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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氏第十三

韓非子 作者:戰(zhàn)國韓·韓非


  和氏第十三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獻之厲王。厲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

  “王以和為誑,而刖其左足。及厲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獻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巴跤忠院蜑檎N,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

  和乃抱其璞而哭於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淚盡而繼之以血。王聞之,使人問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qū)氂穸}之以石,貞士而名之以誑,此吾所以悲也?!巴跄耸褂袢死砥滂倍脤氀桑烀唬骸昂褪现?。“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雖獻璞而未美,未為主之害也,然猶兩足斬而寶乃論,論寶若此其難也!今人主之於法術(shù)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  然則有道者之不戮也,特帝王之璞未獻耳。主用術(shù),則大臣不得擅斷,近習(xí)不敢賣重;官行法,則浮萌趨于耕農(nóng),而游士危於戰(zhàn)陳;則法術(shù)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禍也。

  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議,越民萌之誹,獨周乎道言也,則法術(shù)之士雖至死亡,道必不論矣。

  昔者吳起教楚悼王以楚國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眾。若此,則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貧國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絕減百吏之祿秩,損不急之枝官,以奉選練之士?!暗客跣兄谀甓耙?,吳起枝解於楚。商君教秦孝公以連什伍,設(shè)告坐之過,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而遂公家之勞,禁游宦之民而顯耕戰(zhàn)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國以富強,八年而薨,商君車裂於秦。  楚不用吳起而削亂,秦行商君法而富強。二子之言也已當(dāng)矣,然而枝解吳起而車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細(xì)民惡治也。當(dāng)今之世,大臣貪重,細(xì)民安亂,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無悼王、孝公之聽,則法術(shù)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術(shù)哉?此世所以亂無霸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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