dāng)受忠名,為滂所廢,永成惡人?!逛枵卞乐@,皆此類也。(姚。王。汪。黃)──御覽卷二六四 ○ 又卷四二七 書鈔卷三七
〔一〕 據(jù)書鈔卷三七及御覽卷四二七補(bǔ)。原作「屬其事」。
〔二〕 據(jù)書鈔卷三七補(bǔ)。
〔三〕 據(jù)書鈔卷三七、御覽卷四二七補(bǔ)。
〔四〕 御覽卷四二七作「玷塵清朝」。
三四七 不義掃跡〔一〕。──書鈔卷七七
〔一〕 范滂任汝南功曹時(shí)之政績。
三四八 宗資字叔都,南陽安眾人也。家代為漢將相名臣。祖父均,自有傳。資少在京師,學(xué)孟氏易、歐陽尚書。舉孝廉,拜議郎,補(bǔ)御史中丞、汝南太守。置范滂為功曹,委任政事,推功于滂,不伐其美。任善之名,聞?dòng)诤?nèi)。(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羊陟傳
三四九 羊陟字嗣祖,拜尚書令,明審選舉,旌賢退惡。(孫)──書鈔卷五九
三五○ 羊陟遷河南尹,下車,計(jì)日受俸,嘗食干飯茹菜。禁斷豪右囑托,書疏不與交通,斷理冤徒,進(jìn)用善士,節(jié)操者旌表異行。(
姚。王。汪。黃)──類聚卷六 ○ 書鈔卷七六(四)
張儉傳
三五一 張儉為東部督郵。時(shí)中常侍侯覽殘暴百姓,儉舉劾覽,遏絕章奏,并不得通。遂上書告儉與同郡二十四人為黨〔一〕。儉得亡命,止李篤家。外黃令毛欽操兵到門,篤引欽謂曰:「張儉知名天下,而亡非其罪,縱儉可得,寧忍執(zhí)之乎?」欽因起撫篤曰:「蘧伯玉恥獨(dú)為君子,足下如何自專仁義?」篤曰:「篤雖好義,明廷今日載其半矣〔二〕。」欽嘆息而去。(王。汪。黃)──御覽卷四二○
〔一〕 按范書本傳,上書者乃儉鄉(xiāng)人朱并,以性佞邪為儉所棄。
〔二〕 「廷」原誤作「延」,徑正。
三五二 張儉為山陽督郵,清潔中正,疾惡若讎。(姚。王。汪。黃)──書鈔卷三六 ○ 文選卷五六潘安仁楊荊州誄注 又卷三七孔文舉薦禰衡表注
陳翔傳
三五三 陳翔遷定襄太守,寬猛俱濟(jì)。(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三五四 陳(朔)〔翔〕遷揚(yáng)州刺史〔一〕,貶黜奸慝,不畏強(qiáng)御。(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二
〔一〕 王謨按:「范書本傳:翔由定襄太守遷揚(yáng)州刺史。此陳朔當(dāng)即陳翔。翔、朔字體相類,書鈔誤作『朔』?!菇駬?jù)以改
孔昱傳
三五五 〔孔昱七世祖霸,成帝時(shí)歷九卿,封褒成侯〕〔一〕。(
孫)──范書孔昱傳及注
〔一〕 李賢曰:「前書孔霸字次儒,即安國孫,世習(xí)尚書。宣帝時(shí)為太中大夫,授太子經(jīng),遷詹事,高密相。元帝即位,霸以師賜爵關(guān)內(nèi)侯,號(hào)褒成君。薨,謚曰烈君。今范書及謝承書皆云成帝,又言封侯,蓋誤也。詹事及相俱二千石,故曰歷卿。」此文據(jù)范書本傳引,恐與謝書微異。
檀傳
三五六 與子孫同衣而行,并日而食。(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劉儒傳
三五七 林宗嘆儒有珪璋之質(zhì)〔一〕,終必為令德之士。(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一〕 李賢注引詩大雅卷阿之「如圭如璋,令聞令望」,以釋「珪璋之質(zhì)」。汪輯誤引入正文,今刪。
三五八 廣漢儒叔林為東郡太守,烏巢于廳事屋梁〔一〕,兔產(chǎn)于床下〔二〕。(姚。王。汪。黃)──類聚卷九二 ○ 御覽卷九○七 又卷九二○ 事類賦注卷二三
〔一〕 御覽卷九○七、事類賦注卷二三「烏」上有「赤」字。
〔二〕 姚輯作廣漢儒傳。汪輯入劉儒傳。孫志祖案:「御覽引謝書作『儒叔林』,豈此人姓儒,廣漢乃地望乎?又范書黨錮傳有劉儒字叔林,東郡陽平人,不為東郡太守,疑非其人?!雇踔儼矗骸复水?dāng)是廣漢人,名儒,字叔林,此誤脫姓耳。注以『儒』為姓,亦非?!裹S奭按:「藝文一引,御覽二引,觀事類賦,則為儒叔林可據(jù)。廣漢是郡縣名,非姓廣名漢儒也?!褂譁虬矗骸竿艟苑稌鴦|郡人,未嘗為東郡太守,疑各書誤引,不知各書上明標(biāo)廣漢,則劉系益州人,非兗州人。范不言為東郡太守,疑脫?!固煊伟矗阂嬜鲝V漢儒傳,非。此人必廣漢人,故得任東郡太守。范書既言劉儒為東郡人,自不當(dāng)任東郡太守。疑此非一人。其系儒叔林抑或名儒字叔林,實(shí)難做定論,故暫附入劉儒傳以俟考。
賈彪傳
三五九 賈彪〔字偉節(jié)〕〔一〕,補(bǔ)新息長,〔政多奇異〕〔二〕。民貧困,多不養(yǎng)子。賈彪到任,嚴(yán)其制,〔有犯者以殺人罪罪之,縣境震栗〕〔三〕,人養(yǎng)〔子〕者數(shù)千〔四〕。皆曰:「賈父所生?!鼓忻纲Z男」,女名「賈女」,以此豐丁口也。(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八 ○ 御覽卷二六七 書鈔卷三五
〔一〕 據(jù)御覽卷二六七補(bǔ)。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書鈔卷七八作「與殺人同」。
〔四〕 據(jù)書鈔卷三五、御覽卷二六七補(bǔ)。
郭泰傳茅容 宋果 賈淑
三六○ 遭母憂,歐血發(fā)病,歷年乃瘳。(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三六一 泰之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后驗(yàn),眾皆服之。故適陳留則友符偉明〔一〕,游太學(xué)則師仇季智〔二〕,之陳國則親魏德公〔三〕,入汝南則交黃叔度〔四〕。初,泰始至南州,過袁奉高〔五〕,不宿而去。從叔度,累日不去?;蛞詥柼?,泰曰:「奉高之器,譬之氿濫〔六〕,雖清而易挹。叔度之器,汪汪若千頃之陂,澄之不清,擾之不濁,不可量也?!挂讯?,泰以是名聞天下。(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偉明,符融之字。
〔二〕 仇覽字季智,一名香。
〔三〕 魏德公,即魏昭,陳國之孝童子,以為「經(jīng)師易遇,人師難遭」,甘愿為泰灑掃以從學(xué)者。事見袁紀(jì)卷二三。
〔四〕 黃叔度,即黃憲也。
〔五〕 袁奉高,乃袁聞也。
〔六〕 廿二史考異卷一二曰:「氿濫,謂氿泉、濫泉也?!固煊伟矗簹?,音軌,詩大東傳曰:「側(cè)出曰氿泉?!篂E,音檻,正出之泉也。辭見詩大雅瞻卬,解見爾雅釋水。
三六二 郭泰拔申屠子龍于漆工之中〔一〕,嘉許偉康于屠酤之肆〔二〕。(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二八
〔一〕 申屠子龍,即申屠蟠也。汪、黃二輯作「子陵」,甚謬。
〔二〕 許偉康,不詳何人之字,事跡亦無考。
三六三 茅容字季偉,陳留人?!材晁氖?,耕于野。時(shí)〕與等輩避雨樹下〔一〕,眾皆箕踞相對(duì),容〔獨(dú)〕危坐愈恭〔二〕。郭林宗見而奇之,共與言,因請(qǐng)?jiān)⑺?。旦日,容殺雞為黍,林宗謂為己設(shè),既而以供其母,自以菜蔬與林宗同飯。林宗起拜之曰:「卿賢乎哉!」因勸令學(xué),卒以成德也。(姚。王。汪。黃)──御覽卷八四七 ○
初學(xué)記卷一七 書鈔卷一四三
〔一〕 據(jù)初學(xué)記卷一七補(bǔ)。又「雨」誤「西」,據(jù)初學(xué)記卷一七、書鈔卷一四三徑改。
〔二〕 據(jù)初學(xué)記卷一七補(bǔ)。
三六四 宋果字仲文〔一〕。(姚。汪。黃)──范書郭泰傳注
〔一〕 范書郭泰傳作「字仲乙」。
三六五 淑為舅宋瑗報(bào)讎于縣中〔一〕,為吏所捕,系獄當(dāng)死。泰與語,淑懇惻流涕。泰詣縣令應(yīng)操,陳其報(bào)怨蹈義之士。被赦,縣不宥之,郡上言,乃得原。(姚。王。汪。黃)
──范書郭泰傳注
〔一〕 淑,賈淑,林宗與之同鄉(xiāng)。
三六六 太原郭長信、王長文、長文弟子師、韓文布、李子政、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云中丘季智名靈舉。子師位至司徒,季然北地太守,其余多典州郡者〔一〕。(姚。王。汪。黃)──范書郭泰傳注 ○ 云谷雜記
〔一〕 皆郭泰所識(shí)之士。其中王子師,即王允。又余寅同姓名錄卷二引謝書曰:「林宗適陳留則友符偉明,游太學(xué)則師仇季智,之陳國則視魏德公,入汝南則交黃叔度。然不特此,又左原以犯法見斥,勸之責(zé)躬。茅容初以危坐,又以草蔬同飯,嘆其賢。又豫識(shí)史叔賓之?dāng)?,惜邊讓未聞道,俱陳留人也。楊氏孟敏墮甑不顧而異之,勸令游學(xué)知名 鷂鄢陵庾乘初傭,后號(hào)征君。訓(xùn)扶風(fēng)宋果以義方,后以烈氣聞,官并州刺史。母憂,受鄉(xiāng)人賈淑之吊,淑改過自厲,終成善士。謂濟(jì)陰黃允雖有才,終失之,卒以遣婦事廢于時(shí)。謂召陵謝甄不入道,以細(xì)行不慎毀棄。識(shí)晉陽王柔以仕進(jìn)顯,柔弟澤以經(jīng)術(shù)通。又識(shí)張孝仲于芻牧之中,范特祖于郵置之役,召公子、許偉康于屠酤,司馬子威于卒伍。同郡郭長信、王長文、長文弟子師、韓文布、季子政、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云中丘季智、郝禮真等六十人,并以成名?!顾膸焯嵋Q此書「捃摭詳備,足稗考證,故未可以晚出廢之也」。其說雖是,然此引恐多有增益,已非謝書之舊,錄此備考。
三六七 泰以建寧二年正月卒,自弘農(nóng)函谷關(guān)以西,河內(nèi)湯陰以北,二千里負(fù)笈荷擔(dān)彌路,柴車葦裝塞涂,蓋有萬數(shù)來赴。(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符融傳馮岱
三六八 融見林宗,便與之交。又紹介于膺,以為「海之明珠,未耀其光;鳥之鳳皇,羽儀未翔」。膺與林宗相見,待以師友之禮,遂振名天下,融之致也。(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三六九 文經(jīng)、子艾〔一〕,曜名遠(yuǎn)近,聲價(jià)已定,征辟不就,療病京師,不通賓客。公卿將相大夫遣門生旦暮問疾,郎吏公府掾?qū)匐s坐其門,不得見也。(姚。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文經(jīng)姓晉,子艾姓王,二者沽名釣譽(yù),紅極一時(shí)。融察其非真,以語李膺,后果廢棄。
三七○ 〔馮〕(馬)岱字德山〔一〕,辟司徒劉寵府,與四府掾?qū)俨⒃勁_(tái),集議邊事〔二〕。(姚。汪。黃)──書鈔卷六八
〔一〕 據(jù)陳、俞本改。
〔二〕 孔本下本有「上奉議邊」四字,系衍文,陳、俞本亦刪之。
三七一 馮岱字德山,性慷慨,有文武異才。既到官,融往相見,薦范冉為功曹,韓卓為主簿,孔為上計(jì)吏。(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三七二 潁川張?jiān)妫拘惺恳?,來存融,吊其妻亡〔一〕。知其如此,謂言:「足下欲尚古道,非不清妙,且禮設(shè)棺槨,制杖章〔二〕??鬃釉唬骸何釓闹??!弧踩场贡阃扑速\?,命融以給殯。融受而不辭也。(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融遭黨事禁錮,妻亡,欲仿古亡者,棄之中野,即土埋藏。
〔二〕 黃奭曰:「『章』下疑脫『明』。」而汪輯改「章」為「衰」,是。
〔三〕 見論語八佾篇。
許劭傳
三七三 許劭〔字子將,汝南平輿人〕〔一〕。仕郡為功曹,抗忠舉義,進(jìn)善黜惡,正機(jī)執(zhí)衡,允齊風(fēng)俗,所稱如龍之升,所貶如墮于淵,清論風(fēng)行,所吹草偃,為眾所服,〔多所賞識(shí),拔樊子昭于未聞,天〕〔下咸稱許郭〕〔二〕。(孫。王。汪。黃)
──御覽卷二六四 ○ 又卷四四二 書鈔卷七七
〔一〕 據(jù)御覽卷四四二補(bǔ)。
〔二〕 同右。汝南先賢傳言樊子昭乃鬻幘之賈販。又郭指郭泰,亦善拔賢士,劭與之齊名。
竇武傳胡騰
三七四 竇武上表曰:「今冬大寒過節(jié)〔一〕,毒害鳥獸,爰及池魚,城傍松竹,皆為傷絕。」(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三
〔一〕 指延熹九年事。
三七五 竇武上疏曰:「奉承詔命,精爽隕越。」(孫。王。汪。黃)──文選卷三七劉越石勸進(jìn)表注
三七六 騰辟荊州部南陽從事〔一〕,遇孝桓帝南巡,又為護(hù)駕到南陽,騰自表上言:「乘輿所幸,便為京師。臣請(qǐng)荊州刺史比于司隸校尉,臣職比于都官從事也。(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三(
二)
〔一〕 胡騰字子升,少師事竇武,后為武大將軍府掾。武死,騰攜武孫輔逃奔零陵,養(yǎng)為己子。建安中,劉表始命輔復(fù)本姓。
三七七 為荊州從事,萬事既辨,一州肅然,百僚敬服其能。(姚。王。汪。黃) ──書鈔卷七三
皇甫嵩傳
三七八 皇甫嵩請(qǐng)冀州一年田租,以贍饑民 鸛姓歌曰:「天下亂兮市為墟,母不保子妻失夫,賴得皇甫復(fù)汝居?!梗ㄒ?。王。汪。黃)─ ─類聚卷一九
三七九 皇甫嵩字義真,拜車騎將軍,討平?jīng)銮己?,選將士梟騎萬隊(duì),戎車三千,公卿百僚皆祖送于平樂觀,大會(huì)。既御天下命,又臨虜廷,掃殄羌賊,靡有孑遺,卒整二州,獻(xiàn)捷振旅。(姚。王。汪。黃)──書鈔卷六四(二)
三八○ 皇甫嵩為三公,以身起于汗馬,常折節(jié)下士。(王。汪。黃)
──御覽卷四七五
朱雋傳子皓
三八一 為郡主簿,太守尹端被坐討賊失利〔一〕,罪當(dāng)棄市。雋乃羸服赍金到京師,賂主史得免,雋乃不言。(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三
〔一〕 所討者,許昭也。
三八二 朱雋宣國威靈,審示禍福。(孫。王。汪。黃)──文選卷四九干寶晉紀(jì)總論注
三八三 朱皓德行純懿,文學(xué)優(yōu)裕。(孫。王。汪。黃)──文選卷二八陸士衡樂府吳趨行注 ○ 又卷四七袁彥伯三國名臣序贊注
董卓傳
三八四 董卓獲山東兵,以豬膏涂布十余匹,用纏其身,然后燒之,先從足起。(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二○
三八五 董卓死,陜中諸將后共相要遣使詣長安相聞,求乞大赦。尚書令王允等以為殺卓時(shí)已赦,今復(fù)求,一歲不可再赦。李傕等曰:「京師不赦我,我當(dāng)死,不若決之。若攻長安克之,則可大得天下。不克,則盡鈔取三輔婦女財(cái)物,西上隴,歸鄉(xiāng)里,作賊延命,尚可數(shù)年?!褂谑菐洷飨蜷L安。(孫。王。汪。黃)──御覽卷六五二
三八六 獻(xiàn)帝幸弘農(nóng),郭汜虜略百官婦女,有美發(fā)者,皆斷取之。(孫。汪。黃) ──御覽卷三七三
張溫傳
三八七 張溫以司空加車騎將軍征韓遂。丙辰,引溫見于崇德殿,溫以軍禮,長揖不拜。(孫。王。汪。黃)──御覽卷二九六
劉虞傳
三八八 虞父舒,丹陽太守。虞通五經(jīng),東海恭王之后。(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三八九 劉虞為幽州刺史,常著裘。(孫。王。汪。黃)── 御覽卷六九四
公孫瓚傳
三八九 公孫瓚為郡主簿,太守遭徙日南,瓚舉觴北芒上,泣辭于母墓,曰:「昔為人子,今為人臣。太守遭事,遠(yuǎn)送日南?!踩漳隙唷痴螝狻惨弧常瑧植坏眠€?!固貢?huì)赦。(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三
〔一〕 據(jù)范書本傳補(bǔ)。
三九○ 公孫瓚非紹〔一〕,立劉伯安〔二〕,斂其眾攻紹。(孫。王。汪。黃) ──文選卷四四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注
〔一〕 紹,袁紹。
〔二〕 伯安,劉虞字。
陶謙傳趙昱
三九一 〔趙昱字符達(dá)〕〔一〕,年十三,母嘗病,經(jīng)涉三月。昱慘戚消瘠,至目不交睫,握粟出卜,祈禱泣血,鄉(xiāng)黨稱其孝。就處士東莞綦母君〔公立精舍〕〔二〕,受公羊傳,兼該群業(yè)。至歷年潛志,不窺園圃,親疏希見其面。時(shí)入定省父母,須臾即還。高潔廉正,抱禮而立,清英儼恪,莫干其志;旌善以興化,殫邪以矯俗。州郡請(qǐng)召,常稱病不應(yīng)。國相檀謨、陳遵共召,不起,或興盛怒,終不回意。學(xué)孝廉,除莒長,宣揚(yáng)五教,政為國表。會(huì)黃巾作亂,陸梁五郡,郡縣發(fā)兵,以為先辦。徐州刺史巴祇表功第一,當(dāng)受遷賞,昱深以為恥,委官還家。徐州牧陶謙初辟別駕從事,辭疾遜遁。謙重令揚(yáng)州從事會(huì)稽吳范宣旨,昱守志不移,欲威以刑罰,然后乃起。舉茂才,遷廣陵太守。賊笮融從臨淮見討,迸入郡界。昱將兵拒戰(zhàn),敗績見害。〔三〕(姚。王。汪。黃)
──魏志陶謙傳注 ○ 御覽卷三七四 又卷一八一 范書陶謙傳注
〔一〕 據(jù)御覽卷三七四補(bǔ)。
〔二〕 據(jù)御覽卷一八一補(bǔ)。
〔三〕 姚之骃按:「笮融敗走廣陵,昱待以賓禮。融利廣陵資貨,乘酒酣殺昱,放兵大掠,非拒戰(zhàn)敗績也。范說為是?!?
袁紹傳胡母班
三九二 班〔一〕,王匡之妹夫。董卓使班奉詔到河內(nèi),解釋義兵??锸茉B旨,收班系獄,欲殺之以徇軍 疣與匡書云:「自古以來,未有下土諸侯舉兵向京師者。劉向傳曰『擲鼠忌器』,器猶忌之,況卓今處宮闕之內(nèi),以天子為藩屏。幼主在宮,如何可討?仆與太傅馬公、太仆趙岐、少府陰修俱受詔命〔二〕。關(guān)東諸郡,雖實(shí)嫉卓,猶以銜奉王命,不敢玷辱。而足下獨(dú)囚仆于獄,欲以釁鼓,此〔何〕悖暴無道之甚者也〔三〕!仆與董卓有何親戚,義豈同惡?而足下張虎狼之口,吐長蛇之毒,恚卓遷怒,何其酷哉!死,人之所難,然恥為狂夫所害。若亡者有靈,當(dāng)訴足下于皇天。夫婚姻者,禍福之機(jī),今日著矣。曩為一體,今為血讎。亡人子二人〔四〕,則君之甥,身沒之后,慎勿令臨仆尸骸也?!箍锏脮?,抱班二子而泣 疣遂死于獄。(姚。王。汪。黃)──魏志袁紹傳注 ○ 范書本傳注
〔一〕 班,胡母班也。
〔二〕 范書紹傳作「遣大鴻臚韓融、少府陰循、執(zhí)金吾胡母班、將作大匠吳循、越騎校尉王瑰譬解紹等諸軍」。天游按:范書趙歧傳載,岐與馬日磾出使山東,乃李傕專政時(shí)之事,班書所言恐誤,當(dāng)以范書為是。又廿二史考異卷一二曰:「獻(xiàn)帝紀(jì)『循』皆作『修』。魏志亦作『吳修』。當(dāng)以『修』為正?!瑰X說是。
〔三〕 據(jù)范書袁紹傳注補(bǔ)。
〔四〕 范書袁紹傳注作「亡人二女」,誤。
三九三 胡母班書曰:「董卓起朔垂?!埂惨弧常▽O。王。汪。黃)──文選卷三七劉越石勸進(jìn)表注
〔一〕 汪輯補(bǔ)入上條「況卓」之后,恐是。
三九四 匡少與蔡邕善。其年為卓軍所敗,走還泰山,收集勁勇,得數(shù)千人,欲與張邈合。匡先殺執(zhí)金吾胡母班 疣親屬不勝憤怒,與太祖并勢(shì),共殺匡。(孫。王。汪。黃)
──魏志武帝紀(jì)注
三九五 袁紹以曹操為東郡太守,劉公山為兗州〔一〕。公山為黃巾所殺,乃以操為兗州刺史。(孫。王。汪。黃)──文選卷四四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注
〔一〕 劉公山者,劉岱也。
三九六 操得兗州,兵眾強(qiáng)盛,內(nèi)懷反紹意。(孫。汪。黃)─ ─文選卷四四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注
三九七 操圍呂布于濮陽,為布所破,投紹。紹哀之,乃給兵五千人,還取兗州。(孫。王。汪。黃)──文選卷四四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注
袁術(shù)傳
三九八 袁術(shù)在壽春,百姓以桑椹干為飯〔一〕。(黃)──書鈔卷一五六
〔一〕 孔本作「漢書」之文,誤。黃輯據(jù)陳本作謝書,今從之。
謝承后漢書卷五
循吏傳
三九九 南陽(范)〔茨〕充為(吳)桂陽太守〔一〕,教民植桑絺纻之屬,養(yǎng)蠶織履,民得利益。(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二五
〔一〕 茨、范形近而訛,據(jù)范書循吏傳及注引東觀記改。又桂陽郡乃荊州之郡,非吳地之郡,「吳」系衍文,故刪。
四○○ 龍丘萇,吳郡人,篤志好學(xué)。王莽篡〔位〕〔一〕,隱居大山〔二〕,以耕稼為業(yè),公交車征〔三〕,不應(yīng)。更始時(shí),任延年十九,為東部尉,折節(jié)下士,鍾離意為主簿,自請(qǐng)萇為門下祭酒。教曰:「龍丘先生,清過夷、齊,志慕原憲〔四〕,都尉灑掃其門,猶懼辱之,何召之有!」〔五〕(汪。黃)──天中記卷四○
〔一〕 據(jù)御覽卷五○二補(bǔ)。
〔二〕 按范書本傳作「太末」,系縣名,屬會(huì)稽郡,境有龍丘山,乃龍丘萇隱居處。此作「大山」,誤。
〔三〕 「征」原誤在「不應(yīng)」下,據(jù)御覽卷五○二改。
〔四〕 原憲字子思,孔子弟子??鬃幼洌鲇诓轁?,不以無財(cái)貧賤為病,而以學(xué)道不能行之為恥,故子貢曾為此而自慚。事見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亦載莊子讓王篇。
〔五〕 此條御覽卷五○二引作謝沈書,汪、黃兩輯入謝承書,恐非。二謝書易相混,古已有之,至清因推崇承書而愈甚。天中記引作承書,疑其實(shí)出自御覽,今據(jù)以錄而俟考。
四○一 許荊字子張。少喪父,養(yǎng)母孝順。家貧為吏,無有船車,休假,常單步荷擔(dān)上下,清節(jié)稱于鄉(xiāng)里。(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二○ ○ 御覽卷六三四 范書循吏傳注
四○二 許荊兄子〔世〕常報(bào)讎殺人〔一〕,怨家會(huì)眾操兵至荊家,欲殺之。會(huì)荊始從府休歸,與相遇,因出門解劍長跪曰:「前無狀相犯,咎皆在荊不能相教。兄既早歿,一子為嗣,如令死者〔二〕,傷其滅絕。今愿殺身,代之塞咎,雖死已往,猶謂更生?!乖辜曳銎鹎G曰:「許掾,郡中稱為賢,吾何敢相侵?!挂蛩煳?。(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一七 ○ 文選卷四六任彥升王文憲集序注 御覽卷五一二 又卷四一六
〔一〕 據(jù)文選卷四六任彥升王文憲集序注及御覽卷五一二補(bǔ)。
〔二〕 「令」原誤作「全」,依御覽卷五一二徑改。
四○三 郴人謝弘等不養(yǎng)父母,兄弟分析,因此皆還供養(yǎng)者千有余人〔一〕。(姚。王。汪。黃)──范書循吏傳注
〔一〕 時(shí)荊為桂陽太守。耒陽蔣均兄弟爭財(cái),訟于荊。荊以教化不行乞詣廷尉受罪,均兄弟感悔,故謝弘等聞而感化,俱還供養(yǎng)。
四○四 孟嘗遷合浦太守。郡不產(chǎn)谷,而海出珠寶,〔舊采珠以易米食〕〔一〕。宰守貪求,〔使民采珠,積以自入〕〔二〕,不知〔
紀(jì)〕極〔三〕,珠遂漸徙于交址。行旅不至,民皆饑死。嘗革易前弊,不逾歲而〔去〕珠皆還〔四〕。上聞?wù)髦?,嘗歸,民(交)〔吏〕攀〔車〕戀之也〔五〕。(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 類聚卷八四 事類賦注卷九 書鈔卷三五又卷七六
〔一〕 據(jù)類聚卷八四補(bǔ)。
〔二〕 同右。
〔三〕 據(jù)范書循吏傳補(bǔ)。
〔四〕 據(jù)書鈔卷三五、類聚卷八四補(bǔ)。
〔五〕 據(jù)書鈔卷七六改補(bǔ)。
四○五 「非腹背之毛,羽翼之佐也?!埂惨弧常ㄒ?。汪。黃)──書鈔卷四九
〔一〕 乃尚書楊喬薦孟嘗書之文。
四○六 遷張掖太守〔一〕。歲饑,開倉賑民,一郡得全,順帝嘉之。──書鈔卷七四
〔一〕 太守者,第五訪也。
四○七 劉寵遷會(huì)稽太守,簡煩除苛。──書鈔卷七五
四○八 劉寵為司徒,臥布被。(姚。王。汪。黃)──書鈔卷五二 ○ 類聚卷四七 御覽卷二○七 書鈔卷三八
四○九 仇覽字季智,一名香,陳留考城人也。(孫。王。汪。黃)──御覽卷六一○
四一○ 覽為縣陽遂亭長〔一〕,好行教化。人羊元兇惡不孝〔二〕,其母詣?dòng)[言元〔三〕。覽呼元,誚責(zé)元以子道,與一卷孝經(jīng),使誦讀之。元深改悔,到母床下,謝罪曰:「元少孤,為母所驕。諺曰:『孤犢觸乳,驕子罵母?!黄蚪褡愿??!鼓缸痈嘞蚱?。于是元遂修孝道,后成佳士。(姚。王。汪。黃)──范書循吏傳注 ○ 御覽卷六一○
〔一〕 范書循吏傳作「蒲亭長」。
〔二〕 孔平仲珩璜新論曰:「仇覽傳為蒲亭長,化不孝陳元。謝承以為陽遂亭長,化不孝子羊元。地名人名皆不同?!够輻澰唬骸溉昴舷荣t行狀作『孫元』?!谷呶粗胧恰?
〔三〕 御覽卷六一○「言」作「告」。
四一一 瑯邪董種〔一〕,為不其令,赤雀乳廳〔事〕前桑上〔二〕,民為作歌頌。(孫。王。汪。黃)──類聚卷九九 ○ 御覽卷九二二 事類賦注卷一九 范書循吏傳注
〔一〕 天游按:范書循吏傳作「童恢」,注曰謝書作「僮種」,均與類聚、御覽、事類賦注引異。王楙野客叢書曰:「考碑乃姓黃耳。」惠棟曰:「案不其令董君闕。董字從廾從童。又南陽正街碑云:『
以府丞董察』。則蕫與董通?;?,蓋姓董也。集韻及漢隸字源亦皆以蕫為董也。」則王楙說非。又傳注「董」作「僮」,亦誤。
〔二〕 據(jù)御覽卷九二二及事類賦注卷一九補(bǔ)。
四一二 吳郡沈豐為零陵太守〔一〕,到官一年,甘露降泉陵、洮陽五縣〔二〕,流被山林,膏潤草木。
(姚。王。汪。黃)──類聚卷九八 ○ 御覽卷一二 事類賦注卷三
〔一〕 汪輯此條多據(jù)東觀記以補(bǔ),重蹈陳禹謨妄補(bǔ)書鈔之覆轍,頗失當(dāng)。又孫志祖按:「御覽卷一六○引東觀記云『豐字圣達(dá)』。南史沈約傳作『酆字圣通』。又按豐乃章帝時(shí)人,時(shí)未有吳郡,史家追書之也?!褂重S及百里嵩、巴祗、王阜四人,汪輯依惠棟補(bǔ)注入循吏傳,今亦從之。
〔二〕 「洮陽」本作「佻陽」,據(jù)續(xù)漢郡國志徑改。
四一三 沈豐為零陵太守,為政慎刑重殺,愛民養(yǎng)化〔一〕。(姚。王。汪。黃) ──書鈔卷七五
〔一〕 諸輯均入上條,而脫注出處。又「零」原誤作「廣」,據(jù)上條徑改。
四一四 為零陵太守,吏有陰過,長假還家。(王。汪。黃)─ ─書鈔卷七四
四一五 沈豐為零陵守,有三黃龍望府中〔一〕。(姚。汪。黃)──書鈔卷七五
〔一〕 此條俞本未注書名??妆疽嗳?,又僅作「黃龍望虎」,「虎」當(dāng)系「府」之訛。今依三輯例,暫列于此以俟考。
四一六 甄豐惻隱之恩,發(fā)于自然〔一〕。(孫。王。汪。黃)──文選卷四二吳質(zhì)答東阿王書注
〔一〕 汪輯疑「甄」系「沈」之訛,附于豐傳。今從之。
四一七 陳留百里嵩,字景山,為徐州刺史。境遭旱,嵩〔出巡〕行部〔一〕,傳車所經(jīng),甘雨輒澍〔二〕。東海(金)〔合〕鄉(xiāng)、祝其二縣〔三〕,僻在山間,嵩傳駟不往,二縣不得雨。父老干請(qǐng)〔訴曰:「人等是公百姓,獨(dú)不迂降?!鼓嘶馗爸场菜摹常郧返蕉h,入界即雨,〔隨車而下〕〔五〕。(姚。王。汪。黃)──御覽卷二五六 ○ 類聚卷五○ 御覽卷一○ 書鈔卷三五類聚卷二 事類賦注卷三
〔一〕 據(jù)書鈔卷三五、御覽卷一○、事類賦注卷三補(bǔ)。
〔二〕 「澍」本作「●」。集韻曰:「澍或作●?!诡惥劬砦濉?作「注」,亦可通。類聚卷二則作「至」,誤。
〔三〕 據(jù)御覽卷一○、事類賦注卷三及續(xù)漢郡國志改。
〔四〕 據(jù)事類賦注卷三補(bǔ)。御覽卷一○亦有此句,無末「之」字。
〔五〕 據(jù)事類賦注卷三、御覽卷一○補(bǔ)。
四一八 百里嵩為徐州刺史,甘露再降廳事前樹。(姚。王。汪)──類聚卷九八
四一九 山陽百里嵩為濟(jì)南相〔一〕,甘露降于郡 鴆帝嘉之〔二〕,征祥拜大鴻臚。(姚。王。汪。黃)──類聚卷九八 ○ 御覽卷二三二
〔一〕 御覽卷二三二引作「白嵩字季山」,誤。
〔二〕 御覽卷二三二作「安帝嘉其致瑞」。下句無「祥」字。
四二○ 祗為別駕〔一〕,●素清白〔二〕,以儉厲俗,在官不迎妻子,俸祿不使有余。(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三
〔一〕 祗為別駕,諸引唯此一見,「在官」以下與他引作揚(yáng)州刺史時(shí)事跡同,疑其有訛。
〔二〕 ●,體之俗字。汪輯作「休」,誤。
四二一 巴祗字敬祖,為揚(yáng)州刺史,在任不迎妻子〔一〕,俸祿不使有余〔二〕。(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二 ○ 又卷三八(二) 御覽卷二五六
〔一〕 書鈔卷三八作「在官」。
〔二〕 此條以下,諸輯合為一條,文字多異,且諸條出處和次第均難明晰,不如分引之,故作如下編。
四二二 勃骸鶩祗字敬祖〔一〕,為揚(yáng)州刺史,黑幘毀壞,不復(fù)改易,〔以水澡傅膠墨用之〕〔二〕。(姚。王。汪。黃)──書鈔卷一二七(二) ○ 書鈔卷三八 類聚卷五○ 御覽卷二五六 又卷六八七 書鈔卷七二
〔一〕 書鈔卷一二七陳本作蔡祖事跡,孫、黃二輯皆據(jù)以作蔡祖?zhèn)?,誤。今從孔本。
〔二〕 據(jù)書鈔卷三八補(bǔ)。說文曰:「澡,洗也。」又類聚卷五○ 作「以水滲曝用之」。
四二三 巴祗為揚(yáng)州刺史,夜與士對(duì)坐〔一〕,處暝暗之中,不燃官燭。(姚。王。汪。黃)──書鈔卷三八 ○ 又卷七二 類聚卷八○ 初學(xué)記卷二五 御覽卷二五六 又卷八七○ 類聚卷五○
〔一〕 類聚卷八○、初學(xué)記卷二五、御覽卷八七○諸引「士」作「
客」。
四二四 王阜幼好經(jīng)學(xué),年十一,辭父母欲出就學(xué),父母以阜少,不允。竊書負(fù)笈,乘跛馬,后安定受韓詩。年十七,經(jīng)業(yè)大就,聲聞鄉(xiāng)里〔一〕。(姚。王。汪。黃)──書鈔卷一三九
〔一〕 孔本引書作東觀記,文字多舛訛,語頗費(fèi)解。而陳本作謝承書,故諸輯均據(jù)以引。然文句雖簡略可讀,恐非謝書之舊,錄此以備考。
酷吏傳
四二五 敕令詣太官賜食〔一〕。宣受詔出,飯盡,覆杯食機(jī)上。太官以狀聞。上問宣,宣對(duì)曰:「臣食不敢遺余,如奉職不敢遺力?!梗ㄒΑM?。汪。黃)──范書酷吏傳注
〔一〕 時(shí)宣格殺湖陽公主蒼頭,帝敕叩頭謝主,宣不從。強(qiáng)使頓之,宣兩手據(jù)地,終不肯伏。帝以其強(qiáng)直不阿,循法無私,故賜食。
四二六 有白馬一匹,蘭輿一乘〔一〕。(姚。王。汪。黃)─ ─范書酷吏傳注
〔一〕 宣卒,所遺之物唯此。姚之骃按:「宣身歿之后,一寒至此,真無欲可知,故能作強(qiáng)項(xiàng)令也,無欲則剛?!?
四二七 黃昌字圣真,會(huì)稽人。得珍玩可食之物,歸以進(jìn)母。─ ─緯略卷六
四二八 黃昌,夏多蚊,貧無幬,傭債為作幬。(孫。汪。黃)──御覽卷六九九
四二九 昌為宛陵令〔一〕,嚴(yán)毅好發(fā)奸伏。有盜車蓋者,昌不言,密令人至賊家,掩取之,悉收一家,一時(shí)殺之,百姓戰(zhàn)懼,咸稱明也。(姚。汪。黃)─ ─姚輯
〔一〕 范書酷吏傳作「宛令」。又此條汪輯曰出白帖,未注卷數(shù),實(shí)非。黃輯出姚本,汪輯當(dāng)亦出姚本,出處尚俟考。
四三○ 黃昌為蜀郡太守,未至蜀郡,時(shí)有謠曰「兩日出天兮」?!惨弧常ㄒ?。王。汪。黃)──書鈔卷七六
〔一〕 姚、汪等輯作「兩日出,天兵戢」。然天中記卷一八作「兩日出天」,與書鈔引同。
四三一 黃昌,會(huì)稽人,為蜀郡太守。初昌為州書佐,其婦遇賊,轉(zhuǎn)入蜀,為人妻。其子犯事,詣昌〔自訟〕〔一〕。昌疑母不類蜀人,因問所由,對(duì)曰:「妾本會(huì)稽戴次公女,州書佐黃昌之妻也。妾?dú)w家,為賊所掠,遂至此。」昌驚呼,前曰:「何以知?」曰:「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當(dāng)為二千石?!共顺鲎?,因相持悲泣,還為夫妻,竟以禮重焉。(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六
〔一〕 據(jù)范書酷吏傳補(bǔ)。
四三二 陽球?yàn)樗倦`校尉,虎視帝宇。(孫。王。汪。黃)── 文選卷六左太沖魏都賦注
宦者傳
四三三 曹節(jié)弟破石,為越騎校尉。越騎營五伯妻有美色〔一〕,破石從求之,五伯不敢逆,妻執(zhí)意不肯〔行〕〔二〕,遂自殺。其縱暴無道,多此類也。(姚。王。汪。黃)──書鈔卷六一 ○ 御覽卷二四二 又卷四三九
〔一〕 五伯,即伍伯。中華古今注曰:「五人為伍,長為伯,故稱伍伯。」
〔二〕 據(jù)御覽卷二四二、又卷四三九補(bǔ)。
四三四 呂強(qiáng)上疏曰:「茍寵所愛,私擢所幸,不復(fù)為官擇人,反為人擇官也?!梗▽O。王。汪。黃)──文選卷四九干令升晉紀(jì)總論注
儒林傳
四三五 劉昆遷弘農(nóng)太守。先是崤險(xiǎn),驛道多虎災(zāi),行旅不通〔一〕。昆為政三年,化大行,虎皆負(fù)子渡河而去。(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一〕 「行旅」原誤倒,徑正之。
四三六 戴憑字次仲,〔汝南郡舉明經(jīng),征博士,拜郎中〕〔一〕。〔詔公卿大會(huì),群臣皆就席,憑獨(dú)立。世祖問其意,對(duì)曰:「博士說經(jīng)皆不如臣,而坐居臣上,是以不得就席?!沟哿钆c諸儒難說,帝善之〕〔二〕 癘侍中,領(lǐng)虎賁中郎將。正旦朝賀,百僚(舉)〔畢〕會(huì)〔三〕。帝令群臣諸王(皆)〔能〕說經(jīng)〔史〕者〔四〕,更相難詰,義有不通,輒奪其席,以益通者。憑遂重坐五十余席,故京師為之語曰〔五〕:「解經(jīng)不窮戴侍中?!梗ㄒ?。王。汪。黃)──書鈔卷五八 ○ 類聚卷六九 又卷五五 書鈔卷九八 又卷一三三 初學(xué)記卷二五 御覽卷七○九 又卷六一五 初學(xué)記卷二一
〔一〕 據(jù)初學(xué)記卷二五補(bǔ)。
〔二〕 據(jù)類聚卷六九補(bǔ)。
〔三〕 據(jù)汪輯改。
〔四〕 據(jù)書鈔卷九八改補(bǔ)。初學(xué)記卷二五「經(jīng)」下亦有「史」字。
〔五〕 類聚卷五五、御覽卷七○九「語」作「議」;御覽卷六一五作「諺」。
四三七 孫期字仲式〔一〕,事母至孝,牧豕于大澤中,賣之以奉供養(yǎng)。遠(yuǎn)人從其學(xué)者,皆執(zhí)經(jīng)追于澤畔。(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三三
〔一〕 范書本傳作「仲彧」。
四三八 震字仲威〔一〕。光武嘉其仁義,拜震郎中。后以公事左遷淮陽王廄長。(姚。王。汪。黃)──范書儒林傳注
〔一〕 震,禮震,平原人。歐陽歙下獄當(dāng)斷,時(shí)震年十七,上書求代歙死。
四三九 張馴字子雋,與蔡邕共定六經(jīng) 癘侍中,典領(lǐng)秘書。馴儒雅敏達(dá),有智慧。(姚。王。汪。黃)──書鈔卷五八
四四○ 尹敏字功季〔一〕,治尚書。初拜郎中。帝以敏博通經(jīng)記,令校圖讖。(姚。王。汪。黃)──書鈔卷六三
〔一〕 范書及東觀記均作「幼季」。幼、功形近易誤,作「幼」是。
四四一 周防及守近甸,嘉瑞表應(yīng)。(孫。王。汪。黃)──文選卷三八任彥升為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注
四四二 包咸字子良,吳郡曲阿人〔一〕。為諸生,受業(yè)長安。王莽末,嘗負(fù)笈追師。(姚。王。汪。黃)──書鈔卷一三五
〔一〕 范書本傳「吳郡」作「會(huì)稽郡」。天游按:會(huì)稽郡治在吳。順帝時(shí)分會(huì)稽郡十三城置吳郡,曲阿即其一。然包咸死于明帝永平八年,時(shí)郡未分,仍稱會(huì)稽。此作吳郡,乃史家追敘所致。
四四三 包咸字子良,為赤眉所得,咸晨夕誦經(jīng),賊異而遣之〔一〕。──書鈔卷九八
〔一〕 汪輯言此條出類聚,未詳卷數(shù)??鬃⒃怀鲱惥劬砦逦?,然上海古籍出版社之類聚排印本無此引。
四四四 包咸字子良,明魯詩、論語,駐東海,立精舍講授。(姚。王。汪。黃) ──初學(xué)記卷二一
四四五 包咸為吳郡主簿,有好馬,太守黃讜借乘行春,及歸放就,甚奇之。(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三
四四六 包咸字子良,永平五年,遷大鴻臚。每進(jìn)見,錫以幾杖,入屏不趍〔一〕,贊事不名,經(jīng)傳有疑,輒遣小黃門就舍即問〔二〕。顯宗以咸有師傅恩,而素清苦,常時(shí)賞賜珍玩束帛,奉祿增于諸卿。(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七四
〔一〕 趍,趨之俗字。
〔二〕「問」原誤作「門」,據(jù)范書本傳徑改。
四四七 杜撫字叔和,犍為武陽人。少有高才,受業(yè)于薛漢,定韓詩章句〔一〕。(姚。汪。黃)──姚輯
〔一〕 出處不詳,汪、黃二輯皆本姚輯,今錄而俟考。
四四八 趙曄字長君,會(huì)稽山陰人。少嘗為縣吏,奉檄送督郵。曄心恥斯役,遂棄車馬去,到犍為詣杜撫受韓詩〔一〕。(姚。王。汪。黃)──書鈔卷一○ 三
〔一〕 姚之骃按:「范書又載南陽馮良事,與長君事前后雷同,不知何以一時(shí)有此二士?」
四四九 秦氏季代有魯人高堂伯〔一〕。(孫。王。汪。黃)─ ─史記儒林傳素隱
〔一〕 史記儒林傳曰:「言禮自魯高堂生?!顾麟[引謝書此文,且曰:「則『伯』是其字,云『生』者,自漢已來儒者皆號(hào)『生』,亦『先生』省
字呼之耳?!拱?、范二史亦均作「高堂生」。此當(dāng)系儒林董鈞傳前之小序之文。
四五○ 何休字劭公,雅有心思,研精六經(jīng)。──書鈔卷九七
四五一 何休字劭公,以春秋駁漢事,妙得公羊本意,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谷梁廢疾。──書鈔卷九六 ○ 又卷九五(三)
四五二 許慎字叔重,性淳篤,少博學(xué)經(jīng)籍,馬融常推敬之。時(shí)人為之語曰:「五經(jīng)無雙許叔重?!梗▽O。汪。黃)──御覽卷四九五
文苑傳
四五三 香代為冠族,葉令況之子。(姚。王。汪。黃)──范書文苑傳注
四五四 黃香字文強(qiáng)。除郎〔一〕,以父老求歸供養(yǎng)。征拜郎中,詔書召黃香在殿下,問:「父年幾何?何故不入公府?」(姚。汪。黃)──書鈔卷六三
〔一〕 職官分紀(jì)卷四九作「除郎中」,無「征拜」以下。
四五五 黃香知古今,群書無不涉獵。帝以香先帝所異,每有疑,帝時(shí)特訪問。又詔香詣東觀,讀所未嘗見書。(王。汪。黃)──御覽卷六一二
四五六 黃香為魏郡太守,到官,不遣吏歸鄉(xiāng),摘發(fā)奸邪,立決詞訟。(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四
四五七 葛龔以善文記知名。──書鈔卷一○三
四五八 南郡王逸素與英善〔一〕,因與其書,多引古譬喻,勸使就聘。英順逸議,談?wù)呤?。(姚。王。汪。黃)──范書樊英傳注
〔一〕 英者,樊英也。習(xí)京氏易,兼明五經(jīng)。又善風(fēng)角、星筭、河洛七緯、推步災(zāi)異,見方術(shù)傳。
四五九 王延壽有俊才。父逸欲作魯靈光殿賦,令延壽往錄其狀。延壽因韻之,以簡其父。父曰:「吾無以加也。」時(shí)蔡邕亦有此作,十年不成,見延壽賦,遂隱而不出。(汪)
──王十朋蘇詩注
四六○ 侯瑾字子瑜,傭作為資,暮〔還,輒〕柴讀書〔一〕。(姚。王。汪。黃) ──書鈔卷九八 ○ 御覽卷六一六
〔一〕 據(jù)御覽卷六一六補(bǔ)??讖V陶曰:「考即然之古文耳?!褂钟[卷六一六「柴」作「火」。
四六一 第五永為督軍御史,督使幽州。蔡邕等天下名才士人皆會(huì),祖餞于平樂館〔一〕。高彪送永在坐,因援筆書牘〔二〕。(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二一
〔一〕 范書本傳作「長樂館」。孫志祖曰:「作平樂館是。」
〔二〕 范書本傳曰:「議郎蔡邕等皆賦詩,彪乃獨(dú)作箴?!?
四六二 禰衡與黃祖子射尤善。衡與俱讀蔡邕所作碑文,射愛其文,恨不寫取。衡謂射曰:「吾雖一遇,猶識(shí)其言,其缺兩字不明。」因書出之。射寫還比校,皆無所誤,惟兩字缺。(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一七
獨(dú)行傳
四六三 彭修字子陽,會(huì)稽人。年十五,時(shí)父為郡吏,得休,與修歸,道為盜所劫,修困迫,乃拔佩刀前持盜曰:「父辱子死?!贡I相謂曰:「此童子,義勇士也,不宜逼之?!顾燹o謝而去。(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三四
四六四 彭修,會(huì)稽人,仕郡為功曹。時(shí)西部都尉宰晁行太守事,以微過收吳縣獄吏〔一〕,將殺之。主簿鍾離意爭諫甚切,晁怒,使收縛意。修排合直入,拜于庭曰:「明府發(fā)雷霆于主簿,請(qǐng)聞其過?!龟嗽唬骸甘芙倘铡捕?,初不奉行。廢命不忠,豈非過邪?」修因拜曰:「昔任座面折文侯〔三〕,朱云攀毀欄檻〔四〕,自非賢君,焉得忠臣!」遂原意,罰貸獄吏。(孫。王。汪。黃)──御覽卷二六四
〔一〕 「微」原誤作「征」,據(jù)汪輯徑改。
〔二〕 「教」原誤作「殺」,徑改。
〔三〕 李賢引呂氏春秋曰:「魏文侯飲,問諸大夫曰:『寡人何如主也?』任座曰:『君不肖君也??酥猩?,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是以知君不肖君也?!?
〔四〕 李賢曰:「前書成帝時(shí),朱云上書,請(qǐng)以尚方斬馬劍斬張禹。上欲殺之,云攀折殿檻。西京雜記云:『攀折玉檻』。」
四六五 彭修字子陽。海賊丁義欲向郡,郡內(nèi)驚惶,莫敢捍御。太守〔秘君〕聞修義勇〔多謀〕〔一〕,請(qǐng)守吳令。身與義相見,宣國威德,賊帥將解。民歌之曰:「時(shí)歲倉卒,盜賊從橫,大戟強(qiáng)弩不可當(dāng),賴遇賢令彭子陽?!梗ㄒ?。王。汪。黃)─
─書鈔卷三九 ○ 御覽卷三五二 書鈔卷三五
〔一〕 據(jù)御覽三五二補(bǔ)。
四六六 彭修州辟從事。時(shí)賊張子林等數(shù)百人作亂,修與太守俱出討賊。賊望見車馬,競交射之,飛矢雨集。修以身障捍太守,而為流矢所中死,太守得全。賊素聞其恩信,即殺弩中修者,余悉皆降散,言曰:「自為彭君故降,不為太守服也?!梗ㄍ酢M?。黃)──御覽卷四二○
四六七 燕字少卿〔一〕,其先出自周平王之后。漢興,紹嗣封為正公,食采于汝墳也。(姚。王。汪。黃)──范書獨(dú)行傳注
〔一〕 燕,周嘉之高祖父。
四六八 為太守(張)〔何〕敞主薄〔一〕,汝陽劇賊欲斬太守,嘉抱之號(hào)泣,得以生易死也。(孫。黃)──書鈔卷七三
〔一〕 此言周嘉事也?!笍垺垢摹负巍?,據(jù)范書獨(dú)行傳。
四六九 周暢字伯時(shí),性仁慈,為河南尹。永初二年,夏旱,久禱無應(yīng)。暢自收葬洛陽城旁客死骸骨,凡萬余人,應(yīng)時(shí)澍雨,歲乃豐稔。(姚。王。汪。黃)──御覽卷二五二 ○ 事類賦注三 御覽卷一一
四七○ 范式字巨卿,山陽金鄉(xiāng)人。少游太學(xué),與汝南張劭為友,劭字符伯,二人并告歸鄉(xiāng)里。〔春別京師〕〔一〕,式謂元伯曰:「
后二年當(dāng)還,將過拜尊親,見孺子焉?!鼓斯部恕惨郧餅椤称凇捕?。至〔九月十五〕日〔三〕,〔殺雞作黍,二親笑曰:「山陽去此幾千里,何必至?」元伯曰:「巨卿信士,不失期者?!寡晕唇^而〕巨卿果到〔四〕。升堂拜母,飲盡歡而別。(姚。王。汪。黃)──御覽卷四○七 ○ 文選卷二六范彥龍贈(zèng)張徐州稷詩注 御覽卷八五○ 書鈔卷一四四
〔一〕 據(jù)文選卷二六范彥龍贈(zèng)張徐州稷詩注補(bǔ)。
〔二〕 據(jù)文選卷二六范彥龍贈(zèng)張徐州稷詩注補(bǔ)。
〔三〕 據(jù)書鈔卷一四四補(bǔ)。文選注及御覽卷八五○亦同。
〔四〕 據(jù)文選卷二六范彥龍贈(zèng)張徐州稷詩注補(bǔ)。
四七一 〔仕郡為功曹〕〔一〕,后元伯寢疾篤,同郡郅君章、商子微晨夜省視〔二〕,元伯臨(盡)〔終嘆〕曰〔三〕:「恨不見死友?!箤ぷ?。式夢(mèng)見元伯玄冕垂纓,〔屣履〕而呼曰〔四〕:「吾死,當(dāng)以某日葬,〔永歸黃泉。子不我忘〕〔五〕,豈能相及?」式覺而悲,〔馳往〕赴之〔六〕,便服朋友之服,投其葬日。未屆而喪已發(fā),引至壙將窆,而柩不肯進(jìn)。其母撫之曰:「元伯豈有望也?」〔
妻曰:「亡者有遺恨,必待范先生耳。」〕〔七〕停柩移時(shí),見有素車白馬哭而來,母曰:「必巨卿也?!辜戎粒祮恃栽唬骸感幸釉?,死生異路,永從此辭?!箷?huì)葬者千人,皆揮涕。式執(zhí)紼引柩,乃前進(jìn)。式留止冢次,修墳樹而退。(姚。王。汪。黃)──御覽卷四○七 ○ 又卷三九七 類聚卷七九 書鈔卷一三九類聚卷二一
〔一〕 據(jù)類聚卷七九、御覽卷三九七補(bǔ)。
〔二〕 范書獨(dú)行傳及御覽卷三九七均作「殷子微」。
〔三〕 據(jù)御覽卷三九七改補(bǔ)。
〔四〕 據(jù)御覽卷三九七補(bǔ)。
〔五〕 據(jù)類聚卷七九補(bǔ)。
〔六〕 同右。
〔七〕 據(jù)書鈔卷一三九補(bǔ)。
四七二 范式嘗至京師,受業(yè)太學(xué)。時(shí)諸生長沙陳平子同在學(xué),與式未相見,而平子被病曰:「山陽范式,列士也,可托死。吾歿,但以尸埋巨卿戶前?!埂惨弧衬肆阉貫闀z巨卿。既終,妻從其言。式行適還,〔省〕(有)書見瘞〔二〕,愴然感之,向墳揖哭,為死友。乃營護(hù)〔平子〕妻兒〔三〕,身自送喪于臨湘,未至四五里,乃委素書于柩上,哭別而去。(姚。王。汪。黃)──御覽卷四○七
〔一〕 此平子對(duì)妻之遺言。
〔二〕 據(jù)范書改。
〔三〕 據(jù)范書補(bǔ)。
四七三 范式為荊州刺史。友人南陽孔嵩,貧有親老,乃變名姓,傭于新野縣??h吏遣嵩為式導(dǎo)騶,式見而識(shí)之,呼嵩把臂,謂曰:「
子非孔仲山耶!」對(duì)之嘆息。式敕縣代嵩,嵩以傭未竟,不肯去。(
孫。王。汪。黃)──御覽卷四 ○七
四七四 孔嵩字巨山〔一〕,與范式俱在太學(xué)。嵩家貧,傭?yàn)樾乱鞍⒗锝帧沧洹场捕?。(姚。王。汪)──書鈔卷六七
〔一〕 范書獨(dú)行傳作「字仲山」,上條亦然。此「巨」恐系涉范式字巨卿而誤。
〔二〕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四二補(bǔ)。
四七五 王嬰字仲豪,與同郡范巨卿為友。其與友交,推誠據(jù)信,不負(fù)言誓。(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一八
四七六 南陽李善,本濟(jì)陽李元家奴。元遭病死,唯有孤孫續(xù),有貲千萬。奴婢欲謀殺續(xù),分其財(cái)產(chǎn)。善夜抱續(xù),逃瑕丘界,親自哺養(yǎng),乳為生湩,遂至成長。(孫。王。汪。黃)
──御覽卷三七一
四七七 吳郡張業(yè)字仲叔,為郡門下掾。〔送〕(逐)太守歸鄉(xiāng)里〔一〕,至河內(nèi)遇賊,業(yè)拔劍與賊交戰(zhàn)而死。子武時(shí)幼,不識(shí)父,傷父喪不還,每至節(jié)日,持業(yè)遺劍至河內(nèi),到業(yè)死處醊祭,悲哀感動(dòng)路人。(姚。王。汪。黃)──御覽卷三四二 ○
事類賦注卷一三
〔一〕 據(jù)事類賦注卷一三改。
四七八 吳郡陸閎為潁川太守,致鳳凰甘露之瑞。(姚。王。汪。黃)──類聚卷九八
四七九 陸續(xù)字智幼〔一〕,世為族姓。祖父閎建武中為尚書令,美姿貌,喜著越布單衣,上見而好之。自是帝敕會(huì)稽郡令歲獻(xiàn)越布焉〔二〕。(姚。王。汪。黃)──書鈔卷一二八 ○ 御覽卷六九一 又卷八二○
〔一〕 范書獨(dú)行傳作「字智初」,是。
〔二〕 御覽卷八二○作「吳郡本不獻(xiàn)越布,陸閎美容儀,常衣越布單衣,明帝好之,因敕郡獻(xiàn)越布,由此始也?!拱捶稌?dú)行傳,「明帝」系「光武」之誤。此引多有改竄,已非謝書之舊。又天中記卷二一引曰:「陸閎字子春,吳縣人,暢之子也。世為族姓,篤行好學(xué),聰明有令德。欲尚寧平公主,辭疾不應(yīng)。建武中,為尚書令。閎姿容如玉,喜著越布單衣,光武升臺(tái),見而偉之,嘆曰:『南方固多佳人?!蛔允浅k窌?huì)稽郡獻(xiàn)越布焉?!古c諸輯所引異,錄此備考。
四八○ (南陽)〔吳郡〕陸續(xù)〔初〕仕郡戶曹史〔一〕。時(shí)饑荒,太守尹興使續(xù)于都亭賦民饘粥。續(xù)悉令簡閱其人,訊以名氏。事畢,興問所食幾何,續(xù)因口說六百余人,皆分別姓字,無有差謬,興異之。(姚。王。汪。黃)──御覽卷八五九 ○
書鈔卷一四四 御覽卷四三二
〔一〕 據(jù)御覽卷四三二改補(bǔ)。
四八一 陸續(xù)詣詔獄,其母至京師餉食。續(xù)對(duì)餉泣〔不自勝〕〔一〕,曰:「續(xù)母來。」使者問其故,答曰:「續(xù)母作羹,截肉未嘗不方斷,蔥寸寸無不同,是以知母來?!梗▽O。王。汪。黃)──御覽卷八六一 ○ 書鈔卷一四四
〔一〕 據(jù)書鈔卷一四四補(bǔ)。
四八二 戴封字平仲,年十五,詣太學(xué),師事東海申君。申君卒,送喪到東海。道經(jīng)其家,父母以封當(dāng)還,豫為娶妻。封蹔過拜親,不宿而去。(孫。王。汪。黃)──御覽卷六一一
四八三 戴封字平仲,遷西華令。其年大旱,禱請(qǐng)不獲,乃積薪坐其上以自焚。火起而大雨,遠(yuǎn)邇嘆服。遷中山(令)〔相〕〔一〕。(姚。王。汪。黃)─
─初學(xué)記卷二 ○ 白帖卷二 御覽卷一一 事類賦注卷三
〔一〕 據(jù)白帖卷二、御覽卷一一、事類賦注卷三改。
四八四 李元字大遜〔一〕,陳留人也。事母至孝,家貧,兄弟六人,同衣而出入〔二〕。(汪。黃)──初學(xué)記卷一八
〔一〕 范書獨(dú)行傳作「李充」,汪輯據(jù)以改,是。今仍其舊。
〔二〕 本條中華書局排印本作后漢書之文,恐當(dāng)入無名氏類中。今暫依汪、黃二輯,錄此以俟考。
四八五 陳重同舍郎有歸寧者,誤持鄰舍郎絳去〔一〕,嫌重取,重不申曲直,置絳還之。去郎還,得絳,甚愧于重。(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一四
〔一〕 范書獨(dú)行傳「絳」作「」。
四八六 陳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舉孝廉,在郎署。有郎負(fù)息錢數(shù)十萬,債主日至,煎求無已。重乃密以錢代還。郎后覺知,而厚辭謝之。重曰:「非我之為,將有同姓名者?!菇K不言惠。(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三
四八七 豫章雷義字仲公,嘗濟(jì)人死罪。人后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一〕,〔金主〕候義不在〔二〕,〔默〕投金囊于承塵之上〔三〕?!埠筝葜挝?,得金,主已死,義乃以付縣曹〕〔四〕。(姚。王。汪。黃)──書鈔卷一三二 ○ 御覽卷八一○ 事類賦注卷九
〔一〕 據(jù)御覽卷八一○、事類賦注卷九補(bǔ)。
〔二〕 同右。
〔三〕 同右。
〔四〕 同右。
四八八 雷義舉茂才,讓于〔友人〕陳重〔一〕,刺史不聽,義遂佯狂〔披發(fā)走〕〔二〕,不應(yīng)命。鄉(xiāng)里為之語曰:「膠漆自謂堅(jiān),不如雷與陳?!梗ㄒΑM?。汪。黃)──類聚卷二一 ○ 御覽卷四○七 書鈔卷七九 御覽卷四二四又卷七三九 又卷七六六
〔一〕 據(jù)御覽卷四○七補(bǔ)。
〔二〕 據(jù)書鈔卷七九、御覽卷四○七補(bǔ)。
四八九 范丹字史云〔一〕,陳留人也。為郡功曹,每休假上下,常單步策杖。同類以車牛與之,不取。(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二○ ○ 御覽卷六三四
〔一〕 按范書作「范冉」,注曰「或作丹」?;輻澰唬骸副姖h書及貞節(jié)先生碑皆作『丹』,獨(dú)范史作『冉』,疑誤?!?
四九○ 范丹博通群藝。(孫。王。汪)──文選卷三六任彥升宣德皇后令注
四九一 范丹姊病〔一〕,往看之。姊設(shè)食,丹以姊婿不德,出門留二百錢〔二〕。姊使人追索還之,丹不得已受之。聞里中芻僮仆更相怒曰:「言汝清高,豈范史云輩,而云不盜我菜乎?」丹聞之曰:「吾之微志,乃在僮豎之口,不可不勉?!顾焱跺X去。(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二五 ○ 又卷五一七
〔一〕 御覽卷五一七「丹」作「冉」,諸引作「冉」者,惟此一見。
〔二〕 御覽卷五一七作「一百錢」。
四九二 范丹與王奐親善〔一〕,奐后為漢陽太守,丹于道候別之。奐曰:「行路倉卒,非陳闊之所,可共到前亭宿息,以敘分隔?!沟ぴ唬骸附褡舆h(yuǎn)適千里,會(huì)面無期,如其相追,將有慕貴之譏矣?!贡闫鸶孢`,拂衣而去。奐瞻望弗及,丹長逝不顧。(姚。王。汪。黃)
──類聚卷二九
〔一〕 范書獨(dú)行傳注引謝承書作「奐字子昌,曾為考城令,遷漢陽太守」。孫志祖按:「范冉遺命敕其子曰:『知我心者李子堅(jiān)、王子炳也。』子炳即奐字,與謝書異。又范書仇覽傳云:『時(shí)考城令河內(nèi)王渙,政尚嚴(yán)猛?!灰杉创巳??!簻o』與『奐』小異耳,非廣漢之王渙。」
四九三 范丹字史云,〔為萊蕪長,遭黨錮〕〔一〕,所居單陋,有時(shí)絕糧。閭里歌之曰:「甑中生塵范史云,〔釜中生魚范萊蕪〕?!捕场梗ㄒ?。王。汪。黃)──類聚卷六 ○ 御覽卷七五七 又卷三七
〔一〕 據(jù)御覽卷七五七補(bǔ)。
〔二〕 同右。
四九四 范丹字史云,朝議欲以為侍御史,因遁身逃命于梁、沛之間,徒行弊服,賣卜于市。(孫。黃)──御覽卷七二五
四九五 會(huì)稽戴就〔字景成〕〔一〕,為郡倉曹掾。太守為州所奏,〔就〕見收持〔伏考,燒斧以著腋下,就罵獄卒:「此無火氣,何不熟燒!」〕〔二〕吏以鐵針刺手爪中,使以把土,就十爪皆墮地,終無撓辭。(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二
○ ○ 又卷三七○ 又卷七六三
〔一〕 據(jù)御覽卷七六三補(bǔ)。
〔二〕 據(jù)御覽卷七六三補(bǔ)。
四九六 劉翊,潁川人。河南尹種拂嘗來臨郡,翊為主簿,迎之到官,深敬待之。(孫。王。汪。黃)──文選卷五八蔡伯喈陳太丘碑文注
四九七 潁陽劉翊〔字子相〕〔一〕,好振貧乏。陳國張季札吊師喪〔二〕,值冰寒車毀,牛病不能進(jìn),〔罷曳道路。翊行于汝南界中〕〔三〕,逢之,〔素與疏闊,下馬與語〕〔四〕,〔便〕推所乘〔
牢〕車強(qiáng)牛與之〔五〕,〔供其資糧,不告姓名〕〔六〕。季札后知是翊,還其車,閉門不受〔七〕。(姚。王。汪。黃)──御覽卷七七五 ○ 事類賦注卷一六 御覽卷四二○
〔一〕 據(jù)御覽卷四二○補(bǔ)。又其引下有「陳國人也」四字 鶇翊潁川潁陰人,見范書,此作潁川之潁陽人。二者雖異,非陳國人甚明。所謂陳國人者,張季札也,閱下文可知,故刪而不補(bǔ)。
〔二〕 諸引唯御覽卷四二○作「張季禮」,與范書同。又事類賦注卷一六作「吊國喪」,亦與他引異。
〔三〕 據(jù)御覽卷四二○補(bǔ)。
〔四〕 同右。
〔五〕 同右。
〔六〕 同右。
〔七〕 孔本書鈔無此引,而陳本卷一○○有之,作「張季」,無「
禮」亦無「札」字,余與御覽卷七七五多同。汪輯注出書鈔卷一四○,誤。今從孔本,僅于注中說明之。
四九八 劉詡曰〔一〕:「程夫人富貴參云?!梗▽O。王。汪。黃)──文選卷一六江文通別賦注
〔一〕 劉詡疑是「劉翊」之誤。王謨按:「范書本傳亦載程夫人事,無此文?!?
方術(shù)傳
四九九 汝南許陽曉以術(shù)承地脈〔一〕,太守鄧晨署為平水掾,使治鴻陂。陂成,人譖陽,言取錢。晨系陽于獄,戶自開,械自解,晨釋之出。時(shí)日暮,陂上有火光引前,清德之感也。(孫。王。汪。黃)──御覽卷七二
〔一〕 范書方術(shù)傳作「許楊」。
五○○ 汝南周獲〔一〕,善占天文,為郡門下掾。鮑昱為汝南太守,時(shí)郡境大旱,昱自往問:「何以致雨?」獲曰:「急罷三部督郵,明府當(dāng)自北出,到四十里亭,雨可致也?!龟艔闹?,果得大雨。每行縣,輒軾其閭。(孫。王。汪。黃。鈴木)─
─御覽卷一一
〔一〕 范書方術(shù)傳作「高獲」,孫、王二輯從之。又天中記卷三亦作「高獲」,未知孰是。
五○一 會(huì)稽謝夷吾,字堯卿,為西部督郵。烏程長有罪,太守第五倫使夷吾往收之。到縣,入合便大哭,以三百錢為禮,便歸。倫問其故,對(duì)曰:「三十日中當(dāng)死,故不收之?!怪?xí)r,果如其言。(汪。黃)──御覽卷二五三
五○二 倫甚崇其道德,轉(zhuǎn)署主簿,使子從受春秋,夷吾待之如師弟子之禮。時(shí)或游戲,不肯讀書,便白倫行罰,遂成其業(yè)。(姚。王。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五○三 〔謝夷吾為壽張令〕〔一〕??h人女子張雨,早喪父母,年五十,不肯嫁,留養(yǎng)孤弟二人,教其學(xué)問,各得通經(jīng)。雨皆為聘娶,皆成善士。夷吾薦于州府,使各選舉,表復(fù)雨門戶。永平十五年,蝗發(fā)泰山,流徙郡國,薦食五谷,〔野無生草〕〔二〕,過壽張界,飛逝不集。(姚。王。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 類聚卷一○○
書鈔卷三五
〔一〕 據(jù)書鈔卷三五、類聚卷一○○補(bǔ)。
〔二〕 據(jù)類聚卷一○○補(bǔ)。
五○四 夷吾雅性明遠(yuǎn),能決斷罪疑?!策w荊州刺史〕〔一〕,行部始到南陽縣,遇孝章皇帝巡狩,駕幸魯陽。有詔敕荊州刺史入傳錄見囚徒,誡長史「勿廢舊儀,朕將覽焉」。上臨西廂南面,夷吾處東廂,分帷隔中央。夷吾所決正一縣三百余事,事與上合。而朝廷嘆息曰:「諸州刺史盡如此者,朕不憂天下?!箛L以勵(lì)群臣。〔恩化大行,百姓樂政〕〔二〕。(姚。王。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 書鈔卷七二
〔一〕 據(jù)書鈔卷七二補(bǔ)。
〔二〕 同上。
五○五 遷巨鹿太守,臨發(fā)陛見,賜車馬劍革帶,敕曰:「巨鹿劇郡,舊難治,以君有撥煩之才,故特授任,當(dāng)如刺史,勿毀前政也?!梗ㄒ?。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五○六 謝夷吾遷巨鹿太守,郡吏稱善,省奢從約,事從清儉。(
姚。王。汪。黃) ──書鈔卷七五
五○七 李南明風(fēng)角。太守馬稷坐事征詣廷尉〔一〕,南通賀曰:「旦有善風(fēng)。」(王)──書鈔卷一五一
〔一〕 王謨按:「范書南字孝山,丹陽句容人。少篤學(xué),明于風(fēng)角。和帝永元中,太守馬棱坐盜賊事被征,當(dāng)詣廷尉,吏民不寧,南特通賀?!固煊伟矗河[卷七三三引后漢書李南傳,「稷」亦作「棱」,恐當(dāng)以作「棱」為是。
五○八 李南,少明風(fēng)角。女亦曉家術(shù),為卷縣民妻。晨詣爨室,卒有暴風(fēng),婦便上堂,從姑求歸,辭其二親。姑不許,乃跪而泣曰:「蒙傳術(shù),疾風(fēng)卒起,先吹灶突及井,此禍為女婦主爨者,妾將亡之應(yīng)。」因著其亡日。(孫。黃)──類聚卷八
○
五○九 汝南廖扶,畢志衡門,死葬北郭,號(hào)曰北郭先生。(孫。王。汪。黃)──御覽卷一九三
五一○ 樊英字季齊,順帝備禮征拜五官中郎將?!矓?shù)月,英以病避位而歸〕〔一〕。(姚。王。汪。黃)──書鈔卷六三
〔一〕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三六補(bǔ)。又御覽卷二四一作謝沈書,汪輯據(jù)以引,誤。
五一一 喬字子松〔一〕,宛人也。學(xué)古文尚書、春秋左氏傳。常幽居修志,銳意典籍,至乃歷年身不出門,鄉(xiāng)里莫得瞻見。公交車征,不行,卒于家。(姚。王。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一〕 喬,孔喬也。
五一二 昺字子然〔一〕,酇人也〔二〕。篤行好學(xué),不羨榮祿。習(xí)魯詩、京氏易。室家相待如賓。州郡前后禮請(qǐng),不應(yīng)。舉茂才,除召陵令,不到官。公交車征,不行,卒。(姚。王。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一〕 昺,姓李。黃輯作「李炳」。
〔二〕 姚輯「酇」作「鄭」,誤。
五一三 宗字仲綏〔一〕,〔北?!嘲睬鹑艘病捕?。善京氏易、風(fēng)角、星等,推步吉兇。常負(fù)笈荷擔(dān),賣卜給食,瘠服間行,人莫得知 鴆帝詔公交車征,策文曰:「郎宗、李昺、孔喬等,前比征命,未肯降意??种髡咄媾?,禮意不備,使難進(jìn)易退之人龍潛不屈其身。各致嘉禮,遣詣公交車,將以補(bǔ)察國政,輔朕之不逮?!骨嘀荼辉t書,遣宗詣公交車,對(duì)策陳災(zāi)異,而為諸儒之表 癘議郎,除吳令。到官一月,時(shí)卒暴風(fēng),宗占以為京師有大火,定火發(fā)時(shí),果如宗言。諸公聞之,表上,博士征。宗恥以占事就征,文書未到,夜懸印綬置廳上,〔
乃負(fù)笈〕遁去〔三〕,終于家。子顗,自有傳。(姚。王。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 書鈔卷一三五(二) 御覽卷七一一
〔一〕 書鈔卷一三五作「仲緩」。
〔二〕 據(jù)書鈔卷一三五補(bǔ)。
〔三〕 同右。天中記卷四九亦有「負(fù)笈」二字。
五一四 輔字公助〔一〕,平陸人也。學(xué)公羊傳、援神契。常隱居野廬,以道自娛。辟公府,舉有道,對(duì)策拜郎中。陳災(zāi)異,甄吉兇,有驗(yàn),拜議郎,以病遜 鴆帝公交車征,不行,卒于家。(姚。王。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一〕 輔,王輔也。
五一五 穆嘗養(yǎng)豬,豬有病,使人賣之于市,語之云:「如售,當(dāng)告買者言病,賤取其直,不可言無病,欺人取貴價(jià)也?!官u豬者到市即售,亦不言病,其直過價(jià)。穆怪之,問其故。赍半直追以還買豬人,告語云:「豬實(shí)病,欲賤賣,不圖賣者人相欺,乃取貴直?!官I者言賣買私約,亦復(fù)辭錢不取。穆終不受錢而去。(姚。王。汪。黃)──
范書方術(shù)傳注
五一六 陳蕃、胡廣(伯)、范滂、公沙穆并以俊才舉孝廉〔一〕,除郎中,光祿勛主事。──大唐六典卷一
〔一〕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八改。
五一七 穆子孚,字允慈,亦為善士。舉孝廉,尚書侍郎,召陵令,上谷太守。(姚。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五一八 孟節(jié)能含棗核,不食可至五年〔一〕。(孫。王。汪。黃)──御覽卷九六五
〔一〕 按范書方術(shù)傳作「郝孟節(jié)」,其文與此引略同。孫、黃二輯作孟節(jié)傳,非。
逸民傳
五一九 嚴(yán)遵雅性高厲〔一〕。(王。汪。黃)──文選卷四七袁彥伯三國名臣序贊注
〔一〕 王謨按:「范書嚴(yán)光字子陵,一名遵?!?
五二○ 高鳳字文通,南陽(蔡)〔葉〕人〔一〕。家以農(nóng)畝為業(yè),而勤學(xué)專精讀誦。妻嘗之田,曝麥于庭,令鳳護(hù)之,懼雞以竿授之。時(shí)天暴雨,而鳳持竿讀書,不覺潦水大至,流其麥矣。(孫。王。汪。黃)──御覽卷六一一
〔一〕 據(jù)范書本傳改。書鈔卷九七引文略異,孔本未詳何書,而陳本作謝漢書。
五二一 戴良有失父零丁〔一〕。(姚。汪。黃)──姚輯
〔一〕 孫志祖按:「戴良失父零丁,見御覽五百九十八卷。良字文讓,亦不云出謝書,恐與字叔鸞者非一人。」黃奭曰:「見姚本。姚氏又注云:『案良字叔鸞,汝南慎陽人。范獨(dú)載其事母一節(jié),則必幼而失父者也。此未檢所出。近高宮詹士奇天祿識(shí)余載之,與齊諧記有失兒女零丁句并列。注云:零丁,今之尋人招子也?!话敢κ洗藯l既云未檢所出,則不當(dāng)采入,未可以高氏天祿識(shí)余為據(jù)也。姚又謂范獨(dú)載其母一節(jié),則必幼而失父者也,獨(dú)不思良之曾祖父戴遵乎?據(jù)范書遵字子高,家富好給,食客常三四百人。夫曾祖父家富如此,則其祖其父可知。范以無事績可紀(jì),且失其名與字,故不載焉,可據(jù)以為失父之證。及檢御覽五百九十八云:戴良字文讓,失父零丁曰…… 鷥御覽此事前引齊諧記國步山一條,云前后有失兒女者零丁有數(shù)十。后即載戴良失父零丁事,并即齊諧記中語也 鷥此二戴良名同而字不同,則是天祿識(shí)余所載之戴良與齊諧記并列,蓋是字文讓之戴良,而非字叔鸞之戴良明矣。今以字文讓者誤作鸞叔,張冠李戴,而漫書于后漢書補(bǔ)逸之內(nèi),不亦見笑大方哉?且齊諧所云語雜詼諧,事之有無不可知,何得據(jù)以為實(shí)?今姑附錄于末,而考正之,以明姚氏之書不可信也?!固煊伟矗哄X鍾書管錐篇云,所謂戴良失父零丁,實(shí)「俳諧之作,儕輩弄筆相戲」之文,則戴文讓乃杜撰之人,本不足據(jù)。而歷來多有受惑而疑其為東漢之戴良者,名家亦不例外,清嚴(yán)可均即言良一字文讓,且抄戴良零丁入全后漢文,失考甚矣。今依黃輯例,錄于此而明其偽。
五二二 法真隱居大澤,講論術(shù)藝,歷年不問園圃。(姚。王。汪。黃)──類聚卷六五
五二三 「法真名可得而聞,身不可得而見。逃名而名我隨,避名而名我追,可謂百世之師矣!」〔一〕乃刊石頌之,號(hào)玄德先生。──書鈔卷一○二
〔一〕 據(jù)范書逸民傳,此言乃法真友人郭正之贊語。
列女傳
五二四 曹壽妻〔一〕,班超之妹也。超字仲叔,扶風(fēng)人,為都護(hù)在絕域,年老思入關(guān)。妹乃上書曰:「妾兄超延命沙漠三十余年,骨肉生離,不復(fù)相識(shí)?!箷啵勰苏鬟€。(孫。汪。黃)──御覽卷五一七
謝承后漢書
卷第一
靈帝紀(jì)
獻(xiàn)帝紀(jì)
禮儀志
五行志
郡國志
兵志
刑志
卷第二
劉玄傳鄧曄
李憲傳
鄧晨傳
鄧禹傳
岑彭傳曾孫熙
耿弇傳弟國弟子恭
銚期傳
祭遵傳從弟彤
馬武傳
馬援傳子廖
魯恭傳
魏霸傳
劉寬傳
宋弘傳
郭躬傳弟子鎮(zhèn)子賀
韋彪傳族子豹子著
郭丹傳
承宮傳
鄭均傳
趙戒傳叔子典典兄子溫戒孫謙
桓譚傳
鮑永傳曾孫昂
郅惲傳子壽鄭敬
郎顗傳
杜詩傳
張堪傳
蘇章傳
羊續(xù)傳
賈琮傳
陸康傳
馮魴傳孫石
虞延傳
周章傳
鄭弘傳
梁竦傳
卷第三
曹褒傳
鄭玄傳
鄭興傳
賈逵傳
張霸傳子楷孫陵
桓榮傳孫良良孫嚴(yán)皋弘何湯
馮緄傳
度尚傳
楊璇傳
毛義傳
劉平傳
趙孝傳
車成傳
江革傳
周盤傳
趙咨傳
班固傳
第五倫傳曾孫種
鍾離意傳
宋均傳
朱暉傳孫穆
徐防傳
胡廣傳
李咸傳
袁安傳玄孫閎閎弟弘閎弟忠忠子秘
張酺傳
周景傳
陳寵傳
班超傳
翟酺傳
應(yīng)奉傳子劭
奚延傳
徐淑傳
王充傳
明帝八王傳陳敬王羨羨子思王鈞
陳禪傳
陳龜傳
橋玄傳
崔瑗傳子寔
周燮傳
黃憲傳
徐稚傳子胤
李曇傳
姜肱傳
申屠蟠傳
卷第四
楊震傳長子牧孫奇中子秉秉子賜賜子彪
張綱傳
王龔傳子暢
種暠傳子拂
陳球傳子瑀弟子珪珪子登
劉陶傳
劉瑜傳
謝弼傳
虞詡傳
傅燮傳
蓋勛傳
臧旻傳
馬融傳
蔡邕傳
左雄傳
周舉傳
黃瓊傳孫琬
荀緄傳
荀悅傳
韓韶傳
鍾皓傳
陳寔傳子紀(jì)
李固傳子燮郭亮
杜喬傳楊章
吳佑傳孫馮
延篤傳
史弼傳
趙嘉傳
皇甫規(guī)傳
張奐傳
陳蕃傳周璆劉成朱震
劉淑傳
李膺傳子珪
劉佑傳
魏朗傳
夏馥傳
巴肅傳
范滂傳宗資
羊陟傳
張儉傳
陳翔傳
孔昱傳
檀傳
劉儒傳
賈彪傳
郭泰傳茅容宋果賈淑
符融傳馮岱
許劭傳
竇武傳胡騰
皇甫嵩傳
朱雋傳子皓
董卓傳
張溫傳
劉虞傳
公孫瓚傳
陶謙傳趙昱
袁紹傳胡母班
袁術(shù)傳
卷第五
循吏傳
酷吏傳
宦者傳
儒林傳
文苑傳
獨(dú)行傳
方術(shù)傳
逸民傳
列女傳
風(fēng)教傳
卷第六
陳臨傳
楊喬傳
王防傳
陳正傳
嚴(yán)豐傳
許慶傳
周稷傳
桓任傳
劉寵傳
羊茂傳
羊定傳
王博傳
黃向傳
陶碩傳
韓崇傳
尹●傳
鄧儒傳
湛重傳
沈景傳
李鴻傳
周敞傳
陳茂傳
陳宣傳
戴禮傳
路仲翁傳
李敬傳
公孫曄傳
虔國傳
方儲(chǔ)傳
張修傳
傅賢傳
嚴(yán)翊傳
陳囂傳
王譚傳
劉陵傳
刁曜傳
董春傳
張意傳
鄧道傳
尹昆傳
閔貢傳
尹苞傳
張稷傳
卷第七
宋度傳
高呂傳
陳堪傳
華松傳
許季長傳
司馬苞傳
張冀傳
許敬傳
玊況傳
唐羌傳
王黨傳
陳禁傳
李壽傳
石□傳
聞人統(tǒng)傳
施延傳
嵇詔傳
胡邵傳
祝皓傳
虞承傳
陳長傳
薛惇傳
徐栩傳
沈輔傳
陳謙傳
周乘傳
蔣崇傳
祝良傳
車章傳
項(xiàng)誦傳
李光傳
周滂傳
郭宏傳
秦護(hù)傳
殷亮傳
衛(wèi)良傳
周躬傳
李萇傳
陳曄傳
鍾□傳
費(fèi)遂傳
滕延傳
劉靚傳
卷第八
王閎傳
楊豫傳
史循傳
魏尚傳
王奐傳
高弘傳
盛吉傳
朱寵傳
許永傳
宣仲傳
媯皓傳
唐約傳
龔遂傳
周樹傳
孔恂傳
賀純傳
張盤傳
王威傳
抗徐傳
高干傳
陰修傳
褚禧傳
姚俊傳
駱俊傳
董襲傳
伍孚傳
傅翻傳
夏勤傳
孟政傳
江漢傳
馬寔傳
范訓(xùn)傳
司馬均傳
戎良傳
戴遵傳
楊淮傳
施陽傳
宋登傳
鮑季壽傳
趙峻傳
張免傳
劉旦楊魯傳
蔣迭傳
殷輝傳
董昆傳
商仁傳
張禹傳
張諛傳
東夷列傳
散句
序傳
薛瑩后漢記
光武帝紀(jì)
明帝紀(jì)
章帝紀(jì)
安帝紀(jì)
桓帝紀(jì)
靈帝紀(jì)
獻(xiàn)帝紀(jì)
王霸傳
馬援傳子防
光武十王傳瑯邪王京
李膺傳
戴翼傳
司馬彪續(xù)漢書
卷第一
光武帝紀(jì)
明帝紀(jì)
章帝紀(jì)
和帝紀(jì)
安帝紀(jì)
順帝紀(jì)
沖帝紀(jì)
桓帝紀(jì)
靈帝紀(jì)
獻(xiàn)帝紀(jì)
后妃傳
卷第二
劉玄傳
劉盆子傳
王郎傳
隗囂傳
公孫述傳
宗室四王三侯傳
李通傳
王常傳
鄧晨傳
來歙傳
鄧禹傳
寇恂傳
馮異傳
岑彭傳
賈復(fù)傳
吳漢傳
蓋延傳
陳俊傳
臧宮傳
耿弇傳弟國國子秉國弟子恭
祭遵傳從弟彤
任光傳
李忠傳
耿純傳孫騰
朱佑傳
景丹傳
王梁傳
杜茂傳
馬武傳
竇融傳弟友子固曾孫憲曾孫萬全子章
馬援傳子光兄子嚴(yán)
卷第三
卓茂傳
魯恭傳弟
劉寬傳
伏湛傳
侯霸傳
趙熹傳
牟融傳
宣秉傳
張湛傳
王丹傳
王良傳
杜林傳
承宮傳子迭
趙典傳
申屠剛傳
鮑永傳子昱
襄楷傳
郭伋傳
孔奮傳
張堪傳
廉范傳
蘇章傳
羊續(xù)傳
賈琮傳
樊宏傳子儵
陰識(shí)傳弟興
朱浮傳
馮魴傳
虞延傳
鄭弘傳
梁統(tǒng)傳子松竦曾孫商玄孫冀
張純傳子奮
曹褒傳
鄭玄傳
鄭興傳子眾
賈逵傳
張霸傳
桓榮傳曾孫典
丁鴻傳
度尚傳
楊旋傳
劉平傳
淳于恭傳
周盤傳
班固傳
第五倫傳
鍾離意傳
宋均傳
卷第四
光武十王傳
朱穆傳
樂恢傳
何敞傳
鄧彪傳
張禹傳
徐防傳
胡廣傳
袁安傳孫彭等
張酺傳曾孫濟(jì)
郭躬傳
班超傳
應(yīng)奉傳子劭
孝明八王傳
李恂傳
龐參傳
橋玄傳
崔瑗傳
徐稚傳李曇
姜肱傳
申屠蟠傳
楊震傳子秉孫賜曾孫彪玄孫修
章帝八王傳
張綱傳
王龔傳
種暠傳
陳球傳
劉陶傳
虞詡傳
傅燮傳
蓋勛傳
張衡傳
馬融傳
蔡邕傳
左雄傳
周舉傳
黃瓊傳孫琬
荀淑傳子爽孫悅
陳寔傳
李固傳子燮
杜喬傳
吳佑傳
延篤傳
史弼傳
盧植傳
趙岐傳
皇甫規(guī)傳
張奐傳
段颎傳
卷第五
陳蕃傳
王允傳
黨錮傳
郭泰傳
許劭傳
何進(jìn)傳
孔融傳
皇甫嵩傳
朱雋傳
董卓傳
劉虞傳
循吏傳
酷吏傳
宦者傳
儒林傳
文苑傳
獨(dú)行傳
逸民傳
周乘傳
羊茂傳
封觀傳
陳謙傳
胡紹傳
王苑傳
祝良傳
應(yīng)荈
蔣詡傳
郗慮傳
劉備傳
黃巾傳
西南夷傳
西羌傳
西域傳
烏桓傳
鮮卑傳
散句
序傳
華嶠漢后書
卷第一
明帝紀(jì)
章帝紀(jì)
靈帝紀(jì)
獻(xiàn)帝紀(jì)
皇后紀(jì)孝獻(xiàn)伏后
李通傳
來歙傳玄孫艷
鄧晨傳
鄧禹傳
馮異傳
岑彭傳曾孫熙
賈復(fù)傳
吳漢傳
陳俊傳
臧宮傳
耿弇傳弟子秉
王霸傳
祭遵傳
朱佑傳
王梁傳
馬成傳
傅俊傳子昌
竇融傳玄孫章
馬援傳子防
卷第二
魯恭傳
劉寬傳
韋彪傳
范遷傳
桓譚傳
馮衍傳子豹
申屠剛傳
鮑永傳孫德
郅惲傳
郎顗傳
郭伋傳
孔奮傳
張堪傳
廉范傳慶鴻
羊續(xù)傳
樊宏傳
梁統(tǒng)傳玄孫冀
張純傳子奮
鄭興傳子眾
陳元傳
賈逵傳
張霸傳孫楷
桓榮傳子郁孫焉玄孫典玄孫彬
丁鴻傳
孝子傳
班彪傳子固
第五倫傳曾孫種衛(wèi)羽
鍾離意傳樂崧
宋均傳
光武十王傳
朱暉傳
樂恢傳杜安
何敞傳
鄧彪傳
徐防傳
胡廣傳
袁安傳重孫逢玄孫忠
張酺傳曾孫濟(jì)
韓棱傳孫演
郭躬傳弟子鎮(zhèn)吳雄
陳寵傳
班超傳孫始
何熙傳
應(yīng)奉傳子劭
孝明八王傳陳敬王羨曾孫愍王寵
崔骃傳子瑗孫寔寔從兄子鈞
周燮傳
卷第三
楊震傳孫賜曾孫彪
朱寵傳
馬融傳
蔡邕傳
黃瓊傳
陳寔傳
趙岐傳
張奐傳
王允傳
李膺傳
范滂傳
蔡衍傳
符融傳
孔融傳
皇甫嵩傳
董卓傳
丁原傳
周規(guī)傳
衛(wèi)颯傳
茨充傳
任延傳
劉寵傳
陽球傳
王吉傳
曹嵩傳
竇攸傳
宋登傳
伏恭傳
崔琦傳
趙壹傳
范式傳
范丹傳
劉永國傳
西南夷傳
南匈奴傳
散句
序傳
謝沈后漢書
光武帝紀(jì)
安帝紀(jì)
禮儀志
祭祀志
天文志
五行志
郡國志
劉盆子傳劉恭
岑彭傳
鄭敬傳
楊厚傳
鍾離意傳
竇武傳
李膺傳
符融傳
龍丘萇傳
張奉傳
閔貢傳
樊英傳
張瑩后漢南記
和帝紀(jì)
安帝紀(jì)
齊武王演傳子北海靖王興
馬援傳
郭丹傳
樊重傳
陰慶傳
荀淑傳子谞
陳蕃傳
魏應(yīng)傳
服虔傳
散句
袁山松后漢書
卷第一
光武帝紀(jì)
明帝紀(jì)
章帝紀(jì)
安帝紀(jì)
桓帝紀(jì)
靈帝紀(jì)廢帝弘農(nóng)王
獻(xiàn)帝紀(jì)
卷第二
律歷志
禮儀志
祭祀志
天文志
五行志
郡國志
百官志
藝文志已闕
卷第三
劉盆子傳
馮異傳
賈復(fù)傳
耿弇傳
任光傳子隗
竇融傳曾孫憲
伏湛傳
侯霸傳
宋弘傳
楊厚傳
蘇謙傳子不韋
羊續(xù)傳
桓榮傳曾孫鸞
朱暉傳孫穆
楊終傳
應(yīng)奉傳
徐璆傳
王充傳
楊震傳
劉陶傳
荀淑傳
杜喬傳
吳佑傳
延篤傳
卷第四
盧植傳
陳蕃傳
周璆傳
王允傳
李膺傳
范滂傳
岑晊傳
賈彪傳
何颙傳
郭泰傳
韓卓傳
皇甫嵩傳
朱雋傳
董卓傳
劉虞傳
袁紹傳
陳弇傳
范丹傳
公沙穆傳
蔡順傳
隗相傳
羅威傳
西域傳
散條
張璠后漢紀(jì)
光武帝紀(jì)
更始元年盧芳
建武七年杜詩
建武九年郭伋
建武十一~樊曄
建武中元二年北郊
明帝紀(jì)
永平二年馬皇后
永平十六年祭彤班超
章帝紀(jì)
建初四年馬防
章和二年陳寵
和帝紀(jì)
永元二年竇憲
永元十六年張輔
殤帝紀(jì)
延平元年于闐都末條支國
順帝紀(jì)
永建元年虞詡宋登
陽嘉元年荀顗
陽嘉二年左雄
永和五年王龔
永和六年周舉
沖帝紀(jì)
永嘉元年種暠
質(zhì)帝紀(jì)
本初元年朱穆梁冀
桓帝紀(jì)
建和元年朱穆吳佑
延熹五年朱穆
延熹七年陳球
延熹八年楊秉
延熹九年范滂岑晊張儉
靈帝紀(jì)
建寧元年周景王堂
建寧二年王暢
熹平元年李咸
熹平六年蔡邕
光和元年蔡邕
光和二年橋玄
中平二年賈琮張溫范丹張燕
中平三年靈帝
中平五年蓋勛
中平六年弘農(nóng)王袁紹獻(xiàn)帝
獻(xiàn)帝紀(jì)
初平元年獻(xiàn)帝荀淑、爽、靖、昱、曇董卓
初平二年皇甫嵩董卓劉表孫堅(jiān)
初平三年蔡邕王允種劭等六人
興平二年朱雋
建安元年王立
建安五年袁紹
建安十年荀悅
建安十三年孔融
建安十六年劉璋
建安十九年伏后
散條
無名氏后漢書
吳漢
韓棱
應(yīng)奉
周蠻
荀緄
孔融
秦彭
劉昆
嚴(yán)光
趙峻
張重
孫敬
梁輔
陳□
附錄
附錄一八家后漢書著者傳略
吳志妃嬪傳吳主權(quán)謝夫人傳附謝承傳略
吳志薛綜傳附子薛瑩傳
晉書司馬彪傳
晉書華嶠傳
晉書謝沈傳
張瑩傳(闕)
晉書袁山松傳
魏志三少帝紀(jì)裴松之注載張璠事略
附錄二著錄
附錄三評(píng)論
袁宏后漢紀(jì)自序(節(jié)錄)
文心雕龍史傳篇(節(jié)錄)
史通(節(jié)錄)
史略(節(jié)錄)
少室山房筆叢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節(jié)錄)
十七史商榷卷三二史條
隋書經(jīng)籍志考證(節(jié)錄)
文史通義(節(jié)錄)
附錄四清代諸家后漢書輯本序跋及目錄
姚之骃后漢書補(bǔ)逸自序
孫志祖謝氏后漢書補(bǔ)佚
王謨謝承后漢書鈔
黃奭黃氏逸書考子史鉤沈輯六家后漢書
汪文臺(tái)七家后漢書
王仁俊輯華嶠謝承袁山松司馬彪四書目錄
附錄五引用書目
八家后漢書輯注(謝承后漢書、薛瑩后漢記)
謝承后漢書卷一
周天游輯注
靈帝紀(jì)
○○一 靈帝善鼓琴,吹洞簫〔一〕。(孫。王。汪)──御覽卷五八一 ○ 白帖卷六二
〔一〕 天游按:隋書經(jīng)籍志曰謝承書「無帝紀(jì)」。孫志祖據(jù)此云:「謝書無本紀(jì),此及伏后二條,當(dāng)是志傳中語?!谷煌糨嬘徐`帝紀(jì)、伏后紀(jì)。余嘉錫讀已見書齋隨筆曰:「隋志言無帝紀(jì)者,蓋隋東都所得謝承書傳寫闕其帝紀(jì)耳。然不云梁有帝紀(jì)幾卷亡,則七錄所載已非完本,不始于隋矣。新唐書藝文志有謝承后漢書一百三十三卷,錄一卷,較隋志多出四卷,疑即帝紀(jì)也。凡隋志所云亡佚殘缺之書,至唐往往復(fù)出,其例正多,不足為異。若謂偉平本未作紀(jì),則殊不然,安有無帝紀(jì)而可成一代之史者乎?劉知幾史通評(píng)騭諸史,持論最嚴(yán)。蹈瑕抵隙,無微不至。陸機(jī)之紀(jì)三祖,竟不編年,陳壽之志孫劉,呼為列傳,茍乖體例,輒肆譏彈,使偉平果不作帝紀(jì),獨(dú)破馬班之例,安得曲從寬假,默無一言乎?以此推之,不然明矣。汪文臺(tái)輯謝書,首列光武、靈帝、伏后諸條,而孫志祖輯本必謂謝書無帝紀(jì),靈帝及伏后條當(dāng)是志傳中語,似猶考之未詳也?!褂嗾f是,今從之。
○○二 靈帝建寧四年,河南上言二鳳凰、二鸞鳥集原縣〔一〕。(孫。王。汪。黃) ──御覽卷九一六
〔一〕 汪文臺(tái)按:「范書此年無是事,光和四年有河南言鳳凰見新城事。續(xù)五行志亦同范?!?
○○三 碑立太學(xué)門外,瓦屋覆之,四面欄障,開門于南,河南郡設(shè)吏卒視之〔一〕。(姚。王。汪。黃)──范書儒林傳序注
〔一〕 范書儒林傳序曰:「熹平四年,靈帝乃詔諸儒正定五經(jīng),刊于石碑,為古文、篆、隸三體書法以相參檢,樹之學(xué)門,使天下咸取則焉?!固煊伟矗核?jīng)注卷一六谷水注曰:「東漢靈帝光和六年刻石鏤碑,載五經(jīng),立于太學(xué)講堂前,悉在東側(cè)。蔡邕以熹平四年與五官中郎將堂溪典、光祿大夫楊賜、諫議大夫馬日磾、議郎張馴、韓說、太史令單揚(yáng)等奏求正定六經(jīng)文字,靈帝許之。邕乃自書丹于碑,使工鐫刻,于是后儒晚學(xué)咸取正焉。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隸三字石經(jīng)?!箍梢姖h石經(jīng)始刻于熹平四年,立于光和六年,非三體石經(jīng)。趙明誠金石錄亦曰:漢石經(jīng)乃「蔡邕小字八分書也。后漢書儒林傳敘云:『為古文、篆、隸三體』者,非也」。又據(jù)劉起釪尚書與歷代石經(jīng)一文所考,漢石經(jīng)現(xiàn)可知有殘字計(jì)九千余字,且聞臺(tái)灣尚存一殘石,有六百余字,則總數(shù)在萬字左右。雖系殘珪斷璧,彌足珍貴。
○○四 靈帝數(shù)游戲于西園,令后宮彩女為客,主身為商賈。(孫。汪。黃)──御覽卷八二八
○○五 中平二年,造萬金堂于西園。(王。汪。黃)──御覽卷八二四
○○六 孝靈帝崩,皇太子即位,主上幼沖。(王。汪)──文選卷五八王仲寶褚淵碑文注
獻(xiàn)帝紀(jì)
○○七 曹操逼獻(xiàn)帝廢伏后,以尚書令華歆〔為〕郗慮副〔一〕,勒兵入宮收后。后閉戶藏壁中,歆就牽后出。時(shí)帝在外殿,后被發(fā)徒跣行泣過,訣曰:「不能復(fù)相活耶!」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時(shí)!」〔二〕(孫。汪。黃)──御覽卷三七三
〔一〕 據(jù)范書伏后紀(jì)補(bǔ)。時(shí)郗慮為御史大夫。
〔二〕 黃輯入曹操傳,非。余嘉錫讀已見書齋隨筆曰:「伏后條當(dāng)在獻(xiàn)帝紀(jì)中?!蛊湔f是,今從之。
禮儀志
○○八 建寧五年正月,車駕上原陵,蔡邕為司徒掾〔一〕,從公行,到陵〔二〕,見其儀,愾然謂同坐者曰:「聞古不墓祭。朝廷有上陵之禮,始(為)〔謂〕可損〔三〕。今見(威)〔其〕儀〔四〕,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惻隱,不可易舊。」或曰:「本意云何?」「昔京師在長安時(shí),其禮不可盡得聞也。光武即世,始葬于此。明帝嗣位踰年,群臣朝正,感先帝不復(fù)聞見此禮,乃帥公卿百僚,就園陵而創(chuàng)焉。尚書(陛)〔階〕西(陛為)〔祭設(shè)〕神坐〔五〕,天子事亡如事存之意。茍先帝有瓜葛之屬〔六〕,男女畢會(huì),王、侯、大夫,郡國計(jì)吏,各向神坐而言,庶幾先帝神魂聞之。今者日月久遠(yuǎn),后生非時(shí),人但見其禮,不知其哀。以明帝圣孝之心,親服三年,久在園陵,初興此儀,仰察幾筵,下顧群臣,悲切之心,必不可堪。」邕見太傅胡廣曰:「國家禮有煩而不可省者,不知先帝用心周密之至于此也?!箯V曰:「然。子宜載之,以示學(xué)者?!圭咄硕浹?。(姚。王。汪。黃)
──續(xù)漢禮儀志注 ○ 通典卷五二 書敘指南卷三
〔一〕 司徒者,許栩也。
〔二〕 程大昌演繁露卷四曰:「案徐鍇歲時(shí)廣記,記東漢人主上陵禮曰:『乘輿自東廂下,太常導(dǎo)出,西向拜山陵,旋升阼階?!灰x承書曰:『蔡邕為司徒掾,從公到陵,問上陵之禮。』漢郊祀志『東方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故凡事鬼必以西為導(dǎo)也。向西之拜,其殆所謂神墓在西也,不專為一代之陵而設(shè)也。」
〔三〕 據(jù)點(diǎn)校本續(xù)漢志校勘記改。
〔四〕 同右。
〔五〕 同右。
〔六〕 蔡邕獨(dú)斷曰:「四姓小侯,諸侯家婦,凡與先后有瓜葛者,及諸侯王大夫、郡國計(jì)吏、匈奴朝者、西國侍子皆會(huì)?!箵?jù)此可知,所謂瓜葛者,親戚之謂也。書敘指南卷三親戚瓜葛目,即引此四字。
○○九 五月五日,朱索五色桃印為門戶飾,以止惡氣也。(汪)──御覽卷三一
五行志
○一○ 靈帝建寧四年,河南上言二鳳凰、二鸞鳥集原縣〔一〕。(孫。王。汪。黃)──御覽卷九一六
〔一〕 已見靈帝紀(jì)。今依汪輯例,亦列入此志。
○一一 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彌行兗、豫。(姚。王。汪。黃)──續(xù)漢五行志注
郡國志
○一二 涉屋山〔一〕。(姚。王。汪。黃)──續(xù)漢郡國志注
〔一〕 在會(huì)稽郡余暨縣境內(nèi)。屬揚(yáng)州刺史部。
○一三 交址七郡貢獻(xiàn),皆從漲海出入。(姚。王。汪)──初學(xué)記卷六
○一四 交址七郡獻(xiàn)龍眼〔一〕。(姚。汪。黃)──御覽卷九七三
〔一〕 以上屬交州刺史部。
兵志
○一五 高帝在平城,為胡所圍,一人俱角弩,一張為備,康悉罷之〔一〕。(姚。王。汪。黃)──書鈔卷一二五
〔一〕 末四字陳、俞本均脫。天游按:史記匈奴傳曰:冒頓聽閼氏之言,「乃解圍之一角。于是高帝令士皆持滿傅矢外鄉(xiāng),從解角直出,竟與大軍合,而冒頓遂引兵而去。漢亦引兵而罷」。疑此四字有訛脫,當(dāng)指與大軍合而悉罷之之意。
刑志
○一六 范延壽,宣帝時(shí)為廷尉。時(shí)燕趙之間,有三男共娶一妻,生四子,長,各求離別,爭財(cái)分子,至聞?dòng)诳h??h不能決斷,讞之于廷尉。于是延壽決之,〔上言〕以為〔男子貴信,婦人貴貞,今三男一妻〕〔一〕,悖逆人倫,比之禽獸,生子屬其母。〔于是〕以〔四〕子并付母〔二〕,尸三男于市,奏免郡太守、令、長等,〔切讓三老〕無帥化之道〔三〕。天子遂可其言。(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一二 ○
書鈔卷五三(二)御覽卷二三一
〔一〕 據(jù)書鈔卷五三補(bǔ)。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書鈔卷五三、御覽卷二三一、職官分紀(jì)卷一九「帥」均作「師」。黃輯亦然。二者皆可通。
謝承后漢書卷二
劉玄傳鄧曄
○一七 李淑諫更始曰:「夫三公上應(yīng)垣宿,九卿下括河海。」〔
一〕(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一二 ○ 書鈔卷五三 御覽卷二二八
〔一〕 姚、王二輯作李淑傳,非。
○一八 赤眉入長安時(shí),式侯恭以弟盆子為赤眉所尊,故自系。赤眉至,更始奔走,式侯從獄中出,參械出街中〔一〕,逢京兆尹解惲,呼曰:「解君載我,我更始之忠臣也。即帝敗,我弟又為赤眉所立?!箰潦购筌囕d之,前行見定陶王劉(禮)〔祉〕〔二〕,解其械言:「帝在渭中船上。」遂相隨見更始。(孫。汪。黃)──御覽卷六四三
〔一〕 械,說文曰:「桎梏也?!褂衷唬骸歌?,足械也。梏,手械也?!箘t系二械。此言參械,當(dāng)復(fù)有頸械也。
〔二〕 據(jù)汪輯及惠棟補(bǔ)注改。
○一九 曄,南陽南鄉(xiāng)人,〔以〕勁悍廉直為名〔一〕。(姚。王。汪。黃)──范書隗囂傳注
〔一〕 范書點(diǎn)校本據(jù)汲古閣本補(bǔ)「以」字,今從之。又范書劉玄傳載曄初為更始執(zhí)金吾,隗囂、張卬謀劫更始時(shí),曄曾奉更始命圍攻囂府第。又光武帝紀(jì)載建武二年春正月,更始復(fù)漢將軍鄧曄降,即此鄧曄也。
李憲傳
○二○ 陳眾辟州從事〔一〕,有劇賊淳于臨等數(shù)千人,攻縣殺吏。光武遣司空李通率師擊之,州牧惶怖,恐獲罪戾。眾于是自請(qǐng)以恩信曉喻降之,乘單車,駕白馬,往到賊所,以義告諭。臨素服名德,即降服。民生立祠,曰「白馬從事」。(孫。王。汪。黃)──御覽卷二六五
〔一〕 陳眾時(shí)任揚(yáng)州從事。職官分紀(jì)卷四○此引首作「李憲于盧江自稱天子,揚(yáng)州討之不能得」。天游按:據(jù)范書李憲傳,時(shí)憲已伏誅,揚(yáng)州牧歐陽歙所討乃憲余黨淳于臨。職官分紀(jì)引書,割裂傳文,多有舛訛,用之不可不慎,此其一例也。
鄧晨傳
○二一 鄧晨尚世祖姊新野公主。主為王莽兵所害。及薨,詔備主官屬法駕招迎主魂,與晨合葬于北邙。(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五五四
鄧禹傳
○二二 赤眉盆子去長安,西入右扶風(fēng)。鄧禹至長安中昆明池,率諸將齋戒,擇吉日入城,謁高帝廟,修禮祠祭,勞賜吏士。因收十二帝神主〔一〕,以故高廟郎來輔守高廟令,行京兆尹,承事按行,掃除諸園陵,為置卒吏奉守焉。遣輔奉主詣京師。(孫。王。汪)──御覽卷五三一
〔一〕 天游按:范書本傳作「收十一帝神主」。袁紀(jì)同謝書。然西漢高祖、惠、文、景、武、昭、宣、元、成、哀、平計(jì)十一帝,范書是。
○二三 赤眉陽敗,棄輜重走,車皆載土,以豆覆其上〔一〕。(
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一一六
〔一〕 時(shí)赤眉東歸,禹率鄧弘與戰(zhàn),中計(jì)大敗,僅得二十四騎逃歸宜陽。
岑彭傳曾孫熙
○二四 光武攻洛陽,朱鮪守之。上令岑彭說鮪曰:「赤眉已得長安,更始為胡殷所反害,今公誰為守乎?」鮪曰:「大司徒公被害,〔一〕鮪與其謀,誠知罪深,不敢降耳?!古磉€,白上。上謂彭:「
復(fù)往明曉之:夫建大事,不忌小怨。今降,官爵可保,況刑罰乎?」上指水曰:「河水在此,吾不食言!」(孫。王。汪。黃。鈴木)──文選卷四二阮元瑜為曹公作書與孫權(quán)注 ○ 又卷四三丘希范與陳伯之書注
〔一〕 此大司徒公,即更始大司徒劉演也。
○二五 田戎擁眾夷陵,聞秦豐被圍,懼大兵方至,欲降。而妻兄辛臣諫戎曰:「今四方豪杰,各據(jù)郡國,洛陽地如掌耳,不如按甲以觀其變?!谷植粡?,乃留辛臣守夷陵,自將兵沿江泝沔止黎丘,刻日當(dāng)降。而辛臣于后盜戎珍寶,從間道先降于岑彭,而以書招戎。戎疑必賣己,乃灼龜卜降,兆不吉中(折)〔坼〕〔一〕,遂止不降。(
孫。王。汪。黃) ──御覽卷七二五
〔一〕 據(jù)東觀記改。汪輯亦作「坼」。周禮卷二四占人曰「卜人占坼」。說文曰:「坼,裂也。」占人即視被灼龜甲之裂紋以定吉兇。坼,可通作拆,疑「折」或系「拆」之訛。
○二六 光武以岑彭為安南將軍。(孫。王。汪。黃。鈴木)─ ─御覽卷二三九
○二七 岑熙遷魏郡太守〔一〕,人歌之曰:「我有枳棘,岑君伐之;我有蟊賊,岑君遏之。狗犬不驚,足下生牦。含哺鼓腹,焉知兇災(zāi)。我嘉我生,獨(dú)丁斯時(shí)。美哉岑君,于戲在茲?!梗ㄒΑM簦┅ぉゎ惥劬硪痪拧 稹∮[卷四六五
〔一〕 岑熙,類聚卷一九誤作「岑胵」,而御覽卷四六五又誤作「
岑晊」,今據(jù)范書本傳徑改。王謨輯無此引而有岑熙之目。
耿弇傳弟國弟子恭
○二八 胡爽曰〔一〕:「耿恭以甲兵守孤城于絕域。」(孫。王。汪。鈴木)──文選卷四○任彥升奏彈曹景宗注
〔一〕 范書本傳「胡爽」作「鄭眾」。王輯據(jù)以徑改。
銚期傳
○二九 世祖與銚期出薊,至廣陽,欲南行。(孫。王。汪。鈴木) ──水經(jīng)注卷一三水注
祭遵傳從弟彤
○三○ 祭遵為將軍〔一〕,取士皆用儒術(shù),對(duì)酒設(shè)樂,必雅歌投壺。(姚。王。汪。黃。鈴木)── 書鈔卷一○六 ○ 御覽卷五七○ 事類賦注卷一一
〔一〕 御覽卷五七○引,無「軍」字,姚、汪、王、黃四輯皆然。天游按:范書本傳與書鈔引同,御覽偶脫耳。又姚之骃按:「此引出范升議謚疏?!?
○三一 祭彤除偃師長,視事五年〔一〕,州課第一。(孫。黃。鈴木)──書鈔卷七八
〔一〕 黃輯據(jù)陳本,下多「縣無盜賊」四字。此當(dāng)系陳禹謨據(jù)范書本傳所補(bǔ)。今從孔本。
馬武傳
○三二 馬武字子張,南陽人。為人好酒,豁達(dá)敢直言。時(shí)在御前,面折同列,以為笑樂。(孫。王。汪。黃。鈴木)──御覽三八九
馬援傳子廖
○三三 馬援卒后,有人上書譖之者。援妻孥惶怖,不敢以喪還舊塋,裁買城西數(shù)畝地,葬而已,賓客故人莫敢吊。會(huì)援妻子草索相連,詣闕請(qǐng)罪,帝乃出訟書以示之,方知所坐。上書訴冤,前后六上,辭甚哀切,然后得葬。(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五五四
○三四 馬后履行節(jié)儉,事從簡約。馬廖慮以美業(yè)難終,上疏長樂宮,以勸成德政:「長安語曰:『城中好高髻,四方且一尺。城中好廣眉,四方畫半額。城中好大袖,四方全疋帛?!凰寡匀鐟?,有切事實(shí)?!梗▽O。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四九五
魯恭傳
○三五 魯恭為中牟令,使民信者也。(鈴木)──書鈔卷七八
魏霸傳
○三六 魏霸字喬卿,濟(jì)陰人。為巨鹿太守。臨郡,終不遣吏歸鄉(xiāng)里,妻子不〔令〕到官舍〔一〕。常念兄嫂在家勤苦,己獨(dú)尊樂,故常服麤糲,不食魚肉之味。婦親蠶桑,子躬耕,與兄弟同苦樂,不得自異。鄉(xiāng)里慕其行,化之。(孫。王。汪。黃。鈴木)
──初學(xué)記卷一七 ○ 御覽卷五一二 類林雜說卷一
〔一〕 據(jù)類林雜說卷一補(bǔ)。
劉寬傳
○三七 寬少學(xué)歐陽尚書、京氏易,尤明韓詩外傳。星官、風(fēng)角、〔一〕筭歷,皆究極師法,稱為通儒。未嘗與人爭勢(shì)利之事。(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李賢曰:「角,隅也。觀四隅之風(fēng)占之也?!雇糨嫛附恰棺鳌赣纭?。
○三八 劉寬嘗行,有人失牛者,乃于路就寬車中認(rèn)之。寬無所言,下駕步歸。有頃,認(rèn)者得牛而送還,叩頭謝曰:「慚負(fù)長者?!箤捲唬骸肝镉邢囝?,事容脫誤,幸勞見歸,何為謝也。」(姚。王。汪。黃。鈴木)──類聚卷九四
○三九 劉寬遷會(huì)稽太守,征將作大匠,自下車,狗不夜吠。(孫。黃。鈴木)──書鈔卷七五
○四○ 劉寬為太尉。嘗朝見,寬被酒沈醉,伏地睡。詔問:「太尉醉耶?」寬仰對(duì)曰:「臣不敢醉,但任重責(zé)大,憂心如醉。」(王。汪。黃。鈴木)── 御覽卷四九七
宋弘傳
○四一 宋弘字仲子,為司空。帝姊湖陽公主新寡,帝與論朝臣美惡,以觀其意。主曰:「宋弘容德莫及。」帝曰:「方圖之?!购蟆?br />宋弘宴見,上〕引弘入〔一〕,令主坐屏風(fēng)后,因謂弘曰:「〔諺言〕貴易交,富易妻〔二〕,人情乎?」弘曰:「〔臣聞〕貧賤之交不可忘〔三〕,糟糠之妻不下堂?!沟壑^主曰:「事不諧矣?!梗▽O。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五一七 ○ 又卷四九五
〔一〕 據(jù)御覽卷四九五補(bǔ)。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其引「交」作「知」,與范書同。
郭躬傳弟子鎮(zhèn)子賀
○四二 郭賀字惠公〔一〕,潁川陽翟人也。父鎮(zhèn),廷尉,以功封定潁侯〔二〕。薨,賀當(dāng)襲爵,上書讓與弟。時(shí)詔書不聽,遂竄逃匿三年。孝順皇帝下大鴻臚,切責(zé)州郡求賀,強(qiáng)使就封國。(孫。汪。黃。鈴木)
──御覽卷五一五
〔一〕 孫志祖按:「東漢有兩郭賀,一字喬卿。」黃奭亦曰:「藝文引『郭賀字喬卿』,此云『字惠公』,疑非一人。范史郭躬弟子鎮(zhèn),鎮(zhèn)長子賀,又不云為荊州刺史,其為二人可知。今以其名同,故類敘之,以俟考覆。」汪輯亦然。天游按:華陽國志卷十二載,烏桓校尉郭堅(jiān)之孫,名賀字喬卿,乃益州廣漢人氏,官至司隸校尉。即類聚所引者,今亦附于后。
〔二〕 「潁」原誤作「穎」,汪輯誤作「疑」,今據(jù)范書徑改。
○四三 郭賀字喬卿,為荊州刺史,到官有殊政,百姓歌曰:「厥德仁明郭喬卿,忠正朝廷上下平?!梗ㄒΑM酢M?。黃。鈴木)──類聚卷一九
○四四 郭賀拜荊州刺史,有殊政。顯宗巡狩到南陽,特見嗟嘆,賜以三公之服,黼黻冕旒,敕行部去幨幃,令百姓見其容服,以彰有德〔一〕。(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六八九
〔一〕 類聚卷五○引文與此多同,曰出華陽國志。天游按:華陽國志無此文。上條類聚注曰「事具職官部刺史篇」,則類聚卷五○所引亦當(dāng)是謝書之文。
韋彪傳族子豹子著
○四五 盛夏多寒,韋彪上疏諫曰:「臣聞治政之本,必順陰陽。伏見立夏以來,當(dāng)暑而寒,迨刑罰刻急,郡國不時(shí)令之所致也〔一〕?!梗▽O。王。汪。黃)──御覽卷三四
〔一〕 范書本傳「時(shí)令」上有「奉」字。汪輯補(bǔ)作「和」,黃輯因之。今仍宋本之舊。
○四六 韋彪上疏曰:「欲急世所務(wù),當(dāng)先除其患。其源在尚書,尚書典樞機(jī),天下事一決之,不可不察?!梗▽O。王。汪。黃)──御覽卷二一二
○四七 韋氏為三輔冠族〔一〕。著少修節(jié)操,持京氏易〔二〕、韓詩,博通術(shù)藝。(姚。王。汪)──范書徐稚傳注
〔一〕 「韋氏」二字據(jù)汪輯徑補(bǔ)。
〔二〕 「持」本當(dāng)作「治」,李賢避唐諱所改。
郭丹傳
○四八 郭丹〔一〕,太守杜詩薦為功曹〔二〕,丹薦長者自代。敕以丹事編署黃堂〔三〕。(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七七
〔一〕 丹字少卿,南陽穰人。
〔二〕 姚之骃按:「『薦為』,范作『請(qǐng)為』,是?!?
〔三〕 蔡元培按:「『事』當(dāng)為『筆』,本書『鄭吉持丹筆』。」蔡說當(dāng)是。又黃堂,太守府之正堂也。天游按:御覽卷一七六引郡國志曰:「雞陂之側(cè),即春申君子假居之殿也。后太守居之,以數(shù)失火故,涂以雌黃,遂名黃堂。」此郡國志,乃御覽引書目所列唐元和郡國志也,所敘必出自傳聞,不足為據(jù)。閱謝書可知,黃堂乃漢代習(xí)用之語,疑與文帝十五年召公孫臣申明土德事,改正朔,色上黃有關(guān)。
承宮傳
○四九 承宮少孤,年八歲,為人牧豕。鄉(xiāng)里徐子盛者,以春秋經(jīng)授諸生數(shù)百。承宮過息廬下,樂其業(yè),因就聽經(jīng),遂請(qǐng)留門下。(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六一一
鄭均傳
○五○ 帝東巡,過任城,乃幸鄭均舍,敕賜尚書祿,以終其壽,故人號(hào)為「白衣尚書」。(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四七四
趙戒傳叔子典 典兄子溫 戒孫謙
○五一 戒字志伯,蜀郡成都人也。戒博學(xué)明經(jīng)講授,舉孝廉,累遷荊州刺史。梁商弟讓為南陽太守,恃椒房之寵,不奉法。戒到州,劾奏之。遷戒河間相,以冀部難理,整厲威嚴(yán)。遷南陽太守,糾豪杰,恤吏人,奏免中官貴戚子弟為令長貪濁者。征拜為尚書令,出為河南尹,轉(zhuǎn)拜太常。永和六年,特拜司空。(姚。王。汪。黃)──范書李固傳注
○五二 典,太尉戒之叔子也〔一〕。(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作「父戒,為太尉」,與此異。
○五三 典學(xué)孔子七經(jīng)、河圖、洛書,內(nèi)外藝術(shù),靡不貫綜,受業(yè)者百有余人。(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五四 典性明達(dá),志節(jié)清亮。益州舉茂才,以病辭。太尉黃瓊、胡廣舉有道、方正,皆不應(yīng)。桓帝公交車征,對(duì)策為諸儒之表。(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五五 天子宗典道懿,尊為國師,位特進(jìn)。七為列卿〔一〕,寢布被,食用瓦器。(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 御覽卷二四三
〔一〕 典先后任城門校尉、將作大匠、少府、大鴻臚、太仆、太常、衛(wèi)尉,故曰「七為列卿」。
○五六 靈帝即位,典與竇武、王暢、陳蕃等謀共誅中常侍曹節(jié)、侯覽、趙忠等,皆下獄,自殺〔一〕。(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作「會(huì)病卒」。姚之骃按:「袁紀(jì)載陳、竇事,亦無趙典名。敘王暢事亦繁,而誅常侍事亦不列暢。此云下獄自殺,恐有舛謬?!?
○五七 趙典兄子溫,遭歲大饑,散家糧以賑窮餓,所活萬余人。(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三五
○五八 謙字彥信,太尉戒之孫,蜀郡成都人。(姚。王。汪。黃)──范書獻(xiàn)帝紀(jì)注
桓譚傳
○五九 桓譚字君山,非毀諸儒〔一〕。年七十,補(bǔ)六安郡丞,感而作賦,因思大道,遂發(fā)病 皈、平時(shí)位不過郎〔二〕。(姚。王。汪。黃)──書鈔卷一○二
〔一〕 四輯「諸」均作「俗」,范書本傳亦然。此作「諸」,誤。
〔二〕四輯均脫末句??妆舅鶚?biāo)書名僅「后漢」二字,今從諸輯以錄之,存而備考。
鮑永傳曾孫昂
○六○ 節(jié)士鮑昂,有鴻漸浮云之志。(孫。王。汪)──文選卷二五盧于諒贈(zèng)劉琨詩注
郅惲傳子壽 鄭敬
○六一 郅壽字伯考〔一〕,為尚書令,朝廷有疑義,帝特進(jìn)見,決謨帷幄。帝深嘉之,擢拜京兆尹。(孫。黃。鈴木) ──書鈔卷五九
〔一〕 孔本「郅」原誤作「邳」,據(jù)陳本改。黃輯入傅翻傳,非。
○六二 鄭敬字次都,〔為新遷功曹〕〔一〕?!搽[于蟻陂〕〔二〕,釣于大澤,〔嘗與同郡鄧敬〕折芰而坐〔三〕,以荷薦肉〔四〕,瓠瓢盛酒,〔言談彌日〕〔五〕,琴書自娛。(孫。王。汪。黃)──御覽卷三九三 ○ 又卷八三四 又卷九九九 文選卷三八任彥升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表注
〔一〕 據(jù)御覽卷九九九補(bǔ)。新遷,原名新蔡,王莽所改,屬汝南郡。
〔二〕 據(jù)御覽卷八三四補(bǔ)。
〔三〕 據(jù)御覽卷九九九補(bǔ)。
〔四〕 文選卷三八任彥升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注「荷」作「
蒲」。
〔五〕 據(jù)御覽卷九九九補(bǔ)。
郎顗傳
○六三 郎顗上書曰:「去年閏月,白氣從天苑入玉井,西將有叛戾之患。金精之變,太尉所掌,宜責(zé)以災(zāi)異?!埂惨弧常ㄍ?。汪。黃。鈴木)──御覽卷一五
〔一〕 乃順帝陽嘉二年顗所條上便宜七事之第五事。
○六四 郎顗上事曰:「入歲常有霜?dú)狻惨弧?,月不舒光,日不宣耀。陛下倦于萬機(jī),政有闕也〔二〕?!梗▽O。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八七八
〔一〕 范書本傳作「蒙氣」,是。
〔二〕 顗復(fù)條便宜四事,此即第一事。
○六五 郎顗章曰:「陛下寬不容非?!梗▽O。王。黃。鈴木)──文選卷四六任彥升王文憲集序注
杜詩傳
○六六 為南陽太守,造作水排,鑄為農(nóng)器,用力少,百姓便之。修理疆界陂塘,開拓土田〔一〕,郡內(nèi)殷足,民悅其德。時(shí)人方之召伯〔二〕,俗語曰:「前有召父,后有杜母。」(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七四(二)
〔一〕 「理」本當(dāng)作「治」,「開」本當(dāng)作「廣」,前者避唐高宗諱,后者避隋煬帝諱也。
〔二〕 召伯者,召信臣也。漢書循吏傳載:召信臣為南陽太守,「
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瀆,起水門提閼凡數(shù)十處,以廣溉灌,歲歲增加,多至三萬頃。民得其利,畜積有余」。「吏民親愛信臣,號(hào)之曰召父」。
張堪傳
○六七 張堪字君游,年十六,受業(yè)長安,志美行勵(lì),諸儒號(hào)曰「
圣童」。世祖即位,拜為郎中。(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六三
○六八 張堪為漁陽太守,勸民耕種,百姓歌曰:「桑無附枝,麥穗兩歧,張君為政,樂不可支。」(姚。王。汪。黃。鈴木)──類聚卷八八 ○ 御覽卷九五五
蘇章傳
○六九 蘇章字士成,北海人。負(fù)笈追師〔一〕,不遠(yuǎn)萬里〔二〕。(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一三五 ○ 御覽卷七一一 一切經(jīng)音義卷一○
〔一〕 一切經(jīng)音義卷一○引,「追師」作「隨師」。又引風(fēng)土記曰:「笈謂學(xué)士所以負(fù)書箱,如冠箱而卑者也。」
〔二〕 王謨按:「范書蘇章字孺文,扶風(fēng)平陵人。順帝時(shí)為冀州刺史。此蘇章字與籍里不同,疑當(dāng)別為一人。」王說是。
羊續(xù)傳
○七○ 羊續(xù)為廬江太守,瓦器盛漿。(孫。王。汪。鈴木)──書鈔卷一四四
○七一 續(xù)字興祖,為南陽太守???nèi)多尚奢麗,續(xù)深病之,常敝衣薄食,車馬羸敗。(鈴木)──書鈔卷三八
○七二 羊續(xù)為南陽太守,志在矯俗,裳不下膝,彈琴出肘。(姚。王。汪。黃) ──御覽卷三六九
○七三 羊續(xù)為南陽太守,鹽豉共一角〔一〕,三輔之最。(姚。汪。黃。鈴木) ──書鈔卷一四六 ○ 御覽卷八五五
〔一〕 御覽卷八五五引「一角」作「壺」字。事物紀(jì)原卷九作「器」。
○七四 羊續(xù)字叔祖〔一〕,〔泰山人〕〔二〕。為南陽太守〔三〕,以清率下,〔計(jì)日受俸,以作干〕〔飯〕〔四〕,唯臥一幅布绹,〔穿〕敗〔五〕,糊紙補(bǔ)之。(姚。王。汪。黃。鈴木)──初學(xué)記卷二一 ○ 書鈔卷三八 御覽卷四二五 又卷六九九又卷七○七 事類賦注卷一五
〔一〕 天游按:書鈔卷三八、御覽卷四二五、又卷七○七均作「字興祖」,本傳第二條及范書本傳亦然,此作「叔祖」,誤。今存此異文。
〔二〕 據(jù)御覽卷四二五補(bǔ)。
〔三〕 書鈔卷三八、御覽卷四二五、又卷六九九諸引,「南陽」均作「廬江」。除姚輯、鈴木輯稿外,均從之,非。
〔四〕 據(jù)書鈔卷三八補(bǔ)。俞本作「半月一炊」。
〔五〕 據(jù)書鈔卷三八、御覽卷四二五補(bǔ)。
○七五 羊續(xù)為南陽太守,好啖生魚。府丞焦儉以三月望餉鯉魚一尾〔一〕,續(xù)不違意,受而懸之于庭,少有皮骨。明年三月,儉復(fù)饋一魚。續(xù)出昔枯魚以示儉,〔以杜其意〕〔二〕,遂〔終身〕不復(fù)食〔三〕。(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三八 ○ 御覽卷九三六 又卷四二五
〔一〕 御覽卷九三六「焦儉」作「侯儉」。范書本傳與書鈔同。
〔二〕 據(jù)御覽卷四二五補(bǔ)。
〔三〕 據(jù)御覽卷九三六補(bǔ)。
○七六 羊續(xù)為南陽太守。妻與子秘俱往郡舍,續(xù)自取資臧,惟有布衾凋弊,麥數(shù)斛而已。續(xù)謂秘曰:「吾俸如此?!故箽w。(鈴木)──書鈔卷三八
○七七 羊續(xù)為南陽太守,妻與子秘俱到官,閉門不納妻子。〔病困〕(因)〔一〕,謂秘曰:「吾有馬一匹,賣以買棺;牛車一乘,載喪歸,勿受郡送?!梗ㄒ?。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三八
〔一〕 據(jù)姚、汪二輯改。范書亦然。
○七八 靈帝欲以羊續(xù)為太尉。時(shí)拜三公者,皆輸東園禮錢千萬,令中使督之,名為「左騶」。其所之往,輒迎致禮敬,厚加賜賂。續(xù)乃坐使人于單席,舉缊袍而示之,曰:「所資惟斯而已?!构什坏侨?,而征為太常卿。(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五○
賈琮傳
○七九 先時(shí)交趾屯兵反,有司舉賈琮為刺史,即移書告示,使其安資業(yè) 鸛姓歌之曰〔一〕:「賈父來晚,使我先反。今見清平,吏不敢飯。」(姚。王。汪。黃。鈴木)──類聚卷五○ ○ 書鈔卷三五
〔一〕 范書本傳作「巷路為之歌」云云 鶇書鈔卷三五標(biāo)目作「巷路歌來晚」,與類聚所引異。
○八○ 賈琮為冀州刺史。舊典傳車驂駕,(乘)〔垂〕赤帷裳,〔一〕迎于州界。及琮之部,升車言曰:「刺史當(dāng)遠(yuǎn)視廣聽,糾察美惡,何乃垂帷帳以自掩塞!」乃命御者褰之。百城聞風(fēng),〔自然悚震〕〔二〕。(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七二 ○ 類聚卷五○
〔一〕 據(jù)汪輯及本條下文改。
〔二〕 據(jù)類聚卷五○補(bǔ)。
○八一 賈琮為交趾刺史,在事九年〔一〕,為十三州最。(姚。王。汪。黃。鈴木) ──書鈔卷七二
〔一〕 陳、俞本作「在任三年」,系據(jù)范書所改,姚、汪二輯均從之。
陸康傳
○八二 康字季寧,少惇孝悌,勤修操行,太守李肅察孝廉。肅后坐事伏法,康斂尸送葬還潁川,行服。禮終,舉茂才,歷三郡太守,所在稱治。后拜廬江太守。(姚。王。汪。黃)──吳志陸績傳注
馮魴傳孫石
○八三 馮魴〔孫石〕為侍中〔一〕,稍遷衛(wèi)尉,能取悅當(dāng)時(shí),為安帝所寵。帝幸其府,留飲十日,賜駭犀玉具(綬)〔劍〕〔二〕、佩刀、紫艾綬、玉玦。(姚。王。汪。黃。鈴木)──初學(xué)記卷二○(二) ○ 書鈔卷一九(二)
〔一〕 據(jù)汪輯補(bǔ)。
〔二〕 據(jù)書鈔卷一九改。東觀記、袁紀(jì)、范書皆作「劍」。
虞延傳
○八四 莽貴人魏氏以椒房之寵,威傾郡縣〔一〕。(姚。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延任陳留戶牖亭長,以魏氏賓客放縱,率吏卒突入其家捕之。
○八五 養(yǎng)育成人,以妻同縣人王氏〔一〕。(姚。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延從女弟在孩乳,其母棄之溝中。延哀而收養(yǎng)之。
○八六 虞延除細(xì)陽令,歲時(shí)伏臘,遣徒系各使還家,并感之,應(yīng)期而歸。(孫。鈴木)──書鈔卷七八
○八七 陳留虞延為郡督郵。光武巡狩至外黃〔一〕,問延園陵柏樹株數(shù),延悉曉之,由是見知。(姚。王。汪。黃。鈴木)──類聚卷八八 ○ 御覽卷九五四 事類賦注卷二五
〔一〕 東觀記、范書本傳均作「小黃」,而袁紀(jì)同此引。天游按:二縣皆屬陳留郡。光武所問乃高帝母昭靈后園陵事,據(jù)續(xù)漢郡國志注引漢舊儀曰:「高祖母起兵死縣北,為作陵廟于小黃?!狗稌緜髯⒁凉h舊儀亦同,則作「小黃」是。
○八八 車駕幸洛陽〔一〕,詔留虞延督郵從駕。──書鈔卷七七
〔一〕 據(jù)范書本傳,「洛陽」系「魯」之誤。
○八九 虞延〔字子大〕〔一〕,辟司徒侯霸府。正旦,百官朝賀。上望見延在公府掾?qū)僦校Y小黃門問曰:「故陳留督郵虞延非耶?」對(duì)曰:「是?!顾烨罢僖??!舶莨卉嚵睢场捕场#ㄍ酢M?。黃。鈴木)──御覽卷二○九
〔一〕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五補(bǔ)。
〔二〕 同右。
○九○ 虞(因)〔延〕遷(日南)〔南陽〕太守〔一〕,廣宣德化,勤修政教,寬刑宥罰,囹圄空虛,盜賊弭息。(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一〕 皆據(jù)陳、俞本所改。
○九一 帝賜輿馬、衣服、劍、佩刀,錢二萬〔一〕。南陽計(jì)吏歸,具以啟延。延知衍華不副實(shí),行不配容,積三年不用。于是上自敕衍稱南陽功曹詣闕。(姚。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帝所賜者乃新野功曹鄧衍也。時(shí)值永平初,衍以外戚小侯預(yù)朝會(huì),容姿趨步,有出于眾,故賜。后明帝親召拜衍為郎中,以不服父喪,帝始服虞延之明察。
○九二 身歿之后〔一〕,家貧空,子孫同衣而出,并日而食。(
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以不上報(bào)楚王謀反事,詔書切讓,遂自殺。
周章傳
○九三 周章為郡功曹〔一〕,拔佩刀〔二〕。(鈴木)──書鈔卷七七
〔一〕 「功」原誤作「公」,徑改。
〔二〕 范書本傳曰:「時(shí)大將軍竇憲免,封冠軍侯就國。章從南陽太守行春,至冠軍,太守欲謁憲,升車,章拔佩刀絕馬鞅乃止?!?
鄭弘傳
○九四 其曾祖父本齊國臨淄人,官至蜀郡屬國都尉。武帝時(shí),徙強(qiáng)宗大姓,不得族居〔一〕,將三子移居山陰,因遂家焉。長子吉,云中都尉、西域都護(hù)。中子兗州刺史。少子舉孝廉,理劇東部候也。(姚。王。汪。黃。鈴木)──
范書本傳注 ○ 西漢年紀(jì)卷一三
〔一〕 西漢年紀(jì)卷一三曰:「(元朔二年)三月乙亥晦,日有食之。夏,詔強(qiáng)宗大族,不得族居?!棺⒊鲋x書,與本傳注略異。
○九五 為靈文鄉(xiāng)嗇夫,愛人如子。(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九六 〔鄭弘字巨君,為騶令〕〔一〕,勤行德化,部人王逢等得路遺寶物〔二〕,懸于道衢,求主還之。魯國當(dāng)春大旱,五谷不豐,騶獨(dú)致雨偏熟。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流被郡國,過騶界不集。郡因以狀聞,詔書以為不然,遣使案行,如言〔二〕。(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 類聚卷八三御覽卷二六七 又卷八○
二
〔一〕 據(jù)御覽卷二六七補(bǔ)?!蛤|」原誤作「鄒」,據(jù)范書徑改。
〔二〕 類聚卷八三「部人」作「鄹人」。
〔三〕 汪輯所注出處尚有書鈔卷七八,與陳、俞本同,而孔本作會(huì)稽典錄,類聚卷一○○引亦然。今從孔本,故不錄。
○九七 〔鄭弘為臨淮太守〕〔一〕,消息繇賦,政不煩苛,〔修身率下,臨事詳慎〕〔二〕。行春天旱,隨車致雨。〔有兩〕白鹿方道〔三〕,夾轂而行。弘怪問主簿黃國曰:「鹿為吉為兇?」國拜賀曰:「聞三公交車轓畫作鹿,明府必為宰相?!埂埠蠛牍麨樘尽场菜摹场#ㄒ?。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 書鈔卷五○ 類聚卷四六 又卷九五 初學(xué)記卷一一 御覽卷一九 又卷二○七 又卷二六○ 又卷五四三 書鈔卷七五(二) 又卷八五 事類賦注卷二三 晏公類要卷二○
〔一〕 據(jù)書鈔卷五○、類聚卷四六補(bǔ)。
〔二〕 據(jù)書鈔卷七五補(bǔ)。
〔三〕 據(jù)書鈔卷五○、類聚卷四六、卷九五、初學(xué)記卷一一補(bǔ)。
〔四〕 同右。
○九八 尚書郎,舊典秩滿遷令、長。鄭弘為仆射,奏以臺(tái)職任尊而賞薄,人無樂者,請(qǐng)使郎補(bǔ)二千石,自此始也。(姚。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一五
○九九 鄭弘為太尉,固讓不就。西曹掾曰:「天子已白陵廟,宜當(dāng)拜?!梗ㄒ?。王。汪。黃)──書鈔卷五一
一○○ (章)〔元〕和元年〔一〕,有詔以鄭弘為太尉。時(shí)旱,朝廷百僚皆暴請(qǐng)雨。夏炎熱,小雨,群官即還舍。弘彌日不旋,大雨澍,稼穡遂豐。(孫。王。汪。黃。鈴木)
──御覽卷一一
〔一〕 據(jù)天中記卷三改。
一○一 永平之初〔一〕,太尉鄭弘臨朝蹇諤,日旰忘食〔二〕。(王。汪。黃) ──書鈔卷五一
〔一〕 黃奭以為弘為太尉在章和元年,非在永平初者,疑其為二人,故依陳本而別作鄭洪傳。天游按:弘任太尉在元和元年,元和三年免,事見范書章帝紀(jì)。汪輯改「永平」作「永和」,黃輯以為當(dāng)在章和初,均誤。此「永平」當(dāng)作「元和」。
〔二〕 書鈔注此條出自謝丞集。疑「集」系「書」之誤。
一○二 鄭弘字巨君,為太尉,舉將第五倫為司空〔一〕,班次在下。每正朔朝見,弘必曲躬自卑。上〔問知其故,遂聽〕置云母屏風(fēng)〔二〕,分隔之,由此以為故事。(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五一 ○ 類聚卷六九又卷四六 初學(xué)記卷一一 又卷二五 御覽卷二○七 又卷七○一
〔一〕 「舉將」原誤倒,據(jù)御覽卷二○七以正。初第五倫為會(huì)稽太守,署鄭弘為督郵,復(fù)舉孝廉。故倫為弘之舉將,弘乃倫之故吏。東漢時(shí)故吏舉將有君臣名分,一般終身不敢違逆,故弘見倫,雖位高而每卑下之。
〔二〕 據(jù)類聚卷六九、初學(xué)記卷二五補(bǔ)。書鈔卷五一僅有「知之」二字。
梁竦傳
一○三 和帝追封謚皇太后父梁(松)〔竦〕為褒親愍侯〔一〕,改殯,賜東園畫棺、玉匣、衣衾〔而葬之〕〔二〕。(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九二 ○ 初學(xué)記卷一四 御覽卷五五一
〔一〕 三引皆誤作「松」,據(jù)袁紀(jì)、范書以正。
〔二〕 據(jù)御覽卷五五一補(bǔ)。又錦繡萬花谷后集卷二二作「賜東園車、朱壽器、銀鏤黃玉匣?!?
一○四 梁冀執(zhí)金吾,歲朝,托疾不朝。司隸楊雄治之,詔以二月俸贖罪。(孫。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三七
一○五 梁不疑子為潁陰侯,胤子為城父侯〔一〕,冀一門〔前后七封〕〔二〕,三皇后,六貴人,二大將軍,夫人、女侯邑稱君七人,尚公主三人,其余卿、將、尹、校五十七人。梁氏在位二十余年,窮極滿盛,威行內(nèi)外,百僚側(cè)目,莫敢違命。(姚。王。汪。黃。鈴木)──初學(xué)記卷一八(二) ○ 御覽卷四七○
〔一〕 不疑子名馬,胤子名桃。
〔二〕 據(jù)御覽卷四七○補(bǔ)。
謝承后漢書卷三
曹褒傳
一○六 曹褒博雅疏通,尤好禮事,常感朝廷制度未備,慕叔孫通為漢禮儀,晝夜研精,沈吟專思,寢則懷抱筆札,行則誦習(xí)文書,當(dāng)其念至,忘所之適。(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六一一
鄭玄傳
一○七 玄所注周易、尚書、毛詩、儀禮、禮記、論語、尚書大傳、中候、干象歷〔一〕。(姚。王。汪──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論語」下有「孝經(jīng)」二字。李賢曰:「謝承書不言注孝經(jīng),唯此書獨(dú)有也?!?
一○八 鄭玄戒子書曰:「黃巾為害,萍浮南北?!梗ㄍ?。汪。黃。鈴木)──文選卷一○潘安仁西征賦注 ○ 又卷一二木華海賦注
鄭興傳
一○九 鄭興數(shù)言政事,依經(jīng)守義,文詞溫雅。(姚。王。汪。鈴木) ──書鈔卷九六
賈逵傳
一一○ 賈逵字景伯〔一〕,弱冠能誦左氏傳、〔五經(jīng)〕〔二〕,諸儒為之語曰「問事不休賈長頭」。(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九七 ○ 御覽卷六一二 書鈔卷九八
〔一〕 姚輯引曰:「逵字梁道,好春秋,及為牧守,常自課,三月讀一過?!褂肿ⅲ骸赴稿幼志安恢潦讨?。今云字梁道,又為牧守,或名氏相同者也。」黃輯不詳所出,亦據(jù)姚輯引之。孫志祖按:「
姚本后載魏志字梁道之賈逵月讀春秋條,誤令二賈逵為一人,今刪?!固煊伟矗嘿Z梁道月讀春秋事,出魏志本傳裴注引魏略,亦見類聚卷五五,姚、王、黃三輯引之,甚謬。
〔二〕 據(jù)書鈔卷九八補(bǔ)。
張霸傳子楷 孫陵
一一一 拜會(huì)稽太守,有素行者皆擢用之??ぶ袪巹?lì)志節(jié),誦習(xí)者以千數(shù),道路但聞?wù)b書聲。(姚。王。汪。黃。鈴木) ──書鈔卷七四
一一二 張楷字公超,治嚴(yán)氏春秋、古文尚書,門徒皆造問焉,車馬填門。貴戚之家皆起舍巷〔次〕〔一〕,以候過客之利??财淙绱耍m徙避。家貧無〔以〕為業(yè)〔二〕,常乘驢車,至縣賣藥,足給食輒還鄉(xiāng)里。(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四八四 ○ 又卷八二八
〔一〕 依汪輯補(bǔ)。
〔二〕 據(jù)御覽卷八二八補(bǔ)。
一一三 張楷字公超,隱居弘農(nóng)山中,學(xué)者隨之,所居成市。后華陰山南,遂有公超市。(孫。汪。黃。鈴木)──御覽卷八二七
一一四 河南張楷性好道術(shù),〔居華陰〕〔一〕,能作五里霧。時(shí)關(guān)西人裴優(yōu),亦能作三里霧,自以不如楷,往從學(xué)之。楷避不肯見。(姚。王。汪。黃。鈴木)──類聚卷二 ○ 初學(xué)記卷二 御覽卷一五 書鈔卷一五一(二)事類賦注卷三
〔一〕 據(jù)事類賦注卷三補(bǔ)。
一一五 張陵字處仲〔一〕,〔清河人〕〔二〕,為尚書。陵初為梁冀弟(胤)〔不疑〕所舉孝廉〔三〕。正月初歲,百官朝賀,冀恃豪勢(shì),不恤王憲,帶劍入省。陵〔主臺(tái)中威儀〕〔四〕,叱冀使出,敕羽林虎賁奪其劍。〔冀跪謝〕長辭〔五〕,不應(yīng),即劾奏冀,〔詔以歲俸贖罪百寮肅然〕〔六〕。不疑謂陵曰:「昔舉君,適〔所〕以自罰也〔七〕?!埂擦暝唬骸该鞲灰粤曛坏?,誤見擢序,不敢阿公,以報(bào)私恩。」〕〔八〕〔不疑有慚色〕〔九〕。(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三七 ○ 御覽卷二一二 又卷四二九
〔一〕 「陵」本作「凌」,據(jù)俞本及袁紀(jì)、范書徑正之,下同。
〔二〕 據(jù)御覽卷四二九補(bǔ)。
〔三〕 據(jù)御覽卷二一二改。胤乃冀子,不疑為冀弟。又下文亦作「
不疑」。
〔四〕 據(jù)御覽卷四二九補(bǔ)。
〔五〕 據(jù)御覽卷二一二補(bǔ)。
〔六〕 同右。
〔七〕 同右。
〔八〕 據(jù)御覽卷四二九補(bǔ)。又御覽卷二一二作「明府不以陵不肖,誤見擢序,今申公憲,非報(bào)私恩耳」,與范書皆同,恐有改竄,故不從。
〔九〕 據(jù)御覽卷二一二補(bǔ)。
桓榮傳孫良 良孫嚴(yán) 皋弘 何湯
一一六 沛國桓嚴(yán)字文林〔一〕,罷(●)〔鄮〕縣〔二〕,舍揚(yáng)州從事屈豫室。〔中〕庭有橘樹一株〔三〕,遇其實(shí)熟,數(shù)垂室內(nèi),嚴(yán)乃以竹籓樹四面。時(shí)風(fēng)吹動(dòng),兩實(shí)墮地,以書繩縛系樹枝。(姚。王。汪。黃)──御覽卷九六六 ○ 事類賦注卷二七
〔一〕 嚴(yán),本名曄。東觀記作「礹」,事類賦注作「儼」,未知孰是。
〔二〕 據(jù)事類賦注卷二七改。鄮縣屬揚(yáng)州刺史部會(huì)稽郡。
〔三〕 據(jù)事類賦注卷二七補(bǔ)。
一一七 桓礹邴營氣類,經(jīng)緯士人。(汪。黃)──文選卷四六任彥升王文憲集序注 ○ 又卷三七曹植求通親親表注
一一八 皋弘字奉卿,吳郡人也。家代為冠族。少有英才,與桓榮相善。子徽,至司徒長史。(姚。王。汪。黃)──范書桓榮傳注
一一九 何湯字仲弓,豫章南昌人也。榮門徒常四百余人,湯為高第,以才明知名。榮年四十,無子,湯乃去榮妻,為更娶,生三子,榮甚重之。后拜郎中,守開陽門候。上微行夜還,湯閉門不納,更從中東門入。明旦,召詣太官賜食,諸門候皆奪俸。建武十八年夏旱,公卿皆暴露請(qǐng)雨。洛陽令著車蓋出門,湯將衛(wèi)士鉤令車收案。有詔免令官,拜湯虎賁中郎將。上嘗嘆曰:「糾糾武夫,公侯干城〔一〕,何湯之謂也。」湯以明經(jīng),嘗授太子,推薦榮。榮拜五更,封關(guān)內(nèi)侯。榮常言曰:「此皆何仲弓之力也?!梗ㄒ?。王。汪。黃)──范書桓榮傳注 ○ 御覽卷二一五 又卷二四一
〔一〕 出詩周南兔罝。
馮緄傳
一二○ 緄學(xué)公羊春秋。(姚。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二一 馮緄字鴻卿,為車騎將軍,將兵南征武陵五溪蠻〔一〕。賊軍擾攘,緄下長沙,賊悉詣營乞降,荊州平定。詔賜錢一億,不受也。(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六四 ○ 又卷一九
〔一〕 水經(jīng)注卷三七沅水注曰:「武陵有五溪,謂雄溪、樠溪、潕溪、酉溪、辰溪,其一焉。夾溪悉是蠻左所居,故謂此蠻五溪蠻?!?
一二二 緄子鸞,舉孝廉,除郎中。(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度尚傳
一二三 尚進(jìn)善愛人,坐以待旦,擢門下書佐朱雋,恒嘆述之,以為有不凡之操。雋后官至車騎將軍,遠(yuǎn)近奇尚有知人之鑒。(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二四 度尚為荊州刺史。尚見胡蘭余黨南走蒼梧,懼為己負(fù),乃偽上言蒼梧賊入荊州界。于是征交址刺史張盤下廷尉,辭狀未正,會(huì)赦見原。盤不肯出獄,方更牢持械節(jié),獄吏謂盤曰:「天恩曠然,而君不出,何乎?」盤因自列曰:「前長沙賊胡蘭作難,荊州余黨散入交址,盤身嬰甲冑,涉危履險(xiǎn),討擊兇患,斬殄渠帥,余燼鳥竄,冒遁還奔。荊州刺史度尚懼盤先言,怖畏罪戾,伏奏見誣。盤備位方伯,為國爪牙,而為尚所枉,受罪牢獄。夫事有虛實(shí),法有是非,盤實(shí)不辜,赦無所除,如忍以茍免,永受侵辱之恥,生為惡吏,死為弊鬼。乞傳尚詣廷尉,面對(duì)曲直?!雇⑽疽云錉钌希t書征尚到廷尉,辭窮受罪,以先有功得原。(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六五二
楊璇傳
一二五 楊璇字機(jī)平〔一〕,〔靈帝時(shí)〕為零陵太守〔二〕。時(shí)蒼梧、桂陽猾賊嘯聚?!茶θ酰裘駪n恐〕〔三〕。璇乃特制馬車數(shù)十乘,以〔排〕(緋)囊盛石灰于車上〔四〕,系布〔索〕(囊)于馬尾〔五〕,又為兵車彀弩〔六〕??似跁?huì)戰(zhàn),乃令馬車居前,順風(fēng)鼓灰,賊不得視;以火燒布,布然馬驚,奔突賊陣,〔因鳴鼓擊賊〕〔七〕,群寇波駭,〔大破之〕〔八〕。(孫。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一三九 ○ 御覽卷四四八 又卷八二○ 類聚卷九三
〔一〕 范書本傳「璇」作「琁」 鶇玉篇曰:「璇,美石、次玉。亦作琁?!?
〔二〕 據(jù)御覽卷四四八及卷八二○補(bǔ)。
〔三〕 據(jù)御覽卷四四八補(bǔ)。
〔四〕 據(jù)他引及范書改。
〔五〕 同右。
〔六〕 「彀弩」原誤作「谷拏」,據(jù)范書本傳徑改。
〔七〕 據(jù)類聚卷九三補(bǔ)。
〔八〕 據(jù)類聚卷九三、御覽卷四四八補(bǔ)。
一二六 楊璇字機(jī)平〔一〕,平零陵賊,為荊州刺史趙凱橫奏,檻車征之。仍奪其筆硯,乃嚙臂出血,以簿中白毛筆染血以書帛上,具陳破賊形勢(shì),及言為凱所誣,以付子弟,詣闕自訟。詔原之。(姚。王。汪。黃)──事類賦注卷一五 ○ 初學(xué)記卷二一
〔一〕 初學(xué)記卷二一「璇」誤作「班」。
毛義傳
一二七 廬江毛義,家貧,以孝行稱。南陽張奉慕其名,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適至,以義守令。義捧檄而入,喜動(dòng)顏色。(孫。王。汪。黃)──御覽卷四六七
劉平傳
一二八 劉平為濟(jì)陽郡丞〔一〕。太守劉育甚重之,任以郡職,上書薦平。(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七七 ○ 又卷三四 御覽卷二五三
〔一〕 御覽卷二五三亦作「濟(jì)陽」,而書鈔卷三四作「濟(jì)南」。范書本傳作「濟(jì)陰」。天游按:據(jù)郡國志,濟(jì)南稱國,濟(jì)陽為陳留郡之屬縣,皆非郡。當(dāng)以范書作「濟(jì)陰」為是。
趙孝傳
一二九 天下亂,人相食,趙孝弟禮為餓賊所得,孝聞之,即自縛詣賊曰:「禮久饑羸瘦,不如孝肥飽?!官\大驚,〔并〕放之〔一〕,謂曰:「可歸,更持米糒來?!剐⑶蟛荒艿?,復(fù)往報(bào)賊,愿就烹。眾異之,遂不害。(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四二○ ○ 又卷四八六
〔一〕 據(jù)御覽卷四八六補(bǔ)。
車成傳
一三○ 梁國車成字子威,兄恩都為赤眉賊所得,欲臠之,成叩頭曰:「兄瘦我肥,欲得代之?!官\感其義,俱放之。(孫。王。汪。黃)─ ─御覽卷三七八
江革傳
一三一 江革字次伯,轉(zhuǎn)諫議大夫,賜告歸。天子思革篤行,詔曰:「革前以病歸,今起居何如?使縣以見谷千斛賜『巨孝』,常以八月長吏存問致羊酒,以終厥身?!梗ㄒ?。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五六
周盤傳
一三二 周〔盤〕(盤)〔字堅(jiān)伯〕〔一〕,汝南人也。居貧養(yǎng)母,儉薄不充。常誦詩至汝墳之〔卒〕章〔二〕,慨然而嘆,乃解〔韋〕帶〔三〕,就孝廉之舉。(孫。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七九 ○ 御覽卷四一四
〔一〕 據(jù)范書本傳及下條改「盤」作「盤」。又據(jù)御覽卷四一四補(bǔ)「字堅(jiān)伯」三字?!缸帧乖`作「自」,徑正之。
〔二〕 李賢曰:「韓詩曰:汝墳,辭家也。其卒章曰:『魴魚赪尾,王室如,雖則如,父母孔邇?!谎戮洌骸貉贼欞~勞則尾赤,君子勞苦則顏色變。以王室政教如烈火矣,猶觸冒而仕者,以父母甚迫近饑寒之憂,為此祿仕?!弧埂缸洹棺謸?jù)御覽卷四一四補(bǔ)。
〔三〕 亦據(jù)御覽卷四一四補(bǔ)。李賢曰:「以韋皮為帶,未仕之服也。求仕則服革帶,故解之。賈山上書曰『布衣韋帶之士』也?!?
一三三 周盤字堅(jiān)伯,初為安陵令,以從弟暢為司隸,縣屬州部,換陽平令,復(fù)換重合令〔一〕。盤已歷二縣,恥復(fù)經(jīng)三城,遂去還家,立精舍教授,守先人冢廬,遠(yuǎn)方知名。(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一八一
〔一〕 孫志祖按:「范書本傳:『和帝初除任城令,遷陽夏、重合令,頻歷三城,皆有惠政。后思母,棄官還鄉(xiāng)里?!慌c此異。」
趙咨傳
一三四 〔東郡趙〕咨為東海相〔一〕,人遺其雙枯魚,噉之,二歲不盡,以儉化俗〔二〕。(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三八 ○ 御覽卷二四八 又卷四三一
〔一〕 御覽卷二四八補(bǔ)。
〔二〕 此條汪輯注又見書鈔卷七二。天游按:孔本無此,陳本乃據(jù)御覽而補(bǔ),且入卷七一諸王國相目,汪注誤。
一三五 咨在京師,病困,故吏蕭建經(jīng)營之。咨豫自買小素棺,使人取干黃土,細(xì)搗篩之,聚二十石。臨卒謂建曰:「亡后自著所有故巾單衣,先置土于棺〔底,厚一尺〕〔一〕,內(nèi)尸其中,以〔土〕壅其上〔二〕?!梗ㄒ?。王。汪。黃。鈴木)──
范書本傳注 ○ 御覽卷三七
〔一〕 據(jù)御覽卷三七補(bǔ)。
〔二〕 同右。
班固傳
一三六 固年十三,王充見之,拊其背謂彪曰:「此兒必記漢事?!梗ㄒ?。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第五倫傳曾孫種
一三七 吳郡沈豐為郡主簿〔一〕,太守第五倫母老不能之官,倫每至?節(jié)〔二〕,常感戀垂泣。遣豐迎母,〔至〕廣陵〔三〕,母見大江,畏水不敢渡。豐祭神,令子孫對(duì)母飲酒,因醉臥便渡。(姚。汪。黃。鈴木)──御覽卷六○ ○ 又卷三三 事類賦注卷五
〔一〕 郡者,會(huì)稽郡也。
〔二〕 ?節(jié)即臘日。風(fēng)俗通曰:「?者,臘也。因臘取獸,祭先祖也。漢土行,衰于戌,故此日臘也?!裹S輯入沈豐傳。
〔三〕 據(jù)汪輯補(bǔ)。
一三八 或問第五倫曰:「公有私乎?」對(duì)曰:「吾兄子嘗病,一夜十往,退而安寢。吾子有病,雖不省視,而竟夕不眠。若是者,豈可謂無私乎?」(孫。王。汪。鈴木)──文選卷四○任彥升奏彈劉整注
一三九 第五倫上疏褒稱盛美曰:「前歲誅刺史二千石貪殘者,皆明圣所察,非臣下所及。」(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五八
一四○ 第五種遷兗州刺史,中常侍單超兄子匡為濟(jì)陰太守,負(fù)勢(shì)貪放,種欲收舉,未知所使。會(huì)聞從事衛(wèi)羽素抗直,乃召羽具告之,曰:「聞公不畏強(qiáng)御,今欲相委以重事,若之何?」對(duì)曰:「愿庶幾于一割。」羽出,遂馳到定陶,閉門收匡賓客、親吏四十余人,六七日中,糾發(fā)其贓五六十萬。種即奏匡,并以劾超。(孫。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五六
鍾離意傳
一四一 鍾離意字子阿,明帝征為尚書。交址太守坐贓伏法〔一〕,以資物簿入大司農(nóng)。詔班賜群臣,意得珠璣,悉以委地而不拜。帝怪問其故,對(duì)曰:「臣聞孔子忍渴于盜泉之水,曾參回車于勝母之鄉(xiāng),惡其名也〔二〕。贓穢之寶,不敢拜?!沟坌υ唬骸盖搴跎袝?!」賜錢三十萬。(姚。王。汪。黃。鈴木)──初學(xué)記卷一一 ○ 御覽卷二一二
〔一〕 此太守,張恢也,坐贓千金。
〔二〕 李賢引說苑曰:「邑名勝母,曾子不入;水名盜泉,仲尼不飲,丑其名也?!褂衷唬骸甘佑州d其言也?!?
宋均傳
一四二 宋均為監(jiān)軍〔一〕,與馬援征武陵蠻,臨沅水而兵士多病。均懼眾軍疫病,勒兵圍城,矯詔降之,遣還本居。歸,自劾矯詔之罪,帝甚善之。(姚。王。汪。黃。鈴木)──書鈔卷六三
〔一〕 孫輯作「宗均」,其按:「姚本從范書作『宋均』。何氏焯曰:『案黨錮傳注引謝書「宗資祖父均自有傳」,則「宋」字傳寫訛也。又南蠻傳敘受降事,正作「謁者宗均」』,據(jù)改?!购≡唬骸岗w明誠金石錄有漢司空宗俱碑 鶇后漢宋均傳,均族子意,意孫俱,靈帝時(shí)為司空。余嘗得宗資墓前碑龜膊上刻字,因以后漢帝紀(jì)及姓苑、姓纂諸書參考,以謂自均以下,其姓皆作『宗』,而列傳轉(zhuǎn)寫為『宋』,誤也?!购?、孫二說甚是。今仍其舊而明其誤。下同。
一四三 宋均為九江太守,五日一視事,夏以平旦。(汪。黃。鈴木)──御覽卷二一
朱暉傳孫穆
一四四 朱暉為郡吏,太守阮況嘗欲市暉?!惨弧常瑫煵粡?。及況卒,暉乃厚贈(zèng)送其家人。或以譏焉,暉曰:「前阮府君有求于我,所以不敢聞命,誠恐以財(cái)貨污君。今而相送,明吾非有愛也?!梗▽O。王。鈴木)──御覽卷八九八
〔一〕 王輯「?!棺鳌告尽?,與范書本傳同。作「?!拐`。
一四五 穆少有英才,學(xué)明五經(jīng)。性矜嚴(yán)疾惡,不交非類〔一〕。年二十為郡督郵,迎新太守,見穆曰:「君年少為督郵,因族勢(shì)?為有令德?」穆答曰:「郡中瞻望明府謂如仲尼,非顏回不敢以迎孔子?!垢鼏栵L(fēng)俗人物。太守甚奇之,曰:「仆非仲尼,督郵可謂顏回也?!顾鞖v職股肱,舉孝廉。(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鈴木輯稿引世說新語補(bǔ)卷四注,有此四句。
一四六 穆臨當(dāng)就道,冀州從事欲為畫像置廳事上,穆留板書曰:「勿畫吾形,以為重負(fù)。忠義之未顯,何形象之足紀(jì)也?!埂惨弧常?br />姚。王。汪。黃。鈴木)──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穆為冀州刺史,以宦者趙忠喪父,僭為璠玙玉匣,穆命郡發(fā)墓剖棺,陳尸出之,且收其家屬。帝聞之怒,征穆詣廷尉。
一四七 朱穆為尚書,歲初百官朝賀,有虎賁當(dāng)階,置弓于地,謂群僚曰:「此王子弓,誰敢干越!」百僚皆避之。穆呵之曰:「天子之弓,當(dāng)戴之于首上,何敢置地,大不敬。」即收虎賁,付獄治罪,皆肅然服之。(姚。王。汪。黃。鈴木)──御覽卷三四七 ○ 事類賦注卷一三
一四八 朱穆為尚書,讜言正直。(姚。王。汪。黃。鈴木)
──書鈔卷六○ ○ 類聚卷四八初學(xué)記卷一一
一四九 朱〔穆〕(陸)疾宦者〔一〕,乃上疏曰:「建武已后,乃寢用宦者。自延平以來,浸益貴盛,假貂珰之飾,處常伯之任。」──書鈔卷一二七
〔一〕 據(jù)范書本傳改。陳、俞本改此條作范書之文,誤。
一五○ 朱穆因進(jìn)見,復(fù)諫曰:「臣聞漢家舊典,置侍中、中常侍各一人,省尚書事,黃門侍郎一人,傳發(fā)書奏,皆用姓族。自和熹太后以女主稱制,不接公卿,乃以閹人為常侍,小黃門通命兩宮。自此以來,權(quán)傾人主,窮困天下,宜皆罷遣,博選耆儒宿德?!梗ㄒΑM酢M簟|S。鈴木)──書鈔卷五八
徐防傳
一五一 安帝即位,太尉徐防以災(zāi)異寇賊策免就國。凡三公以災(zāi)異免,始自防也。(姚。王。汪。黃)──書鈔卷三二
胡廣傳
一五二 廣有雅才,學(xué)究五經(jīng),古今術(shù)藝,皆畢覽之。年二十七,舉孝廉。(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五三 胡廣字伯始,一為司空,再作司徒,三在太尉,京師諺曰:「萬事不理,詣胡伯始?!埂惨弧常ㄍ?。汪。黃)──御覽卷四九五
〔一〕 范書本傳作「萬事不理問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
一五四 胡廣為太傅,時(shí)年八十四。練達(dá)事體,明解朝章,屢有補(bǔ)闕之益,京師號(hào)曰「萬事不理問伯始」。──緯略卷二
一五五 胡廣在臺(tái)輔三十余年,歷事六帝〔一〕,禮任甚優(yōu)。每遜位辭疾,及退位田里,未嘗滿歲,輒復(fù)升進(jìn),凡一屨〔司空,再作〕司徒〔二〕,三登太尉。及為太傅,其辟命皆天下名士,與故吏陳蕃、李咸并為三司。蕃等每朝會(huì),輒稱疾避廣,時(shí)人榮之。(姚。王。汪。黃)──書鈔卷五○
〔一〕 李賢曰:「廣以順帝漢安元年為司空,至靈帝熹平元年薨,三十一年也。六帝謂安、順、沖、質(zhì)、桓、靈也?!?
〔二〕 據(jù)翰苑新書前集卷一補(bǔ)。
一五六 頌曰:「巖巖山岳,配天作輔。降神有周,生申及甫。允茲漢室,誕育二后。曰胡曰黃,方軌齊武。惟道之淵,惟德之藪。股肱元首,代作心膂。天之蒸人,有則有類。我胡我黃,鍾厥純懿。巍巍特進(jìn),仍踐其位。赫赫三事,七佩其紱。奕奕四牡,沃若六轡。袞職龍章,其文有蔚。參曜干臺(tái),窮寵極貴。功加八荒,群生以遂。超哉邈乎,莫與為二!」〔一〕(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靈帝感胡廣、黃瓊舊德,乃命圖畫二人于省內(nèi),又詔議郎蔡邕作此頌文。
李咸傳
一五七 咸字符卓,汝南西平人。孤特自立,家貧母老,常躬耕稼以奉養(yǎng)。學(xué)魯詩、春秋公羊傳、三禮。三府并辟,司徒胡廣舉茂才,除高密令,政多奇異,青州表其狀。建寧三年,自大鴻臚拜太尉。自在相位,約身率下,常食脫粟飯、醬菜而已。不與州郡交通。刺史、二千石箋記,非公事不發(fā)省。以老乞骸骨,見許,悉還所賜物,乘敝牛車,使子男御。晨發(fā)京師,百僚追送盈涂,不能得見。家舊貧狹,庇蔭草廬。(姚。王。汪。黃)
──范書胡廣傳注
一五八 李咸奏曰:「春秋之義,貶纖介之惡,采毫毛之善?!梗?br />孫。王。汪。黃) ──文選卷三五潘元茂冊(cè)魏公九錫文注
一五九 仁風(fēng)豐澤,四海所宗〔一〕。(孫。王。汪。黃)── 文選卷二六顏延年和謝監(jiān)靈運(yùn)一首注
〔一〕 汪輯入散條。黃奭入李咸傳,其注曰:「案袁紀(jì)卷二十三云:皇太后竇氏崩,將葬,節(jié)、甫以竇氏之誅,不用太后禮,以馮貴人祔桓帝,公卿不敢諫。河南李咸執(zhí)藥上書,有『仁風(fēng)豐霈,四海所宗』二語。」黃輯是,今從之。
袁安傳玄孫閎 閎弟弘 閎弟忠 忠子秘
一六 ○ 袁閎字夏甫〔一〕,汝南人也。博覽群書六藝〔二〕,嘗負(fù)笈尋師,變易姓名往來。(孫。王。汪。黃)──書鈔卷一三五 ○ 御覽卷七一一
〔一〕 「閎」原誤作「宏」,據(jù)御覽卷七一一徑改。
〔二〕 「六」原誤作「文」,據(jù)陳、俞本徑改。
一六一 閎少修志節(jié),矯俗高厲。(姚。王。汪。黃)──范書徐稚傳注
一六二 閎飯糠茹菜〔一〕。(孫。汪。黃)──御覽卷八五 ○
〔一〕 宋本御覽無此引,俟考。
一六三 乳母從內(nèi)出,見在門側(cè),面貌消瘦,為其垂泣。閎厚丁寧:「此間不知吾,慎勿宣露也。」〔一〕(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閎父賀為彭城相,其往省謁,變名姓,連日吏不為通。
一六四 袁閎父賀為彭城相,亡。閎到郡迎喪,饑食菱芡,渴飲行潦。(孫。王。汪。黃)──御覽卷九七五
一六五 黃巾賊起,攻沒郡縣,百姓驚散,閎誦不移。賊相約語,不入其閭。鄉(xiāng)人就閎避難,皆得全免。(王。汪。黃)──御覽卷六一一
一六六 弘嘗入京師太學(xué),其從父逢為太尉,呼弘與相見。遇逢宴會(huì)作樂,弘伏稱頭痛,不聽音聲而退,遂不復(fù)往。紹、術(shù)兄弟亦不與通。(姚。王。汪。黃)──范書袁閎傳注
一六七 忠乘船戴笠蓋詣朗〔一〕,見朗左右僮從皆著青絳采衣,非其奢麗,即辭疾發(fā)而退。(王。汪。黃)──范書袁閎傳注 ○ 御覽卷六八九 事類賦注卷一二
〔一〕 朗,王朗,漢末為會(huì)稽太守。
一六八 秘字永寧。(姚。王。汪。黃)──范書袁閎傳注
一六九 封觀與主簿陳端、門下督范仲禮、賊曹劉偉德、主記史丁子嗣、記室史張仲然、議生袁秘等七人,擢刃突陳〔一〕,與戰(zhàn)并死〔二〕。(姚。王。汪。黃)──范書袁閎傳注
〔一〕 陳,即陣,古通用。
〔二〕 時(shí)黃巾軍擊汝南,太守趙謙出戰(zhàn),大敗,秘等即死于是役。
一七○ 觀字孝起,南頓人也。(姚。王。汪。黃)──范書袁閎傳注
張酺傳
一七一 青字公然,東郡聊城人也〔一〕。(姚。王。汪。黃)──范書張酺傳注
〔一〕 青,王青,乃東郡郡吏,張酺為太守,以其三世死節(jié),上疏薦舉。事見范書酺傳。
周景傳
一七二 景字仲向,少以廉能見稱,以明學(xué)察孝廉,辟公府。后為豫州刺史,辟汝南陳蕃為別駕,潁川李膺、荀緄、杜密、沛國朱宇為從事,皆天下英俊之士也。稍遷至尚書令,遂登太尉。(孫。王。汪。黃)──吳志周瑜傳注
一七三 周景為豫州刺史,辟汝南陳蕃為別駕,蕃不肯就見。景題別駕輿曰:「陳仲舉座也?!共粡?fù)更辟。蕃〔惶〕懼〔一〕,起視職。(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三(二) ○ 御覽卷二六三
〔一〕 據(jù)御覽卷二六三補(bǔ)。
陳寵傳
一七四 陳咸字子成〔一〕,為廷尉監(jiān),執(zhí)法多恩,議人常從輕比,多所全活,皆稱其恩。(姚。王。汪。黃)──書鈔卷五五(二) ○ 御覽卷二三一
〔一〕 陳咸乃陳寵之曾祖。又御覽卷二三一作「字子威」。
一七五 沛國陳咸為廷尉監(jiān)。王莽篡位,還家,杜門不出。莽改易漢法令及臘日,咸常言:「我先祖何知王氏臘乎!」(姚。王。汪。黃)──類聚卷五 ○
白帖卷四 御覽卷三三
一七六 陳寵為廣漢太守,先是洛縣城南〔一〕,每陰雨常有哭聲聞?dòng)诟?,積數(shù)十年。寵問而疑其故,使吏按行。還言:「衰亂時(shí),此下多死亡者,而骨骸不得葬(償)〔二〕,儻在于是?」寵愴然矜之,即敕縣盡收斂葬之。自是哭遂絕。(孫。王。汪。黃)──御覽卷五五四
〔一〕 「洛」當(dāng)作「雒」,屬廣漢郡,乃郡及益州刺史治所在。
〔二〕 「償」乃涉下文「儻」字而衍。
一七七 孝章皇帝賜諸尚書劍,手自置姓名:「尚書陳寵,濟(jì)南鍛成?!埂惨弧常▽O。王。汪。黃)──文選卷三五張景陽七命注
〔一〕 天游按:范書本傳作「椎成」。然東觀記、袁紀(jì)、漢官儀皆作「鍛成」?;輻澰唬骸干n頡書:鍛,椎也?!箘t鍛可作椎解,字不得通,當(dāng)以「鍛成」為是。
班超傳
一七八 永平五年,班超兄固被召詣校書,超與母隨至洛陽,家貧,常為傭書以供養(yǎng)。久傭嘗苦,輟業(yè)投筆嘆曰:「大丈夫無它志略,獨(dú)當(dāng)效傅介子、張騫立功異域,以取封侯〔一〕,安能久事筆硯乎!」(王。汪。黃)──御覽卷四八四
〔一〕 傅介子,昭帝時(shí)出使西域,殺樓蘭王,封義陽侯。張騫,武帝時(shí)鑿空西域,封博望侯 疣書皆有傳。
一七九 班超為都護(hù),合三十年〔一〕。──書鈔卷六三
〔一〕 都護(hù),西域都護(hù),亦稱校尉。超自明帝永平十六年出使西域,至和帝永元十四年還洛陽,鎮(zhèn)護(hù)西域首尾近三十一年。
翟酺傳
一八○ 翟酺字子庶〔一〕,為侍中?!矔r(shí)尚書〕有缺〔二〕,詔將軍、大夫、六百石以上試對(duì)政事、天文、道術(shù),以高第者補(bǔ)之。由是酺對(duì)第一,拜尚書。(孫。王。汪。黃)──書鈔卷六○ ○ 御覽卷二一二
〔一〕 御覽卷二一二引作「字子廣」,范書本傳作「字子超」,未知孰是。
〔二〕 據(jù)御覽卷二一二補(bǔ)。
應(yīng)奉傳子劭
一八一 應(yīng)奉字世叔,讀書五行俱下,終成名儒。(姚。王。汪。黃)──書鈔卷九八 ○ 類聚卷五五 御覽卷四三二 又卷六一六書鈔卷七九 初學(xué)記卷一七
一八二 奉少為上計(jì)吏,許訓(xùn)為計(jì)掾,俱到京師。訓(xùn)自發(fā)鄉(xiāng)里,在路晝頓暮宿,所見長吏、賓客、亭長、吏卒、奴仆,訓(xùn)皆密疏姓名,欲試奉。還郡,出疏示奉。奉〔省讀之〕〔一〕,云:「前食潁川綸氏都亭,亭長胡奴名祿,以飲漿來,何不在疏?」座中皆驚。(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 書鈔卷七九
〔一〕 據(jù)書鈔卷七九補(bǔ)。
一八三 奉年二十時(shí)〔一〕,常詣彭城相袁賀。賀時(shí)出行閉門,造車匠于內(nèi)開扇半面視奉,奉即委去。后數(shù)十年于路見車匠,識(shí)而呼之。(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 御覽四三二 蒙求集注卷下
〔一〕 周亮工同書首作「應(yīng)奉凡所經(jīng)歷,莫不暗記」。
一八四 應(yīng)奉為郡決曹史,行部四十二縣,口說罪系姓名,坐狀輕重,無所遺脫。(汪 ──同書
一八五 〔延熹中〕〔一〕,〔武陵五溪蠻夷作難,詔遣車騎將軍馮緄南征,緄表應(yīng)奉〕〔二〕。時(shí)詔奉曰:「蠻夷叛逆作難,積惡放恣,鑊中之魚,火熾湯盡,當(dāng)悉燋爛,以刷國恥。朝廷以奉昔守南土,威名播越,故復(fù)式序重任。奉之廢興,期在于今。賜奉錢十萬,駁犀方具劍、金錯(cuò)把刀劍、革帶各一。奉其勉之!」(姚。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 御覽卷三四二 初學(xué)記卷二○ 文選卷二九張平子四愁詩注 御覽卷三四五
〔一〕 據(jù)御覽卷三四二補(bǔ)。
〔二〕 據(jù)初學(xué)記卷二○補(bǔ)。
一八六 劭字仲遠(yuǎn)〔一〕。(孫。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亦作「仲遠(yuǎn)」。李賢曰:「謝承書、應(yīng)氏譜并云『
字仲遠(yuǎn)』;續(xù)漢書、文士傳作『仲援』;漢官儀又作『仲瑗』,未知孰是。」天游按:隸續(xù)劉寬故吏碑作「南頓應(yīng)劭仲瑗」。洪適曰:「
漢官儀作『瑗』,官儀既劭所著,又此碑可據(jù),則知『遠(yuǎn)』、『援』皆非也?!购檎f是。
奚延傳
一八七 奚延轉(zhuǎn)議郎〔一〕。徐州遭旱,延使持節(jié)到東海請(qǐng)雨,豐澤應(yīng)澍雨,與京師同日俱霈,還拜五官中郎將。(孫。王。汪。黃)──御覽卷一一
〔一〕 范書本傳「奚」作「爰」。爰、奚形近易訛,當(dāng)以范書為是。
一八八 興字驥〔一〕。(孫。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曰延子字驥,不言其本名。
徐淑傳
一八九 淑字伯進(jìn),廣陵海西人也。寬裕博雅,好學(xué)樂道。隨父慎在京師,鉆孟氏易、春秋公羊〔傳〕〔一〕、禮記、周官,善論太公六韜〔二〕,交接英雄,常有壯志。舉茂才,除渤海修令,遷瑯邪都尉。(姚。王。汪。黃)──范書左雄傳注 ○ 范書本傳注
〔一〕 據(jù)范書本傳注補(bǔ)。
〔二〕 「論」本作「誦」,據(jù)范書本傳注徑改。
一九○ 徐淑戎車首路〔一〕。(孫。王。汪。黃)──文選卷五九沈休文齊安陸昭王碑文注 ○ 又卷二七顏延年北使洛詩注
〔一〕 文選顏延年詩注「淑」誤作「俶」。
王充傳
一九一 王充字仲任,〔會(huì)稽〕上虞人〔一〕。少孤,鄉(xiāng)里稱孝?!残院脤W(xué)〕〔二〕,到京師受業(yè)太學(xué),博覽而不守章句。家貧無書,常游洛陽市肆〔三〕,閱所賣書,目一見輒能誦憶,遂博通眾流〔百家之言〕〔四〕。(姚。王。江。黃)──御覽卷四八四 ○ 書鈔卷九七 初學(xué)記卷二四 御覽卷六一二 又卷四三二 書鈔卷九八 類聚卷五五 又卷三五 書鈔卷九九
〔一〕 據(jù)初學(xué)記卷二四補(bǔ)。
〔二〕 據(jù)書鈔卷九七補(bǔ)。
〔三〕 據(jù)書林清話引揚(yáng)雄法言曰:「好書而不要諸仲尼,書肆也?!箍芍獣溬u書于市,始于西漢也。
〔四〕 據(jù)御覽卷六一二補(bǔ)。又書鈔卷九七作「百家之書」。
一九二 王充于宅內(nèi)門戶壚柱〔一〕,各置筆硯簡牘,見事而作,著論衡八十五篇。(姚。王。汪。黃)──類聚卷五八 ○ 初學(xué)記卷二一 書鈔卷一○四 又卷九九御覽卷八二七
〔一〕 初學(xué)記卷二一、書鈔卷一○四所引,「宅」均作「室」,「
壚」皆作「墻」。而范書本傳「壚」作「牖」。又書鈔卷九九及同書均作「門墻屋柱」。疑此句當(dāng)作「于室內(nèi)門墻戶牖屋柱」。
一九三 夷吾薦充曰〔一〕:「充之天才,非學(xué)所加,雖前世孟軻、孫卿,近漢揚(yáng)雄、劉向、司馬遷,不能過也?!梗ㄒΑM?。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夷吾,謝夷吾也,會(huì)稽人,與充相友善。
明帝八王傳陳敬王羨 羨子思王鈞
一九四 陳國戶曹史高慎諫國相曰:「諸侯射豕,天子射熊,八彝六樽,禮數(shù)不同。昔季氏設(shè)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左傳曰:『惟名與器,不可以假人?!弧惨弧成葙灾疂u,不可聽也?!褂谑侵G諍不合,為王所非,坐司寇罪〔二〕。(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見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史墨答趙簡子問,亦見左傳成公二年仲尼之語。楊伯峻曰:「此或古人語,故史墨及孔丘皆言之?!?
〔二〕 王者,陳思王鈞也。時(shí)鈞行天子大射禮,故高慎諫之。
陳禪傳
一九五 陳禪為州治中從事。刺史為人所劾,受納贓賂。禪當(dāng)傳拷,及至笞掠無算,五毒畢加,神意自若,辭對(duì)無屈〔一〕,事遂釋。(姚。王。汪。黃)──御覽卷二六三 ○ 書鈔卷七三
〔一〕 書鈔卷七三及范書本傳「屈」皆作「變」。
一九六 陳禪字紀(jì)山,拜諫議大夫。永寧中,西南夷撣國獻(xiàn)幻人,〔能〕吐火〔一〕,自支解,易牛馬頭。于元日作之,帝〔與群臣〕共觀之〔二〕。禪獨(dú)離席舉手諫曰:「昔齊作侏儒之樂,仲尼鄙之?!踩车弁踔ⅲ灰嗽O(shè)夷狄之技。」尚書陳忠劾奏禪曰:「昔四夷之樂陳于門〔四〕。今撣國萬里貢獻(xiàn),非鄭聲淫女之比。」詔左轉(zhuǎn)為玄菟都尉〔五〕。(姚。王。汪。黃)──書鈔卷五六
〔一〕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六補(bǔ)。
〔二〕 據(jù)范書本傳補(bǔ)。
〔三〕 事見史記孔子世家。
〔四〕 「四」原誤作「西」,徑改之。
〔五〕 范書本傳作「玄菟候城障尉」。
陳龜傳
一九七 安帝時(shí),尚書陳龜上表曰:「仁恩廣被,化流殊方,使老者以壽終,孤幼得保年,猶臨河轉(zhuǎn)石,易于反掌。」(姚。王。汪。黃)─ ─初學(xué)記卷六
一九八 陳龜表曰:「臣累世展鷹犬搏擊之用。」(孫。王。汪。黃)──文選卷四四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注
橋玄傳
一九九 橋玄遷齊國相??び行⒆訛楦笀?bào)仇,系臨淄獄。玄愍其至孝,欲上讞減罪??h令路芝酷烈苛暴,因殺之。懼玄收錄,佩印綬欲走。玄自以為深負(fù)孝子,捕得芝,束縛籍械以還,笞殺以謝孝子冤魂〔一〕。(孫。王。汪。黃)─
─御覽卷四八一
〔一〕 孫志祖案:「范書云『遷為齊相,坐事為城旦』,蓋即指笞殺縣令也?!?
崔瑗傳子寔
二○○ 崔瑗字子玉,講論六經(jīng),三辟公府,論議京師,談高妙。〔一〕安帝時(shí)舉奏事臣〔二〕。──書鈔卷六八
〔一〕 此句「談」上恐有脫字。
〔二〕 疑「事臣」系「勢(shì)臣」之誤。天游按:范書本傳載,時(shí)閻顯以外戚入?yún)⒄拢侔驳蹚U太子為濟(jì)陰王,而以北鄉(xiāng)侯為嗣。瑗以立侯不以正,知顯將敗,欲說顯令廢立,然顯醉不得見,而長史陳禪不敢為之諫。適逢宦官孫程立順帝,瑗被斥而終不言其初謀,則瑗實(shí)未曾舉奏勢(shì)臣也。
二○一 崔瑗為濟(jì)北相,光祿大夫杜喬為八使,徇行郡國,以臧罪奏瑗,征詣廷尉。瑗上書自訟,得〔理〕出〔一〕。會(huì)病卒,臨終顧命子寔曰:「夫人稟天地之氣以生,及其終也,歸精于天,還骨于地,何〔地〕不可藏形骸〔二〕,勿歸鄉(xiāng)里?!埂矊伔钸z令,遂留葬洛陽〕〔三〕。(姚。王。汪。黃)──書鈔卷九二 ○ 御覽卷五五四
〔一〕 據(jù)御覽卷五五四補(bǔ)。
〔二〕 同右。
〔三〕 同右。
二○二 初,崔寔父卒,標(biāo)賣田宅,起冢塋,立碑頌,葬訖,資產(chǎn)竭盡,因窮困以榷酤鬻為業(yè),時(shí)人多以此譏之。寔終不改,亦取足而已,不致盈余。(孫。王。汪。黃)──御覽卷五五四
周燮傳
二○三 燮居家清處,非法不言,兄弟父子室家相待如賓,鄉(xiāng)曲不善者皆從其教。(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黃憲傳
二○四 黃憲同郡陳蕃〔拜太尉〕〔一〕,臨朝而嘆曰:「叔度若在〔二〕,不敢先佩印綬矣?!梗ㄒΑM?。汪。黃)──書鈔卷五○ ○ 又卷五一初學(xué)記卷一一 御覽卷二○七
〔一〕 本作「為三公」,據(jù)其它三引而改。
〔二〕 叔度,憲之字。書鈔卷五一、初學(xué)記卷一一「叔度」均作「
黃憲」。
徐稚傳子胤
二○五 徐稚字孺子,豫章南昌人,清妙高跱,超世絕俗。(姚。王。汪。黃)──世說新語德行注 ○ 史略卷二
二○六 稚少為諸生,學(xué)嚴(yán)氏春秋、京氏易、歐陽尚書,兼綜風(fēng)角、星官、算歷、河圖、七緯、推步、變易,異行矯時(shí)俗?!布邑殹常惨弧场渤I砉?,非其衣不服,非其食不食,糠秕不厭〕〔二〕?!补€義讓,所居〕閭里〔三〕,服其德化。有失物者,縣以相還,道無拾遺。四察孝廉,五辟宰府,三舉茂才。(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 御覽卷四二五 又卷四七四
〔一〕 據(jù)御覽卷四七四補(bǔ)。
〔二〕 據(jù)御覽卷四二五補(bǔ)。
〔三〕 據(jù)御覽卷四七四補(bǔ)。
二○七 屢辟公府,不起。時(shí)陳蕃為太守,以禮請(qǐng)署功曹,稚不免之,既謁而退。蕃在郡不接賓客,唯稚來特設(shè)一榻,去則懸之。后舉有道,拜太原太守,皆不就。(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七四 ○ 文選卷三○沈休文和謝宣城詩注 書鈔卷七七 御覽卷七○六 緯略卷四 書鈔卷三四
二○八 桓帝征徐稚等不至,因問陳蕃曰:「徐稚、袁閎、韋著誰為先后?」蕃對(duì)曰:「閎生公族,聞道漸訓(xùn)?!仓抽L于三輔仁義之俗〔一〕,所謂不扶自直,不鏤自雕。至于稚者,爰自江南卑薄之域〔二〕,而角立杰出,宜當(dāng)為先。」(王。汪。黃)──御覽卷四四五
〔一〕 據(jù)范書本傳補(bǔ)。
〔二〕 「域」原誤作「城」,徑據(jù)范書正之。
二○九 徐稚字孺子,公交車五征,皆不〔降志〕(至)〔一〕。其有喪,負(fù)笈赴吊于萬里之外〔二〕。(孫。汪。黃)──書鈔卷一三五 ○ 御覽卷八一九 世說新語德行注
〔一〕 據(jù)御覽卷七一一改。
〔二〕 按御覽卷七一一作「行五里也」,汪、黃二輯均作「百里」,與陳、俞本同。而孔本及御覽卷八一九、世說新語德行注、淵海卷七九皆作「萬里」,今從之。
二一○ 稚〔前后為州郡選舉〕〔一〕,諸公所辟,雖不就,有死喪,負(fù)笈赴吊。常于家豫炙雞一只,以一兩綿絮漬酒中,暴干以裹雞,徑到所(起)〔赴〕冢隧外〔二〕,以水漬綿,使有酒氣,斗米飯,白茅為藉,以雞置前,醊酒畢,留謁即去,不見喪主。(姚 王 汪
黃)──范書本傳注 ○ 世說新語德行注 文選卷五五劉孝標(biāo)廣絕交論注 御覽卷五六一 又卷八一九 書鈔卷一四五
〔一〕 據(jù)文選卷五五劉孝標(biāo)廣絕交論注補(bǔ)。其中「為」字,乃依世說新語德行注補(bǔ)。
〔二〕 據(jù)其它五引改。
二一一 徐孺子嘗為太尉黃瓊所辟,不就。及瓊卒,歸葬。稚乃負(fù)糧徒步到瓊所赴之,設(shè)雞酒脯祭,卒哭而去,不告姓名〔一〕。──書鈔卷八九
〔一〕 此條與前條異,而與范書同。其意一也,而文語不當(dāng)重復(fù)如此,或此引出自范書而編者偶誤書,亦未可知。
二一二 胤少遭父母喪,致哀毀瘁,嘔血發(fā)病。服闋,隱居林藪,躬耕稼穡,倦則誦經(jīng),貧窶困乏,執(zhí)志彌固,不受惠于人。(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李曇傳
二一三 曇少喪父,躬事繼母。繼母酷烈,曇性純孝,定有恪勤,妻子恭奉,寒苦執(zhí)勞,不以為怨。得四時(shí)珍玩,先以進(jìn)母。與徐孺子等海內(nèi)列名五處士焉。(姚。王。汪。黃)──范書徐稚傳注
姜肱傳
二一四 姜肱字伯淮,〔彭城人〕〔一〕,博古五經(jīng)〔二〕,兼明星緯。──書鈔卷九六 ○ 御覽卷四二○
〔一〕 據(jù)御覽卷四二○補(bǔ)。
〔二〕 書鈔標(biāo)目「古」作「通」。
二一五 祖父豫章太守,父任城相。(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一六 肱性篤孝,事繼母恪勤。母既年少,又嚴(yán)厲。肱感凱風(fēng)之孝〔一〕,兄弟同被而寢,不入房室,以慰母心也。(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 蒙求集注卷下
〔一〕 乃詩邶風(fēng)之一章,序曰:「凱風(fēng),蓋孝子也。衛(wèi)之淫風(fēng)流行,雖有七子之母,猶不能安其室。故美七子能盡其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爾?!?
二一七 肱與季江俱乘車行,適野廬,為賊所劫,取其衣物,欲殺其兄弟。肱謂盜曰:「弟年幼,父母所憐愍,又未聘娶,愿自殺身濟(jì)弟?!辜窘裕骸感帜甑略谇埃抑鋵?,國之英俊,乞自受戮,以代兄命?!贡I戢刃曰:「二君所謂賢人,吾等不良,妄相侵犯?!箺壩锒ァ惨弧场k跑囍猩杏袛?shù)千錢,盜不見也,使從者追以與之,亦復(fù)不受。肱以物經(jīng)歷盜手,因以付亭長而去〔二〕。(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御覽卷四二○引作「賊遂兩釋,但奪衣資」,與本傳注異。
〔二〕 御覽卷四二○又曰:「既至,郡中見肱無衣,怪問,肱托以他辭,終不言。盜聞而感悔,后乃就精廬,求見征君。肱與相見,皆叩頭謝罪,而還所略物。肱不受,勞以酒食而遣之。」天游按:此引皆同范書本傳,與本傳注迥異,當(dāng)乃御覽編者誤標(biāo)謝書也,故不錄其引于正文。
二一八 靈帝手筆下詔曰:「肱抗陵云之志,養(yǎng)浩然之氣,以朕德薄,未肯降志。昔許由不屈,王道為化;夷、齊不撓,周德不虧。州郡以禮優(yōu)順,勿失其意。」(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一九 姜肱桓帝時(shí)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詔書至門,肱使家人對(duì)云「久病就醫(yī)」,遂羸服閑行,竄伏青州界中,賣卜給(衣)〔食〕〔一〕,召命得斷,家亦不知其處,歷年乃還。(孫。王。汪。黃)──御覽卷七二五
〔一〕 據(jù)汪輯改。
申屠蟠傳
二二○ 陳留申屠蟠恥郡無處士,遂閉門養(yǎng)志,〔居蓬萊之室〕,〔一〕依大桑樹以為棟梁。(姚。王。汪。黃)──類聚卷八八 ○ 御覽卷九五五 事類賦注卷二五 范書本傳注 書敘指南卷一六
〔一〕 原作「蓬戶萊室」,今據(jù)范書本傳注改補(bǔ)。
二二一 蟠前后征辟,文書悉掛于樹,初不顧眄。(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二二 詔書令郡以禮發(fā)遣,蟠到河南萬歲亭,折轅而旋。(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二三 申屠蟠英姿卓犖。(孫。王。汪。黃)──文選卷五○ 范蔚宗后漢二十八將傳論注
謝承后漢書卷四
楊震傳長子牧孫奇 中子秉 秉子賜 賜子彪
二二四 楊震客居湖縣,立精舍,家貧,常以種藍(lán)為業(yè)。(孫。王。汪。黃)──御覽卷一八一
二二五 楊震??陀诤淮鹬菘ざY命數(shù)十年,眾人謂之晚貴〔一〕,而震志愈篤。后有鸛雀銜三(鳣)〔〕魚飛集講堂前〔二〕,都講取魚〔三〕,進(jìn)曰:「蛇者,卿大夫服之象也。數(shù)三者,法三臺(tái)也。先生自此升矣?!箷r(shí)年過五十,乃始仕州郡。(孫。王。汪。黃)──御覽卷九三七 ○ 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作「晚暮」。
〔二〕 范書本傳作「鳣」。注曰:「續(xù)漢及謝承書『鳣』字皆作『
』,然則『鳣』、『』古字通也。」故據(jù)以復(fù)其舊,下同。又即鱔魚,形似蛇,黃地黑紋,色象卿大夫之服,故都講言之。
〔三〕 都講者,替座師主持講學(xué)之人。漢時(shí)生徒非必由座師親授,常由弟子以次相傳授,又往往擇其精學(xué)者為都講,答難釋疑。范書侯霸傳言「霸篤志好學(xué),師事九江太守房元,治谷梁春秋,為元都講」是也。又郭丹「從師長安,常為都講,諸儒咸敬重之」,亦其例也。
二二六 弘農(nóng)楊震字伯起,常種藍(lán)自業(yè),諸生恐震年大,助其功傭,震喻而罷之。(孫。王。汪。黃)──御覽卷九九六
二二七 薦楊仲桓等五人,各從家拜博士〔一〕。(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震任太常。又楊仲垣即陳留楊倫。
二二八 震臨歿,謂諸子以牛車簿簀,載柩還歸。(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二九 楊震卒,未葬,有大鳥五色,高丈余,〔兩翼長二丈三尺,人莫知其名〕〔一〕,從天飛下,到震棺前,舉頭悲鳴,淚出沾地。至葬日,沖升天上。(姚。王。汪。黃)
──類聚卷九○ ○ 范書本傳注太平廣記卷四六三
〔一〕 據(jù)范書本傳注補(bǔ)。
二三○ 楊奇字公挺,震之玄孫。少有志節(jié),不以家勢(shì)為名,交結(jié)英彥,不與豪右相交通,于河南緱氏界中立精舍,門徒常二百人。(
孫。王。汪。黃)──御覽卷一八一
二三一 楊奇字公偉〔一〕,弘農(nóng)人?!餐ń?jīng),才性敏暢。入補(bǔ)〕侍中〔二〕,天子所問,引經(jīng)據(jù)義,靡事不對(duì)。靈帝嘗問:「朕何如桓帝?」對(duì)曰:「陛下躬秉藝文,圣才雅藻,有優(yōu)先帝,禮善慎刑,或未之有。今天下以陛下準(zhǔn)桓帝,猶謂堯舜比德者也?!股喜粣偲溲?,謂曰:「奇所謂楊震子孫,有強(qiáng)項(xiàng)遺風(fēng),想死后又當(dāng)致大鳥也?!梗ㄒ?。王。汪。黃)──御覽卷四二七 ○ 書鈔卷五八
〔一〕 按書鈔卷五八作「字公綽」,上條又作「字公挺」,未知孰是。
〔二〕 據(jù)書鈔卷五八補(bǔ)。
二三二 楊秉字叔節(jié),拜侍御史,執(zhí)法省門,多所彈糾,名由此顯,京城咸稱有宰相之才。(孫。王。汪。黃)──書鈔卷六二
二三三 楊秉歷牧四州〔一〕,計(jì)日受俸,廩祿不入私門。(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二
〔一〕 歷牧豫、荊、徐、兗四州。
二三四 秉免歸,雅素清儉,家至貧窶,并日而食。任城故孝廉景慮赍錢百余萬,就以餉秉,秉閉門,距絕不受。(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 書鈔卷七二
二三五 秉奏「參取受罪臧累億〔一〕。牂柯男子張攸,居為富室,參橫加非罪,云造訛言,殺攸家八人,沒入廬宅。又與同郡諸生李元之官,共飲酒,醉飽之后,戲故相犯,誣言有淫慝之罪,應(yīng)時(shí)捶殺。以人臣之勢(shì),行桀紂之態(tài),傷和逆理,痛感天地,宜當(dāng)糾持,以謝一州」。(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參,侯參,太常侍侯覽之兄,時(shí)任益州刺史。
二三六 京兆尹袁逢于長安客舍中,得參重車三百余乘,金銀珍玩,不可稱記。(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三七 楊賜字伯欽〔一〕,拜光祿勛,〔位特進(jìn)〕〔二〕。嘉德殿前有青赤氣,詔遣中使問賜祥異禍福所在,以賜博學(xué)碩德之儒,故密諮問。賜曰:「為明主所諮問,豈得不盡情極言其要?!股鲜柙唬骸赴创呵镒徳疲骸禾焱段U〔三〕,海內(nèi)亂。』今妾嬖閹尹共專國政之所致也。」(姚。王。汪。黃)──書鈔卷五三 ○ 初學(xué)記卷一二 御覽卷二二九
〔一〕 天游按:袁紀(jì)作「子猷」,范書本傳作「伯獻(xiàn)」,而蔡中郎集所載之太尉楊公碑及文烈楊公碑均作「伯猷」。諸載各異,恐當(dāng)以「伯猷」為是。
〔二〕 據(jù)初學(xué)記卷一二補(bǔ)。
〔三〕 「蛻」原誤作「電」,據(jù)初學(xué)記卷一二徑改。
二三八 楊賜讓還侯爵,朝廷重違其志。(孫。王。汪。黃)─ ─文選卷四六任彥升王文憲集序注
二三九 楊彪見漢祚將移,遂稱腳攣不復(fù)行。積十余年后,子修為曹操所殺,操見彪問曰:「公何瘦〔之〕甚〔一〕?」對(duì)曰:「愧無日磾先見之明〔二〕,猶懷老牛舐犢之愛?!共贋橹娜?。(孫。王。汪。黃)──御覽卷三七八 ○ 又卷四三二
〔一〕 據(jù)御覽卷四三二補(bǔ)。
〔二〕 金日磾為武帝光祿大夫,時(shí)長子弄兒與宮人戲,日磾惡其淫亂而殺之。武帝為之泣,已而心敬日磾。事見漢書本傳。
張綱傳
二四○ 漢安元年,選遣八使,巡行風(fēng)俗。余人受命之部,而張綱獨(dú)理輪于洛陽都亭〔一〕,曰:「豺狼當(dāng)路,安問狐貍!」遂奏大將軍梁冀無君之心十五事,皆臣子所切齒者也。(姚。王。汪。黃)──類聚卷二○
〔一〕 王先謙后漢書集解引蘇輿說曰:「案孫子九地篇『方馬埋輪』注:『埋輪,持不動(dòng)也?!获R融傳『埋根行道,以先吏士』注:『
埋根,言不退。』傳亦謂駐車輪于此,不肯之部,非真埋之于地也?!?
王龔傳子暢
二四一 王龔干事,遂陟鼎司。(王。汪。黃)──文選卷三七劉越石勸進(jìn)表注
二四二 〔暢〕拜南陽太守〔一〕,下車振厲威風(fēng)。(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四
〔一〕 據(jù)汪輯補(bǔ)。
二四三 王暢拜南陽太守〔一〕,羊皮庇身,車毀不改,馬羸不易。(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一〕 陳、俞本「暢」誤作「賜」。黃輯據(jù)以作王賜傳,非。
二四四 王暢為南陽太守,作飯鹽豉菜茹。(孫。汪。黃)── 御覽卷八五○
二四五 王暢拜南陽太守,計(jì)日受俸,以作干飯,不噉魚肉。(姚。汪)──書鈔卷七五(二)
二四六 表受學(xué)于同郡王暢〔一〕。暢為南陽太守,行過乎儉。表時(shí)年十七,進(jìn)諫曰:「奢不僭上,儉不逼下,蓋中庸之道。是故蘧伯玉恥獨(dú)為君子〔二〕,府君若不師孔圣之明訓(xùn),而慕夷齊之末操,無乃皎然自遺于世?!箷炒鹪唬骸敢约s失之者鮮矣〔三〕。且以矯俗也?!梗ㄒ?。王。汪。黃)──魏志劉表傳注 ○ 文選卷四○任彥升百辟勸進(jìn)今上箋注
〔一〕 表,劉表,與暢同為山陽郡人。
〔二〕 李善注曰此句系王暢誄劉表之語,誤。
〔三〕 出論語里仁篇。
種暠傳子拂
二四七 種暠為益州刺史。時(shí)永昌太守鑄黃金為文蛇,以獻(xiàn)梁冀。暠糾發(fā)逮捕,馳傳上言,而三府畏懦,不敢案之。冀由是銜怒于暠。(孫。王。汪。黃)──御覽卷六四一
二四八 種拂遷宛令。吏好因暇游戲,飲樂市廛,為百姓所患。拂見之,必下車公謁之也。──書鈔卷七八
陳球傳子瑀 弟子珪 珪子登
二四九 祖父屯,有令名。(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五○ 陳球字伯真,拜將作大匠?;傅郾?,營陵寢,球躬親作事,為士卒先,百工畢力。(姚。王。汪。黃)──職官分紀(jì)卷二二 ○ 書鈔卷五四
二五一 宗琳字伯真〔一〕,橋玄表琳明法律,征拜廷尉正。(姚。王。汪。黃) ──書鈔卷五五 ○ 御覽卷二三一
〔一〕 天游按:御覽卷二三一作「陳琳」,姚輯作「宗琳」,而黃輯則從御覽。汪文臺(tái)以為二者「皆字之誤」,故徑作「陳球」 鶇范書橋玄傳曰:「素與南陽太守陳球有隙,及其公位,而薦球?yàn)橥⑽尽!古c書鈔引略同。汪說是。今仍其舊而明其誤。
二五二 瑀舉孝廉,辟公府,洛陽市長。后辟太尉府,未到。永漢元年,就拜議郎,遷吳郡太守,不之官。(姚。王。汪。黃)──范書陳球傳注
二五三 球弟子珪,字漢瑜。舉孝廉,劇令,去官。舉茂才,濟(jì)北相。珪子登,字符龍。學(xué)通今古,處身循禮,非法不行,性兼文武,有雄姿異略,一領(lǐng)廣陵太守。(姚。王。汪。黃)──范書陳球傳注
劉陶傳
二五四 劉〔陶〕(騊駼)除樅陽長〔一〕,以病免,吏民思而歌之,曰:「悒然不樂,思我劉君,何時(shí)復(fù)來,安此下民?!梗ㄒΑM?。汪。黃)──類聚卷一九
〔一〕 據(jù)汪輯改。又范書劉陶傳「樅陽」作「順陽」,未知孰是。
劉瑜傳
二五五 父祥為清河太守〔一〕。(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父祥」作「父辯」,未知孰是。
謝弼傳
二五六 弼字輔鸞〔一〕,東郡濮陽人〔二〕。(姚。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范書本傳作「字輔宣」。
〔二〕 范書本傳作「武陽人」。天游按:續(xù)漢郡國志犍為有武陽縣,非東郡所屬,恐當(dāng)以謝書為是。又東郡有東武陽,或范書因東郡而誤脫一「東」字,亦未可知。
二五七 「蛇者,陰氣所生,龍之類也。龍有鱗,甲兵之符也?!埂惨弧?。(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此乃建寧中青蛇見前殿,弼所上封事中語。
虞詡傳
二五八 羌攻城〔一〕。(汪)──御覽卷三四八引續(xù)漢書條注
〔一〕 御覽引續(xù)漢書原文作「虞詡為武都太守,虜來攻城,詡出戰(zhàn)」云云。
二五九 虞詡字(叔)〔升〕卿〔一〕,拜司隸校尉。時(shí)中書侍郎張防專用權(quán)勢(shì)〔二〕,詡輒按之,而屢寢之不下。詡乃自系,言:「
防弄國威柄,臣不忍與之同朝,謹(jǐn)自系以聞。」防流涕訴帝,詡坐輸左校,二日之中,傳考四獄。孫程知詡以忠獲罪,言之而得免。 ──書鈔卷六一
〔一〕 據(jù)范書本傳改。虞詡祖父經(jīng)以己決獄六十年,寬恕如于公,于公之子可位至丞相,故其子孫亦當(dāng)官至九卿,故字詡曰升卿。
〔二〕 「中書侍郎」當(dāng)系「中常侍」之訛。
二六○ 寧陽主簿詣闕,訴其縣令之枉〔一〕,(責(zé))〔積六〕、七歲不省〔二〕。主簿乃上書曰:「臣為陛下〔子,陛下〕為臣父。〔三〕臣章百上,終不見省,豈可北詣單于以告怨乎?」帝乃大怒?!菜摹常ㄒ?。王。汪。黃)──書鈔卷一○三(二)
〔一〕 「之枉」原誤作「杜」,據(jù)通典卷三三徑改。
〔二〕 據(jù)通典卷三三改補(bǔ)。
〔三〕 據(jù)通典卷三三補(bǔ)。其引未言出謝書,汪輯注之,非。
〔四〕 有司本劾以大逆,后帝納詡諫,免其誅,僅笞之而已。
傅燮傳
二六一 傅燮字南容,北地靈州人也。本字幼起,慕南容三復(fù)白圭〔一〕,乃改焉。(孫。王。汪。黃)──御覽卷三六三
〔一〕 李賢曰:「家語子貢對(duì)衛(wèi)文子曰:『一日三復(fù)白珪之玷,是南宮絳之行也。』王肅注云:『玷,缺也。詩云:「白珪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挂蝗杖龔?fù),慎之至也?!弧?
二六二 〔傅〕(李)燮為議郎〔一〕。會(huì)西羌反〔二〕,邊章、韓遂作亂隴右,征發(fā)天下,役賦無已。司徒崔烈以為宜棄涼州,燮厲色言曰:「斬司徒,天下安!」尚書郎楊贊奏燮廷辱大臣,帝以問燮,燮曰:「涼州天下沖要,國家藩衛(wèi),今牧御失和,使一州叛逆。烈為宰相,不念為國思所以弭之之策,乃欲割棄一方萬里之土,臣竊惑之。若烈不知之,是極蔽也;知而故言,是不忠也?!沟蹚嫩谱h。由是朝廷重其方略,每公卿有缺,為眾議所歸。(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二七 ○ 文選卷三○謝靈運(yùn)擬魏太子鄴中集詩第五首注
〔一〕 據(jù)汪輯改。黃奭曰:「案袁宏后漢紀(jì)二十五,是傅燮事,此作李燮誤。」
〔二〕 「反」原誤作「及」,徑改之。
蓋勛傳
二六三 父字思齊,官至安定屬國都尉。(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六四 蓋勛遷潁川太守,民吏嘆詠,不容于口。(姚。汪。黃)──書鈔卷七六
臧旻傳
二六五 旻有干事才〔一〕,達(dá)于從政,為漢良吏。初從徐州從事,辟司徒府,除盧奴令,冀州舉尤異,遷揚(yáng)州刺吏,丹陽太守。是時(shí)邊方有警,羌胡出寇,三府舉能,遷旻匈奴中郎將。討賊有功,征拜議郎。還京師,見太尉袁逢,逢問其西域諸國土地風(fēng)俗、人物種數(shù),旻具答言西域本三十六國,后分為五十五,稍散至百余國。其國大小,道路近遠(yuǎn),人數(shù)多少,風(fēng)俗燥濕,山川草木鳥獸異物名種不與中國同者,悉口陳其狀,手畫地形。逢奇其才,嘆息言:「雖班固作西域傳,何以加此?」旻轉(zhuǎn)拜長水校尉,終太原太守。(姚。王。汪。黃)──魏志臧洪傳注 ○ 范書臧洪傳注 書鈔卷六三御覽卷二七八
〔一〕 旻,臧洪之父。
馬融傳
二六六 馬融字季長,年十三,明經(jīng),為太子舍人,校書東觀〔一〕。(姚。王。汪。黃)──書鈔卷六六
〔一〕 按袁、范書皆言融拜校書郎中后,始校書東觀。疑書鈔有脫文。
二六七 融為校書郎,又拜郎中〔一〕。(姚。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天游按:范書本傳作「校書郎中」,注引續(xù)漢書與謝書同。集解引洪頤楫曰:「騭傳『郎中馬融』,龐參傳『校書郎中馬融』,并不稱校書郎?!褂衷o(jì)亦曰:「轉(zhuǎn)為中郎,校書東觀十余年?!谷晃墨I(xiàn)通考曰:「以郎居其任則謂之校書郎,以郎中居其任則謂之校書郎中。」此說甚是。校書郎中一職始于東漢,范書文苑傳曰:「建初中,肅宗博召文學(xué)之士,以毅為蘭臺(tái)令史,拜郎中,與班固、賈逵共典校書?!箘t至遲章帝時(shí)已有校書郎中一職。又校書郎一職亦始于東漢。范書賈逵傳載,永平中,逵「拜為郎,與班固并校秘書」。又漢書敘傳亦曰,永平中,班固「為郎,典校秘書」。則至遲明帝時(shí)即有校書郎一職。據(jù)謝承書、續(xù)漢書,則馬融當(dāng)先為校書郎,復(fù)為校書郎中。此二職至漢末喪亂之際,始廢不復(fù)置。
蔡邕傳
二六八 勛字君嚴(yán)〔一〕。(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勛,邕之六世祖。
二六九 蔡邕字伯喈,以治書御史遷尚書,三月之間,周歷三臺(tái),〔一〕選侍中〔二〕。(姚。王。汪。黃)──書鈔卷六○ ○ 初學(xué)記卷一一 御覽卷二一二
〔一〕 天游按:范書本傳與張璠紀(jì)并作「三日之間」,而袁紀(jì)與謝書同。集解引柳從辰曰:「袁宏紀(jì)作『三月之間』是也。御覽二百十二、書鈔六十引謝承書亦作『三月』。遷轉(zhuǎn)雖速,亦嘗無一日一臺(tái)之理。范書既云周歷,則已歷三官,非未拜而又徙官,自不可以日計(jì),作月固較長?!菇癜丛o(jì)漢末之事,嘗取資張璠紀(jì),其棄「三日」而作「三月」,必有所本,當(dāng)依袁紀(jì)、謝書為是。
〔二〕 「選」,初學(xué)記卷一一作「遷」,是。
二七○ 蔡邕在王允坐,聞卓死,有嘆惜之音。允責(zé)邕曰:「卓,國之大賊,殺主殘臣,天地所不佑,人神所同疾。君為王臣,世受漢恩,國主危難,曾不倒戈,卓受天誅,而更嗟痛乎?」便使收付廷尉。邕謝允曰:「雖以不忠,猶識(shí)大義,古今安危,耳所厭聞,口所常玩,豈當(dāng)背國而向卓也?狂瞽之詞,謬出患入,愿黥首為刑,以繼漢史?!构湎х卟?,咸共諫允。允曰:「昔武帝不殺司馬遷,使作謗書,流于后世。方今國祚中衰,戎馬在郊,不可令佞臣執(zhí)筆在幼主左右,后令吾徒并受謗議。」遂殺邕。(姚。王。汪。黃)──魏志董卓傳注
二七一 蔡邕與袁公書曰:「酌麥醴,燔干魚,樂亦在其中矣。」〔一〕(黃)──文選卷二一應(yīng)休璉百一詩注
〔一〕 黃輯原注出文選任彥升為范尚書讓吏部封侯第一表注,非。此引「樂」上有「欣然」二字,黃輯亦脫。然文選注未言出謝書,書鈔卷一四八引亦同,疑黃輯誤引,錄以俟考。
左雄傳
二七二 左雄字伯豪,為冀州刺史,不舉煙火,長食干飯,〔十日一炊〕〔一〕。(姚。王。汪。黃)──書鈔卷三八 ○ 又卷七二 御覽卷四二五 又卷八五○
〔一〕 據(jù)書鈔卷七二補(bǔ)。
二七三 左雄字伯豪,拜尚書令,奏令崇經(jīng)術(shù),除郡國耆年六十已上為郎,不滿四十,不得察舉,若茂異奇才,弗拘年齒。帝從之〔一〕。──書鈔卷五九
〔一〕 職官分紀(jì)卷八引曰:「左雄,順帝立,虞翻薦之曰:『今公卿拱默為賢,盡節(jié)為愚,至相戒曰:「白璧不可為,容容多后福?!狗娮h郎左雄,有王臣蹇蹇之節(jié)?!挥墒前萆袝睢W喑缃?jīng)術(shù),郡國耆儒年六十已上為郎,不滿四十,不得察舉,若茂才異行,不拘年齒。帝從之。有廣陵孝廉徐淑,年未及舉,臺(tái)郎疑而詰之,對(duì)曰:『詔書曰有如顏?zhàn)?、子奇,不拘年齒,是故本郡以臣充選。』郎不就詰。雄詰之曰:『昔顏?zhàn)勇勔恢⒘勔恢獛仔??』淑不能?duì),乃譴去郡守。自是郡守莫敢輕舉。自雄在尚書,天下不敢妄選,十余年間,稱為得人?!蛊渑c范書多同,恐非謝書之舊,故錄此以備考。又其中「虞翻」系「虞詡」之誤。
二七四 劉據(jù)為大司農(nóng),以職事被譴,將加捶撻。左雄諫曰:「九卿位亞三公,行則鳴玉。孝明永平始加撲罰,非古制也?!褂谑鞘济鈸浯?。(姚。王。汪。黃)──書鈔卷五四
周舉傳
二七五 周舉字宣光。時(shí)詔遣八使巡行風(fēng)俗,皆選有威名者,乃拜舉侍中,與杜喬、周翊〔一〕、馮羨、欒巴、張綱、郭尊〔二〕、太尉長史劉班分行天下,使同日而拜,號(hào)曰「八俊」。(孫。王。汪。黃)──御覽卷二一九
〔一〕 范書本傳「翊」作「栩」。
〔二〕 范書本傳「尊」作「遵」。又時(shí)喬任侍中,翊守光祿大夫,羨前青州刺史,巴尚書,綱侍御史,尊兗州刺史也。
黃瓊傳孫琬
二七六 江夏黃琬,七歲,祖瓊為魏郡太守,梁太后詔問日食之狀,未能對(duì),琬跪而曰:「何不言日食之余,如月之初?」(汪)──開元占經(jīng)卷九
二七七 黃琬拜豫州刺史,威邁百城。(孫。王。汪。黃)─文選卷二五陸士龍答張士然詩注 ○ 文選卷二四曹植贈(zèng)丁儀王粲詩注
二七八 黃他求沒,將投骸虜庭。(孫。王。汪。黃)──文選卷三七劉越石勸進(jìn)表注
荀緄傳
二七九 荀緄字伯條〔一〕,拜尚書。緄性明亮,敏于眾職,以勖群僚,秉機(jī)平正,直道而行。是時(shí)內(nèi)外公卿大夫,莫敢不憚。(姚。王。汪。黃)──書鈔卷六○ ○ 御覽卷二一二
〔一〕 姚之骃案:「范荀淑傳:淑中子名緄,八龍之一,當(dāng)即此也。又淑兄子昱亦字伯條,何命字竟相同與?又緄為濟(jì)南相,畏憚宦官,為子彧娶唐衡女,行事如此,公卿大夫安得憚之?豈別有一荀緄耶?」孫志祖案:「緄字仲慈,兄弟八人,字皆以慈次。陶潛曰八目,且官濟(jì)南相,不為尚書也。此蓋別一荀緄?!?
荀悅傳
二八○ 荀悅字仲豫,家貧無書,每間行見篇牘〔一〕,一覽便能誦記。──書鈔卷九八
〔一〕 孔廣陶按:「今本范書訛作『每之人間,所見篇牘』,陳本從之謬矣。」
韓韶傳
二八一 韓韶字仲黃,潁川人。韶為贏長〔一〕,贏鄰境歲饑,多被寇,廢耕桑,其民流入縣界,求索衣糧者眾。韶愍其饑?yán)В_倉賑之,所廩贍萬余戶。主者爭謂不可,韶曰:「長活溝壑之民,而以此伏罪,可含笑入地也?!梗▽O。王。汪。黃)──御覽卷四一九
〔一〕 「贏」原誤作「嬴」,據(jù)范書本傳及續(xù)漢郡國志徑改。
鍾皓傳
二八二 鍾皓字季明,潁川長社人。同郡陳寔年不及皓,引與為友。皓為郡功曹,會(huì)辟司徒府,臨辭,太守問誰可代卿者,皓曰:「明府必欲得其人,西門亭長〔陳寔可〕〔一〕?!箤伮勚唬骸告R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猶識(shí)我〔二〕?(孫。王。汪。黃)
──御覽卷二六四
〔一〕 據(jù)汪輯補(bǔ)。
〔二〕 疑「猶」系「獨(dú)」之誤。汪輯改作「由」,恐非。
陳寔傳子紀(jì)
二八三 陳寔?zhàn)种俟?,詣太學(xué),郭林宗、陳仲舉為親友。歸家,立精舍,講授諸生數(shù)百人。(孫。王。汪。黃)──御覽卷一八一
二八四 陳寔遷太丘長,修德清凈,百姓以治。(孫。王。汪。黃)──書鈔卷七八
二八五 陳紀(jì)字符方,遭父太丘長寔憂,嘔血絕氣。豫州嘉其至行,表上尚書,圖畫百城,以勵(lì)風(fēng)俗。袁紹以太尉讓紀(jì),紀(jì)不受 癘大鴻臚,卒官。子群為三公。天下以為「公慚卿,卿慚長」。(孫。王。汪。黃)──初學(xué)記一二 ○ 御覽卷二三二
李固傳子燮 郭亮
二八六 〔李固,漢中人。父合為司徒〕〔一〕。固改易姓名,杖策驅(qū)驢,負(fù)笈追師三輔〔二〕,學(xué)五經(jīng),積十余年。博覽古今,明于風(fēng)角、星算、河圖、讖緯,仰察俯占,窮神知變。每到太學(xué),密入公府,定省父母,不令同業(yè)諸生知是合子。(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
書鈔卷九七 又卷一三五
〔一〕 據(jù)書鈔卷九七補(bǔ)。
〔二〕 書鈔卷一三五作「固嘗步行負(fù)笈,千里從師」。
二八七 五察孝廉,益州再舉茂才,不應(yīng)。五府連辟,皆辭以疾。(姚。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二八八 孟子曰:「其進(jìn)銳者,其退速也?!埂惨弧常▽O。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乃李固陽嘉二年京師地震對(duì)策中所引之語。范書本傳「孟子」作「老子」。二書皆有此文,或系古之俗語。
二八九 李固為太尉,常食麥飯。(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五○
二九○ 梁冀奏誅李固,固臨命與胡廣、趙戒書曰:「固受國厚恩,是以竭其股肱,不顧死亡,志欲扶王室,此隆文(王〔宣〕〔一〕。何圖一朝梁氏迷謬,公等曲從,以吉為兇,成事為敗,漢家衰微,從此始矣。公等受主厚祿,顛而不扶傾覆大事,后之良史,豈有所私?固身已矣,于義得矣,夫復(fù)何言!」廣、戒得書,悲慚,〔皆〕長嘆〔二〕。(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一八 ○ 又卷四九一
〔一〕 據(jù)汪輯改。李賢曰:「文帝、宣帝皆群臣迎立,能興漢祚者。」桓帝亦起自諸侯,故固方之以文宣。
〔二〕 據(jù)御覽卷四九一補(bǔ)。
二九一 固臨終,敕子孫素棺三寸,幅巾,殯斂于本郡磽埆之地,不得還墓塋,污先公兆域。(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九二 亮字恒直,朗陵人也〔一〕。(姚。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亮姓郭,固之弟子,年始成童,守固尸乞襚斂歸葬者。
二九三 郭諒師事杜喬〔一〕。李固之誅,詣闕上書,乞收斂,不聽,因往守視其喪,扇護(hù)蠅蟲。(姚。王。汪。黃)──類聚卷九七
〔一〕 疑此「諒」即「亮」之誤,而「杜喬」亦系「李固」之訛。汪輯別作郭諒傳,恐非。
二九四 固所授弟子,潁川杜訪、汝南鄭遂、河南趙承等七十二人,相與哀嘆悲憤,以為眼不復(fù)瞻固形容,耳不復(fù)聞固嘉訓(xùn),乃共論集德行一篇。(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二九五 燮遠(yuǎn)遁身于北海劇,托命滕咨家以得免〔一〕。(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按袁紀(jì)、范書、續(xù)漢書、華陽國志均作固門生王成攜其至徐州界,變姓名,為酒家傭而脫險(xiǎn),與此異。
杜喬傳楊章
二九六 楊章為杜喬所辟,為平原令,棄官還。聞固、喬暴尸,星行赴雒,著弊衣赤幘,守其尸,驅(qū)護(hù)蠅蟲。天子嘉其忠義,聽殯殮之。(姚。王。汪。黃)──類聚卷九七
吳佑傳孫馮
二九七 真字夏甫〔一〕。(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真,黃真,陳留郡之小吏。吳佑舉孝廉,郡中為祖道,佑越壇與真歡語,結(jié)友而別。故真后亦舉孝廉,除新蔡長。
二九八 佑遷膠東相,政事清凈,以身率下,褒賢賞善。──書鈔卷七四
二九九 吳佑遷膠東相,民有詞訟,先令三老以孝悌喻解,佑身至閭里和之,吏民不忍欺。──書鈔卷七五
三○○ 吳佑遷膠東侯相。時(shí)濟(jì)北戴宏,父為縣丞。宏年十六,從在丞舍。佑每行園,常聞諷讀之音,甚奇之,與為友。宏卒成儒宗,知名東夏。(孫。汪。黃)──類聚卷六五 ○ 御覽卷八二四
三○一 吳佑遷膠東相〔一〕,有〔男〕子母〔邱長與母〕俱行,〔二〕道遇賊〔三〕,奸辱其母,遂殺之。追捕得長,佑問長有子乎,曰有妻未有子。召長妻至獄,解桎梏,使同宿,遂孕。至冬行殺,長齒指斷,含血誓:「若生男,名曰吳生,以報(bào)吳君也?!梗ㄒ?。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一〕 當(dāng)作膠東侯相,此系省文耳。
〔二〕 據(jù)汪輯補(bǔ)。
〔三〕 范書本傳「賊」作「醉客」。
三○二 為河間相。因自免歸家,不復(fù)仕,灌園蔬,以經(jīng)書教授,年九十八卒。(孫。汪。黃)──類聚卷六五 ○ 御覽卷八二四
三○三 吳馮字子高〔一〕,〔輕財(cái)尚義,弘博愛士,賓客四方云集〕〔二〕。為州郡吏,休假先存恤行喪孝子,次瞻病畢,拜覲鄉(xiāng)里耆老先進(jìn),然后到家,名昭遠(yuǎn)近。(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二○ ○ 御覽卷六三四
〔一〕 職官分紀(jì)卷四二作「馮吳」,誤。王謨按:「范書吳佑傳:佑長子鳳,鳳子馮,鲖陽侯相。注引陳留耆舊傳『馮字子高』,即此吳馮也?!?
〔二〕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四二補(bǔ)。
延篤傳
三○四 延篤字叔固〔一〕。孝桓皇帝拜〔篤為〕侍中〔二〕,自在機(jī)密,常見進(jìn)納,上數(shù)問政事得失,以經(jīng)義古典,默諫帷幄,言不宣外。(姚。王。汪。黃)
──御覽卷四五二 ○ 書鈔卷五八
〔一〕 范書本傳作「字叔堅(jiān)」。此作「叔固」,系書鈔避隋文帝諱所致。
〔二〕 據(jù)書鈔卷五八補(bǔ)。
三○五 延篤遷京兆尹,正身率下,憂官如家,民如子,〔民不忍欺〕〔一〕。(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六(二) ○ 文選卷五三陸機(jī)辨亡論下注
〔一〕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三八補(bǔ)。
三○六 延篤遷京兆尹,勸民農(nóng)桑,遂增戶口,谷食豐饒,鄰郡老少歸之。(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六(二)
三○七 延篤為京兆尹,三輔資其政教〔一〕。(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六
〔一〕 姚輯作「篤徙京兆尹,其政用寬仁,憂恤民黎,擢用長者,與參政事,郡中歡愛,三輔咨嗟焉」。與諸輯均異。天游按:其引或出范書本傳,姚輯不詳所出者,多與此同。故諸輯均棄其引而不錄。
史弼傳
三○八 弼年二十,為郡功曹,承前太守宋欣穢濁之后,悉條諸生聚斂奸吏百余人,皆白太守,埽跡還縣,高名由此而興。(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三○九 史弼遷山陽太守,其妻巨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一〕,轉(zhuǎn)拜平原相。(姚。王。汪。黃)──范書蔡邕傳注
〔一〕 李賢曰:「三互,謂婚姻之家及兩州人不得交互為官也?!咕抟皩偕疥柨ぃ叔鲆廊シㄗ陨弦员?。
三一○ 弼遷河?xùn)|太守。弼知多權(quán)勢(shì)請(qǐng)托,乃預(yù)敕斷絕書屬。常侍侯覽果遣諸生赍書詣之,積日不得通。乃托以他事謁弼,弼怒曰:「
太守忝荷重任,當(dāng)選士報(bào)國。爾何人,為詐無狀!」即考?xì)⒅?。──書鈔卷三七
趙嘉傳
三一一 趙嘉年四十余〔一〕,重疾,乃遺令敕兄子曰:「可立一圓石于我墓前,刻之曰『漢有逸民,姓趙名嘉,有志無時(shí),命也柰何』?!雇豆P而卒〔二〕。(姚。汪。黃)──姚輯
〔一〕 范書本傳曰:「趙岐字邠卿,京兆長陵人也。初名嘉,生于御史臺(tái),因字臺(tái)卿。后避難,故自改名字,示不忘本土也。」
〔二〕 黃奭按:「范稱某遺令,后疾愈,仕至太常,年九十余卒,此誤?!勾藯l汪輯注出書鈔卷一五八,非。疑姚輯實(shí)錄自范書本傳,末句乃誤筆。今錄而俟考。
皇甫規(guī)傳
三一二 皇甫規(guī)字威明,以先零陸梁,上疏自陳,乃以規(guī)為中郎將,討降之。會(huì)軍士、郎將大疫,規(guī)親入巷〔一〕,巡視將士,三軍感悅。(姚。王。汪。黃) ──書鈔卷六三
〔一〕 「●」,范書作「庵廬」,汪輯從之,而姚、黃二輯作「 ●廬」。又孫輯作「廬」,非。
張奐傳
三一三 張奐字然明,弘農(nóng)華陰人。詣太學(xué)受業(yè),博通五經(jīng)。隱處在扶風(fēng)郿縣界中,立精舍,斟酌法喬卿之雅訓(xùn),晝誦書傳,暮習(xí)弓馬。(王。汪。黃)──御覽卷一八一
三一四 張奐遷安定屬國都尉,匈奴、羌豪帥感奐恩德,上馬二(
千八)〔十〕匹〔一〕,先零酋長又遺金(樂)〔鐻〕八枚〔二〕,奐并受之,而召主簿于諸羌前,以酒酹地曰:「使馬如羊,不以入廄;使金如粟,不于入懷?!瓜ひ越?、馬還之。羌性貪〔而貴〕吏清,〔三〕前有八都尉,(九十)〔率〕好貨財(cái)〔四〕,為所患苦。及奐正身潔己,威化大行。(姚。王。汪。黃)──書鈔卷六三
〔一〕 「千」乃「十」之誤,「八」系涉下文「八枚」而衍。據(jù)范書本傳改。
〔二〕 據(jù)范書本傳改。
〔三〕 據(jù)汪輯補(bǔ)。
〔四〕 據(jù)范書本傳改。
三一五 張奐字然明,為使匈奴中郎將,率步騎二萬,廣宣方略,大破鮮卑,匈奴惶懼,詣奐乞降,聲勢(shì)猛烈,狄戰(zhàn)栗不敢犯邊。時(shí)休屠等反,眾大懼,奐安坐幃中,與弟子講論自若,徐乃設(shè)奇破之。(
姚。王。汪。黃)──書鈔卷六三 ○ 文選卷五七潘安仁馬汧督誄注
陳蕃傳周璆 劉 成 朱震
三一六 陳蕃家貧,不好掃室,客怪之者,或曰:「可一掃乎?」蕃曰:「大丈夫當(dāng)為國掃除天下,豈徒室中乎!」(孫。王。汪。黃)──類聚卷六四 ○ 御覽卷一七四
三一七 陳蕃為郡法曹吏。正月朝見太守王龔,客有貢白魚于龔者,龔曰:「汝南乃有此魚?」蕃曰:「魚大,且明府之德?!梗▽O。王。汪。黃)──御覽卷九三六
三一八 蕃為樂安郡守。周(瑜)〔璆字孟玉〕〔一〕,招命不肯至,惟蕃致焉,特為置一榻,去則懸之。(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四 ○ 御覽卷七○六 緯略卷四
〔一〕 據(jù)御覽卷七○六、緯略卷四改補(bǔ)。
三一九 陳蕃為豫章太守,正雅矯俗,以禮導(dǎo)下。(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三二○ 陳蕃為太守,不接賓客,惟?來特設(shè)一榻,去則懸之〔一〕。──天中記卷四九
〔一〕 此事與周璆事同。范書亦兩載之。蕃待稚以榻,乃任豫章太守時(shí)事。
三二一 陳蕃諫桓帝曰:「故皋陶戒舜『無畋游』〔一〕,周公戒成王『無盤于游田』〔二〕。虞舜、成王猶有此戒,況德不及二主者乎!夫安平之時(shí),尚宜有節(jié),況當(dāng)今之世,有三空之危哉!田野空,朝廷空,倉庫空,是謂三空。加兵戎未戢,四方離散,是陛下燋心毀顏,坐而待旦之時(shí)也,豈宜揚(yáng)旗曜武,騁心輿馬之觀乎?」(姚。王。汪。黃)──御覽卷四五二 ○ 類聚卷二四 白帖卷三九
〔一〕 范書本傳作「無教逸游」。此引出自尚書咎繇謨,其文曰:「無教逸欲有邦?!?
〔二〕 見尚書無逸篇。
三二二 劉字文理,平原人。遷太原太守??び泻缽?qiáng),中官親戚,為百姓所患。深疾之,到官,收其魁帥殺之,所臧匿主人,悉坐伏誅?;傅壅髟勍⑽?,以宗室,不忍致之于刑,使自殺。(姚。王。汪。黃)──范書襄楷傳注
三二三 成字幼平,弘農(nóng)人。(姚。王。汪。黃)──范書襄楷傳注
三二四 成少修仁義,篤學(xué),以清名見。舉孝廉,拜郎中,遷南陽太守。郡舊多豪強(qiáng),中官黃門盤互境界。下車,振威嚴(yán)以檢攝之。(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三二五 時(shí)桓帝美人外親張子禁〔一〕,怙恃榮貴,不畏法網(wǎng)。與功曹岑●捕子禁,付宛獄,笞殺之?;傅壅髟勍⑽?,下獄死。(
姚。王。汪。黃)──范書襄楷傳注 ○ 又黨錮傳注
〔一〕 范書黨錮傳注作「桓帝乳母、中官貴人外親」。
三二六 李膺等黨事下獄。陳蕃上疏極諫曰:「臣聞圣明之君,委心輔佐;亡國之主,諱聞直辭。故湯武雖圣,而興于伊呂;桀紂迷惑,亡在失人。由此言之,君為元首,臣為股肱,同體相須,共成美惡者。伏見前司隸校尉李膺、太仆杜密、太尉掾范滂等,正身無點(diǎn),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橫加考案,或禁錮閉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聾盲一世之人,與秦焚書坑儒何以為異?臣位列臺(tái)司,憂深責(zé)重,不敢尸祿惜生,坐觀成敗。如不蒙采錄,使身首分裂,異門而出,所不恨也?!沟壑M其言切,托以蕃〔辟召〕非其人〔一〕,遂策免之。(王。黃)──御覽卷四五二
〔一〕 據(jù)范書本傳補(bǔ)。
三二七 陳蕃既被害,友人陳留朱震,時(shí)為铚令,聞而棄官,哭而收葬。(王。汪。黃)──御覽卷四○七
三二八 震仕郡為主簿。時(shí)戶曹史袁叔稚以微愆,太守郭宗怒,閉閣罰之。眾皆悚懼,震排闥直入,乃前諫曰:「袁史則故御史珍之孫,獨(dú)何為苛罰?脫有奄忽,如何入閣?」遂釋之。(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三
三二九 朱震又為郡從事,曰:「震宿有負(fù)薪之憂,力疾就車,職重人輕,必不堪久?!箷r(shí)濟(jì)陰太守單匡,常侍弟,在官放恣〔一〕,〔種〕(單)患之〔二〕,辟震,請(qǐng)見曰:「當(dāng)為鷹犬?!梗ㄒ?。王。汪。黃)──書鈔卷七三(三)
〔一〕 「官」原誤作「宮」,徑正之。
〔二〕 種,即第五種?!箵?jù)范書第五種傳及朱震傳改。時(shí)受第五種之委托而參預(yù)此事者,尚有州從事衛(wèi)羽也,見本書種傳。
三三○ 朱震字伯厚,陳留人也?!残詣偭摇场惨弧?。初為州從事,〔到府,此間三部督郵來謁,皆收送考,所得詞上尚書〕〔二〕。奏濟(jì)陰太守單匡贓罪,并連匡兄中常侍車騎將軍超。桓帝收匡下廷尉,以遣超獄謝。三府諺曰:「車如雞棲馬如狗,疾惡如風(fēng)朱伯厚?!梗ㄒ?。王。汪。黃)──書鈔卷一三九 ○ 類聚卷九三 書鈔卷七三 御覽卷八九四事類賦注卷二一
〔一〕 據(jù)類聚卷九三、御覽卷八九四、事類賦注卷二一補(bǔ)。
〔二〕 據(jù)書鈔卷七三補(bǔ)。其中「部」誤作「州」,徑改。
劉淑傳
三三一 劉淑字仲承,舉賢良方正,對(duì)策十二科,為天下諸儒之表,擢為議郎。(姚。王。汪。黃)──書鈔卷五六
三三二 劉淑字仲承〔一〕,為侍中,朝夕建議,謁忠于朝,補(bǔ)救二百余事〔二〕,悉有篇章,朝廷有疑事,密詔問焉。(姚。王。汪。黃)──書鈔卷五八 ○ 御覽卷二一九
〔一〕 「淑」原誤作「升」,據(jù)御覽卷二一九徑改。
〔二〕 御覽卷二一九「補(bǔ)救」作「補(bǔ)政」。
李膺傳子珪
三三三 〔李膺〕出補(bǔ)蜀郡太守〔一〕,修庠序,設(shè)條教,〔申典禮〕〔二〕,明法令,維恩并行,〔下民悅之〕〔三〕。蜀之珍玩,不入于門。益州紀(jì)其政化,朝廷舉能理劇,轉(zhuǎn)烏桓校尉。(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 書鈔卷七五
〔一〕 據(jù)書鈔卷七五補(bǔ)。
〔二〕 同右。
〔三〕 同右。
三三四 膺常率步騎臨陣交戰(zhàn)〔一〕,身被創(chuàng)夷,拭血進(jìn)戰(zhàn),遂破寇,斬首二千級(jí)。(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一〕 時(shí)膺已任烏桓校尉,因鮮卑數(shù)犯塞,故出戰(zhàn)破之。
三三五 李膺字符禮,拜司隸校尉。張讓弟翔為野王令,貪殘無道,畏膺而逃,藏讓合柱中。膺率將吏,破柱取翔,出獄殺之。讓訴冤于帝,帝詔膺詰之。膺曰:「仲尼為魯司寇,七日誅少正卯。今臣列官已積旬,懼以淹留為愆,不意獲速疾之罪。留之五日,克殄大惡?!沟垌曋^讓曰:「此爾弟之罪,司隸何愆?」自是宦侍屏氣,休沐不敢復(fù)出。帝問其故,并叩頭曰:「畏李校尉?!供ぉn卷六一
三三六 學(xué)中諸生與李膺等更相褒重,莫不〔畏〕(思)其貶議?!惨弧硶r(shí)河南張成善說風(fēng)角,推占當(dāng)赦,遂教子殺人。李膺為河南尹,督之,促收捕,既而逢宥獲免。膺愈憤,竟案殺之。初成以方伎交通宦官,帝亦頗訊其占,成弟子牢修因上書誣告膺等多養(yǎng)太學(xué)游士,交結(jié)諸郡生徒,更相驅(qū)馳,共為部黨。于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國,逮捕黨人。(孫。王。汪。黃)──類聚卷五二 ○ 御覽卷六五二
〔一〕 畏、思形近而訛,據(jù)御覽卷六五二改。
三三七 膺子珪〔一〕。(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一〕 范書黨錮傳「珪」作「瓚」。
劉佑傳
三三八 〔劉佑字伯祖,中山安國人〕〔一〕。宗室胤緒,代有名位。少修操行,學(xué)嚴(yán)氏春秋、小戴禮、古文尚書。仕郡為主簿??⑿∽訃L出錢付之,令市買果實(shí)。佑悉以買筆〔墨〕書具與之〔二〕,因白郡將,言「郎君年可入小學(xué),而但傲佷〔三〕,遠(yuǎn)近謂明府無過庭之教,請(qǐng)出授書」??槭棺泳陀邮芙?jīng),五日一試,不滿呈限,白決罰,遂成學(xué)業(yè),〔闔郡稱美〕〔四〕。(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 書鈔卷七三 御覽卷九六四 書鈔卷一○四
〔一〕 據(jù)御覽卷九六四補(bǔ)。
〔二〕 據(jù)書鈔卷七三、又卷一○四、御覽卷九六四補(bǔ)。
〔三〕 佷,戾也,音很。
〔四〕 據(jù)書鈔卷七三補(bǔ)。
三三九 劉佑字伯祖〔一〕,補(bǔ)尚書郎。佑才辨有大筆,自在臺(tái)閣,陳國家故事,每有奏,決于口筆,為群僚所伏。(姚。王。汪)──書鈔卷六○
〔一〕 「佑」原誤作「?!?,徑改之。
三四○ 劉佑字伯祖〔一〕,為司隸校尉。權(quán)貴子弟罷職,遂還京師,輒改易輿服,隱匿財(cái)寶。(姚。汪。黃)──書鈔卷六一
〔一〕 「佑」原誤作「治」,「祖」誤作「拒」,皆徑改。
魏朗傳
三四一 魏朗補(bǔ)河內(nèi)太守,以清嚴(yán)為治,明審法令〔一〕,為三河之表也〔二〕。(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六 ○ 文選卷四六顏延之曲水詩序注 又卷五○沈休文宋書謝靈運(yùn)傳論注
〔一〕 文選注二引「審」皆作「密」。
〔二〕 三河者,河?xùn)|、河內(nèi)、河南三郡也。
三四二 魏朗字少英〔一〕,入為尚書,再升紫微,謇諤禁省,不屈豪右,為百寮所服。以黨事免。朗性矜嚴(yán),閉門整法,長吏希見,動(dòng)有禮序,室家相待如賓,子孫如事嚴(yán)君焉。(姚。王。汪。黃)──御覽卷二一二 ○ 初學(xué)記卷一一 書鈔卷六○
〔一〕 初學(xué)記卷一一作「字仲英」。
夏馥傳
三四三 陳留夏馥避黨事,遁跡黑山〔一〕。弟靖載絹往餉之于深陽縣客舍〔二〕,見馥顏色衰毀,不復(fù)識(shí),聞其聲,乃覺之。(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一七
〔一〕 范書本傳作「林慮山」。此山出煤炭,多冶家,馥曾為傭,親突煙炭,故山亦稱黑山。
〔二〕 范書本傳作「涅陽」,袁紀(jì)卷二二作「滏陽」。天游按:馥亡命林慮山,不當(dāng)復(fù)出南陽郡之涅陽?;輻澰唬骸肝嚎む捒h有滏水,或是滏水之陽 鷥漢末林慮、鄴縣皆屬魏郡。馥入林慮山,靜追之滏陽山中,為得其實(shí)。」惠說是。東漢無深陽,此當(dāng)系滏陽之誤。又袁、范二書「靖」皆作「靜」。
巴肅傳
三四四 〔巴〕(亹)肅為河南尹〔一〕,正身奉職。(姚。王。汪) ──書鈔卷七六
〔一〕 據(jù)俞本改。姚、王、汪三輯亦作「巴肅」。
范滂傳宗資
三四五 滂,汝南細(xì)陽人〔一〕。父顯,故龍舒侯相。(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一〕 天游按:張璠紀(jì)作「伊陽」 鶇續(xù)漢郡國志,汝南郡無伊陽,「伊」當(dāng)是「細(xì)」之誤。然范書本傳作「征羌」,未知孰是。
三四六 范滂字孟博,汝南人。太守宗資署功曹。滂外甥西平李頌,公族子孫,頑囂穢濁,為鄉(xiāng)曲所棄。〔中〕常侍唐衡〔書求屬仕官〕〔一〕,資敕〔功〕曹召署文學(xué)史〔二〕,滂不肯聽。〔極久,衡復(fù)有書誚資〕〔三〕,資怒,召功曹書佐朱零,問不召頌意狀。零以告滂,滂曰:「答教當(dāng)言,頌則滂之姊子,豈不樂其升進(jìn),但頌洿穢小人,不宜染污朝廷〔四〕,不敢以位私人,是以不召。」零具答教如此。零入聞,資使伍伯亂捶困杖,言辭不懾,仰疾言曰:「范滂清議,猶利刃截腐肉。愿為明府所笞殺,不為滂所廢絕。今日之死,當(dāng)受忠名,為滂所廢,永成惡人?!逛枵卞乐@,皆此類也。(姚。王。汪。黃)──御覽卷二六四 ○ 又卷四二七 書鈔卷三七
〔一〕 據(jù)書鈔卷三七及御覽卷四二七補(bǔ)。原作「屬其事」。
〔二〕 據(jù)書鈔卷三七補(bǔ)。
〔三〕 據(jù)書鈔卷三七、御覽卷四二七補(bǔ)。
〔四〕 御覽卷四二七作「玷塵清朝」。
三四七 不義掃跡〔一〕。──書鈔卷七七
〔一〕 范滂任汝南功曹時(shí)之政績。
三四八 宗資字叔都,南陽安眾人也。家代為漢將相名臣。祖父均,自有傳。資少在京師,學(xué)孟氏易、歐陽尚書。舉孝廉,拜議郎,補(bǔ)御史中丞、汝南太守。置范滂為功曹,委任政事,推功于滂,不伐其美。任善之名,聞?dòng)诤?nèi)。(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羊陟傳
三四九 羊陟字嗣祖,拜尚書令,明審選舉,旌賢退惡。(孫)──書鈔卷五九
三五○ 羊陟遷河南尹,下車,計(jì)日受俸,嘗食干飯茹菜。禁斷豪右囑托,書疏不與交通,斷理冤徒,進(jìn)用善士,節(jié)操者旌表異行。(
姚。王。汪。黃)──類聚卷六 ○ 書鈔卷七六(四)
張儉傳
三五一 張儉為東部督郵。時(shí)中常侍侯覽殘暴百姓,儉舉劾覽,遏絕章奏,并不得通。遂上書告儉與同郡二十四人為黨〔一〕。儉得亡命,止李篤家。外黃令毛欽操兵到門,篤引欽謂曰:「張儉知名天下,而亡非其罪,縱儉可得,寧忍執(zhí)之乎?」欽因起撫篤曰:「蘧伯玉恥獨(dú)為君子,足下如何自專仁義?」篤曰:「篤雖好義,明廷今日載其半矣〔二〕。」欽嘆息而去。(王。汪。黃)──御覽卷四二○
〔一〕 按范書本傳,上書者乃儉鄉(xiāng)人朱并,以性佞邪為儉所棄。
〔二〕 「廷」原誤作「延」,徑正。
三五二 張儉為山陽督郵,清潔中正,疾惡若讎。(姚。王。汪。黃)──書鈔卷三六 ○ 文選卷五六潘安仁楊荊州誄注 又卷三七孔文舉薦禰衡表注
陳翔傳
三五三 陳翔遷定襄太守,寬猛俱濟(jì)。(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三五四 陳(朔)〔翔〕遷揚(yáng)州刺史〔一〕,貶黜奸慝,不畏強(qiáng)御。(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二
〔一〕 王謨按:「范書本傳:翔由定襄太守遷揚(yáng)州刺史。此陳朔當(dāng)即陳翔。翔、朔字體相類,書鈔誤作『朔』?!菇駬?jù)以改
孔昱傳
三五五 〔孔昱七世祖霸,成帝時(shí)歷九卿,封褒成侯〕〔一〕。(
孫)──范書孔昱傳及注
〔一〕 李賢曰:「前書孔霸字次儒,即安國孫,世習(xí)尚書。宣帝時(shí)為太中大夫,授太子經(jīng),遷詹事,高密相。元帝即位,霸以師賜爵關(guān)內(nèi)侯,號(hào)褒成君。薨,謚曰烈君。今范書及謝承書皆云成帝,又言封侯,蓋誤也。詹事及相俱二千石,故曰歷卿。」此文據(jù)范書本傳引,恐與謝書微異。
檀傳
三五六 與子孫同衣而行,并日而食。(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劉儒傳
三五七 林宗嘆儒有珪璋之質(zhì)〔一〕,終必為令德之士。(姚。王。汪。黃)──范書黨錮傳注
〔一〕 李賢注引詩大雅卷阿之「如圭如璋,令聞令望」,以釋「珪璋之質(zhì)」。汪輯誤引入正文,今刪。
三五八 廣漢儒叔林為東郡太守,烏巢于廳事屋梁〔一〕,兔產(chǎn)于床下〔二〕。(姚。王。汪。黃)──類聚卷九二 ○ 御覽卷九○七 又卷九二○ 事類賦注卷二三
〔一〕 御覽卷九○七、事類賦注卷二三「烏」上有「赤」字。
〔二〕 姚輯作廣漢儒傳。汪輯入劉儒傳。孫志祖案:「御覽引謝書作『儒叔林』,豈此人姓儒,廣漢乃地望乎?又范書黨錮傳有劉儒字叔林,東郡陽平人,不為東郡太守,疑非其人?!雇踔儼矗骸复水?dāng)是廣漢人,名儒,字叔林,此誤脫姓耳。注以『儒』為姓,亦非?!裹S奭按:「藝文一引,御覽二引,觀事類賦,則為儒叔林可據(jù)。廣漢是郡縣名,非姓廣名漢儒也?!褂譁虬矗骸竿艟苑稌鴦|郡人,未嘗為東郡太守,疑各書誤引,不知各書上明標(biāo)廣漢,則劉系益州人,非兗州人。范不言為東郡太守,疑脫?!固煊伟矗阂嬜鲝V漢儒傳,非。此人必廣漢人,故得任東郡太守。范書既言劉儒為東郡人,自不當(dāng)任東郡太守。疑此非一人。其系儒叔林抑或名儒字叔林,實(shí)難做定論,故暫附入劉儒傳以俟考。
賈彪傳
三五九 賈彪〔字偉節(jié)〕〔一〕,補(bǔ)新息長,〔政多奇異〕〔二〕。民貧困,多不養(yǎng)子。賈彪到任,嚴(yán)其制,〔有犯者以殺人罪罪之,縣境震栗〕〔三〕,人養(yǎng)〔子〕者數(shù)千〔四〕。皆曰:「賈父所生?!鼓忻纲Z男」,女名「賈女」,以此豐丁口也。(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八 ○ 御覽卷二六七 書鈔卷三五
〔一〕 據(jù)御覽卷二六七補(bǔ)。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書鈔卷七八作「與殺人同」。
〔四〕 據(jù)書鈔卷三五、御覽卷二六七補(bǔ)。
郭泰傳茅容 宋果 賈淑
三六○ 遭母憂,歐血發(fā)病,歷年乃瘳。(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三六一 泰之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后驗(yàn),眾皆服之。故適陳留則友符偉明〔一〕,游太學(xué)則師仇季智〔二〕,之陳國則親魏德公〔三〕,入汝南則交黃叔度〔四〕。初,泰始至南州,過袁奉高〔五〕,不宿而去。從叔度,累日不去?;蛞詥柼?,泰曰:「奉高之器,譬之氿濫〔六〕,雖清而易挹。叔度之器,汪汪若千頃之陂,澄之不清,擾之不濁,不可量也?!挂讯?,泰以是名聞天下。(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偉明,符融之字。
〔二〕 仇覽字季智,一名香。
〔三〕 魏德公,即魏昭,陳國之孝童子,以為「經(jīng)師易遇,人師難遭」,甘愿為泰灑掃以從學(xué)者。事見袁紀(jì)卷二三。
〔四〕 黃叔度,即黃憲也。
〔五〕 袁奉高,乃袁聞也。
〔六〕 廿二史考異卷一二曰:「氿濫,謂氿泉、濫泉也?!固煊伟矗簹?,音軌,詩大東傳曰:「側(cè)出曰氿泉?!篂E,音檻,正出之泉也。辭見詩大雅瞻卬,解見爾雅釋水。
三六二 郭泰拔申屠子龍于漆工之中〔一〕,嘉許偉康于屠酤之肆〔二〕。(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二八
〔一〕 申屠子龍,即申屠蟠也。汪、黃二輯作「子陵」,甚謬。
〔二〕 許偉康,不詳何人之字,事跡亦無考。
三六三 茅容字季偉,陳留人?!材晁氖?,耕于野。時(shí)〕與等輩避雨樹下〔一〕,眾皆箕踞相對(duì),容〔獨(dú)〕危坐愈恭〔二〕。郭林宗見而奇之,共與言,因請(qǐng)?jiān)⑺?。旦日,容殺雞為黍,林宗謂為己設(shè),既而以供其母,自以菜蔬與林宗同飯。林宗起拜之曰:「卿賢乎哉!」因勸令學(xué),卒以成德也。(姚。王。汪。黃)──御覽卷八四七 ○
初學(xué)記卷一七 書鈔卷一四三
〔一〕 據(jù)初學(xué)記卷一七補(bǔ)。又「雨」誤「西」,據(jù)初學(xué)記卷一七、書鈔卷一四三徑改。
〔二〕 據(jù)初學(xué)記卷一七補(bǔ)。
三六四 宋果字仲文〔一〕。(姚。汪。黃)──范書郭泰傳注
〔一〕 范書郭泰傳作「字仲乙」。
三六五 淑為舅宋瑗報(bào)讎于縣中〔一〕,為吏所捕,系獄當(dāng)死。泰與語,淑懇惻流涕。泰詣縣令應(yīng)操,陳其報(bào)怨蹈義之士。被赦,縣不宥之,郡上言,乃得原。(姚。王。汪。黃)
──范書郭泰傳注
〔一〕 淑,賈淑,林宗與之同鄉(xiāng)。
三六六 太原郭長信、王長文、長文弟子師、韓文布、李子政、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云中丘季智名靈舉。子師位至司徒,季然北地太守,其余多典州郡者〔一〕。(姚。王。汪。黃)──范書郭泰傳注 ○ 云谷雜記
〔一〕 皆郭泰所識(shí)之士。其中王子師,即王允。又余寅同姓名錄卷二引謝書曰:「林宗適陳留則友符偉明,游太學(xué)則師仇季智,之陳國則視魏德公,入汝南則交黃叔度。然不特此,又左原以犯法見斥,勸之責(zé)躬。茅容初以危坐,又以草蔬同飯,嘆其賢。又豫識(shí)史叔賓之?dāng)?,惜邊讓未聞道,俱陳留人也。楊氏孟敏墮甑不顧而異之,勸令游學(xué)知名 鷂鄢陵庾乘初傭,后號(hào)征君。訓(xùn)扶風(fēng)宋果以義方,后以烈氣聞,官并州刺史。母憂,受鄉(xiāng)人賈淑之吊,淑改過自厲,終成善士。謂濟(jì)陰黃允雖有才,終失之,卒以遣婦事廢于時(shí)。謂召陵謝甄不入道,以細(xì)行不慎毀棄。識(shí)晉陽王柔以仕進(jìn)顯,柔弟澤以經(jīng)術(shù)通。又識(shí)張孝仲于芻牧之中,范特祖于郵置之役,召公子、許偉康于屠酤,司馬子威于卒伍。同郡郭長信、王長文、長文弟子師、韓文布、季子政、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云中丘季智、郝禮真等六十人,并以成名?!顾膸焯嵋Q此書「捃摭詳備,足稗考證,故未可以晚出廢之也」。其說雖是,然此引恐多有增益,已非謝書之舊,錄此備考。
三六七 泰以建寧二年正月卒,自弘農(nóng)函谷關(guān)以西,河內(nèi)湯陰以北,二千里負(fù)笈荷擔(dān)彌路,柴車葦裝塞涂,蓋有萬數(shù)來赴。(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符融傳馮岱
三六八 融見林宗,便與之交。又紹介于膺,以為「海之明珠,未耀其光;鳥之鳳皇,羽儀未翔」。膺與林宗相見,待以師友之禮,遂振名天下,融之致也。(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三六九 文經(jīng)、子艾〔一〕,曜名遠(yuǎn)近,聲價(jià)已定,征辟不就,療病京師,不通賓客。公卿將相大夫遣門生旦暮問疾,郎吏公府掾?qū)匐s坐其門,不得見也。(姚。王。汪。黃)
──范書本傳注
〔一〕 文經(jīng)姓晉,子艾姓王,二者沽名釣譽(yù),紅極一時(shí)。融察其非真,以語李膺,后果廢棄。
三七○ 〔馮〕(馬)岱字德山〔一〕,辟司徒劉寵府,與四府掾?qū)俨⒃勁_(tái),集議邊事〔二〕。(姚。汪。黃)──書鈔卷六八
〔一〕 據(jù)陳、俞本改。
〔二〕 孔本下本有「上奉議邊」四字,系衍文,陳、俞本亦刪之。
三七一 馮岱字德山,性慷慨,有文武異才。既到官,融往相見,薦范冉為功曹,韓卓為主簿,孔為上計(jì)吏。(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三七二 潁川張?jiān)妫拘惺恳?,來存融,吊其妻亡〔一〕。知其如此,謂言:「足下欲尚古道,非不清妙,且禮設(shè)棺槨,制杖章〔二〕??鬃釉唬骸何釓闹??!弧踩场贡阃扑速\?,命融以給殯。融受而不辭也。(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一〕 時(shí)融遭黨事禁錮,妻亡,欲仿古亡者,棄之中野,即土埋藏。
〔二〕 黃奭曰:「『章』下疑脫『明』。」而汪輯改「章」為「衰」,是。
〔三〕 見論語八佾篇。
許劭傳
三七三 許劭〔字子將,汝南平輿人〕〔一〕。仕郡為功曹,抗忠舉義,進(jìn)善黜惡,正機(jī)執(zhí)衡,允齊風(fēng)俗,所稱如龍之升,所貶如墮于淵,清論風(fēng)行,所吹草偃,為眾所服,〔多所賞識(shí),拔樊子昭于未聞,天〕〔下咸稱許郭〕〔二〕。(孫。王。汪。黃)
──御覽卷二六四 ○ 又卷四四二 書鈔卷七七
〔一〕 據(jù)御覽卷四四二補(bǔ)。
〔二〕 同右。汝南先賢傳言樊子昭乃鬻幘之賈販。又郭指郭泰,亦善拔賢士,劭與之齊名。
竇武傳胡騰
三七四 竇武上表曰:「今冬大寒過節(jié)〔一〕,毒害鳥獸,爰及池魚,城傍松竹,皆為傷絕。」(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三
〔一〕 指延熹九年事。
三七五 竇武上疏曰:「奉承詔命,精爽隕越。」(孫。王。汪。黃)──文選卷三七劉越石勸進(jìn)表注
三七六 騰辟荊州部南陽從事〔一〕,遇孝桓帝南巡,又為護(hù)駕到南陽,騰自表上言:「乘輿所幸,便為京師。臣請(qǐng)荊州刺史比于司隸校尉,臣職比于都官從事也。(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三(
二)
〔一〕 胡騰字子升,少師事竇武,后為武大將軍府掾。武死,騰攜武孫輔逃奔零陵,養(yǎng)為己子。建安中,劉表始命輔復(fù)本姓。
三七七 為荊州從事,萬事既辨,一州肅然,百僚敬服其能。(姚。王。汪。黃) ──書鈔卷七三
皇甫嵩傳
三七八 皇甫嵩請(qǐng)冀州一年田租,以贍饑民 鸛姓歌曰:「天下亂兮市為墟,母不保子妻失夫,賴得皇甫復(fù)汝居?!梗ㄒ?。王。汪。黃)─ ─類聚卷一九
三七九 皇甫嵩字義真,拜車騎將軍,討平?jīng)銮己?,選將士梟騎萬隊(duì),戎車三千,公卿百僚皆祖送于平樂觀,大會(huì)。既御天下命,又臨虜廷,掃殄羌賊,靡有孑遺,卒整二州,獻(xiàn)捷振旅。(姚。王。汪。黃)──書鈔卷六四(二)
三八○ 皇甫嵩為三公,以身起于汗馬,常折節(jié)下士。(王。汪。黃)
──御覽卷四七五
朱雋傳子皓
三八一 為郡主簿,太守尹端被坐討賊失利〔一〕,罪當(dāng)棄市。雋乃羸服赍金到京師,賂主史得免,雋乃不言。(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三
〔一〕 所討者,許昭也。
三八二 朱雋宣國威靈,審示禍福。(孫。王。汪。黃)──文選卷四九干寶晉紀(jì)總論注
三八三 朱皓德行純懿,文學(xué)優(yōu)裕。(孫。王。汪。黃)──文選卷二八陸士衡樂府吳趨行注 ○ 又卷四七袁彥伯三國名臣序贊注
董卓傳
三八四 董卓獲山東兵,以豬膏涂布十余匹,用纏其身,然后燒之,先從足起。(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二○
三八五 董卓死,陜中諸將后共相要遣使詣長安相聞,求乞大赦。尚書令王允等以為殺卓時(shí)已赦,今復(fù)求,一歲不可再赦。李傕等曰:「京師不赦我,我當(dāng)死,不若決之。若攻長安克之,則可大得天下。不克,則盡鈔取三輔婦女財(cái)物,西上隴,歸鄉(xiāng)里,作賊延命,尚可數(shù)年?!褂谑菐洷飨蜷L安。(孫。王。汪。黃)──御覽卷六五二
三八六 獻(xiàn)帝幸弘農(nóng),郭汜虜略百官婦女,有美發(fā)者,皆斷取之。(孫。汪。黃) ──御覽卷三七三
張溫傳
三八七 張溫以司空加車騎將軍征韓遂。丙辰,引溫見于崇德殿,溫以軍禮,長揖不拜。(孫。王。汪。黃)──御覽卷二九六
劉虞傳
三八八 虞父舒,丹陽太守。虞通五經(jīng),東海恭王之后。(姚。王。汪。黃)──范書本傳注
三八九 劉虞為幽州刺史,常著裘。(孫。王。汪。黃)── 御覽卷六九四
公孫瓚傳
三八九 公孫瓚為郡主簿,太守遭徙日南,瓚舉觴北芒上,泣辭于母墓,曰:「昔為人子,今為人臣。太守遭事,遠(yuǎn)送日南?!踩漳隙唷痴螝狻惨弧常瑧植坏眠€?!固貢?huì)赦。(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三
〔一〕 據(jù)范書本傳補(bǔ)。
三九○ 公孫瓚非紹〔一〕,立劉伯安〔二〕,斂其眾攻紹。(孫。王。汪。黃) ──文選卷四四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注
〔一〕 紹,袁紹。
〔二〕 伯安,劉虞字。
陶謙傳趙昱
三九一 〔趙昱字符達(dá)〕〔一〕,年十三,母嘗病,經(jīng)涉三月。昱慘戚消瘠,至目不交睫,握粟出卜,祈禱泣血,鄉(xiāng)黨稱其孝。就處士東莞綦母君〔公立精舍〕〔二〕,受公羊傳,兼該群業(yè)。至歷年潛志,不窺園圃,親疏希見其面。時(shí)入定省父母,須臾即還。高潔廉正,抱禮而立,清英儼恪,莫干其志;旌善以興化,殫邪以矯俗。州郡請(qǐng)召,常稱病不應(yīng)。國相檀謨、陳遵共召,不起,或興盛怒,終不回意。學(xué)孝廉,除莒長,宣揚(yáng)五教,政為國表。會(huì)黃巾作亂,陸梁五郡,郡縣發(fā)兵,以為先辦。徐州刺史巴祇表功第一,當(dāng)受遷賞,昱深以為恥,委官還家。徐州牧陶謙初辟別駕從事,辭疾遜遁。謙重令揚(yáng)州從事會(huì)稽吳范宣旨,昱守志不移,欲威以刑罰,然后乃起。舉茂才,遷廣陵太守。賊笮融從臨淮見討,迸入郡界。昱將兵拒戰(zhàn),敗績見害。〔三〕(姚。王。汪。黃)
──魏志陶謙傳注 ○ 御覽卷三七四 又卷一八一 范書陶謙傳注
〔一〕 據(jù)御覽卷三七四補(bǔ)。
〔二〕 據(jù)御覽卷一八一補(bǔ)。
〔三〕 姚之骃按:「笮融敗走廣陵,昱待以賓禮。融利廣陵資貨,乘酒酣殺昱,放兵大掠,非拒戰(zhàn)敗績也。范說為是?!?
袁紹傳胡母班
三九二 班〔一〕,王匡之妹夫。董卓使班奉詔到河內(nèi),解釋義兵??锸茉B旨,收班系獄,欲殺之以徇軍 疣與匡書云:「自古以來,未有下土諸侯舉兵向京師者。劉向傳曰『擲鼠忌器』,器猶忌之,況卓今處宮闕之內(nèi),以天子為藩屏。幼主在宮,如何可討?仆與太傅馬公、太仆趙岐、少府陰修俱受詔命〔二〕。關(guān)東諸郡,雖實(shí)嫉卓,猶以銜奉王命,不敢玷辱。而足下獨(dú)囚仆于獄,欲以釁鼓,此〔何〕悖暴無道之甚者也〔三〕!仆與董卓有何親戚,義豈同惡?而足下張虎狼之口,吐長蛇之毒,恚卓遷怒,何其酷哉!死,人之所難,然恥為狂夫所害。若亡者有靈,當(dāng)訴足下于皇天。夫婚姻者,禍福之機(jī),今日著矣。曩為一體,今為血讎。亡人子二人〔四〕,則君之甥,身沒之后,慎勿令臨仆尸骸也?!箍锏脮?,抱班二子而泣 疣遂死于獄。(姚。王。汪。黃)──魏志袁紹傳注 ○ 范書本傳注
〔一〕 班,胡母班也。
〔二〕 范書紹傳作「遣大鴻臚韓融、少府陰循、執(zhí)金吾胡母班、將作大匠吳循、越騎校尉王瑰譬解紹等諸軍」。天游按:范書趙歧傳載,岐與馬日磾出使山東,乃李傕專政時(shí)之事,班書所言恐誤,當(dāng)以范書為是。又廿二史考異卷一二曰:「獻(xiàn)帝紀(jì)『循』皆作『修』。魏志亦作『吳修』。當(dāng)以『修』為正?!瑰X說是。
〔三〕 據(jù)范書袁紹傳注補(bǔ)。
〔四〕 范書袁紹傳注作「亡人二女」,誤。
三九三 胡母班書曰:「董卓起朔垂?!埂惨弧常▽O。王。汪。黃)──文選卷三七劉越石勸進(jìn)表注
〔一〕 汪輯補(bǔ)入上條「況卓」之后,恐是。
三九四 匡少與蔡邕善。其年為卓軍所敗,走還泰山,收集勁勇,得數(shù)千人,欲與張邈合。匡先殺執(zhí)金吾胡母班 疣親屬不勝憤怒,與太祖并勢(shì),共殺匡。(孫。王。汪。黃)
──魏志武帝紀(jì)注
三九五 袁紹以曹操為東郡太守,劉公山為兗州〔一〕。公山為黃巾所殺,乃以操為兗州刺史。(孫。王。汪。黃)──文選卷四四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注
〔一〕 劉公山者,劉岱也。
三九六 操得兗州,兵眾強(qiáng)盛,內(nèi)懷反紹意。(孫。汪。黃)─ ─文選卷四四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注
三九七 操圍呂布于濮陽,為布所破,投紹。紹哀之,乃給兵五千人,還取兗州。(孫。王。汪。黃)──文選卷四四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注
袁術(shù)傳
三九八 袁術(shù)在壽春,百姓以桑椹干為飯〔一〕。(黃)──書鈔卷一五六
〔一〕 孔本作「漢書」之文,誤。黃輯據(jù)陳本作謝書,今從之。
謝承后漢書卷五
循吏傳
三九九 南陽(范)〔茨〕充為(吳)桂陽太守〔一〕,教民植桑絺纻之屬,養(yǎng)蠶織履,民得利益。(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二五
〔一〕 茨、范形近而訛,據(jù)范書循吏傳及注引東觀記改。又桂陽郡乃荊州之郡,非吳地之郡,「吳」系衍文,故刪。
四○○ 龍丘萇,吳郡人,篤志好學(xué)。王莽篡〔位〕〔一〕,隱居大山〔二〕,以耕稼為業(yè),公交車征〔三〕,不應(yīng)。更始時(shí),任延年十九,為東部尉,折節(jié)下士,鍾離意為主簿,自請(qǐng)萇為門下祭酒。教曰:「龍丘先生,清過夷、齊,志慕原憲〔四〕,都尉灑掃其門,猶懼辱之,何召之有!」〔五〕(汪。黃)──天中記卷四○
〔一〕 據(jù)御覽卷五○二補(bǔ)。
〔二〕 按范書本傳作「太末」,系縣名,屬會(huì)稽郡,境有龍丘山,乃龍丘萇隱居處。此作「大山」,誤。
〔三〕 「征」原誤在「不應(yīng)」下,據(jù)御覽卷五○二改。
〔四〕 原憲字子思,孔子弟子??鬃幼洌鲇诓轁?,不以無財(cái)貧賤為病,而以學(xué)道不能行之為恥,故子貢曾為此而自慚。事見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亦載莊子讓王篇。
〔五〕 此條御覽卷五○二引作謝沈書,汪、黃兩輯入謝承書,恐非。二謝書易相混,古已有之,至清因推崇承書而愈甚。天中記引作承書,疑其實(shí)出自御覽,今據(jù)以錄而俟考。
四○一 許荊字子張。少喪父,養(yǎng)母孝順。家貧為吏,無有船車,休假,常單步荷擔(dān)上下,清節(jié)稱于鄉(xiāng)里。(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二○ ○ 御覽卷六三四 范書循吏傳注
四○二 許荊兄子〔世〕常報(bào)讎殺人〔一〕,怨家會(huì)眾操兵至荊家,欲殺之。會(huì)荊始從府休歸,與相遇,因出門解劍長跪曰:「前無狀相犯,咎皆在荊不能相教。兄既早歿,一子為嗣,如令死者〔二〕,傷其滅絕。今愿殺身,代之塞咎,雖死已往,猶謂更生?!乖辜曳銎鹎G曰:「許掾,郡中稱為賢,吾何敢相侵?!挂蛩煳?。(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一七 ○ 文選卷四六任彥升王文憲集序注 御覽卷五一二 又卷四一六
〔一〕 據(jù)文選卷四六任彥升王文憲集序注及御覽卷五一二補(bǔ)。
〔二〕 「令」原誤作「全」,依御覽卷五一二徑改。
四○三 郴人謝弘等不養(yǎng)父母,兄弟分析,因此皆還供養(yǎng)者千有余人〔一〕。(姚。王。汪。黃)──范書循吏傳注
〔一〕 時(shí)荊為桂陽太守。耒陽蔣均兄弟爭財(cái),訟于荊。荊以教化不行乞詣廷尉受罪,均兄弟感悔,故謝弘等聞而感化,俱還供養(yǎng)。
四○四 孟嘗遷合浦太守。郡不產(chǎn)谷,而海出珠寶,〔舊采珠以易米食〕〔一〕。宰守貪求,〔使民采珠,積以自入〕〔二〕,不知〔
紀(jì)〕極〔三〕,珠遂漸徙于交址。行旅不至,民皆饑死。嘗革易前弊,不逾歲而〔去〕珠皆還〔四〕。上聞?wù)髦?,嘗歸,民(交)〔吏〕攀〔車〕戀之也〔五〕。(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 類聚卷八四 事類賦注卷九 書鈔卷三五又卷七六
〔一〕 據(jù)類聚卷八四補(bǔ)。
〔二〕 同右。
〔三〕 據(jù)范書循吏傳補(bǔ)。
〔四〕 據(jù)書鈔卷三五、類聚卷八四補(bǔ)。
〔五〕 據(jù)書鈔卷七六改補(bǔ)。
四○五 「非腹背之毛,羽翼之佐也?!埂惨弧常ㄒ?。汪。黃)──書鈔卷四九
〔一〕 乃尚書楊喬薦孟嘗書之文。
四○六 遷張掖太守〔一〕。歲饑,開倉賑民,一郡得全,順帝嘉之。──書鈔卷七四
〔一〕 太守者,第五訪也。
四○七 劉寵遷會(huì)稽太守,簡煩除苛。──書鈔卷七五
四○八 劉寵為司徒,臥布被。(姚。王。汪。黃)──書鈔卷五二 ○ 類聚卷四七 御覽卷二○七 書鈔卷三八
四○九 仇覽字季智,一名香,陳留考城人也。(孫。王。汪。黃)──御覽卷六一○
四一○ 覽為縣陽遂亭長〔一〕,好行教化。人羊元兇惡不孝〔二〕,其母詣?dòng)[言元〔三〕。覽呼元,誚責(zé)元以子道,與一卷孝經(jīng),使誦讀之。元深改悔,到母床下,謝罪曰:「元少孤,為母所驕。諺曰:『孤犢觸乳,驕子罵母?!黄蚪褡愿??!鼓缸痈嘞蚱?。于是元遂修孝道,后成佳士。(姚。王。汪。黃)──范書循吏傳注 ○ 御覽卷六一○
〔一〕 范書循吏傳作「蒲亭長」。
〔二〕 孔平仲珩璜新論曰:「仇覽傳為蒲亭長,化不孝陳元。謝承以為陽遂亭長,化不孝子羊元。地名人名皆不同?!够輻澰唬骸溉昴舷荣t行狀作『孫元』?!谷呶粗胧恰?
〔三〕 御覽卷六一○「言」作「告」。
四一一 瑯邪董種〔一〕,為不其令,赤雀乳廳〔事〕前桑上〔二〕,民為作歌頌。(孫。王。汪。黃)──類聚卷九九 ○ 御覽卷九二二 事類賦注卷一九 范書循吏傳注
〔一〕 天游按:范書循吏傳作「童恢」,注曰謝書作「僮種」,均與類聚、御覽、事類賦注引異。王楙野客叢書曰:「考碑乃姓黃耳。」惠棟曰:「案不其令董君闕。董字從廾從童。又南陽正街碑云:『
以府丞董察』。則蕫與董通?;?,蓋姓董也。集韻及漢隸字源亦皆以蕫為董也。」則王楙說非。又傳注「董」作「僮」,亦誤。
〔二〕 據(jù)御覽卷九二二及事類賦注卷一九補(bǔ)。
四一二 吳郡沈豐為零陵太守〔一〕,到官一年,甘露降泉陵、洮陽五縣〔二〕,流被山林,膏潤草木。
(姚。王。汪。黃)──類聚卷九八 ○ 御覽卷一二 事類賦注卷三
〔一〕 汪輯此條多據(jù)東觀記以補(bǔ),重蹈陳禹謨妄補(bǔ)書鈔之覆轍,頗失當(dāng)。又孫志祖按:「御覽卷一六○引東觀記云『豐字圣達(dá)』。南史沈約傳作『酆字圣通』。又按豐乃章帝時(shí)人,時(shí)未有吳郡,史家追書之也?!褂重S及百里嵩、巴祗、王阜四人,汪輯依惠棟補(bǔ)注入循吏傳,今亦從之。
〔二〕 「洮陽」本作「佻陽」,據(jù)續(xù)漢郡國志徑改。
四一三 沈豐為零陵太守,為政慎刑重殺,愛民養(yǎng)化〔一〕。(姚。王。汪。黃) ──書鈔卷七五
〔一〕 諸輯均入上條,而脫注出處。又「零」原誤作「廣」,據(jù)上條徑改。
四一四 為零陵太守,吏有陰過,長假還家。(王。汪。黃)─ ─書鈔卷七四
四一五 沈豐為零陵守,有三黃龍望府中〔一〕。(姚。汪。黃)──書鈔卷七五
〔一〕 此條俞本未注書名??妆疽嗳?,又僅作「黃龍望虎」,「虎」當(dāng)系「府」之訛。今依三輯例,暫列于此以俟考。
四一六 甄豐惻隱之恩,發(fā)于自然〔一〕。(孫。王。汪。黃)──文選卷四二吳質(zhì)答東阿王書注
〔一〕 汪輯疑「甄」系「沈」之訛,附于豐傳。今從之。
四一七 陳留百里嵩,字景山,為徐州刺史。境遭旱,嵩〔出巡〕行部〔一〕,傳車所經(jīng),甘雨輒澍〔二〕。東海(金)〔合〕鄉(xiāng)、祝其二縣〔三〕,僻在山間,嵩傳駟不往,二縣不得雨。父老干請(qǐng)〔訴曰:「人等是公百姓,獨(dú)不迂降?!鼓嘶馗爸场菜摹常郧返蕉h,入界即雨,〔隨車而下〕〔五〕。(姚。王。汪。黃)──御覽卷二五六 ○ 類聚卷五○ 御覽卷一○ 書鈔卷三五類聚卷二 事類賦注卷三
〔一〕 據(jù)書鈔卷三五、御覽卷一○、事類賦注卷三補(bǔ)。
〔二〕 「澍」本作「●」。集韻曰:「澍或作●?!诡惥劬砦濉?作「注」,亦可通。類聚卷二則作「至」,誤。
〔三〕 據(jù)御覽卷一○、事類賦注卷三及續(xù)漢郡國志改。
〔四〕 據(jù)事類賦注卷三補(bǔ)。御覽卷一○亦有此句,無末「之」字。
〔五〕 據(jù)事類賦注卷三、御覽卷一○補(bǔ)。
四一八 百里嵩為徐州刺史,甘露再降廳事前樹。(姚。王。汪)──類聚卷九八
四一九 山陽百里嵩為濟(jì)南相〔一〕,甘露降于郡 鴆帝嘉之〔二〕,征祥拜大鴻臚。(姚。王。汪。黃)──類聚卷九八 ○ 御覽卷二三二
〔一〕 御覽卷二三二引作「白嵩字季山」,誤。
〔二〕 御覽卷二三二作「安帝嘉其致瑞」。下句無「祥」字。
四二○ 祗為別駕〔一〕,●素清白〔二〕,以儉厲俗,在官不迎妻子,俸祿不使有余。(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三
〔一〕 祗為別駕,諸引唯此一見,「在官」以下與他引作揚(yáng)州刺史時(shí)事跡同,疑其有訛。
〔二〕 ●,體之俗字。汪輯作「休」,誤。
四二一 巴祗字敬祖,為揚(yáng)州刺史,在任不迎妻子〔一〕,俸祿不使有余〔二〕。(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二 ○ 又卷三八(二) 御覽卷二五六
〔一〕 書鈔卷三八作「在官」。
〔二〕 此條以下,諸輯合為一條,文字多異,且諸條出處和次第均難明晰,不如分引之,故作如下編。
四二二 勃骸鶩祗字敬祖〔一〕,為揚(yáng)州刺史,黑幘毀壞,不復(fù)改易,〔以水澡傅膠墨用之〕〔二〕。(姚。王。汪。黃)──書鈔卷一二七(二) ○ 書鈔卷三八 類聚卷五○ 御覽卷二五六 又卷六八七 書鈔卷七二
〔一〕 書鈔卷一二七陳本作蔡祖事跡,孫、黃二輯皆據(jù)以作蔡祖?zhèn)?,誤。今從孔本。
〔二〕 據(jù)書鈔卷三八補(bǔ)。說文曰:「澡,洗也。」又類聚卷五○ 作「以水滲曝用之」。
四二三 巴祗為揚(yáng)州刺史,夜與士對(duì)坐〔一〕,處暝暗之中,不燃官燭。(姚。王。汪。黃)──書鈔卷三八 ○ 又卷七二 類聚卷八○ 初學(xué)記卷二五 御覽卷二五六 又卷八七○ 類聚卷五○
〔一〕 類聚卷八○、初學(xué)記卷二五、御覽卷八七○諸引「士」作「
客」。
四二四 王阜幼好經(jīng)學(xué),年十一,辭父母欲出就學(xué),父母以阜少,不允。竊書負(fù)笈,乘跛馬,后安定受韓詩。年十七,經(jīng)業(yè)大就,聲聞鄉(xiāng)里〔一〕。(姚。王。汪。黃)──書鈔卷一三九
〔一〕 孔本引書作東觀記,文字多舛訛,語頗費(fèi)解。而陳本作謝承書,故諸輯均據(jù)以引。然文句雖簡略可讀,恐非謝書之舊,錄此以備考。
酷吏傳
四二五 敕令詣太官賜食〔一〕。宣受詔出,飯盡,覆杯食機(jī)上。太官以狀聞。上問宣,宣對(duì)曰:「臣食不敢遺余,如奉職不敢遺力?!梗ㄒΑM?。汪。黃)──范書酷吏傳注
〔一〕 時(shí)宣格殺湖陽公主蒼頭,帝敕叩頭謝主,宣不從。強(qiáng)使頓之,宣兩手據(jù)地,終不肯伏。帝以其強(qiáng)直不阿,循法無私,故賜食。
四二六 有白馬一匹,蘭輿一乘〔一〕。(姚。王。汪。黃)─ ─范書酷吏傳注
〔一〕 宣卒,所遺之物唯此。姚之骃按:「宣身歿之后,一寒至此,真無欲可知,故能作強(qiáng)項(xiàng)令也,無欲則剛?!?
四二七 黃昌字圣真,會(huì)稽人。得珍玩可食之物,歸以進(jìn)母。─ ─緯略卷六
四二八 黃昌,夏多蚊,貧無幬,傭債為作幬。(孫。汪。黃)──御覽卷六九九
四二九 昌為宛陵令〔一〕,嚴(yán)毅好發(fā)奸伏。有盜車蓋者,昌不言,密令人至賊家,掩取之,悉收一家,一時(shí)殺之,百姓戰(zhàn)懼,咸稱明也。(姚。汪。黃)─ ─姚輯
〔一〕 范書酷吏傳作「宛令」。又此條汪輯曰出白帖,未注卷數(shù),實(shí)非。黃輯出姚本,汪輯當(dāng)亦出姚本,出處尚俟考。
四三○ 黃昌為蜀郡太守,未至蜀郡,時(shí)有謠曰「兩日出天兮」?!惨弧常ㄒ?。王。汪。黃)──書鈔卷七六
〔一〕 姚、汪等輯作「兩日出,天兵戢」。然天中記卷一八作「兩日出天」,與書鈔引同。
四三一 黃昌,會(huì)稽人,為蜀郡太守。初昌為州書佐,其婦遇賊,轉(zhuǎn)入蜀,為人妻。其子犯事,詣昌〔自訟〕〔一〕。昌疑母不類蜀人,因問所由,對(duì)曰:「妾本會(huì)稽戴次公女,州書佐黃昌之妻也。妾?dú)w家,為賊所掠,遂至此。」昌驚呼,前曰:「何以知?」曰:「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當(dāng)為二千石?!共顺鲎?,因相持悲泣,還為夫妻,竟以禮重焉。(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六
〔一〕 據(jù)范書酷吏傳補(bǔ)。
四三二 陽球?yàn)樗倦`校尉,虎視帝宇。(孫。王。汪。黃)── 文選卷六左太沖魏都賦注
宦者傳
四三三 曹節(jié)弟破石,為越騎校尉。越騎營五伯妻有美色〔一〕,破石從求之,五伯不敢逆,妻執(zhí)意不肯〔行〕〔二〕,遂自殺。其縱暴無道,多此類也。(姚。王。汪。黃)──書鈔卷六一 ○ 御覽卷二四二 又卷四三九
〔一〕 五伯,即伍伯。中華古今注曰:「五人為伍,長為伯,故稱伍伯。」
〔二〕 據(jù)御覽卷二四二、又卷四三九補(bǔ)。
四三四 呂強(qiáng)上疏曰:「茍寵所愛,私擢所幸,不復(fù)為官擇人,反為人擇官也?!梗▽O。王。汪。黃)──文選卷四九干令升晉紀(jì)總論注
儒林傳
四三五 劉昆遷弘農(nóng)太守。先是崤險(xiǎn),驛道多虎災(zāi),行旅不通〔一〕。昆為政三年,化大行,虎皆負(fù)子渡河而去。(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一〕 「行旅」原誤倒,徑正之。
四三六 戴憑字次仲,〔汝南郡舉明經(jīng),征博士,拜郎中〕〔一〕。〔詔公卿大會(huì),群臣皆就席,憑獨(dú)立。世祖問其意,對(duì)曰:「博士說經(jīng)皆不如臣,而坐居臣上,是以不得就席?!沟哿钆c諸儒難說,帝善之〕〔二〕 癘侍中,領(lǐng)虎賁中郎將。正旦朝賀,百僚(舉)〔畢〕會(huì)〔三〕。帝令群臣諸王(皆)〔能〕說經(jīng)〔史〕者〔四〕,更相難詰,義有不通,輒奪其席,以益通者。憑遂重坐五十余席,故京師為之語曰〔五〕:「解經(jīng)不窮戴侍中?!梗ㄒ?。王。汪。黃)──書鈔卷五八 ○ 類聚卷六九 又卷五五 書鈔卷九八 又卷一三三 初學(xué)記卷二五 御覽卷七○九 又卷六一五 初學(xué)記卷二一
〔一〕 據(jù)初學(xué)記卷二五補(bǔ)。
〔二〕 據(jù)類聚卷六九補(bǔ)。
〔三〕 據(jù)汪輯改。
〔四〕 據(jù)書鈔卷九八改補(bǔ)。初學(xué)記卷二五「經(jīng)」下亦有「史」字。
〔五〕 類聚卷五五、御覽卷七○九「語」作「議」;御覽卷六一五作「諺」。
四三七 孫期字仲式〔一〕,事母至孝,牧豕于大澤中,賣之以奉供養(yǎng)。遠(yuǎn)人從其學(xué)者,皆執(zhí)經(jīng)追于澤畔。(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三三
〔一〕 范書本傳作「仲彧」。
四三八 震字仲威〔一〕。光武嘉其仁義,拜震郎中。后以公事左遷淮陽王廄長。(姚。王。汪。黃)──范書儒林傳注
〔一〕 震,禮震,平原人。歐陽歙下獄當(dāng)斷,時(shí)震年十七,上書求代歙死。
四三九 張馴字子雋,與蔡邕共定六經(jīng) 癘侍中,典領(lǐng)秘書。馴儒雅敏達(dá),有智慧。(姚。王。汪。黃)──書鈔卷五八
四四○ 尹敏字功季〔一〕,治尚書。初拜郎中。帝以敏博通經(jīng)記,令校圖讖。(姚。王。汪。黃)──書鈔卷六三
〔一〕 范書及東觀記均作「幼季」。幼、功形近易誤,作「幼」是。
四四一 周防及守近甸,嘉瑞表應(yīng)。(孫。王。汪。黃)──文選卷三八任彥升為齊明帝讓宣城郡公第一表注
四四二 包咸字子良,吳郡曲阿人〔一〕。為諸生,受業(yè)長安。王莽末,嘗負(fù)笈追師。(姚。王。汪。黃)──書鈔卷一三五
〔一〕 范書本傳「吳郡」作「會(huì)稽郡」。天游按:會(huì)稽郡治在吳。順帝時(shí)分會(huì)稽郡十三城置吳郡,曲阿即其一。然包咸死于明帝永平八年,時(shí)郡未分,仍稱會(huì)稽。此作吳郡,乃史家追敘所致。
四四三 包咸字子良,為赤眉所得,咸晨夕誦經(jīng),賊異而遣之〔一〕。──書鈔卷九八
〔一〕 汪輯言此條出類聚,未詳卷數(shù)??鬃⒃怀鲱惥劬砦逦?,然上海古籍出版社之類聚排印本無此引。
四四四 包咸字子良,明魯詩、論語,駐東海,立精舍講授。(姚。王。汪。黃) ──初學(xué)記卷二一
四四五 包咸為吳郡主簿,有好馬,太守黃讜借乘行春,及歸放就,甚奇之。(姚。王。汪。黃)──書鈔卷七三
四四六 包咸字子良,永平五年,遷大鴻臚。每進(jìn)見,錫以幾杖,入屏不趍〔一〕,贊事不名,經(jīng)傳有疑,輒遣小黃門就舍即問〔二〕。顯宗以咸有師傅恩,而素清苦,常時(shí)賞賜珍玩束帛,奉祿增于諸卿。(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七四
〔一〕 趍,趨之俗字。
〔二〕「問」原誤作「門」,據(jù)范書本傳徑改。
四四七 杜撫字叔和,犍為武陽人。少有高才,受業(yè)于薛漢,定韓詩章句〔一〕。(姚。汪。黃)──姚輯
〔一〕 出處不詳,汪、黃二輯皆本姚輯,今錄而俟考。
四四八 趙曄字長君,會(huì)稽山陰人。少嘗為縣吏,奉檄送督郵。曄心恥斯役,遂棄車馬去,到犍為詣杜撫受韓詩〔一〕。(姚。王。汪。黃)──書鈔卷一○ 三
〔一〕 姚之骃按:「范書又載南陽馮良事,與長君事前后雷同,不知何以一時(shí)有此二士?」
四四九 秦氏季代有魯人高堂伯〔一〕。(孫。王。汪。黃)─ ─史記儒林傳素隱
〔一〕 史記儒林傳曰:「言禮自魯高堂生?!顾麟[引謝書此文,且曰:「則『伯』是其字,云『生』者,自漢已來儒者皆號(hào)『生』,亦『先生』省
字呼之耳?!拱?、范二史亦均作「高堂生」。此當(dāng)系儒林董鈞傳前之小序之文。
四五○ 何休字劭公,雅有心思,研精六經(jīng)。──書鈔卷九七
四五一 何休字劭公,以春秋駁漢事,妙得公羊本意,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谷梁廢疾。──書鈔卷九六 ○ 又卷九五(三)
四五二 許慎字叔重,性淳篤,少博學(xué)經(jīng)籍,馬融常推敬之。時(shí)人為之語曰:「五經(jīng)無雙許叔重?!梗▽O。汪。黃)──御覽卷四九五
文苑傳
四五三 香代為冠族,葉令況之子。(姚。王。汪。黃)──范書文苑傳注
四五四 黃香字文強(qiáng)。除郎〔一〕,以父老求歸供養(yǎng)。征拜郎中,詔書召黃香在殿下,問:「父年幾何?何故不入公府?」(姚。汪。黃)──書鈔卷六三
〔一〕 職官分紀(jì)卷四九作「除郎中」,無「征拜」以下。
四五五 黃香知古今,群書無不涉獵。帝以香先帝所異,每有疑,帝時(shí)特訪問。又詔香詣東觀,讀所未嘗見書。(王。汪。黃)──御覽卷六一二
四五六 黃香為魏郡太守,到官,不遣吏歸鄉(xiāng),摘發(fā)奸邪,立決詞訟。(姚。王。汪。黃)──書鈔卷七四
四五七 葛龔以善文記知名。──書鈔卷一○三
四五八 南郡王逸素與英善〔一〕,因與其書,多引古譬喻,勸使就聘。英順逸議,談?wù)呤?。(姚。王。汪。黃)──范書樊英傳注
〔一〕 英者,樊英也。習(xí)京氏易,兼明五經(jīng)。又善風(fēng)角、星筭、河洛七緯、推步災(zāi)異,見方術(shù)傳。
四五九 王延壽有俊才。父逸欲作魯靈光殿賦,令延壽往錄其狀。延壽因韻之,以簡其父。父曰:「吾無以加也。」時(shí)蔡邕亦有此作,十年不成,見延壽賦,遂隱而不出。(汪)
──王十朋蘇詩注
四六○ 侯瑾字子瑜,傭作為資,暮〔還,輒〕柴讀書〔一〕。(姚。王。汪。黃) ──書鈔卷九八 ○ 御覽卷六一六
〔一〕 據(jù)御覽卷六一六補(bǔ)??讖V陶曰:「考即然之古文耳?!褂钟[卷六一六「柴」作「火」。
四六一 第五永為督軍御史,督使幽州。蔡邕等天下名才士人皆會(huì),祖餞于平樂館〔一〕。高彪送永在坐,因援筆書牘〔二〕。(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二一
〔一〕 范書本傳作「長樂館」。孫志祖曰:「作平樂館是。」
〔二〕 范書本傳曰:「議郎蔡邕等皆賦詩,彪乃獨(dú)作箴?!?
四六二 禰衡與黃祖子射尤善。衡與俱讀蔡邕所作碑文,射愛其文,恨不寫取。衡謂射曰:「吾雖一遇,猶識(shí)其言,其缺兩字不明。」因書出之。射寫還比校,皆無所誤,惟兩字缺。(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一七
獨(dú)行傳
四六三 彭修字子陽,會(huì)稽人。年十五,時(shí)父為郡吏,得休,與修歸,道為盜所劫,修困迫,乃拔佩刀前持盜曰:「父辱子死?!贡I相謂曰:「此童子,義勇士也,不宜逼之?!顾燹o謝而去。(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三四
四六四 彭修,會(huì)稽人,仕郡為功曹。時(shí)西部都尉宰晁行太守事,以微過收吳縣獄吏〔一〕,將殺之。主簿鍾離意爭諫甚切,晁怒,使收縛意。修排合直入,拜于庭曰:「明府發(fā)雷霆于主簿,請(qǐng)聞其過?!龟嗽唬骸甘芙倘铡捕?,初不奉行。廢命不忠,豈非過邪?」修因拜曰:「昔任座面折文侯〔三〕,朱云攀毀欄檻〔四〕,自非賢君,焉得忠臣!」遂原意,罰貸獄吏。(孫。王。汪。黃)──御覽卷二六四
〔一〕 「微」原誤作「征」,據(jù)汪輯徑改。
〔二〕 「教」原誤作「殺」,徑改。
〔三〕 李賢引呂氏春秋曰:「魏文侯飲,問諸大夫曰:『寡人何如主也?』任座曰:『君不肖君也??酥猩?,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是以知君不肖君也?!?
〔四〕 李賢曰:「前書成帝時(shí),朱云上書,請(qǐng)以尚方斬馬劍斬張禹。上欲殺之,云攀折殿檻。西京雜記云:『攀折玉檻』。」
四六五 彭修字子陽。海賊丁義欲向郡,郡內(nèi)驚惶,莫敢捍御。太守〔秘君〕聞修義勇〔多謀〕〔一〕,請(qǐng)守吳令。身與義相見,宣國威德,賊帥將解。民歌之曰:「時(shí)歲倉卒,盜賊從橫,大戟強(qiáng)弩不可當(dāng),賴遇賢令彭子陽?!梗ㄒ?。王。汪。黃)─
─書鈔卷三九 ○ 御覽卷三五二 書鈔卷三五
〔一〕 據(jù)御覽三五二補(bǔ)。
四六六 彭修州辟從事。時(shí)賊張子林等數(shù)百人作亂,修與太守俱出討賊。賊望見車馬,競交射之,飛矢雨集。修以身障捍太守,而為流矢所中死,太守得全。賊素聞其恩信,即殺弩中修者,余悉皆降散,言曰:「自為彭君故降,不為太守服也?!梗ㄍ酢M?。黃)──御覽卷四二○
四六七 燕字少卿〔一〕,其先出自周平王之后。漢興,紹嗣封為正公,食采于汝墳也。(姚。王。汪。黃)──范書獨(dú)行傳注
〔一〕 燕,周嘉之高祖父。
四六八 為太守(張)〔何〕敞主薄〔一〕,汝陽劇賊欲斬太守,嘉抱之號(hào)泣,得以生易死也。(孫。黃)──書鈔卷七三
〔一〕 此言周嘉事也?!笍垺垢摹负巍?,據(jù)范書獨(dú)行傳。
四六九 周暢字伯時(shí),性仁慈,為河南尹。永初二年,夏旱,久禱無應(yīng)。暢自收葬洛陽城旁客死骸骨,凡萬余人,應(yīng)時(shí)澍雨,歲乃豐稔。(姚。王。汪。黃)──御覽卷二五二 ○ 事類賦注三 御覽卷一一
四七○ 范式字巨卿,山陽金鄉(xiāng)人。少游太學(xué),與汝南張劭為友,劭字符伯,二人并告歸鄉(xiāng)里。〔春別京師〕〔一〕,式謂元伯曰:「
后二年當(dāng)還,將過拜尊親,見孺子焉?!鼓斯部恕惨郧餅椤称凇捕?。至〔九月十五〕日〔三〕,〔殺雞作黍,二親笑曰:「山陽去此幾千里,何必至?」元伯曰:「巨卿信士,不失期者?!寡晕唇^而〕巨卿果到〔四〕。升堂拜母,飲盡歡而別。(姚。王。汪。黃)──御覽卷四○七 ○ 文選卷二六范彥龍贈(zèng)張徐州稷詩注 御覽卷八五○ 書鈔卷一四四
〔一〕 據(jù)文選卷二六范彥龍贈(zèng)張徐州稷詩注補(bǔ)。
〔二〕 據(jù)文選卷二六范彥龍贈(zèng)張徐州稷詩注補(bǔ)。
〔三〕 據(jù)書鈔卷一四四補(bǔ)。文選注及御覽卷八五○亦同。
〔四〕 據(jù)文選卷二六范彥龍贈(zèng)張徐州稷詩注補(bǔ)。
四七一 〔仕郡為功曹〕〔一〕,后元伯寢疾篤,同郡郅君章、商子微晨夜省視〔二〕,元伯臨(盡)〔終嘆〕曰〔三〕:「恨不見死友?!箤ぷ?。式夢(mèng)見元伯玄冕垂纓,〔屣履〕而呼曰〔四〕:「吾死,當(dāng)以某日葬,〔永歸黃泉。子不我忘〕〔五〕,豈能相及?」式覺而悲,〔馳往〕赴之〔六〕,便服朋友之服,投其葬日。未屆而喪已發(fā),引至壙將窆,而柩不肯進(jìn)。其母撫之曰:「元伯豈有望也?」〔
妻曰:「亡者有遺恨,必待范先生耳。」〕〔七〕停柩移時(shí),見有素車白馬哭而來,母曰:「必巨卿也?!辜戎粒祮恃栽唬骸感幸釉?,死生異路,永從此辭?!箷?huì)葬者千人,皆揮涕。式執(zhí)紼引柩,乃前進(jìn)。式留止冢次,修墳樹而退。(姚。王。汪。黃)──御覽卷四○七 ○ 又卷三九七 類聚卷七九 書鈔卷一三九類聚卷二一
〔一〕 據(jù)類聚卷七九、御覽卷三九七補(bǔ)。
〔二〕 范書獨(dú)行傳及御覽卷三九七均作「殷子微」。
〔三〕 據(jù)御覽卷三九七改補(bǔ)。
〔四〕 據(jù)御覽卷三九七補(bǔ)。
〔五〕 據(jù)類聚卷七九補(bǔ)。
〔六〕 同右。
〔七〕 據(jù)書鈔卷一三九補(bǔ)。
四七二 范式嘗至京師,受業(yè)太學(xué)。時(shí)諸生長沙陳平子同在學(xué),與式未相見,而平子被病曰:「山陽范式,列士也,可托死。吾歿,但以尸埋巨卿戶前?!埂惨弧衬肆阉貫闀z巨卿。既終,妻從其言。式行適還,〔省〕(有)書見瘞〔二〕,愴然感之,向墳揖哭,為死友。乃營護(hù)〔平子〕妻兒〔三〕,身自送喪于臨湘,未至四五里,乃委素書于柩上,哭別而去。(姚。王。汪。黃)──御覽卷四○七
〔一〕 此平子對(duì)妻之遺言。
〔二〕 據(jù)范書改。
〔三〕 據(jù)范書補(bǔ)。
四七三 范式為荊州刺史。友人南陽孔嵩,貧有親老,乃變名姓,傭于新野縣??h吏遣嵩為式導(dǎo)騶,式見而識(shí)之,呼嵩把臂,謂曰:「
子非孔仲山耶!」對(duì)之嘆息。式敕縣代嵩,嵩以傭未竟,不肯去。(
孫。王。汪。黃)──御覽卷四 ○七
四七四 孔嵩字巨山〔一〕,與范式俱在太學(xué)。嵩家貧,傭?yàn)樾乱鞍⒗锝帧沧洹场捕?。(姚。王。汪)──書鈔卷六七
〔一〕 范書獨(dú)行傳作「字仲山」,上條亦然。此「巨」恐系涉范式字巨卿而誤。
〔二〕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四二補(bǔ)。
四七五 王嬰字仲豪,與同郡范巨卿為友。其與友交,推誠據(jù)信,不負(fù)言誓。(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一八
四七六 南陽李善,本濟(jì)陽李元家奴。元遭病死,唯有孤孫續(xù),有貲千萬。奴婢欲謀殺續(xù),分其財(cái)產(chǎn)。善夜抱續(xù),逃瑕丘界,親自哺養(yǎng),乳為生湩,遂至成長。(孫。王。汪。黃)
──御覽卷三七一
四七七 吳郡張業(yè)字仲叔,為郡門下掾。〔送〕(逐)太守歸鄉(xiāng)里〔一〕,至河內(nèi)遇賊,業(yè)拔劍與賊交戰(zhàn)而死。子武時(shí)幼,不識(shí)父,傷父喪不還,每至節(jié)日,持業(yè)遺劍至河內(nèi),到業(yè)死處醊祭,悲哀感動(dòng)路人。(姚。王。汪。黃)──御覽卷三四二 ○
事類賦注卷一三
〔一〕 據(jù)事類賦注卷一三改。
四七八 吳郡陸閎為潁川太守,致鳳凰甘露之瑞。(姚。王。汪。黃)──類聚卷九八
四七九 陸續(xù)字智幼〔一〕,世為族姓。祖父閎建武中為尚書令,美姿貌,喜著越布單衣,上見而好之。自是帝敕會(huì)稽郡令歲獻(xiàn)越布焉〔二〕。(姚。王。汪。黃)──書鈔卷一二八 ○ 御覽卷六九一 又卷八二○
〔一〕 范書獨(dú)行傳作「字智初」,是。
〔二〕 御覽卷八二○作「吳郡本不獻(xiàn)越布,陸閎美容儀,常衣越布單衣,明帝好之,因敕郡獻(xiàn)越布,由此始也?!拱捶稌?dú)行傳,「明帝」系「光武」之誤。此引多有改竄,已非謝書之舊。又天中記卷二一引曰:「陸閎字子春,吳縣人,暢之子也。世為族姓,篤行好學(xué),聰明有令德。欲尚寧平公主,辭疾不應(yīng)。建武中,為尚書令。閎姿容如玉,喜著越布單衣,光武升臺(tái),見而偉之,嘆曰:『南方固多佳人?!蛔允浅k窌?huì)稽郡獻(xiàn)越布焉?!古c諸輯所引異,錄此備考。
四八○ (南陽)〔吳郡〕陸續(xù)〔初〕仕郡戶曹史〔一〕。時(shí)饑荒,太守尹興使續(xù)于都亭賦民饘粥。續(xù)悉令簡閱其人,訊以名氏。事畢,興問所食幾何,續(xù)因口說六百余人,皆分別姓字,無有差謬,興異之。(姚。王。汪。黃)──御覽卷八五九 ○
書鈔卷一四四 御覽卷四三二
〔一〕 據(jù)御覽卷四三二改補(bǔ)。
四八一 陸續(xù)詣詔獄,其母至京師餉食。續(xù)對(duì)餉泣〔不自勝〕〔一〕,曰:「續(xù)母來。」使者問其故,答曰:「續(xù)母作羹,截肉未嘗不方斷,蔥寸寸無不同,是以知母來?!梗▽O。王。汪。黃)──御覽卷八六一 ○ 書鈔卷一四四
〔一〕 據(jù)書鈔卷一四四補(bǔ)。
四八二 戴封字平仲,年十五,詣太學(xué),師事東海申君。申君卒,送喪到東海。道經(jīng)其家,父母以封當(dāng)還,豫為娶妻。封蹔過拜親,不宿而去。(孫。王。汪。黃)──御覽卷六一一
四八三 戴封字平仲,遷西華令。其年大旱,禱請(qǐng)不獲,乃積薪坐其上以自焚。火起而大雨,遠(yuǎn)邇嘆服。遷中山(令)〔相〕〔一〕。(姚。王。汪。黃)─
─初學(xué)記卷二 ○ 白帖卷二 御覽卷一一 事類賦注卷三
〔一〕 據(jù)白帖卷二、御覽卷一一、事類賦注卷三改。
四八四 李元字大遜〔一〕,陳留人也。事母至孝,家貧,兄弟六人,同衣而出入〔二〕。(汪。黃)──初學(xué)記卷一八
〔一〕 范書獨(dú)行傳作「李充」,汪輯據(jù)以改,是。今仍其舊。
〔二〕 本條中華書局排印本作后漢書之文,恐當(dāng)入無名氏類中。今暫依汪、黃二輯,錄此以俟考。
四八五 陳重同舍郎有歸寧者,誤持鄰舍郎絳去〔一〕,嫌重取,重不申曲直,置絳還之。去郎還,得絳,甚愧于重。(孫。王。汪。黃)──御覽卷八一四
〔一〕 范書獨(dú)行傳「絳」作「」。
四八六 陳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舉孝廉,在郎署。有郎負(fù)息錢數(shù)十萬,債主日至,煎求無已。重乃密以錢代還。郎后覺知,而厚辭謝之。重曰:「非我之為,將有同姓名者?!菇K不言惠。(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三
四八七 豫章雷義字仲公,嘗濟(jì)人死罪。人后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一〕,〔金主〕候義不在〔二〕,〔默〕投金囊于承塵之上〔三〕?!埠筝葜挝?,得金,主已死,義乃以付縣曹〕〔四〕。(姚。王。汪。黃)──書鈔卷一三二 ○ 御覽卷八一○ 事類賦注卷九
〔一〕 據(jù)御覽卷八一○、事類賦注卷九補(bǔ)。
〔二〕 同右。
〔三〕 同右。
〔四〕 同右。
四八八 雷義舉茂才,讓于〔友人〕陳重〔一〕,刺史不聽,義遂佯狂〔披發(fā)走〕〔二〕,不應(yīng)命。鄉(xiāng)里為之語曰:「膠漆自謂堅(jiān),不如雷與陳?!梗ㄒΑM?。汪。黃)──類聚卷二一 ○ 御覽卷四○七 書鈔卷七九 御覽卷四二四又卷七三九 又卷七六六
〔一〕 據(jù)御覽卷四○七補(bǔ)。
〔二〕 據(jù)書鈔卷七九、御覽卷四○七補(bǔ)。
四八九 范丹字史云〔一〕,陳留人也。為郡功曹,每休假上下,常單步策杖。同類以車牛與之,不取。(姚。王。汪。黃)──初學(xué)記卷二○ ○ 御覽卷六三四
〔一〕 按范書作「范冉」,注曰「或作丹」?;輻澰唬骸副姖h書及貞節(jié)先生碑皆作『丹』,獨(dú)范史作『冉』,疑誤?!?
四九○ 范丹博通群藝。(孫。王。汪)──文選卷三六任彥升宣德皇后令注
四九一 范丹姊病〔一〕,往看之。姊設(shè)食,丹以姊婿不德,出門留二百錢〔二〕。姊使人追索還之,丹不得已受之。聞里中芻僮仆更相怒曰:「言汝清高,豈范史云輩,而云不盜我菜乎?」丹聞之曰:「吾之微志,乃在僮豎之口,不可不勉?!顾焱跺X去。(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二五 ○ 又卷五一七
〔一〕 御覽卷五一七「丹」作「冉」,諸引作「冉」者,惟此一見。
〔二〕 御覽卷五一七作「一百錢」。
四九二 范丹與王奐親善〔一〕,奐后為漢陽太守,丹于道候別之。奐曰:「行路倉卒,非陳闊之所,可共到前亭宿息,以敘分隔?!沟ぴ唬骸附褡舆h(yuǎn)適千里,會(huì)面無期,如其相追,將有慕貴之譏矣?!贡闫鸶孢`,拂衣而去。奐瞻望弗及,丹長逝不顧。(姚。王。汪。黃)
──類聚卷二九
〔一〕 范書獨(dú)行傳注引謝承書作「奐字子昌,曾為考城令,遷漢陽太守」。孫志祖按:「范冉遺命敕其子曰:『知我心者李子堅(jiān)、王子炳也。』子炳即奐字,與謝書異。又范書仇覽傳云:『時(shí)考城令河內(nèi)王渙,政尚嚴(yán)猛?!灰杉创巳??!簻o』與『奐』小異耳,非廣漢之王渙。」
四九三 范丹字史云,〔為萊蕪長,遭黨錮〕〔一〕,所居單陋,有時(shí)絕糧。閭里歌之曰:「甑中生塵范史云,〔釜中生魚范萊蕪〕?!捕场梗ㄒ?。王。汪。黃)──類聚卷六 ○ 御覽卷七五七 又卷三七
〔一〕 據(jù)御覽卷七五七補(bǔ)。
〔二〕 同右。
四九四 范丹字史云,朝議欲以為侍御史,因遁身逃命于梁、沛之間,徒行弊服,賣卜于市。(孫。黃)──御覽卷七二五
四九五 會(huì)稽戴就〔字景成〕〔一〕,為郡倉曹掾。太守為州所奏,〔就〕見收持〔伏考,燒斧以著腋下,就罵獄卒:「此無火氣,何不熟燒!」〕〔二〕吏以鐵針刺手爪中,使以把土,就十爪皆墮地,終無撓辭。(孫。王。汪。黃)──御覽卷四二
○ ○ 又卷三七○ 又卷七六三
〔一〕 據(jù)御覽卷七六三補(bǔ)。
〔二〕 據(jù)御覽卷七六三補(bǔ)。
四九六 劉翊,潁川人。河南尹種拂嘗來臨郡,翊為主簿,迎之到官,深敬待之。(孫。王。汪。黃)──文選卷五八蔡伯喈陳太丘碑文注
四九七 潁陽劉翊〔字子相〕〔一〕,好振貧乏。陳國張季札吊師喪〔二〕,值冰寒車毀,牛病不能進(jìn),〔罷曳道路。翊行于汝南界中〕〔三〕,逢之,〔素與疏闊,下馬與語〕〔四〕,〔便〕推所乘〔
牢〕車強(qiáng)牛與之〔五〕,〔供其資糧,不告姓名〕〔六〕。季札后知是翊,還其車,閉門不受〔七〕。(姚。王。汪。黃)──御覽卷七七五 ○ 事類賦注卷一六 御覽卷四二○
〔一〕 據(jù)御覽卷四二○補(bǔ)。又其引下有「陳國人也」四字 鶇翊潁川潁陰人,見范書,此作潁川之潁陽人。二者雖異,非陳國人甚明。所謂陳國人者,張季札也,閱下文可知,故刪而不補(bǔ)。
〔二〕 諸引唯御覽卷四二○作「張季禮」,與范書同。又事類賦注卷一六作「吊國喪」,亦與他引異。
〔三〕 據(jù)御覽卷四二○補(bǔ)。
〔四〕 同右。
〔五〕 同右。
〔六〕 同右。
〔七〕 孔本書鈔無此引,而陳本卷一○○有之,作「張季」,無「
禮」亦無「札」字,余與御覽卷七七五多同。汪輯注出書鈔卷一四○,誤。今從孔本,僅于注中說明之。
四九八 劉詡曰〔一〕:「程夫人富貴參云?!梗▽O。王。汪。黃)──文選卷一六江文通別賦注
〔一〕 劉詡疑是「劉翊」之誤。王謨按:「范書本傳亦載程夫人事,無此文?!?
方術(shù)傳
四九九 汝南許陽曉以術(shù)承地脈〔一〕,太守鄧晨署為平水掾,使治鴻陂。陂成,人譖陽,言取錢。晨系陽于獄,戶自開,械自解,晨釋之出。時(shí)日暮,陂上有火光引前,清德之感也。(孫。王。汪。黃)──御覽卷七二
〔一〕 范書方術(shù)傳作「許楊」。
五○○ 汝南周獲〔一〕,善占天文,為郡門下掾。鮑昱為汝南太守,時(shí)郡境大旱,昱自往問:「何以致雨?」獲曰:「急罷三部督郵,明府當(dāng)自北出,到四十里亭,雨可致也?!龟艔闹?,果得大雨。每行縣,輒軾其閭。(孫。王。汪。黃。鈴木)─
─御覽卷一一
〔一〕 范書方術(shù)傳作「高獲」,孫、王二輯從之。又天中記卷三亦作「高獲」,未知孰是。
五○一 會(huì)稽謝夷吾,字堯卿,為西部督郵。烏程長有罪,太守第五倫使夷吾往收之。到縣,入合便大哭,以三百錢為禮,便歸。倫問其故,對(duì)曰:「三十日中當(dāng)死,故不收之?!怪?xí)r,果如其言。(汪。黃)──御覽卷二五三
五○二 倫甚崇其道德,轉(zhuǎn)署主簿,使子從受春秋,夷吾待之如師弟子之禮。時(shí)或游戲,不肯讀書,便白倫行罰,遂成其業(yè)。(姚。王。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五○三 〔謝夷吾為壽張令〕〔一〕??h人女子張雨,早喪父母,年五十,不肯嫁,留養(yǎng)孤弟二人,教其學(xué)問,各得通經(jīng)。雨皆為聘娶,皆成善士。夷吾薦于州府,使各選舉,表復(fù)雨門戶。永平十五年,蝗發(fā)泰山,流徙郡國,薦食五谷,〔野無生草〕〔二〕,過壽張界,飛逝不集。(姚。王。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 類聚卷一○○
書鈔卷三五
〔一〕 據(jù)書鈔卷三五、類聚卷一○○補(bǔ)。
〔二〕 據(jù)類聚卷一○○補(bǔ)。
五○四 夷吾雅性明遠(yuǎn),能決斷罪疑?!策w荊州刺史〕〔一〕,行部始到南陽縣,遇孝章皇帝巡狩,駕幸魯陽。有詔敕荊州刺史入傳錄見囚徒,誡長史「勿廢舊儀,朕將覽焉」。上臨西廂南面,夷吾處東廂,分帷隔中央。夷吾所決正一縣三百余事,事與上合。而朝廷嘆息曰:「諸州刺史盡如此者,朕不憂天下?!箛L以勵(lì)群臣。〔恩化大行,百姓樂政〕〔二〕。(姚。王。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 書鈔卷七二
〔一〕 據(jù)書鈔卷七二補(bǔ)。
〔二〕 同上。
五○五 遷巨鹿太守,臨發(fā)陛見,賜車馬劍革帶,敕曰:「巨鹿劇郡,舊難治,以君有撥煩之才,故特授任,當(dāng)如刺史,勿毀前政也?!梗ㄒ?。王。汪。黃)──書鈔卷七五
五○六 謝夷吾遷巨鹿太守,郡吏稱善,省奢從約,事從清儉。(
姚。王。汪。黃) ──書鈔卷七五
五○七 李南明風(fēng)角。太守馬稷坐事征詣廷尉〔一〕,南通賀曰:「旦有善風(fēng)。」(王)──書鈔卷一五一
〔一〕 王謨按:「范書南字孝山,丹陽句容人。少篤學(xué),明于風(fēng)角。和帝永元中,太守馬棱坐盜賊事被征,當(dāng)詣廷尉,吏民不寧,南特通賀?!固煊伟矗河[卷七三三引后漢書李南傳,「稷」亦作「棱」,恐當(dāng)以作「棱」為是。
五○八 李南,少明風(fēng)角。女亦曉家術(shù),為卷縣民妻。晨詣爨室,卒有暴風(fēng),婦便上堂,從姑求歸,辭其二親。姑不許,乃跪而泣曰:「蒙傳術(shù),疾風(fēng)卒起,先吹灶突及井,此禍為女婦主爨者,妾將亡之應(yīng)。」因著其亡日。(孫。黃)──類聚卷八
○
五○九 汝南廖扶,畢志衡門,死葬北郭,號(hào)曰北郭先生。(孫。王。汪。黃)──御覽卷一九三
五一○ 樊英字季齊,順帝備禮征拜五官中郎將?!矓?shù)月,英以病避位而歸〕〔一〕。(姚。王。汪。黃)──書鈔卷六三
〔一〕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三六補(bǔ)。又御覽卷二四一作謝沈書,汪輯據(jù)以引,誤。
五一一 喬字子松〔一〕,宛人也。學(xué)古文尚書、春秋左氏傳。常幽居修志,銳意典籍,至乃歷年身不出門,鄉(xiāng)里莫得瞻見。公交車征,不行,卒于家。(姚。王。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一〕 喬,孔喬也。
五一二 昺字子然〔一〕,酇人也〔二〕。篤行好學(xué),不羨榮祿。習(xí)魯詩、京氏易。室家相待如賓。州郡前后禮請(qǐng),不應(yīng)。舉茂才,除召陵令,不到官。公交車征,不行,卒。(姚。王。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一〕 昺,姓李。黃輯作「李炳」。
〔二〕 姚輯「酇」作「鄭」,誤。
五一三 宗字仲綏〔一〕,〔北?!嘲睬鹑艘病捕?。善京氏易、風(fēng)角、星等,推步吉兇。常負(fù)笈荷擔(dān),賣卜給食,瘠服間行,人莫得知 鴆帝詔公交車征,策文曰:「郎宗、李昺、孔喬等,前比征命,未肯降意??种髡咄媾?,禮意不備,使難進(jìn)易退之人龍潛不屈其身。各致嘉禮,遣詣公交車,將以補(bǔ)察國政,輔朕之不逮?!骨嘀荼辉t書,遣宗詣公交車,對(duì)策陳災(zāi)異,而為諸儒之表 癘議郎,除吳令。到官一月,時(shí)卒暴風(fēng),宗占以為京師有大火,定火發(fā)時(shí),果如宗言。諸公聞之,表上,博士征。宗恥以占事就征,文書未到,夜懸印綬置廳上,〔
乃負(fù)笈〕遁去〔三〕,終于家。子顗,自有傳。(姚。王。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 書鈔卷一三五(二) 御覽卷七一一
〔一〕 書鈔卷一三五作「仲緩」。
〔二〕 據(jù)書鈔卷一三五補(bǔ)。
〔三〕 同右。天中記卷四九亦有「負(fù)笈」二字。
五一四 輔字公助〔一〕,平陸人也。學(xué)公羊傳、援神契。常隱居野廬,以道自娛。辟公府,舉有道,對(duì)策拜郎中。陳災(zāi)異,甄吉兇,有驗(yàn),拜議郎,以病遜 鴆帝公交車征,不行,卒于家。(姚。王。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一〕 輔,王輔也。
五一五 穆嘗養(yǎng)豬,豬有病,使人賣之于市,語之云:「如售,當(dāng)告買者言病,賤取其直,不可言無病,欺人取貴價(jià)也?!官u豬者到市即售,亦不言病,其直過價(jià)。穆怪之,問其故。赍半直追以還買豬人,告語云:「豬實(shí)病,欲賤賣,不圖賣者人相欺,乃取貴直?!官I者言賣買私約,亦復(fù)辭錢不取。穆終不受錢而去。(姚。王。汪。黃)──
范書方術(shù)傳注
五一六 陳蕃、胡廣(伯)、范滂、公沙穆并以俊才舉孝廉〔一〕,除郎中,光祿勛主事。──大唐六典卷一
〔一〕 據(jù)職官分紀(jì)卷八改。
五一七 穆子孚,字允慈,亦為善士。舉孝廉,尚書侍郎,召陵令,上谷太守。(姚。汪。黃)──范書方術(shù)傳注
五一八 孟節(jié)能含棗核,不食可至五年〔一〕。(孫。王。汪。黃)──御覽卷九六五
〔一〕 按范書方術(shù)傳作「郝孟節(jié)」,其文與此引略同。孫、黃二輯作孟節(jié)傳,非。
逸民傳
五一九 嚴(yán)遵雅性高厲〔一〕。(王。汪。黃)──文選卷四七袁彥伯三國名臣序贊注
〔一〕 王謨按:「范書嚴(yán)光字子陵,一名遵?!?
五二○ 高鳳字文通,南陽(蔡)〔葉〕人〔一〕。家以農(nóng)畝為業(yè),而勤學(xué)專精讀誦。妻嘗之田,曝麥于庭,令鳳護(hù)之,懼雞以竿授之。時(shí)天暴雨,而鳳持竿讀書,不覺潦水大至,流其麥矣。(孫。王。汪。黃)──御覽卷六一一
〔一〕 據(jù)范書本傳改。書鈔卷九七引文略異,孔本未詳何書,而陳本作謝漢書。
五二一 戴良有失父零丁〔一〕。(姚。汪。黃)──姚輯
〔一〕 孫志祖按:「戴良失父零丁,見御覽五百九十八卷。良字文讓,亦不云出謝書,恐與字叔鸞者非一人。」黃奭曰:「見姚本。姚氏又注云:『案良字叔鸞,汝南慎陽人。范獨(dú)載其事母一節(jié),則必幼而失父者也。此未檢所出。近高宮詹士奇天祿識(shí)余載之,與齊諧記有失兒女零丁句并列。注云:零丁,今之尋人招子也?!话敢κ洗藯l既云未檢所出,則不當(dāng)采入,未可以高氏天祿識(shí)余為據(jù)也。姚又謂范獨(dú)載其母一節(jié),則必幼而失父者也,獨(dú)不思良之曾祖父戴遵乎?據(jù)范書遵字子高,家富好給,食客常三四百人。夫曾祖父家富如此,則其祖其父可知。范以無事績可紀(jì),且失其名與字,故不載焉,可據(jù)以為失父之證。及檢御覽五百九十八云:戴良字文讓,失父零丁曰…… 鷥御覽此事前引齊諧記國步山一條,云前后有失兒女者零丁有數(shù)十。后即載戴良失父零丁事,并即齊諧記中語也 鷥此二戴良名同而字不同,則是天祿識(shí)余所載之戴良與齊諧記并列,蓋是字文讓之戴良,而非字叔鸞之戴良明矣。今以字文讓者誤作鸞叔,張冠李戴,而漫書于后漢書補(bǔ)逸之內(nèi),不亦見笑大方哉?且齊諧所云語雜詼諧,事之有無不可知,何得據(jù)以為實(shí)?今姑附錄于末,而考正之,以明姚氏之書不可信也?!固煊伟矗哄X鍾書管錐篇云,所謂戴良失父零丁,實(shí)「俳諧之作,儕輩弄筆相戲」之文,則戴文讓乃杜撰之人,本不足據(jù)。而歷來多有受惑而疑其為東漢之戴良者,名家亦不例外,清嚴(yán)可均即言良一字文讓,且抄戴良零丁入全后漢文,失考甚矣。今依黃輯例,錄于此而明其偽。
五二二 法真隱居大澤,講論術(shù)藝,歷年不問園圃。(姚。王。汪。黃)──類聚卷六五
五二三 「法真名可得而聞,身不可得而見。逃名而名我隨,避名而名我追,可謂百世之師矣!」〔一〕乃刊石頌之,號(hào)玄德先生。──書鈔卷一○二
〔一〕 據(jù)范書逸民傳,此言乃法真友人郭正之贊語。
列女傳
五二四 曹壽妻〔一〕,班超之妹也。超字仲叔,扶風(fēng)人,為都護(hù)在絕域,年老思入關(guān)。妹乃上書曰:「妾兄超延命沙漠三十余年,骨肉生離,不復(fù)相識(shí)?!箷啵勰苏鬟€。(孫。汪。黃)──御覽卷五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