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二卦 小過 雷山小過 震上艮下

易經(jīng) 作者: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 過以利貞,與時行也。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有飛鳥之象焉,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初六:飛鳥以兇。

  象曰:飛鳥以兇,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兇。

  象曰:從或戕之,兇如何也。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 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dāng)也。 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兇,是謂災(zāi)眚。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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