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書述

書述 作者:李煜


李煜(九三七年——九七八年),即李后主,五代南唐國主。詞人。字重光,初名從嘉,號鐘隱,徐州(今屬江蘇)人。國亡后為宋所俘,后被毒死。善詩文,音樂、書畫,尤工詞。后人把他及其父李璟(中主)的作品,合刻為《南唐二主詞》。

《書述》言書有七字法,謂之“撥鐙”,自衛(wèi)夫人并鐘、王,傳授于歐、顏、褚、陸等,流傳于此時。

壯歲書亦壯,猶嫖姚十八從軍,初擁千騎,憑陵沙漠,而目無勍敵;又如夏云奇峰,畏日烈景,縱橫炎炎,不可向邇,其任勢也如此。老來書亦老,如諸葛亮董戎,來睿接敵,舉板輿自隨,以白羽麾軍,不見其風(fēng)骨,而毫素相適,筆無全鋒。噫,壯老不同,功用則異,唯所能者可與言之。書有七字法,謂之“撥鐙”,自衛(wèi)夫人并鐘、王,傳授于歐、顏、褚、陸等,流傳于此日,然世人罕知其道者。孤以幸會得受誨于先生。奇哉,是書也!非天賦其性,口受要訣,然后研功覃思,則不能窮其奧妙’安得不秘而寶之!所謂法者,擫壓、鉤提、抵拒、導(dǎo)送是也。此字今有顏公真卿墨跡尚存于世,余恐將來學(xué)者無所聞焉,故聊記之。

擫者,擫大指骨上節(jié),下端用力欲直,如提干鉤。
壓者,捺食指著中節(jié)旁。
鉤者,鉤中指著指尖鉤筆,令向下。
揭者,揭名指著指爪肉之際揭筆,今向上。
抵者,名指揭筆,中指抵住。
拒者,中指鉤筆,名指拒定。
導(dǎo)者,小指引名指過右。
送者,小指送名指過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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