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下卷·物略第十一

投筆膚談 作者:明·西湖逸士


  [題解]物略者,凡飛潛動植,有形之物之大略也。上篇言方術(shù)幻術(shù)當(dāng)知,此篇言天下之物,凡可資于軍中之用者,亦所當(dāng)知。庶明于心者利于行,有勝而無敗也。故以《物略》為第十一。

  98。天下之物理,有相生者,有相克者,有相感者,有相成者,有相制者,有相勝者;有言其性體者,有言其聲氣者,有言其形勢者,有言其作用者。雜然并撰,分類別行,凡有利于兵之事者,不可勝窮也,姑舉大略言之?! 。叟u]此篇所載雖云物略,實巨細(xì)精粗咸備。將能由此而推極之,則用無不利矣。

  [原注]此總明萬物無窮,惟舉大略。撰,具也。類,相同也,行,等列也。

  99。圓者易轉(zhuǎn),方者易置,欹者易仆,直者易植,竅者易浮,銳者易刺,牝者易變,牡者易入,剛者易折,柔者易曲。此皆物理之常,無足為異。 ?。墼ⅲ荽讼扰e理之常,人所能知者,后則言相生等類也。

  100。金火相守則流。

 ?。墼ⅲ萁鹆髡?,火克之也。

  101?;鹉鞠嗟脛t炎。 ?。墼ⅲ菽灸苌?,故火得木,則必相成而炎燒也?! ?02。以金擊石則火,以木鉆木則燃。

 ?。墼ⅲ輷魟t勢猛,故火生。鉆則薰灼,故火燃。

  103。又若火遇風(fēng)則熾,遇水則滅。水遇寒則結(jié),遇火則竭。 ?。墼ⅲ莼馃胍蝻L(fēng)者,相成也;滅因水者,相克也。水結(jié)因寒者,相成也;竭因火者,火多勝水之少也。

  104?;鹛搫t不燃,實則易燼。水流則不腐,止則易溫。

 ?。墼ⅲ莼鹛摬蝗迹囱ú涣敲?,吹不燒燭也。燼,焚盡之余也。水流則動,故不腐臭,止則停滯,故易于溫暖。又傳弱者不能行舟載物?! ?05。下火既炎,則上火益焰。下流既遠(yuǎn),則上流自緩。

 ?。墼ⅲ莼鹦匝咨?,故下炎者上益盛,水性潤下,故下流者上自緩?! ?06。此五行之本體然也。

 ?。墼ⅲ萁Y(jié)言上所論者,皆金木水火本體自然。

  107。故以火焚石者,激之而后裂。以水灌城者,決之而后傾。

 ?。墼ⅲ荽搜杂盟鹫?,雖能傷害,然必借勢行之,方可成功。不激則石未崩裂,不決則城不傾頹也?! ?08。是以備水攻者,當(dāng)防其上流。御火攻者,當(dāng)斷其上風(fēng)。 ?。墼ⅲ莘郎狭髡撸瑧?jǐn)持疀Q水也。斷上風(fēng)者,懼?jǐn)持孙L(fēng)也。然防之,猶不若先居上流者之為得。斷之,猶不若不近草莽之為安。不得已而一時遇敵,防之?dāng)嘀梢病?br />
  109。蓋火可撲也,亦可煽也。水可壅也,亦可導(dǎo)也。此水火者所以濟(jì)攻而非專攻,所以攻人而亦慮人之反攻也。

  [原注]火可煽起,水可壅至,故能濟(jì)吾之攻;亦可撲滅,可導(dǎo)流,則不當(dāng)專恃以攻也。慮人之反攻者,蓋風(fēng)候無常,彼我之地勢相似也。如劉元進(jìn)攻王世充,因風(fēng)縱火,俄而風(fēng)回,反被燒死。智伯約韓、魏決水灌晉陽,既而趙殺守堤吏,反受灌以亡。故當(dāng)慮也。

  110。天下之物,猶有入火不焚者,入水則沉;入水不溺者,入火則化。欲制其用者,亦不可不利導(dǎo)之也。

  [原注]此言物之利于水火不同,因勢而用者,方得其利,故亦附于水火之末?! ?11。向月窺林者暗,背月窺林者明,此光影之相乘也。故備夜戰(zhàn)者,以火燭敵,常使我隱而敵見也。

 ?。墼ⅲ菀曰馉T敵,即《虎韜。必出章》云:“設(shè)云火遠(yuǎn)候,必依草木、丘墓、險阻”意。蓋我隱而伏,則敵莫測;敵形外見,我可擊之也。

  112。順風(fēng)而飛則翼張,逆風(fēng)而行則肩竦,此順逆之相反也。故驚塵突煙,借施之,雖百萬之眾可奔也。

 ?。墼ⅲ荽伺c上“御火攻當(dāng)斷上風(fēng)”意互相發(fā)。蓋驚塵突煙,人之所苦。順風(fēng)固可以迷敵,而我值逆風(fēng)亦當(dāng)知防也。

  113。甓口藏聲,室隙傳響,此聲聞之相通也。故谷口語如附耳,山頭語如對面。而山谷之應(yīng)聲,亦可資之以助兵威也。

 ?。墼ⅲ菁瓷焦戎畱?yīng)聲,可助兵威,則軍中之鉦鼓當(dāng)多設(shè),亦可推矣。

  114。螩見讖旱,鵲呼多晴,鳩暮鳴則雨,鳶朝戾則風(fēng);半體之魚雖死,懸其波可以知海潮之信者,此氣之相感也。

 ?。墼ⅲ荽搜蕴熘登顼L(fēng)雨,地之海潮消長,不但考于陰陽等書,可以預(yù)卜,物類亦有先知也。螩,庸,狀如黃蛇,魚翼,出入有光,見則大旱,出《山海經(jīng)》。

  115。磁石引針,汞汁熔錫,黿脂得火則銷鐵,柏膏遇焰則爍石,樺木燃燈遇風(fēng)不滅,樟腦髜火近衣不焚者,此性之自然也。

 ?。墼ⅲ莨唇裰y。樟腦,一云韶腦。  116?;鹁蛉談t燃艾,煅石入井則起雷,火焚雞羽而風(fēng)飆生,鐵入蛟潭而雷雨至。此形之相擊,而理亦相通者也。

  117。金杯注酒,遇鴆則焰生。銀箸嘗食,遇毒則色變。飲酒入瘴鄉(xiāng),則煙嵐不染。列炬過深澗,則陰氣不侵。此物相勝也。

 ?。墼ⅲ蔌c,毒鳥,食蛇,以羽畫酒,飲之即死。瘴鄉(xiāng),如今之兩廣也。煙嵐,山之毒氣,飲酒則血行氣盛,故不染。炬,火燎也?;饘訇柮?,故陰濕之氣不能侵及。

  118。角煙彌山,可怖山獸。蘜煙覆水,可制水蛩。野葛之毒,解于蕹菜。鴆羽之毒,解于犀角。此物之相制也?! 。墼ⅲ萏^,《爾雅》注云:即秋華菊也。蛩蛩,巨虛,獸名,一曰蟬蛻也。野葛,蔓草,根有毒;菜葉作汁,可制治之。鴆,解見上。犀,獸名,毛如豕,蹄有甲,頭如馬,有三角,鼻上食角短,頭上額上角長,角上白縷直至端者,曰“通天犀”,食之可治鴆毒。

  119。肉可曬之以作糗,谷可庾之以為糧,魚可干之以備羹,乳可取之以供酪。在山有榛栗之實,在水有菱芡之米,皆可采之以濟(jì)饑者。此物之有用也。

 ?。墼ⅲ蒴?,干也。谷,五谷也。庾,在野小倉名。乳,諸畜之乳也。酪,夷虜之酒名,用畜乳為之者。

  120。社貍之足,可制鞗革。牦牛之尾,可著旌竿。牛馬之胞,可作浮具。狼、駝之糞,可備烽煙。此以無用為有用也。

 ?。墼ⅲ萆缲?,野貓也。鞗革,其皮可飾轡也。狼、駝糞,燒煙不散,直上甚高,故邊堠用之以傳警息。

  121。妖狐巨貍之跡,踵之可以渡河冰。野馬黃羊之蹤,循之可以得水道。以至駝足之所據(jù),蟻垤之所筑者,可即之而知伏泉。此因物之靈以為用也。

 ?。墼ⅲ莺傂远嘁?,遇冰則貼耳聽之,無聲方過,故有其跡者,冰必堅厚而可渡。水道伏泉亦此類。大抵蠢動含靈,無非物性,故因之而可知。

  122。是以知兵之士,察物之理,究物之用,總括其利,不遺微小,則雖百萬之眾無所窮,千里之遠(yuǎn)無所困。

  [原注]此通前而言。物之無窮如此,能察理用之,則必皆得其利,故可以統(tǒng)眾而遠(yuǎn)征。不知兵者,厭為微小而昧之,安足以濟(jì)其用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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