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三 戰(zhàn)具類

太白陰經(jīng) 作者:


  攻城具篇第三十五
  經(jīng)曰: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善攻者,動於九天之上。人所不見謂之九地,見所不及謂之九天。是故,墨翟縈帶為垣,公輸造飛云之梯,無所施其巧。所謂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

  孫武子曰:“具器械,三月而後成;拒城闉,三月而後已?!逼涔ナ刂?,古今不同。今約便事而用之。

  辪轀車四輪,車上以繩為脊,犀皮蒙之,下藏十人,填隍推之,直抵城下,可以攻掘,金木火石所不能及。

  飛云梯,以大木為床,下置六輪,上立雙牙,有栝梯長一丈二尺,有四梲相去三尺,勢微曲遞,互相栝飛于云間,以窺城中,其上城首冠雙轆轤,枕城而上。

  炮車,以大木為床,下安四輪,上建雙陛,陛間橫栝,中立獨(dú)竿,首如桔槔狀,其竿高下長短大小,以城為準(zhǔn)。竿首以窠盛石小大多少,隨竿力所制,人挽其端而投之,其車推轉(zhuǎn)逐便而用之,亦可埋腳著地而用,其旋風(fēng)四腳,亦隨事用之。

  車弩為軸轉(zhuǎn)車,車上定十二石弩弓,以鐵鉤連軸,車行軸轉(zhuǎn)引弩持滿弦,掛牙上弩,為七衢:中衢大箭一簇,長七寸圍五寸,箭筩長三尺圍五寸,以鐵葉為羽,左右各三箭,次差小於中箭,其牙一發(fā),諸箭皆起,及七百步所中,城壘無不崩潰,樓櫓亦顛墜。

  尖頭轤,以木為脊,長一丈徑一尺五寸,下安六腳,下闊而上尖,高七尺可容六人,以濕牛皮蒙之,人蔽其下,共昻直抵城下,木石金火不能及,用攻其城。

  土山于城外,堆土為山,乘城而上。

  地道,鑿地為道,行于城下,因攻其城。每一丈建柱,以防崩陷,復(fù)積薪于柱間而燒之,柱折城崩。

  板屋,以八輪車,車上樹高竿,上安轆轤,以繩挽板屋上竿首,以窺城中。板屋高五尺,方四尺,有二孔,四面列布,車可進(jìn)退圍城而行于營中,遠(yuǎn)望謂之巢車,狀若鳥巢。

  木幔,以板為幔,立結(jié)槔於四輪,車上懸逼城堞,使趫卒蔽之,蟻附而上,矢石所不能及。

  火箭,以小瓢盛油貫矢端,射城樓櫓板上,瓢敗油散後,以火雀杏磨杏核中空,以艾內(nèi)火實(shí)之,系雀足,薄暮群放之飛入城中,棲宿積聚廬舍,須臾火發(fā)。

  蜀钁鐵鏨、蜀钁短柄,钁也。鐵鏨鑿井,鏨城也。

  守城具篇第三十六

  經(jīng)曰:善守者,藏於九地之下;善攻者,動於九天之上。人所不見謂之九地,見所不及謂之九天。禽滑厘問墨翟守城之具,墨翟莈以六十六事,皆繁冗不便於用,其後韋孝寬守晉州、王[人品]守臺城,皆約封胡子技巧之術(shù),古法非不妙,然非今之用也。今述便於用者,如左方浚隍深開濠塹也。

  增城、增修樓櫓也。

  懸門、懸木板以為重門。

  突門於城中,對敵營,自鑿城內(nèi)為暗門,多少臨時,令厚五六寸勿穿,或於中夜,或於敵初來、營列未定;精騎從突門躍出,擊其無備,襲其不意。

  涂門,以泥涂門扇,厚五寸備火,又云涂棧,以泥門上木棧棚也。

  積石、積炮石,大小隨事。

  轉(zhuǎn)關(guān)橋一梁為橋梁,端著橫栝,拔去栝橋轉(zhuǎn)關(guān),人馬不得渡,皆傾水中。秦用此橋,以殺燕丹。

  鑿門為敵所逼,先自鑿門為數(shù)十孔,出強(qiáng)弩射之,長矛刺之。

  積木備壘,本木長五尺、徑一尺小,或六七寸,拋下打賊。

  積石備壘於城上,不計大小,以多為妙,充拋石。

  樓櫓城上建堠樓,以板為之跳出,出為樓櫓。

  笓籬戰(zhàn)格於女墻上,挑出去墻三尺,內(nèi)著橫括,前端安轄,以荊柳編之,長一丈、闊五尺,懸于椽端,用遮矢石。

  布幔,以復(fù)布為幔,以弱竿橫掛於女墻外,去墻七八尺,折拋石之勢,則矢不復(fù)及墻。

  木弩,以楊柘桑為弩,可長一丈二尺,中徑七寸,兩稍三寸,以絞車張之,發(fā)如雷吼,以敗隊卒。

  燕尾炬,縛葦草為炬,尾分為兩岐,如燕尾狀,以油蠟灌之,加火從城上墮下,使騎木驢而燒之。

  松明炬,以松木燒之,鐵索墜下,巡城點(diǎn)昭,恐?jǐn)橙顺顺嵌稀?br />
  脂油燭炬,然燈秉燭於城中四沖、要路、門戶,晨夜不得絕明,以備非常。

  行爓常熔鐵汁鑪,昻於城上,以灑敵人,土瓶盛汁,拋之,敵攻城不覺。

  游火鐵筐,盛火加脂蠟,鐵索懸墜城下,燒孔穴掘城之人。

  灰雜糠[米比],因風(fēng)於城上擲之,以瞇敵人之目,因以鐵汁灑之,又云:瞇目,因風(fēng)以[米比]糠灰擲之,使不得視。

  連挺如打禾枷狀,打女墻上城敵人。

  叉竿如槍刃,布兩歧,用叉飛云梯上人。

  鉤竿有槍,兩邊有曲鉤,可以鉤物。

  天井,敵攻城為地道,來反自於地道,上直下穿井邀之,積薪井中,加火熏之,自然焦灼。

  油囊盛水於城上,擲出,火車中囊敗,火滅。

  地聽於城中八方,穿井各深二丈,令人頭覆戴新甕於井中坐聽,則城外五百步之內(nèi)有掘城道者,并聞於甕中,辯方所遠(yuǎn)近。

  鐵菱,狀如蒺藜,要路水中著之,以刺人馬之足。

  陷馬坑,坑長五尺、闊一尺、深三尺,坑中埋鹿角、竹簽,其坑十字相連,狀如鉤鎖,復(fù)以[艸芻]草葦木加土種草實(shí),令生苗蒙覆其上,軍城營壘要路設(shè)之。

  拒馬槍,以木徑二尺,長短隨事,十字鑿孔,縱橫安括,長一丈,銳其端,可以塞城門要道,人馬不得奔前。

  木柵為敵所逼,不及筑城壘,或山河險隘多石少土,不任版筑,且建木為柵,方圓高下,隨事深淺,埋木根重復(fù),彌縫其闕,內(nèi)量長短,為閣道立外柱,外重長出四尺為女墻,皆泥涂之內(nèi)七寸,又立閣道內(nèi)柱,上布板為棧立闌干竹於柵上,懸門擁墻,濠塹拒馬,一如城壘法。

  水攻具篇第三十七

  經(jīng)曰:以水佐攻者,強(qiáng)。水因地而成勢,為源高於城,本大於末,可以遏而止,可以決而流,故晉水可以灌安邑,汾水可以浸平陽,先設(shè)水平,測其高下,可以漂城、灌軍、浸營、敗將也。

  水平槽長二尺四寸,兩頭中間鑿為三池,池橫闊一寸八分,縱闊一寸深一寸三分,池間相去一尺四寸,中間有通水渠,闊三分深一寸三分,池各置浮木,木闊狹微小,於池空三分,上建立齒,高八分,闊一寸七分,厚一分。槽下為轉(zhuǎn)關(guān)腳,高下與眼等,以水注之,三地浮木齊起,眇目視之,三齒齊平,以為天下準(zhǔn)。或十步,或一里,乃至十?dāng)?shù)里,目力所及,隨置照板度竿,亦以白繩計其尺寸,則高下丈尺分寸可知也。

  照板形如方扇,長四尺,下二尺,黑上二尺,白闊三尺,柄長一尺,大可握度,竿長二丈,刻作二百寸二千分,每寸內(nèi)刻小分,其分隨向遠(yuǎn)近高下立竿,以照版映之,眇目視之,三浮木齒及照板黑映齊平,則召主板人,以度竿上分寸為高下,遞相往來,尺寸相乘,則水源高下,可以分寸度也。

  火攻具篇第三十八

  經(jīng)曰:以火佐攻者,明。因天時燥旱,營舍茅竹積芻穗軍糧於枯草宿莽之中,月在箕、壁、翼、軫之夕,設(shè)五火之具,因南風(fēng)而焚之。

  推月宿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二十八宿四方分之月二十八日夜一周天行二十八宿,一日一夜行一十三度少強(qiáng),皆以月中氣,日月合為宿首,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東方七宿,共七十五度。斗二十六度,牛八度,女十二度,虛十度,危十七度,營室十六度,東壁九度。北方七宿,共九十八度???,婁十二度,胃十四度,昂十一度,畢十六度,觜二度,參九度。西方七宿,共八十度,東井三十三度,輿鬼四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張十八度,翼十八度,軫十七度。南方七宿,共一百一十二度。

  雨水正月中,日月合宿,營室八度於辰,在亥為娵訾,於野衛(wèi)分并州,於將登明。

  春分二月中,日月合宿,奎十四度於辰,在戍為降婁,於野魯分徐州,於將河魁。

  谷雨三月中,日月合宿,昂三度於辰,在酉為大梁,於野趙分冀州,於將為從魁。

  小滿四月中,日月合宿,參四度於辰,在申為實(shí)沈,於野魏分益州,於將為傳送。

  夏至五月中,日月合宿,東井二十五度於辰,在未為鶉首,於野秦分雍州,於將為小吉。

  大暑六月中,日月合宿,星四度於辰,在午為鶉火,於野周分三河,於將為勝光。

  處暑七月中,日月合宿,翼九度於辰,在巳為鶉尾,於野楚分荊州,於將為太乙。

  秋分八月中,日月合宿,角四度於辰,在辰為壽星,於野鄭分兗州,於將為天罡。

  霜降九月中,日月合宿,氐十四度於辰,在卯為大火,於野宋分豫州,於將為太沖。

  小雪十月中,日月合宿,箕二度於辰,在寅為析木,於野燕分幽州,於將為功曹。

  冬至十一月中,日月合宿,斗二十一度於辰,在丑為星紀(jì),於野吳越分揚(yáng)州,於將為大吉。

  大寒十二月中,日月合宿,虛五度於辰,在子為玄枵,於野齊分青州,於將為神后。

  假如正月雨水一日夜半月在營室八度,至後二日夜半行十三度少強(qiáng),即至東壁五度,至後三日夜半行十三度少強(qiáng),即至奎九度。順行二十八宿,每日夜行十三度少強(qiáng),二十八日一周天,其晦朔二日不見,他皆仿此?!队耖T經(jīng)》曰:倍月加日,從營室順數(shù),即知月宿所在,假令正月五日,倍月成二加五成七,從營室順數(shù)七宿至畢,他皆仿此。然東井三十三度,觜二度,恐將不定,故為通算以決之,而用五火之具。

  火兵,以驍騎夜銜枚,縛馬口,人負(fù)束薪稿草藏火,直抵賊營,一時舉火,營中驚亂,急而乘之,彼靜不亂,棄而勿攻。

  火獸,以艾蘊(yùn)火,置瓢中,開四孔,系豬[上鹿下章]鹿項(xiàng)下,燃其尾端,望敵營而縱飲,使奔彼草中,器敗火發(fā)。

  火禽,以胡桃剖令空,開兩孔實(shí)艾,以火系野雞足,針其尾而縱之,飛入草中,器敗火發(fā)。

  火盜,選一人勇捷,語言服飾與敵同者,竊號逐便,懷火偷入營中,焚其積聚,火發(fā),乘亂而出。

  火矢,以臂張射及三百步者,以瓢盛火冠矢端,以數(shù)百端候中夜,齊射入敵營中,焚其積聚,火發(fā),揮亂乘便急攻。

  濟(jì)水具篇第三十九

  經(jīng)曰:軍行遇大水、河渠、溝澗,無津梁、舟楫,難以濟(jì)渡。太公以天艎大船,皆質(zhì)樸而不便於用。今隨事應(yīng)變,以濟(jì)百川。

  浮畓,以木縛甕為[木伐]甕,受二石,力勝一人,甕闊五尺,以繩鉤聯(lián),編槍於其上,令長而方,前置板頭,後置稍,左右置棹。

  槍[木伐]槍十根為一束,力勝一人,四千一百六十六根四分槍為一[木伐],皆去鋒刃,束為魚麟,以橫栝而縛之,可渡四百一十六人。半為三[木伐]計用槍一萬二千五百根,率渡一千二百五十人,十渡則一軍畢濟(jì)。

  蒲[木伐],以蒲九尺圍,顛倒為束,以十道縛之,似束槍為[木伐],量長短多少,隨蒲之豐儉載人,無蒲用蘆草,法亦如蒲[木伐]。

  挾□,以木系小繩,先挾浮渡水,次引大□於兩岸,立一大橛,急張定□,使人挾□浮渡大軍,可為數(shù)十道,豫多備。(□=[桓以糸易木])

  浮囊,以渾脫羊皮,吹氣令滿,緊縛其孔,縛於脅下,可以渡也。

  水戰(zhàn)具篇第四十

  經(jīng)曰:水戰(zhàn)之具始自伍員,以舟為車,以楫為馬。漢武帝平百粵,鑿昆明之池,置樓船將軍其後,馬援、王瀎各造戰(zhàn)船,以習(xí)江海之利,其船闊狹長短隨用大小,皆以米為率,一人重米二石,則人數(shù)率可知其楫棹、篙櫓、樓席、[桓以糸易木]索、沉石調(diào)度與常船不殊。

  樓船船上建樓三重,列女墻戰(zhàn)格,樹旗幟,開弩窗矛穴,置拋車壘石鐵汁,狀如城壘。晉龍驤將軍王瀎伐吳,造大船,長二百步,上置飛檐閣道,可奔車馳馬,忽遇暴風(fēng),人力不能制,不便於事,然為水軍不可不設(shè),以張形勢。

  蒙沖,以犀革蒙覆其背,兩相開掣棹孔,前後左右開弩窗矛穴,敵不得近,矢石不能敗,此不用大船,務(wù)於速進(jìn),以乘人之不備,非戰(zhàn)船也。

  戰(zhàn)艦,船舷上設(shè)中墻,半身墻下開掣棹孔,舷五尺,又建棚與女墻齊棚上,又建女墻重列戰(zhàn)格,人無覆背,前後左右,樹牙旗、幡幟、金鼓,戰(zhàn)船也。

  走舸,亦如戰(zhàn)船,舷上安重墻。棹夫多、戰(zhàn)卒少,皆選勇士、精銳者充,往返如飛,乘人之不及,兼?zhèn)浞浅>燃敝谩?br />
  游艇,小艇,以備探候,無女墻,舷上槳床左右隨艇大小長短,四尺一床,計會進(jìn)止,回軍轉(zhuǎn)陣,其疾如飛,虞候居之,非戰(zhàn)舶也。

  海鶻,頭低尾高,前大後小,如鶻之狀,舷下左右置浮板形如鶻翅,其船雖風(fēng)浪漲天,無有傾側(cè),背上左右張生牛皮為城,牙旗、金鼓如戰(zhàn)船之制。

  器械篇第四十一

  經(jīng)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之於事,如影之隨形,響之應(yīng)聲。其相須如左右手,故曰:器械不精,不可言兵;五兵不利,不可舉事。上古庖犧氏之時,剡木為兵;神農(nóng)氏之時,以石為兵;《尚書》砮石中矢鏃;黃帝之時,以玉為兵;蚩尤之時,鑠金為兵,割革為甲;始制五兵,建旗幟,樹夔鼓,以佐軍威。

  纛六面,大將軍中營建,出引六軍。古者,天子六軍,諸侯三軍。今天子一十二衛(wèi),諸侯六軍,故有六纛以主之。

  門旗二面,色紅八幅,大將軍牙門之旗,出引將軍前列。

  門槍二根,以豹尾為刃榼,出居紅旗之後,止居帳前左右建。

  五方旗五面,各具方色,大將軍中營建,出隨六纛後,在營亦於六纛後建。

  嚴(yán)警鼓一十二面,大將軍營前左右行列各六面,在六纛後。

  角一十二枚,於鼓左右列各六枚,以代金。

  隊旗二百五十面,尚色圖禽,與本陣同,五幅。

  認(rèn)旗二百五十面,尚色圖禽,與諸隊不同,各自為識認(rèn),出居隊後,恐士卒交雜。

  陣將門旗,各任所色,不得以紅,恐紛亂大將軍。

  陣將鼓一百二十面,臨時驚敵所用。

  甲,六分七千五百領(lǐng)。

  戰(zhàn)袍,四分五千領(lǐng)。

  槍,十分一萬二千五百條,恐揚(yáng)兵縛[木伐]。

  牛皮牌二分二千五百面,馬軍以團(tuán)牌代四分支。

  弩二分,弦三分,副箭一百分二千五百張。弩,七千五百條弦,二十五萬只箭。

  弓,十分弦,三副箭,一百五十分。弓,一萬二千五百張,弦三萬七千五百條,箭三十七萬五千集。

  射甲箭,五萬只。

  生鈊箭,二萬五千只。

  長垛箭,弓袋,胡鹿長弓袋,并十分一萬二千五百副。

  佩刀,八分一萬口。

  陌刀,二分二千五百口。

  棓,二分二千五百張。

  馬軍及陌刀,并以啄鎚、斧鉞代,各四分支、

  搭索,二分二千五百條,馬軍用。

  軍裝篇第四十二

  經(jīng)曰:軍無輜重,則舉動皆闕。士卒以軍中為家,至於錐刀,不可有缺。

  驢,六分七千五百頭,鞍絡(luò)自副。

  幕,一萬二千五百口,竿、梁、釘、橛、鎚自副。

  鍋,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口。

  乾糧,十分一人一斗二升,一軍一千五百石。

  麩袋,十分一萬二千五百口,韋皮縫可繞腰,受一斗五升。

  馬盂,十分一萬二千五百口,皆堅木為之,或熟銅,受三升;冬月可以暖食。

  刀子、銼子、鉗子、鉆子、藥袋、火石袋、鹽袋、解結(jié)錐、礪石,各十分一十一萬二千五百事。

  麻鞋,三十分三萬七千五百緉,攤子、[熜以革易火][革蒙][水齒]子,各十分三萬七千五百事。

  桍帑、抹額、六帶帽子、氈帽子,各十分六萬二千五百事。

  氈床,十分一萬二千五百領(lǐng)。

  皮裘、皮褲,各三分七千五百領(lǐng),或詐為蕃兵,用柳鑵栲栳各三分五千口。

  皮囊袋,亦得鍬鎚斧鋸鑿,各二分一萬二千五百事。

  鎌,四分五千張。

  切草刀,二分二千五百張。

  布行槽,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具。

  大小胡瓢,二分二千五百枚。

  馬軍鞍轡革帶,十分三萬七千五百具。

  人藥,一分三黃丸、水解散、瘧痢藥、金槍刀箭藥等五十貼。

  披氈、披馬氈、引馬索,各十分計三萬七千五百事。馬軍無幕,故以披氈代。

  插鍵,十分一萬二千五百具。

  絆索,二十分二萬五千條。

  皮毛及連枝中半中皮條,三十分三萬七千五百條,備收賊雜使用。

  右各隊備辦公廨,軍裝并須賚行,貯備使用,勿令臨時有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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