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第二百八十三 巫(附厭咒)

太平廣記 作者:(宋)李昉



  巫師舒禮 女巫秦氏 楊林 來俊臣 唐武后 阿來 雍文智 彭君卿 何婆 來婆

  曾勤 阿馬婆 白行簡 許至雍 韋覲 高駢 

  厭咒 厭盜法 雍益堅 宋居士

  巫師舒禮  

  巴丘縣有巫師舒禮,晉永昌元年病死,土地神將送詣太山。俗常謂巫師為道人。初過冥司福舍前,土地神問門吏:"此云何所?"門吏曰:"道人舍也。"土地神曰:"舒禮即道人。"便以相付。禮入門,見千百間屋,皆懸簾置榻。男女異處,有念誦者,吹唱者,自然飲食,快樂不可言。禮名已送太山,而身不至。忽見一人,八手四眼,提金杵逐禮,禮怖走出。神已在門外,遂執(zhí)禮送太山。太山府君問禮:"卿在世間何所為?"禮曰:"事三萬六千神,為人解除祠祀。"府君曰:"汝佞神殺生,其罪應重。"付吏牽去。禮見一物,牛頭人身,持鐵叉。捉禮投鐵床上。身體燋爛,求死不得。經累宿,備極冤楚。府君主者,知禮壽未盡,命放歸。仍誡曰:"勿復殺生淫祀。"禮既活,不復作巫師。(出《幽明禮》)

  【譯文】

  巴丘縣有個巫師姓舒名禮,于晉代永昌元年病故,土地神把他送往泰山。俗人們平時認為巫師就是道士。剛剛來到陰曹地府的福舍前,土地神向守門的小吏問道:"這里是干什么的?"守門的小吏回答:"道士住的房子。"土地神說:"這位舒禮就是道士。"守門的小吏便準許他進去。舒禮一進門,就看見千百間屋子都懸掛著竹簾擺滿了床鋪,男女均分開來,有念誦經文的,有唱贊偈的,無拘無束地吃呀喝呀,那快樂勁兒簡直妙不可言。舒禮的名字已送到泰山,而身子還沒到。忽然看見一個八只手四只眼睛的人,捉著金杵前來驅趕舒禮,舒禮嚇得急忙走出來。這時,一住神仙已等在門外,隨即帶著舒禮送往泰山。陰間的泰山府君問舒禮:"你在人世間是干什么的?"舒禮回答說:"我侍奉三萬六千位神仙,為人們解除祠祀之苦。"府君說:"你用花言巧語蒙騙神仙而且殺生,這罪應當重判。"于是,把他交給一小吏牽走了。舒禮看見一個怪物,牛頭人身,持著一把鐵叉。這怪物將舒禮一把捉住,扔到一張燒紅的鐵床上。舒禮的身體烤得焦爛,且又求死不得。一連過了幾夜,他受盡冤屈和折磨。府君又向上問主宰他命運的人,方知舒禮陽壽未盡,應該放他回去。臨行之前,府君又告誡他說:"你不要再殺生,更不要再在祭祀的時候放縱胡為了。"舒禮當即活轉過來。從此,他再也不作巫師了。

  女巫秦氏  

  義熙五年,宋武帝北討鮮卑,大勝,進圍廣固。軍中將佐,乃遣使奉牲薦幣,謁岱岳廟。有女巫秦氏,奉高人,同縣索氏之寡妻也。能降靈宣教,言無虛唱,使使者設禱,因訪克捷之期。秦氏乃稱神教曰:"天授英輔,神魔所擬。有征無戰(zhàn),蕞爾小虜,不足制也。到來年二月五日,當尅。"如期而三齊定焉。(出《述異記》)

  【譯文】

  東晉義熙五年,宋武帝劉裕帶兵北伐鮮卑,獲得重大勝利,進而圍攻廣固。部隊里的軍官派人奉上犧牲獻上紙錢,來拜謁泰安的岱岳廟。這里有一個女巫秦氏,奉高縣人,本縣索某的寡妻。她說自己能夠顯靈于世,且從無虛言,使得拜謁岱岳廟的兵士們迫不及待地設壇祈禱。他們向秦氏詢問攻克廣固的日期。秦氏自稱神告訴她說:"蒼天授命于英才來輔佐皇帝,這一切都是神魔所擬定的。此次圍攻廣固,定是有征無戰(zhàn)。再說,一塊彈丸之地,要想制服它是輕而易舉的。明年的二月五日,你們一定能把廣固攻克。"果然,廣固如期攻克,三齊之地終于平定下來。

  楊林  

  宋世,焦湖廟有一柏枕,或云"玉枕"。枕有小坼。時單父縣人楊林為賈客,至廟祈求,廟巫謂曰:"君欲好婚否?"林曰:"幸甚。"巫即遣林近枕邊。因入坼中,遂見朱樓瓊室。有趙太尉在其中,即嫁女與林。生六子,皆為秘書郎。歷數十年,并無思歸之志。忽如夢覺,猶在枕旁。林愴然久之。(出《幽明錄》)

  【譯文】

  宋代,焦湖廟有一個柏樹枕頭,有人叫它玉枕,枕上有裂縫。當時,單父縣人楊林做了商人,來廟里祈禱。廟里的巫師對他說:"你想結婚成家嗎?"楊林說:"如果能這樣,那可就太好了!"巫師立即讓他來到柏枕旁,并從那裂縫中走了進去。楊林走著走著,隨即看見一座鑲金鋪玉的紅樓,趙太尉正坐在里面。太尉見了楊林,便把女兒嫁給了他。他和妻子生了六個兒子,都成了秘書郎。一直過了好幾十年,楊林并沒有要出去的想法。一天,他忽然如夢方醒,原來自己還站在枕頭邊呢。他凄愴不已,悵然若失。

  來俊臣  

  唐載初年中,來俊臣羅織,告故庶人賢二子夜遣巫祈禱星月,咒詛不道。栲楚酸痛,奴婢妄證,二子自誣,(誣原作巫。據明抄本改。)并鞭殺之。朝野傷痛。浮休子張鷟曰:"下里庸人,多信厭禱;小兒婦女,甚重符書。蘊匿崇奸,構虛成實。塪土用血,誠伊戾之故為;掘地埋桐,乃江充之擅造也。"(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高宗載初年間,來俊臣羅織罪名,誣告一位平民的兩個兒子,說他們派巫師在晚上祈禱星月,詛咒皇上,大逆不道。于是,他們遭到嚴刑拷打,疼痛難忍。奴婢作假證,他二人也屈打成招,最后,被皮鞭活活抽死了。為此,朝野上下一片悲傷。浮休子張鷟說:"窮鄉(xiāng)僻壤的庸人們,才相信用詛咒他人來取勝;婦女和小孩兒,才把巫術和符書看得那么重要。心底藏著奸邪的惡念,把假的弄成真的,這是因為你的殘暴、乖戾所至。掘地埋桐,是江充偽造的啊。"

  唐武后  

  唐武后將如洛,至閿鄉(xiāng)東,騎忽不進。召巫者問之,巫言:"晉龍驤將軍王濬云:'臣墓在道南,每為采樵者所苦。聞大駕至,故來求哀。'"后敕,去墓百步,禁耕植。今荊棘森然。(出《國朝雜記》)

  【譯文】

  唐代武則天皇后去洛陽,到閿鄉(xiāng)縣東邊,她的馬忽然不向前走了。武后召來巫師問其原因,巫師說:"晉代的龍驤將軍王濬說,我的墳就在道的南側,常常受砍柴人踐踏,苦不堪言,今天聽說皇后大駕光臨,故來訴苦并請求垂憐。"于是,武后當即就下了一道敕令:此墓百步之內,嚴禁耕植。如今,那里已長滿荊棘,森然成林。

  阿來  

  唐韋庶人之全盛日,好厭禱,并將昏鏡以照人,令其迷亂。與崇仁坊邪俗師婆阿來,專行厭魅。平王誅之。后往往于殿上掘得巫盅,逆韋之輩為之也。(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代,被廢為庶人的韋氏在過得最紅火的時候,喜歡用巫術祈禱,并常用一面昏鏡照人,使之神情迷亂。他與崇仁坊邪惡的老巫婆阿來一道,專搞裝神弄鬼那一套。平王將他殺死后,經常在殿前挖出盅蟲,這是韋氏的同伙干的呀。

  雍文智  

  唐韋庶人葬其父韋貞,號酆王。葬畢,葬官人賂見鬼師雍文智。詐宣酆王教曰:"當作官人,甚太艱苦,宜與賞,著綠者與緋。"韋庶人悲慟,欲依鬼教與之。未處分間,有告文智詐受賄賂,驗遂斬之。(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代被廢為庶人的韋氏為其父韋貞出殯,說他父將到陰間的酆都城作大王。葬后,管喪事的小官給巫師送了賄賂。讓巫師雍文智假借酆三韋貞之口說:"管喪事的小官太清苦,應該給他些賞錢,穿綠衣的人給穿上緋衣。"韋某聽見父親的話很悲痛,就打算照此辦理,給那位管喪事的小官一些賞錢。正欲辦此事時,有人告發(fā)說巫師雍文智受賄敲詐,官府查實以后,就把雍文智殺了。

  彭君卿  

  唐中宗之時,有見鬼師彭君卿,被御史所辱。他日,對百官總集,詐宣孝和敕曰:"御史不存檢校,去卻巾帶。"即去之。曰:"有敕與一頓杖。"大使曰:"御史不奉正敕,不合決杖。"君卿曰:"若不合,有敕且放卻。"御史裹頭,仍舞蹈拜謝而去。觀者駭之。(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中宗年間,有一個能與鬼交往的巫師叫彭君卿,因為受到御史的污辱他懷恨在心。兩天之后,正當文武百官聚會上朝時,彭君卿就假裝已死的孝和皇帝的靈魂附體,傳旨說:"御史行為不檢點,應該給他摘去官帽和玉帶的處分!"于是就照辦了。彭君卿又說:"朕命責打御史一頓板子!"執(zhí)刑的官員說:"御史沒有當今皇帝的圣旨,是不該受杖刑的。"彭說:"不該打嗎?那朕就傳旨把他放了吧。"御史居然裹上頭巾,拜謝皇上的不打板子之恩高興而去。文武官員均莫名其妙,嚇得夠嗆。

  何婆  

  唐浮休子張鷟,為德州平昌令。大旱,郡符下令,以師婆師(師字原空缺。據明抄本補。)僧祈之。二十余日無效。浮休子乃推土龍倒,其夜雨足。江淮南好神鬼,多邪俗,病即祀之,無醫(yī)人。浮休子曾于江南洪州停數日,遂聞土人何婆,善琵琶卜。與同行人郭司法質焉。其何婆,士女填門,餉遺滿道,顏色充悅,心氣殊高。郭再拜下錢,問其品秩。何婆乃調弦柱,和聲氣曰:"個丈夫富貴,今年得一品,時年得二品,后來得三品,更后年得四品。"郭曰:"何婆錯,品少者官高,品多者官小。"何婆曰:"今年減一品,明年減二品,后年減三品,更后年減四品,忽更得五六年,總沒品。"郭大罵而起。(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代浮休子張鷟任德州平昌縣令。有一年大旱,郡里下令,讓巫婆巫師們向天祈禱。結果,二十多天沒有見效,張鷟就把土龍推倒,當天夜里雨便下足了。江淮以南,人們大多信鬼神,巫術盛行,有病便祭祀,沒有醫(yī)生。張鷟曾在江南洪州停留數日,聽說當地人何婆,善于用琵琶占卜,他便與同行人郭司法一起找何婆詢問。那何婆家,前來問卜的人熙熙攘攘,送來的東西填滿了院子,臉上充滿喜悅之色,心氣很高。郭司法向何婆一拜再拜,送上銀錢。何婆詢問他的官職,然后調好琵琶弦兒,邊唱邊說地:"看你頗有富貴相,今年得一品,明年得二品,后年得三品,大后年得四品……"郭司法趕緊說:"何婆錯了!品少的官職高,品多的官職小。"何婆忙糾正說:"今年減一品,明年減二品,后年減三品,大后年減四品……"這樣一改,五六年之后便一品不剩了。郭司法大罵一聲站了起來。

  來婆  

  唐崇仁坊阿來婆,彈琵琶卜,朱紫填門。浮休子張鷟,曾往觀之,見一將軍,紫袍玉帶,甚偉。下一匹細綾,請一局卜。來婆鳴弦柱,燒香,合眼而唱:"東告東方朔,西告西方朔,南告南方朔,北告北方朔,上告上方朔,下告下方朔。"將軍頂禮既,告請甚多,必望細看,以決疑惑。遂即隨意支配。(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代長安城崇仁坊有位阿來婆,善于用彈琵琶來卜卦,人們送來的各種絲絹填滿院子。浮休子張鷟曾前去觀看。這時,只見一位紫袍玉帶的將軍,非常高大,帶來一匹細綾,正在請阿來婆用琵琶卜卦。來婆燒上香,彈起弦子,閉眼而唱道:"東告東方朔,西告西方朔,南告南方朔,北告北方朔,上告上方朔,下告下方朔。"將軍頂禮膜拜完畢,又訴說出自己的許多心愿,希望她仔細瞅瞅,以解除疑惑。這時,他把那匹細綾送給來婆,讓她隨意支配。

  曾勤  

  唐曾勤(曾勤原作勤曾。據明抄本改。)任魏州館陶縣尉,敕捕妖書人王直??h界藏失。刺(刺原作敕。據明抄本改。)史蔣欽緒奏請:"一百日捉不獲,與中下考。"其時限已過半。有巫云:"少府必無事,不用過憂。"后遇按察史邊沖寂奏,奉敕卻奪刺史曾(刺史曾原作敕史曹。據明抄本改。)勤俸。會十一月二十二日,巡陵恩赦,遂得無事。其時遣人分捕王直不得。又有日者云:"至某月某日,必獲王直,反縛送來。"果有人于相州界,捉得別一王直。以月日反縛送到。推問逗留,不是畜妖書者,遂卻放之。(出《定命錄》)

  【譯文】

  唐代,曾勤任魏州館陶縣尉?;实垲C布敕令,迅速將做妖書的王直捉拿歸案。王直在館陶縣界躲藏起來,不見蹤跡。刺史蔣欽緒奏請皇帝道:"一百天之內捉不到王直,就在曾勤的考績欄上劃個中下。"當時,期限已過半。有巫師說:"曾縣尉必定無事,不用擔憂。"后來,按察史邊沖寂奉旨撤銷曾勤的俸祿。碰巧十一月二十二日那天,得到大赦,才算無事。這時,派人分頭追捕王直一無所獲,又有占日卜筮的人說:"到某月某日,一定能捉到王直,而且會反綁捆雙手送來。"果然,有人在相州地界抓到了另一個叫王直的人,在巫師說的那天反捆雙手送了來。經過一段拘留審查,他不是那位妖書生,隨即便將他放了。

  阿馬婆  

  唐玄宗東封,次華陰,見岳神數里迎謁。帝問左右,左右莫見。遂召諸巫,問神安在。獨老巫阿馬婆奏云:"在路左,朱鬢紫衣,迎候陛下。"帝顧笑之,仍敕(敕原作勒。據明抄本改。)阿馬婆,敕神先歸。帝至廟,見神橐鞬,俯伏殿庭東南大柏之下。又召阿馬婆問之,對如帝所見。帝加禮敬,命阿馬婆致意而旋。尋詔先諸岳封為金天王,帝自書制碑文,以寵異之。其碑高五十余尺,闊丈余,厚四五尺,天下碑莫大也。其陰刻扈從太子王公已下官名。制作狀麗,鐫琢精巧,無比倫。(出《開天傳信記》)

  【譯文】

  唐玄宗東行去泰山封禪,第二天來到華陰縣,看見華山之神從幾里外前來迎拜。唐玄宗問手下人,手下人都說沒有看見;隨即又召來各位巫師,問神在哪里。惟獨有老巫阿馬婆奏道:"神在路的左側,紅頭發(fā)紫衣服,正在迎候陛下。"玄宗看看她笑了,因而下敕命給她,讓她請神先回去。玄宗皇帝來到廟前,看見華山之神身背裝弓箭和衣甲的筒器,俯伏在殿庭東南的大柏樹下,又召來阿馬婆問之。阿馬婆證實了皇帝之所見,玄宗便對她禮敬起來,并讓她向神致意,然后下山而去。隨即,玄宗下詔書給諸岳之神,賜封華山之神為金天王,并親自書寫碑文,以示寵愛。這座碑高五十多尺,寬一丈多,厚四五尺,天下的碑再也沒有比它大的了。它的背面刻上扈從太子王公以下官名,真是精雕細琢,制作壯美,無與倫比。

  白行簡  

  唐郎中白行簡,太和初,因大醉,夢二人引出春明門。至一新冢間,天將曉而回。至城門,店有鬻餅饤饦者。行簡餒甚,方告二使者次。忽見店婦抱嬰兒,使者便持一小土塊與行簡,令擊小兒。行簡如其言擲之,小兒便驚啼悶絕。店婦曰:"孩兒中惡。"令人召得一女巫至。焚香,彈琵琶召請曰:"無他故,小魍魎為患耳。都三人,一是生魂,求酒食耳,不為祟??伤僮黟楌?,取酒。"逡巡陳設。巫者拜謁,二人與行簡就坐,食飽而起。小兒復如故。行簡既寤,甚惡之,后逾旬而卒。(出《靈異記》)

  【譯文】

  唐代,有位郎中叫白行簡。太和初年,因酒醉入睡,夢見兩個人把他引出春明門,來到一座新墳前,天快亮的時候才回來。走到城門口??匆婏埖昀镌谫u粥和湯餅。白行簡餓得很,告訴那兩個人停下。忽然,只見老板娘抱著嬰兒走出來。那兩個人拿一小土塊給白行簡,讓他打嬰兒。白行簡按照他們說的,將小土塊擲向嬰兒,那孩子驚叫一聲便背過氣去。老板娘說:"不好,這孩子中了邪!"她讓人召來一個女巫。那女巫來到之后,先燒香,又彈琵琶召請神靈,最后說道:"沒有別的原因,只是小鬼作怪。共三個人,其中一個是活人,想來要酒飯,不是為作怪害人,應該快做湯餅,取酒來。"頃刻陳設完畢,女巫讓行簡和那二人就坐,先行拜謁。行簡等酒足飯飽起來后,小孩病好如初。行簡當即醒來,甚感厭惡,過幾十天后便死了。

  許至雍  

  許至雍妻某氏,儀容淡雅。早歲亡沒,至雍頗感嘆。每風景閑夜,笙歌盡席,未嘗不嘆泣悲嗟。至雍八月十五日夜于庭前撫琴玩月。已久,忽覺簾屏間有人行,吁嗟數聲。至雍問曰:"誰人至此?必有異也。"良久,聞有人語云:"乃是亡妻。"云:"若欲得相見,遇趙十四。莫惜三貫六百錢。"至雍驚起問之。'乃無所見。自此常記其言。則不知趙十四是何人也。后數年,至雍閑游蘇州。時方春,見少年十余輩,皆婦人裝,乘畫舡,將謁吳太伯廟。許君因問曰:"彼何人也?而衣裾若是。"人曰:"此州有男巫趙十四者,言事多中為土人所敬伏,皆趙生之下輩也。"許生問曰:"趙生之術,所長者何也?"曰:"能善致人之魂耳。"許生乃知符其妻之說也。明日早,詣趙十四,具陳懇切之意。趙生曰:"某之所致者,生魂耳。今召死魂,又今生人見之,某久不為,不知召得否?知郎君有重念之意,又神理已有所白,某安得不為召之?"乃計其所費之直,果三貫六百耳。遂擇良日,于其內,灑掃焚香,施床幾于西壁下,于檐外結壇場,致酒脯。呼嘯舞拜,彈胡琴。至夕。令許君處于堂內東隅,趙生乃于檐下垂簾臥,不語。至三更,忽聞庭際有人行聲,趙生乃問曰:"莫是許秀才夫人否?"聞吁嗟數四,應云:"是。"趙生曰:"以秀才誠意懇切,故敢相迎,夫人無怪也。請夫人入堂中。"逡巡,似有人謁簾,見許生之妻。淡服薄妝,拜趙生,徐入堂內,西向而坐。許生涕泗嗚咽:"君行若此,無枉橫否?"妻曰:"此皆命也,安有枉橫。"因問兒女家人及親舊閭里等事,往復數十句。許生又問:"人間尚佛經,呼為功德,此誠有否?"妻曰:"皆有也。"又問:"冥間所重何物?""春秋奠享無不得,然最重者,漿水粥也。"趙生致之。須臾粥至,向口如食,收之,復如故。許生又曰:"要功德否?"妻云:"某平生無惡,豈有罪乎?足下前與為者,亦已盡得。"良久,趙生曰:"夫人可去矣,恐多時即有譴謫。"妻乃出,許生相隨泣涕曰:"愿惠一物,可以為記。"妻泣曰:"幽冥唯有淚可以傳于人代。君有衣服,可投一事于地。"許生脫一汗衫,置之于地。其妻取之,于庭樹前懸一樹枝,以汗衫蔽其面,大哭。良久,揮手卻許生,掛汗衫樹枝間,若乘空而去。許生取汗衫視之,淚痕皆血也。許生痛悼,數日不食。盧求著幽居蘇州,識趙生,趙生名何,蘇州人皆傳其事。(出《靈異記》)

  【譯文】

  許至雍的妻子某氏,長得素凈宜人,早年亡故,使至雍頗為傷感。每當風清月明而又無事可做的時候,每當笙停歌罷筵席散盡的時候,他都要愴然飲泣、悲嘆不已。八月十五日晚上,許至雍于庭前撫琴賞月,不知不覺過了很長時間。忽然,他發(fā)覺簾屏后面有人走動,并且長吁短嘆。許至雍問道:"什么人來到這里,想必有何目的?"好久,才聽見有人說話,原來竟是亡妻!亡妻說:"如果你想與我相見,遇到趙十四,不要可惜三貫六百錢。"許至雍吃了一驚,爬起來正想問她,結果連個人影也沒有見到。從此,許至雍便經常想起妻子說的那句話,卻不知道趙十四是個什么人。數年之后,許至雍到蘇州游玩。當時正是春天,他看見十幾個少年全穿著女人的衣服,乘坐畫船,將去拜謁周太王之子吳太伯廟。許至雍問道:"他們是什么人,為何穿這樣的服裝?"對方回答說:"這個州里有位男巫叫趙十四,說的事情大都是準確的,為當地人所敬仰所崇拜。這些人都是趙十四的晚輩呵。"許至雍問道:"這位趙十四的法術,最拿手的是什么?"對方說道:"他最善于招人的靈魂。"這時,許致雍才知道這正符合妻子在夢中說過的話。第二天早晨,許至雍去見趙十四,表白心中懇切之情。趙十四說道:"我平時所招的,那是生人之魂;今天要我招死人之魂,又要讓生人看見,這種事情,我可是好久不干了呵,不知道招來招不來?我知道,你向來很重情義,又在神明面前有所表白,我怎能不為你招之?"言罷,他算計了一下所需要的費用,果然是三貫六百錢?隨即,趙十四便選擇良辰吉日,在許至雍的屋子里灑掃焚香,把床鋪幾案放到西墻下,于屋檐外面結壇場,擺上酒肉。接著,趙十四吼叫著,舞蹈著,一邊彈胡琴,一邊拜仙。到了晚上,他讓許至雍站在堂內東邊的角落里,自己則放下簾子躺下來,一句話也不說。直到三更天,忽然叫見庭內有人話說聲,趙十四便問:"你莫非是許秀才的夫人?"只聽嘆了幾次氣,答應了一聲道:"是的。"趙十四說:"由于秀才誠意懇切,我才敢前來相迎,夫人不要責怪呀。請夫人入堂--"頃刻,像是有人揭開簾子,果然是許至雍的妻子。她淡服薄妝,拜見趙十四,然后徐步走進堂內,面朝西而坐。許至雍淚流滿面,嗚嗚咽咽地說"你來到這里,是不是受了什么冤屈和強橫?"妻子說:"這都是命呵,怎么談得上冤屈和強橫呢?"接著,她又問及兒女家人親戚鄰居的一些事情,反反復復說了幾十句話。許至雍又問道:"人間崇尚佛經,并稱之為'功德',你們那里也有么?"妻子說:"都有呵。"許至雍又問陰間最看重的是什么東西。妻子回答說:"春秋祭奠的東西沒有得不到的,然而最重要的則是稀粥呵!"趙十四招招手,一會兒就有人把稀粥送來了。許妻接過碗。便把粥倒進嘴里吃起來。一連吃了好幾碗。許至雍又問道:"你要不要佛經?"妻子說:"我平生沒做什么壞事,難道會有罪嗎?你前些日子送給我的,也已經全部得到了。"良久,趙十四說:"夫人可以回去了,時間長了恐怕要受到責備的。"于是,妻子走出房門,許至雍相隨泣涕著說:"希望你留給我一物,可作紀念。妻子哭泣著說:"陰間只有淚水可以送給親人。你有衣服,可扔一件在地上……"許至雍脫下一件汗衫,放在地上。許妻拿過汗衫,又懸掛在庭樹前面一根樹枝,然后用汗衫蒙住臉大哭起來。良久,她揮手讓許至雍走開,自己把汗衫掛在樹枝間,然后乘空而去。許至雍取過汗衫看去,那上面的淚痕全是血呵。許至雍痛悼亡妻,一連幾天都沒有吃東西。這時,有個叫盧求著的人來蘇州幽居,認識了趙十四,趙十四的名字叫何,蘇州人至今還傳說著這件事。

  韋覲  

  唐太仆卿書覲欲求夏州節(jié)度使。有巫者知其所希,忽詣韋曰:"某善禱祝星辰,凡求官職者,必能應之。"韋不知其誑詐,令擇日。夜深,於中庭備酒果香燈等。巫者乘醉而至,請書自書官階一道,虔啟于醮席。既得手書官銜,仰天大叫曰:"韋覲有異志,令我祭天。"韋合族拜曰:"乞山人無以此言,百口之幸也。"凡所玩用財物,盡與之。時崔侃充京尹。有府囚叛獄,謂巫者是其一輩。里胥詰其衣裝忽異?巫情窘,乃云:"太仆卿韋覲,曾令我祭天。我欲陳告,而以家財求我。非竊盜也?"既當申奏,宣宗皇帝召覲至殿前,獲明冤狀。復召宰臣論曰:"韋覲城南上族,軒蓋承家。昨為求官,遂招誣謗。無令酷吏加之罪俧。"其師巫便付京兆處死,韋貶潘州司馬。(出《云溪友議》)

  【譯文】

  唐代,有位太仆卿叫韋覲,想當夏州的節(jié)度使。有個巫師知道他追求的是什么,忽然有一天登上門來對他說:"我這個人善于向星辰祝告祈福,凡是求官職的,沒有不靈驗的。"韋覲不知道他這是誑騙敲詐自己,便讓他選擇良辰吉日。這天深夜,韋覲讓家人在中庭擺上香和蠟燭以及酒和水果等。巫師乘著酒勁兒趕到中庭,讓韋覲自己寫上一道要升的官銜,虔誠的擺到祭壇上。巫師抓過那道寫好的官銜,仰天大叫道:"韋覲有野心,讓我祭天!"韋覲見勢不好,帶領全家人跪倒于地,拜道:"求仙人不要說這種話,便是我們全家老少一百多口人之大幸!"結果,韋覲把家里的古玩財物,全都送給了巫師。當時,崔侃任京兆尹。有一個官府的囚犯從獄中逃出來,說那個巫師是他的同伙。里胥找到那個巫師,盤問他最近的服裝怎么忽然變樣了?巫師一陣驚窘,便說:"太仆卿韋覲,曾經讓我為他祭天,我想告發(fā),結果,他便用家中的財產求我……千真萬確,這可不是我偷的呀!這件事,應當向上申奏才對。"宣宗皇帝把韋覲召到殿前,經再三查問,才弄清其中冤情,然后又召宰相的大臣們說道:"韋覲是城南的貴族,世代相傳都是作官的。昨天為了求官遭到誣謗,不要讓酷吏加罪于他。"不久,那巫師被押赴京城處死,韋覲被貶為潘州司馬。

  高駢  

  唐高駢嘗誨諸子曰:"汝曹善自為謀。吾必不學俗物,死入四板片中,以累于汝矣。"及遭畢師鐸之難,與諸甥侄同坎而瘞焉。唯駢以舊氈苞之,果符所言。后呂用之伏誅,有軍人發(fā)其中堂,得一石函。內有桐人一枚,長三尺許,身披桎,口貫長釘,背上琉駢鄉(xiāng)貫甲子官品姓名,為厭勝之事。以是駢每為用之所制,如有助焉。(出《妖亂志》)

  【譯文】

  唐代有位高駢,他曾教導自己的孩子們說:"你們要自謀生路,好自為之。我呢,不想學蕓蕓俗輩,死后還要躺入那四塊板中,再麻煩你們。"及遭畢師鐸之難,便和各位侄子外甥一起埋在同一個墓穴里,只有高駢的尸體用舊氈子包裹著,果然與先前的話相符。后來,妖人呂用之伏法,兵卒在他的屋里挖出一個石匣,內有一個桐木人,三尺多長,戴著腳鐐子,嘴里釘著釘子,背上寫著高駢的藉貫生日姓名職務等,這是用巫術詛咒人用的。以往,高駢每次被呂用之所控制,看來這東西是起了作用的。

  厭咒厭盜法  

  厭盜法,七日以鼠九枚,置籠中,埋于地,秤九百斤土覆坎,深各二尺五寸,筑之令堅固,雜五行書曰:"亭部地上土涂灶,水火盜賊不經;涂屋四角,鼠不食蠶;涂倉廩,(廩字原空缺。據黃本補。鼠不食稻;以塞坎,百鼠種絕。"(出《酉陽雜俎》)

  【譯文】

  這是一種制服盜竊的方法。初七這天時間,把九只老鼠分別放在籠子里埋入地下,秤九百斤土壓在上面,都是二尺五寸深,夯實?!峨s五行》書上說:在廚房亭間里用這種土涂抹灶臺,水火和盜賊都不會侵害;涂抹屋子的四角,老鼠就不吃蠶;涂抹糧倉,老鼠就不吃稻谷。用它堵住所有的坑穴,各種老鼠便會絕種。

  雍益堅  

  唐雍益堅云:"主夜神咒,持之有功德,夜行及寐,可已恐怖惡夢。"咒曰:"婆珊婆演底。"(出《酉陽雜俎》)

  唐代的雍益堅說,有一個專管夜晚的咒語,如果堅持每天都念就會靈驗。夜晚走路和睡覺時如果害怕,或者作惡夢,一念咒語就會立桿見影。這句咒語是:"婆珊婆演底。"宋居士  唐宋居士說,擲骰子咒云:"伊帝彌帝,彌揭羅帝。"念蒲十萬遍,彩隨呼而成。(出《酉陽雜俎》)

  【譯文】

  唐代的宋居士說:"擲骰子時念這樣一句咒語:"伊帝彌帝,彌揭羅帝。"伏身念上十萬遍,隨著一聲歡呼你就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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