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康王友孜傳

白話新五代史 作者:宋·歐陽修


  康王友孜,太祖第七子,眼是雙眼皮,自認(rèn)為很了不起,以為應(yīng)當(dāng)做天子。貞明元年(915),末帝德妃死,將要下葬,友孜派刺客夜入帝寢室中。末帝正睡覺,夢見有人害自己,驚醒,聽見榻上寶劍有響聲,一躍而起,抽劍說:“有情況呀!”立即搜索寢室,捉住刺客,親手殺了,下令誅友孜。第二天,對趙巖、張漢杰說“:朕幾乎不能與你們再見面?!睆拇艘院髮ψ谑沂柽h(yuǎn),而信任趙、張,以至于敗亡。

  唉!《春秋》之法,是非爭奪之際,難判斷啊!有人問:“梁太祖以臣弒君,友皀以子弒父,一樣吧?弒后即位,過一年改元,《春秋》之法,都按君主來寫,然而友皀不得列入本紀(jì),為什么?而且父子之惡一樣,只奪其子,卻給其父,這難道是《春秋》的主旨嗎?”我回答說“:梁朝的事已經(jīng)寫出來了,其父之惡,不必靠奪其子而后寫明,然而末帝為君父報仇之志不可不伸張啊?!洞呵铩分ǎ瑥s君之賊不討伐者,國家大臣要承擔(dān)責(zé)任。我對于友皀的事,是要伸張討賊者的壯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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