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雍正上諭對呂留良及家屬最后應如何判決

大義覺迷錄 作者:(清)雍正皇帝 編纂


  編者按:這道諭旨,是對呂留良及其家屬的判決,從中可以看出古代刑法中滅族這一條的殘酷。同時,對呂留良的著作也下令焚毀。但雍正仍懼怕呂留良思想影響仍在,所以在這篇諭旨中又用了一半篇幅去講道理。最后,還下令讓全國各級學校的秀才、監(jiān)生,人人對呂留良的定罪恰當與否表態(tài),并要寫出書面具結。表面上講可以各抒己見,提出異議,實際上是對不同意見的鎮(zhèn)壓。

  【原文】

  雍正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刑部等衙門會議:呂留良身列本朝子衿,妄附前代儀賓之裔,追思舊國,詆毀朝章,造作惡言,妄行記撰,猖狂悖亂,罪惡滔天。甚至敢將圣祖仁皇帝誣蔑指斥,悖犯已極,臣等莫不切齒痛心,允宜按律定罪,顯加誅滅,以扶人紀,以絕亂源。呂留良應尸梟示,財產入官。伊子呂葆中,曾叨仕籍,世惡相濟,前此一念和尚謀叛案內連及,呂葆中逆跡彰著,亦應尸梟示。呂毅中應斬立決,伊子孫并兄弟伯叔,兄弟之子及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應行文該督查明,按律完結。并行知各省、府、州、縣,將大逆呂留良所著文集、詩集、日記及他書已經刊刷及抄錄者,于文到日出示遍諭,勒限一年,盡行焚毀。得旨:呂留良懷悖逆不臣之心,假托先儒糟粕余論,欺世盜名。以致人心陷溺,為其迷惑已久,愚昧之徒,稱為夫子,幾謂其駕乎程朱之上,甚至奉祀書院以尊崇之。今其謀逆穢行無不敗露,天下焉有喪滅倫常,猶得托名于理學之林,而著作尚有可取者乎?今內外臣工等合詞陳奏,朕思呂留良之罪,從前諭旨甚明,在天理國法萬無可寬。

  然天下至廣,讀書之人至多,或者千萬人中,尚有其人謂呂留良之罪,不至于極典者。朕慎重刑罰,誅奸鋤叛,必合乎人心之大公,以昭“與眾棄之”之義。至其所著書籍,臣工等奏請焚毀,復思呂留良不過盜襲古人之緒余,以肆其狂誕空浮之論。有識見者,固不待言,即當日被其愚惑者,今亦自然窺其底里,而嗤笑之也。況其人品心術若此,其盲更何可取,今若焚滅其跡,假使毀棄不盡,則事屬空文,倘毀其盡絕,則將來未見其書者,轉疑伊之著述,實能闡發(fā)圣賢精蘊,而惜其不可復得也。即呂留良書籍中有大逆不道之語,伏思我圣祖仁皇帝圣德神功,際天蟠地,如日月之照臨宇宙,萬古為昭,豈呂留良所能虧蔽于萬一乎?著將廷臣所議,行文直省學政,遍行詢問各學生監(jiān)等,應否照議,將呂留良、呂葆中尸梟示,伊子呂毅中斬決,甚所著文集、詩集、日記及他書,已經刊刻刷印暨抄錄者,盡行燔毀之處,著秉公據實,作速取具該生監(jiān)等結狀具奏。其有獨抒己見者,令其自行具呈該學政,一并具奏,不可阻撓隱匿,俟具奏到日,再降諭旨。

  【譯文】

  雍正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刑部等衙門共同議定:呂留良身為本朝秀才,胡亂攀附是前明朝儀賓的后裔,追思過去的國家,詆毀我朝制度,制造罪惡言論,進行悖道著述,猖狂叛逆,罪惡滔天。甚至敢把圣祖仁皇帝污蔑指責,真是悖逆到極點,臣等沒有不切齒痛恨的,應當按刑律定罪,加以公開誅滅,以申人倫綱紀,以消滅禍亂根源。呂留良已死,應當斷尸砍頭示眾,他的家庭財產沒收充公。他的兒子呂葆中,曾經在本朝做官,卻與惡人狼狽為奸,以前一念和尚造反的案件,已經牽連他在內了。呂葆中叛逆跡象明顯,雖已死,也應同樣斷骨砍頭示眾。

  呂毅中應判殺頭,立即執(zhí)行。呂留良的子孫,并兄弟、伯叔、兄弟之子,以及女眷中的妻妾、姊妹、兒子的妻妾,都應當發(fā)文浙江總督查明人數,按刑律定罪結案。并且通知各省、府、州、縣,把大逆犯呂留良所著作的文集、詩集、日記及其他書,凡是已經刊行和傳抄的,于本公文到達之日,出告示遍諭百姓,限一年內全部燒毀。已得到皇上旨意指出,呂留良心懷忤逆不臣之心,假借古代儒家學說中的一些糟粕和皮毛,欺世盜名,以致坑害人心,受到他的迷惑,愚昧無知的人,稱他為夫子,幾乎把他說成和程子、朱子一樣的人物,甚至在書院里設立他的牌位來祭祀,加以尊崇。而今天他的謀反罪行已經徹底暴露,世界上怎能有喪滅倫常的人,猶托名于理學大家,他的著作還有什么可以吸取的地方嗎?

  現(xiàn)在內外群臣,眾口一詞的奏請陳說。朕想呂留良的罪行,以前頒發(fā)的諭旨,已經很詳細地說明了,從天理到國法,都是萬萬不能寬恕他的。然而天下讀書人多得很,也許在千萬人之中,還會有人以為呂留良的罪過不至于處以極刑的。朕對于刑罰,向來都抱著慎重的態(tài)度,凡是誅殺奸人除滅反叛,都要求必須合乎人心和公理,以發(fā)揚“與大眾一同棄之”的精神。至于他所著的書籍,群臣等奏請焚毀,又想呂留良不過是盜竊古人的一些皮毛,用以粉飾他怪誕空洞的理論,有見識的人當然不會上當,這故不必多說,即使是過去受他迷惑的人,今天也自然看透了他的底細,而對他嗤笑。何況他的人品和心術壞到這種地步,更會有什么言論值得吸取呢?現(xiàn)在如果把他的著作統(tǒng)統(tǒng)焚毀滅跡,如果燒不盡,那么這命令就等于一紙空文;如果焚毀盡絕,那么將來沒有見過他的書的人,反而懷疑他的著作確實能闡述圣賢思想的精華,而可惜它再也得不到了。即使呂留良的書籍中有大逆不道的言論,回想我圣祖仁皇帝的圣德武功,如天之高,如地之廣,如日月照臨宇宙一樣,萬古不可磨滅,呂留良又能損害其萬分之一嗎?現(xiàn)在把朝廷內大臣議定呂留良罪行的公文,發(fā)到各省學政,可普遍征詢各學校的秀才、監(jiān)生等人,是否應當按照廷臣們議定的,把呂留良、呂葆中斷尸砍頭示眾,他的兒子呂毅中殺頭,立即執(zhí)行;他所著作的文集、詩集、日記和其他書籍,已經刊刻印刷和被傳抄的,是否應當盡行燒毀??勺屆總€學生秉著公心,據實迅速讓各秀才、監(jiān)生發(fā)表看法,寫成結狀奏報上來。如有不同意見的人,也讓他自行寫出意見呈報該省學政,一并奏報上來,不準阻撓和隱藏。等到各省具奏到達以后,朕再降諭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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