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門侍郎
《六典》曰:黃門侍郎,掌貳侍中之職。凡政之弛張,事之與奪,皆參議焉。若大祭祀,則從升壇以陪禮;皇帝盥手,則奉巾以進(jìn);既帨則奠巾於篚,奉匏爵以贊獻(xiàn)。凡元正、冬至天子視朝,則以天下祥瑞奏聞。
《漢官儀》曰:給事黃門侍郎,次侍中,侍從左右,開通內(nèi)外,給事於中,故曰給事中黃門侍郎。
《漢書》曰:王音薦揚(yáng)雄待詔,歲馀,為給事黃門郎。成、哀、平三代不徙。
又曰:張禹為太傅,有疾,成帝臨視,拜於床下,禹有少子在側(cè),數(shù)目之。帝知其意,於前拜黃門侍郎。
又曰:劉向字子政,宣帝時以中郎為給事黃門侍郎。
又曰:董賢字圣卿,云陽人,為太子舍人。賢待漏在殿下,為人美麗自喜,哀帝望見,悅其儀貌,識而問之曰:"是舍人董賢耶?"因引上與語,拜為黃門侍郎。
《東觀漢記》曰:鄧閶,字秀昭,遷黃門侍郎。於時國家每有災(zāi)異水旱,閶側(cè)身暴露,憂懼憔悴,形於顏色,公卿以下咸高尚焉。漢興以來,為外戚儀表。
《后漢書》曰:馬防子鉅為常從小侯,正月當(dāng)冠,特拜為黃門侍郎。肅宗親御章臺,下殿陳鼎俎,自臨冠之。
《續(xù)漢書》曰:荀悅字仲豫,遷黃門侍郎。獻(xiàn)帝頗好文學(xué),悅與從弟彧、孔融,并侍講禁中。
又《輿服志》曰:禁門曰黃闥,以中人主之,故號曰黃令。然則黃門郎給事黃闥之內(nèi),故曰黃門郎。本既無員,於此各置六人也。
又《百官志》曰:給事黃門侍郎,六百石,無員,侍從左右,給事中使,開通中外,諸王朝見於殿上,引王就位。
《獻(xiàn)帝起居注》曰:自誅黃門后,侍中侍郎出入禁中,機(jī)事頗露。由是王允乃奏:侍中、黃門不得出入,不通賓客,自此始也。
《漢官》曰:尚書郎奏事於明光殿,省中皆胡粉涂壁,其邊以丹漆地,故曰丹墀。尚書郎含雞舌香伏其下奏事,黃門侍郎對揖跪受。
《漢舊儀》曰:黃門郎屬黃門令,日暮入對青瑣門拜,名曰夕郎。
《魏志》曰:王粲字仲宣,山陽人,年十七,司徒辟,詔除黃門侍郎,以西京擾亂,皆不就。
又曰:夏侯玄字太初,少知名,弱冠為黃門侍郎。嘗進(jìn)見,與皇后弟毛曾并坐,玄恥之,不悅,形之於色。明帝恨之,左遷為羽林監(jiān)。
又曰:杜恕字矜伯,為散騎、黃門侍郎。恕推誠以質(zhì),不治飭,在朝不結(jié)交。每政有得失,常引綱維以正言。於是侍中辛毗等器重之。
又曰:夏侯尚字伯仁,淵從子也。文帝與之親友,有籌畫智略,從太祖定冀州,遷黃門侍郎。
又曰:鍾毓字稚叔。年十四為散騎侍郎,機(jī)捷談笑,有父風(fēng)。太和初,蜀相諸葛亮圍祁山,明帝欲親西征,毓上疏曰:"夫策貴廟勝,功尚帷幄,不下殿堂之上,而決勝千里之外。車駕宜鎮(zhèn)守中土,以威四方。今者盛暑行師,詩人所重,實非至尊順動之時也。"遷黃門侍郎。
《魏略》曰:董遇字季直。獻(xiàn)帝時為黃門侍郎,旦夕侍講,為天子所愛信。
《蜀志》曰:費(fèi)祎字文偉,為黃門侍郎。丞相亮南征還,群僚於數(shù)十里逢迎,年位多在祎右,而亮命祎同載,由是眾莫不易觀。
《吳志》曰:孫承字顯世。好學(xué),有文章,作《螢火賦》行於世。為黃門侍郎,與顧榮俱為侍臣。歸命世內(nèi)侍多得罪,惟榮、承獨(dú)獲免。常使二人記事,承答顧問,乃下詔曰:"自今已后用侍郎,皆當(dāng)令如宗室承、顧榮儔也。"
又曰:孫皓每宴會群臣,無不咸令沉醉。置黃門郎十人,特不與酒,侍立終日,為司過之吏。宴罷之后,各奏其闕失,迕視之咎,謬言之愆,罔有不舉。大者即加威刑,小者咸以為罪。
《晉書》曰:顧榮,少有珪璋,符采朗澈,仕吳,弱冠舉賢良,為黃門侍郎。當(dāng)時后進(jìn)盡相推謝,稱榮有天才令望。
又曰:張華為黃門侍郎,博覽圖籍,千門萬戶畫地成圖。
又曰:吳隱之,孝武帝欲以為黃門郎,以隱之貌類簡文帝乃止。
又曰:嵇紹為給事黃門侍郎。時侍中賈謐以外戚之寵,年少居位,潘岳、杜礻武等皆附托焉。謐求交於紹,紹拒而不答。及謐誅,紹時在省,以不阿比兇族,封弋陽子。
《晉書·載記》曰:秦黃門郎古成詵,風(fēng)韻秀舉,確然不群,每以天下是非為己任。時京兆韋高慕阮籍之為人,居母喪彈琴飲酒。詵聞而泣曰:"吾當(dāng)私刃斬之,以崇風(fēng)教。"遂持劍求高,高懼逃匿,終身不敢見詵。
《齊職儀》曰:給事黃門侍郎,四人,秩六百石,武冠,絳朝服。漢有中黃門,給事黃門,位從諸大夫,秦制也。與侍中掌奏文案、贊相威儀,典署其事。
《后魏書》曰:崔光為黃門侍郎,未嘗留心文案,惟從容論議、參贊文政而已。
又曰:陽平王之子匡,為黃門侍郎。茹皓始有寵,百寮微憚之。世宗曾於山陵還,詔匡陪乘乂命。皓登車褰裳將上,匡諫止,世宗推之命下,皓恨匡失色。當(dāng)時壯其忠謇。
又曰:任城王之子順,除給事黃門侍郎。時領(lǐng)軍元乂威刑尤盛,凡有遷授,莫不造門謝謁。順拜表而已,曾不詣乂,乂謂順曰:"卿何得不見我?"順正色曰:"天子富於春秋,委政宗輔。叔父宜至公為心,舉士報國,如何賣恩,責(zé)人私謝,豈所望也!"
《北史》曰:盧誕拜給事黃門侍郎,魏帝詔曰:"經(jīng)典易求,人師難得,朕諸兒稍長,欲令卿為師。"于是親幸晉王第,敕晉王以下皆拜之於帝前。
《隋書》曰:劉行本為黃門侍郎,文帝嘗怒一郎,於殿前笞之。行本進(jìn)諫,帝不顧,行本乃正當(dāng)上前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臣左右。豈得輕臣而不顧也!"乃置笏於地而退,上謝之而原所笞者。
《唐書》曰:溫大雅為黃門侍郎,弟彥將為中書侍郎,對居近侍,高祖謂曰:"我起義晉陽,為卿一門耳。"
又曰:高宗總章元年十月,東天竺烏蔡國長年婆羅門盧伽逸多受詔合丹,上將餌之。東臺侍郎郝處俊諫曰:"修短有天命,未聞萬乘之主,輕服蕃夷之藥。昔貞觀末年,先帝令婆羅門僧那羅你娑婆寐依其本國仙方合長年神藥。胡既有異術(shù),征求靈草秘石,歷年而成。先帝服之,竟無異效。大漸之際,名醫(yī)莫知所為,欲歸罪於胡人,將申大戮,又恐取笑夷狄。龜鏡若是,惟陛下深察。"遂止。
又曰:天寶元年,改黃門侍郎為門下侍郎。
《五代史·晉書》曰:天福七年詔門下侍郎班在常侍之下,俸祿同常侍。
《三輔決錄》曰:卓茂字子康,元帝時游學(xué)長安,以儒行為給事黃門郎。
又曰:杜恕字矜伯,拜黃門侍郎,每直省閣,威儀矜嚴(yán)。
又曰:馬后志在克已輔上,不以私家干朝廷,弟為黃門郎,訖永平世不遷。
《英雄記》曰:曹純字子和,年十六為黃門郎。
《王嘏別傳》曰:嘏字昭先。魏文以嘏為黃門侍郎,每納忠言,輒手壞本,自在禁省歸書不封。帝嘉其淑慎如此。
《柏階別傳》曰:階為尚書令,文帝行幸,見諸少子無褲,上搏手曰:"長者子無褲。"是日拜三子為黃門郎。
《傅子》曰:王黎為黃門郎,軒軒然得志,煦煦然自樂。
劉向《七略》曰:孝宣皇帝重申不害《君臣篇》,使黃門郎張子喬正其字。
《劉向集·書·誡子歆》曰:今。若年少得黃門侍郎,顯處也。新拜皆謝貴人,叩頭謹(jǐn)戰(zhàn)戰(zhàn)栗栗,乃可必免。
《唐中宗授韋嗣立黃門侍郎制》曰:絳衣近侍,秩亞貂蟬;青瑣崇班,職參鴛鷺。實神化之有寄,信賢才之攸宜。通議大夫韋嗣立,忠規(guī)奕葉,孝緒蟬聯(lián),家匡玄燕之朝,人輔彤靈之代。芝蘭并秀,見謝石之階庭;騏驥齊驅(qū),有劉山之昆季。入光振鷺,譽(yù)滿三臺;出據(jù)馮熊,聲流十部。近者命茲,鸞渚已濯,雁行才出,公扃奄歸蒿里;永言荊樹,生折連枝;眷彼恒山,空馀一鳥。俾遷榮於皂蓋,宜襲寵於黃樞。
○給事中
《六典》曰:給事中,凡百司奏抄,侍中審定,則先讀而署之,以駁正違失。凡制敕宣行,大事則稱揚(yáng)德澤,褒美功業(yè),覆奏而請施行;小事則署而頒之。凡文武六品以下授職,所司奏擬,則校其仕歷深淺,功狀殿最,訪其德行,量其才藝;若官非其人,理失其事,則白侍中而退量焉。
《漢儀注》曰:諸給事中,日上朝謁平尚書,奏事分為左、右,以有事殿中,故曰給事中。多名儒、國親為之,掌左右顧問。
《漢書》曰:給事,秦官也,至漢因之,皆為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郎。掌顧問、應(yīng)對,位次中常侍。
又曰:元帝詔:"蕭望之傅朕八年,可賜爵關(guān)內(nèi)侯、給事中。"
《后漢書》曰:鄭眾字仲師,以明經(jīng)拜給事中。
《魏志》曰:秦朗字元明,明帝即位授以內(nèi)官,為給事中。每車駕出入,朗常隨從。時明帝喜發(fā)舉,數(shù)有以輕微而致大辟者,朗終不能有所諫止,又未嘗進(jìn)一善人,帝亦以是親愛;每顧問之,多呼其小字阿蘇。
《晉書》曰:任熙字伯遠(yuǎn),立德邈然,征拜給事中。
《晉起居注》曰:武帝太康七年詔曰:"郎中張建,忠篤履素,為江表士大夫所稱,宜在中朝,其以建為給事中。"
晉武帝詔曰:燕王師陳邵,清貞廉潔,博通六籍,宜在左右,以敦儒訓(xùn),可給侍中。
《唐書》曰:盧粲,幽州范陽人也,京龍二年遷給事中。時節(jié)愍太子初立,韋庶人以非已所生,深加忌嫉,勸中宗下敕,令太子卻取衛(wèi)府封物,每年以供服用。粲駁奏曰:"皇太子處繼明之重,當(dāng)主鬯之尊,歲時服用自可百司供擬。又據(jù)《周官》:'諸應(yīng)用財器,歲終則會,惟王及太子應(yīng)用物并不會。'此則儲蓄之費(fèi),咸與王同。今與列國諸侯齊衡入封,豈所謂憲章在昔垂法將來者也。必謂青宮初啟,服用所資自當(dāng)廣支庫物,不可長存藩封。"詔從之。
又曰:盧粲遷給事中,時安樂公主婿武崇訓(xùn)為節(jié)愍太子所殺,特追封為魯王,令司農(nóng)少卿趙履溫監(jiān)護(hù)葬事。履溫諷公主奏請依永泰公主故事,為崇訓(xùn)造陵,詔從其請。粲駁奏曰:"伏尋陵之稱謂,本屬皇王及儲君等。自皇家已來,諸王及公主墓無稱陵者,惟永泰公主承恩特葬,事越常途,不應(yīng)假永泰公主為名。請比貞觀已來諸王舊例,足得豐厚。"手敕答曰:"安樂公主與永泰公主無異,同穴之義,古今不殊,魯王緣此,特為陵制,不煩固執(zhí)。"粲又奏曰:"臣聞陵之稱謂,施於尊極,不屬王公已下。且魯王若欲論親等第,則不親於雍王守禮,雍王之墓尚不稱陵,魯王則不可因尚公主而加號。且君之舉事則載於方冊,或稽之往典,或考自前朝,臣?xì)v檢貞觀已來,駙馬墓無得稱陵者;且君人之禮服絕於傍期,蓋為不獨(dú)親其親,不獨(dú)子其子。陛下以膝下之恩愛施及其夫,贈赗之儀,哀榮足備,豈得使上下無辨、君臣一貫者哉!"帝竟依粲所奏。
又曰:李藩為給侍中,制、敕有不可,遂於黃敕后批之,吏曰:"宜別連白紙。"藩曰:"別以白紙是文狀,豈曰批敕耶!"裴垍言於帝,以為宰相器。
又曰:憲宗以同州刺史呂元膺復(fù)為給事中。初,元膺自給事中除同州,及入謝,上問以時政得失,元膺論奏,詞甚激切,上嘉其剛正。翌日,謂宰臣曰:"呂元膺讜言直氣,今欲留在左右,使言得失,卿等以為何如?"李藩、裴垍進(jìn)賀曰:"陛下納諫,超冠前王,乃宗社無疆之福。臣等不能廣求直士,又不能數(shù)進(jìn)直言,孤負(fù)圣心,合當(dāng)罪責(zé)。今請以元膺復(fù)為給事中,以備顧問。"上悅而從之。
又曰:李遜為給事中,嘗論時政,以為事君之義,有犯無隱,陳誠啟沃,不必?fù)癯?。今君臣敷奏乃候只日,是畢歲臣下睹天顏,獻(xiàn)可否,能幾何?憲宗嘉之。
又曰:元和十四年,以撫州司馬令狐通為右衛(wèi)將軍、給事中。崔植封還制書,言通前刺史壽州,用兵失律,前罪未塞,不宜遽加獎用。上命宰臣諭植,以通父彰有功,不忍棄其子。其制方行。
又曰:韋弘景為給事中,屢有封駁。時有劉士經(jīng)以駙馬交通邪倖,自檢校官用為太仆卿,弘景執(zhí)奏不可;中人宣諭再三,弘景不為之回。穆宗怒,乃令弘景使安南邕容宣慰,時論翕然推重。
又曰:郭承嘏為給事中。開成元年出為華州刺史,詔方下,兩省迭詣中書,求承嘏出麾之由。給事中盧載封還詔書,奏曰:"承嘏自居此官,繼有封駁,能奉其職,宜在鎖闈。牧守之才,易為推擇。"文宗謂宰臣曰:"承嘏久在黃扉,欲優(yōu)其祿俸,暫令廉問近關(guān),而諫列拜章,惜其稱職,甚美事也。"乃復(fù)為給事中。
又曰:于敖遷給事中,昭愍初即位。李逢吉用事,與翰林學(xué)士李紳素不葉,遂誣紳,以不測之罪逐於嶺外。紳同職駕部郎中知制誥龐嚴(yán)、司封員外郎知制誥蔣防坐紳黨,左遷信、汀等州刺史。黜詔下,敖封還詔書,時人以為與嚴(yán)相善,訴其非罪,皆曰:"于給事犯宰執(zhí)之怒,伸龐、蔣之屈,不亦仁乎?"及駁奏出,乃是論龐嚴(yán)貶黜太輕,中外無不大噱。
《東方朔記》曰:東方朔為中郎,賜帛百匹,給事中。
荀綽《兗州記》曰:袁準(zhǔn)字孝尼,有俊才,太始中拜為給事中。
《胡廣集》曰:給事中掌侍從左右,無員,位次侍中、常侍,或名儒,或國親。
《束晳集》曰:員外侍郎及給事、冗從皆是帝室茂親,或貴游子弟。若悉從高品則非本意,若精鄉(xiāng)議則必有降損。
《太平御覽》 宋·李昉
《六典》曰:黃門侍郎,掌貳侍中之職。凡政之弛張,事之與奪,皆參議焉。若大祭祀,則從升壇以陪禮;皇帝盥手,則奉巾以進(jìn);既帨則奠巾於篚,奉匏爵以贊獻(xiàn)。凡元正、冬至天子視朝,則以天下祥瑞奏聞。
《漢官儀》曰:給事黃門侍郎,次侍中,侍從左右,開通內(nèi)外,給事於中,故曰給事中黃門侍郎。
《漢書》曰:王音薦揚(yáng)雄待詔,歲馀,為給事黃門郎。成、哀、平三代不徙。
又曰:張禹為太傅,有疾,成帝臨視,拜於床下,禹有少子在側(cè),數(shù)目之。帝知其意,於前拜黃門侍郎。
又曰:劉向字子政,宣帝時以中郎為給事黃門侍郎。
又曰:董賢字圣卿,云陽人,為太子舍人。賢待漏在殿下,為人美麗自喜,哀帝望見,悅其儀貌,識而問之曰:"是舍人董賢耶?"因引上與語,拜為黃門侍郎。
《東觀漢記》曰:鄧閶,字秀昭,遷黃門侍郎。於時國家每有災(zāi)異水旱,閶側(cè)身暴露,憂懼憔悴,形於顏色,公卿以下咸高尚焉。漢興以來,為外戚儀表。
《后漢書》曰:馬防子鉅為常從小侯,正月當(dāng)冠,特拜為黃門侍郎。肅宗親御章臺,下殿陳鼎俎,自臨冠之。
《續(xù)漢書》曰:荀悅字仲豫,遷黃門侍郎。獻(xiàn)帝頗好文學(xué),悅與從弟彧、孔融,并侍講禁中。
又《輿服志》曰:禁門曰黃闥,以中人主之,故號曰黃令。然則黃門郎給事黃闥之內(nèi),故曰黃門郎。本既無員,於此各置六人也。
又《百官志》曰:給事黃門侍郎,六百石,無員,侍從左右,給事中使,開通中外,諸王朝見於殿上,引王就位。
《獻(xiàn)帝起居注》曰:自誅黃門后,侍中侍郎出入禁中,機(jī)事頗露。由是王允乃奏:侍中、黃門不得出入,不通賓客,自此始也。
《漢官》曰:尚書郎奏事於明光殿,省中皆胡粉涂壁,其邊以丹漆地,故曰丹墀。尚書郎含雞舌香伏其下奏事,黃門侍郎對揖跪受。
《漢舊儀》曰:黃門郎屬黃門令,日暮入對青瑣門拜,名曰夕郎。
《魏志》曰:王粲字仲宣,山陽人,年十七,司徒辟,詔除黃門侍郎,以西京擾亂,皆不就。
又曰:夏侯玄字太初,少知名,弱冠為黃門侍郎。嘗進(jìn)見,與皇后弟毛曾并坐,玄恥之,不悅,形之於色。明帝恨之,左遷為羽林監(jiān)。
又曰:杜恕字矜伯,為散騎、黃門侍郎。恕推誠以質(zhì),不治飭,在朝不結(jié)交。每政有得失,常引綱維以正言。於是侍中辛毗等器重之。
又曰:夏侯尚字伯仁,淵從子也。文帝與之親友,有籌畫智略,從太祖定冀州,遷黃門侍郎。
又曰:鍾毓字稚叔。年十四為散騎侍郎,機(jī)捷談笑,有父風(fēng)。太和初,蜀相諸葛亮圍祁山,明帝欲親西征,毓上疏曰:"夫策貴廟勝,功尚帷幄,不下殿堂之上,而決勝千里之外。車駕宜鎮(zhèn)守中土,以威四方。今者盛暑行師,詩人所重,實非至尊順動之時也。"遷黃門侍郎。
《魏略》曰:董遇字季直。獻(xiàn)帝時為黃門侍郎,旦夕侍講,為天子所愛信。
《蜀志》曰:費(fèi)祎字文偉,為黃門侍郎。丞相亮南征還,群僚於數(shù)十里逢迎,年位多在祎右,而亮命祎同載,由是眾莫不易觀。
《吳志》曰:孫承字顯世。好學(xué),有文章,作《螢火賦》行於世。為黃門侍郎,與顧榮俱為侍臣。歸命世內(nèi)侍多得罪,惟榮、承獨(dú)獲免。常使二人記事,承答顧問,乃下詔曰:"自今已后用侍郎,皆當(dāng)令如宗室承、顧榮儔也。"
又曰:孫皓每宴會群臣,無不咸令沉醉。置黃門郎十人,特不與酒,侍立終日,為司過之吏。宴罷之后,各奏其闕失,迕視之咎,謬言之愆,罔有不舉。大者即加威刑,小者咸以為罪。
《晉書》曰:顧榮,少有珪璋,符采朗澈,仕吳,弱冠舉賢良,為黃門侍郎。當(dāng)時后進(jìn)盡相推謝,稱榮有天才令望。
又曰:張華為黃門侍郎,博覽圖籍,千門萬戶畫地成圖。
又曰:吳隱之,孝武帝欲以為黃門郎,以隱之貌類簡文帝乃止。
又曰:嵇紹為給事黃門侍郎。時侍中賈謐以外戚之寵,年少居位,潘岳、杜礻武等皆附托焉。謐求交於紹,紹拒而不答。及謐誅,紹時在省,以不阿比兇族,封弋陽子。
《晉書·載記》曰:秦黃門郎古成詵,風(fēng)韻秀舉,確然不群,每以天下是非為己任。時京兆韋高慕阮籍之為人,居母喪彈琴飲酒。詵聞而泣曰:"吾當(dāng)私刃斬之,以崇風(fēng)教。"遂持劍求高,高懼逃匿,終身不敢見詵。
《齊職儀》曰:給事黃門侍郎,四人,秩六百石,武冠,絳朝服。漢有中黃門,給事黃門,位從諸大夫,秦制也。與侍中掌奏文案、贊相威儀,典署其事。
《后魏書》曰:崔光為黃門侍郎,未嘗留心文案,惟從容論議、參贊文政而已。
又曰:陽平王之子匡,為黃門侍郎。茹皓始有寵,百寮微憚之。世宗曾於山陵還,詔匡陪乘乂命。皓登車褰裳將上,匡諫止,世宗推之命下,皓恨匡失色。當(dāng)時壯其忠謇。
又曰:任城王之子順,除給事黃門侍郎。時領(lǐng)軍元乂威刑尤盛,凡有遷授,莫不造門謝謁。順拜表而已,曾不詣乂,乂謂順曰:"卿何得不見我?"順正色曰:"天子富於春秋,委政宗輔。叔父宜至公為心,舉士報國,如何賣恩,責(zé)人私謝,豈所望也!"
《北史》曰:盧誕拜給事黃門侍郎,魏帝詔曰:"經(jīng)典易求,人師難得,朕諸兒稍長,欲令卿為師。"于是親幸晉王第,敕晉王以下皆拜之於帝前。
《隋書》曰:劉行本為黃門侍郎,文帝嘗怒一郎,於殿前笞之。行本進(jìn)諫,帝不顧,行本乃正當(dāng)上前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臣左右。豈得輕臣而不顧也!"乃置笏於地而退,上謝之而原所笞者。
《唐書》曰:溫大雅為黃門侍郎,弟彥將為中書侍郎,對居近侍,高祖謂曰:"我起義晉陽,為卿一門耳。"
又曰:高宗總章元年十月,東天竺烏蔡國長年婆羅門盧伽逸多受詔合丹,上將餌之。東臺侍郎郝處俊諫曰:"修短有天命,未聞萬乘之主,輕服蕃夷之藥。昔貞觀末年,先帝令婆羅門僧那羅你娑婆寐依其本國仙方合長年神藥。胡既有異術(shù),征求靈草秘石,歷年而成。先帝服之,竟無異效。大漸之際,名醫(yī)莫知所為,欲歸罪於胡人,將申大戮,又恐取笑夷狄。龜鏡若是,惟陛下深察。"遂止。
又曰:天寶元年,改黃門侍郎為門下侍郎。
《五代史·晉書》曰:天福七年詔門下侍郎班在常侍之下,俸祿同常侍。
《三輔決錄》曰:卓茂字子康,元帝時游學(xué)長安,以儒行為給事黃門郎。
又曰:杜恕字矜伯,拜黃門侍郎,每直省閣,威儀矜嚴(yán)。
又曰:馬后志在克已輔上,不以私家干朝廷,弟為黃門郎,訖永平世不遷。
《英雄記》曰:曹純字子和,年十六為黃門郎。
《王嘏別傳》曰:嘏字昭先。魏文以嘏為黃門侍郎,每納忠言,輒手壞本,自在禁省歸書不封。帝嘉其淑慎如此。
《柏階別傳》曰:階為尚書令,文帝行幸,見諸少子無褲,上搏手曰:"長者子無褲。"是日拜三子為黃門郎。
《傅子》曰:王黎為黃門郎,軒軒然得志,煦煦然自樂。
劉向《七略》曰:孝宣皇帝重申不害《君臣篇》,使黃門郎張子喬正其字。
《劉向集·書·誡子歆》曰:今。若年少得黃門侍郎,顯處也。新拜皆謝貴人,叩頭謹(jǐn)戰(zhàn)戰(zhàn)栗栗,乃可必免。
《唐中宗授韋嗣立黃門侍郎制》曰:絳衣近侍,秩亞貂蟬;青瑣崇班,職參鴛鷺。實神化之有寄,信賢才之攸宜。通議大夫韋嗣立,忠規(guī)奕葉,孝緒蟬聯(lián),家匡玄燕之朝,人輔彤靈之代。芝蘭并秀,見謝石之階庭;騏驥齊驅(qū),有劉山之昆季。入光振鷺,譽(yù)滿三臺;出據(jù)馮熊,聲流十部。近者命茲,鸞渚已濯,雁行才出,公扃奄歸蒿里;永言荊樹,生折連枝;眷彼恒山,空馀一鳥。俾遷榮於皂蓋,宜襲寵於黃樞。
○給事中
《六典》曰:給事中,凡百司奏抄,侍中審定,則先讀而署之,以駁正違失。凡制敕宣行,大事則稱揚(yáng)德澤,褒美功業(yè),覆奏而請施行;小事則署而頒之。凡文武六品以下授職,所司奏擬,則校其仕歷深淺,功狀殿最,訪其德行,量其才藝;若官非其人,理失其事,則白侍中而退量焉。
《漢儀注》曰:諸給事中,日上朝謁平尚書,奏事分為左、右,以有事殿中,故曰給事中。多名儒、國親為之,掌左右顧問。
《漢書》曰:給事,秦官也,至漢因之,皆為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郎。掌顧問、應(yīng)對,位次中常侍。
又曰:元帝詔:"蕭望之傅朕八年,可賜爵關(guān)內(nèi)侯、給事中。"
《后漢書》曰:鄭眾字仲師,以明經(jīng)拜給事中。
《魏志》曰:秦朗字元明,明帝即位授以內(nèi)官,為給事中。每車駕出入,朗常隨從。時明帝喜發(fā)舉,數(shù)有以輕微而致大辟者,朗終不能有所諫止,又未嘗進(jìn)一善人,帝亦以是親愛;每顧問之,多呼其小字阿蘇。
《晉書》曰:任熙字伯遠(yuǎn),立德邈然,征拜給事中。
《晉起居注》曰:武帝太康七年詔曰:"郎中張建,忠篤履素,為江表士大夫所稱,宜在中朝,其以建為給事中。"
晉武帝詔曰:燕王師陳邵,清貞廉潔,博通六籍,宜在左右,以敦儒訓(xùn),可給侍中。
《唐書》曰:盧粲,幽州范陽人也,京龍二年遷給事中。時節(jié)愍太子初立,韋庶人以非已所生,深加忌嫉,勸中宗下敕,令太子卻取衛(wèi)府封物,每年以供服用。粲駁奏曰:"皇太子處繼明之重,當(dāng)主鬯之尊,歲時服用自可百司供擬。又據(jù)《周官》:'諸應(yīng)用財器,歲終則會,惟王及太子應(yīng)用物并不會。'此則儲蓄之費(fèi),咸與王同。今與列國諸侯齊衡入封,豈所謂憲章在昔垂法將來者也。必謂青宮初啟,服用所資自當(dāng)廣支庫物,不可長存藩封。"詔從之。
又曰:盧粲遷給事中,時安樂公主婿武崇訓(xùn)為節(jié)愍太子所殺,特追封為魯王,令司農(nóng)少卿趙履溫監(jiān)護(hù)葬事。履溫諷公主奏請依永泰公主故事,為崇訓(xùn)造陵,詔從其請。粲駁奏曰:"伏尋陵之稱謂,本屬皇王及儲君等。自皇家已來,諸王及公主墓無稱陵者,惟永泰公主承恩特葬,事越常途,不應(yīng)假永泰公主為名。請比貞觀已來諸王舊例,足得豐厚。"手敕答曰:"安樂公主與永泰公主無異,同穴之義,古今不殊,魯王緣此,特為陵制,不煩固執(zhí)。"粲又奏曰:"臣聞陵之稱謂,施於尊極,不屬王公已下。且魯王若欲論親等第,則不親於雍王守禮,雍王之墓尚不稱陵,魯王則不可因尚公主而加號。且君之舉事則載於方冊,或稽之往典,或考自前朝,臣?xì)v檢貞觀已來,駙馬墓無得稱陵者;且君人之禮服絕於傍期,蓋為不獨(dú)親其親,不獨(dú)子其子。陛下以膝下之恩愛施及其夫,贈赗之儀,哀榮足備,豈得使上下無辨、君臣一貫者哉!"帝竟依粲所奏。
又曰:李藩為給侍中,制、敕有不可,遂於黃敕后批之,吏曰:"宜別連白紙。"藩曰:"別以白紙是文狀,豈曰批敕耶!"裴垍言於帝,以為宰相器。
又曰:憲宗以同州刺史呂元膺復(fù)為給事中。初,元膺自給事中除同州,及入謝,上問以時政得失,元膺論奏,詞甚激切,上嘉其剛正。翌日,謂宰臣曰:"呂元膺讜言直氣,今欲留在左右,使言得失,卿等以為何如?"李藩、裴垍進(jìn)賀曰:"陛下納諫,超冠前王,乃宗社無疆之福。臣等不能廣求直士,又不能數(shù)進(jìn)直言,孤負(fù)圣心,合當(dāng)罪責(zé)。今請以元膺復(fù)為給事中,以備顧問。"上悅而從之。
又曰:李遜為給事中,嘗論時政,以為事君之義,有犯無隱,陳誠啟沃,不必?fù)癯?。今君臣敷奏乃候只日,是畢歲臣下睹天顏,獻(xiàn)可否,能幾何?憲宗嘉之。
又曰:元和十四年,以撫州司馬令狐通為右衛(wèi)將軍、給事中。崔植封還制書,言通前刺史壽州,用兵失律,前罪未塞,不宜遽加獎用。上命宰臣諭植,以通父彰有功,不忍棄其子。其制方行。
又曰:韋弘景為給事中,屢有封駁。時有劉士經(jīng)以駙馬交通邪倖,自檢校官用為太仆卿,弘景執(zhí)奏不可;中人宣諭再三,弘景不為之回。穆宗怒,乃令弘景使安南邕容宣慰,時論翕然推重。
又曰:郭承嘏為給事中。開成元年出為華州刺史,詔方下,兩省迭詣中書,求承嘏出麾之由。給事中盧載封還詔書,奏曰:"承嘏自居此官,繼有封駁,能奉其職,宜在鎖闈。牧守之才,易為推擇。"文宗謂宰臣曰:"承嘏久在黃扉,欲優(yōu)其祿俸,暫令廉問近關(guān),而諫列拜章,惜其稱職,甚美事也。"乃復(fù)為給事中。
又曰:于敖遷給事中,昭愍初即位。李逢吉用事,與翰林學(xué)士李紳素不葉,遂誣紳,以不測之罪逐於嶺外。紳同職駕部郎中知制誥龐嚴(yán)、司封員外郎知制誥蔣防坐紳黨,左遷信、汀等州刺史。黜詔下,敖封還詔書,時人以為與嚴(yán)相善,訴其非罪,皆曰:"于給事犯宰執(zhí)之怒,伸龐、蔣之屈,不亦仁乎?"及駁奏出,乃是論龐嚴(yán)貶黜太輕,中外無不大噱。
《東方朔記》曰:東方朔為中郎,賜帛百匹,給事中。
荀綽《兗州記》曰:袁準(zhǔn)字孝尼,有俊才,太始中拜為給事中。
《胡廣集》曰:給事中掌侍從左右,無員,位次侍中、常侍,或名儒,或國親。
《束晳集》曰:員外侍郎及給事、冗從皆是帝室茂親,或貴游子弟。若悉從高品則非本意,若精鄉(xiāng)議則必有降損。
《太平御覽》 宋·李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