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七回撤軍院復歸統(tǒng)一開國會再造共和

蔡東藩民國演義 作者:蔡東藩


卻說黎總統(tǒng)與段總理召集閣員,會議湘、粵亂事,各閣員或主張激烈,或主張調(diào)停,或主張先湘后粵,或主張先粵后湘,嗣經(jīng)段總理以粵亂方殷,不如促陸榮廷速赴粵任,解決粵事,湖南督軍一缺,暫從軍民所請,歸劉人熙署理。黎總統(tǒng)也以為然。議定后,隨即下令,飭陸榮廷即日赴粵,特任劉人熙署湖南督軍,兼湖南省長。 原來湖南將軍湯薌銘,當宣告獨立時,曾由乃兄湯化龍,與民黨議立五大條件:(一)民黨承認湯薌銘為都督; (二)湯先撥軍隊三營或五營,交民黨接收;(三)設(shè)民政府管理民政全權(quán),民政長由民黨公推;(四)組織北伐軍總司令,由民黨推任;(五)軍事廳長,由民黨推任。 這約由化龍署押,轉(zhuǎn)告薌銘接洽,薌銘并無異言。至袁氏死,薌銘即日背約,取消獨立,絕不關(guān)照民黨,民黨如歐陽振聲、趙恒惕、唐蟒、覃振等,本是署約中人,當然動了公憤,奮起逐湯。湯竄往岳州,由湖南護國軍第一軍總司令曾繼梧代理都督,維持地方秩序。嗣聞?wù)铌惢露较?,軍民仍然不服。政府又命陸榮廷暫代,陸此時雖到衡州,終因事涉嫌疑,不肯赴任,并且自衡返桂。湖南軍民,乃自推選劉人熙,請政府任命,政府勉強照允,自稱留后者,即許為留后,湘事不無相類。湘禍少紓。后來改任譚延闿為督軍,倒也相安無事。惟陸榮廷返駐桂林,因聞帝制派尚蟠踞京中,煽惑政府,袒龍抑李,一時不便赴粵,只好托詞告病,逐日延挨。此公大約喜病。 就是岑春煊、唐繼堯等,亦為禍首未懲,時有違言,政府不得已,命譴罪魁,特下申令道: 自變更國體之議起,全國擾攘,幾陷淪亡,始 禍諸人,實尸其咎。楊度、孫毓筠、顧鰲、梁士詒、夏壽田、朱啟鈐、周自齊、薛大可,均著拿交法庭,詳確訊鞫,嚴行懲辦,為后世戒。其余一概寬免。此令。 看官!你想帝制派中的要人,差不多有幾十個,當時遠近聞名,系六君子、十三太保,就是西南各省的要求,也請戮楊度、段芝貴等十三人,以謝天下。乃政府命令,只有八名,如袁乃寬、段芝貴等,均不在列,顯見得政府用心,不過敷衍了事;并且逮捕令下,罪犯均已出京,一個兒都沒有拿著,轉(zhuǎn)眼間便成懸案;又轉(zhuǎn)眼間且彼此無罪,仍好出頭,這是中國近來的弊政,怪不得人心思亂,至今未了呢??跹灾?。但西南各省諸首領(lǐng),已是得休便休,不愿堅持到底,乃決議撤銷軍務(wù)院,由撫軍長唐繼堯、副長岑春煊、政務(wù)委員長梁啟超,及撫軍劉顯世、陸榮廷、陳炳焜、呂公望、蔡鍔、李烈鈞、戴戡、劉存厚、羅佩金、李鼎新等,一并聯(lián)名,布告全國。 其詞云: 帝制禍興,滇黔首義,公理所趨,輿情一致,桂、粵、浙、秦、湘、蜀,相繼仗義,其時因戰(zhàn)禍遷延,未知所屆,獨立各省,前敵各軍,不可無統(tǒng)一機關(guān),爰暫設(shè)軍務(wù)院,為對內(nèi)對外之合議團體,其組織條 例第十條規(guī)定,本院俟國務(wù)院依法成立時撤銷。今約法國會,次第恢復,大總統(tǒng)依法繼任,與獨立各 省最初之宣言,適相符合。雖國務(wù)院之任命,尚未經(jīng)國會同意,然當國會閉會時,元首先任命以俟追 認,實為約法所不禁。本軍務(wù)院為力求統(tǒng)一起見,謹于本日宣告撤廢,其撫軍及政務(wù)委員長外交專使軍 事代表,均一并解除。國家一切政務(wù),靜聽元首政府與國會主持。為此布告天下,咸使聞知。 軍務(wù)院既宣告撤銷,復將布告原文,電達北京。黎總統(tǒng)與段總理,自然欣慰,當由黎總統(tǒng)即日復電云: 承電示撤銷軍院,愛國之忱,昭然若揭。溯自 帝制議興,波詭云譎,輸貲造意,緣法飾非,舉國皆喑,莫前發(fā)難。滇黔首義,薄海從風,合議機關(guān),應(yīng)時成立,披云見日,再締共和,則是軍院諸公,大有造于民國也。項城長逝,責在藐躬,猥承諸公擁 護之殷,提撕之切,約法國會,獲慰初心。雖幸免乎愆尤,猶自慚其濡滯,諸公乃主持正論,踐履前 盟,舉重光之日月,還我國民,挈百戰(zhàn)之山河,歸諸政府。從此民有常軌,國無曲師,藩禍不興,鄰 氛自戢,則是軍院諸公,尤大有造于后世也。共和國家,匹夫有責,同舟共濟,端賴群材,元洪憂患余生,久夷權(quán)位,布衣歸老,于愿已償,只以約法所推,責任攸寄,思與諸公左提右挈,宏濟艱難,推誠以結(jié)邦交,虛己以從輿論,一日在位,萬民具瞻。 方今財政拮據(jù),吏治靃靡,內(nèi)憂外患,紛至沓來,補救之難,百倍疇曩。尚望不我遐棄,相與有成,毋 以收拾軍隊,為天職已完,毋以召集國會,為人心已定,毋可恢復《約法》,為遂躋法治,毋以懲辦禍首,為永絕官邪,率此臨事而懼之心,或收通力合 作之效,此則元洪早作夜思,愿與諸公共勉者也。軍務(wù)院既已撤銷,一切善后事宜,仍希隨時電告,共 籌結(jié)束。其有奇材懋績,為國賢勞者,并希臚舉事實,借備延攬。元洪印。 這復電中的大意,是從交際上著筆,并非正式公文。 至七月二十一日,始頒正式命令道: 據(jù)唐繼堯、岑春煊、梁啟超、劉顯世、陸榮廷、陳炳焜、呂公望、蔡鍔、李烈鈞、戴戡、李鼎新、羅佩金、劉存厚等寒日電稱:軍務(wù)院已于七月十四日 宣告撤廢,其撫軍及政務(wù)委員長、外交專使、軍事代表均一并解除。國家一切政務(wù),靜聽元首政府國 會主持各等語??愿母镆詠?,迭經(jīng)變故,矩矱不立,喪亂弘多,法紀凌夷,民生涂炭,本大總統(tǒng)繼 任于危疑震撼之際,遵行元年《約法》,召集國會,組織責任政府,力崇民意,勉任艱虞。該督軍等顧 念時危,力閎大義,撤銷軍務(wù)院及撫軍等職,納政務(wù)于一軌,躋國勢于大同。義聞仁聲,皦如日月,千秋萬世,為國之光。惟念大局雖寧,殷憂未艾,宜如何栽培元氣,收拾人心,永絕亂源,導成法治。補苴罅漏,經(jīng)緯萬端。來日之難,倍于往昔。所期內(nèi) 外在官,各深兢惕,同心協(xié)力,感致祥和,以成未竟之功,益鞏無疆之業(yè),本大總統(tǒng)有厚望焉。此令。 自是南北統(tǒng)一,北京政府算有代表全國的資格了。惟粵東方面,龍、李交爭,尚且未息,各督軍多承政府意旨,歸咎李烈鈞,隱袒龍濟光,張勛、倪嗣沖專電通告,尤斥李烈鈞違令橫行,請加聲討。無非黨同伐異。政府乃一再電桂,催陸赴粵,陸至此亦不能再延,乃約同省長朱慶瀾,相偕赴任,電告政府,指日啟行。于是黎總統(tǒng)又下令道: 迭據(jù)各方報告,廣東紛擾,禍尤未已,生靈涂 炭,外人復有煩言。長此遷延,靡知所屆。龍濟光未交卸以前,責在守土,自應(yīng)約束將士,保衛(wèi)治安。 李烈鈞統(tǒng)率士卒,責有攸歸,著即嚴勒所部,即日停兵。該省督軍陸榮廷,省長朱慶瀾,現(xiàn)已星夜赴 任,龍濟光應(yīng)將各項事宜,妥速預備交代,此后如再有抗令開釁情事,定當嚴行聲討,以肅國紀。此 令。 令下后,復派薩鎮(zhèn)冰為粵閩巡閱使,令他選調(diào)兵艦駛赴粵海,查辦一切,并駐泊沙面等處,保護僑商。其實是震懾龍、李,隱示中央威力,教他知難而退。哪知龍濟光尚不肯離粵,鎮(zhèn)日里守住觀音山,與李血戰(zhàn)。陸榮廷到了肇慶,聞著消息,又復稱病逗留,只遣朱慶瀾到粵。朱亦頗有戒心,待至薩鎮(zhèn)冰已到沙面,方啟行至粵,先與薩會敘一番,然后攜手入城。龍濟光不便抗拒,只好迎入,將民政一部分,劃歸朱慶瀾接管,一面索請巨款,但說是解散軍隊,必須先撥恩餉,方好辦理。好容易籌了一宗款子,交給了他,方才把督軍印信,付與朱慶瀾,自己帶了若干親兵,向瓊崖而去。阿堵物到手,才肯動身,這是現(xiàn)今軍閥第一條秘訣。李烈鈞聞龍已離粵,也即退兵,惟陸尚未肯到省,由朱慶瀾飭人赍送印信,才行接收,粵事也就此作一結(jié)束。 小子于川、粵、湘三省,已經(jīng)敘畢,就乘便敘入山東省了。山東民軍,分作兩黨,吳大洲自稱護國軍,居正稱東北軍總司令,七二回中曾已提及,但兩軍勢力,均屬有限,不過占據(jù)了幾個縣城,與川、湘、粵情形不同。 自張懷芝奉袁氏命,署理山東將軍,本思效忠袁氏,把民軍逐出境外,可巧袁死黎繼,由政府電令停戰(zhàn),雙方靜候解決,吳大洲、居正兩人乃按兵守候。偏張懷芝乘他不備,襲奪民軍所據(jù)的長山、安邱、臨朐等縣。民軍大憤,一面質(zhì)問政府,一面招集黨人,將與張懷芝死戰(zhàn)。 吳大洲部下,約七八千人,居正部下,約一萬四五千人,并運到飛機兩架,聲焰甚盛。張懷芝料不能平,始派員與他議和,各不相犯。延至八月中旬,由國務(wù)院派出陸軍中將曲同豐,馳往山東,會同張懷芝等辦理軍事善后事宜。曲同豐與民軍商議,改編軍制,歸隸中央,辦理粗有眉目,即回京復命去了。是時留滬各議員,已齊集京師,重開國會,八月一日,舉行國會第二次常會開會禮,先期二日,由兩院通告,并訂定禮節(jié)如下: (一)八月一日午前九時,參眾兩院議員,各服禮服,齊集眾議院。 (二)午前十時,兩院議員,入禮場就席。 (三)贊禮員引大總統(tǒng)及國務(wù)員入禮場就席奏 樂。 (四)主席宣告開會,并致開會詞。 (五)大總統(tǒng)暨國務(wù)員致頌詞。 (六)贊禮員報告向國旗行三鞠躬禮,在場者咸行禮如儀。 (七)主席宣告開會式禮成詞。 (八)主席宣告大總統(tǒng)宣誓。 (九)大總統(tǒng)宣誓奏樂。 (十)主席宣告退席。 (十一)攝影散會。 是日,參議院議員,共到一百三十八人,眾議院議員,共到三百十八人。參議院中,仍由王家襄、王正廷為正副議長,眾議院中,仍由湯化龍、陳國祥為正副議長,臨時公推王家襄為主席。黎總統(tǒng)及國務(wù)總理兼陸軍總長段祺瑞,財政總長兼外交總長陳錦濤,交通總長兼內(nèi)務(wù)總長許世英,教育總長范源濂,農(nóng)商總長張國淦,海軍總長程璧光,同時蒞會。黎總統(tǒng)依照民國二年公布之大總統(tǒng)選舉法第四條,鄭重宣誓。誓云: 余以至誠遵守憲法,執(zhí)行大總統(tǒng)之職務(wù)。誓畢,全體歡呼,連稱中華民國萬歲,中華民國國會萬歲,中華民國大總統(tǒng)萬歲。睹群情之雀躍,復旦重光;瞻勝令之鸞旗,共和無恙。觀者如堵,望慰云霓;國是再安,心傾中外。燕云之氣象又新,鯨海之波濤不沸。 是謂國會開幕的第二次,就是民國再造的第一日。極力表揚,隱寓厚望。午后同拍一影,然后散會。政府即改定公文程式,并停止覲見大總統(tǒng)禮,另訂覲見禮八條,由國務(wù)院呈準施行,所有謁見禮如下: (一)特任簡任各職之晉見大總統(tǒng),均用謁見禮。 (二)謁見員詣大總統(tǒng)府時,須先向承宣司遞職名柬,柬用大名片,居中直行寫職銜及姓名,背面 并寫姓名履歷,由承宣官入啟,俟大總統(tǒng)臨延見室,再行導入。 (三)謁見員入延見室,應(yīng)向大總統(tǒng)行一鞠躬禮。 大總統(tǒng)延坐詢答畢,謁見員興辭,行一鞠躬禮退出。 (四)謁見均用常私服,但初次晉見者,須著燕尾服,曾得勛章者,并佩帶勛章。 (五)大總統(tǒng)傳見,及因公請見,或介紹請見者,均用謁見禮。 (六)薦任職以下,除大總統(tǒng)傳見者外,均無庸謁見。 (七)滿王公世爵,及蒙、回、藏汗王公等之晉見者,均用謁見禮。 (八)凡謁見員預請示期,或臨時請期,經(jīng)大總統(tǒng)定期或改期,或派代見,或免謁見,承宣司均應(yīng) 隨時通知謁見員。 至若公文程式,亦從簡單,分作十三項類別,一是大總統(tǒng)令,二是國務(wù)院令,三是各部院令,四是任命狀,五是委任令,六是訓令,七是指令,八是布告,九是咨,十是咨呈,十一是呈,十二是公函,十三是批。大致仿民國元年定例,與袁氏后改的程式,繁簡不同,無非是懲戒帝制,規(guī)復共和的用意。就是參議院中,亦照舊《約法》辦理,于八月十四日開議各案,黎總統(tǒng)便提出國務(wù)總理,咨請同意,兩院接到來咨,免不得有一番手續(xù)了。正是: 元首有心籌總軸,議員依樣畫葫蘆。 欲知兩院是否同意,請至下回看明。 軍務(wù)院撤銷,南北始歸統(tǒng)一,兩院重行開會,民國乃見中興,當時海內(nèi)人士,喁喁望治,交頌黎、段功德,黎以長厚稱,段以勤練著,未始非足與有為者。但帝制派之罪魁,不聞捕戮,龍、李兩人之互哄,未別是非,中央之目的在茍安,外省之目的在自固,蓋猶是過渡時代,非致治時代也。如病癰然,不去其釀毒之源,但塞其流毒之口,將來必有潰決之一日。識者于黎、段當國,再造共和之日,蓋已料其有初鮮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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