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太陽太歲月建

大六壬管輅神書 作者:


  太陽個用作貴人,獨掌朝綱作宰臣

  太陽發(fā)用,作貴人、官星克干,而日干得時之旺相,又乘皇書、天詔、天喜,必主獨掌朝綱而宰輔,一人之貴也。

  太陽皇書天詔旺,女人封贈事無誑。

  太陽發(fā)用,帶皇書、天詔而支干旺相,或傳入陰神得位,主女人封贈之事而無誑也。

  太陽德詔生合位,武仕須當官極貴。

  太陽發(fā)用,乘太常、德神、天詔、會神,主為武職而極貴也。

  太歲今朝作貴人,不分民庶皆承恩。

  太歲發(fā)用,作貴人而無刑克沖害,不分民庶,皆承恩也。

  太歲今朝受克干,尊長不病連官厄。

  太歲發(fā)用,至尊之神也。干固不可犯之,而亦不可受其克也。若干克太歲、天鬼,主尊長有病。若遇官符、二獄,主官訟有禍也。

  太歲刑日,用墓貴死,病符虎蛇,必有災丕。

  太歲發(fā)用為日之刑,上乘貴人,而又臨于墓絕之地,更帶病符蛇虎,必其年有災丕之事,而不可逃也。

  太歲臨支,又見病符,必有災病,入我門閭。

  太歲刑支而帶病符,則家門災禍不免矣。

  太歲臨支,又見喪吊,必有孝服,來我家門。

  太歲臨支,帶喪吊,則家有孝服之災。

  太歲臨支,人見官符,必有官訟,入我家門。

  太歲臨支帶官符,其年有官訟之事。

  月建刑歲作用墓,必有災訟審其過。

  月建作用臨墓,以刑日干,其災訟之故,審其神煞之由也。

  月建今朝與干刑,兄弟災障難相侵。

  月建乃兄弟之位,與干作刑害,其災障亦詳于神煞。

  月建乘網,爭訟必死。

  月建發(fā)用而帶羅網、勾朱,爭訟之事,其年當慎之也。

  太歲丑未戌加辰,二死又來歲上停。小口多因疾病生,不保須知欲殺人。

  丑未為太歲,又兼辰戌作用,是四墓俱全。若二死加丑未年歲之上,丑未為小口,必有小口病災。如有天巫、天咒,保禳之可以安生也。

  日過月上兩相合,家門定得多悅喜。

  月建發(fā)用,是為月也。月將日上,是為日也。干與用合,是日過月上,兩相合也。更帶德喜神,則德福之盛,家門之榮,而悅喜可知矣。

  歲建刑害,劫煞日干。此官不久,戮于市廛。

  歲建者,天子之象也。若日干刑害,占官遇之,是犯天子之刑也。更帶刑亡、大煞,二死,則后官不久而有市廛誅戮,其年見之矣。

  月建刑害,上官見凌。丁馬遠動,竄于海濱。

  月建者,上官之位也。月建發(fā)用作勾絞、飛廉刑害日干,更并馬丁,必受上官欺凌,遠竄于海濱矣。

  月建會書生合干,一定進財可喜欣。若是天喜臨生氣,又是添丁進田吉。

  月建發(fā)用帶會神、皇書,或生合,主進財之喜。并天喜、生氣、旺相,又主添丁進田之吉也。

  月破若加兇克日,破財災病無時歇。若還變化吉相扶,總然吉事成虛寂。

  發(fā)用帶月破兇神、病符,以克日干,主災病。如并二耗,主破財。若傳中有吉生干,可以解兇。而占事則成虛寂矣。

  月鬼加鬼加弄鬼,那知謾迷又相依。急宜禳鬼方能部,免使吾兒坐受虧。

  乘陽位克干者,謂之人鬼也。乘夜位而克干,謂之陰鬼也?;蚪裰?,或陰神,見夜占而作鬼而克害干者,謂之鬼也。發(fā)用月鬼加之,謂之月鬼加鬼也?;蛳萦诳胀鲋?,謂之鬼弄鬼。又帶迷神、謾語、天咒,則鬼之害人,須禳之方能免禍。

  月鬼加卯建加辰,早晚鬼催人難保。

  辰加卯為羅網煞也。今辰為月建發(fā)用,又帶天鬼,加卯。夫辰克干又見卯帶鬼克辰,為鬼弄人,死期將至,而不至本月之中矣。

  時日用羅,爭訟必訛。妻兒小口,且是災多。

  時作發(fā)用作羅網、勾陳,主爭訟,帶病符主妻有災。

  歲在五位歲宅神,生氣加之問宅因。

  歲前五位為歲宅,乘生氣作用,或加支之二課作用,來意問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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