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三十五 襄二十二年,盡二十四年

春秋左傳正義 作者:晉·杜預(yù)


  【經(jīng)】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會。(無傳。)
  夏,四月。秋,七月,辛酉,叔老卒。無傳。子叔齊子。
  冬,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wèi)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沙隨。公至自會。無傳。
  楚殺其大夫公子追舒。書名者,寵近小人,貪而多馬,為國所患?!鸾?,附近之近。
  【傳】二十二年,春,臧武仲如晉,(公頻與晉侯外會,今各將罷還,魯之守卿遣武仲為公謝不敏,故不書?!鹗?,手又反。為公,于偽反。)
  [疏]注“公頻”至“不書”?!鹫x曰:經(jīng)書“正月,公至自會?!眲t武仲初發(fā),公仍未至。傳言“武仲如晉”,正為御叔傲使不論聘晉之意。故杜原公之未歸而遣使,使又不書于經(jīng),知是魯之守臣使適晉也。二十六年,鄭伯朝晉而歸,使公孫夏謝不敏。知此亦是為公謝不敏,非公命,故不書也。服虔云:“武仲非卿,故不書?!鼻澳陚魑渲贋樗究埽竽瓿霰?,書于經(jīng)。此年不得云非卿也。

  雨,過御叔。御叔在其邑,將飲酒,御叔,魯御邑大夫?!疬^,古禾反。御叔,魚呂反,又魚據(jù)反。曰:“焉用圣人?武仲多知,時(shí)人謂之圣。○焉,于虔反。知音智,又如字。
  [疏]注“武仲”至“之圣”?!鹫x曰:《周禮·大司徒》:“以鄉(xiāng)三物教萬民,一曰六德:知、仁、圣、義、忠、和?!编嵭疲骸笆ネǘ茸R也?!薄渡袝ず榉丁吩啤邦W魇ァ?,是圣者通識之名,時(shí)人見其多知,故以圣人言之,非為武仲實(shí)是大圣也。《尚書》稱“惟狂克念作圣,惟圣罔念作狂”?!对姟贩Q“人之齊圣”、“皇父孔圣”、“母氏圣善”,皆非大圣也。

  我將飲酒,而已雨行,何以圣為?”穆叔聞之,曰:“不可使也,而傲使人,言御叔不任使四方?!鸢粒龍?bào)反。使人,所吏反,注同。任音壬。國之蠹也?!绷畋镀滟x。古者家有國邑,故以重賦為罰。傳言穆叔能用教?!痼迹」史?。
  [疏]注“古者”至“用教”?!鹫x曰:《周禮·大司徒》云:“凡建邦國,諸公之地,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諸侯之地,方四百里;諸伯之地,方三百里,其食者三之一。諸子之地,方二百里;諸男之地,方百里,其食四之一。”鄭玄云:“其食者半、三之一、四之一者,土均均邦國地貢輕重之等,必足其國禮俗喪紀(jì)祭祀之用,乃貢其馀。大國貢重,正之也,小國貢輕,字之也?!贝耸侵T侯之國貢王之差也?!端緞茁殹吩疲骸胺差C賞地,三之一食。”鄭玄云:“賞地之稅,三分計(jì)稅,王食其一,二全入于臣?!贝瞬梢刎曂踔?dāng)?shù)也。然則諸侯之臣,受其采邑者,亦當(dāng)三分之一而歸于公。故云“古者家其國邑”,言以國邑為己之家,有貢于公者,是減巳而貢之,故以“重賦為罰”,言重倍其賦,當(dāng)以三分而二入公也。

  夏,晉人征朝于鄭。召鄭使朝。鄭人使少正公孫僑對,少正,鄭卿官也。公孫僑,子產(chǎn)。○少,詩照反,注及下少年同。僑,其驕反。
  [疏]注“少正鄭卿官也”?!鹫x曰:十九年傳云“立子產(chǎn)為卿”,知少正是鄭之卿官名也。春秋之時(shí)官名變改,《周禮》無此名也。

  曰:“在晉先君悼公九年,我寡君于是即位。魯襄八年。即位八月即位年之八月而我先大夫子駟從寡君以朝于執(zhí)事。執(zhí)事不禮于寡君。言朝執(zhí)事,謙不敢斥晉侯。寡君懼,因是行也。我二年六月朝于楚,因朝晉不見禮,生朝楚心。晉是以有戲之役。在九年。○戲,許宜反。楚人猶競,而申禮于敝邑敝邑。欲從執(zhí)事,而懼為大尤,曰,‘晉其謂我不共有禮’,是以不敢攜貳于楚。我四年三月,先大夫子蟜又從寡君以觀釁于楚,實(shí)朝,言觀釁,飾辭也。言欲往視楚,知可去否?!鸸惨艄?。下共祀同。釁,許勤反。晉于是乎有蕭魚之役。在十一年。謂我敝邑,邇在晉國,譬諸草木,吾臭味也,晉、鄭同姓故。而何敢差池?差池,不齊一?!鸩?,初宜反,又初佳反,一音七河反,注同。池,徐本作沱,直知反,一音徒何反,注同。楚亦不競,寡君盡其土實(shí),土地所有。重之以宗器,宗廟禮樂之器,鐘磬之屬?!鹬?,直用反。以受齊盟。齊,同也。遂帥群臣隨于執(zhí)事,以會歲終。朝正。
  [疏]注“朝正”?!鹫x曰:言“以會歲終”,則歲事終以至正月朝正也?!俺保拍陚魑囊?。

  貳于楚者,子侯、石盂,歸而討之。石盂,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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