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

子平真詮評注 作者:



  原文:支中喜忌,固與干有別矣,而運逢透清,則靜而待用者,正得其用,而喜忌之驗,于此乃見。何謂透清?如甲用酉官,逢辰未即為財,而運透戊,逢午未即為傷,而運透丁之類是也。

  徐注:原局支中所藏之神不一,為喜為忌,靜而待用,逢運引出,其用方顯。如上列康有為造,原局午中丁己俱藏,運逢己字,則己土引出得用,官煞制刃之力顯矣。

  若命與運二支會局,亦作清論。如甲用酉官,本命有午,而運逢寅戌之類。然在年則重,在日次之,至于時生于午,而運逢寅戌會局,則緩而不急矣。雖格之成敗高低,八字已有定論,與命中原有者不同,而此五年中,亦能炒其禍福。若月令之物,而運中透清,則與命中原有者,不甚相懸,即前篇所謂行運成格變格是也。

  命與運二支會局者,如上康造,未為火土運,會卯而成木局,化傷破格。此為取運之法,隨處有之。如:

  丁丑 丁未 丁酉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此為敝戚姚君造?;鹜鼋鸲惺成裆桓褚??;鹜鹚?,至巳運,巳酉丑三合會齊,最為活動得意,余均困守。卯運會未,忌神透清發(fā)動,不祿。

  運中透清或會合,與原有者不甚相遠,特僅此五年耳,過此則依然如故。至于在年或在日時,未可拘執(zhí)??傊?,喜忌清則吉兇之驗顯,若為閑雜之神,則關系亦輕耳。

  原文:故凡一八字到手,必須逐干逐支,上下統(tǒng)看。支為干之生地,干為支之發(fā)用。如命中有一甲字,則統(tǒng)觀四支,有寅亥卯未等字否,有一字,皆甲木之根也。有一亥字,則統(tǒng)觀四支,有壬甲二字否。有壬,則亥為壬祿,以壬水用;用甲,則亥為甲長生,以甲木用;用壬甲俱全,則一以祿為根,一以長生為根,二者并用。取運亦用此術,將本命八字,逐干支配之而已。

  徐注:“支為干之生地,干為支之發(fā)用”二語,實為看命之要旨,并透兼用之說,似未盡合。地支之中,雖所藏多神,然亦有次序可循。如寅中藏甲丙戊三神,甲,當旺之氣也;丙,方生之氣也;戊,寄生之氣也,次序先甲次丙次戊,顯然可見。又如辰中藏戊乙癸三神,戊,土之本氣也;乙木,春之余也;癸,水之墓也。先戊次乙次癸,次序亦顯然可見。如:

  甲寅 丙寅 庚寅 戊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寅中甲丙戊并透,然地支全寅,甲木當旺,當以從財為用。若地支寅午會局,則以丙火為用矣。

  戊辰 甲寅 壬戌 丙午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此浙東施再邨命造。寅中甲丙戊齊透,而支逢寅午戌三合會局,以丙火從財為用。

  所謂并用,乃一為用,一為相耳,未可誤會。亦有雖透而不用者,如彭玉麟造,戊生丑月,辛癸并透,而用丙火;伍朝樞造,壬生午月,丁己并透,而用酉印(詳見成中有敗篇及配氣候得失篇)。可知取用之法,必須體察全局,配合日元之需要,未可呆執(zh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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