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十七回 瓦盆子叫屈之異

包公案之百家公案 作者:明·錢塘散人


斷云: 王老為陳冤枉事,包公判出賊情真。 從來天理難埋沒,洗雪昭然受極刑。 傳說包公為定州守日,有李浩,揚(yáng)州人,家私巨萬,因來定州買賣,去城十余里飲酒,醉歸不能行,就路中睡去。至黃昏,有賊人丁千、丁萬,因見浩身畔貲財(cái)利害,路上同謀,乘醉扛去僻處,奪其財(cái)物。點(diǎn)檢搜身中有百兩黃金,二人平分之歸家,遂與妯娌家為藏下。二人又相議云:“此人醉醒,不見了財(cái)物,必去定州論訴。不如打死這漢子,以絕其根便了。” 二人商議已定,即將李浩扛抬,尸骨入窯門將火燒化,夜后取出灰骨來搗碎,和為泥土,做成瓦盆。有詩為證:奸謀竊發(fā)理難欺,上有天公不可迷。 陷屈燒成盆器后,伸明竟雪拯侯知。 卻說二賊人燒得瓦盆成后,定州有一王老買得這盆子,夜后將盛尿用之。忽一夜起來小遺,不覺盆子叫屈聲云:“我是揚(yáng)州客人,你如何向我口中小遺?”王老大驚,遂點(diǎn)起燈來問這盆子:“你若果是冤枉,請分明說來,我與你伸雪?!迸枳铀齑鹪疲骸拔沂菗P(yáng)州人,姓李名浩,因去定州買賣,醉倒路途,被賊人丁千、丁萬奪了黃金百兩,謀了性命,燒成灰骨和為泥土,做成這盆子。有此冤枉,望將我去見包太守,我自在廳前供復(fù)此事,久后得報(bào)?!蓖趼犃T愕然。 過了一夜,次日王老遂將這盆子入去府衙首告。只候人通報(bào):“門外有個(gè)老漢,帶得一個(gè)瓦盆兒來告狀?!闭?wù)f,甚怪之,遂即喚王老人廳上問其備細(xì)。王老將夜來瓦盆所言訴說一遍。拯隨喚手下,將瓦盆抬進(jìn)階下問之,瓦盆全不答應(yīng)。拯怒云:“汝這老頭,將此事誣惑官府?!必?zé)令而去。王老被責(zé),將瓦盆帶回家中,怨恨之而已。 夜來瓦盆又叫云:“老漢休悶,今日見包公,為無掩蓋,這冤枉難訴。愿以衣裳借我,再去見包太守一次,待我逐一陳訴,決無異說?!蓖趵象@異,不得已,次日又以衣裳蓋瓦盆去見包太守,說知其情,拯亦勉強(qiáng)再問之。盆兒訴告前事冤屈,拯大駭,便差公牌喚丁千、丁萬。良久,公差押到二人,拯細(xì)問殺李浩因依。二人訴無此事,不肯招認(rèn)。拯令收入獄中根勘,竟不肯伏。拯遂差人喚二人妻來府根問之,二人之妻亦不肯招。拯云:“你夫二人將李浩謀殺了,奪去黃金百兩,燒骨為灰,和泥作盆,黃金是你收藏了。你夫已自分明認(rèn)著,你還抵賴甚么?”其妻驚恐,遂告拯云:“是有金百兩,埋在墻中。”拯差人監(jiān)其妻子回家,果于墻中得之,帶見包太守。拯令取出丁千、丁萬,問云:“你妻卻取得黃金百兩在此,分明是你二人謀死李浩,怎不招認(rèn)?”二人面面相覷,難抵其詞,只得招認(rèn)了。拯斷二人謀財(cái)殺人,俱合死罪。斬訖,王老告首得實(shí),官給賞銀二十兩。將瓦盆并原劫銀兩,著令其屬領(lǐng)回葬之。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