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崇的兒子高謙之,字道讓。少小時侍奉后母李氏,孝名遠揚,李氏撫養(yǎng)他所耗費的心血也過于自己親生孩子,以致旁人難以辨別他們兄弟所出的同異差別。時人把他們一樣看重。等到長大,摒絕人事,專攻經(jīng)史,天文歷法、算學圖緯之類書籍,廣泛涉獵,每天誦讀幾千字,喜好文章,留心《老》、《易》。繼承父親爵位,脫下布衣,接受朝廷任職,朝廷加授他為宣威將軍,轉(zhuǎn)任奉車都尉、廷尉丞。
正光年間(520~525),尚書左丞元孚慰勞蠕蠕,反被拘留。等到蠕蠕大肆掠搶而還,安排元孚回國。此事交廷尉處置,廷尉卿及監(jiān)以下官員都稱元孚無罪,只有高謙之認為元孚有辱使命,應處以流放之罪。尚書同卿與之爭執(zhí)不下,皇帝下詔同意高謙之所奏。
孝昌初年(525),代河陰縣令。這以前,有人在袋子里裝上瓦礫,稱是錢物,詐騙別人馬匹,得手后逃走。皇帝下詔追捕,并要求把結(jié)果上報。高謙之于是用枷鎖綁著一名假囚徒置于馬市,聲稱這人就是以前在馬市上詐取馬匹的賊,今天就要行刑了。暗地里派心腹窺探集市看客中議論的人。有兩人看到這種情景高興地說:“我們不用擔驚受怕了?!边@兩人立即被抓了起來,進行審問,他們都承認了騙取馬匹的罪行,他們的同伙也被挖了出來。這次連帶查出他們前后盜竊的案子,搜出很多贓物,很久以前失去自家物件的人,都各自來領取被盜物品。這一切,高謙之寫成奏本,上表皇帝去了。不久,皇帝下詔升任他為寧遠將軍,正式任河陰縣令。在河陰兩年,增益減損,政體昭然,所辦的事情,多成為治事典范。他的弟弟高道穆任御史,在公事上也頗有干才,世人以他們父子兄弟為官都著名而在當時傳為美談。
舊制,兩個縣的縣令可以在朝面陳得失,而當時奸佞僥幸的人憎恨他掌握了某些情況,于是一起上書請求罷免他的官職。高謙之于是上疏說:“臣以平庸之才,忝居神邑縣令之位,臣心中確實想執(zhí)法嚴明,秉公辦事,以答謝朝廷浩蕩之恩,竭盡人臣忠直之節(jié)。然而豪貴之家,支屬廣布,六親七戚,夠上判罪者,比比皆是,他們對我都起憎恨之色,對皇上皆起怨怒之心。而縣令職位輕弱,哪能盡數(shù)糾正。先帝過去發(fā)布明詔,讓縣令們可以在圣上那里面陳掌握的情況。臣先父高崇任洛陽令時,經(jīng)常能夠進入朝廷面陳是非,所以能使朝中顯貴斂手旁立,不敢違逆政體所禁。最近以來,這項制度漸漸廢止,致使縣令威輕,下情不能上達。今日二圣遠遵堯舜,效法高祖。愚臣希望效其魯鈍蹇慢之才,早立功名。臣請求更新舊典彰明往制。以期奸詐豪縱之徒知禁難犯,收斂賊心。”詔書稱:“這個奏啟與朕意深相符合,立即交付執(zhí)行?!?br />
高謙之又上疏說:
“臣聽說夏朝德運衰敗,少康成為克復之主;周道將要廢棄,宣王立下中興之功。由此可知,國家沒有恒常的安寧,世事也無永久的弊端,只是在于英明的君主以行之有效的辦法改變現(xiàn)狀,化弊有道有術(shù)而已。
“自從正光年間以來,邊城屢遭侵擾,將帥出師,相繼于路,軍費戎資,輸送不絕。至于弓格賞募,都有出身;殺敵斬首,又蒙恩賜。所以四方之士,愿意應征的人數(shù)很多,各自為己,公私兩利。如果軍中統(tǒng)帥選準其人,犒賞功勛不失其實,那么什么樣的賊不能平,什么征戰(zhàn)不能大捷而還!諸守帥也許不是那類人才,多派親近進入軍中,另請他人拉弓引駑,虛受征官。自己身不赴陣,只派奴客之類入軍中領戰(zhàn),對寇臨敵,手不彎弓,兵不血刃。像這樣則會導致王爵之賞虛加其人,征夫也無參軍的積極性,那賊虜怎能被剿滅,拿什么來勸誡人們的忠誠貞節(jié)?況且近臣、侍臣、親戚、朝士,紛紛托求官衙,擅作威福。如果清廉貞節(jié)執(zhí)法不二的人,也會一同遭到誣陷,無端受到懲罰。朝臣顧望,誰肯訴說實際情況?這樣下去,就會導致圣上被蒙蔽,壞人被縱容,虧損皇風,破壞政體。使諂諛小人意氣洋洋,忠讜之言,不復鼓耳。
“況且連年以來,國家多有征戰(zhàn),民不堪命,動不動流離失所,保全妻子兒女,競爭地逃王家兵役,不再顧及其桑蠶糧田,害怕國家刑律。這正是由于還家必有困頓之理,歸來沒有自安之路所致。假如朝廷聽任百姓歸其本業(yè),微征徭役,那么歸家還田者人數(shù)必定很多,他們定會墾田辟土,數(shù)年之后,朝廷一定會大獲稅民。而今官府不做以理召還流民的工作,只管嚴令強迫,這樣下去,臣擔心數(shù)年之后,逃離家園者更多,安居樂業(yè)者無人了。
“所以有國有家者,不操心百姓不歸順自己,只擔心政策得不到落實執(zhí)行,不僥幸敵人不侵犯我,只依賴自己不可侮犯的信心。這個道理乃是千年共遵,百王一致的普遍真理。而且琴瑟之聲不協(xié)調(diào),知音的人便改弦更張;拉車的馬匹腳步不一,善于駕駛的便要調(diào)整韁索。諺語說:‘迷途知返,得道不遠?!@話雖不起眼,但道理極深。陛下日理萬機,事情難以全面掌握,元、凱無言,不肯直陳。臣謙之雖平庸無才,但世代蒙受圣上榮祿,竊自向往前賢盡忠不惜身的義舉,不怕身遭刀斧之刑,只要有一句有益于皇上,義不辭死。只求圣上略垂覽察,微加推尋采納,使朝章重新振舉,軍威更而復振,四海之內(nèi)響起維新之歌,天下之人見到大禹之績,那么臣上奏之后,便可含笑九泉而無絲毫遺憾了?!?br />
靈太后得到高謙之的疏章,責問左右近臣,追問怎么回事。這些得寵顯要的人由此記恨高謙之,于是有人向太后建議:“高謙之有學識藝才,適宜在國學任職,以訓導王公貴戚的后代。”下詔任命,除授國子博士。
高謙之到了國子學,與袁翻、常景、酈道元、溫子升等人,重溫舊情。高謙之喜歡贍養(yǎng)孤老、撫恤貧弱,答應的從不失言。對待家中仆僮奴隸,當著他們子女的面從不鞭打其父母,奴仆中若有人生有三個兒子,他便免除其中一子做奴仆的義務,他家中從來沒有受過刑的奴婢。他常說,奴仆也是人的血肉之軀,怎能忍心殘害。高謙之因父舅氏沮渠蒙遜曾經(jīng)據(jù)占涼州,國史缺漏,他于是編《涼書》十卷,流行于世。涼國佛道興盛,謙之作論貶抑,稱佛教是九流之中的一家。惹得當世名士,競相以佛理前來詰難,謙之也以佛教義理對答,名士們終不能使謙之心悅誠服。高謙之又因當時實行的歷法,許多地方不完備,于是便改元修訂,成為一家之法,雖然他訂的歷法沒有被采用,評論的人卻嘆服其多才多藝。
在這個時候,朝廷議論鑄造錢幣的事情,任命高謙之為鑄錢都將長史。他上書請求鑄造三銖錢說:
“大凡錢貨之立,本意是互通有無,便利交易。所以錢的重量,世代不同。姜太公為周朝置九府圓法,到景王時更而鑄造大號錢幣。秦朝統(tǒng)一海內(nèi),錢重半兩。漢興,因秦朝錢重,改造榆莢錢。到了漢文帝五年(前175),又變?yōu)樗你忓X。孝武帝時,全部銷毀,改造三銖錢,到了元狩年間,又變?yōu)槲邈忓X。又造赤仄錢,以一當五個五銖錢。王莽攝政,錢有六等,大錢重十二銖,次九銖,次七銖,次五銖,次三銖,次一銖。魏文帝罷除五銖錢。到了明帝又恢復了。孫權(quán)立國江左,鑄造大錢,一當五百。孫權(quán)在位的赤烏年間,又造大錢,以一當千。由此可見,錢幣規(guī)制大小輕重,無不隨時變化。
“臣認為財政經(jīng)濟的重要,在食、貨、祀、司空、司徒、司寇、賓、師八政之中列在首位;聚集財物的可貴,典籍之中,論述俯拾皆是。所以古來帝王,乘著天地的豐饒,臨著海內(nèi)的富足,無不廣集糧食于太倉,富藏錢幣于府庫,儲備既多,民免困窮,朝廷便可以讓天下四方安寧下來,就如驅(qū)使身體伸出胳膊那樣容易。過去漢代的孝武皇帝,雖然地廣財豐,但連年征戰(zhàn)戎敵,于是國庫空虛。這時,民間富紳,獻財助國;興利之計,納稅朝廷。市場之上,設立收稅之官;邑里鄉(xiāng)間,置有催賦之令。鹽鐵經(jīng)營既然方興未艾,朝廷便屢改錢幣,少府于是充實起來,上林也變得十分富足。盡管國家拓疆辟土,但國內(nèi)卻不加賦稅,這都是計利的緣故啊。而今群妖未息,四方多存壁壘,征稅既已麻煩,而千金卻一日盡完,官倉府庫儲備漸漸耗盡,財貨度用也將枯竭,誠是當初楊代獻策之秋,桑、兒言利之日。而且以當初西京的興盛,錢幣猶且屢次改動,大小貨幣并行于世,子母之錢相權(quán)不悖,更何況今日寇難未除,州郡淪敗,民物凋零,軍隊國家缺少日用,另外鑄造小錢,可以有益于國家富足,那里會損害政體,妨害百姓呢?而且政事興旺不因為錢大,政體衰落也不因為錢小,而只重在公私得失與否,政治教化虧損與否,改鑄錢幣之事既已有古人所做在先,今天我們也當效法啊。過去禹遭大水,用歷山之金鑄錢,拯救民困。湯遭大旱,拿莊山之金鑄錢,贖回百姓賣掉的子女。今天百姓窮困憔悴,過于往日,英明之主哪能夠袖手旁觀呢?
“臣今日所鑄之錢,是用來接濟流通的貧乏,五銖之錢,任其使用并行,流通無損,只會國家受益,穆公之言在這一點上應驗了。微臣我雖然理錢之術(shù)不如計然,識非心算,暫且充當錢官,也對其道理有些理解。只要此舉利于國家,我便不能沉默。如有疑慮,請求公卿大臣廣為議論。如果大家都認為公平允當,即請求施行。”
皇帝下詔準備按他的意見辦,事情未成,他便死了。
當初,高謙之弟弟高道穆,正光年間任御史,糾察相州刺史李世哲的案子,大加凌辱,世哲家人深深記恨。到這時,李世哲弟李神軌被靈太后深為寵愛,恰逢謙之家僮控告主人,神軌操縱了這名家僮,并與尚書說了此事,于是判定禁囚高謙之于廷尉。準備釋放他時,李神軌啟奏靈太后,請求發(fā)布詔書,在獄中賜死,死時,高謙之才四十二歲。朝中人士無不嘆惜哀痛。高謙之所著文章百余篇,別有集錄。永安年間,朝廷贈他征虜將軍、營州刺史,謚曰康,又授一個兒子出身為官,以此昭明謙之冤屈。高謙之的妻子中山張氏,是有見識的婦女。教育子女,從師學授業(yè)。經(jīng)常告誡他們說:“自從我成為你們家主婦,從未看見你父親一天不讀書。你們應該各自發(fā)奮努力,不要廢棄祖宗之業(yè)。”
高謙之長子子儒,字孝禮。元顥入洛陽,他的叔叔高道穆跟隨皇駕北巡,高子儒隨后渡河到了皇帝行宮,莊帝見到他,仔細詢問洛陽的情況,子儒詳細陳述元顥敗在旦夕?;实蹖Φ滥抡f:“卿初來時,為什么不與子儒一起?”道穆說:“臣家百口在洛陽,必須他維持經(jīng)營。而且要他今天來此,也可通報京師后來發(fā)生的事情?!被实壅f:“子儒不但不負愛卿你的期待,也大慰朕意?!庇谑鞘谟杷貢芍校D(zhuǎn)授通直郎。后來又升任安東將軍、光祿大夫、司徒中兵參軍、兼任祭酒,襲任父爵。興和初年,除授兼殿中侍御史。當時四方多有流民,子儒為梁州、北豫、西兗三州檢戶使,所獲流民很多。后來因為公事離職。武定六年(548)死,當時四十一歲。
子儒弟弟高緒,字叔宗,聰明捷悟,勤奮好學。高謙之常對人說:“興我門庭的,當是此兒。”等到他長大,涉獵書傳,喜好文詠。任司空行參軍、轉(zhuǎn)任長流參軍,升任鎮(zhèn)遠將軍、冀州儀同府中兵參軍,被府主封隆之所賞識。隆之到梁州、濟州,讓他跟隨左右,總是讓其管理數(shù)郡。武定三年(545)死,年僅三十二歲。
高緒弟孝貞,武定年間,任司徒司曹參軍。孝貞弟孝干,任司空東..祭酒。
正光年間(520~525),尚書左丞元孚慰勞蠕蠕,反被拘留。等到蠕蠕大肆掠搶而還,安排元孚回國。此事交廷尉處置,廷尉卿及監(jiān)以下官員都稱元孚無罪,只有高謙之認為元孚有辱使命,應處以流放之罪。尚書同卿與之爭執(zhí)不下,皇帝下詔同意高謙之所奏。
孝昌初年(525),代河陰縣令。這以前,有人在袋子里裝上瓦礫,稱是錢物,詐騙別人馬匹,得手后逃走。皇帝下詔追捕,并要求把結(jié)果上報。高謙之于是用枷鎖綁著一名假囚徒置于馬市,聲稱這人就是以前在馬市上詐取馬匹的賊,今天就要行刑了。暗地里派心腹窺探集市看客中議論的人。有兩人看到這種情景高興地說:“我們不用擔驚受怕了?!边@兩人立即被抓了起來,進行審問,他們都承認了騙取馬匹的罪行,他們的同伙也被挖了出來。這次連帶查出他們前后盜竊的案子,搜出很多贓物,很久以前失去自家物件的人,都各自來領取被盜物品。這一切,高謙之寫成奏本,上表皇帝去了。不久,皇帝下詔升任他為寧遠將軍,正式任河陰縣令。在河陰兩年,增益減損,政體昭然,所辦的事情,多成為治事典范。他的弟弟高道穆任御史,在公事上也頗有干才,世人以他們父子兄弟為官都著名而在當時傳為美談。
舊制,兩個縣的縣令可以在朝面陳得失,而當時奸佞僥幸的人憎恨他掌握了某些情況,于是一起上書請求罷免他的官職。高謙之于是上疏說:“臣以平庸之才,忝居神邑縣令之位,臣心中確實想執(zhí)法嚴明,秉公辦事,以答謝朝廷浩蕩之恩,竭盡人臣忠直之節(jié)。然而豪貴之家,支屬廣布,六親七戚,夠上判罪者,比比皆是,他們對我都起憎恨之色,對皇上皆起怨怒之心。而縣令職位輕弱,哪能盡數(shù)糾正。先帝過去發(fā)布明詔,讓縣令們可以在圣上那里面陳掌握的情況。臣先父高崇任洛陽令時,經(jīng)常能夠進入朝廷面陳是非,所以能使朝中顯貴斂手旁立,不敢違逆政體所禁。最近以來,這項制度漸漸廢止,致使縣令威輕,下情不能上達。今日二圣遠遵堯舜,效法高祖。愚臣希望效其魯鈍蹇慢之才,早立功名。臣請求更新舊典彰明往制。以期奸詐豪縱之徒知禁難犯,收斂賊心。”詔書稱:“這個奏啟與朕意深相符合,立即交付執(zhí)行?!?br />
高謙之又上疏說:
“臣聽說夏朝德運衰敗,少康成為克復之主;周道將要廢棄,宣王立下中興之功。由此可知,國家沒有恒常的安寧,世事也無永久的弊端,只是在于英明的君主以行之有效的辦法改變現(xiàn)狀,化弊有道有術(shù)而已。
“自從正光年間以來,邊城屢遭侵擾,將帥出師,相繼于路,軍費戎資,輸送不絕。至于弓格賞募,都有出身;殺敵斬首,又蒙恩賜。所以四方之士,愿意應征的人數(shù)很多,各自為己,公私兩利。如果軍中統(tǒng)帥選準其人,犒賞功勛不失其實,那么什么樣的賊不能平,什么征戰(zhàn)不能大捷而還!諸守帥也許不是那類人才,多派親近進入軍中,另請他人拉弓引駑,虛受征官。自己身不赴陣,只派奴客之類入軍中領戰(zhàn),對寇臨敵,手不彎弓,兵不血刃。像這樣則會導致王爵之賞虛加其人,征夫也無參軍的積極性,那賊虜怎能被剿滅,拿什么來勸誡人們的忠誠貞節(jié)?況且近臣、侍臣、親戚、朝士,紛紛托求官衙,擅作威福。如果清廉貞節(jié)執(zhí)法不二的人,也會一同遭到誣陷,無端受到懲罰。朝臣顧望,誰肯訴說實際情況?這樣下去,就會導致圣上被蒙蔽,壞人被縱容,虧損皇風,破壞政體。使諂諛小人意氣洋洋,忠讜之言,不復鼓耳。
“況且連年以來,國家多有征戰(zhàn),民不堪命,動不動流離失所,保全妻子兒女,競爭地逃王家兵役,不再顧及其桑蠶糧田,害怕國家刑律。這正是由于還家必有困頓之理,歸來沒有自安之路所致。假如朝廷聽任百姓歸其本業(yè),微征徭役,那么歸家還田者人數(shù)必定很多,他們定會墾田辟土,數(shù)年之后,朝廷一定會大獲稅民。而今官府不做以理召還流民的工作,只管嚴令強迫,這樣下去,臣擔心數(shù)年之后,逃離家園者更多,安居樂業(yè)者無人了。
“所以有國有家者,不操心百姓不歸順自己,只擔心政策得不到落實執(zhí)行,不僥幸敵人不侵犯我,只依賴自己不可侮犯的信心。這個道理乃是千年共遵,百王一致的普遍真理。而且琴瑟之聲不協(xié)調(diào),知音的人便改弦更張;拉車的馬匹腳步不一,善于駕駛的便要調(diào)整韁索。諺語說:‘迷途知返,得道不遠?!@話雖不起眼,但道理極深。陛下日理萬機,事情難以全面掌握,元、凱無言,不肯直陳。臣謙之雖平庸無才,但世代蒙受圣上榮祿,竊自向往前賢盡忠不惜身的義舉,不怕身遭刀斧之刑,只要有一句有益于皇上,義不辭死。只求圣上略垂覽察,微加推尋采納,使朝章重新振舉,軍威更而復振,四海之內(nèi)響起維新之歌,天下之人見到大禹之績,那么臣上奏之后,便可含笑九泉而無絲毫遺憾了?!?br />
靈太后得到高謙之的疏章,責問左右近臣,追問怎么回事。這些得寵顯要的人由此記恨高謙之,于是有人向太后建議:“高謙之有學識藝才,適宜在國學任職,以訓導王公貴戚的后代。”下詔任命,除授國子博士。
高謙之到了國子學,與袁翻、常景、酈道元、溫子升等人,重溫舊情。高謙之喜歡贍養(yǎng)孤老、撫恤貧弱,答應的從不失言。對待家中仆僮奴隸,當著他們子女的面從不鞭打其父母,奴仆中若有人生有三個兒子,他便免除其中一子做奴仆的義務,他家中從來沒有受過刑的奴婢。他常說,奴仆也是人的血肉之軀,怎能忍心殘害。高謙之因父舅氏沮渠蒙遜曾經(jīng)據(jù)占涼州,國史缺漏,他于是編《涼書》十卷,流行于世。涼國佛道興盛,謙之作論貶抑,稱佛教是九流之中的一家。惹得當世名士,競相以佛理前來詰難,謙之也以佛教義理對答,名士們終不能使謙之心悅誠服。高謙之又因當時實行的歷法,許多地方不完備,于是便改元修訂,成為一家之法,雖然他訂的歷法沒有被采用,評論的人卻嘆服其多才多藝。
在這個時候,朝廷議論鑄造錢幣的事情,任命高謙之為鑄錢都將長史。他上書請求鑄造三銖錢說:
“大凡錢貨之立,本意是互通有無,便利交易。所以錢的重量,世代不同。姜太公為周朝置九府圓法,到景王時更而鑄造大號錢幣。秦朝統(tǒng)一海內(nèi),錢重半兩。漢興,因秦朝錢重,改造榆莢錢。到了漢文帝五年(前175),又變?yōu)樗你忓X。孝武帝時,全部銷毀,改造三銖錢,到了元狩年間,又變?yōu)槲邈忓X。又造赤仄錢,以一當五個五銖錢。王莽攝政,錢有六等,大錢重十二銖,次九銖,次七銖,次五銖,次三銖,次一銖。魏文帝罷除五銖錢。到了明帝又恢復了。孫權(quán)立國江左,鑄造大錢,一當五百。孫權(quán)在位的赤烏年間,又造大錢,以一當千。由此可見,錢幣規(guī)制大小輕重,無不隨時變化。
“臣認為財政經(jīng)濟的重要,在食、貨、祀、司空、司徒、司寇、賓、師八政之中列在首位;聚集財物的可貴,典籍之中,論述俯拾皆是。所以古來帝王,乘著天地的豐饒,臨著海內(nèi)的富足,無不廣集糧食于太倉,富藏錢幣于府庫,儲備既多,民免困窮,朝廷便可以讓天下四方安寧下來,就如驅(qū)使身體伸出胳膊那樣容易。過去漢代的孝武皇帝,雖然地廣財豐,但連年征戰(zhàn)戎敵,于是國庫空虛。這時,民間富紳,獻財助國;興利之計,納稅朝廷。市場之上,設立收稅之官;邑里鄉(xiāng)間,置有催賦之令。鹽鐵經(jīng)營既然方興未艾,朝廷便屢改錢幣,少府于是充實起來,上林也變得十分富足。盡管國家拓疆辟土,但國內(nèi)卻不加賦稅,這都是計利的緣故啊。而今群妖未息,四方多存壁壘,征稅既已麻煩,而千金卻一日盡完,官倉府庫儲備漸漸耗盡,財貨度用也將枯竭,誠是當初楊代獻策之秋,桑、兒言利之日。而且以當初西京的興盛,錢幣猶且屢次改動,大小貨幣并行于世,子母之錢相權(quán)不悖,更何況今日寇難未除,州郡淪敗,民物凋零,軍隊國家缺少日用,另外鑄造小錢,可以有益于國家富足,那里會損害政體,妨害百姓呢?而且政事興旺不因為錢大,政體衰落也不因為錢小,而只重在公私得失與否,政治教化虧損與否,改鑄錢幣之事既已有古人所做在先,今天我們也當效法啊。過去禹遭大水,用歷山之金鑄錢,拯救民困。湯遭大旱,拿莊山之金鑄錢,贖回百姓賣掉的子女。今天百姓窮困憔悴,過于往日,英明之主哪能夠袖手旁觀呢?
“臣今日所鑄之錢,是用來接濟流通的貧乏,五銖之錢,任其使用并行,流通無損,只會國家受益,穆公之言在這一點上應驗了。微臣我雖然理錢之術(shù)不如計然,識非心算,暫且充當錢官,也對其道理有些理解。只要此舉利于國家,我便不能沉默。如有疑慮,請求公卿大臣廣為議論。如果大家都認為公平允當,即請求施行。”
皇帝下詔準備按他的意見辦,事情未成,他便死了。
當初,高謙之弟弟高道穆,正光年間任御史,糾察相州刺史李世哲的案子,大加凌辱,世哲家人深深記恨。到這時,李世哲弟李神軌被靈太后深為寵愛,恰逢謙之家僮控告主人,神軌操縱了這名家僮,并與尚書說了此事,于是判定禁囚高謙之于廷尉。準備釋放他時,李神軌啟奏靈太后,請求發(fā)布詔書,在獄中賜死,死時,高謙之才四十二歲。朝中人士無不嘆惜哀痛。高謙之所著文章百余篇,別有集錄。永安年間,朝廷贈他征虜將軍、營州刺史,謚曰康,又授一個兒子出身為官,以此昭明謙之冤屈。高謙之的妻子中山張氏,是有見識的婦女。教育子女,從師學授業(yè)。經(jīng)常告誡他們說:“自從我成為你們家主婦,從未看見你父親一天不讀書。你們應該各自發(fā)奮努力,不要廢棄祖宗之業(yè)。”
高謙之長子子儒,字孝禮。元顥入洛陽,他的叔叔高道穆跟隨皇駕北巡,高子儒隨后渡河到了皇帝行宮,莊帝見到他,仔細詢問洛陽的情況,子儒詳細陳述元顥敗在旦夕?;实蹖Φ滥抡f:“卿初來時,為什么不與子儒一起?”道穆說:“臣家百口在洛陽,必須他維持經(jīng)營。而且要他今天來此,也可通報京師后來發(fā)生的事情?!被实壅f:“子儒不但不負愛卿你的期待,也大慰朕意?!庇谑鞘谟杷貢芍校D(zhuǎn)授通直郎。后來又升任安東將軍、光祿大夫、司徒中兵參軍、兼任祭酒,襲任父爵。興和初年,除授兼殿中侍御史。當時四方多有流民,子儒為梁州、北豫、西兗三州檢戶使,所獲流民很多。后來因為公事離職。武定六年(548)死,當時四十一歲。
子儒弟弟高緒,字叔宗,聰明捷悟,勤奮好學。高謙之常對人說:“興我門庭的,當是此兒。”等到他長大,涉獵書傳,喜好文詠。任司空行參軍、轉(zhuǎn)任長流參軍,升任鎮(zhèn)遠將軍、冀州儀同府中兵參軍,被府主封隆之所賞識。隆之到梁州、濟州,讓他跟隨左右,總是讓其管理數(shù)郡。武定三年(545)死,年僅三十二歲。
高緒弟孝貞,武定年間,任司徒司曹參軍。孝貞弟孝干,任司空東..祭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