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可,字予之,是武陟縣人。他的姑母嫁給了大族槁氏,在貞..年間的戰(zhàn)爭中,丈夫和兒子都死于戰(zhàn)亂。姑母把五十笏白金贈給宋可,宋可并不推辭,接受下來。后來,姑母繼領(lǐng)了槁氏遠(yuǎn)族的一個孩子,帶他回來探訪娘家。宋可就擺了酒席聚會鄉(xiāng)鄰,對姑母說:“姑母以前贈金于我,我因為槁氏無子才接受下來?,F(xiàn)在槁氏有了孩子,這金錢是槁氏的財產(chǎn),而不是姑母您的,我有什么理由拿它呢?”于是,宋可叫妻兒抬出五十笏白金歸還給姑母,鄉(xiāng)里人因此十分敬重他。
沒過多久,北國的軍隊進駐山陽,軍中有人聽說過宋可的聲名,就探訪到他的住處,把他的兒子抓走做人質(zhì),派人叫他去,說:“如果順從我們,可以禍福同享。如果不從,你的兒子就得死掉了。”親友們都勸宋可去,他全部謝絕,并說:“我有沒有兒子,我兒子是死是活,這都是命中注定。我怎么能因為一個兒子,就放棄一生所奉守的信條呢!”以后,宋可終于因此沒有了兒子。
沒過多久,北國的軍隊進駐山陽,軍中有人聽說過宋可的聲名,就探訪到他的住處,把他的兒子抓走做人質(zhì),派人叫他去,說:“如果順從我們,可以禍福同享。如果不從,你的兒子就得死掉了。”親友們都勸宋可去,他全部謝絕,并說:“我有沒有兒子,我兒子是死是活,這都是命中注定。我怎么能因為一個兒子,就放棄一生所奉守的信條呢!”以后,宋可終于因此沒有了兒子。