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史氏日:自地而上皆天也,日月之照,星辰之明,天之覆萬國者莫不同也,蒼蒼者其正色耶。舟車之所至,人力之所通,海之所際,地之所載,萬國之觀天亦莫不同也。所未同者,各國推步之法耳。余觀中國之志天文者有二:一在因天變而寓修省。自三代時已有太史,所職在察天文,記時政,蓋合占候紀載之事而司以一人,故每借天變以做人事?!洞呵铩繁九f史而紀日食,后世史志因之,因有日食修德、月食修刑之說。前代好諛之主有當食不食及食不及分,諷宰相上表、率百寮而拜賀者,其謬妄固不必言。而圣君賢主明知日月薄蝕,纏度有定數(shù),千百年可推算而得,然亦不廢救護之儀,省惕之說者,誠以敬天勤民實君人者之職,而遇災(zāi)修省之意究屬于事有裨,故亦姑仍舊貫而不廢舉行,此中自有深意也。彼外人者不足語此,遂執(zhí)天變不足畏之說,概付之不論不議矣。一在即物異而說災(zāi)祥。自伏勝作《五行傳》,班孟堅以下踵其說,恒雨恒嚦恒燠恒寒恒風(fēng)皆附會往事,曲舉證應(yīng),其他若熒惑退舍、宋公延齡、三臺告坼、晉相速禍、以及德星之聚潁川、使星之向益州、客星之犯帝座,皆一一征驗,若屈伸指而數(shù)庭樹,毫厘之不爽者,何其妄也。
夫星辰之麗天為上下四方,前古后今之所共仰。而人之一身不啻太倉之一梯米,乃執(zhí)一人一時之事以為上應(yīng)列宿,有是理乎?余觀步天之術(shù),后勝于前,今試與近世天文家登臺望氣,抵掌談?wù)?,謂分野屬于九州,災(zāi)異職之三公,必有鄙夷不屑道者。蓋實驗多則虛論自少也。若近者西法推算愈密,至謂彗孛之見亦有纏道,亦有定時,則占星之謬更不待辯而明矣。日本之習(xí)天文者甚少。日月薄蝕,以古無史官闕焉不詳。而星氣風(fēng)術(shù)之家,中古惟一安倍晴明精于占卜,后亦失傳,故占驗均無可言,即有之要不足道也。今特專紀其授時之法。考日本舊用中歷,今用西歷,皆襲用他人法,其推步又無可稱述,第略志其因革耳。若乃體分漾瀕,色著青蒼,則劉知幾有言:"今之天即古之天也,必欲刊之國史,施于何代不可也。,'余亦以為外國之天猶中國之天也,茍欲限以方隅,志之何地亦不可也,作《天文志》。
日本亦用夏正,自推古以前統(tǒng)稱之為太古歷。新井君美日:本朝用歷蓋取太初、四分、三統(tǒng)、乾象、景初等法。其用何法,史無可考。先是,應(yīng)神之世百濟始貢博士王仁。繼體七年六月,又貢五經(jīng)博士段揚爾。十年九月,貢漢高安茂,請代段揚爾。至欽明十四年六月,敕令百濟所貢博士等宜依番上下,又以卜書、歷本及藥物為付送。明年二月,百濟所貢五經(jīng)博士王柳貴、歷博士王保孫等皆依請交代。是歲甲戌,當梁元帝承圣三年也。當時歷博士征之百濟,依番上下第襲用漢歷而已,未嘗習(xí)學(xué)其術(shù)也。后匹年,推古十年十月,百濟僧觀勒來獻歷本及天文、地理等書,亦兼通其術(shù),敕命諸生就學(xué),陽湖史玉陳傳其歷法。十二年歲次甲子,正月朔,始用新歷,是歲當隋仁壽四年。觀勒所獻乃宋何承天之元嘉歷也。后八十六年,持統(tǒng)四年十一月,始行元嘉歷兼儀鳳歷,蓋兼用二歷之法。是歲庚寅為唐嗣圣七年,儀鳳歷,唐所謂麟德歷也,行之數(shù)年,至文武元年遂廢元嘉歷,專用儀鳳歷。后六十七年,孝謙天平寶字元年十一月,敕令歷算生講習(xí)漢晉《律歷志》、《大衍歷》、議《九章》、《六曹》、《周髀》、《定天論》等書。七年八月,又廢儀鳳歷,用大衍歷。是歲癸卯,當唐廣德元年。大衍歷,僧一行開元中所作也。后十七年,光仁寶龜十一年遣唐錄事從五位下行內(nèi)藥正羽粟臣翼獻寶應(yīng)五紀歷,曰:"今大衍歷唐既不用,用此新法。明年正月天應(yīng)紀元,已敕頒行,本朝司歷猶用大衍,未習(xí)五紀,謹上此經(jīng)請為檢察。"然因當時無習(xí)推步者,卒格不行。《五紀歷》凡四十卷,唐寶應(yīng)元年所作也。后五十五年為仁明承和三年,頒歷,以七月為小月,博士等議互有差午,廷議遂據(jù)七曜歷法改為大月,余亦改其大小。初,后漢光和中劉洪作七曜術(shù),爾后陳、隋及唐所述凡二十九家,廷議蓋兼采其法。后二十一年,文德齊衡三年,陰陽頭從五位下兼行歷博士大春日朝臣真野麻呂又奏請用寶應(yīng)五紀歷。廷議以為國家據(jù)大衍法造歷尚矣,去圣已遠,義貴兩存,宜暫相兼不得偏用。后三年,清和貞觀元年,會渤海國大使馬孝慎獻長慶宣明歷,奏稱大唐新法。三年六月,真野麻呂復(fù)奏日:"以彼新歷比校大衍、五紀二經(jīng),且察天文,且參時候,二經(jīng)之術(shù)實似粗疏,令朔節(jié)氣均有差誤。臣有唐開成四年、大中十二年等歷,詳加參校,實用新法,知渤海大使所言不謬。歷儀日'陰陽之運,隨動而差'。差而不已,遂與歷錯。夫大唐開元以來三改歷術(shù),本朝天平以降猶用一經(jīng),靜思事理,似不宜然。請停舊用新,欽若天步。"詔從之,始用長慶宣明歷法。后七十五年,朱雀承平六年十月,權(quán)歷博士葛木宿禰茂經(jīng)奏議,以博士大春日朝臣弘范所呈明年丁酉歷本殊多差謬,七年十月乃命弘范、茂經(jīng)共議明年戊戌歷。二人所議不合,因命大宰府寫呈唐歷,依照而行。是歲丁酉為后晉天福二年,時后唐已亡,天下擾亂,大宰府亦無所得,自是以往,司歷所業(yè)不精,僅有賀氏傳其家學(xué)而已??己篚蹠r所頒延喜式,有陰陽寮一官,內(nèi)稱:凡每歲進歷具注《御歷》二卷,納漆函,安漆案。頒《歷》一百六十六卷,納漆柜著臺,俱于十一月一日供進。又《七曜御歷》一卷,正月一日進御。凡天文博-t=常守觀候,每有變異日記進寮,寮頭即共勘知,密封奏聞。寮中學(xué)生共三十人,陰陽生十人,歷生十人,天文生十人,得業(yè)生陰陽二人,歷二人,天文二人,均選性識聰慧者,令專精學(xué)業(yè),具名申官給衣食。其成業(yè)年限則依令-Z--Z-。據(jù)此則日本亦有授時之典,占驗之術(shù),>-7學(xué)之生。殆以所業(yè)不精,遂失其傳歟。皇室漸衰,遂失厥職。民間所行,唯用宣明歷法耳。
逮夫后西帝寬文末,始有建議請改歷法者。至靈元貞享元年甲子十月,取用元授時歷以造新歷,名日貞享歷。自長慶宣明歷法流行,至是凡八百二十三年而廢矣。貞享歷行之七十年,將軍德川吉宗頗>-j天文,特于江戶神田建天文臺,制簡天儀。知授時法又有差違,奏請考驗,后桃園寶歷三年長至日,遂敕陰陽頭安倍泰邦立表測景,幕府天文方澀川某、西川某等皆與其事,授時法果有誤,遂詔改歷,明年頒行,名日寶歷歷。時已兼用西法。后四十四年,光格寬政九年十月,又詔天文博士安倍泰榮改歷,十二月成,名日寬政歷。是歲八月筑天文臺于朱雀三條。后四十五年,仁孝天保十三年九月,又詔陰陽頭安倍晴親改歷,名天保壬寅歷,其節(jié)氣一遵寶歷之舊。百年之間改歷者三,蓋以推步漸精,易知差謬故也。德川氏之初,以禁天主教,凡舶來之書言及西學(xué),概加涂抹方許流布。至德川吉宗解禁,人始得窺泰西天文之學(xué)。是時有麻田剛立、間長涯攻星歷之學(xué),及西書流布,密微入神,星X-傳為大寶,乃與剛立所發(fā)揮若合符節(jié)。而間長涯所闡天行方數(shù)、諸曜歸一之理亦合于西術(shù),及是遂同究西法。當時著論已欲廢太陰歷而用太陽歷云。
王室維新,明治五年十一月九日詔日:"朕惟我邦通行歷書,以太陰朔望立月合太陽纏度,故二三年間不得不置一閏。置閏之前后季候有早晚,推步亦從而差。而太陽歷從太陽纏度立月,有日子多少之差,無季候早晚之變,每四歲置一閏日,七十年后僅生一日之差。比太陰歷最精最密,其便否固不得論。自今廢舊歷用太陽歷,要使天下永世遵行之,百官有司其體斯旨。"是日遂行改歷禮,祭太廟及歷代皇靈。太政官又布告日:"今奉旨改歷,以是年十二月三日為明治六年一月一日。自今以后每一年凡三百六十五日,分十二個月,每四年置一閏日。凡記時用晝夜平分之法,即以今日子刻至明日子刻為一晝夜,其中分為二十四時,每一時分六十分,每一分分六十秒。由子至午稱為午前十二時,由午至子稱為午后十二時。所有從前祭日當以舊歷月日比照新歷月日校定頒行。"考西洋用太陽歷始于羅馬教主該撒儒略,名為儒略歷。先是,羅馬王羅慕路所創(chuàng)歷法以三百零四日為一1年,分為十月,而寒燠四時不能相應(yīng)。至努馬本比流改令一年之內(nèi)增加二月,及儒略又改以三百六十五日六時為一年。始行于耶酥紀年前之四十五年,至耶酥紀元一千五百八十四年已積差十日,是年春分應(yīng)在三月二十一日,而誤置于三月十一日,教皇格力哥里第十三覺其差謬,遂作新歷,以三百六十五日五時四十九分為一年,即刪棄十日,以是年十月五日為十月十五自。又預(yù)防后來之差,定以每四年置一閏日,每一百年又停一閏日.每四百年仍置一閏日.是為格力哥里歷.叉稱新歷。泰西奉教諸國次第遵行,今惟俄羅斯仍用舊歷,故比他國差十二日。考太陽繞地球一周為三百六十五日五時四十八分五十秒弱,以三百六十五日為一年是為平年,其余數(shù)五時四十八分五十秒每積四年則置一閏日,是為閏年。然每一日積共有一千四百四十分,此每年余數(shù)四年合計僅有一千三百九十五分二十秒,猶不足一日,是四年一閏每年多十一分零十秒,積一百年為一千一百二十六分四十秒,故每一百年宜停一閏日。然百年停一閏日又有不足,三百一十三分二十秒合四百年又積一千二百五十三分二十秒,故四百年仍置一閏日。以此法推算,積四百年僅差一百八十六分四十秒耳,可謂精密至極。昔魏默深作《中西歷法異同表敘》,謂西法再積三千余年當以春分為元旦,萬年以后元旦將在炎夏。蓋僅據(jù)太陽行分六十七年差一日之說而推,而未考其置閏、停閏、補閏之法也。遂頒新歷,每年以一月、三月、五月i七月、八月、十月、十二月為大月,各三十一日,以四月、六月、九月、十一月為小月,各三十日,唯二月獨二十八日。每四年置一閏,則二十九日。其歲首必當中歷長奎后十日,蓋取太陽過宮最卑、行最疾之日,與中Iit冬至太陽在赤道最南之日殊科:其閏年必當中國子、辰、申歲也。又仿古七曜之法以七政紀日,日日曜日、月曜日、火曜日、水曜日、木曜日、金曜日、土曜日,亦仿西法,以日曜日為安息日,官司均給假,1日例以一六日為假日。則當中歷之房、虛、昴、星四宿也。尋又以神武紀元之年為紀年之始,稱是年為二千五百三十二年,以神武即位之日稱為紀元節(jié)。史稱神武即位當東周惠王十七年辛酉正月庚辰朔,今推算西歷,應(yīng)在新歷二月十一日,遂詔于是日稱紀元節(jié)。所有舊歷之正月人日、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均令停廢,惟所頒新歷附注舊歷于下,以便農(nóng)時。而農(nóng)家以沿用夏正已久,頗為不便,既又編太陽歷授時表布之民間。而于內(nèi)務(wù)省之地理局特設(shè)測量一課,于西京、長崎、廣島、和歌山各設(shè)測候所,每日志其寒暖晴雨及氣_之勝力,以玻璃管盛水銀,記分數(shù)于管外,于管之彎曲之處開一小孔以吸天氣,氣自外入,其力能壓水銀,視管中水銀之高低以驗天氣之厚薄,如天欲風(fēng)雨則氣之壓力重而水銀必低。此風(fēng)雨表蓋創(chuàng)于意大利人他里塞利。今所通用,其制如時表,以尖針指定度數(shù)者則英吉利孚恬所造也??諝庵疁囟?,用表以測空中之氣溫度幾何。日本所用寒暑表均普魯斯人華連海所定之度。地中之溫度,是在地掘一窟,以寒暑表驗之。日中之溫度,是在太陽地用寒暑表驗之。無氣中之日溫度,用玻璃筒將氣吸盡,在太陽地驗之??罩兄疂駳猓球灴諝夂环种杏兴嗌?。水之蒸氣,水受熱其氣上騰為蒸氣,亦以驗寒溫。水氣之漲力,空中之氣內(nèi)含水氣,考水氣與空氣相合其力幾何。露之點,用罐盛水置空氣中,內(nèi)之水冷,外之氣熱,水受氣蒸則濡濕于外,用表考之有多少度而成露。1羽之量,用器量雨以觀多少。云之形質(zhì),驗十分云,晴云幾分,雨云幾分,并其形狀若何。風(fēng)之方向與速力,驗其東西南北來去之處,每一時行多少英里。每月則編志布告以便于民。而附紀于歷中者則有日、月食及日出、入之時刻,日赤緯之度數(shù),謂太陽與赤道距離之度數(shù)也。月之盈虛出入,潮之滿干。其每歲二十四節(jié)氣概有定日,雖有差違,不過一日。并附志焉。余在日本與一友論改歷事,余意改歷似可不必,其人以為此乃維新第一美政。太陽歷歲有定日,于制國用、頒官祿、定刑律均精核畫一,絕無參差,比之舊歷便益實多。余謂中東兩國沿用夏正已二千余年,未見其不便。且二國均為農(nóng)國,而夏時實便于農(nóng),奪其所習(xí)而易之,無怪民間之囂然異論也。彼又謂此第一時不習(xí)耳,日久則習(xí)而相安矣。且代之時三正迭用,改易正朔乃有國者之常,子不議古人而斷斷于是,不亦拘乎?余無以難之也。既而其人又謂置閏之法本出于不得已,若不必置閏而歲歲齊盡,其法實精。中國特?zé)o人創(chuàng)論及此耳,茍有之未必不變法也。余乃舉沈存中用十二氣為一年之說以告之,謂中國特不欲更改,并非無人及此。其人愕眙良久,亦無以應(yīng)我也。今附錄于此,以塞專尚西法者之口。其說日:歷法見于經(jīng)者惟《堯典》,言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置閨之法至堯時始有,太古以前又未知如何。置閏之法,先圣王所遺,固不當議,然事固有古人所未至而俟后世者,如歲差之類方出于近世,此固無古今之嫌也。凡日一出沒謂之一日,月一盈虧謂之一月,以日月紀天雖令名,然月行二十九日有奇復(fù)與日會,歲十二會而尚有余日,積三十二月復(fù)余一會,氣與朔漸相遠,中氣不在本月,名實相乖。加一月謂之閏,閏生于不得已。猶構(gòu)舍之用譚楔也。自此氣朔交爭,歲年錯亂,四時失位,算數(shù)繁猥。凡積月以為時,四時以成歲,陰陽消長,萬物生殺,變化之節(jié),皆生于氣而已。但記月之盈虧,都不系歲時之舒慘,今乃專以朔定十二月而氣反不得主本月之政,時已謂之春矣而猶行肅殺之政,則朔在氣前者是也。徒謂之乙歲之春,而實甲歲之冬也。時尚謂之冬也而已行發(fā)生之令,則朔在氣后者是也。徒謂之甲歲之冬乃實乙歲之春也。是空名之正、二、三、四反為實,而生殺之實反為寓,而又生閏月之贅疣,此殆古人未之思也。今為術(shù)莫若用十二氣為一年,更不用十二月,直以立春之日為孟春之一日,驚蟄為仲春之一日。大盡三十日,歲歲齊盡,永無閏余。十二月常一大一小相間,縱有兩小相并,一歲不過一次,如此則四時之氣常正,歲政不相陵奪,日月五星亦自從之,不須改1E法。唯月之盈虧事雖有系之者,如海胎育之類不預(yù)歲時,寒暑之節(jié)寓之歷間可也。借以元祜元年為法,當孟春小一日,壬寅三日望。十九日朔。仲春大一日,壬申E-日望,十八日朔。如此歷術(shù)豈不簡易端平,上符天運,無補綴之勞。予先驗天,百刻有余有不足,人已疑其說;又謂十二次斗建當隨歲差遷徙,人愈駭之。今此歷論尤當取怪怒攻罵,然異時必有用予之說者。
太陽歷授時略表每年節(jié)氣無甚差異。
寒一月六日 桑始肥。寒暑表自五十六度至四十二度以上。伏日一月八日 款冬華。
大寒一月二十一日 浸蠶種。但寒暑表在四十度以上則不宜。豆吞二月四日 黃鳥鳴。
卞分二月三日 踏麥苗。惟有雨不可踏,宜接梅、櫻、桃、杏諸樹。宜
插柳枝。
阿水二月十九日 煙靄瑗球,多陰少晴。啟蟄三月2i1日 宜伐薪,無蟲蛀。
三月十八日宜種牛房、胡瓜、蕃椒、茄子、甘薯、早稻、扁豆、瓢瓜之類,宜植蓑荷,種西洋野蔬,宜移植梅、杏、枇杷、南天竹等,宜植國鈴薯,種楊花、蘿卜、春菘。
春分三月二十日 彼岸櫻始開華。
三月二十八日宜種冬瓜、西瓜、蜀黍、紫蘇、蓼藍、煙草、鶯菘等類,又宜插林禽、梨、葡萄、柏,宜移植柿、栗、桑及澆桑,種芋。
清明四月四日 是節(jié)蛇出穴,雷始發(fā)聲。
四月八日所接諸木始見木芽,宜以時加減。伏日四月十七日 櫻花盛開,宜種麻。
谷雨四月二十日 桑始抽芽,宜種扁豆、大角豆、甜瓜之類,宜植柑、柚、橙之類。
四月二十九 牡丹華,宜種春蒿、麥、植萄翦。寒暑表自五十八九度至七十四五度。
八十八夜五月一日 宜種大豆、麻、木棉,植芋魁,是時竹始抽芽。立夏五月五日 宜植松樹。
五月十二日宜植蔥,種木棉、胡麻、夏蘿、早稻、小豆。浸稻種。小滿五月二十一日 蠶起食桑。
五月二十四日植杉,宜陰雨,忌睛干,始植常青之樹。五月二十八日浸種方闌,早蠶事訖,茄子華,種牛房。芒種六月六日 蠶事正忙。宜植甘薯,惟忌北風(fēng)。宜植槲櫧、檜、
柑、山茶花、枇杷、竹之類。
六月九日蠶事訖。刈早麥,宜扦種扈子、枇杷之類,種胡蘿。六月十九日初夏蠶方化蛾,春蠶始為蛾。
夏至六月二十一日 初夏蠶盡化蛾,春蠶方作蛾,宜播種大豆于田畔。
六月二十四日始插秧,春蠶盡化蛾,宜種粟。半夏插秧寒暑表自七十六度至九十度以上。小暑七月七日 插秧,宜種胡蘿。
七月十八日宜種稗子、澆芋。
伏日七月二十日 種蘿,自是月至立冬勿移植樹木。
大暑七月二十六日 百合華,宜種粟,寒暑表自履:至九十度。七月二十五日刈麻。
七月三十日宜摘胡麻、木棉之抽嫩枝者,種二回馬鈴薯。立秋八月七日 種蘿h,赤蜻蛉始出。
處暑八月廿三日 宜種蒿、麥、油菜。
八月二十八日早稻華,柿始紅,種油菜事訖。
二百十日八月三十一日 種蒿、麥事訖,早大豆、小豆并熟。九月六日粟子始熟,晚稻華。
白露九月七日 宜種蕪菁、秋菜、洋蔥。九月十日宜種菠菱菜,自是節(jié)宜束桑樹。九月十二日種晚蘿、水菜、菘菜、蔥、罌粟等類。晚大豆亦熟。
九月十八日造烏柿,菌蕈生,宜種蔥、韭、大蒜、冬菘、芥子。秋分九月二十三日 栗子熟,宜移植常青樹木。
寒露十月八日 宜種三年牛房、小豆、蠶豆之類。伏日十月二十日 菌蕈、栗子盡熟,稗皆熟。
霜降十月二十三日 種大麥、小麥、蘿。
十月三十一日種小麥事訖。宜種蠶豆、豌豆、冬菘,植百合根。
十一月三十一日柚子、黃栗皆落實,槭葉始紅,宜掘芋、掘甘薯、刈早稻。
立冬十一月七日 刈晚妥,自是日宜移種冬凋之樹,若根不繁榮之
大木等類,其移植尤宜三月。
十一月十九日植油菜,造腌菜。
小雪十一月二十二日 宜覆蜜柑、香橙,但忌寒暑表四十度以上。大雪十二月七日 宜拔蘿卜,澆大麥。
十二月八日宜拾落葉,伐薪,且不可久留。 。
冬至目二十一日 自是日至立春,忌耕耨陸田、水田,但不妨澆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