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七百六十四 器物部九

太平御覽 作者:(宋)李昉等


  ○斤

  《釋名》曰:斤,謹(jǐn)也。板廣不可得削,又有節(jié),則用此釿之所以詳謹(jǐn),今減斧跡也。

  崔鴻《十六國春秋》曰:石虎馳獵無度,晨出夜歸。又多輕行,躬行作所。太子太保韋謏諫曰:"白龍魚服,有豫且(子居切。)之禍,海若潛游,離葛陂之酷。愿陛下清宮蹕路,思二神為先鑒,不可忽天下之重,輕行斤斧之間。一旦有狂夫之變,雖龍騰之勇,不暇施也;智士之計,豈及設(shè)哉?"

  《莊子》曰:郢人堊漫其鼻端,若蠅翼。使匠石斫之,運斤成風(fēng),盡堊而鼻不傷,郢人立而不失容。

  《孫子》曰:何世之無才?何才之無施?良匠提斤斧造山林,梁棟阿衡之材,櫨柱楣椽之樸,森然陳於目前,大廈之器具矣。

  《夢書》曰:斤斧為選士取有材。夢得斤斧,選士來。

  ○鏟

  《釋名》曰:鏟,平削也。

  《廣雅》曰:簽(子廉切。)謂之鏟也。

  鮑照《蕪城賦》曰:鏟利銅山。

  ○鐁(音斯)

  《釋名》曰:鐁,彌也。有高下跡,以此鐁彌其上而平之。

  ○鑢(音慮)

  《說文》曰:鑢,錯銅鐵也。

  《方言》曰:錯、鑢互名也。

  《韓詩》曰:如磨如錯。

  ○鐮

  《釋名》曰:鐮,廉也。體廉薄,其所刈稍稍取之,似廉者也。

  《東觀漢記》曰:山陽郡人江伯欲嫁姊,姊引鐮欲自割。

  《魏略》曰:孟康,字公休,為弘農(nóng)太守。時出按行,敕吏卒各持鐮,自刈馬草。

  《說苑》曰:孔子聞哭者,聲甚悲。進(jìn)見之,吾丘子也,(吾,一音虞。)擁鐮帶索而哭??鬃訂枺?何哭之悲?"對曰:"吾有三失。"子曰:"愿聞三失。"曰:"吾少好學(xué),周遍天下,還后,吾親亡,是一失也;素尚高節(jié)不事庸君,臣節(jié)不遂,二失也;少擇交游,寡於親友,老而無讬,是三失也。請從此辭!"投水而死??鬃釉唬?弟子記之,此足以為戒!"於是歸養(yǎng)親者,十有二三。

  《風(fēng)俗通》曰:鐮刀自揆,積芻蕘之效。

  ○锽(音橫)

  《異苑》曰:長山郭悖,元嘉十二年病亡。后孫兒見悖著帽布裙,在靈床上,呼孫與語云:"今得七日假,假滿便去。今將二小兒,捉仆在門,可就取也。"孫求仆,即得。又云:"汝叔從都還,得锽犁鐴,(音辟。)可試取看。"便以呈之,仍以兩鐵相加,鎗鎗作聲。語孫曰:"我無復(fù)歸緣,從此而絕。"

  ○斨(自羊切)

  《毛詩·豳·七月》曰:取彼斧斨,以伐遠(yuǎn)揚。

  又《破斧》曰:既破我斧,又缺我斨。

  ○鏵

  《釋名》曰:鍤,鍤地起土也?;蛟幌?,能有所穿削也?;蛟荤f,刳也,刳地為坎也。

  《晉書·安帝紀(jì)》曰:吳興王淡父為鄰人竇度所殺。淡年十歲,陰有復(fù)仇之志。至年十八,密索利鍤刃,佯若耕耘,經(jīng)一橋下,伺度船行還,伏於草中,淡於橋上以鍤斫之,而歸罪有司。太守孔嚴(yán)義其孝勇,上請宥之。

  又曰:劉伶常乘鹿車,攜一壺酒,使人荷鍤而隨之,謂曰:"死便埋我!"

  《淮南子》曰:故伊尹之興土功也,修腳者使之蹠(音只。)鏵,(長腳者蹠,得土多,鍤入土深也。)強膚者使之負(fù)土。

  ○鍤(附)

  又曰:禹身執(zhí)畚鍤,以為民先,疏河而導(dǎo)之九支,鑿山而通九洛,辟五湖而寧東海。

  ○鋤

  《說文》曰:鋤,薅(音蒿)斫也。?,大鋤也。

  《釋名》曰:鋤,助也,去穢助苗長。齊人謂其柄為橿,橿然正直也。

  《史記》曰:高后立諸呂為王,擅權(quán)用事。朱虛侯年二十,有氣力,忿劉氏不得職。常入侍高后燕飲,曰:"請為田歌。"太后笑曰:"若生而為王子,安知田乎?"章曰:"臣知之。"太后曰:"試為言田意。"章曰:"深耕穊種,立苗欲疏。非其種者,鋤而去之!"呂后默然。

  《漢書》曰:雖有鎡錤,(上音茲,下音基。)不如逢時,(鎡錤,鋤。雖有田器,值時乃獲。)信矣!樊噲、夏侯、灌嬰之徒,方其鼓刀、仆御、販繒之時,豈自知附驥尾,勒功帝籍,慶流子孫哉?

  又曰:倪寬受業(yè)孔安國,貧無資,賃作,帶經(jīng)而鋤,伏息輒誦讀。

  又曰:龔遂為渤海太守,悉罷逐捕盜賊吏。諸持鋤鉤田器者為良人,持杖器者為盜賊。

  又曰:嚴(yán)延年為河南太守。京兆尹張敞聞延年用刑刻急,以書諭之。延年報曰:"河南,天下咽喉,二周馀弊,莠盛苗穢,何可不鋤也?"

  《魏略》曰:常林為諸生,帶經(jīng)耕鋤。其妻餉之,相敬如賓。

  《蜀志》曰:先主將誅張裕,諸葛亮表請其罪,曰:"芳蘭生門,不得不鋤。"

  《賈子》曰:商君專任刑法,以刻薄為教。秦人父子兄弟,無父兄之恩。踑踞反目,有若禽獸。借父耰鋤,意有得色。

  《搜神記》曰:扶風(fēng)楊道和於田中值雷雨,止桑樹下。霹靂擊之,道和以鋤格之,折其右肱,遂落地,色如丹,目如鏡。

  伏候《古今注》曰:曾子鋤瓜,有三足鳥卒其冠。

  《世說》曰:管寧、華歆共園中鋤菜,忽見地有片黃金,管揮鋤與瓦石不異,華捉而擲去。

  應(yīng)璩詩曰:古有行道人,陌上見三叟。年各百馀歲,相與鋤禾莠。住車問三叟,何以得此壽?上叟前致辭,內(nèi)中嫗貌丑;中叟前致辭,量腹節(jié)所受;下叟前致辭,暮臥不覆首。要哉三叟言,所以能長久!

  ○錐

  《左傳》曰:錐刀之末,將盡爭之。

  《史記》曰:平原君曰:"夫賢士之處世,譬若錐之處囊中,其末立見。"

  《戰(zhàn)國策》曰:蘇秦行而歸,負(fù)書擔(dān)囊,父母不與之。秦嘆曰:"皆秦之罪也!"乃夜發(fā)書,陳篋數(shù)十,得太公《陰符》,伏而讀之。欲睡,引錐自刺其股,血流至踵。

  王隱《晉書》曰:梅陶及鍾雅數(shù)說馀事,祖納輒困,因謂之曰:"君汝潁之士利如錐,我幽冀之士鈍如椎。"杞具椎門中。

  又曰:王濬伐吳,吳人於江險要害之處,作鐵錐,長丈馀,暗置江中。濬乃作大筏先行,鐵錐輒著筏去。

  又曰:赫連勃勃。勃性工巧,然殘忍刻暴。乃蒸土筑城,錐入一寸,即殺作者;錐若不入,即殺行錐者,而并筑之。

  《管子》曰:女有一錐,然后成為女。

  《孫卿子》曰:無置錐之地,而公侯不能與之爭名,仲尼是也。

  《莊子》曰:堯、舜有天下,子孫無置錐之地。

  《韓子》曰:堯、舜無置錐之地,於后世而德結(jié)。

  《呂氏春秋》曰:子產(chǎn)相鄭十八年,刑三人,殺三人,錐刀之遺於道者,莫之敢舉。

  ○鉆

  《尚書大傳》曰:古者中刑用鉆、鑿。

  《物理論》曰:趙堯,錐鉆之吏,能探高祖深心,致位丞相。

  ○鉗

  《漢書》曰:江充捕巫蠱,燒鐵鉗灼,強服之。

  《吳時外國傳》曰:扶南有訟者,燒鐵令赤,以鉗舉鐵,著手行七步,無罪者手不燒,有罪者手即焦。

  ○泥鏝

  《爾雅》曰:鏝謂之圬。(郭璞注曰:泥鏝也。)

  《說文》曰:鏝,鐵圬也。

  《左傳》曰:鄭子產(chǎn)相鄭伯如晉,晉侯未之見。子產(chǎn)使盡壞其館之垣,而納車馬焉,曰:"文公之為盟主也,崇大諸侯之館,圬人以時塓館宮室。"(圬人,涂者。)

  《論語》曰:宰予晝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墻不可污也!"

  ○凳

  《續(xù)晉陽秋》曰:何無忌母,劉牢之姊也。無忌與高祖謀,夜於屏風(fēng)里制檄文。母潛凳於屏風(fēng)上窺之,既知其謀,大喜,謂曰:"汝能如此,吾仇恥雪矣!"

  《世說》曰:謝中郎在壽陽敗,臨奔走,猶求玉怗凳也。

  ○籃

  《集異記》曰:丹陽張承先家有鬼,長為其取物。會有客,須莼斤、鯉魚二十頭。鬼將一小兒,持籃至驃騎街十字路,小兒睡覺,看籃中已有莼、鯉。

  ○{?鬲}(許的切)

  《方言》曰:{?鬲},所以注斛。陳魏宋楚之間謂之{?鬲},或謂之籮。自關(guān)而西謂之注箕。(郭璞注曰:盛米谷寫斛中也,江東亦呼為{?鬲},籮屬,形小而高也。)

  《續(xù)搜神記》曰:吳興人章茍者,於田中耕,乘小船以歸?;j魚鮭置船中,著菰里,有物輒已食盡,如此非一。后日,磨鍛,於菰蘆中見一大蛇偷。茍以鋘叉之,中其蛇。

  ○籠

  《史記》曰:宋元王二年,江使神龜使於河,至泉陽,漁者豫且舉網(wǎng)而囚之,置籠中。見夢於王曰:"我為江使於河伯,而網(wǎng)當(dāng)路,豫且得我。王有德義,故來告愬。"

  又曰:齊使淳于髡獻(xiàn)鵠於楚,出邑門,道飛其鵠,揭空籠而獻(xiàn)之。

  《東觀漢記》曰:耿恭於疏勒城穿井,十五丈得水。恭乃正衣冠,向井再拜,為吏士禱水,身自率士負(fù)籠,有飛泉涌出。吏士驚喜,皆稱萬歲。

  《晉中興征祥說》曰:泰元中,公王婦女發(fā)緩傾髻,以為盛飭,用發(fā)豐多,不可恒戴,乃先於籠上榜之,名曰假髻,或曰假頭。至于貧民,不能自辦,自號無頭,就人借髻,亦服之妖也。無幾時,烈宗晏駕,而天下騷動,二十年中兵革不息。孫恩之亂,刑斬?zé)o數(shù)?;感?,死者萬計。凡被戮之家,多亡頭首。

  沈約《宋書》曰:廢帝狂悖無道,誅害群臣,公卿忌憚,諸父并聚之殿內(nèi),毆棰陵曳,無復(fù)人理。建安王休仁,及太宗山陽王休祐形體并肥壯,帝以竹籠盛而稱之。

  《續(xù)述征記》曰:梁鄒西有籠水,發(fā)源長城山,直北流於梁郭西注濟水?;蛟讫R之孝婦,誠感神明,涌泉發(fā)於內(nèi),潛以績籠蔽之,人莫之知,由是無谷汲之勞。姑及家人疑而嫉之,值出而搜其室,既無所睹,試發(fā)此籠,而泉遂濆涌,流漂居宇,所以名曰籠水也。

  《莊子》曰:一雀過羿,羿必得之。或以天下為之籠,則雀無逃矣。是故湯以庖籠伊尹,秦穆公以五羊之皮籠百里奚,以其所好籠之也。

  《淮南子》曰:張?zhí)煜乱詾橹\,因江海以為之罟,何亡魚失鳥之有乎?

  又曰:狐裘負(fù)籠,甚可怪也。

  《世說》曰:宋處宗甚有思理,常得一長鳴雞,愛而食之,恒籠盛著窗間。雞遂作人語,與處宗談?wù)摚瑯O有言思,終日不輟。處宗因此言巧大進(jìn)。

  《楚辭》曰:鳳皇作鶉籠兮,雖翕翅其不容。

  傅咸《班鳩賦·敘》云:余楸蔚然成林,閑居無為。有時游之,顧見斑鳩,音聲可悅,於是捕而畜之。既己擾馴,出之於籠,無何失去。后時時一來,飛翔似如有戀。聊為之賦。

  成公綏《鸚鵡賦》曰:小禽也,以其能言解意,故為人所愛。盛之以金籠,升之以殿堂,可謂珍之矣。蓋乃未得鳥之性也!

  古詩曰:羅敷好蠶桑,采桑城南隅。青絲為籠繩,桂枝為籠鉤。

  沈約《宋書》曰:廢帝狂悖無道,誅害群公,忌憚諸父,并聚之殿內(nèi),歐棰陵曳,無復(fù)人理。建安王休仁,及太宗山陽王休祐,形體并肥壯,帝每以竹籠盛而稱之。

  ○籝

  《說文》曰:籝,笭也。

  《漢書》曰:韋賢曰:"遺子黃金滿籝,不如一經(jīng)。"

  《太平御覽》 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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