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回 獲妖蛇除百谷災(zāi)

包公案之百家公案 作者:明·錢塘散人


斷云: 百谷怨氣積沖天,妖魔久孽害民生。 此氛若非包公斷,安見真邪不并行! 話說鄭州百谷源,山青水秀,民居稠密。古祠五王廟,柱有一白蛇精,身長八尺,猛勇驚人,力能拔樹。睛若流星之光,氣似烈風(fēng)炎焰,性好食人,騷孽一方。源中人民老稚皆沾瘟疫,累年不安。于是鄉(xiāng)源保障蘇學(xué)虛舉首集眾,三步一拜,拜到五王廟,乞求息災(zāi)。 彼夜妖蛇托五王神氣,作夢(mèng)咐蘇保障云:“爾欲止災(zāi),必須春祀犁牛,秋祀生人,方可免焉?!北U蠅?mèng)驚醒,待天明,與眾商議,同往廟討答,果如其夢(mèng)。這一方人大小沉吟半晌,霎時(shí)狂風(fēng)大發(fā),拆擊樹屋。此是妖蛇作氣駭人。至是,人民舉皆失色,因而不得已,于仲春輪以犧牲奉祀,仲秋輪以疾人奉祀。但舉牲祀,人固難處;既將人充牲,又豈不哀泣乎?康定三年,保障只得與眾初舉二祀,果然疫疾獲平,男婦稍安。且每遇祀時(shí),人皆退歸,妖怪方乃享祭。次日眾皆奔視,犧牲與人,片無一留,其苦感天。于是眾號(hào)為五虎神,乃作謠歌曰: 祈神本為福,求福反受殃。 人生稟五氣,何可拆犧牲。 五王為猛虎,百谷蓄羊民。 恨不皆子去,卻為業(yè)生累。 自此之行,已經(jīng)年矣。適九月間,忽見包拯出巡鄭州,赫赫威靈,人皆震疊。百谷人民受害溢深,聞包拯到州,莫不踴躍。保障及眾奔臺(tái)具狀,備訴苦情。拯見狀大驚,暗想:“五王乃大神,決無狂暴,此必妖孽假神作殃?!卑l(fā)保障回家曰:“伺我親來,自有區(qū)處。”是日誠心具疏,禱告上蒼:竊謂:為人上者,當(dāng)思以全生民也,民之害,猶己之害也;民之患,猶己之患也。卑職忝受人民之寄,惟愿百姓咸寧。不意百谷源中,有此異災(zāi),是厥政弗修,愧負(fù)穹隆,其罪萬萬。故此恭叩上疏,乞天威明昭顯示,使臣得以靖一方矣。 祝罷,又寫牒文一道,令張千去百谷源當(dāng)村要路密焚其牒,使五王神土神毋致妖怪逃避。 自拯發(fā)了張千這場(chǎng)事,忽臥于幾,夢(mèng)見身穿紅袍,頭帶金盔,是一天神降,云:“百谷源五王廟事,爾不可責(zé)及五神,乃是白蛇精作怪耳。爾明日即去除之。”拯醒方知。次日,令李萬徑往百谷源蘇保障家安頓。即使保障仍束人設(shè)祭。 是夜,拯喚李萬帶勁弓一把,一同悄悄躲在五王神背后。 等至四鼓時(shí)分,方見柱上一條大白蛇下來食人,眼似輝星,行若山崩。拯見大怒,張弓搭箭,將白蛇射中左眼。又發(fā)一箭,射至身上。白蛇忙回穴中。拯即令李萬解下束的人,聲喊保障。 保障與眾人奔視。拯發(fā)令眾人:“扶醒那束的人,眾人領(lǐng)去,調(diào)持一二?!闭c保障笑道:“此乃妖蛇,非五王神也。爾等何蠢至此,被他害了數(shù)年人命。我今射死柱中。”喝令張千將柱劈開,只見妖蛇氣還未絕。李萬用索捆了,柱中寶物及尸骨無數(shù)。拯將寶物賞眾人保障及張李二人,自執(zhí)清風(fēng)劍擊白蛇于五王廟前,以火焚焉。次日,另遷五王廟于別所,立一塔鎮(zhèn)于此地。拯撫安了百谷人民一番,即遣張李二人收拾行李,轉(zhuǎn)州理政。保障與眾人叩拯臺(tái)拜謝。因頌盛德除害一律云:今年遭困痛傷心,才得青天救蘇醒。 大德除害應(yīng)難報(bào),惟愿黃堂永世新。 自此包公一斷白蛇之后,百谷人民老者得所終,幼者得所養(yǎng)。拯之威名,不惟士大夫之懷仰,而仁宗聞之,亦莫不欽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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