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四?練手足第四·第六.校刀棍

練兵實紀 作者:明·戚繼光


  正所以比敵馬討一寸便益之物也,俱用大棍。教師之法,一打一戳,余皆花法也。只專刺馬腹、人喉、馬眼、人面。聽中軍豎紅高招,刀棍手俱集中軍聽候,亦照前備二項木棍。聽擂鼓,騎馬飛馳,向短根戳一下,即戳馬眼、馬腹也。次將長棍截一下,即戳賊喉、面也。先將鋒炭染黑,或以灰刷白,中者為止。務(wù)要戳入重,拔出速,不然不得戳第二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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