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二月 封印

燕京歲時記 作者:清·富察敦崇


每至十二月,于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四日之內(nèi),由欽天監(jiān)選擇吉期,照例封印,頒示天下,一體遵行。封印之日,各部院掌印司員必應(yīng)邀請同僚歡聚暢飲,以酬一歲之勞。故每當封印已畢,萬騎齊發(fā),前門一帶,擁擠非常,園館居樓,均無隙地矣。印封之后,乞丐無賴攫貨于市肆之間,毫無顧忌,蓋謂官不辦事也。亦惡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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