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筆札華梁

筆札華梁 作者:(唐)上官儀


 ?。ㄌ疲┥瞎賰x撰

  簡 介

  《筆札華梁》二卷,唐上官儀撰。《日本國見在書目》“小學(xué)家”類著錄《筆札華梁》二卷,未題撰人。《宋秘書省四庫闕書目》“文史類”著錄有上官儀《筆九花梁》二卷,“九”當(dāng)為“札”之誤。此書目編于南宋紹興年間,《筆札華梁》下已注明“闕”,可知此書在中土亡佚已久。北宋仁宗寶元三年(此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說,王應(yīng)麟《玉海》作寶元二年)李淑撰《詩苑類格》三卷,其中引述上官儀“六對”“八對”說,實(shí)即出于《筆札華梁》?!段溺R秘府論》亦引用此書若干節(jié),古鈔本往往有“《筆札》云”等旁注,可知空海乃直接引錄其書。

  上官儀(約六○七—六六四年),字游韶,陜州陜縣(今河南陜縣)人。幼出家為僧,游情釋典,尤精《三論》(即《中論》、《十二門論》和《百論》)。兼涉獵經(jīng)史,工于文詞。貞觀初擢進(jìn)士第,授弘文館直學(xué)士,累遷秘書郎。太宗每屬文,遣儀視稿;作詩又多令其繼和。不久預(yù)修《晉書》,其后轉(zhuǎn)起居郎。高宗時(shí),遷秘書少監(jiān)。曾為高宗草廢武后詔,為武則天所忌恨。麟德元年,武后指使許敬宗構(gòu)陷儀參與梁王李忠謀反事,下獄而死。事見《舊唐書》本傳。

  本傳稱,上官儀“本以文彩自達(dá),工于五言詩,好以綺錯(cuò)婉媚為本。儀既顯貴,故當(dāng)時(shí)多有效其體者,時(shí)人謂為‘上官體’。”“上官體”之特色乃在“綺錯(cuò)婉媚”,而《筆札華梁》所論亦多偏重病犯、對偶,正反映出律詩形成過程中對于詩律之理論探求。上官儀上承齊、梁以來探求音律之遺風(fēng),而又下開元兢、崔融等人之先河。《新唐書·宋之問傳》云:“魏建安后迄江左,詩律屢變,至沈約、庾信,以音韻相婉附,屬對精密,及之問、沈佺期,又加靡麗,回忌聲病,約句準(zhǔn)篇,如錦繡成文,學(xué)者宗之,號為‘沈宋’?!睆摹豆P札華梁》之討論對偶聲病,“上官體”之“綺錯(cuò)婉媚”以及沈、宋對上官婉兒評詩之服膺(見《唐詩紀(jì)事》卷三),可以略知上官儀之理論與創(chuàng)作在律詩形成中地位之重要。

  《筆札華梁》雖在南宋之前已佚,但舊題蔡傳所編之《吟窗雜錄》,其卷一所收魏文帝《詩格》,校以《文鏡秘府論》,十之八九出于《筆札華梁》和《文筆式》,并能與李淑《詩苑類格》引述上官儀之說相印證(《詩苑類格》見引于《事林廣記》、《記纂淵?!?、《類說》、《小學(xué)紺珠》、《困學(xué)紀(jì)聞》、《詩人玉屑》、《詩林廣記》等書)。

  從目前可考之內(nèi)容來看,《筆札華梁》所涉論題,在《文筆式》、元兢《詩髓腦》及崔融《唐朝新定詩格》中有進(jìn)一步發(fā)展。如《詩髓腦》云:“兢于八病之(外)別為八病,自昔及今,無能盡知之者,近上官儀識其三,河間公義府思其余事矣?!眲t顯然是對上官儀之補(bǔ)充。又“齟齬病”下云:“此例文人以為秘密,莫肯傳授。上官儀云:‘犯上聲是斬刑,去、入亦絞刑。’”亦為明證。

  哈哈兒據(jù)張伯偉編校,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繁體豎排本《全唐五代詩格匯考》錄校制作。

  八 階

  一詠物階。二贈物階。三述志階。四寫心階。五返酬階。六贊毀階。七援寡階。八和詩階。

  第一,詠物階。詩曰:“雙眉學(xué)新綠,二臉例輕紅。言模出浪鳥,字寫入花蟲?!庇衷唬骸盀m成細(xì)跡,點(diǎn)水作圓文。白銀花里散,明珠葉上分?!?br />
  第二,贈物階。詩曰:“心貞如玉性,志潔若金為。托贈同心葉,因附合歡枝?!庇衷唬骸昂项ù炭p罷,守啼方達(dá)曙。帶長垂兩巾,代人交手處?!?br />
  第三,述志階。詩曰:“有鳥異孤鸞,無群飛獨(dú)漾。鶴戲逐輕風(fēng),起向三臺上?!庇衷唬骸罢煞驊芽犊?,膽上涌波奔。只將三尺劍,決構(gòu)一朱門?!?br />
  第四,寫心階。詩曰:“命禮遣舟車,佇望談言志。若值信來符,共子同琴瑟?!庇衷唬骸安寤ɑㄎ葱?,熏衣衣已香。望望遙心斷,凄凄愁切腸?!?br />
  第五,返酬階。詩曰:“盛夏盛炎光,燋天燋氣烈?!庇衷唬骸扒咫A清溜瀉,涼戶涼風(fēng)入。”

  第六,贊毀階。詩曰:“施朱桃惡采,點(diǎn)黛柳慚色?!庇衷唬骸梆┭┮巡貢煟蒋B影。”

  第七,援寡階。詩曰:“女蘿本細(xì)草,抽莖信不功。憑高出嶺上,假樹入云中?!庇衷唬骸俺钆R玉臺鏡,淚垂金縷裙?!?br />
  第八,和詩階?!盎ㄌ椅⑸⒓t,萌蘭稍開紫。客子情已多,春望復(fù)如此?!庇衷唬骸帮L(fēng)光搖隴麥,日華映林蕊。春晴重以傷,歸念何由弭?!?br />
  六 志

  《文鏡秘府論》地卷“六志”節(jié)本于《文筆式》,題下注“《筆札》略同”,可知《筆札華梁》原本亦有此節(jié),文字略同于《文筆式》。參照《文筆式》“六志”節(jié)。又舊題魏文帝《詩格》亦有“六志”節(jié),文字略同于《文筆式》,亦可參,此處從略。

  (以上見《文鏡秘府論》地卷)

  屬 對

  《文鏡秘府論》東卷“二十九種對”前列十一對,并云“右十一種,古人同出斯對”。據(jù)李淑《詩苑類格》征引,其中八對即出自上官儀,舊題魏文帝《詩格》“八對”一節(jié)亦有襲自《筆札華梁》者。

  第一,的名對。

  天地、日月、好惡、去來、輕重、浮沈、長短、進(jìn)退、方圓、大小、明暗、老少、兇儜、俯仰、壯弱、往還、清濁、南北、東西,如此之類,名正名對。詩曰:“東圃青梅發(fā),西園綠草開。砌下花徐去,階前絮緩來?!庇衷唬骸八途茤|南去,迎琴西北來。”

  第二,隔句對。

  隔句對者,第一句與第三句對,第二句與第四句對。如此之類,名為隔句對。詩曰:“昨夜越溪難,含悲赴上蘭。今朝逾嶺易,抱笑入長安?!庇衷唬骸跋嗨紡?fù)相憶,夜夜淚沾衣??毡嗫諊@,朝朝君未歸?!?br />
  第三,雙擬對。

  雙擬對者,一句之中所論,假令第一字是“秋”,第三字亦是“秋”,二“秋”擬第二字,下句亦然。如此之類,名為雙擬對。詩曰:“夏暑夏不衰,秋陰秋未歸。炎至炎難卻,涼消涼易追?!庇衷唬骸白h月眉欺月,論花頰勝花?!?br />
  春樹春花;秋池秋日;琴命清琴;酒追佳酒;思君念君;千處萬處。如此之類,名雙擬對。

  第四,聯(lián)綿對。

  聯(lián)綿對者,不相絕也。一句之中,第二字第三字是重字,即名為聯(lián)綿對。但上句如此,下句亦然。詩曰:“看山山已峻,望水水仍清。聽蟬蟬響急。思鄉(xiāng)鄉(xiāng)別情?!庇衷唬骸澳酆珊伤祁a”;“殘河河似帶”;“初月月如眉”。

  朝朝;夜夜;灼灼;菁菁;赫赫;輝輝;汪汪;落落;索索;蕭蕭;穆穆;堂堂;巍巍;訶訶。如此之類,名聯(lián)綿對。

  第五,異類對。

  異類對者,上句安“天”,下句安“山”;上句安“云”,下句安“微”;上句安“鳥”,下句安“花”;上句安“風(fēng)”,下句安“樹”。如此之類,名為異類對。非是的名對,異同比類,故言異類對。但解如此對,并是大才?;\羅天地,文章卓秀,才無擁滯,不問多少,所作成篇,但如此對,益詩有功。詩曰:“天清白云外,山峻紫微中。鳥飛隨去影,花落逐搖風(fēng)”。又曰:“風(fēng)織池間字,蟲穿葉上文?!?br />
  第六,雙聲對。

  詩曰:“秋露香佳菊,春風(fēng)馥麗蘭?!?br />
  奇琴、精酒;妍月、好花;素雪、丹燈;翻蜂、度蝶;黃槐、綠柳;意憶、心思;對德、會賢;見君、接子。如此之類,名雙聲對。

  第七,疊韻對。

  詩曰:“放暢千般意,逍遙一個(gè)心。漱流還枕石,步月復(fù)彈琴?!?br />
  徘徊;窈窕;眷戀;彷徨;放暢;心襟;逍遙;意氣;優(yōu)游;陵勝;放曠;虛無;彟酌;思惟;須臾。如此之類,名曰疊韻對。

  第八,回文對。

  詩曰:“情親由得意,得意遂情親。新情終會故,會故亦經(jīng)新。”

  第九,同類對。

  同類對者,云霧,星月,花葉,風(fēng)煙,霜雪,酒觴,東西,南北,青黃,赤白,丹素,朱紫,宵夜,朝旦,山岳,江河,臺殿,宮堂,車馬,途路。

  (以上《文鏡秘府論》東卷)

  七種言句例

  一曰一言句例。二曰二言句例。三曰三言句例。四曰四言句例。五曰五言句例。六曰六言句例。七曰七言句例。

  一曰一言句例。一言句者:天,地,陰,陽,江,河,日,月是也。

  二曰二言句例。二言句者:“天高,地下”;“露結(jié),云收”是也。

  三曰三言句例。三言句者:“斟清酒,拍青琴”;“尋往信,訪來音”是也。

  四曰四言句例。四言句者:“朝燃獸炭,夜秉魚燈”;“宋臘已歌,秦姬欲笑”是也。

  五曰五言句例。五言句者:“霧開山有媚,云閉日無光?!薄霸飰m籠野白,寒樹染村黃”是也。

  六曰六言句例。六言句者:“訝桃花之似頰,笑柳葉之如眉?!薄鞍误匣啥鴶?shù)暖,促箏柱而劬移?!?br />
  七曰七言句例。七言句者:“素琴奏乎五三拍,綠酒傾乎一兩卮?!薄巴詣t貴乎得趣,不樂則更待何為。”

  (以上《文境秘府論》東卷)

  文 病

  《筆札華梁》亦有“八病”說,與《文筆式》大致相類。此處僅存其目。

  第一,平頭。

  第二,上尾。

  第三,蜂腰。

  第四,鶴膝。

  如班姬詩云:“新裂齊紈素,皎潔如霜雪。裁為合歡扇,團(tuán)團(tuán)似明月?!薄八亍迸c“扇”同去聲是也。此云第三句者,舉其大法耳。但從首至末,皆須以次避之。若第三句不得與第五句相犯,第五句不得與第七句相犯,犯法準(zhǔn)前也。

  三寶院本《文鏡秘府論》注明此文出于《筆札》。即《筆札華梁》,故錄于此下。

  第五,大韻。

  第六,小韻。

  第七,傍鈕。

  第八,正紐。

  筆四病

  《文鏡秘府論》西卷《文筆十病得式》引《文筆式》云云,三寶院本題為“筆四病”,并注“《筆札》《文筆》略同異本”。可知《筆札華梁》亦有此節(jié)。詳見《文筆式》。

  論對屬

  據(jù)小西其一、王夢鷗推斷,此文出于《筆札華梁》。

  凡為文章,皆須對屬。誠以事不孤立,必有配匹而成。至若“上”與“下”,“尊”與“卑”,“有”與“無”,“同”與“異”,“去”與“來”,“虛”與“實(shí)”,“出”與“入”,“是”與“非”,“賢”與“愚”,“悲”與“樂”,“明”與“暗”,“濁”與“清”,“存”與“亡”,“進(jìn)”與“退”,如此等狀,名為反對者也。(事義各相反,故以名焉。)除此以外,并須以類對之:“一二三四”,數(shù)之類也;“東西南北”,方之類也;“青赤玄黃”,色之類也;“風(fēng)云霜露”,氣之類也;“鳥獸草木”,物之類也;“耳目手足”,形之類也;“道德仁義”,行之類也;“唐虞夏商”,世之類也;“王侯公卿”,位之類也。及于偶語重言,雙聲疊韻,事類甚眾,不可備敘。

  在于文筆,變化無恒。或上下相承,據(jù)文便合。若云:“圓清著象,方濁成形?!薄捌哧咨吓R,五岳下鎮(zhèn)?!保ā胺健?、“圓”,“清”、“濁”,“象”、“形”,“七”、“五”,“上”、“下”,是其對。)或前后懸絕,隔句始應(yīng)。若云:“軒轅握圖,丹鳳巢閣;唐堯秉歷,玄龜躍淵?!保ā败庌@”、“唐堯”,“握圖”、“秉歷”,“丹鳳”、“玄龜”,“巢閣”、“躍淵”是也。)或反義并陳,異體而屬。若云:“乾坤位定,君臣道生?;蛸|(zhì)或文,且升且降?!保ā扒ぁ薄ⅰ熬肌?、“質(zhì)文”、“升降”并反義,而同句陳之?!扒ぁ迸c“君臣”對,“質(zhì)文”與“升降”對,是異體屬也。)或同類連用,別事方成。若云:“芝英蓂莢,吐秀階庭。紫玉黃銀,揚(yáng)光巖谷。”(“芝英蓂莢”與“紫玉黃銀”,“階庭”與“巖谷”,各同類連對,而別事相成。)此是四途,偶對之常也。比事屬辭,不可違異。故言于上,必會于下;居于后,須應(yīng)于前。使句字恰同,事義殷合。(若上有四言,下還須四言;上有五字,下還須五字。上句第一字即用“青”,下句第一字用“白”、“黑”、“朱”、“黃”等字;上句第三字用“風(fēng)”,下句第三字即用“云”、“煙”、“氣”、“露”等。上有雙聲、疊韻,下還即須用對之。)猶夫影響之相逐,輔車之相須也。

  若其上升下降,若云:“寒云山際起,悲風(fēng)動林外?!保ā吧诫H”在上句第三、第四言,是升;“林外”在下句第四、第五字,是降。)前復(fù)后單,若云:“日月?lián)P光,慶云爛色?!保ā叭赵隆眱墒?,是復(fù);“慶云”一物,是單。)語既非倫,事便不可。然文無定勢,體有變通,若又專對不移,便復(fù)大成拘執(zhí)。可于義之際會,時(shí)時(shí)散之。

  夫?qū)僬撸圆⒁娨灾罗o。(謂并見事類以成辭。假令云:“便娟翠竹,聲韻金風(fēng);的歷紅荷,光垂玉露。”“翠竹”與“紅荷”,“金風(fēng)”與“玉露”,是異事并見也。凡為對者,無不悉然也。)不對者,必相因成義。(謂下句必因上句,止憑一事以成義也。假令敘家世云:“自茲以降,世有異人。”敘先代云:“布在方策,可得言焉。”敘任官云:“我之居此,物無異議?!睌⒛芄僭疲骸巴诰?,固有慚色?!睌⑷鹞镌疲骸拔驴蓜儆??!睌⒌鄣略疲骸拔何菏幨?,難得名焉?!苯韵戮浣由暇湟猿闪x也。)何則?偶辭在于參事,(凡為對屬,皆偶其辭,事若不雙,辭便有闕,故須參用,始得成之也。)孤義不可別言故也。(若不取對,即須就一義相因以置言,故不可用別也。)

  在于文章,皆須對屬。其不對者,止得一處二處有之。若以不對為常,則非復(fù)文章。(若常不對,則與俗之言無異。)就如對屬之間,甚須消息。遠(yuǎn)近比次,若敘瑞云:“軒轅之世,鳳鳴阮隃;漢武之時(shí),麟游雍畤?!保ǔ帧败庌@”對“漢武”,世懸隔也。)大小必均,若敘物云:“鮒離東海,得水而游;鵬翥南溟,因風(fēng)而舉。”將“鮒”擬“鵬”,狀殊絕也。美丑當(dāng)分,若敘婦人云:“等毛嬙之美容,類嫫母之至行?!保ā懊珛浴?、“漠母”,貌相妨也。)強(qiáng)弱須異,若敘平賊云:“摧鯨鯢如折朽,除螻蟻若拾遺?!保ā蚌L鯢”、“螻蟻”,力全校也。)茍失其類,文即不安。以意推之,皆可知也。而有以“日”對“景”,將“風(fēng)”偶“吹”,持“素”擬“白”,取“鳥”合“禽”,雖復(fù)異名,終是同體。若斯之輩,特須避之。故援筆措辭,必先知對,比物各從其類,擬人必于其倫。此之不明,未可以論文矣。

  (以上見《文鏡秘府論》北卷)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