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論傷官取運

子平真詮評注 作者:


  原文:傷官取運,即以傷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傷官用財,財旺身輕,則利印比;身強財淺,則喜財運,傷官亦宜。

  徐注:八格之中,傷官格變化最多,取運亦多變化(參觀配氣候得失節(jié))。傷官與食神一也。傷官生財,格之正也,以身輕身重,異其趨向。如本篇史春芳造:

  壬午 己酉 戊午 庚申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庚申時逢戊日,亦專祿格也(見食格謝閣老造),而日元坐印,己土透干,亦可作刃論,較謝造尤強。壬水之財,雖生于申,而隔離太遠。運喜食傷財?shù)?,辛亥、壬子、癸丑三十年,花團錦簇,洵不易遇,正符身強財淺,運喜財?shù)兀瑐僖嘁酥f也。

  甲子 乙亥 辛未 戊子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此本篇羅狀元命。金水傷官,本喜見官,而此則生于小陽春時節(jié),未中藏火,不虞寒冷,亥未拱合,透出乙木,則傷官化為財矣。年時兩子,仍是食神生財之局,惟日元太弱,運喜印比幫身。庚辰辛十五年,最為美境;戊寅、己卯二十年,究嫌財旺身弱。再者金水之局,本喜火暖,今原局雖不見官星,而運行東南陽暖之地,和煦之氣,可以補助其不足。言運者必須參合研究之地。

  己卯 丁丑 丙寅 庚寅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此亦傷官生財格,身旺財輕,與上造適相反。丑為金庫,己庚并透,為財傷有情也。酉申辛三運為最美;壬癸運為傷官見官,雖身旺不甚為忌,究非美運。財為最喜,而食傷則有分別,戊戌未為燥土,不及己丑辰濕土,以濕土能泄火之氣而生金也。

  原文:傷官佩印,運行官煞為宜,印運亦吉,傷食不礙,財?shù)貏t兇。

  徐注:傷官佩印者,一由于日元弱,傷官泄氣太重,以制傷扶身而用印;二由于夏水見火,身強不弱,而火旺木枯,必須得水潤澤。是因調(diào)和氣候而用印也。

  壬申 丙午 甲午 壬申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如本篇孛羅平章造,兼制傷扶身與調(diào)和氣候二者之用,加倍得力。申酉庚辛反美者,以其生印也。戊己運為兇,幸為西方之土,臨于申酉,原局偏印又旺,尚無大礙,而戌運必不美也。食傷火運,有壬水回克無礙。

  原文:傷官而兼用財印,其財多而帶印者,運喜助印,印多而帶財者,運喜助財。

  徐注:傷官而兼用財印,即財格用印,印格用財也。雖月令傷官,而傷官之氣,已泄于財,故其樞紐在財而不在傷也。財印不并用,然干頭兩清,亦可取用(參觀財格用印節(jié))。又或財印一在干一在支,兩不相礙,亦作清論,如本篇所引兩造:

  丁酉 己酉 戊子 壬子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一都統(tǒng)制命,財多身弱,喜其財印不相礙(參閱論傷官節(jié)),為財旺用印扶身,兼以調(diào)候。運行丁未丙午印地固美,乙巳甲辰官煞之地亦佳,蓋官煞生印,并通財印之氣也。

  壬戌 己酉 戊午 丁巳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一丞相命,為印多用財(參觀論印節(jié))。喜得丁壬不合,用財損印,用神在財,運行辛亥壬子癸丑財?shù)刈蠲溃滓颐偕分夭患眩w官煞泄財生印也。

  原文:傷官而用煞印,印運最利,傷食亦亨,雜官非吉,逢財即危。

  徐注:傷官兼透煞印,亦有身強身弱之別,身弱用印扶身,如夏貴妃造:

  己未 丙子 庚子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庚金氣泄而弱,用印制傷扶身。十一月金水,氣肅而寒,用火調(diào)候,即金水傷官喜見官之意,兼以和印也。年上印綬得用,而幼年必極孤苦;甲合己土,財化為印,戌運印地,此十年為最美也。癸壬食傷運,有印回克無礙;申酉幫身運,自可行也。雜官有印化,尚無妨礙,逢財破印則身必危也。

  壬寅 丁未 丙寅 壬辰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此本篇夏閣老造(參觀《命鑒》),雖煞印并見,而身強印旺,未為木庫,丁壬又合而化木(參觀十干配合性情節(jié)),夏月火土,非用水潤土,調(diào)和氣候不可。更喜辰為水庫,又屬濕土,可以泄丙火之燥,為壬水之根,故可用也。運西庚戌、辛亥、壬子、癸丑金水財煞之鄉(xiāng),自然富貴,劫印食傷,均不宜也。

  原文:傷官帶煞,喜印忌財,然傷重煞輕,運喜印而財亦吉。惟七煞根重,則運喜傷食,印綬身旺亦吉,而逢財為兇矣。

  徐注:傷官帶煞而原局無印,普通皆喜印化煞制傷扶身,為最佳之運,如樂吾自造(見論偏官雜氣煞節(jié))是也。若傷官重而煞輕,則為制煞太過,有印衛(wèi)煞,印運固美,財運亦吉。舉例以明之:

  辛卯 戊戌 丙辰 己亥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戊戌辰己四土,傷官重,而時逢亥水獨煞,以煞為用,申運泄土生水為美。至局未支,亥卯未暗合木局,制土而衛(wèi)煞,科甲連登;至甲午支,甲己合土化傷。流年己巳沖去亥水,不祿。

  七煞根重者,如近代浙江省長張載揚造:

  癸酉 乙丑 庚寅 丙子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雖非月令傷官,而十二月余氣,時子年癸,亦作雜氣傷官論也。丙火七煞,通根于寅,為根重,癸亥至己未傷印比劫均美,而以辛酉庚申身旺之地為尤佳。特不可再行財鄉(xiāng)煞地耳。

  原文:傷官用官,運喜財印,不利食傷,若局中官露而財印兩旺,則比劫傷官,未紿非吉矣。

  徐注:傷官用官,大都為調(diào)候而取用;用官本喜財鄉(xiāng),制傷護官,印運亦美,全在四柱配置得宜也。如:

  戊申 甲子 庚午 丁丑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本篇一丞相造,以傷生財,以財生官,若傷下官星并透,則不足取矣。以官為用,運喜財鄉(xiāng),而行印運亦美。所以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均為美運也。

  甲子 壬申 己亥 辛未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雖月令傷官,而子申合局,傷化為財,作財旺生官論,不作傷官用官論。行運官印幫身為美。財已旺,不宜再見,傷官亦不相宜。此本篇單丞相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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