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卦 剝 山地剝 艮上坤下

陸斌兆紫微斗數(shù)評(píng)注 作者:


  剝:不利有攸往。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 不利有攸往,小人長(zhǎng)也。 順而止之,觀象也。 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象曰:山附地上,剝;上以厚下,安宅。

  初六:剝牀以足,蔑貞兇。

  象曰:剝牀以足,以滅下也。

  六二:剝牀以辨,蔑貞兇。

  象曰:剝牀以辨,未有與也。

  六三:剝之,無(wú)咎。

  象曰:剝之無(wú)咎,失上下也。

  六四:剝牀以膚,兇。

  象曰:剝牀以膚,切近災(zāi)也。

  六五:貫魚(yú),以宮人寵,無(wú)不利。

  象曰:以宮人寵,終無(wú)尤也。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 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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