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月 春分

燕京歲時(shí)記 作者:清·富察敦崇


春分前后,官中祠廟皆有大臣致祭,世家大族亦于是日致祭宗祠,秋分亦然。

按,《月令廣義》云:“分者半也,當(dāng)九十日之半也,故謂之分。夏冬不言分者,天地間二氣而已,陽生于子,極于午,即其中分也(立春至立夏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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