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戰(zhàn) 法 第 十

商君書 作者:秦·商鞅


  凡戰(zhàn)法必本於政勝,則其民不爭;不爭則無以私意,以上為意。

  故王者之政,使民怯於邑鬥,而勇於寇戰(zhàn)。民習(xí)以力攻難,故輕死;見敵如潰潰而不止,則免。故兵法:「大戰(zhàn)勝,逐北無過十里;小戰(zhàn)勝,逐北無過五里?!贡鸲虜常赫蝗粽撸鹋c戰(zhàn);食不若者,勿與久;敵眾勿為客,敵盡不如,擊之勿疑。故曰兵大律在謹(jǐn)。論敵察眾,則勝負(fù)可先知也。

  王者之兵,勝而不驕,敗而不怨。勝而不驕者,術(shù)明也;敗而不怨者,知所失也。若兵敵彊弱,將賢則勝,將不如則敗。若其政出廟算者,將賢亦勝,將不如亦勝。政久持勝術(shù)者,必彊至王。若民服而聽上,則國富而兵勝,行是,必久王。其過失:無敵,深入偝險(xiǎn)絕塞,民倦且饑渴,而復(fù)遇疾,此敗道也。故將使民若乘良馬者,不可不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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