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卦 比 水地比 坎上下坤

易經(jīng) 作者:



  比:吉。 原筮元永貞,無咎。 不寧方來,后夫兇。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 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

  不寧方來,上下應(yīng)也。 后夫兇,其道窮也。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 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nèi),貞吉。

  象曰:比之自內(nèi),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六四:外比之,貞吉。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qū),失前禽。 邑人不誡,吉。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 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無首,兇。

  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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