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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身命

大六壬管輅神書 作者:


論身命

  支干傳課作提綱,先審安身無所傷。事業(yè)一身經(jīng)歷處,存亡隱見莫胡詳。
  凡看課,皆以干為主。干者,我也。其干支課傳上神皆我之用,有以首課入傳為終身經(jīng)歷者,有以支起入傳為終身經(jīng)歷者,有以干之陰神起傳為終身經(jīng)歷者,有以支之陰神起傳為終身經(jīng)歷者,有以初傳末傳作先歸支為終身經(jīng)歷者,皆以生干、比干為上吉;若干克干支傳用上神,為次吉,是安身無所傷也。此為上吉之?dāng)?shù)也。若干支上神、傳用上神,或克害刑沖破干,是我身無所安著,以至絕嗣敗家,災(zāi)訟喪命,終身無成,下等之?dāng)?shù)也。若占功名,則以克我者為官,又從貴論,不在此項也。

  干祿得地守本身,略有些傷支用尋。尋到好地方住腳,有些疑惑不堪停。

  此承上言,既審干無所傷,尤宜看干上之祿神。若祿神得地,則求名者有祿可享,庶人有祿可用,九流、百技、工藝生意可資。要不陷空亡,并年命干支傳用又不來刑沖克破此祿,斯謂祿無所傷,終身可守,乃美數(shù)也。若被刑沖破陷,是祿有傷,既無所靠,則尋支上神之祿,或無祿則尋用傳上神之祿,無空陷刑沖破克害為吉。蓋干祿乃自身營為祿也,支祿家中見成祿也,用傳之祿,在外營求祿也。三者得一為美數(shù)。如三者俱無,或有祿不吉,則無所立腳,不可停守矣。

  或財或比或生身,要把無傷細(xì)推尋。得個穩(wěn)中堪下腳,莫令衰敗又無存。

  課中無祿可依,當(dāng)尋我之財、我之比、我之生,俱要無刑沖克破害,方為平穩(wěn)。若有所傷亦無所靠。

  先審干上作原因,次把用傷合配尋。初不成傳方看末,方知此事得何神。

  凡課見全吉,宜先尋干上以究共原,次看用傳以審其運用。如初傳空克有傷,則看中傳、末傳有救得我之神,何方可靠,何人可依,何事可為,雖不能天成富貴,亦可為終身之依矣。如無所依,斯為下也。

  然壬課有吉有兇,尤不可執(zhí)一而論。如占功名,而無官星,或有官星而受空克,則又以暗遁得官星,父母得地?zé)o傷,所臨吉神吉煞,亦可取貴。如遁得再兇,則功名不成矣。

  如常人占,明無財星,或財星空克,又以暗遁得財,子孫得地?zé)o傷,所臨吉神吉煞,亦可取財;若遁無救,則財不聚。又有明吉而遁兇,亦為有害,宜詳之。

  又察年命上神,與日干并用上神,或生或克,或刑或害,方為得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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